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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生产承诺书(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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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生产承诺书【第一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我作为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按照旗公安局的要求,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旗关于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积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企业(单位)的安全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并郑重承诺:

一、合法经营,依法取得按期换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二、严格执行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规定。

三、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四、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按照从业人员比例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持正上岗。

六、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七、发生安全事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事故上报程序了要求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不瞒报、漏报、迟报和谎报。

八、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未经安监部门不得建设和投入使用。

九、建立并严格执行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健全购销台账及档案。

十、库房管理、储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违规储存烟花爆竹产品,不采购和销售非法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产品,不违规储存、a级产品。

十一、采用自备专用车辆或委托有相应危货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配送服务。

十二、不以任何形式、名义承包或出租经营项目、场所。

十三、不以任何形式、名义承包或出租经营项目、场所。

十四、制定烟花爆竹事故就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及进修订,并按照规定配备应急救的援器材。

十五、完成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方面的有关工作人员。、

十六、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全面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自愿接受有关部门依法予以的处罚。

企业(单位)

盖章:

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生产承诺书【第二篇】

人民政府:

我作为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根据《河北省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工作方案》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确保发挥其安全管理职能,履行其安全管理职责,使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到位。

三、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按规定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四、持续达到“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标准要求;通过不懈努力,力争达到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管理水平。

五、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严格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使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与要求。

六、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深入开展全员化、制度化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七、严格从通过资格审查的生产企业购货,确保所购入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包装及标志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产品流向登记、出入库登记等制度,并完善各种台账,做到账目清晰、管理规范、资料翔实。

八、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标准和规定储存烟花爆竹,坚决杜绝超量储存、违规私存烟花爆竹、级仓库储存b级以上产品等违规行为。

九、严格按照许可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坚决做到杜绝购进或销售含有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的产品、杜绝销售“三无产品”等非法产品、杜绝向零售点或无燃放资质的人员和单位,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杜绝在库区从事零售经营活动、杜绝在库区进行试放、燃放活动。

十、尊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有的权益、引导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鼓励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提出改正建议。

十一、作业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十二、加强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按规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十三、按照《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做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和管理工作。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岗位应急措施,配备必要的救援设施和器材,确保其完好使用。

十四、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十五、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绝不弄虚作假。配合公安、安监、工商、质检等部门做好烟花爆竹打非工作。

十六、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十七、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自愿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的规定接受处罚。如发生重大及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终身不再担任本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十八、如有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自愿接受从严处罚。

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从严处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下例条款规定接受处罚:

1.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1)一般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30%罚款;

(2)较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40%罚款;

(3)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60%罚款;

(4)特别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80%罚款;

(5)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接受终身不再担任本行业企业主要领导职务的处罚;

(6)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2、企业方面

(1)一般事故接受xx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2)较大事故接受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3)重大事故接受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4)特别重大事故接受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

(5)同时接受有关部门作出的暂扣或吊销有关证照的处罚

3.如发生不依法报告或者妨碍、拒绝事故调查等严重行为的,单位接受xx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处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接受上一年年收入60%至xx0%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承诺期限:20xx年xx月1日——20xx年xx月1日。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实际控制人签字:

年 月 日

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生产承诺书【第三篇】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确保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的原则,确保两节期间(腊月二十三起至正月十五)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 乡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对全乡内烟花零售点进行选址和监管、打击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各烟花爆竹经营点应全力予以配合。

第二条 烟花爆竹实行定点批发、定点经营,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必须统一到我县具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资格的两家单位进货和配送。

第三条 禁止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持证经营,严禁一证设多家,一店设多点行为,不得离店经营,店外摆卖,流动经营,沿街兜售,严禁试帆燃试放。

第四条 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内没有其它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100米安全距离。

第五条 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桶),并张贴明显的“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严禁私存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

第六条 杜绝爆炸、火灾事故的发生,因管理不当和违规经营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从2xxx年2月11日至2xxx年3月5日止),安监办存档一份,经营户留存一份。

承 诺 人(签字):

经营者名称(盖章):

经 营 地 址:

年 月 日

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生产承诺书【第四篇】

为保证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安全,履行法律赋予的安全生产职责,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全面做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服从安监部门的监管,守法经营,严格管理。

2、不出租、出借、转让或伪造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3、不采购、销售不符合质量、包装标准要求和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4、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产品流向登记制度。

5、向零售经营户销售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超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

6、不向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烟花爆竹。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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