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疫情期间心理干预方案(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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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心理干预方案【第一篇】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提高广大师生疫情防范意识,消除恐慌心理,急躁情绪,焦虑心态,营造和谐氛围,使在校学生安心学习、在家学生静心线上学习、家长理解配合学校工作,全力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的身心健康,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水平,真正发挥心理健康教育疏导的实际作用,制定教体局疫情防控心理健康教育疏导方案。
认真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和方法,进行必要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综合发展。
1、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疏导。
2、面向全体师生和广大家长,通过开展心理辅导教育活动,缓解师生疫情期间心理压力,提高心理适应能力;使家长科学教子,理性对待疫情防控期间孩子诸多问题。
3、关注特殊学生群体,根据个别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4、综合施策,家校联合抗疫,形成合力,促进家校社共育。
1、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期间广大师生及家长心理健康教育疏导工作,尤其是封闭的学校要积极发挥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的作用,研究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有效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岗位职责,组织心理辅导专业老师、班主任、任课老师等人员扎实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疏导活动,落实好相关工作安排,及时化解师生可能出现的心理健康问题,确保师生平稳安全度过疫情期。
2、发挥各单位心理辅导中心作用
各县直学校、各中心校、各初中心理辅导中心要具体实施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工作。向学生和家长公布心理辅导老师电话号码、网上心理信箱地址,畅通渠道接受广大家长和师生来电来信。封闭的学校设立校园知心信箱,做好师生团体辅导和个体咨询,运用积极心理学给学生上心理辅导课;居家网上学习的学校,开展线上心理健康教育辅导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结合实际录制视频课,也可以利用正规网络资源,整理视频、图文资料安排师生和家长学习观看,做好心理防疫。
3、发挥局青少年心理辅导站作用。
局青少年心理辅导站积极发挥专业团队的力量,及时对疫情期间的心理健康问题进行调研、研判,制定实施方案,指导各单位开展疫情期间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工作,组织协调好专业人员公布咨询电话,做好电话咨询和线上咨询,常态化开通心理辅导站咨询热线xx,接受我县师生、家长的个体咨询辅导,组织心理援助团队,随时接受各学校和家庭的心理援助,助力校园及家庭教育心理问题的解决。
4、加强学生心理问题排查
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通过观察、座谈、问卷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排查,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困境学生等特殊群体心理健康状况,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对重点学生实施“一人一策”,制定必要的心理危机应急预案,及时干预辅导,必要时予以转介,确保心理危机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做到防患于未然,未雨绸缪。
5、开展有益活动,舒缓心理压力
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文体艺活动,封闭的学校要组织主题班会、小型演讲比赛、阅读、才艺展示、篮球、足球、乒乓球、跳绳、田径等体育活动,播放合适的影片等舒缓学生压力,放松学生心情;居家线上学习的学生,学校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线上学习特点,线上组织安排丰富的文体活动,务必做到劳逸结合,身心愉悦。
6、加强家校联系,畅通沟通渠道
学校通过电话、网络、班级微信群加强与家长的沟通,通过召开线上家长会、举办线上家长心理健康讲座、写一封家书、进行亲子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帮助家长了解心理健康常识和不同年龄阶段学生心理发展的特点,缓解家长心理压力和负担,用科学的方法建立亲子互动关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疫情期间心理干预方案【第二篇】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心理疏导工作,结合本校实际,特此制定本方案。
以“预防为主、及早发现、及时干预”为工作原则,围绕“育心育德育人”指导思想,以预防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和帮助学生解决发展性心理问题为核心,和谐有序渡过疫情期。
(一)学生在校期间,及时关注学生心理状况,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
1、根据xx小学[20xx]36号《xx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指导,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学生可到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中心咨询、关注“楚医心语”公众号预约咨询,心理中心专职心理教师为学生提供24小时电话接听服务。
(二)学生离校期间,加强家校沟通,关注学生心理状况。
1、通过各类家长联系群,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指导学生“健身健脑健心”,积极倡导碎片化健身活动,静态工作学习1小时,起身活动10分钟,养成积极主动健康的生活方式。
2、学生处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中心在学生离校期间提供24小时电话接听服务,学生可在“楚医心语”公众号内通过“解忧信箱”功能获得服务。
(三)应急处置
1、关注疫情,及时了解学生身心变化,遵守流程,当学生出现心理危机时按照《xx小学学生心理危机处理流程》处理。
2、应急情况下,整合教师资源,从兼职心理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队伍中组建应急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由心理中心指导开展心理疏导服务。
3、在必要情况下,专职心理教师要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病愈等需要援助的学生开展心理疏导。
疫情期间心理干预方案【第三篇】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全院上下要以全力做好防控工作为工作目标,以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做好法院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总体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为社会稳定和振兴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成立明溪法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心理疏导领导小组,在疫情期间进行疫情应对的部署与规划,开展心理干预指导工作,建立疫情预防干预机制,全员参与,形成合力。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全面领导本院干警及申诉信访或者申请其他诉讼服务事项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工作,对重大危机事件作出决策处理;
(二)参加上级相关工作会议并做好落实;
(三)执行本院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四)监督执行工作纪律,督导检查本院心理疏导工作的落实;
(五)做好相关文字记录,形成档案。
(一)通过疫情相关信息以及心理健康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加强全院干警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的了解与认识,改善消极情绪,提高挫折应对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做好疫情工作的相关预防。
(二)通过心理辅导和干预,对持有不良情绪的来访者进行心理疏导,有序开展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科学应对在开展心理疏导工作中出现的突发紧急问题,采用合理方式宣泄压力,增进现实适应度,尽快恢复心理平衡。
工作职责:开通免费心理疏导热线,以接受过心理热线培训的心理健康工作者和有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疏导经验的志愿者为主,组建专业疏导队伍。
疫情期间心理干预方案【第四篇】
针对患者及其家属、病亡者家属、一线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心理服务,维护公众心理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患者及家属的心理疏导。
各地医疗卫生机构要关注患者的心理健康状况,由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对于心理健康状况较差的患者,及时进行评估干预,必要时请精神科医师会诊。在患者出院时,将使用精神科药物干预患者的有关资料转交到隔离点或患者所在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保治疗的。延续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湖北武汉等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区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要组建由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等组成的服务队,对治愈隔离患者提供心理服务,重点为焦虑抑郁、失眠、创伤后应激障碍等患者提供心理疏导,及时识别自伤、自杀、攻击或其他精神病性症状人群,由精神科医生会诊或转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治疗。(卫生健康、民政部门负责)
城乡社区工作者要加强对患者家属及治愈归家患者的人文关怀,帮助患者恢复正常生活。引导社区居民正确对待患者及家属,避免歧视。通过组织动员社会工作者和专业志愿者等力量,为城乡社区有心理问题的治愈患者及家属提供精神慰籍、心理抚慰、社会融入等服务,及时识别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并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民政部门牵头,卫生健康部门配合)
(二)做好病亡者家属关心关爱及心理疏导。各地民政、卫生健康、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对病亡者家属的关心、关爱,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为其提供社会支持、心理干预服务,引导其宣泄哀伤情绪,帮助其顺利度过哀伤期,恢复正常生活。病亡者所在单位、社区等应当建立关爱帮扶小组,为有需求的病亡者家属提供关爱帮扶和心理支持。对出现严重心理问题的家属,协助其到当地精神卫生机构就诊。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严重地区要做好骨灰分批交接安葬的工作预案,强化人文关怀,指导通过网上等方式寄托哀思,避免人群集聚。(民政、卫生健康、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负责)
(三)强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心理支持。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动员和引导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群体提供生活救助和关爱帮扶。湖北省、武汉市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要摸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寡老人、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群体的具体情况,把日常生活服务和保障与心理服务相结合,了解工作对象心理特点,针对性地提供心理支持或协助寻求心理专业人员帮助。(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负责)
(四)做好疫情防控医务工作者心理服务。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利用当地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及社会工作服务资源,为医务工作者提供心理服务。对一线医务人员加强关心关爱,在轮休期间由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组织开展放松训练等活动。对出现明显应激反应的医务人员,要进行针对性的个体心理治疗或适当的药物干预。湖北省、武汉市要充分发挥当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援鄂心理救援队的作用,通过讲座、团体辅导、个体咨询、网络平台、心理热线等方式,为医务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五)加强公安民警等一线工作人员心理疏导。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工会等部门要做好公安民警(辅警)、司法行政干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下沉干部等值班、轮班安排,利用本系统资源或社会资源,对一线工作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对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进行主动干预。为因疫情防控殉职的民警(辅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等的家属加强心理疏导。湖北省、武汉市要发挥各类志愿者作用,注意识别、发现有心理需求或可能有严重心理问题的个体,及时通过社区干部联系心理服务专业人员和社会工作者进行评估、干预。(政法委、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工会等部门负责)
(六)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各地要建立健全基层综合管理小组,加强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解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信访部门要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引导利益受损群众理性反映诉求,做好思想疏导工作。湖北省、武汉市要做好滞留在鄂、在汉人员特别是生活困难、经济损失较大人群的心理服务。对有典型心理行为问题的利益受损群体,引入心理服务工作人员配合进行矛盾处理或纠纷化解,预防极端事件发生。(政法委、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卫生健康、信访部门负责)
(七)积极开展广大群众心理疏导。各地宣传、广电部门要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国家政策解读,及时疏导广大群众因长期隔离带来的负面情绪,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社会氛围。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利用各类线上、线下心理服务资源,加强对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妇女儿童等不同人群的心理疏导。湖北省、武汉市要将心理服务融入网格化管理工作,对仍有确诊病例的小区,安排心理服务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或志愿者,及时疏导居民长期封闭管理产生的负面情绪。(宣传、广电、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负责)
(一)各地要将新冠肺炎疫情心理服务纳入疫情防控整体工作部署,建立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的工作机制。
(二)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对心理服务提供资金支持。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参与心理服务工作。
(三)各地要对心理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专业志愿者等开展培训,提升服务水平,恪守职业道德,保护服务对象个人隐私。
(四)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对不同人群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心理服务工作重点。通过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对有关机构心理服务情况及效果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