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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安全用药管理制度的目的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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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药管理制度的目的篇1

富宁县人民医院

安全用药相关管理制度

(一)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安全用药是一个动态过程,包括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等一系列环节。为加强药品管理,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医院管理年服务理念,促进临床合理用药,避免药源性疾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我院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1.科学、规范我院药事管理工作。药事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将医、药、护三个方面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医师—药师—护士、药库—药房—病区的立方体空间体系,建立药剂科与医务科、护理部等管理部门的沟通机制,制定包括药品采购、储存保管、调配及使用等每一个环节的相关管理制度。全面保证用药安全。

2.执行《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和《新药采用管理制度》,执行“新药遴选程序”,坚持“质量第一,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和购进的合法性。

3.执行《药品储存、保管管理制度》、《效期药品管理制度》、《高危药品管理制度》、《相似药品管理制度》等,遵守药品储存管理规范,执行各项工作程序,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对高危药品做好醒目标示,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根据药品储存条件的要求,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环境(0~30℃)、阴凉环境(≦20℃)、冷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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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中,并保持相对温度达标。

4.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药库、药房要做到“五专”。

5.医师要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请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并使用级药品通用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6.医师必须尊重患者对应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的知情权。医务人员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在做好观察记录的同时,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

7.药师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和《处方管理制度》,认真审查和核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确保发现药品的准确、无误。并进行安全用药指导。

8.按照《药师对违反治疗原则的处方或医嘱拒绝调配的制度》,对有配伍禁忌、超剂量等严重不合理处方,应拒绝调配,以保证药品安全。

9.药师应利用自己所掌握的药学知识和药品信息,承接医师、护士、患者及公众对药物治疗和合理用药的咨询服务。执行《用药咨询制度》。

10.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除医方责任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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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退换。

11.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保健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临床药师要深入临床科室,积极参加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等工作,合理用药,提高用药水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12.加强护士执行医嘱时的管理,严格执行医嘱,执行《输注药物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规程,保证用药安全。

13.所有医务人员均有责任监测和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根据《重点药物观察制度》、《用药后观察制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有关程序,对临床所使用的药品进行不良反应监测。一经发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要执行《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处理程序》,立即逐级报告,并进行详细记录、调查,按要求填写报告表。同时开展医疗救护、将药害降到最低。

14.各药库、药房药品安全管理责任人及其负责人;各病房用药安全责任人为科主任及护士长。

(二)注射药物配伍禁忌管理制度

1.医护人员应熟悉与了解药物的作用和副作用,正确执行各项医嘱。

2.使用注射剂药物时,须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查看药物配伍禁忌表或相关的药物说明,确认药物无配伍禁忌,方可使用。

3.为病人静脉输液时,根据病情及药物特性调节滴速,控制静脉输注速度,预防发生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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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医护人员应加强巡视,严密观察用药后反应,并做好记录。

(三)患者用药后观察制度

1.护士应熟练掌握本科所用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2.对易发生不良反应的药物或特殊用药应密切观察,如有过敏、中毒等反应立即停止用药,并报告医生,必要时做好记录、封存及检验等工作。

3.应用输液泵、微量泵或化疗药物及特殊用药时,应密切观察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及时处理,及时记录,确保用药安全。

4.定时巡视病房,根据病情和药物性质调节输液滴数,观察有无发热、皮疹、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医生进行处理。

5.做好患者的用药指导,使其了解药物的一般作用和不良反应,指导正确用药和应注意的问题。

6.护士长要随时检查各班工作,注意巡视病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预防输液反应措施

1.配制合格的输注液体是预防输液反应的重要措施之一。所用管道器具应清

洗干净,溶酶原辅料应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配制时应该严格防止污染,尽量缩短操作时间。灭菌应该完全彻底,并作有关检查,合格后方可用于临床。

2.输液器具应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清洗消毒,尤其是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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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3.输液前应严格检查,看有无瓶身或者瓶口受损松动,有无异物等,4.输液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空气新鲜。输液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和注射技 术规范。

5.输液中加入其它药物时,应注意其相互反应和配伍禁忌。输液时尽量使用

终端过滤器。输液瓶已经打开应该一次用完。

6.根据病情尽量减少输液。避免同时加入多种药物,否则易增加毒性、降低

药效以及增加输液中的微粒数,可能引起一系列的输液反应。

(五)相似药品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相似药品混淆错发、错用,保证临床用药安全,结合医院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制度。本制度适用于药库、各药房及病区药品存放、使用过程中相似药品的管理。

1.相似药品分类:品名相似药品、包装相似药品、规格不同的相同药品、剂型不同的相同药品。

2.各部门要根据日常工作容易错发的药品,归纳制定出相似药品目录,通过在药品放置位置留置不同类型的醒目标志提醒药师、护士特别注意,保证药品调配、使用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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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相似药品,定期安排药师进行清点并建立记录,保证出现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

4.对于品名相似的药品,如药效相同、品名相似的药品,在药品柜中分开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特别注意;如药效不同,品名相似的药品,要分柜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作为提醒。

5.对于包装相似药品,药房要双人复核调配,病区护士双人核对使用。如药效相同,包装相似的药品,在药品柜中分开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如药效不同,包装相似的药品,要分柜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特别注意,标志要醒目。

6.对于规格不同的相同药品,在其放置的地方留置醒目标志,并在标志上标明规格以便区分。

7.胰岛素类药品种类繁多,为了区分不同类型的胰岛素,要求把不

同种类的胰岛素在冰箱分区放置,分别贴上常规胰岛素、混合胰岛素、中效胰岛素、长效胰岛素和短效胰岛素等标签。

8.本制度的制定可大大减少配药人员错拿药品的几率,从而形成药品质量安全的保证体系,诠释“以病人为中心”的医院管理年服务理念,各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

(六)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高危药品管理,减少不良反应,保证用药安全,特制订兴安盟人民医院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1.高危险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主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细胞毒化药品、胰岛素制剂及地高辛等,具体品种见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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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3.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警示牌,提示药学人员注意,避免错误调配。病区药品在治疗室药柜内应固定摆放位置,有明显的提示标记,注明药品名称、浓度、含量等,提醒护士注意,避免错拿、错用。

4.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5.高危险药品调配、发放、使用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调配、发放、使用准确无误。

6.加强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安全有效。

7.加强医、药、护人员的沟通,加强高危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临床医护人员要及时观察、上报高危药品的可疑不良反应事件,药剂科要定期总结汇总,并将不良反应监测结果及时反馈给临床。

8.新引进高危险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七)药品存放、使用、限额、定期核查规范

1.病区所有基数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他人不得私自取用。

2.病区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各类药物(包括外用药、内服药、抗菌素、毒剧麻及抢救药),对备用药品要定期检查,定量供应,根据病区用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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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有计划地补充。

3.各病区应每周清点各类药物并记录,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4.各类药物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外用药用红标签,内服药用蓝标签),字迹端正,如有涂改或字迹不清者不得使用。药柜保持整洁,口服药要求、无霉变、裂变及粉末沉淀,针剂要求无变质、变色、混浊、沉淀。

5.抢救药品定量放抢救车内,每天至少清点检查一次(封存除外),须帐物相符,标签清晰、在有效期内,保证抢救时急用,使用后应及时补充。

6.特殊和贵重药品,须专人负责领取,并登记日期、数量、当日用药量及留存数,要求帐物相符,上锁保管,班班清点。医嘱停用、病人出院或死亡,应及时办理退药手续。

7.需冷藏的药品如白蛋白、胰岛素等要放在冰箱内,以免影响药效。

8.危险药品、95%酒精、浓碘伏、浓过氧乙酸等,由护士长定期清领,定时清点,专柜、加锁保管,并有标识。

9.消毒剂须严格分类,如:外用消毒剂(碘伏、碘酒、75%酒精、红汞等)和粘膜消毒剂(双氧水等)需分别放置。

10.护士长须对各类新药的使用方法、使用剂量及使用注意点等加强指导。

(八)毒、剧、麻醉药管理制度

1.病房毒、麻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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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2.设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严格加锁,钥匙随身携带,按需保证一定的基数,每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接点清,双方用正楷签全名。

3.医师开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给患者使用,使用后保留安瓶。

4.建立毒、麻药使用登记本,毒、麻药处方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使用日期、时间,护士二人核对后正楷签全名。

5.剩余剂量应二人核对后签名弃之。

(九)重点药物观察制度

1.重点药物包括:抗感染药物、心血管系统药物、细胞毒化药物、麻醉药及麻醉辅助用药、抗精神病药、抗焦虑药等治疗神经系统疾病药物、中药注射剂和胰岛素制剂等。

2.医师在开具处方前,要询问病人以前是否用过该种药物,有过何种不良反应,并告知病人和家属将要使用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用药后每日查房时向病人和家属询问用药后有无不适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

3.病人和家属向医师反应用药后不适和不良反应时,医师应高度重视,认真检查,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注意与病人和家属沟通的方式与技巧,避免误解,提高病患依从性。

4.护士用药前也应询问病人的用药情况,并告知病人和家属将要使用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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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用药后每日查房时向病人和家属询问用药后有无不适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静脉给药后,护士必须按药品说明书的规定调节好滴速,并留守20分种方可离开。一组输注后更换下一组输液后同样应观察20分种,方可离开。其他方式注射给药,在注射完成后,护士也应观察20分钟,在确认病人无异常反应后方可离开。口服用药时,应由护士在场指导病人服用,并交待注意事项后方可离开。当班护士30分种巡视病房一次,询问病人用药后情况。

5.护士交班时,交班护士应向接班护士介绍病房内使用重点药物患者的情况,以利于接班护士继续执行用药后观察。

6.发现不良反应/事件后,必须及时报告当班医生,并安抚病人、家属,使其配合治疗。

7.当班医生接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后,应及时对病人进行检查,妥善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上报临床药学室。

8.各临床科室依据本科情况,参考“我院重点药品目录”,制定本科重点药物清单,根据用药后观察制度,执行用药后“重点药物观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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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药管理制度的目的篇2

临床用药安全管理制度

1.为规范我院药品临床使用,促进药物合理使用,保证医疗安全、保障医患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我院临床用药管理规定。

2.临床用药是指使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医疗过程,临床用药管理的目的是合理用药。

3.临床医师、药师、护士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加强协作,知识互补、共同为病人用药的安全性负责。4.医师应按疾病诊疗规程、临床用药指导原则及指南,结合患者的具体病情、个体差异等为患者开具处方或医嘱,杜绝过度用药和过度治疗。医护人员在给患者使用药品诊疗时,要遵循合理用药原则,按规定仔细核对处方、医嘱、药品与患者身份,并按正确的方法调配和给药。

5.医院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药品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制定医院“处方集”和“医院药品供应目录”。药剂科在“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内组织有效地供应。临床使用的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不得从事药品采购、调剂工作,原则上不得在临床使用非我院药剂科采购供应的药品,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的,必需按医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执行。6.医院制定有相关的处方权限制的规定 ①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② 麻醉药品处方权限

7.使用自费药品或乙类药品,以及扩展用药须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在临床诊疗中,医生要制定合理用药方案,给患者开具处方时,应熟悉药品的说明书内容,医师、护士按药品说明书规定使用药品。超出说明书使用药品的医师必须在病历中做出分析记录。

8.医院制定有处方权确认的程序与规定。医院医务科、各药房设有处方权留签字留样,药学人员须在核对处方签字后方可发药。9.医院制定有药物治疗医嘱书写规范与查对制度。医师、护士、药师应知晓这些规范与管理流程,并能得到切实的执行。

10.为确保需要时得到急诊用药,加强病区药品的管理,医院应制定病区急救、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药剂科与护理部负责监管。各病区急救、备用基数药品的种类和数量,由医务、护理、药学相关人员根据临床需要协商确定。

各科室常备药品表经病区护士长签字确认后,送药剂科备案。 病区管理人员应定期查看该病区所备有效期药品,在有效期3个月(常用)或6个月(不常用)前到药房更换新批号。 药剂科应有临床科室在夜间、节假日应急药品供应途径。11.用药错误监测报告制度

要建立一套程序来确定和报告用药错误。该程序包括定义、用标准格式进行登记、报告和分析。目的是通过了解院内外发生的用药错误类型来预防用药错误,改进用药环节和培训员工用于预防此类错误。重要的是从制度上、管理上查找原因,在于总结经验、吸收教训。药对员工进行有计划的教育培训,药师、医师、护师要参与培训。12.建立药品召回制度

13.药品召回是指当发生、发现或高度怀疑药品质量与药事工作质量的问题,事件可能影响病人安全与诊疗质量时,按照既定的原则、程序和方法,收回药品,并按医院“药品召回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召回的药品由药库专人妥善保管,不得再流入药房。14.实施动态分析制度。

15.药剂科按规定,每月定期向医院药事委员会提交医院药品消耗及用药结构情况,从数量和金额两方面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保管药品使用中的异常流向,以供院领导决策。

16.严格监督考核。把合理用药与药事服务作为考核医师与药师的重要标准。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的目的篇3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一、护士必须严格根据医嘱及时准确给药,不得擅自更改,对有疑问的医嘱,应了解清楚后方可给药,避免盲目执行。

二、了解患者病情及治疗目的,熟悉各种常用药物的性能、用法、用量及副作用,向患者进行药物知识的介绍。

三、严格执行三查九对制度。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

九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时间、有效期和过敏史。

四、做治疗前,护士要洗手、戴口罩,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给药前要询问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需要时作过敏试验),并向患者解释以取得合作。用药后要注意观察药物反应及治疗效果,如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医师,并做好记录。

六、用药时要检查药物有效期及有无变质。静脉输液时要检查瓶盖有无松动、瓶口有无裂缝、液体有无沉淀及絮状物等。多种药物联合应用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七、安全正确用药,合理掌握给药时间、方法,药物要做到现配现用,避免久置引起药物污染或药效降低。

八、注射药物须两人核对;静脉用药应在药瓶上注明患者姓名、床号、药名、剂量、用法、时间和频次,执行者核对后方可应用于患者并在执行单上签名。

九、口服药按时发放给患者,确保服药到口。口服药杯定期清洗消毒备用。

十、如发现给药错误,责任护士立即报告主管医师、护士长,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护士长须在24小时内电话上报护理部,一周内组织全科护理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上交护理部。

十一、对易发生过敏的药物或特殊用药应密切观察,如有过敏、中毒反应立即停止用药,并报告医师,做好记录、封存及检验等工作。

十二、应用输液泵、微量泵或化疗药物时,应及时巡视、密切观察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确保用药安全。

十三、定时巡视病房,根据病情和药物性质调整输液滴速,观察有无发热、皮疹、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理。

十四、做好患者的用药指导,使其了解药物的一般作用和不良反应,指导正确用药。

十五、凡住院患者治疗需要的药品均由药学部门供应,一般不得使用患者自带药品。确需使用应符合规定。

十六、病人给药时间管理细则

(一)长期医嘱的给药应在规定时间前后2小时内完成,后一次给药时间按相应时间间隔调整,不能按时给药的以给药错误处理。如特殊情况(手术、检查等)延误给药,待医师评估后,方可用药;如不能使用,应由医师在临时医嘱单上开具停用医嘱。

(二)根据医嘱需准点给药(如每4小时给药、每6小时给药、每8小时给药等)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给药。

(三)特殊用药遵具体医嘱执行。

(四)紧急抢救医嘱给药:开医嘱后即刻给药。

(五)口服给药

1.原则上当天常规医嘱,下午(中午)给药。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医师在医嘱单上加开临时医嘱(st)。

2.每日一次给药(qd)给药时间为:8:00。相同药物与次日的给药时间应间隔12-24小时。

3.每日二次给药(bid)给药时间为:8:00、16:00。相同药物每日每次给药时间应间隔 6-12小时。

4.每日三次给药(tid)给药时间为:8:00、12:00、16:00。相同药物每日每次给药时间应间隔4-6小时。

5.每日四次给药(qid)给药时间为:8:00、12:00、16:00、20:00。相同药物每日每次给药时间应间隔3-6小时。

6.一般临时医嘱(st):在医师开具医嘱后2小时内执行。

(六)静脉给药

1.首次给药时间:原则上在医师开具医嘱后2小时内执行。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如有多组静脉输液,根据轻重缓急,按序使用。

2.每日一次给药(qd)给药时间为8:00:相同药物与次日给药时间应间隔在12-24小时。

3.每日二次给药(bid)给药时间为8:00、16:00。相同药物每日每次给药时间应间隔在6-12小时。下午一点后开具的bid医嘱当天默认为给药一次,如需两次给药,应由医师在医嘱单上加开临时医嘱(st)。

4.特殊药物如甘露醇等需准点使用的药物,给药时间不超过30分钟。

5.一般临时医嘱:在医师开具医嘱后2小时内执行。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如有多组静脉输液,根据轻重缓急,按序使用。

(七)肌内、皮下给药

1.原则上当天常规医嘱,上午(或下午)给药。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医师在医嘱单上加开临时医嘱(st)。

2.每日一次给药(qd)给药时间为8:00。相同药物与次日给药时间应间隔在12-24小时。

3.每日二次给药(bid)给药时间为8:00、16:00。相同药物每日每次给药时间应间隔在6-12小时。

4.一般临时医嘱(st):在医师开具医嘱后2小时内执行。

(八)其他给药 1.膀胱冲洗

(1)每日一次给药(qd)给药时间为8:00。相同的药物与次日的给药时间间隔在12-24小时。

(2)每日二次给药(bid)给药时间为8:00、16:00。相同的药物每日每次的给药时间间隔在6-12小时。

2.雾化吸入

(1)每日一次给药(qd)给药时间为8:00。相同的药物与次日的给药时间间隔在12-24小时。

(2)每日二次给药(bid)给药时间为8:00、16:00。相同的药物每日每次的给药时间间隔在6-12小时。

(3)其它途径给药时间按医嘱执行。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的目的篇4

要想治好病,不仅要对症下药,还要讲究科学的服药方法。药品本身固然重要,用药方法也不可忽视。错误用药方法不但不能发挥药效,也可引起不良反应,同样值得注意。老年人因体质等方面的变化,给药方法较年轻人显得更为重要。因此,医务人员要对老年人等特殊患者讲清楚服药的方法及注意事项,只有采取适当的给药方法才可能取得较好疗效,避免不良反应,也会得到患者的尊敬与信赖。

老年人因体质较差,以口服、静脉注射效果较好。肌肉、皮下注射比较容易操作,但因局部循环欠佳,药物释放缓慢,有时不易达到有效药量致使效果较差。当患者不能口服(如处于昏迷、呕吐状态)、药物不宜口服、争取时间进行抢救的情况下,可采用注射法。其好处是作用快、剂量准,以静脉注射作用最快。注射法缺点是使用不便,尤其静脉注射对制剂和操作的要求较严格,稍有不当,易生事故。老年人大都脾胃虚弱,一般较能耐受颗粒剂(即冲剂)或液体制剂,如口服液、糖浆、合剂等。口服最为简便、安全,一般情况下尽量采用口服,避免注射法。

以下为老年人口服用药的一些注意事项:

一、准确掌握用药剂量。服药剂量(包括药水)要准确,既不能少,也不能多。用量不足,不仅治不好病,还会产生耐药性,给彻底治愈带来困难。超过规定用量又会引起中毒,甚至导致生命危险。

二、采取正确的服药姿势。口服药时应采取立位或坐位,这时食管处于垂直位,有利于药片下行入胃。如情况不允许,亦应坐直身体,吞下药片后约1分钟再躺下。若躺着服药或服后取卧位,会使有刺激性的药片粘于食管壁上,不易及时进入胃部,可导致食管炎甚至形成溃疡,还可因药物的吸收延缓而使药效降低,如强力霉素、盐酸四环素、氯化钾、硫酸亚铁、奎尼丁、非甾体类抗炎药等片剂。若服法不当时,均可引起食管损伤。

三、严格把握给药时间。药物在体内的作用可表现出一定的昼夜节律性,故同一药物在不同时间给药,其体内过程和药效可能不同。如不少患者上午血压较高,而晚上血压较低,服用降压药最好在早晨;而一些他汀类药物在晚上服药效果最好。有的药物可根据生物节律,选择给药时间。

四、服药宜用温开水。服用片剂或胶囊剂要用足量水送服,至少饮100 ml水。水量过少,药片易滞留在食管壁上,既刺激食管,又延误疗效。不可用牛奶、豆浆、茶水、咖啡、可乐等饮料送服,因为这些饮料中的一些成分可能与药物发生反应,影响疗效。服药后亦不宜立即饮茶,尤其浓茶。老年人多喜欢饮茶,但茶水中含有大量鞣酸以及茶碱,可能与药物中的生物碱、蛋白质、重金属盐类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沉淀而影响药物有效成分的吸收,降低药物作用。最好服药后间隔2小时再饮茶或牛奶等。服乳酶生,忌用热水冲服;服润喉片、止咳糖浆后不要马上饮水。此外,有些药物要忌辛辣食物或不要与酒同服。有些药物不能一起服用如胃蛋白酶和碱性药物不能同服。有的食物等会影响某些药物的吸收和作用。

五、不能压碎或打开胶囊服用的药物。有些药品是不可磨碎或分半的。除咀嚼片剂外,一般应该整个吞下,不要压碎或打开胶囊,否则可增加药物毒性或者影响血药浓度和药效,甚至发生危险。有报道,一护士为了便于老年人服药,将治疗心绞痛的缓释药片压碎给一位老妇服下,结果老人死于心脏病发作。

六、肠溶剂。肠溶剂不可嚼碎或磨粉,也不宜与抗酸药同时服用。服用抗酸药后,胃中ph值会上升,使得肠溶锭剂受破坏,在胃中崩解。一方面刺激胃,另一方面也失去原先设计的剂型。因此,开处方时,不要和抗酸药服用。如奥西康(奥美拉唑)肠溶片、潘妥洛克(泮妥拉唑)肠溶片、比沙可啶肠溶片、德巴金、达克普隆等。有的是为了减少刺激。比沙可啶、甲硝唑、多西环素、二氯芬酸钠肠衣颗粒等磨粉后,会破坏肠衣,易刺激胃。柳氮磺吡啶使用肠溶剂可减少胃肠道发生不良反应的机会,所以也不可磨粉。有的为了避免失效。如阿撒可(美沙拉嗪)等肠衣锭,可确保其有效成分在回肠末端和结肠才释出,若磨粉后,效果可能会降低;洛赛克(奥美拉唑镁片剂)和兰索拉唑肠衣颗粒剂药品本身具酸不安定性,故制成肠衣颗粒,磨粉后破坏了肠衣,药品会受胃酸破坏而失效;达先(舍雷肽酶)、马来酸氟伏沙明等磨粉后药效会降低。

老年人口的增多,老年病的增加,势必给医疗卫生工作带来一系列新的问题,必须予以重视。关注并做好规范、合理的老年人给药方法,是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水平的基础工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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