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德国小城镇规划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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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小城镇规划篇1
怀远县建设局
一、村镇建设与发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小城镇大战略”的重大决策,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科学规划,加快建设,使我县小城镇建设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一九九九年我县常坟、包集、被列入安徽省195个中心镇之列,二零零四年建设部会同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科技部联合确定了常坟镇为国家重点中心镇,2009年马城镇被确定为省扩权强镇。
1、基本情况
怀远县地处淮北平原南端,面积2396平方公里,辖10镇、9乡、。人口132万,全县集镇建成区面积平方公里,建成区人口万人。9个农村建制镇建成区面积平方公里,人口万人。常坟镇镇域面积135平方公里,人口万人其中建成区面积平方公里,建成区人口人;鲍集镇镇域面积平方公里人口万人,其中建成区面积平方公里,建成区人口万人;马城镇镇域面积平方公里,其中万人,其中镇建成区面积平方公里,人口万人;龙亢镇镇域面积平方公里,人口万人,其中建成区面积平方公里,人口万人。近几年,怀远县委、县政府立足县情、着眼将来,转换工作思路,以县城为龙头,以重点镇为突破口,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重点突出、全面 1 牵动”的方针,抓好小城镇建设,走出一条切合怀远实际,具有平原特色的小城镇建设之路,成效显著。
2、科学规划,提高小城镇发展水平
近年来,我们坚持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的小城镇建设。2004年及2006年,我县委托蚌埠市规划设计院对全县18个乡镇总体规划进行了修编,并经县政府批准实施。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力度逐步加大,马城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常坟、鲍集、龙亢、马城四个镇重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正在准备之中。设计人员根据各中心镇的区位特点、交通条件、经济状况、社会发展以及建设规模等要素,进行了科学论证和预测,对镇区的整体功能、道路、给排水、通讯、供电等基础设施进行了分级规划。整个规划体现了“3个突出和3个注重”:既突出了地方特色,又注重城镇特点;既突出整体功能,布局合理,又注重了功能分区与基础设施配套;既突出了居民生活质量,又注重了服务设施和镇区自然生活环境。初步显现了中心镇规划发展体系框架。规划实施中,坚持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按照“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审批一支笔”的原则对建设项目的类别、功能、规模严格把关,区别对待。做到扶持重点,抑制一般,强化管理,节约用地,使小城镇规划、建设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3、突出重点,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按照“加强基础、扩大框架、完善设施、提升功能”的总体思路,通过多层次、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加大投入。近年来四个重点小城镇新建和拓宽改造道路达18条。如包集镇镇区道路总面积已达万平方米,道路铺装率 达93%,给排水管道达5公里;常坟镇2004年以来新建道路6条,投入200多万元对镇内的昌盛街、中斜街进行了绿化、亮化、美化,铺设了彩砖人行道10000多平方米,新架设街道路灯400多盏。全县各乡镇除投入基础设施外,对社会公益服务设施建设也十分重视,部分乡镇建设了文化中心、体育中心、有线电视网、休闲娱乐中心、科技服务中心等一系列社会服务设施。随着小城镇的基础设施逐步加强,小城镇的居住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使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向城镇转移。
4、加强市场建设,推动小城镇快速发展
我县小城镇建设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走“以农兴镇、以商兴镇、以工兴镇”的道路,逐步形成小城镇发展的经济支撑体系。
近年来,我县充分利用地方特色和当地特产,在市场建设方面有了较大的发展,如:常坟镇除大米市场外,还建立了手扶拖拉机交易、林木交易、小商品交易等多个集贸市场,年交易额近2亿多元;鲍集镇利用科技一条街建设花生市场;马城、龙亢两镇多渠道筹资,招商引资,进行联合开发,不仅大大加快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一产向二、三产业转移的步伐,同时为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推动经济发展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基本实现了办一个市场,活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兴一座城镇。
二、小城镇建设存在的问题
1、小城镇建设缺乏强有力的经济支撑。
工业化所带来的经济发展是城镇形成和发展根本动力,工业化不仅可以极大地提高农民生产力,产生大量剩余劳动力,为城镇的发展提供极大的“推力”,而且会在城镇创造更多的就业机 会,吸引农民进城,为城镇的发展提供更大的“引力”。目前我县小城镇发展与发达地方相比还十分落后,其原因实际上就是经济发展的落后,也就是乡镇企业、个私经济以及农村工业发展的落后,其表现为:一是改革开放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但由于城乡壁垒的存在,形成“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农村工业化模式,使工业化在促进城镇发展方向的“吸力”不能充分发挥。二是产业层次低,技术含量少,产品质量次,规模小,综合成本高,管理方式落后,布局分散,产业雷同,因此,无法带动和促进小城镇的快速发展。
2、小城镇规划滞后,建设特色不突出。
镇区详细规划。按照《城乡规划法》要求:“在城市、建制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在进行土地拍卖前。所有建制镇规划区都必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而目前我县建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小城镇建设应该有其先明的特色,必须和城镇的环境、传统文化、民族文化有机结合在一起。现在常常出现城镇建设是一片小广场,一处小市场,一个小水厂,几条水泥路。建筑方面也缺乏特色,道路两旁是城墙般的整齐楼房,楼房底下清一色的铝合金卷闸门,墙面是单一的面砖,无法体现传统文化、地方特色。
3、小城镇规划建设缺乏连续性。
一任领导一个做法,一任领导一套规划,使城镇建设的政策措施和规划本身的延续性和连续性无法予以保证,其后果必然造 成建设资金的浪费。只讲形象工程,不讲实际效益,对小城镇建设发展有着较大的影响。
4、小城镇建设缺乏管理机构和人员。
近年来,我县建设部门全力以赴,为小城镇建设的规划、设计、质检等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乡镇从事城镇规划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等,制约了城镇规划建设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另外,由于目前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属于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工资得不到保障,影响了这部分人的工作积极性,造成了小城镇管理工作无法进行。
5、经济基础薄弱。
我县建制镇中大都缺乏产业支撑,没有培育发展小城镇的经济基础。作为农业大县,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不多,能够形成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和消化的基地更少。加上受农村与城镇土地价差大、搬迁成本高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低等因素的影响,乡镇企业很难向镇区集中,无法形成规模经济和聚集效应。
6、基础设施匮乏。
基础设施的匮乏主要是因为投入建设资金的匮乏。据专家分析,新增一个城镇人口大约需要5万元的城镇投资,其中基础设施投入占到35%左右。据此推算,近几年我县千方百计筹措城建资金,尽管小城镇基础设施投入连年快速增长,但实际4个重点镇投入每年也不过在200万元左右,投入与需求相差甚远。
四、小城镇建设发展思路
根据我县小城镇建设的现状和问题,我们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规划为龙头,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城镇居民生活质量为目的,坚持小城镇建设、乡镇企 业和农业产业化三个战略一起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努力把重点镇建成在农村改革与发展中走在前列,能辐射带动一定区域经济发展的规模适中、交通方便、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各具特色的小城镇。
1、各级领导干部应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在小城镇建设中的职责和具体分工。搞小城镇建设,建制镇人民政府是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者和组织者,这一主体资格的认证必须明确,在具体工作中,建制镇政府应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分工任务、目标。
2、广开渠道,多方筹资,形成多元化的小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将小城镇出让、出租土地权所获得的收入,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3、高起点、高规格、高水平编制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建设规划。一是小城镇建设规划编制必须具有超前性。我们应本着“小城镇大战略”要求,立足当前,放眼长远,要有50年不落后的超前思想。二是规划必须具有科学性,符合现代化、社会化、城市化的发展方向。在规划中,要准确把握县情和镇情,界定好各个小城镇的发展性质,规模和方向,做到大城镇精品化,小城镇特色化,村庄传统化。坚持“布局合理、设施配套、交通便利、管理科学、环境优美”的总体标准和“规划到位、分期建设、量力而行、加快发展”的要求,从实际出发,进行重点规划。四是规划必须具有权威性。规划经人大通过,县政府批准后,要保持其权威性、稳定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和违犯。坚决克服城镇修修补补,城镇建设拆了建,建了又拆的短期和盲目行为,避免城镇建设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损失和浪费。五要在小城镇建设的管理方式上创新机制,大胆突破,完善小城镇建设的优惠配套政策。建设小城 镇、乡镇党委、政府应把村镇建设放在日常工作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周密安排,狠抓落实。
三、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关建议
(一)健全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没有一套健全的机构和一支稳定的队伍,再好的政策和规划均落为空谈。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一是要健全行政管理机构。把村镇规划管理人员正常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二是要设立规划监管机构。县政府成立县级城乡规划督查机构,由退休和在岗的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对小城镇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二)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发挥统筹作用。《城乡规划法》要求城乡发展必须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为此乡镇政府应将规划编制计划纳入目标任务考核。小城镇镇区要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指导小城镇镇各项开发建设。
(三)严格按规划实施,提升村镇建设品位。县政府要结合地方实际,出台用以指导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或指导性文件,加强规划对村镇建设的引导。如规定乡镇镇区范围内要停止办理零星用地、零星建设审批,严禁骑路建设,推行组团式块状发展,引导居民逐步向居住小区集中。鼓励在镇区建设多层单元式住宅,提高土地利用率。对集镇、村庄建设用地要进行充分整合利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征地、统一拆迁、合理布局、综合开发、分步实施、配套建设的集中统一建设方式。鼓励乡镇之间的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造成资源、财力的浪费。
(四)出台小城镇规划建设相关政策和经费扶持措施。一是允许重点镇收取小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心镇按20元/平方米收取,其他建制镇按15元/平方米标准收取,全额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另外从村镇收取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原则上全部返还用于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中心镇全额返还;在村镇进行房地产综合开发的企业缴纳的营业税50% 返还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中心镇按70%返还;房地产开发税后利润全额用于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二是要给予乡镇一定的用地指标,保障村镇规划的顺利实施。三是继续实施重镇带动战略,优先扶持中心镇发展。县级政府应专门出台鼓励中心镇发展的优惠政策和奖惩措施。四是县财政每年投入一定资金用于试点镇、村地形图测绘、规划设计、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以奖代补,以及乡镇规划管理技术人员的工资补助。五是要充分发挥信贷、房地产、民间资本投入对小城镇的带动作用。六是鼓励城市(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周边农村延伸,如公路、供水、公交等等。
(五)突出重点,重奖推动,示范引导。对集镇建立重点乡镇,有重点乡镇拟报建设项目和建设内容,县政府先期拨付一定启动资金,各乡镇根据建设计划实施建设,县建设部门定期组织项目建设技术指导,县政府年终进行目标考核,达标乡镇实施重奖,考核实施末位淘汰制。通过重奖以期达到中心乡镇示范效果。对村庄建设,也可采取类似的方法,但重点要突出沿国、省道沿线和重要河道流域沿线、重要交通干线沿线以及风景区内的村庄建设管理和综合整治力度,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在全县建成一批布点科学、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试点镇、村。
(六)加大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一是建立全方位村镇建设人才培训机制,培训对象包括对县、乡镇、村各级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全面培训,培训内容涵盖:以《城乡规划法》为核心的基本法,以《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为代表的配套法规、规章,以及城市规划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整个城市规划法规体系。通过有计划分步骤开展各级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知识培训,增强各级管理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为我县的城乡规划建设培养优质的技术力量和人才。二是县建设部门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技术指导,出台加强村镇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出版《农民住宅建设图集》和相关技术导则等。
(七)深入推进文明乡镇创建活动,提高村镇管理水平。重点是建立两支队伍(环卫、城管),突出抓好村镇环境卫生和交通、经营秩序管理。
二00八年四月
德国小城镇规划篇2
德国小城镇规划建设
一、城镇建设发展的基本印象
德国是世界上高度发达的工业国家, 经济实力位居欧洲首位。其城镇建设与发展既遵循了市场竞争的原则, 也考虑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做到了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一)完善的法制体系。德国是联邦制国家, 实行联邦、州和地方三级管理,政府间权力和责任关系清晰明确。由联邦政府管理的主要有外交、国防、财政、海关、联邦铁路、联邦公路、联邦邮电、联邦水运、空中航运等;由州政府管理的主要有本州的行政事务和财政管理、环境保护、卫生设施、法律司法、社会治安、文化教育等;由地方政府管理的主要是地方行政事务及行政管理、地方公路建设、公共交通、科教文化、水电能源、城市规划、住宅建设、公共秩序、卫生医疗 社会救济等。
德国以空间规划为主体, 其规划体系是由联邦规划、州规划、地区规划、地方规划(即城镇建设指导规划, 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规划图则)构成。联邦规划由联邦政府负责编制, 主要是制定联邦范围内的规划目标、全国性的规划标准, 并根据各州发展现状来调整全国性的布局。该规划由联邦交通建设和城市发展部负责组织, 在充分考虑欧盟规划要求的基础上, 与相关各部协商后提出规划方案。此外, 联邦政府还负责编制全国性的专业规划。各州和地方政府负责编制与上级规划相协调的地区各项规划。(二)严格的城镇规划。德国城市规划的编制和颁布程序非常严格。首先是做出规划编制的决定, 然后编制几种规划草案, 修改形成规划方案后进行公示, 最终确定规划成果。报政府审批并取得议会的通过后, 才能进行实施。做到了严格依法办事和充分尊重民意。德国法律对州、市、镇规划赋予的权力较大, 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非常健全, 规划一经制定, 便确定为法规,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擅自更改;德国的城市和镇实行高度的地方自治, 空间规划的实施不仅仅靠法律和法规来保证, 还在规划的全过程中建立起有效的组织结构并赋予其法定任务,建立起一种在国家、区域和地方自治之间的协调机制。这种协调机制的特点是注重区域规划, 组织参与地方规划, 注重规划审批前的协调。德国社会经济发达, 各级政府和全社会高度重视城镇规划的编制和管理, 由政府提供完备的机构、人员、资金和技术保障。每年投入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经费很大, 主要用于城镇发展研究、规划编制和公共建筑与基础
设施建设。各地依据实际情况, 都建立了适应本地发展的城镇建设管理体制。例如原东德地区与西德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面临的问题和发展方向上有较大差别, 各地根据实际发展需求, 有针对性地进行建设管理, 促进了城镇的建设与发展, 地方特色也得到了保护和传承。
(三)精美的建设成果。德国城镇的产业结构、人口规模与分布、城镇布局和形态已趋于稳定, 城镇建设任务也已基本完成。德国农业生产的现代化程度很高, 只有少数居民从事农业生产, 村庄中基础设施配套经济合理,居住者主要是城镇居民。
德国的城镇街道与建筑都有怡人的尺度。广场、绿地的规模适宜, 选址考虑周全合理。
德国几乎每幢建筑都经过精心设计施工, 细部精美, 维护良好。德国民众更关心自己的住宅与工作场所, 以及每天走过的街道和休闲的咖啡屋, 而这一切确实是非常精致美观。
德国高速公路两侧的景观,虽然是在冬季, 但道路两侧景致优美自然, 所到之处是各种形状的树木, 大片的森林、草地与造型各异、富有地方特色的建筑。可以看出, 他们在道路的景观设计中, 充分考虑并妥善处理了道路便捷与自然景观的关系, 最大限度地保护了自然生态。
(四)包容的建筑文化。德国有悠久的历史, 建筑文化遗产的继承与保护是城镇规划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同时, 德国的建筑文化又具有非常好的包容性, 能很好地处理新旧建筑的关系。柏林市索尼中心建设过程中保留了一段旧建筑断墙, 德国议会中心被毁坏的穹顶用钢材和玻璃修复, 周边的新建筑则采用了现代手法。
他们对于不同类型的古旧建筑,基本上是分三种情况对待。第一类为在建筑艺术和历史上有重要地位的古旧建筑, 采取严格的保护和整修, 具体采用整旧如旧和整旧如新两种方法,前一种采用与古旧建筑最接近的材料和相同形式来整修, 后一种则采用最新的材料和技术来替换原有已损坏的建筑构件, 但形式、尺度关系保持与古旧建筑的统一。这类古旧建筑一般作为博物馆使用;第二类古旧建筑的重要性略低, 一般是在保持原有形式的基础上对之进行现代化的整修与改造, 赋予新的功能, 如酒吧、咖啡店等;第三类是在古旧建筑周边新建的建筑, 一般不是采用简单模仿修建仿古旧建筑的形式, 而是大胆采用对比的手法, 利用现代的新技术和新材料, 建造适应当代人需求的建筑, 同时吸取古旧建筑在尺度、建筑语言运用上的特点, 在形式上充分考虑与古旧建筑对比中的和谐统一, 取得了良好的艺术效果。
(五)广泛的公众参与。德国对公众参与规划有完善的机制和法律保障。如不遵守规定程序, 公民可以对已通过的规划进行起诉, 法院会判规划无效。这种做法虽然容易导致规划编制周期加长, 但由于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听取了公众和各方面的意见, 所以最后形成的规划能反映绝大多数人的意愿, 保障了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 也有利于规划的顺利实施。
德国公众对城镇规划的广泛参与体现在规划编制实施的全过程。首先是在做出编制规划的决定后, 必须通过各种形式, 如报纸、宣传册、居民大会等, 将规划的目标、必要性等公布于 众。然后公众的代表与规划编制者共同编制几种规划草案。市民通过各种形式参与规划草案的讨论, 如公告、传单、各种展览会等等。根据公众意见,规划部门将这些草案合并成一个方案。在确定方案以后, 要进行公众展示, 进入公众参与的第二阶段, 并邀请相关人士进行评论。规划部门对分享的“2024年德国小城镇规划3篇”,新型城镇化已承载着中国梦想扬帆起航,但什么是新型城镇化,内涵是什么,目标在哪,究竟以什么理念、思路、途径推进新型城镇化,却依然不够清晰明确。从发达国家走过的城镇化道路来看,我们似乎少了些比较,少了些思考,少了些拷问。德国,位于欧洲中部,东邻波兰、捷克,南接奥地利、瑞士,西界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法国,北与丹麦相连并临北海和波罗的海,是欧洲邻国最多的国家。
德国不仅精工机械和工业产品闻名全球,小城镇建设同样走在世界前列。德国的城镇化和在这个过程中的乡村建设(类同于国内小城镇建设)是理解发达工业化国家城镇化的核心部分,这倒不是因为它的模式领导着世界城镇化和乡村建设,而是因为它的城镇规划传统、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模式,特别是它在乡村城镇化过程中采取的一些做法,对欧洲其他国家产生了深刻影响,如奥地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丹麦、挪威等国家,大都选用了德国模式。而德国关于“一个由自然景观环抱的7000-9000人口的居住区是最为理想的有机居住单元”的规划理念,还深深地影响了美国和英国。
德国的小城镇建设经验:
1、政府高度重视村镇改造和建设
颁布了一系列保护农业用地、保护农产品价格的法规,加强管理机构、管理队伍的建设,完善村镇建设的投资机制,加大政
府支持力度,形成了比较均衡的城镇结构体系。
2、优先考虑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的建设
为改造村镇的居住环境,提高村镇居民生活的舒适度,政府十分注重基础设施、社会服务设施的建设和各种公益事业的健全完善,且这些建设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国家补贴和乡镇的税收。
3、注重单体设计与整体景观协调
德国村镇的特点是村落建设与自然巧妙地融合在一起,之所以能够如此,主要是靠村镇改造规划和设计的调控作用,德国的村镇建设是建筑设计在统一中寻求特色,在突出特色中满足规划的统一要求。
4、注重环境建设和保护古建筑
德国的乡村发展计划措施:
1、以环境保护为核心,整理乡村土地,改善乡村道路,实施村庄改造,保护乡村历史文化遗产,改造农业和林业用地结构,简化自愿土地交换程序,加强农业水资源的管理。
2、改善家产品质量和市场体制,鼓励投资农业,开发有机农产品市场和地方农产品市场,改善农业设施。
3、对那些地处贫困地区或农业发展受到环境约束的农民给予补贴,同时对土地实施市场导向的管理,如增加草地和改变农作物品种。
4、改善林业地区的基础设施,如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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