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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和选票范例【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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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和选票【第一篇】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问答

一、支部委员会委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章第三条和第六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党员各级领导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理论政策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二)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建设,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做出实绩;(三)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务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支部换届选举的,一般有哪些程序?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支部换届选举时。

一般有以下程序:(一)清点到会人数。

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均指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

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方可进行选举;(二)通过选举细则(或选举办法);(三)推选(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四)宣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候选人;(五)大会工作人员当场检查票箱,分发选票,并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六)选举人填写选票,按一定顺序投票;(七)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八)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九)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三、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如何产生?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但是,有的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7人,这样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党支部书记(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主持工作。

这些党支部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党支部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四、党的基层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如何提名?

党的基层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提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

一般程序是:由上届委员会提出拟担任下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名额和条件;组织所属党组织或党员酝酿推荐;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组织上进行考察了解;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提交新选出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酝酿,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

五、在什么情况下选举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选票?

在选举过程中,到会参加选举的党员因不识字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自己填写选票时,可以委托到会参加选举的其它党员代写选票。

被委托人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填写选票。

因故请假不能参加选举的党员,应视为缺席,不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党的支部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时,党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之内?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但从实际情况看,由于种种特殊原因,有的党员确实无法到会参加选举。

为了保证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党总支同意(直属支部报校党委同意),并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一)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二)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三)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的;(四)年高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五)工作调动,外派锻炼,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毕业分配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党员,均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绝不允许因实到会党员数达不到规定人数而擅自减少应到会人数,绝不允许在大会场外搞流动投票。

七、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分工有哪些要求?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

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分工一般应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委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八、党支部书记人选的推荐要注意那些条件?按照配齐配强党支部书记的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福建省委实施细则第六章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兼任教研室(研究室)主任或副主任,推荐人选时应给予考虑,原则上要求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机关部处党支部书记原则上要求由符合条件的部处领导同志兼任。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和选票【第二篇】

党支部换届改选,严格按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改选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作程序如下: 

l、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①召开支委会,讨论并作出换届改选的决议。确定改选的时间,下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选举办法;研究讨论本届支委会工作报告;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②起草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回顾本届支部委员会在完成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中,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什么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公布本届支委会党费的缴纳情况。 

③酝酿侯选人。选举前,党支部要提出候选人的条件,组织党员认真讨论,统一认识。然后经党员在党内议论、酝酿,提出候选人的初步名单,支委会集中多数党员的意见,最后确定候选人名单。 

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在准备好的工作报告和确定了正式候选人以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即可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⑤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会场。 

2.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选举 

①主持人核对党员人数,实际到会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 

②做工作报告。由党支部书记向党员大会做工作报告,提请全体党员讨论、听取意见、通过报告。 

③确认党员的选举权。 

④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⑤推选唱票、记票、监票等选举工作人员。 

⑥分发选票,填写选票,进行无记名投票。 

⑦开票、唱票、记票。 

⑧宣布选举结果。处理好选票。 

3.选举大会后的工作 

①新选出的支部委员会进行分工。书记、副书记的产生候选人,在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等额选举。 

②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主要内容:选举的基本情况;参加党员人数;当选的支部委员所得票数;书记、副书记名单和委员的分工情况。 

③做好落选人员的工作。 

4.支部委员会缺额的补选 

①凡支部书记、副书记或委员调离或其它原因发生缺额,本届支部委员会任期还没有到期,都应及时补选。 

②补选的办法。增补支部委员,必须召开党支部大会,经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或备案。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和选票【第三篇】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经中共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委员会批准,本次大会采用一次选举的方法,差额选举产生上海师范大学康城实验学校党支部新一届支部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

三、上海师范大学康城实验学校党支部新一届委员候选人人选由报名阶段(组织、党员、群众推荐和党员自荐)、民主推荐阶段(党员、群众推荐),并经局党委考察小组考察、测评,确定正式候选人。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在候选人中直接差额选举产生委员、书记(副书记)。

五、进行选举时,正式党员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六、选举人对每位候选人可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另选他人。如赞成,请在候选人姓名右面相对应的“职务”栏下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O”。如弃权或不赞成,不书写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请在选票“另选他人”栏中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面的小方格内画一个“O”。未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七、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八、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以另行选举,候选人从落选者中确定。

九、选举设选举工作人员5名(1名监票,4名计票),在党员中推选产生。

十、清点选票后,选举工作人员进行计票。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报告计票结果,会议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本选举办法需在党员大会正式选举前通过)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和选票【第四篇】

一、两推一选

1、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2、本次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的办法。

“两推一选”,即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内选举。

也就是首先由党员及群众推荐产生初步人选,然后通过组织考察,党委审定,确定正式候选人后,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最后由支委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

3、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差额占应选人数的20%,实行无记名投票的办法。

正式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4、召开选举会议时,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产生。

5、如到会党员因故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信任的人或大会工作人员代写,但未能出席选举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6、新一届支委会成员的赞成票应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以上,对赞成票超过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按得票多少依次当选。

如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在落选的候选人中进行差额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也可经大会同意对不足名额不再选举,以后另行增补,已进行两次选举均未选出的,不再进行第三次选举。

7、在新一届支委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并报镇党委审批。

二、两推直选

1、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2、本次换届选举实行“两推直选”的办法。

“两推直选”,即由乡镇党委根据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结果,考察提出村党支部成员候选人名单,由村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3、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差额占应选人数的20%,实行无记名投票的办法。

正式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4、召开选举会议时,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产生。

5、如到会党员因故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信任的人或大会工作人员代写,但未能出席选举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6、一次投票选举根据计票结果,采取如下方法确定支部书记:若书记票过半数者只一人,此人当选为支部书记;书记票无过半数者,在书记票、副书记票、委员票累计票数过半数者中,以书记得票多者当选为书记;若书记票、副书记票、委员票累计票数过半数者中书记得票多人相等,以累计票最多者当选为书记;若三职累计票过半数者多人,且票数相等,应当对票数相等者进行再次投票,以得书记票最多者当选为书记。

确定副书记也照此办法办理。

但计算副书记票数时,应加其所得书记票数。

计算委员票时,应加其书记、副书记所得票数。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和选票【第五篇】

为切实做好农村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可以制定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①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②考察并确定下届村党支部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③召开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大会。

④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不设支委的村进入下一流程)。

⑤开展换届选举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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