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地变身农村荒地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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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地变身农村荒地【第一篇】
为加快农村撂荒耕地资源利用与管理,促进农业发展,为全镇粮食安全、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奠定坚实基础,笔山镇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强化宣传、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严格督查等多项举措,扎实推进农村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摸清家底,因地施策。组织专班在全镇开展拉网式、台账式排查清理,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将专项整治会议开到村开到组到院,引导动员群众,扩大群众知晓率,逐村逐户摸清撂荒耕地面积,做到不少一户不漏一块,真实反映我镇的耕地耕种实际情况,并根据摸底登记的撂荒地实情,逐一建立问题台账,为清理整治提供依据。
二是加大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利用村村响轮流播放深入开展《土地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土地流转政策,以及制止土地撂荒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抓好撂荒耕地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宣传栏、坝坝会、现场会、朋友圈等各种宣传途径,做到政策宣传到村、到组、到户、到田间地头,提高广大群众耕地保护意识,在全镇形成节约耕地、保护耕地的共识。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主动参与制止耕地撂荒工作,教育引导农民群众依法依规经营耕地、保护耕地,积极鼓励广大农民翻耕复垦,形成珍惜土地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是抢抓农时,备耕春播。为扎实推进农村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我镇充分利用春耕生产有利时机,明确建立镇级示范片,各村辖区建立村级示范点,采取以点带面等有效措施,激发广大群众对撂荒地整治积极性,引导群众对现有的撂荒耕地及时翻耕及时种植。对排摸出的撂荒地,通过召开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实行“一户一策”“一地一策”整治,对小面积分散的撂荒地动员群众自己复耕复种;对连片撂荒地建立村级复耕复种示范点;对整户外出、无劳力不能耕种的,动员周边群众开展代耕、代种,确保撂荒地全面复耕复种。
四是明确岗责,强化落实。为扎实推进农村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镇班子成员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工作推进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复耕复种完成时限,确保撂荒地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明确联系村班子成员及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并分片落实人员,组建技术专班,制定技术规范,深入指导农村撂荒耕地摸底调查和耕作种植工作,保证耕种质量,确保种后有收获,群众有收益。
荒地变身农村荒地【第二篇】
甲方:
乙方:
为发展经济保护和发展林木资源,甲方把原龙潭政府林场(已荒弃多年)的经营权给乙方承包,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山林的面积范围:承包范围为旧龙潭政府林场的全部范围,面积约七十五亩,四至界限为:东至风流坳横至石托窝田面的山背直下窿口为界;南至林场屋对面荒田坑边为界;西与宝溪山背分水为界;北至山顶与宝溪山分水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60年,即从20_年6月1日至2072年5月31日。
三、承包租金及方法:五年一租价,每年一交租,在每年的5月30日前交下一年租金,第一个五年叁仟元;第二个五年在原基础递增10%,即每年叁仟叁佰元,如此类推,直到承包期满。
四、承包期间,乙方对荒山地所种植物有管理、砍伐、收益权,但必须依法依规办证,否则按森林和林业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五、乙方承包利益受到侵害时,甲方给予支援。
六、合同期满,乙方所种的一切果树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如合同期满乙方愿意续包,甲方给予优先承租。
七、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要以乙方全部投入资金的五倍作补偿。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荒地变身农村荒地【第三篇】
经清泉村青山队群众会议通过决定,特将本队的'荒山荒地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同意协议如下:
一、荒山总面积亩,包括山,该承包金额按荒山每亩元计,合计大写元。备注:经村民双方协商,年付款一次,承包期为年。承包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甲方不优先承包给乙方,甲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本着不污染环境开办养殖业及种植果树等,有责任保护生态环境。
三、荒山承包期间,若国家开发修路等,需征收其土地,土地归甲方所有,苗木及附属设施归乙方所有,同时承包款自征收之日起停付。
四、山林改造,经营方式等管理自主权一切归乙方,但不得毁坏山上现有祖坟,但甲方自承包期内不得买卖坟地。
五、在合同期内,任何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订本合同外的补充合同。
六、如甲方重复发包上述林地或长时间停电停水,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承包期间,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经营方式,如有违约,责任自负。
八、付款方式与时间为年付一次。付款时间为村民签名当日之内付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山和地,本合同作废。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20xx年x月x日。
荒地变身农村荒地【第四篇】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山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大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的名曰的山地租赁事宜,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山地承包方案,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协商,自愿同意一致达成:决定由乙方租用甲方上述山地种植速生丰产用材林。在此,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力,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如下条约:
一、 承包范围及面积
租赁的林地位于 村 (小地名叫 ),总面积 亩,林地的具体位置和四至界址(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以双方签名确认的万分之一地形图(图幅名称:,图幅编号: 实地勾绘的红线范围内为准(详见附图)。其测算方法为:用万分之一地形图勾绘的界线按水平面面积求算。
二、 租期及承租形式
1、起止期限:年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计 年 日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由乙方开垦通往租赁山林道路(4米宽,从 至,能满足木材运输基本要求)和让予甲方速丰桉第二次砍伐收益,作为承包金支付方式。
三、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 乙方必须在签定合同
道路标准为:4米宽,从至,能满足木材运输基本要求。
2、乙方租用该山地使用期间,可以根据自己现定的经营项目需要,在租赁范围内,修整道路以及安装水电设施,但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乙方租用该山地,如因修路使用到其他的林地、旱地、水田的,乙方理应尊重甲方进行协商,甲方予以配合支持乙方,乙方要按双方商定及有关政策标准给与合理的补偿。
4、乙方租用期间,如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震、台风、水灾、病虫害、战争等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而无法经营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合同。
5、乙方租用甲方的该山地经营所产生的正、负效益,即自负盈亏,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一切债权债务及其他所有的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6、乙方合法经营上述林地所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四、甲方的责任与权力
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山地另行发包或他用,甲方必须教育村民,自觉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利。
2、甲方保证对发包的山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权,因山地所有权纠纷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3、乙方在争取上级的项目扶持资金等,甲方必须在其能力范围内对乙方手续办理上给予方便。
4、甲方有义务自觉维护乙方的`财产安全,不得破坏乙方经营的所有设施。
5、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因灌溉林树、修整道路、安装水电设施所需的条件和便利。
5、如果发生盗伐和山火,甲方有义务组织人员扑救,尽力协助乙方处理工作保护乙方的财产安全。
五、违约责任
1、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否则应承担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政策性因素或其他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视为合同终止。
2、如甲方违反上述合同或违法干扰乙方,或无故解除合同使乙方无法正常种植经营,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3、开发前如出现与外乡镇的争议地而造成无法经营的面积,经双方协商后,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由甲方划出与争议地同等面积的山地给乙方经营。如乙方经营后出现争议的,由甲方承担争议面积的种苗款,同时由甲方划出与争议地同等面积的山地补给乙方经营。
4、如因政府行为的征地需要,双方均不属违约。
六、纠纷处理
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调解不成时,由当地政府负责协调解决,调解宣告失败时,双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地变身农村荒地【第五篇】
为扎实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河地镇集中开展撂荒地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镇、16个村(社区)成立撂荒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撂荒地整治专题会,细化分解任务,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二是摸清底数情况,建立工作台账。镇村干部深入田间地头,逐一认真测量登记,做到情况清晰,底数明了。河地镇耕地面积亩,排摸出撂荒土地面积亩,截至目前,共整治复耕撂荒土地620亩。及时记录撂荒地整治进度,理出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分类施策。
三是大力宣传引导,确保整治长效。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宣传、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倡议书、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关于撂荒地整治的相关政策,激发农民群众种地热情,引导群众有序复耕复种。
荒地变身农村荒地【第六篇】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山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大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的名曰的山地租赁事宜,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山地承包方案,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协商,自愿同意一致达成:决定由乙方租用甲方上述山地种植速生丰产用材林。在此,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力,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如下条约:
一、承包范围及面积。
租赁的林地位于村(小地名叫),总面积亩,林地的具体位置和四至界址(东至:西至:南至:北至:)以双方签名确认的万分之一地形图(图幅名称:,图幅编号:实地勾绘的红线范围内为准(详见附图)。其测算方法为:用万分之一地形图勾绘的界线按水平面面积求算。
二、租期及承租形式。
1、起止期限:年日起至年月日止。计年日。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由乙方开垦通往租赁山林道路(4米宽,从至,能满足木材运输基本要求)和让予甲方速丰桉第二次砍伐收益,作为承包金支付方式。
三、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必须在签定合同。
道路标准为:4米宽,从至,能满足木材运输基本要求。
2、乙方租用该山地使用期间,可以根据自己现定的经营项目需要,在租赁范围内,修整道路以及安装水电设施,但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乙方租用该山地,如因修路使用到其他的林地、旱地、水田的,乙方理应尊重甲方进行协商,甲方予以配合支持乙方,乙方要按双方商定及有关政策标准给与合理的补偿。
4、乙方租用期间,如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震、台风、水灾、病虫害、战争等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而无法经营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合同。
5、乙方租用甲方的该山地经营所产生的正、负效益,即自负盈亏,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一切债权债务及其他所有的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6、乙方合法经营上述林地所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四、甲方的责任与权力。
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山地另行发包或他用,甲方必须教育村民,自觉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利。
2、甲方保证对发包的山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权,因山地所有权纠纷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3、乙方在争取上级的项目扶持资金等,甲方必须在其能力范围内对乙方手续办理上给予方便。
4、甲方有义务自觉维护乙方的财产安全,不得破坏乙方经营的所有设施。
5、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因灌溉林树、修整道路、安装水电设施所需的条件和便利。
5、如果发生盗伐和山火,甲方有义务组织人员扑救,尽力协助乙方处理工作保护乙方的财产安全。
五、违约责任。
1、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否则应承担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政策性因素或其他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视为合同终止。
2、如甲方违反上述合同或违法干扰乙方,或无故解除合同使乙方无法正常种植经营,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3、开发前如出现与外乡镇的争议地而造成无法经营的面积,经双方协商后,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由甲方划出与争议地同等面积的山地给乙方经营。如乙方经营后出现争议的,由甲方承担争议面积的种苗款,同时由甲方划出与争议地同等面积的山地补给乙方经营。
4、如因政府行为的征地需要,双方均不属违约。
六、纠纷处理。
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调解不成时,由当地政府负责协调解决,调解宣告失败时,双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仲裁。
荒地变身农村荒地【第七篇】
出租方: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加快农业畜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优质高效、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用于农业种植、养殖等产业,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租赁土地位置及用途。
租赁土地位于,面积亩,东至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四至范围见附件宗地图)。其中林地(含五荒地)亩,耕地亩,由甲方租赁给乙方用于农业种植、养殖等产业。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上述土地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且已经村民会议表决程序表决通过。
二、租赁期限、租赁费及支付方式。
1、租赁期为30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租赁费:耕地为年每亩小麦标准产量斤,折现金元计算,以后每三年按国家定价调整一次。林地(含五荒地)每亩元。
3、乙方于每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当年的租赁费。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元,乙方于合同签订后日内付给甲方70%,甲方收到款项后日内负责协助乙方地上附着物交接确定界桩,乙方在日付清余款,地上青苗补偿根据实地面积双方协商确定。
四、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农业种植农场的确权证书等证件。协助乙方对租赁土地进行通水、通电、通路,费用由乙方支付。
3、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应为乙方及时腾清土地,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土地租用手续。
4、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合法的自主经营权。
5、甲方收取租金、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等补偿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本村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荒地变身农村荒地【第八篇】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迅速做好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的部署要求,强力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
6月24日上午,雁洋镇组织驻村领导、驻村组长及村支部书记召开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现场推进会。与会人员先到雁下、鹧鸪、文社村撂荒耕地点现场参观,实地学习该村复耕复种工作经验。随后召开的.推进会上,通报了各村的撂荒耕地核查情况并明确了各阶段目标任务。
下一阶段,雁洋镇将不断加强动员,分类施策,挂图作战,对表销号,扎实推进复耕复种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复耕复种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