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工作者实用法律心得体会范文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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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者实用法律心得体会【第一篇】
随着时代的变迁,党史教育工作逐渐成为了教育领域的热点话题。作为一名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我也积极参与了党史教育工作。通过这样的工作,我的心得体会是......
二段:通过党史教育工作,我深刻认识到了党的艰苦奋斗的历程。
党史教育工作是重要的,可以让人们深入了解求知的历程,进而加深对党的热爱和对国家的认同感。在党的艰苦奋斗历程中,我了解到了中国共产党以极其顽强的意志和勇气,凝聚了亿万中国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共同创造了中国共产党的全国性初步胜利并开辟了中国革命胜利的坚定基础。这种对坚定信仰的影响,是无法用语言描绘的。党史教育工作的深入推进和发展,将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领域产生积极影响。
通过参与党史教育,可以让我们直面历史、理解历史,进而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在这个过程中,我也从内心深处领悟到了在社会之中的自己的人生态度和目标。同时,通过深入研究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我们更加明确地感受到,大胆尝试和依照历史的规律推进改革开放,是中国共产党长期花费巨大精力所催生的成功的重要原因。
四段:加强党史教育,有助于培养新时代的新人。
新时代,新社会,新人也必须发展新的思想。只有加强党史教育,保持红色基因的传承和传播,我们才能更好地培养出新时代的人才。这些新人,具有更多的勇气、信念和责任感,能够承担起新的时代使命,为实现中国梦奋斗。通过党史教育,我们可以知晓中国共产党发展历程中每一段历史,让我们从中吸取精华,更好地传承和发展革命先辈的优良传统,并且创造新的历史。
五段:结语。
综上所述,党史教育工作对于教育工作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可以让我们进一步认识党的历史及其精神。通过深入了解中国共产党发展史,可以培养我们的爱国主义情感和强烈的公民责任感,并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斗继续努力。教育工作者要积极参与党史教育工作,立足于自己的工作岗位,为培养民族复兴的时代建设者,从小抓起,从身边着手。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推进党史教育工作,为中国梦的实现贡献自己的力量。
教育工作者实用法律心得体会【第二篇】
第一段:引言(150字)。
作为教育工作者,在讲课过程中,我们不仅需要传授知识,更要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思维能力。因此,在课堂中,我们需要注重方法和技巧,以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度。本文将从课前准备、课堂设计、互动与反馈、评估与改进等方面,探讨我作为教育工作者讲课心得体会。
第二段:课前准备(250字)。
课前准备是讲课的重要一环。我认为,充分准备课件及教学材料可以更好地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知识。在准备过程中,我会认真研读教材,并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教学设计。此外,我还会预习相关教育资源,了解其他教育工作者的经验和教学方法,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储备和教学技能。
第三段:课堂设计(250字)。
在教育工作中,优秀的课堂设计至关重要。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我会选择生动有趣的课件和教学素材,并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以图表、动画、视频等形式展示知识,拉近与学生的距离。此外,我还会提前进行分组讨论、小组活动等教学设计,让学生在互动中进行思考与交流,培养他们的合作精神和创新思维。
第四段:互动与反馈(300字)。
在课堂中,我注重与学生的互动和反馈。我会经常提问学生,鼓励他们发表自己的观点,并针对不同的回答给予及时的指导和肯定。同时,我也会鼓励学生之间互相合作,进行小组讨论和作业交流,促进他们在思维碰撞中共同进步。此外,我会结合学生的表现,根据他们的不同情况进行个别辅导和关怀,关注他们的学习动态和学习困难,及时给予帮助和支持。
第五段:评估与改进(250字)。
为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会进行课堂评估和总结,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我会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包括问卷调查、学生作业、期中期末考试等,全方位地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对课程的反馈。同时,我也会参加教育培训和学术交流,不断学习和吸收新的教学理念和方法,并将其运用于我的教学实践中。通过不断地评估和改进,我相信自己能够成为一名更加出色的教育工作者。
结尾:总结(200字)。
作为教育工作者,我深感讲课不仅仅是传递知识,更是培养学生的能力和素养。在讲课过程中,我们不断探索和实践,总结出一套适合自己的教学方法和技巧。通过课前准备、课堂设计、互动与反馈、评估与改进等方面的努力,我们能够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度,提高他们的学习效果。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愿意不断学习和成长,并将自己的经验和心得分享给其他教育同行,共同推动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
教育工作者实用法律心得体会【第三篇】
法律作为社会管理的体系,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权益至关重要。在我和大多数人的印象中,法律是用来处理纠纷和惩罚犯罪分子的工具。然而,随着个人生活逐渐与法律接触,我渐渐意识到法律的意义远不止于此。法律不仅给予人民公正的裁判,更是规范社会行为的准则,使人们能够在一个公平、安全、有序的环境中生活、工作和发展。通过遵守法律,我逐渐明白了它对于社会的稳定和进步的重要性。
段落二:法律的约束与保护。
法律的存在将人们的行为纳入到一种规则之中,使人们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与道德相互补充,将社会行为框定在道德的边界内。在与他人的交往中,法律充当了一种约束和保护的角色,使我不敢轻易伤害他人的权益,也更加懂得去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与法律的接触,不仅培养了我的责任心和尊重他人的意识,也让我学会了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不让自己受到不公正对待。
段落三:法律的公正与平等。
公正和平等是法律的核心价值观之一。法律作为人民的公器,应当无私地对待每一个人,无论其身份、地位或财富大小,法律都应公正地对待所有人。法律的公正和平等是保障人民平等权益的唯一方式。通过参与法律实践,我亲身体会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平等性。在法庭上,法官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当事人,而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每个人都有机会享受到法律庇护,并得到公正判断。这让我深刻意识到,无论个人的力量如何微小,法律都将给予每个人公正对待。
段落四:法律的改革与进步。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也在不断进行改革与进步。法律的改革是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和人民的需求,提高社会管理的效率和公正性。作为普通人,我开始了解到法律改革对社会的重要性。法律的不断进步使人们能够更好地享受到公正的裁判和权益的保护,同时也鼓励了人们更加积极地参与到法律实践中去,保障自己的权益和社会的公正。法律改革的进步让我对法律充满了信心,坚定了我参与立法和法律实践的决心。
段落五:个人的法律责任与担当。
作为每一个公民,我们都应当肩负起个人的法律责任和担当。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而更重要的是,我们应当用法律的科学思维方式去看待和解决问题,用法律的手段去保护自己和维护社会的正义。参与法律实践,不仅能让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的精神,更能让我们成为法律的拥护者和维护者。作为未来法律规则的参与者和倡导者,我将时刻铭记个人法律责任,努力为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发声。
总结:
通过与法律的接触和实践,我认识到了法律对于每个人以及整个社会的重要性和意义。法律的约束和保护,公正和平等,法律的改革与进步,以及个人的法律责任和担当,都使我在法律领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体会。我相信,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教育工作者实用法律心得体会【第四篇】
作为学生,尤其是中学生,他们心中有许多美好的愿望和梦想。但试问有多少人实现了自己年少时的梦想?很少!那是为什么呢?因为在我们对学生进行理想教育时,往往流于空泛,简单的让学生想象或讲出自己以后的理想是什么?那么至于怎样实现自己的理想,我们却没有告诉学生。
不是因为孩子们没有梦想,而是他们只拥有梦想而没有目标。有人说:“成功的第一法则就是把梦想变成目标,”
由此可见,梦想与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区别。梦想就像写在沙滩上的字,被海浪一冲就变得无影无踪,而目标如同刻在岩石上的字,即便历经风雨依然清晰可见,因此我们想让学生实现梦想,就要让学生吧梦想变成目标。
怎样把梦想变成目标呢?
第一,目标要量化比如应让学生树立学好英语的目标,那就让他们多记单词,怎么个多法呢?应该达到多少?这就是量化。
第二,目标要有时间的限制 比如在七年级第一学期的词汇量要达到500多,那么再进一步细化,每天记多少个,实现了就达到了目标。其他科目也一样。
第三,我们要对学生制定科学目标就应该考虑一下几点,首先为学生描绘出发展前景,有了榜样就有了希望和动力,学生才肯心甘情愿的学习,因此在制定目标时因给出相应的榜样和发展前景。其次,目标要容易理解和操作。
只有在一个个既明确又易于操作的目标的指引之下,循序渐进,我们的梦想就会在不远的将来变成现实。
中学生学习法律心得(2):
闻名教育家陶行知说:“从生活与教育的关系上说,是生活决定教育。从效力上说,教育更通过生活才能发出力量而成为真正的教育。” 教育承担了使每一个社会成员社会化的重任,对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其中的意义更是毋庸置疑。
人生在世,难免遇到难以抉择的时候,但,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应试教育的阴影仍然存在,不少学生成了应试教育条件下的失败者。他们年龄还小,心理压力大,心理发展很不稳定。
在他们身上,容易养成不良习惯,发生违法行为,加上一些学校应试当先,忽视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极易导致上述学生造成或轻或重的法律后果,使得青少年犯罪率越来越高。因此当前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充实和完善学校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尤为重要。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不过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
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收集你失去辨别善恶的能力。渐渐地,你就会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
人之初,性本善。但由于后天所处的环境不同,性格也会变得迥然不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正是学习知识,树立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时候。我们更应该学法,用法。学习法律是为了防止自己由于无知而触犯了法律,用法则是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不让自己受到伤害。 多数中学生都希望获得相关法律知识,对法律问题感爱好,但却对法制教育感到困惑。我对本班级的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发现所有学生都希望学法、懂法、用法,但普遍对法制教育存在不同程度的困惑。所以我们应该主动地,自觉地去学习法律。其实学习法律的方式很多:可以看法制节目,可以听法律讲座,也可以阅读相关书籍。
总之,只要我们肯去学,就不会不懂法。同学们,作为新时代的接班人,作为祖国的希望,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学法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当代中学生吧!
教育工作者实用法律心得体会【第五篇】
教育是一个社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教育工作者则是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教育岗位上,他们肩负着培养下一代的重任,面临着很高的工作压力和许多挑战。关注教育工作者的心得体会,是我们应该持有的一种态度,因为他们的经验和努力对于我们改进教育制度、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首先,关注教育工作者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到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和保障,而教育工作者则是推动教育的关键。他们不仅需要有深厚的学科知识和教育理论,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教育技巧和创新意识,才能够有效地把知识传授给学生。通过关注教育工作者的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到他们在教育工作中所面临的挑战和困惑,从而让更多人认识到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其次,关注教育工作者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教育工作者的需求和诉求。教育工作者在教育岗位上承担着巨大的责任,但他们也存在着许多困境和困扰。例如,教育工作者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但他们有时会面对时间和资源的限制,无法得到更好的培训和支持;他们需要有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待遇,但有时受到社会对教育的认知不足和对教育工作者的评价不公平的影响。关注教育工作者的心得体会,不仅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他们的需求和诉求,也可以促进我们提升教育工作者的工作条件和待遇,从而提高整个教育系统的质量和效率。
第三,关注教育工作者可以启示我们改进教育制度和教育方式。教育工作者在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他们所提出的问题和困惑反映了当前教育制度和教育方式存在的不足之处。通过关注教育工作者的心得体会,我们可以获得他们的宝贵经验和建议,从而寻找改进和创新的方向。例如,他们可能提出更加注重学生创造力和综合素养培养的教育理念,或是倡导更加灵活和个性化的教学方式。这些体会和建议将为我们改进教育制度和教育方式提供有益的启示。
第四,关注教育工作者可以增强社会的教育意识和责任感。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个人都应该为教育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关注教育工作者的心得体会,可以让更多人了解到教育工作者的艰辛和付出,从而增强社会各界对教育事业的重视和支持。只有全社会形成共同的教育意识和责任感,才能够推动教育工作的改进和提高,为下一代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机会。
综上所述,关注教育工作者的心得体会是一种应该持有的态度。通过关注教育工作者,我们可以认识到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了解到教育工作者的需求和诉求,启示我们改进教育制度和教育方式,以及增强社会的教育意识和责任感。只有全社会共同关注教育工作者,共同努力推动教育发展,才能够为下一代的成长和社会的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
教育工作者实用法律心得体会【第六篇】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回首多年的教育生涯,不禁让我深思和感慨。这里我将分享我个人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为其他教育工作者提供一些启示和思考。
首先,教育工作者的使命是神圣而伟大的。我一直坚信,教育是引导未来一代走向光明的一把钥匙。我们肩负着培养学生成为有责任感、有才能、有创造力的公民的重任。只有通过教育,我们才能够打破贫困的循环,改变社会的面貌。因此,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都应该对自己的使命有深深的认识和承诺。
其次,教育工作者需要不断学习和进化。随着时代的变迁,教育方式和理念也在发生变化。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需要保持对新知识和新技术的学习和更新。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才能更好地引导学生,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和潜能。
我始终坚信,在教育的道路上,我们必须做到与时俱进。过去,教育的重点是传授知识和技能。然而,现在的教育追求的是培养学生的创造力、批判性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要求我们放弃传统的教学模式,采用更加灵活多样的教育方法。例如,课堂要更加互动,学生的参与度要更高,并且要强调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此外,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还要关注学生的发展全面性。教育不仅仅是为了提供学术知识,还要培养学生的品格和社会能力。我们应该关注学生的情感和情绪发展,并鼓励他们探索自我和与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只有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健康成长,我们才能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的公民。
最后,教育工作者必须保持热情和耐心。教育是一项艰巨而需要耐心的工作。我曾经遇到过很多困难和挫折,但我始终保持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和坚持。我相信,只要我们真心关心学生,愿意付出努力,就一定能够影响他们的一生。我们要耐心倾听学生的困惑和需求,鼓励他们克服困难,并给予他们指导和支持。
回顾这段岁月的教育旅程,我深深体会到教育工作者的重要性和责任感。我们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者,更是学生人生道路上的指引者。我们的工作需要不断学习和进化,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保持热情和耐心。我相信,在我们共同的努力下,教育事业定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教育工作者实用法律心得体会【第七篇】
我于6月13日参加由智联招聘hr学院举办、徐义成老师主讲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培训课程。《劳动合同法》虽从一审到四审经过激烈的争论,在社会上产生强烈的反响,颁布后也出现一些反对的声音,但最终还是于20xx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该法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合同短期化、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的出现,最终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从其立法思路上看,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结合所讲内容、学院实际情况及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现从人才引进、入职培训、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解除、档案及社会保险的转移等几个方面做一总结汇报。
我院每年都参加全国各地组织的大型招聘会,从中选拔一批优秀的人员充实学院教职工队伍。在人才的引进与选拔上,应从其“才、学、识、德”四个方面综合考察,决定录用与否。录用时应对其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专业技能、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档案及保险情况做一属实了解。以上内容在学院现有的职工登记表已有体现。若能在职工登记表加上有本人签字申明的“本人所填内容若与事实不符,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为最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就有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的规定。根据劳动者所填带有本人申明的职工登记表,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现该劳动者对其情况有所隐瞒或者是所填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那么单位就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劳动者以欺诈的方式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之订立合同的,合同无效,从而单位可解除与之所签劳动合同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新员工报到后,学院依照惯例组织岗前培训。对学院现有规章制度的培训也为其中应有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我院情况,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培训时,就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等内容设置签名簿,使其签字认可已对所培训内容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签名簿留存,以备后期使用(仲裁时的依据)。或者对已有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决定汇编成册,人手一册,使新员工知晓其内容(签字领取)。对于新制定并决定实施的规章制度,以部门为单位,由部门负责人在适当的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签字后留存该文件。单位依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也是管理劳动者的重要依据。劳动者若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依此为据,解除与之所签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订立时间的选择
签订劳动合同或是提前签订合同,或是报到之日签订,但最迟应为劳动者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现有部分入院工作已超过一个月的工作人员,单位尚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存在一定的风险。这部分人员如在入院一年内离开本单位,向学院主张两倍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将处于不利地位。08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仲裁时效为期一年,仲裁不再收费,个别情况之下一裁终审,这都有利于劳动者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这种情况曾在学院发生过,为避免这种情况的重复出现,最好在近期与这部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的约定
试用期时间的确定主要依据的是合同期限的长短。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我院的实际情况也是这样,一般的合同期限都是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下浮一定额度的约定也符合《劳动合同法》二十条不低于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在试用期期间也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试用期期间,只有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之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时应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除此之外的其他理由都不可以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合同期限的约定
我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情况下都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对于08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的人才,应合理确定合同期限。在该合同期限之内,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如果综合考评不合格或是不理想,合同期满后坚决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当然,单位会为此而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确立依据是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及本人解除、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即每满一年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为半个月工资)。如继续与之续订合同的话,续订合同期满后,单位就会丧失不与之续订合同的主动权,那么单位必须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而将处于被动地位。
4、工作时间的约定
根据相关规章规定{劳部发(1994)503号文},工作时间分三种工作制,即标准工作制、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在一般企事业单位都实行标准工作制。该规章第五条对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单位有一定约定。如果对我院部分行政管理岗位的职工实行综合工作制的话,尚需取得劳动行政部门对实行该工作制的同意,并取得相关批件。
5、违约金的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只有在“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两种情况下方可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对于新签订的不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工作人员,不再约定违约金。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可能会将在机电工程系的实验室、研发中心、实习工厂工作的部分专业人员输送到外地进行专项培训,对这部门人员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并签订有关培训协议。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订立且在该法实施之后继续存续的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理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第二十六条的立法倾向,属无效条款。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两份,劳动者一份。劳动者本人在领取合同书时,需有本人签字,以视为送达。未送达者,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两次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没有法律规定的九种情形(见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外,在第三次签订时,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本人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本人几乎不会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提出,应使其出具书面申请,单位保留其材料,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我院08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部分劳动合同在今年7月份到期,明年也将有一部分人员的(主要是06年接收的在系部承担教学任务的研究生)合同到期。经考查了解后,单位如果同意与其续订劳动合同(该同志已在学院工作一定时间,工作表现好、工作能力强、人品较好),在续订时,合同期限的约定最好能长一些。因为这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单位还可以在续订后的合同期限内对这部分同志进行充分的考察和了解,然后决定在续订合同期满后是否与之继续签订合同。
如果考核结果不满意,那就可以和08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合同一样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其续订。经了解后,如果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部分职工不很满意,因各方面原因不便于在合同到期之时解除合同,那么可以与之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以观后效。
合同到期后,如部门负责人不能实际确定具体人员的去向,应制做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上应明确在什么时间之前去人事处办理续订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不同意续订合同,单位也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劳动者来说,只需提前三十天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之一的(与单位关联比较大的主要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为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单位来说,以下情况可以解除: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若单位向劳动者提出,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拘留、监视居住、逮捕、劳动教养除外)。解除时,单位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
(4)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本条不适用于我院实际情况。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另外,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还包括: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该规定,在今年合同到期人员当中,单位不同意与之续签的部分人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应依法送达,送达方式有当面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未经邮寄送达,直接公告送达,该送达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法律并没有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调入档案,对于学院非主要工作岗位尤其是户口不再本地的员工,不宜调入本人档案。不调入本人人事档案,不属于劳动争议。
教育工作者实用法律心得体会【第八篇】
党的诞生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是中国共产党成立的起点,也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不断发展壮大的基础。中国共产党是中国革命的领导核心,不仅是中国的“红太阳”,也是全世界无产阶级和人民革命事业的灵魂所在。在革命与建设的长河中,中国共产党一直以来都起着指导作用,为中国的革命事业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有着更加重要的责任,就是向学生们传授党史的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党的历史,了解党的作用和党的精神,这是我们奋斗的方向。
通过了解党的历史,我们可以得到很多启示。首先是坚定信念。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克服了各种各样的艰难险阻,这些困难使得中国共产党的精神愈加鲜明,也使得共产党员的信念愈加坚定,这一点对我们教育工作者来说,非常值得借鉴。其次是关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利益,始终坚持这一宗旨,不断为人民做出了贡献。教育事业也是为了人民服务,我们也必须时刻牢记这一点。再次是激励人们不断奋斗。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和建设中的过程,一路走来充满了困难和挑战,这就激励我们不断奋斗,克服前进中的各种困难和阻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第三段:如何教好党史。
教育工作者要想教好党史,一个关键是要了解党史的脉络。只有深入了解党史的脉络和发展变化,才能更好地传授给学生们。此外,要注意情感引导。教育工作者不仅要向学生传授党史的背景和意义,还要注重对学生的情感引导,使他们更加贴近党的历史,了解和理解党的历史的重要性。最后,要注重实践引导。通过党史讲解或参观党史地点等形式,带领学生深入理解和真正体验党的历史,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深度思考。
第四段:党史教育的重要性。
党的历史是一面反映我们党一路走来的旗帜,也是一个重要的历史教育资源。通过向学生传授党史,可以引导年轻一代了解党的历史,加深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培养他们对祖国的热爱和信仰,进一步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同时,也可以引导学生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性质和特点,增强他们的爱国主义和理论素养,有利于我们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第五段:总结。
党史教育是教育工作者的重要使命,我们需要时刻把握党的最新理论和方略,教育引导学生更好地了解党的历史,全面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和特点。同时,我们也需要注重实践引导,增加学生们对党史的深度理解和感悟。通过不断努力,教育工作者一定能够将党史这一宝贵财富的教化精髓传于后代,激励更多有志之士扛起时代赋予的肩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续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历史篇章。
教育工作者实用法律心得体会【第九篇】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环保教育成为了社会发展的重要一环。作为环保教育工作者,我深切感受到自己在这个领域的使命和责任。在这个过程中,我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下面就是我个人的心得体会。
首先,环保教育工作是长期而艰巨的。环保涉及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它不是一时一刻就能收到明显效果的工作。我们需要通过开展系列的活动和项目,来激发大众的环保意识和行动力。这需要我们付出长时间的努力,并且持之以恒。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可避免地会面临挫折和瓶颈,但只要我们坚定信念,不断努力,就一定能够取得成果。
其次,环保教育工作需要多方合作。环保问题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它需要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解决。作为环保教育工作者,我们需要与学校、社区、政府和企业等各个组织和机构紧密合作,共同推动环保教育的发展。只有形成合力,我们才能够更好地传播环保理念,培养更多的环保意识和行动者,从而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有效的环保教育需要针对不同对象定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认知水平和行为习惯,因此我们不能一刀切地将相同的教育方法应用于所有的对象中。我们需要根据受众的特点,精心设计符合其需求和接受程度的教育内容和方式。比如,在学校里,我们可以通过课堂讲座和实地考察等方式,向学生灌输环保知识和意识;而在企业里,我们可以通过组织员工参观环保项目和开展环保培训等方式,提高企业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行动力。
第四,环保教育要注重实践和行动。环保知识和意识的培养不仅仅是在头脑中理解和接受,更重要的是能够落实到实际行动中。我们应该采取多种方式,使环保知识和意识在实际生活中得到体现。比如,我们可以组织环保实践活动,让学生亲自动手种树、清理垃圾等,从而使他们深刻体会到环保的重要性,并逐渐形成环保的好习惯和行为。
最后,我认为环保教育工作是一份有意义而充实的工作。环保教育工作不仅仅是向他人传递环保知识和理念,更是让自己不断学习和成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能够结识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不断与他们交流和探讨,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能力和专业素养。同时,看到学生、家长或者企业员工因为我的工作而转变了自己的观念和行为,我感到非常的满足和幸福。
综上所述,作为一名环保教育工作者,我深刻体会到了环保教育工作的责任和使命。这份工作需要我们付出长时间的努力,并且需要各方的合作。我们需要根据受众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教育方法,并且注重实践和行动。这是一份有意义的工作,它让我不断学习和成长,也让我找到了自己的快乐和满足。我将继续努力,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教育工作者实用法律心得体会【第十篇】
现代社会,教育工作者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他们是塑造下一代未来的重要人物,他们的责任和使命非常重大。然而,教育工作者在面临各种挑战和压力的同时,也在工作中收获了很多心得和体会。以下是对教育工作者心得体会的关注和总结。
教育工作者是社会的守护者,他们肩负着培养人才和传播知识的重任。他们要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他们的品德、思维和能力。教育工作者应该具备高尚的道德和专业素养,不仅要做到传授知识,还要成为学生的榜样。他们不仅是知识的传递者,更是学生的引路人,他们要给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让每个学生都能得到适宜的教育。
虽然教育工作者在教育事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他们面临的压力和挑战也是不可忽视的。教育工作者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这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此外,教育工作者还要面对学生们的各种需求和问题,有时还需要与家长进行沟通和合作。教育工作者的工作不仅需要专业知识,更需要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人际交往能力。
虽然教育工作者面临着各种困难和挑战,但他们在工作中也体会到了很多的快乐和成就。他们看到了学生们的成长和进步,这是他们最大的回报。教育工作者深知,培养下一代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但他们愿意付出自己的努力和智慧。他们体会到了教育的意义和价值,这让他们坚定了继续前行的信心。
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要关注教育工作者的困境和需求,为他们提供支持和关爱。我们可以通过提高教育工作者的待遇和福利,鼓励他们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我们也可以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活动,为教育工作者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只有给予教育工作者足够的支持和关爱,他们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使命。
第五段:结语。
教育工作者是社会的栋梁,他们的工作对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我们应该关注教育工作者的心得体会,理解他们的困境和需求,并为他们提供支持和关爱。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努力,共同为培养出更优秀的下一代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