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 联合培养博士拿国外学位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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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 联合培养博士拿国外学位篇1
一、从当初申请的主管部门领取以下文件:
一、《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扫描备份)
二、《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6份/人)
三、《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四、《提取保证金证明表》
五、《留学人员资助证明》(扫描备份)
二、从美国秘书那里获取ds2019 hiring visiting scholar form 表格
三、将以下内容一起发给美国秘书
a)填写好的ds2019 hiring visiting scholar form
b)《留学人员资助证明》
c)护照首页的扫描文件
d)通讯地址
e)
以上周期约20—25天,后可获得正式的ds2019表格
四、在中信银行购买美国大使馆预约签证的电话卡,同时交签证费(现在是
930rmb),记住带上护照
五、根据办理ds2019表格的时间来确定面签的日期,面签的时候是需要正
式的ds2019表格的。
六、在做完预约面签和等待正式的ds2019表格的这段时间,还要填写
ds156、ds157、ds158三份表格
a)ds156是在线填写的,其连接地址为:
b)ds157和ds158两份表格是可以下载下来填写的,其下载地址为:ds157
c)ds157和ds158两份表格是可以下载下来填写的,其下载地址为:ds157
七、交存保证金:
a)在离境前15天交存
b)银行划转
c)详情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四
八、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a)在领取签证、机票前办理完毕
b)在天津市(或北京)公证处办理
c)
九、在线填写“公派留学人员基本信息表”,其链接地址如下: 填好这个表后,一定要记住打印
十、在线缴纳sevis fee,这里需要一张双币信用卡,交美元可以还人民币的,缴费的网址如下:https:///i901fee/ 缴费完毕后,会生成一张i-901表,我管它叫电子收据
十一、去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照会。办理照会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派人员基本情况表;
2、资格证书或录取文件;
3、留学基金委出具的同意派出函;
4、ds-2019表和邀请信。
十二、办理签证j1 visa1、有效护照;
2、offer(邀请函)原件;
3、ds-2019表原件(这是联合培养和访问学者所需要的表格);
4、调好的ds-156/157/158表格;
5、缴纳签证费的收据(贴在ds156表格的最后一页,记住不要盖住条码);
6、缴纳sevis fee的收据(i-901表,缴费后打印出来);
7、留学基金委的资助证明和照会(其实照会不是必须的);
8;照片(美国签证对照片要求比较严格,办理护照的时候多交了30块钱就多洗出来了,这个在上文提到过)。
准备好这些,才只是必须材料,还有很多非必须材料,为了增大面签通过率,建议还是准备一下:
1、个人简历(当然是英文的,其实我觉得这个应该是列入必须材料里,因为基本上visa official都会看简历的,当然是英文的了);
2、出版物清单(要把你所发表过的论文的首页打印出来,不要担心自己以前从事的工作是敏感专业,vo是不懂这些的);
3、家庭照片原件(有和家人一起照的,让vo感到你的家庭和谐,你不会抛弃你的家庭移民美国的);
4、户口本原件(以前会有vo要看,最近好像不怎么看了吧)
5、学习计划(这个在申请的时候就是需要的,需要一份双方导师签字的研修计划);
6、导师的简介及往来邮件;
7、归国计划(最好制定一份详细的归国计划,计划中要突出你从美国回来后前途一片大好,会有比在美国更好的前景,当然要突出收入,美国人很看重这个,收入可以造假的,你写上月薪10000,vo也不知道的)
本文地址:http:///zuowen/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 联合培养博士拿国外学位篇2
北京化工大学 “高精尖”联合培养优秀博士生出国协议书
甲方: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负责人: 电话:
乙方:(联合培养人员)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 现工作单位 ;邮编: 现学习单位 ;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住址(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支持下出国联合培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为实施国家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满足国家人才培养计划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派遣乙方,按交流学生身份赴(国家)(学校)联合培养,培养期限从 到,合计 个月(以录取通知的联合培养期限为准)。
第二条 甲方同意乙方申请时选定的联合培养专业和双方合作导师制定的培养计划。第三条 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1.对乙方联合资格最终审定,对乙方出国联合给予必要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有关出国联合培养的咨询和服务。
2.为乙方办理出国联合培养手续提供帮助和方便。(1)由甲方为乙方出具在读证明、派出公函等;
(2)由甲方为乙方提供联合培养所需的生活费、旅费等共计 万元,剩余不足部分由 导师和学生自己解决。
第四条 乙方承担的义务:
1.保证完成第二条所规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并保证在第一条确定的联合培养期限内学成回校。
2.联合培养期间的研究成果如需发表,发表的论文第一单位必须为北京化工大学软物质科学与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beijing advanced innovation center for soft matter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beijing university of chemical technology, 100029 beijing,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且发表的论文及相关专利等知识产权应归北京化工大学所有。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确定的联合培养期限、联合培养国家、联合培养身份和联合培养计划,不得擅自改变联合培养身份。
4.保证抵达联合培养所在国后十日内凭有关材料向研究生院报到。未能于十日内及时报到者,应阐明理由。
5.乙方出国后应按照联合培养所在国要求及时购买医疗保险。因未购买医疗保险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理。
6.联合培养期间与使(领)馆及我校保持经常联系,定期向使(领)馆、学校汇报学习进展情况。
7.联合培养期间要树立回国服务、为国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自觉维护祖国荣誉,服从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遵守我国和联合培养所在国法律;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8.联合培养期间应始终遵守国家联合培养的有关规定。联合培养结束时应及时作出书面学术成果报告和联合培养总结;联合培养期满回国后及时到学校报到,办理相关复学手续,汇报联合培养情况。
第五条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其违约事实,按照国家法律、教育部和甲方的有关规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对乙方在国外联合培养期间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放弃联合培养身份、擅自提前回国、擅自变更联合培养国家和联合培养身份、改变国籍、从事与联合培养计划无关的活动严重影响学习、表现极为恶劣、未按规定联合培养期限回国逾期一个月以上、未完成回国工作两年服务期等违反甲方规定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
任。
2.对因航班延误和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在规定的日期内回国,逾期未超过一个月者,甲方不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六条
确因实际需要不能按期回国者,应提前三个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导师、学院出具初步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和高精尖中心,经研究生院和高精尖中心批准后方可延长在外期限,延长期内高精尖中心将根据博士生的研究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供资助。未办理延长期限手续或未获研究生院批准者按违约处理,超出期限两周即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第七条
甲、乙双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按协议进行仲裁。
第八条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第九条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方各一份。签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公章)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日期:
****年**月**日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 联合培养博士拿国外学位篇3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接受外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书
甲方: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所/中心
乙方: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促进研究所与高校科研工作的开展,加强学术交流,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就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联合培养学校年级硕士/博士研究
生,由甲方导师研究员和乙方导师教授共同培养指导。
(二)该联合培养研究生已在乙方完成学位课程的学习,成绩合格。自年月至
年
(三)乙方提供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奖学金、生活补助、医疗保障、交通及住宿等费用,向
甲方一次性支付年均1200元的管理费。甲方导师负责提供该生完成论文工作必要的研究条件,考虑到上海地方物价因素,可酌情给予部分生活补助。
(四)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科研经费及学位论文题目,由甲、乙双方导师协商确定。学位论
文发表时,联合培养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甲方的所/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乙方为第二署名单位;甲方导师为责任作者,作者顺序由双方导师协商而定;在联合培养期间获得的成果或专利所有权,均属甲方。
(五)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学籍属于乙方,必修环节、学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及毕业分配
等事宜均由乙方负责。
(六)该联合培养研究生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遵守院所各项规章制度,如因违反操作规定
而造成事故,须追究本人责任。视事故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作出相应处罚。
(七)联合培养研究生在论文工作结束时,必须向甲方单位研究组移交全部原始实验记录。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生科院研究生部一份备案,生科院各所/中心研究生部一份,乙方
一份,联合培养研究生一份。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项,随时协商后另附)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导师(签字):乙方导师(签字):
联合培养研究生(签字):
2004年月日2004年月日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 联合培养博士拿国外学位篇4
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书
甲方:沈阳药科大学博士后流动站 乙方:
丙方:博士
甲乙双方对丙方进行考核后并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博士后工作站批准,决定联合招收丙方为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丙方在站工作时间从年月至年月。
二、研究课题为:
预期目标为:
三、乙方负责为丙方办理进站、出站手续,负责丙方在站期间个人档案的存档工作,为
丙方提供其在站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用及福利费等(根据当地水平),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丙方的落户、配偶安置及子女入学入托。
四、根据国家文件规定丙方主要从事乙方的研究课题,因此主要在乙方开展工作。丙方
在乙方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提供丙方从事研究工作所需的条件,丙方应遵守甲乙双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五、丙方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由甲乙双方联合指导和考核。甲方由教授
负责,乙方由负责。丙方进站后由甲乙丙三方商定研究计划。丙方有责任按照研究计划开展工作和接受考核。若需中途变更研究计划,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合作导师有义务对丙方的研究工作给予指导。
六、丙方在站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万元/年的管理和合作导师指导费用,并在博
士后办毕进站手续后的当月内一次性拨至甲方(沈阳药科大学帐号:2100 1530 0080-
5926 9025,汇入银行:建行通汇支行,收款单位全称:沈阳药科大学,款用途:博士后xxx,汇入地点:沈阳市,同时将电汇凭证传真给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处,并注明汇款的收据寄回所需的详细地址、邮编及负责人),fax:024-23903547)。如丙方需短期在甲方工作,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需费用,由乙方另行提供,不含在管理费用内。因任务需要,甲方人员到乙方工作,其差旅费、食宿费均由乙方提供。
七、丙方的课题研究经费由乙方提供,研究的内容、预期目标、所需经费和管理办法等
由乙丙双方另签协议。
八、丙方在站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由三方署名,学术论文注明双方单位。
九、丙方已完成研究计划需提前出站,或因课题进度等原因需延期出站,应由甲乙双方
协商决定。
十、丙方在站期间,因病连续请假半年以上,应终止研究工作。对于个人表现不适宜继
续做博士后工作的,甲乙双方有权劝其退站。
十一、丙方在站期间不能申请到国外做博士后或进修。如因研究工作需要,可由乙方根据
实际情况安排其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短期交流。
十二、丙方完成研究计划,符合晋升任职资格条件的,离站前可申请高级技术职务资格。
经乙方、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审核同意后,按照企业所在城市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程序和要求进行评审。
十三、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其余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设站单位。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代表: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日期: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 联合培养博士拿国外学位篇5
乙方:××大学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中介方: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为了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人才与科研优势,以全面提升太保集团的整体研究水平,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在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经甲乙双方商定,就联合招收、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研究课题为: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聘请专家对申请进站的博士后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最终人选。
2、根据太保集团发展需要,拟订研究课题,并成立项目课题组,指派有关专家指导博士后研究工作。
3、每年为每位博士后提供日常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的生活费用(包括补贴、家庭安置和社会福利等,住房由太保集团帮助解决);委托乙方代为发放博士后日常经费、绩效奖金和办理博士后社会保险手续。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太保集团承担。
4、每年为博士后提供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根据科研成果、工作表现,经考核后按季发放。
5、太保集团每年为每位博士后提供科研经费,主要应用于与科研相关的工作调研、差旅费等。
6、做好博士后在甲方工作时的日常管理、考核评价工作。
7、组织专家指导小组,对博士后研究项目的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和最终科研成果进行评审。
8、支付乙方行政管理费,每年××元。
9、落实并管理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关系。
二、乙方责任
1、全力支持甲方的工作,与甲方联合招收、培养并考核博士后研究人员。
2、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
3、根据甲方需求,指派博士后指导专家,指导博士后研究工作。
4、做好博士后在乙方工作时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工作。
5、根据甲方委托,代为发放博士后日常经费、绩效奖金并缴纳税金,办理博士后社会保险。
6、在资料借阅、设备使用、课题申报、成果评审等方面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与乙方独立招收博士后的同等待遇。
7、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
8、落实并管理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人事关系和户口关系。
9、博士后若定期考核不合格,经认定不适应继续从事研究工作,会同甲方联名报请批准中止其研究工作,作退站处理,同时终止各项经费的支付。
三、中介方责任:
1、负责核准甲乙双方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的进出站申请,协助办理有关博士后进出站手续。
2、定期指导和检查有关博士后培养、考核工作。
3、在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予以协调。
四、其他事项:
1、博士后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原则上归甲方所有,若有乙方科研成果转让到博士后研究项目,双方应预先明确研究成果的归属和分离办法,此条款为永久生效。
2、未经成果产权所有者的许可,参与项目研究、考核工作的相关人员不得泄露有关科研机密。
3、本协议未明确事宜,按照《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制定的《企业博士后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通过中介方调解解决。国家如有新的有关规定,则按国家规定执行。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中介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复旦大学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中介方: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