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汇报范例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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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汇报1
一、联动网建设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立长效机制,构建全新体制。
中心领导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这一目标,充分发挥联动网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基层组织建设的全过程,强化指导,整体推进,求真务实,大胆创新,用发展的思路着力解决基层组织建设过程中面临的新特点、新问题,同时加强与联动网建设成员单位的横向联系,特别是同涉农部门的业务协作,围绕服务三农,整合工作资源,形成服务合力,使市联动中心成为市直部门连接各乡镇中心的枢纽站,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因地制宜,抓好信息服务,推动经济发展。
福鼎农业发展实际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农民和企业对各类信息的需求更为迫切。为此,一手抓信息网络建设,在各村成立了村科技协会,市联动中心下派科技特派员,分片包村;一手抓信息渠道建设,为各村提供从网上下载的企业、农户所需求的信息和技术资料,一手抓定期召开科技特派员、村科技协会常务副会长例会,定期收集企业、农户的需求和产品等各类信息,突出抓好我市企业、生产经营大户的产品信息,及时在“福鼎农网”上发布,通过网络为他们架起连接市场的桥梁,帮助他们实现网上交易,让广大农民足不出户、轻轻松松就能赚大钱。如店下杨梅专业户林飞鹏打电话来反映杨梅滞销问题,联动中心经过了解核实后即在八闽农网、温州农网、广东水产品信息网等网站上发布供应信息,很快就解决了他的问题。
(三)加大扶持,推进体系建设,实现均衡发展。
我市农业农村服务组织发展水平虽在高速发展,但仍存在发展不平衡的特点,今年以来,市联动中心不断增加投入,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大力扶持多元化、多形式的农业农村服务组织,全面推进各项建设,构筑和健全农业农村服务体系。今年,在原来的基础上,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开发区)党委继续加强联动网及乡镇联动中心建设,截止今年为止,共有72个村成立村科技协会,195个镇村两级设立“庄稼医院”、农资服务部等各类服务网点,初步形成一个不断提高,覆盖农业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颇具规模的市乡村三级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同时,把服务组织的能力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服务人员的从业能力,按照“农民知识化、知识技能化、技能实用化”的要求,通过举办农业培训班,有效提高广大了农民科技致富能力、市场竞争能力、自主发展能力、和谐创业能力等“四个能力”,提高了农民的综合素质,推进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均衡发展。?
(四)勤下基层,做好挂点帮扶,帮困扶贫工作
今年以来,市联动中心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工作目标和要求,中心主要领导多次率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到挂点帮扶的沙埕镇黄岐村开展帮扶工作。一是归纳地方特色,推出农业领头人。通过建立农业示范户,采取“固成果、推新法”的办法,加大新型农业技术的推广力度,抓质量、抓产量、抓加工,实现农产品种植高产高效,带动全村农业规模集中、技术集聚、连片发展。二是抓好扶贫帮困。积极开展扶贫帮扶活动,并利用节假日勤下乡、送温暖,努力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帮助生产致富。同时,在中心办公经费原本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支持资金5000元帮扶黄岐村做好相关工作,并努力在原来的基础上向有关部门争取更多资金,促进帮扶村的农业生产。三是搞好公共事业,推进卫生防疫工作。指导挂点村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及绿化美化工作。发动每家每户做好自家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改变不良陋习,定点堆放、定时清运垃圾,做好日常生活保洁工作、减少环境污染,确保村容村貌整洁,减少疫情发生。四是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协助村两委宣传优生优育,加强节育、优育等先进技术和科学知识的引进和推广,进一步控制人口增长,提高新生婴儿出生质量,争创计生“一流村”。
(五)加强管理,推进廉政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中心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市委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扎实推进联动中心工作健康发展。在日常工作中,始终牢记工作职责,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多理解尊重,少埋怨非议;多将心比心,少冷漠无情;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努力改变不适应工作形势变化的传统做法,全力拓展中心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同时,深入贯彻党章,自觉维护党章,做到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教育,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联动网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市联动网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不足,主要体现在:
1、认识不够到位。一些乡镇和成员单位开展联动网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没有很好地履行职责,没有用心开展这项工作,致使联动服务流于形式,制度或活动往往“流产'。
2、制度落实不力。联动网建设各项制度虽已建立,但还没有全部真正落实到位,管理上存在监管不到位。如市级联动网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和乡镇工作例会制度落实不够。
3、运转配合欠缺。市联动中心还缺乏应有的指挥协调手段和权威,在实际工作中对成员单位的协调存在困难,不能有效调动各成员单位力量为群众提供即时高效的服务;市乡村三级之间相互配合、互联互动的机制尚未完全形成,信息反馈交流不够及时畅通。
4、工作开展失衡。从纵向看,市级联动网建设工作积极性高、力度较大,市联动中心建设也较规范,而乡村两级联动网建设整体进度还不够快,尤其是村级进展缓慢;从横向看,各乡镇存在较大差距:有的乡镇联动网软硬件建设都达到一定水平,联动中心运转相对正常,联动服务颇具成效,而有的乡镇联动网建设只是搭架子,在人员、经费、设施等方面都难以到位。
5、实效有待提高。为群众提供的服务基本上还处于少量的实用信息提供、常规的技术指导等较低层次,在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引导农民创办经济实体等方面服务较薄弱,成效不明显。特别是实用农技人员力量缺乏,农技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科技特派员所学专业与企业、大户、基地、农户需求的服务内容联系不紧密,不少来访咨询的群众得不到满意答复,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6、难点突破不足。目前联动网能够为群众提供资金服务的办法和渠道还不多;如何使联动网提供的信息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真正发挥及时有效的作用,还需深入研究探讨。
7、运作经费不足。联动中心正常运作经费严重不足,自身造血能力又未形成,特别是信息化建设投入经费紧缺,阻碍了联动服务功能和成效的进一步提升。
三、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中心现入驻15个部门,25个工作人员。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行政事项925件,办理925件,按时办结率达100%,其中即办件数量为896件,有效缩短了办事流程,提高了行政效率。现将项目审批服务中心今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日常管理,确保业务顺利开展。
1、抓制度建设。为了保障“中心”规范运行,精心制定了有关“中心”内部运作、业务办理等方面的各项制度。主要制定了行政审批操作规程、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考勤制度、窗口负责人工作职责、投诉督查管理、例会制度、廉政建设和计算机管理等15项方面的制度,努力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加强福鼎市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深化和推进,以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软环境。
2、抓业务对接。为进一步理清进驻项目的审批程序和改进审批方式,扫清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障碍,“中心”领导走访了入驻的15个部门,召开了多次协调会议,进行了业务上的横向对接。“中心”依据行政审批运作的实际,对所有入驻“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分类,实行“六件式”管理办法,分为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补办件、上报件、不予审批件,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改进行政审批方式,要求所有入驻“中心”的项目审批都由“中心”收件窗口统一受件和统一出件,其审批方式采取窗口审批、后台审批和并联审批相结合。要求企业设立和基建投资项目审批方式一律改“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
3、抓模式创新。设置若干专业窗口,真正将“中心”变成实实在在的服务超市。根据外地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设置若干专业窗口,将入驻的重要审批单位涉及投资审批的事项纳入“中心”办理和管理。目前设置了收件咨询窗口、独立窗口、综合窗口、投诉窗口、商务室等5类工作窗口,重点抓好独立窗口、综合窗口的设立:对涉及投资项目的主要审批事项的入驻单位,在“中心”服务大厅内单独设立办事窗口,市发改局、经贸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消防大队、园林局、技术监督局、气象局、卫生局等10个单位设立独立窗口;对涉及投资审批项目少,或业务量小,或其他情况,难以在“中心”设立独立窗口,但又需要在“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入驻单位,按行政相近或审批相关的原则将其组建为综合窗口,如市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水利局、人防办、文体局等5个单位组建为综合窗口,由其组成单位的窗口人员轮流值班,当班人员负责本单位受件和联络本综合窗口其他成员单位到“中心”受件。通过完善这些专业审批窗口,进一步带动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以提高审批效率。
4、抓舆论宣传。组织闽浙边界报、福鼎电视台、福鼎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和投资者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建立“中心”的知晓率,以加强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二)抓素质增强,确保服务水平提升。
1、抓业务学习。“中心”成立以来,除经常组织学习规章制度、业务知识等外,还组织“中心”工作人员举行《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等业务竞赛活动,并多次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前往宁德市投资服务中心、蕉城区投资服务中心和浙江省苍南县行政审批中心现场观摩学习,不断提高“中心”工作人员行政审批业务水平和能力,要求“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要严守规定,勤奋工作,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自强不息,勇创业绩,确保做到:“窗口”服务不脱岗、不断线,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环境。组织学习《福建政务督查》第30期的《泉州市积极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等文件,要求全体“中心”工作人员要学习行政审批先进做法,大力精简审批事项和压缩流程时限,围绕公正和效率,进一步提升项目审批服务中心的运作水平,为营造我市优良的投资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2、抓服务态度。“中心”一直注重抓好作风建设,提高和完善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机关的服务意识,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注重改善服务态度,要求窗口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受理审批事项,热情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咨询,不得故意刁难。着力树立起“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关心政府形象”的服务理念,培育优质服务亮点,注重窗口标准化、服务标准化和环境标准化建设。加强人性化的服务设施建设,设置了饮水机、休息桌椅、文印室等便民设施,提供多方位服务。
3、抓服务手段。“中心”努力改善服务手段,实行审批项目电脑化管理,创建“中心”局域网,对审批办理工作过程和审批时限及收费进行网络管理和监控。提高行政审批透明度,“中心”部署各窗口单位把有关行政审批服务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收费依据、标准和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按照统一格式印制成“服务告知单”摆放在“窗口”工作台上供服务对象查询,同时录入“中心”数据库,由“中心”向社会公开。
4、抓团队协作。对“中心”工作人员实行人性化管理,激发工作热情,“中心”平时结合各窗口工作人员实际情况,针对性地定期谈话,关心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生活、学习等情况,一人有困难,“中心”全体上,还适时组织一些联谊活动,营造团结、协作、向上的工作氛围,增强“中心”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提升和发扬团队精神,切实形成了一个团结协作、富有朝气的有机整体。
四、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存在问题。
“中心”成立至今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明显的问题,主要有:
(一)“中心”定位不够明确,难以充分发挥应有作用。因体制性、机制性问题,“中心”是市政府派出机构,并且是依托市联动中心对外挂牌运行,定位不够准确,规格不高,不仅没有专职工作人员,而且经费缺乏,难以真正对入驻部门及其行政审批行为进行有效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从一定程度上看,可以说是“有名无实”,较大地影响了“中心”职能的充分发挥。同时,由于没有将项目审批后的项目建设和项目运行等环节的审批一并纳入“中心”,而且由于各行政审批部门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不一而足,项目审批只是其中之一,再加上没有将各行政审批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科室及其所有审批事项全部入驻中心,造成了群众申办行政审批事项十分不便,申办项目审批环节的需到“中心”办理,申办项目审批后的项目建设和项目运行等环节的审批和非项目审批的又要到相应的行政审批部门办理,形成“两头跑”现象,“中心”不能提供行政审批的“一站式”、“组合式”和“一条龙”服务,致使行政审批事项隶属诸多部门负责、四分五裂、“群雄割据”的格局依然没有切实改变,非常不利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二)进驻“中心”的项目两头受理现象突出,大厅形同虚设。20**年“中心”共累计办件925件,但其中绝大部分是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办理(累计收件622件,办件622件),真正涉及投资项目审批的件数较少。经对各入驻单位上报自“中心”运行以来的《入驻项目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在原单位受理情况自查表》统计,共有874件,建设局、环保局、消防大队、国土资源局等主要审批部门原单位继续受理入驻“中心”审批项目现象十分突出,如卫生局在大厅受理的件数为18件,在原单位受理的件数为584件;建设局在大厅受理的件数为2件,在原单位受理的件数为174件;消防大队在大厅受理的件数为11件,在原单位受理的件数为44件(从7月10日后未在大厅受件,原单位受理情况也不上报);国土局在大厅受理的件数为2件,在原单位受理的件数为12件;环保局在大厅受理的件数为65件,在原单位受理的件数为44件;发改局、林业局、水利局、人防办等大多数单位均有在原单位受件。入驻“中心”以来,严格执行入驻“中心”项目原单位不再受理的审批部门,只有技监局、经贸局、园林局和文化局,如经贸局在大厅受理的件数为30件,在原单位受理的件数都为0件。进驻“中心”的项目两头受理现象与市委、市政府设立“中心”的目的背道而驰,急需市委市政府采取措施严肃查处,杜绝再次发生。
(三)行政审批项目尚未全面清理和规范,进驻“中心”项目少。2001年国务院下发《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府曾部署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但由于多种原因,只进行行政审批事项自查摸底,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规范尚未真正实施,没有确定哪些是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如何严密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等方面更没有最终确定,也没有行文明确,导致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数量和范围不清,从而致使进驻“中心”审批事项的筛选范围也难以确定,大部分行政审批部门也因此对本部门进驻“中心”的审批事项筛选不予主动配合,有的甚至进行百般推诿,能不进就不进,尽管通过市政府办法制科、市效能办和“中心”领导的多次协调,但是目前名义上进入“中心”受理的只有42项。
(四)相当部分进驻“中心”单位对窗口授权不充分,存在“体外循环”现象。大部分窗口单位对推进“中心”建设和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认识不足,重视和支持不够,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部分已向社会公示的服务项目因种种原因至今没有进入“中心”窗口审批,特别是个别主要联办单位没有实际进驻业务,已经严重影响其他联办单位业务开展,至今尚无一件上报件和联办件在大厅受理。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和部门利益驱动,进驻“中心”的行政审批部门和审批项目还不充分,相当部分部门对“中心”的授权还不到位,负责项目审批的主要科室尚未进驻“中心”,导致窗口不能发挥实质性的审批作用,很多项目原本是窗口审批而不得不变成为后台审批,“体外循环”现象明显,从一定程度上讲“中心”只是“项目登记中心”和“项目挂号中心”。
(五)企业设立和基本建设项目改“串连审批”方式为“并联审批”方式难以实行。由于建设局、环保局、消防大队、国土资源局等主要审批部门对企业设立和基本建设项目至今没有实质性进入“中心”窗口审批,导致企业设立和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基本上依然保持以往的串连审批方式。
(六)窗口层工作人员大部分不是业务骨干,窗口无法正常开展业务。各单位派驻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共25名,其中干部7名,职工18名(临时工4名),目前没有1名是业务股长,业务骨干极少,只有技术监督局和卫生局派驻3名业务骨干,其余大都不很熟悉本部门审批业务,且人员经常变动,入驻单位随意抽调和轮换窗口工作人员,致使软件操作不熟悉,造成软件操作经常出现错误,出现办件过期,非常不利于管理,从一定程度上讲,“中心”只是窗口层工作人员的“考勤中心”。
(七)缺乏真正有效的管人和议事机制。市委市政府尚未向各行政审批部门正式行文转发上级有关行政审批改革和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的系列文件,对“中心”所有制度也未形成正式文件下发,缺乏真正有效的管人和议事相关的机制。
(八)缺乏监督制约。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措施不落实,监督力量不够充分,使“中心”督察工作未能全面展开,对违反“中心”规定缺乏约束惩处措施。
(九)“中心”设施不足。目前“中心”服务大厅只有250左右平方米,每个入驻单位只能进驻1-2人,办事力量明显不足,大部分办事环节还在后方单位,“前店后厂”现象严重。由于经费问题,“中心”网站尚未建立,大厅计算机局域网软件功能不全,需要进一步提升和健全,电子触摸屏、LED大屏幕等设施尚未添置。原单位与“中心”窗口数据库未能实现网络连接,出现了工作人员往返审批和办证现象,窗口工作人员以此为借口而脱岗现象时有发生。
(十)“中心”内部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化。“中心”管理刚起步,诸如机制健全、制度完善、经费投入、人员管理、业务管理等都有待进一步规范化,“中心”内部管理措施和办法有的还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
凡上种种问题,急需市委市政府近期内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根本解决,以确保“中心”得以正常规范高效顺利运行。
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汇报2
为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提质增效、营销增效,6月13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全省县乡村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我省将构建形成“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乡农业社会化服务站(点)+村农业社会化服务协办员”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确保农业社会化服务高效落地。到2023年底,全省县乡村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初见成效,服务组织达到万个以上,其中省级重点服务组织达到100个,服务面积达到4500万亩次以上,基本覆盖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到2025年底,全省县乡村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序运行,专业化、信息化、市场化水平明显提升,对现代农业的支撑功能和联农带农作用显著增强。
搭建服务平台,建立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是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任务。
《方案》明确了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的主要职责。其中,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统筹服务资源,规范服务行为;发布服务组织信息,对接服务市场需求;设立(或对接)培训机构,指导培训服务人员,以及完成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乡农业社会化服务站(点)负责统筹当地服务资源,协调各村服务需求;指导培训村农业社会化服务协办员;配合农业技术使用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关项目实施;结合当地市场需求实际制定和提供综合性服务解决方案。村农业社会化服务协办员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经办人,负责农业社会化服务具体需求方和服务方的组织联络、代办和监督;负责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政策宣传,组织动员农户参与;收集整合农户需求,反馈服务效果;农业社会化服务事务市场联络或代办;协助服务纠纷解决、相关项目实施等。
围绕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聚焦“川字号”特色产业发展,《方案》提出,县乡村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将拓展服务领域,推动服务范围从主要粮油作物向果茶菜等经济作物拓展;服务内容从“耕种防收”为主向农资供应、工厂化育秧(苗)、秸秆处理、烘干仓储、冷链物流和农产品初加工及品牌建设、产品销售、电商服务拓展;服务环节从产中向产前、产后环节及金融保险等配套服务延伸,提升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对农业全产业链的覆盖率。
另外,针对平原、丘陵、山区不同生产条件和农业产业发展特点,县乡村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将开展单环节、多环节、全过程等服务,因地制宜推广“村两委+服务组织+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组织+农户”“服务组织+农户”“土地股份合作社+服务组织+农户”等服务模式。鼓励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按照可学习、能复制、易推广的要求,选树一批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样本,以点带面、示范推广。
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汇报3
为全面了解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一步推动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进程,5月23日,县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主要采取看、听、议的方式进行。看,就是实地踏查一心乡李成家庭农场、连环湖镇环湖高粱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地,通过实地踏查和听取介绍、现场交流等形式,详细了解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当前的春耕生产及各种农业机械的使用和管理维护情况。听,就是听取县政府通报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议,就是召开由县农业农村局参加的座谈会,与委员们相互交流,共同探讨推进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建设的有效办法,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紧跟中央、省、市要求,大力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农业专业服务公司、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服务主体发展,促进农业生产规模集约化发展,引入社会资本深入农村开展服务主体建设,积极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和全程托管服务模式。2023年,全县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150余万亩,其中全程托管服务面积达到45万亩。2021年,我县获得“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优秀推广县荣誉”。
一是服务产业多元化。随着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伴随农业生产新产业、新业态的服务不断增加,无论是观光旅游休闲产业,还是“互联网+”农业,抑或是农产品加工业,在这些产业发展中,都需要提供农资供应、农业生产、品牌化建设、产品销售等各环节的社会化服务需求,由此可见,现代农业的发展已经越来越呈现出服务产品类型多元化的特征。多年来,我县立足资源优势,积极引导和鼓励发展旅游休闲农业、大力推广“互联网+”农业的种养殖体验等,扩展线上线下统一销售等服务,为这些新兴农业业态发展提供了保障,为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带来新的机遇。
二是服务主体多元化。随着土地规模集约经营水平的提升,各类社会资本多元化投入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方面。第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入驻,注入了新动能。中粮在县内通过规模流转土地,聘请第三方农服企业开展代耕代种服务,全面应用现代化生产方式,采取代耕保产、多产分红模式进行粮食生产,构建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中化现代农业(MAP)在县内开展涵盖农业生产销售全过程的综合服务,已完成4个MAP技术服务中心建设工作,2022年度累计服务面积万亩,平均增产%。第二,以县内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为主推广的社会化服务快速崛起。全县主体发展到86个,依托自有的机械力量、良好的农户认可率,成为目前拉动全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主体。第三,各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各村集体经济的领航员,在组织村民集约化生产方面,起到了引领方向的作用。各服务主体也在不断强化协调,共同发挥作用,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
三是服务方式多元化。由专业公司、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服务主体,根据农户不同需求,提供农作物从种到收全程托管、关键环节技术托管和时段性订单托管3种服务模式,有效提升了农业生产效率。土地托管服务实现了不流转土地也能规模经营,带动了农民增收,促进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例如,靠山种畜场齐心现代农机合作社,通过推广代耕代种服务,拉动了农户科学化种植。目前,合作社现有社员51户,农机等固定资产610万元,代耕托管面积4500亩。合作社托管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全托管,包括农资代购、整地、播种、喷药、耕地、施肥、收割、运输等,由合作社提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另一种是部分托管,农户自主选择所需要的农机服务,农户向合作社交纳对应的服务费,托管期间合作社为农户以出厂价代购种子、化肥等农资,只加收运费和装卸费。
二、存在的不足
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虽然取得一些可喜的成绩,但是从目前来看,仍有许多与新形势下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出现,亟待解决。
一是与农业龙头企业合作深化不足。随着我县土地规模经营水平的逐渐提高,对大型龙头企业的现代化管理体系需求逐步加强,虽然中粮、中化、北大荒等农业龙头企业的合作在不断深入,但政策扶持、土地流转、服务保障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深化。
二是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管理不足。服务组织监督机制不全,没有与农户签订规范的服务合同,对小农户的服务,大多停留在口头协议,缺乏法律层面的书面协议约束,对托管中产生的纠纷问题很难认定纠纷责任,容易产生纠纷,严重遏制了农民参与农业生产托管的积极性。
三是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不足。农业生产成本投入大,县内各服务主体缺少发展资金,在金融保障方面,农业贷款存在门槛高、程序繁琐等问题,部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
四是农业社会化服务链条建设不足。目前看,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整体服务链条不完善,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衔接不紧密,市场化运作水平不高,仍以政府主导为主,社会资本的社会化服务功能还有待开发和完善。
三、对策建议
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必然要求。进入新发展阶段,农业社会化服务迎来发展的历史机遇,不仅在服务产业、服务方式、服务主体、服务对象方面表现出更加鲜明的多元化特征,而且以丰富的实践形式在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推进农业规模经营、提升农业生产效率等重大问题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也为**“谁来种地”“怎么种好地”的现实难题,提供了全新的途径和办法。为此,我县必须坚定现代农业发展之路,大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向纵深发展。
一要深化同龙头企业合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面健康有序发展。继续加大与中粮集团、中化、北大荒等大型央企的深入合作力度,拓展合作模式,发挥引领示范的作用,同时加大对县内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密切关注县内已形成规模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的发展,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民思想认识,转变农民观念,鼓励发展新型职业农民,促进新型经营主体规范、高效发展。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有序推动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运营模式的发展,有效促进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为特征的新型集体经济形成,从而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形成龙头企业为主力,社会化服务组织补充,全面协同发展的布局。
二要深化同金融部门合作,发挥社会资本力量,推动企业融资渠道多元化。加强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储银行等大型国有银行及龙江银行、农商银行、润生村镇银行等商业银行的沟通协调合作,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积极鼓励金融主体创新金融产品,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融资力度,解决企业经营资金需求,有效促进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生产规模和引进先进农业新技术;同时,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氛围,积极引入央企、民企等农业企业的社会资本投入到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中,将资金、先进技术等带入到农业农村发展中来,通过税费优惠、信贷支持、建立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等方式,加大对社会资本支持力度,调动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积极性,从而推动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渠道的多元化发展。
三要深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发挥机制监督效能,推动农民利益安全保障最大化。现阶段,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方式由于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过于分散,在市场交易中难以有效地保护自身利益。应提高农民自身的组织化程度,建立真正代表自己利益的经济合作组织,形成“公司(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户“的经营模式。现实中,龙头企业与农户是不同的利益主体,仅仅做大做强一两个龙头企业是不够的。因为龙头企业少,竞争不充分,极易形成价格垄断,挤压农民的增收空间。因此,应当形成多个龙头。要进一步加大对提高市场发育程度和培育市场主体的关注,不断增强农民的市场意识和适应市场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民防范风险的意识;当前在农民组织化程度不高的情况下,政府应充当农民利益的维护者和代言人,按照平衡各方利益的原则,实现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户的共赢。同时,不断加快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村集体、农民“三位一体”的利益分享机制的步伐,建立健全长效保障机制,保障企业、农民等多方经济利益,促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利益联结,推动土地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四要深化同保险行业合作,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推动建设社会化服务组织风险保障防控机制。加强与县内各保险企业的合作,深入了解各保险行业涉及到农业生产的险种,探讨保险行业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的举措。借助自媒体和传统媒体等工具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可以通过广播、电视以及互联网等方式了解农业保险的真实情况和作用。乡村基层工作人员要配合做好线下的宣传工作,从而让农民切实体会到农业保险的内容以及带来的好处,提升保险意识,能够帮助农民更好地自愿参与保险办理工作。保险企业要积极探讨开发多元化的农业保险模式,从而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区域的不同层次的实际需求。通过政府部门与保险行业部门的联合政策保障,有效降低保险的成本,从而拓宽农业保险业务渠道,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保险保障能力。要创新多元化保险保障机制,增加农民农业生产保险品种,调动保险企业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保险业务的积极性,保障农业社会化服务健康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以减少和弥补自然灾害给服务组织和农户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