班主任工作职责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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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工作职责 篇1:
1、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品德教育工作,爱护每一位学生,引导学生朝德、智、体方向全面发展,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2、学生学完九年义务教育是法定任务,因而要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确保本班无流生,一旦发生流生,(不管是现任班主任,还是刚卸任的老班主任)都要做好动员工作,要一抓到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校、教师个人均无权劝其退学。
3、教育学生遵守好《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常规管理,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引导。
4、教育学生认真学习,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不旷课,不进“二厅一室”。
5、平时常与任课教师联系,协调课业负担,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6、教育组织学生参加学校规定的各种劳动。组织本班同学认真做好课间操、眼保健操,积极参加体育活动,锻炼身体。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落实卫生责任制,搞好教室、包干区及专用教室的环境卫生,责任到人,承包到组,张贴上墙,保持校园整洁优美,教室环境布置要规范,不乱涂乱贴,发现损坏要及时修整。教育学生坚持穿着校服,佩戴胸卡上学。
7、认真组织本班学生参加学校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发展智力、培养能力。
8、强化学生爱护公物的意识,不乱涂黑板,爱护课桌椅、橱、门、窗、墙等等,承包到人,并作好记录;损坏东西要赔偿,玻璃打碎,台凳损坏必须在三天内上报总务处,否则将加倍处罚;中午、晚上放学,要关好门窗,打扫干净卫生,车棚和包干区等。
9、上好晨会课,组织好本班活动。课余时要常深入本班了解学生情况,与学生打成一片;在学生成长过程中要积极取得家长的配合,为此,要经常与家长取得联系;每学期家访不少于 20 次。
10、认真填写《班主任手册》、“学籍管理卡”等。并按学校要求及时做好收费工作。
11、认真搞好班集体建设,培养学生集体主义精神,树立良好班风,在本班中培养好学生干部。
12、期初订好计划,期末认真总结。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要及时填写好《点名册》和《学生病假统计表》
班主任工作职责 篇2:
1、在校长室与教导处领导下,负责本班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全面了解和研究学生,制订并实施班级工作计划,做好班级工作总结。
2、根据《小学德育纲要》、《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有关法规,运用多种形式向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教育,逐步使学生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道德品质、规范的行为习惯。
3、会同任课教师,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不断提高学习成绩,较好地完成学习任务。
4、指导并帮助学生组织丰富多彩的校内外文体活动、科技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教育学生上好体育课,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协助学生贯彻体育与卫生工作条例。
5、培养和建设好班集体,指导班委会、少先队中队的工作,发挥班队干部的'模范作用,培养好学生干部,提高学生自理能力,把班级建设成团结友爱、奋发向上的集体。
6、联系、邀请任课教师共同完成班级工作,协调各学科课外活动和作业负担。
7、做好学生的个别教育工作。从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具体情况出发,因势利导。尤其要做好困难学生的转化工作,努力帮助每个学生进步。
8、做好学生的操行评定,做好学生的奖惩工作,处理好本班学生中的偶发事件。
9、做好家访等社会联系工作,配合学校开好家长会,努力争取家庭和社会对班级工作的支持。
10、组织学生参加社区教育活动。
班主任工作职责 篇3:
班主任的主要责任内容很广泛,形式多样,并且随着社会的噶站班主任的工作范围和内容还有可能不断扩大。因此,班主任要加强学习,与时俱进,认识社会发展对薛恒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适应社会对未来公民多元发展的要求。班主任要把握时代的脉搏,研究新时期学生身心发展的新变化、新问题,系统地研究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新要求、新载体、新途径,积极主动地改善班级工作方法,提高教书育人的艺术。新时期的班主任,要学会从大教育的角度观察、研究自己的工作,学会整合各种教育资源,重视发挥学生自己教育自己的积极性,使党和国家对下一代的要求有机地融入班级工作中。
一、开展思想教育,树立理想信念
学校的政治思想教育是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政治思想教育、民主精神教育、廉洁教育等。班主任应该通过政治思想工作,开展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班主任要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坚持育人为本的教育思想,重在实践和实效,引导学生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开展班级日常管理,培养良好行为习惯
班级管理是班主任的重要日常工作,班主任要通过目标设定、制度创设、活动组织、个别教育等工作,调动学生参与班级日常工作的积极性,指导学生通过班委会开展班级日常管理工作,要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实际情况开展学生自主教育,提高薛恒的自主管理水平。班主任要根据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需要,科学地确定各个阶段的德育教育目标,认真组织学生学习贯彻《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上海市泾南中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校纪、学风、班风建设,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增强道德情感的体验,促进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提高薛恒基础道德水平。中学时期是得到的重要发展期,班主任要通过班级建设为学生今后的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三、培养学习兴趣,掌握学习方法
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班主任要引导学生树立明确的学习目标,不断激发学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兴趣与愿望,提高学习的目标和要求,培养他们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指导他们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协调薛恒与任课教师的关系,合理安排课业负担,提高学习质量。在今天,从学生跨入校门起,班主任就要重视薛恒不断学习、持续学习、终身学习的习惯养成;培养他们掌握阅读、调查、研究、上图书馆、上网等不同的学习方式,为学生进入学习型社会做好思想和行为的准备。同时对一些学有所长、学有潜力以及学习困难的学生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尽力帮助他们发挥自身学习中的优势,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形成自己的学习风格,为今后的发展打好基础。
四、关心学生生活,注重健康安全
学生的健康和安全是他们成长过程中的大事,班主任要关心学生情绪变化,注意饮食卫生,教育学生提高健康意识,组织开展体育活动,预防近视眼及肥胖病发生,培养学生养成锻炼身体的习惯;同时要完善班级卫生制度,坚持晨检,做好疾病,特别是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健康;要指导学生形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防止病从口入。班主任要特别注意引导学生养成用眼卫生习惯,降低近视眼新发病率;养成科学的饮食习惯,降低肥胖率,不断提高学生健康水平。随着生活现代化水平的提高,班主任还要通过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安全责任感,使学生逐步形成公共安全意识,掌握与安全行为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培养在日常生活和突发安全事件中正确应对的习惯和稳定的心理素质。随着人们不断进入城市生活环境,还必须加强防火、防煤气中毒、安全用电、保护环境、禁毒和防艾滋病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抵御各种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能力,防止意外伤亡等事件发生,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五、指导劳动技能,培养劳动习惯
学生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劳动者;劳动能使学生心灵手巧,发展学生动手动脑能力,有利于提高薛恒的学习水平和实践能力,因此劳动是发展学生素质必不可少的载体。班主任要创设条件,让薛恒参加各种形式的劳动。要指导学生开展日常清洁卫生劳动,根据学生年龄水平帮助他们学习各种家务劳动,形成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并掌握一些基本的劳动技能,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班主任还要特别重视帮助独生子女克服脱离劳动、不愿劳动、蔑视劳动、害怕劳动的倾向,引导学生从小事做起,感受劳动对人发展的意义,体味劳动带来的快乐,形成崇尚劳动的意识。同时班主任要指导学生开展你所能及的公益服务,学做志愿者,充分利用业余时间为社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六、丰富课余生活,培养兴趣爱好
班主任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科技、艺术、体育活动,参观各种类型的博物馆,丰富他们的课余生活,培养多方面的兴趣爱好。要引导他们热爱生活、热爱祖国、热爱大自然、热爱科学、热爱艺术,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挖掘学生的潜力,加强人文素养的培养,丰富他们的情感生活。班主任要引导学生形成“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理念,把体育运动作为自己人生的重要组成。
七、指导社会实践,丰富人生体验
班主任要认真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和认为人民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学生参加学工、学农、学军活动;开展学生力所能及的劳动和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志愿者活动。同时还要组织薛恒参观访问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考察社会主义建设中取得的新成就,游览民名胜古迹,参观各类博物馆,访问为祖国做出贡献的老劳模、老军人、老干部、老教师以及各界名人等活动,并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学生熟悉、了解社会生活,增强应对各种偶发事件的能力,提高心理的社会适应性,让薛恒在各种各样的社会实践活动中感悟、认同民族精神,找到自己未来发展学习的榜样;并倡导知行统一,鼓励和引导学生在社会生活中身体力行,丰富体验。
八、联系科任教师,协调各种关系
学生学习的成败除了遗传、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学习方法之外,很重要的就是与科任教师之间的关系。有时,科任教师在开展教学活动时由于缺乏与学生沟通的时间和空间,容易产生各类问题。由于学生在处理与科任教师的关系时显得比较幼稚,经常出现情绪化的倾向;而科任教师又没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研究学生,对学生的需求和潜力缺乏了解,不容易把握教育教学的尺度,因此两者需要相互理解才能保持师生之间的和谐。班主任实际上担任着学生代言人的角色。要经常与科任教师联系,向他们反映学生的思想、情绪和心理变化,这样做不但可以有利于科任教师改变对学生的认识,而且对于他们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学习效果,增强学科教育的附加值是非常有益的.。学校是个小社会,班主任要尝试让学生学会与校内外的各种人群打交道,提高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让他们做一个受社会欢迎、被社会接受的人。
九、辅导开展团队工作,当好少先队辅导员
班主任要明确少先队和共青团的工作任务和方向,指导开展团队工作,加强团队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团队活动。要在班级中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优势,提高共青团员、少先队员的主人翁地位,引导他们学会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激励自己、自己教育自己。同时要运用共青团史、少先队史等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加强理想教育,培养锻炼小干部,加强推优入团、推优入党工作,引导他们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班主任要有机地把班级的各项工作与团队工作整合起来,为团队工作创设良好的工作氛围,使学生自觉地在团队的旗帜下健康成长。
十、关注学生心理,促进健康成长
学生心理素质决定了学生发展的高度、决定了学生生活的质量,班主任要充分尊重学生在健康心理形成过程中的额主体地位,充分重视学生个性心里的发展和潜能,重视预防学生产生各种心理疾患,提高学生心理适应能力,存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让他们学会自我分析、自我调控、自我激励、自我平衡和自我保护,让每一位学生学会关注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随着青春期的提前,班主任要积极组织开展青春期教育,让学生了解科学的性知识,培养健康的性意识和性道德,树立正确的爱情观,学会了解处理友谊、友情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明确自己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必须做,让学生充满信心地直面生活。
十一、实施发展性评价,做好日常资料积累
评价是对学生成长发展的一种界定,也是促进学生发展的动力,同样也是矫治学生不良行为习惯的帮手。从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开展学生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的发展性评价是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定期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过程。正确地开展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关键在于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前进中的问题,让学生在评价的整个过程中通过自评、互评、教师评、家长评以及社会有关人士评,使评价成为学生逐步了解自己、关心自己成长的过程,从而使评价成为激发学生前进的功力,使每一次评价都能成为学生成长的台阶。班主任要经常表彰各项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学生,扬善避恶、激励学生奋发向上。有关资料应登记入册,作为学生的档案。
十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争取家长社会支持
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学生的成长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同时家长又是薛恒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的氛围使影响学生成长的重要因素,班主任要十分重视这项工作。班主任要让家长了解学校的要求,了解学生在学校发展的情况,争取家长对学校教育和自己工作的支持,让家长更好地配合学校的教育;同时班主任还要加强信息沟通,了解家长的愿望和要求,了解学生在家庭、在社区内的表现,全面掌握学生噶站成长的信息,为班级内开展针对性的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依据。班主任还必须积极开展家庭教育的指导,改变家长不正确或者不科学的育儿观、成才观,为学生成长创设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的健康成长氛围。
十三、指导自我保护,防止社会弊病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节奏加快和价值取向多元化,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显得尤为重要。要提高学生学习对付人为或者自然突发事件的能力,使他们在面对可能危及安全的情况时,采取正确的自救、保护措施;要让他们学会帮助比自己更需要帮助的人,并积极争取社会和有关机关的帮助,尽可能减少损失和意外伤害。在遇到严重侵犯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时,班主任要依法保护学生。同时,班主任要开展禁毒、反黄、防艾滋病等有关教育,要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学会识别各种信息,拒绝不良的网络、书籍、碟片等的诱惑,不上网吧、舞厅、酒吧等成年人娱乐场所。
十四、指导升学就业,激发创业潜能
升学就业是人生的大事,学生和家长通常缺乏相应的知识和信息,因此毕业班的班主任要特别重视做好这项工作,帮助学生及家长根据学生的遗传素质、社会生活环境、学习发展水平,以及学生在能力、兴趣、性格、气质等方面显示的独特性和社会的需求,指导学生选择与自己个性相适应的学校、职业。人生职业定型其实从小就开始了,有意识引导学生学会选择,对于他们的未来具有积极意义。到中学阶段,班主任更需要广泛地收集与学生升学就业有关的信息,指导帮助学生和家长,协调好学生育家长之间的关系。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日常教育中要加强对肚饿生进行自主创业的教育,克服在计划经济模式中“等、靠、要”的传统习惯,让学生在毕业时充满信心面对市场,让国家和人民挑选自己,让自己在市场中寻找最大发展的空间。
班主任工作职责 篇4:
1.严格执行班主任岗位职责,全面负责班级人、财、物的管理,积极发现幼儿园班级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提出有效的措施和建议;注重通过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安全教育的知识,以保证家园安全教育的同步性。
2.将安全工作列入班级的重要工作。按时参加各级部门的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做好安全会议记录,及时准确地将上级领导的安排和意图传达到班组成员,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杜绝因沟通脱节引发安全问题。
3.积极参加园里组织的各项安全演练;督促本班老师认真进行幼儿园规定的幼儿安全教育课程;根据孩子的'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日常生活经常性地进行随机安全教育;教给孩子学习自我保护的技能。
4.加强班级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尊重、爱护每一位幼儿,严禁班级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杜绝直接或间接造成不良影响或幼儿致伤、致残等,因体罚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责任教师负全部责任,同时追究班主任的监管责任。
5.督促提醒班级老师专心带班,组织幼儿有准备的参与教学活动,随时调控幼儿情绪、动作,预见到不安全因素及时避免,发现幼儿有危险动作立即制止。如发生幼儿意外伤害事故,应及时送至保健室予以简单处理并送至医院诊治,同时上报领导、通知家长。
6.定期对班级的环境及其设备设施进行深入细致地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清除,自己不能清除的应及时上报办公室要求排除,以防止发生失火、触电、砸伤等事故的发生。
7.督导本班级成员严格、规范地实施园所各项规章制度和流程,并及时、准确地填写各项记录。
8.高度重视并加强班级一日生活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日常工作中应加强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防止碰伤、抓伤、烫伤、吞食异物或幼儿将异物放入眼、耳、鼻、口内等事故发生。
9.幼儿的玩教具应该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严禁使用有害、有毒物质制作教具、玩具。而且要严格玩、教具的卫生消毒制度,根据本园消毒卫生要求,及时对教玩具进行清洗、消毒。
10.严格“接送卡”制度。根据本园接送卡使用要求,确保幼儿人身安全,防止不法分子滋扰幼儿。日常工作中要坚决杜绝幼儿走失现象的发生,幼儿活动场所发生变更要及时做到三清:清理场地、清点人数、清理器械,发现走失及时上报、处理。
11.加强午睡时的值班纪律,值班教师要切实履行职责,不做与值班不相干的事情,随时为幼儿纠正睡姿、盖好被子,观察幼儿有无异常,保证幼儿的午睡安全,做好幼儿午睡期间的值班记录。
12.切实加强对班级安全工作的领导。各班主任要严肃对待班级安全工作,并与班级其他人员商定安全责任落实问题,对因玩忽职守酿成重大影响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13.要严格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幼儿园的各项安全制度,班级出现安全问题要与每月、每学期、每年度的工资结合起来,并与学年度的评优、晋升结合起来。
班主任工作职责 篇5:
一、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五、学生在校期间如何确定
一般来讲,学生在校期间有以下三种情形:
1.出入学校时间:学生进入学校开始起,到学生离开学校之时止;
2.学校在校外组织活动:从学生到集合地点报到之时起,到活动结束解散之时止;
3.学校、班级或教师交办任务:从交给学生任务之时起,到学生完成交办任务之时止。
六、民事侵权归责原则
(一)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叫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确认责任的准则。执行这一原则,主要不是根据行为人的过错,而是基于损害的客观存在,根据行为人的活动及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所造成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而由法律规定的特e加重责任。学术上也把无过错责任称之为“客观责任”或“危险责任”,英美法则称之为“严格责任”。无过错责任的适用范围: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2条);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4条);
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5条);
4.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78-80条;第82-84条);
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入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8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
6.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5-68条);
7.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9-77条);
8.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l条);
9.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6条),可见,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情形只有一种:即法律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案件发生在学校,侵权人为学校或其教职员工,则此类案件既属于特殊侵权案件,又属于校园伤害事故的,可以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此类案件主要包括四类:
1.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食品、药品、饮用水等物品,致使学生受到伤害
2.学校进行高度危险作业引发的校园伤害事故;
3.学校环境污染导致的校园伤害事故;
4.学校所饲养的动物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情形。在发生这四类案件时,受害学生无须举证证明学校存在过错,只要证明学校的侵权行为与学生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可。学校有无过错不影响侵权责任的承担,只能以第三人故意、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事由来进行抗辩,而不能通过证明自己无过错要求免责。
(二)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也叫过失责任原则,它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过错责任原则分为一般性过错和过错推定两类:
1.过错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一般的侵权行为,贯彻“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即受害人指控行为人并要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必须举证证明行为人在实施侵权行为时存在着主观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即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不良后果,但仍希望或放任这种损害结果的发生。过失则是行为人对受害人应负注意义务的违反,行为人并不希望损害结果发生,但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未尽到义务,以致于损害结果发生。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的人身损害和第三人责任引发的学生人身损害,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确定校园伤害事故学校民事责任最主要的归责原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是由中小学与未成年学生之间存在的教育、管理和保护关系所决定的。中小学校不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不承担监护责任。未成年学生在学校受到的人身伤害属一般侵权行为,承担该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必须是责任主体有过错,即只有在学校有过错的情况下才须负责任,过错越大所负责任越大,若学校无过错则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如某小学学生间因课前嬉戏打闹引发人身伤害事故,该小学证明了自己在管理上不存在任何过错,且在伤害事故发生后采取积极措施,避免伤害结果的扩大。由此,法院认定学校对原告的伤害不存在过错,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促使学校认真履行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保护工作的同时,督促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积极配合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一旦校园伤害事故不幸发生,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各自过错的大小确定所负的责任,就能妥善处理和解决事故,这样既充分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又能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受干扰,对学生安全保护工作起到正确的引导作用,公平地保障各当事人的利益,从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侵权责任法》第39条规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该条文明确规定了学校在对象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校园伤害事故中的过错责任原则,并强调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责任的过错要件为“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即要求受到校园伤害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举证证明学校未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未充分履行其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具体来说,需要就学校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保护、疏于控制监督四个方面提出证据,加以证明。
2.过错推定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的演变,它在发生损害时首先推定行为人有过错,从而将作为民事责任主观要件的举证责任以否定的形式分派给加害人一方,由加害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过错推定原则仅适用于部分特殊的侵权行为,实现举证责任的倒置,有效地避免了受害人因不能证明对方的过错而无法获得赔偿的情形,增加受害人获得赔偿的机会。为了平衡保护学生安全和维护学校权益之间的关系,《侵权责任法》区别了学生智力、年龄段的不同,特别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校园伤害事故确立了过错推定原则。
确认学校是否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应针对未成年学生年龄阶段和智力发展水平的不同,根据其知识、智力状况来制定学校应尽的职责内容和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标准。在一般情况下,学校在校园伤害案件中的过错责任通常是随着学生年龄的增大而减小。学生的年龄越大,其生理和心理的发育也越趋成熟,他们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危险也更有预见性,那么,学校所负注意义务的程度也就越低,被认定有过错的机率也越小。反之则学校所负注意义务的程度就越高,被认定有过错的机率也越大。依民事行为能力来划分,可将未成年学生分为10周岁以下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以及10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对于lO周岁以下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因其年龄、智力决定了其在伤害事件发生后的记忆、回忆、表述能力受限,较难承担举证任务。同时其对校园中潜在危险的认知程度较低,更易受到伤害,更加需要学校的保护,所以学校作为校园的管理者,对自己的设施是否有缺陷、管理是否完善、是否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等义务的注意程度就必须相应提高。
《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不承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该条文确立了对象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学生校园伤害事故案件的过错推定原则,加重校方的举证责任,有利于促使校方更好地履行教育、保护和管理职责,切实维护无民事行为能力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除了针对10周岁以下无民事行为能力学生在校受到伤害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外,若在校园中发生法律明确规定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情况,无需区分学生所具备的民事行为能力程度,皆可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具体说来有以下三种情况:“第一,学校公共场所施工所致的学生伤害事故;第二,学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所致的学生伤害事故;第三,学校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所致的学生伤害事故。”如在校园道路或者通道上施工、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未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所致的学生伤害事故;因学校安保人员疏于管理,致使校外第三人进入校园所引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因楼道照明不足、楼道狭窄等问题导致楼梯拥堵、发生学生踩踏事故和因学校未尽管理职责而引发的其他学生伤害事故。
(三)公平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指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法律又无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原则时,由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害给予适当补偿,由当事人公平合理地分担损失的一种归责制度。学校在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中也可使用公平责任原则,但一定要慎用,应用的范围只能限于学生伤害造成的直接损失部分。
公平责任原则适用应当具备三个条件:
1.当事人双方都没有过错。这是适用公平责任原t的基本条件,对于“没有过错”,只要有任何一方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即丧失了适用该规则的前提。
2.有较严重的损害发生。损害的程度必须较严重,即如果不分担损失则受害人将受到严重的损害,并且不符合公平、正义的原t。如果只是较轻的损失,那么完全由受害人自己承担并不违背公平、正义的原则,也就无须适用公平责任原则。
3.不由双方当事人分担损失,有违公平的民法理念。公平责任原则弹性较大,赋予了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就要求法官依据内心的公平、正义的道德观念,来合理确定当事人是否应当分担损失以及如何分担损失。
依民法通则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可以适用公平责任原则: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监护人已尽监护责任的。
2.紧急避险造成损害,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且避险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的。
3.行为人见义勇为而遭受损害的。
4.堆放物品倒塌致人损害,当事人均无过错的。
5.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共同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
七、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如何确定民事责任
根据民事侵权责任的四个要件,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为:学校行为的违法性、学校存在过错、出现学生权益受损的事实、学校侵权行为与学生权益受损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个方面:
1.学校行为是否违法
我国的《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都明确规定了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保护义务,学校以其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违反法律的规定,侵犯学生权利或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就是违法行为。
学校的违法侵权行为是学校承担校园伤害事故责任的核心构成要件,没有学校的违法行为,便不会发生学生受害的事实,也不存在违法行为与学生权益受损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同时,学校的过错是通过学校的违法行为表现出来,没有违法行为的出现,即使学校有潜在过错,也无法追究学校的侵权伤害责任。
体现学校行为的违法性的'最典型例子要属教师体罚学生。在此类案件中,由于教师的素质不高、师德不佳,以致不能运用合理的方式教育学生,违反法律通过体罚侵犯学生的人身权利,致使学生身心受到损害。此时,由于教师体罚学生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教师所在的学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学校是否存在过错
学校存在过错,是学校承担法律责任的基础。判断学校有无存在过错,首先应判断学校有无注意义务及应负注意义务的大小程度;其次如学校负有该注意义务,是否实际履行了该注意义务。注意义务的有无应当根据双方当事人间的关系而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法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基于双方之间这种特殊关系,学校及其教师应对未成年学生承担特殊的注意义务,这种特殊的注意义务除了应遵守一般大众的行为标准外,同时还必须遵守教育行业的专业行为标准,即以一个专业人员习惯的、通常的行为作为标准。当然,这种注意义务仍存在着一个合理范围,不能要求学校履行超出其职能范围的注意义务,否则将削弱学校的教育功能,影响学校教育功能的正常发挥。
3.学生权益是否受损
学生权益受损的事实,即校园损害事实的存在,指的是学校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或不履行法定义务,导致出现了学生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后果。学校仅仅存在违法行为,并不意味着必定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以损害事实的存在为基础,只有该违法行为造成了学生身心受到损害的不良后果,才需要对学校追究责任。学生权益受损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这种损害应具有客观真实性和确定性,具有法律救济的意义。所侵害的学生权益主要是人身权益,包括一般人格权、生命健康权、其他人格权、精神利益等,不能包括一般意义上单纯的财产损失。学生权益受损的后果是其一般人格权、生命健康权等受到损害,通常这种损害表现为学生健康受损、心理障碍、精神损害、肢体残疾或死亡等。
4.学校违法行为与学生权益受损事实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学校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要件中的因果关系,是指学校违法行为与学生权益受损事实之间存在客观的相互关联性,换句话说,若某一学生受损后果是由学校的行为引起的,损害是行为的结果,行为是损害的原因,则二者之间就具有因果关系。如果虽有损害事实的发生,并且学校也有过错,但是,两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而是其他的原因造成了校园伤害事故,那么学校就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八、学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当学校必须承担由校园伤害事故引发的民事责任时,更多的是侧重对受害学生进行金钱方面的赔偿。这种赔偿的权利主体为受害学生及其监护人,义务主体为学校及其教职员工。赔偿的内容包括两部分: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学校的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和监护人的误工损失。如该伤害造成学生残疾,学校除支付上述费用外,还应承担残疾生活辅助费和残疾赔偿金。校园伤害造成学生死亡的,学校应承担为治疗受害学生支出的合理费用、监护人的误工损失、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校园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有三:全部赔偿、财产赔偿和过失相抵。全部赔偿是指以所造成的实际的合理损害为限,损失多少即赔偿多少;财产赔偿是指无论校园伤害事故造成的是人身伤害,还是精神损害,都只能以财产进行赔偿,而不能以支付劳务等方式替代,过失相抵是指存在混合过错的校园伤害事故中,通过对加害人和受害人间过错程度的比较,确定双方责任的有无和比例。
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学校及其教职员工侵害学生人身权益,造成学生精神痛苦和精神利益的损失时,受害学生及其监护人即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可依学校的过错程度、侵害场合、侵害后果及获利情况等综合考虑予以确定。
受害学生的损害赔偿费用通常有以下两种支付方式:第一,学校与受害学生通过协商可以确定支付方式的,由学校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损害赔偿费用,第二,学校与受害学生无法通过协商确定支付方式的,学校原则上应一次支付损害赔偿费用,只有在学校一次性支付损害赔偿金确有困难且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下,学校才可适用分期支付的方式向受害学生支付损害赔偿金
班主任工作职责 篇6:
班主任要根据《大纲》要求,结合本班学生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开展教育活动,要加强班级管理,组织和建设班级集体,形成良好的班风。班主任工作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和建设者,在德育处、年级组的领导下落实学校办学规划的各项具体要求,班主任应该认真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围绕“做文明人、聪明人、健康人、成功人”的学校德育主题,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遵规守纪,完善自身素质,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二、班主任必须熟悉和掌握本班学生的状况,关心学生,严格管理学生,指导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注重学生求知、做人、相处能力及做事能力的综合培养。奠定良好的班风和学风,使班级健康稳健地发展。
三、班主任要制定工作计划,保存好教育过程资料,做好工作总结,出色完成学校各项任务,准时参加班主任工作会议。要因材施教,科学育人,要提高后进生转化工作质量和成效,推进学校德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建立健全班级管理制度,培养班干部队伍,引导学生学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激励,教育督促学生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养成文明、诚信的好习惯。
五、开好家长会,进行家访,加强家校联系,寻求家长密切配合。热情接待家长,耐心听取家长意见,诚恳与家长沟通和交流,建立起互相信赖的朋友关系。
六、要依法施教,循规育人,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能剥夺学生的听课权,必须停课教育的学生须经年级主任报德育处批准,并协同家长,及时、妥当地处理好学生的问题。
七、加强劳动观培养,增强环保意识。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活动和公益劳动,培养“四有新人”。加强班级文化建设和班级活动的开展,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
八、重视学生学法指导,协调科任教师,合力搞好班级建设。立典型树榜样,有效激励学生。关注特困生,给予力所能及的关怀和帮助。运用好处罚手段,促使学生向进步方向转化。
九、经常对学生进行各类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青春期健康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和自我调控能力。教育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力争达到体育锻炼标准。丰富学生文娱生活,注重个性教育,发现发展学生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十、做好学生学习成绩综合统计工作。实事求是地评定,撰写学生操行、评语和毕业鉴定。做好学生手册的填写和发放工作。
班主任工作职责 篇7:
1.认真学习现代教育理论,不断更新教育观念以适应时代要求。
2.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全面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
3.以周记或面谈等形式,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重大问题须及时向教导处、主管校长汇报。
4.根据学校的工作计划,结合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及班级的具体情况制订班主任工作计划,并有步骤地完成各项任务。
5.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如早自修、广播操、眼保健操、午间十分钟、卫生等工作。
6.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体育、艺术、劳技、科技等各项活动,并充分挖掘各项活动的教育功能,培养学生的能力。
7.组织学生认真参加学校的值周工作,认真履行值周职责。
8.期中、期末考试按教务处的“监考日程安排”安排好学生的考试时间和地点。
9.学期结束之前,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各级各类先进学生的评比及学生的`操行评定等工作。
10.定期召开家长会,并通过家访、通信、电话、约见等途径,保持与学生家长的联系。
11.协调好任课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及时反馈双方意见和建议。
12.关心、支持、帮助团委、学生会、少先队工作,搞好班级的团支部少先队建设。
13.积极主动认真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时刻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及时疏导学生的心理问题并向校心理健康教育室提供有关信息。
14.按时上交各种工作资料。
15.认真完成主管领导和校长布置的其他工作。
班主任工作职责 篇8:
1、按时完成各类班级及个人计划的制定,计划有重点,条理清晰,调整及时。(周计划、月计划、班级计划)
2、按时完成各类游戏(角色游戏、区角游戏)以及探索性主题活动的记录与反思,记录有内容、有分析。
3、按时完成幼儿成长档案的文字、图片编写和收集,记录针对性体现幼儿成长过程以及不同阶段性的发展。
4、期末完成各类班级及个人总结,既反映实践又有所提升。(班级小结、专题小结)
5、进班前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做到教学内容与计划一致,教具准备充分。
6、熟悉半日活动计划,重点清楚,全身心投入幼儿活动,不断改进教学形式、方法,及时按需要做好反思、整理工作。
7、教室环境创设体现“三化”:
(1)教育化:根据教育要求及时变换,师生互动合作;
(2)儿童化:环境符合幼儿年龄特征,互动性强;
(3)艺术化:美观、富有艺术性。
8、管理好所在班级财产,爱护公物,无遗失,定期检查物品有无损坏,若损坏及时通报财产管理员。
9、教师做好交接班记录本的`记录,晚班教师每日中午11:45进班做好交接班工作并指导保育员做好幼儿生活护理工作,实现保教与教育相结合。
10、结合多种形式细致、耐心地做好家长工作,不得与家长发生争吵。
11、与家长交流做到礼貌、真诚,与家长协力促进幼儿发展。
12、定期召开家长会,让家长了解班级学期活动内容安排以及幼儿的各类活动情况。
13、创建家园信息栏,向家长介绍国内外育儿信息、每周活动安排以及幼儿活动实况(以照片形式呈现,每次10张,每月更换1-2次),并设置班级信箱,帮助家长树立正确地育儿观念,及时了解幼儿在园活动情况,体现符合幼儿特点和个体差异的教育措施。
14、按需开展和组织班级的父母老师活动,至少保证每学期2次,充分挖掘有利的教育资源,丰富幼儿的知识经验,发挥父母老师活动的作用。
班主任工作职责 篇9:
1.班主任、科任教师要认真学习疾病防控知识,提高认识,并负责向学生传授疾病防控知识。
2.班主任应对学生家庭成员、亲友的情况进行了解统计,随时追踪查访,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防止疾病的传播。
3.班主任应经常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了解和调查,特别是每天的“晨查”,要认真仔细。第一节上课的科任教师要配合班主任老师进行“晨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班主任老师在第一节钟下课后,要将该班的“晨查”情况及时汇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上报。
5.组织学生开展“卫生知识”讲座,随时检查个人卫生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对不达标的要及时整治。
6.班主任要对住校生进行早晚点名,对外出晚归的`学生要注意观察其健康状况,居住在校外的学生,班主任更应掌握其健康状况,严格管理。
7.任课教师每节课前要做好学生缺勤登记,查明原因,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学校防控领导小组,以便做出相应处置。
班主任工作职责 篇10:
一、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开展学生政治理论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二、开展形势政策教育。结合学生深层次的思想问题和国际国内热点问题,进行有针对性教育引导,帮助学生释疑解惑,引导学生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
三、及时掌握学生情况。学生情况是一个动态过程,辅导员要带着感情深入学生之中,与学生交朋友,了解学生的喜怒哀乐。通过一对一谈话与辅导、座谈走访、校园bbs等形式掌握学生的学习、经济、家庭、人际关系情况及思想、心理动态等,及时了解学生需求,保证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辅导员每年与学生谈话不少于一次,认真完成学生辅导手册记录。
四、做好重大活动与特殊时期的学生工作。根据首都政治活动和敏感期比较多的特点,及时了解学生反应,防止各类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对于学生直接参加的重大政治活动,要认真组织,把握学生动态与情绪,确保政治安全。及时准确地掌握政治敏感期学生动态,对重点人群要做好一对一的思想工作。
五、加强班集体和党团建设。以学生党团组织和班委会为骨干,坚强学生班集体建设,发挥学生自我教育与管理作用。加强学生骨干、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开展推优入党工作。
六、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积极主动协助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共同做好日常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工作和学风建设工作,在国防教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对学生提供指导,要经常深入学生课堂、宿舍、餐厅、班级,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和困难,并有效解决问题。要及时处理学生违纪行为,做好各类奖评工作。
七、做好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了解学生经济状况,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资助工作,更要从生活上、学习上、心理上积极关心经济困难学生,对学生勤工助学予以必要的指导,引导他们以坚强信念和平和心态顺利完成学业,回报社会。
八、开展心理素质教育。重视在学习、身体、经济、情感及人际关系等方面有问题的特殊群体学生的心理健康;协助有关专业部门组织开展心理教育活动,自觉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素质,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
九、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成才观和就业观,协助就业部门做好学生职业生涯和学习发展规划和就业指导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就业困难学生的思想工作。
十、加强自身素质能力建设。要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增强自身政治责任感。学习和掌握心理教育、发展辅导等方面知识与技能,加强工作研究与科学研究,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掌握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通过博客、微博客等网络手段加强与学生交流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