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痛点集聚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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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痛点【第一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南委[20*]1号)的文件精神,确保我镇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逐年顺利推进,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机关作风建设的总体要求,现对20*年度的作风建设工作作如下部署。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工作目标:夯实基础,初显成效。不断提高素质修养,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形象、提升服务水平,努力遏制不良陋习和行为的发生,积极养成文明礼貌、主动热情、廉洁勤政的好习惯。
主要任务:
1、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办公行为。公务活动中做到文明接待、热情服务、规范操作、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学习、作息等规章制度。
2、切实端正会议风气。严格遵守会议制度,提高会议的组织工作质量,合理精简会议数量,严肃会场纪律,增强会议实际效果。
3、合理安排公务接待。认真执行公务接待有关制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4、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不推诿拖拉,做到“五个不让”:不让领导布置的工作在自己这里延误;不让需要办理的文件在自己这里积压;不让各种差错在自己这里发生;不让来办事的同志在自己这里受到冷落;不让本单位、本部门的形象在自己这里受到损害。
二、方法和步骤
20*年的机关作风建设坚持有计划、分步骤、阶段性地扎实推进,力求取得实效。
1、宣传发动
2月,召开全镇机关作风建设动员会议,对作风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具体措施,并指定一人负责日常联系。结合“学习洋山精神、争创一流业绩、推进一流发展”和“弘扬新精神,重塑小上海”主题教育活动,以中心组学习、支部生活、报告会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全体人员积极投入到作风建设中,自觉改进工作作风。
2、教育培训
紧紧围绕“廉洁、高效、公正、优质”的作风建设总体目标,认真抓好学习教育,重点学习《公务员法》、《*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区机关作风投诉处理办法(试行)》等;同时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工作技能培训和考查工作。每季度结合机关学习对如何规范公务行为、文明礼仪和改进服务进行培训。
3、监督检查
3月至12月份,镇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和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今年作风建设的4项工作任务,围绕以下6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和督查活动:一查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落实得好不好,是否围绕全镇发展大局尽职尽责;二查办事效率高不高,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事难办的现象;三查服务态度好不好,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态度生硬冷漠、用语不文明等问题;四查执收执罚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乱收乱罚问题;五查纪律观念牢不牢,学风会风是否端正,是否存在纪律松弛、工作懒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六查廉洁自律严不严,是否遵守公务接待制度,有无铺张浪费现象;有无“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以及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问题。同时要贯彻落实好《周浦镇首问责任制(试行)办法》和《周浦镇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监督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通过每月开展明查暗访、结对互查等形式,认真查找排摸,收集各方意见,并形成《即知即改单》,及时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疏理分析,指导和督促落实整改。
4、验收评选
年内,开展文明科室、卫生科室的评比活动,同时结合区“机关科室中开展作风建设的达标验收活动”和“作风建设‘十佳机关’、‘示范科室’、‘服务标兵’的创建评选活动”,在9月份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期间,对在作风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11月至12月,开展推荐评选工作,由科室申报、单位验收、区级检查审核,同时对被推荐的对象要严格考察,广泛征求人大、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评选工作要结合“文明单位”、“双示范”等创建活动,并与政风行风测评、机关作风投诉、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紧密结合。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测评排名靠后或被投诉查实、责任追究、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人员,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5、总结提高
针对作风建设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出整改方案。通过完善规章制度,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各项管理,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和提高。对凡属有制度而没有坚持执行的,要制定有力措施确保制度的执行;属于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要抓紧健全和完善,对应付了事、整改不力的将予以通报、限期整改。对作风建设各个阶段的工作要及时进行总结,半年度和全年度工作总结分别于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报送镇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是提高全镇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的必要手段,是改善我区经济发展环境的有力保障。全镇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机关干部要把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到关系党和政府形象、关系党群干群关系、关系*发展进程的高度来认识。要广泛宣传机关作风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使每一位工作人员都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2、突出重点、强化监督
要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机关形象为突破口,把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单位作为重中之重,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和最不满意的问题。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把群众监督与组织监督、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有机结合,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提高监督的效果。
3、讲究方法、注重实效
开展机关作风建设要以正面引导为主,积极挖掘发现和宣传弘扬先进典型。要注重结合,形成合力,把“学习洋山精神”、“重塑小上海”和“文明单位”、“双示范”的创建活动作为有效载体,做到有机结合,相互促进。要纠建并举,对发现的作风问题即知即改,并坚持长效管理,通过建立、健全和完善机关作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
4、加大宣传、形成氛围
《周浦情况》、政府网站等媒体要加大对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主动挖掘和采编新闻信息,及时予以报道;各单位要主动报送信息,并利用简报、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加强宣传。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通过开展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等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活动,形成全镇上下狠抓作风建设、努力改进作风的良好舆论氛围。
纪委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痛点【第二篇】
近年来,东和乡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各级纪委尤其是基层纪委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现就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对策建议分析如下:
一、 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监督缺乏信心。部分基层纪检干部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部分基层纪检干部把监督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就某项工作进行督查等同起来;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不敢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
(二)机制不完善,监督难度增加。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从目前工作开展情况看,监督方式单一、老套的问题依然存在。如责任制考核是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方式,但由于考核方式单一、考核内容和指标设置不够科学等,导致考核中发现不了问题,实现不了监督。部分乡镇纪委重监督检查,轻责任追究,导致监督检查流于形式;部分纪检干部不愿得罪人,不想钻研纪检监察业务,导致监督底气不足、力度不大
(三)同级监督难,监督存在缺位。很多乡镇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一些重点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书记作为党委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力度还不够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够完善,以致监督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而基层纪委对于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大多注重于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不到位。
(四)“三转”推进慢,监督存在错位。一是乡镇工作点多、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各部门都存在人手不够的现象,乡镇纪委书记虽是专职的,按照“三转”要求,乡镇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工作,实际上还是不能把全部精力放在主抓的纪检监察工作上,还得必须服从乡镇党委安排,除纪检监察工作外,乡镇纪委书记还得参与其他工作,无法保证有足够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工作难以深入。乡镇纪委副书记和其他纪委成员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还存在兼职其他工作,甚至兼职多项工作。大多乡镇纪委存在专职人员不专干,兼职人员不愿干的问题;二是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不高。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熟悉金融、财务、审计、法律等专业的人员较少,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大都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或是系统的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普遍存在上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等问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不强,直接影响到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发挥;三是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能力不足。在现实工作中,乡镇纪委不具备查办大案要案的能力。对群众反映问题的核实,不擅长发现一些深层次、本质性问题。信访件成案率不高。不愿办案、怕得罪人的现象比较突出。由于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岗位变动快,对业务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造成乡镇纪委办案能力低下,案件查办质量不高。
(五)自身建设弱,监督能力不足。近年来,各级纪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从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职责所需具备的条件来看,不懂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基层纪委工作人员少,如:东和乡纪委虽配备了3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同时业务水平不高,这就极其容易造成监督措施不到位。
二、 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纪委的工作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这也是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但乡镇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为什么会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职责界限划分不明,监督作用受到影响。乡镇纪委没有厘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机关依赖过度,监督职能难以发挥。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有的基层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三)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力度受到削弱。首先由于体制原因,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乡镇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因此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下,基层纪委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监督对象,使得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面临压力和干扰,导致基层纪委在履行职责时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窘境,监督力度被削弱。
(四)能力素质不到位,监督成效受到制约。部分基层纪检干部还未适应反腐倡廉新常态,对转职能的要求理解不深不透,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和监督不了的情况还普遍存在,造成监督职能虚化。加之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业务性、专业性较强,系统培训机会不多,没有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理论知识,缺乏开展案件查办、信访核查等专业知识和具体方法技巧,导致办信、办案质量不够高。
三、 基层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乡镇纪委能否保证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强化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任职能,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至关重要。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一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二在强调党委主体责任的同时,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必须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牢牢把握“两个责任”的内涵和关系,既不能以纪委的监督责任干扰党委的主体责任,也不能以党委的主体责任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三要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手段。纪委要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明确检查范围、对象、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检查中综合运用听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问卷调查、走访查看等多种形式。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考核标准、指标体系,一年分一次或两次单独或综合考核,考核以日常督查与专项检查为依据,建立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通报并与奖惩挂钩。制定“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以问责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通过刚性的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乡镇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真正实现一心一意履行监督职责。
(三)聚焦主业主责要有新突破。一纪委要制定年度目标责任分解。围绕责任分解、督促检查、倒查追责抓好落实。要强化案件查办,坚持有案必查,将主要力量倾向办案,集中优势兵力打好“歼灭战”;对腐败问题,抓大不放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高压态势打好“威慑战”;二持之以恒抓作风,打好“持久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警提醒;对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三选取典型案例宣讲、参观监狱警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该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职能,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执纪监督上,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四强化监督检查,紧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四)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只要存在贪腐问题,都坚决予以惩处,决不“开口子”,搞“既往不咎”或“下不为例”。同时加大力度解决好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信访预警,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五)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健全能力提升体系和内部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强素质,提升能力担当;健全业务例会制度、履职培训制度、调查研究制度、交流学习制度、以案代训等制度。树形象,提升责任担当;认真落实油田公司纪委“两个一半”精神,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收集建议,梳理案件调查,规范执纪行为。严律己,提升廉洁担当。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监督,防止“灯下黑”,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纪委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痛点【第三篇】
纪律审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是严肃党纪、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乡镇纪委是纪检监察系统的最基层单位,它直接面对的是广大党员和农村一线人民群众。由于基层违纪案件自身的特点及乡纪检干部配备等方面的原因, 乡纪委案件审查工作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案件审查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纪检队伍力量十分薄弱。去年12月份监察办公室成立以来,虽配齐了纪委副书记一名,监察员2名(一名在县纪委调训已8个月),纪检干事2名(一名休产假,一名是新配备的事业编制),但由于这些干部大部分刚开始接触纪检工作,对纪律审查、党纪党规及法律等专业知识普遍缺乏,对执纪审查程序、文书书写方法不懂,在具体执纪审查中显得无从下手。
二、业务不精,案件质量不高。一是纪检干事其它工作投入的较多,投入本职工作时间有限,再加新任职的要适应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和实践积累。二是纪检干部由于缺乏办案经验和相应专业知识,加之没有经过系统的业务培训,查办案件的方法不多,技巧不够,信心不足,对违法违纪的形式和手段把握不够,在案件查办上难有成效和突破,办案整体质量不高。 三是办案人员的业务技能比较弱,具体表现为谈话水平不高,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欠缺。办案方式不灵活,面对多样化的违纪问题不能因案而异制定方案开展调查。办案程序、文书不规范,对初核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办案时过分依赖立案调查手段,忽视初核程序。
三、问题线索来源单一、数量少。本乡纪委受理的问题线索大多数是上级或别的部门转办件,直接发现和收到的问题线索数量少,来源较单一。由于一些群众对乡纪委信任不够,投诉举报往往到县上、甚至到区纪委反应问题,而且大部分群众到乡纪委信访室都是口头询问安居富民,精准扶贫等政策性问题,还有反映乡村干部态度不好等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线索,有些内容不具体、线索不清楚,甚至存在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的消息等,导致其成案率不高。
纪委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痛点【第四篇】
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难点问题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社会发展进入新时期的战略性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乡村振兴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离不开广大农民的参与和支持。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推进近一年来,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尚未充分调动起来,乡村振兴中还存在着“上热下冷”“干部干群众看”等现象,乡村振兴内生动力不足。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对策建议
一是充分宣传发动。参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方式方法,下大力气,形成合力,通过标语展板、院坝会等方式营造乡村振兴浓厚氛围。
二是城乡资源互通。加快构建城乡融合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城乡“人、地、钱”等方面资源要素流通障碍,用政策刺激农户积极性。
三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鼓励以村为单位组建的劳务型服务公司、专业合作社、协会等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四是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民开展“合股联营”,推进土地入股、土地流转、土地托管、联耕联种等多种经营方式,开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提高群众参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