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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勘察工程规范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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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勘察工程规范范文1

关键词GIS技术;岩土工程;勘察

GIS技术在岩土工程勘察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属于较为先进的应用技术,不仅提升了岩土勘察的真实性,而且降低了资源的投入力度。岩土工程勘察中的GIS技术,具有信息化的特点,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勘察的效率,表明GIS技术的系统性优势,进而拓宽GIS技术在岩土勘察中的应用领域。

一、基于GIS岩土工程勘察系统的建立

GIS技术的应用,需在岩土工程现场建立勘察系统。GIS系统的建立,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分析如下:

1、录入数据模块

岩土工程GIS勘察中,录入数据是最开始的工作,掌握GIS技术的勘察目标,确定GIS钻孔的位置,钻孔方案可以使用电子版,在电子版的基础上修改完成,再落实到岩土工程的勘察现场,合理利用岩土工程的现场资料,便于提高勘察的水平。

2、软件使用模块

GIS技术的软件使用模块,需要以本地地图为依据,采取软件分析的方式,获取最精准的岩土工程信息[1]。比较常用的软件有:MaPX、MapInfo等,研究GIS勘察时所需要的信息,降低GIS系统布设的难度,在短时间内可以完成GIS系统的安装,投入到岩土工程勘察的应用中。

3、二次开发模块

GIS技术在岩土工程中的二次开发,是指软件、插件等的二次开发,符合现场操作的要求,避免岩土工程中的GIS勘察过于复杂。GIS技术的二次开发,是以小程序的方式进行,利用本地小程序,完成GIS的二次开发,打包的小程序应用到GIS技术中,辅助进行插件开发[2]。二次开发模块,是岩土工程勘察中GIS系统的必须环节,确保GIS技术融入到岩土工程的勘察中,也可按照岩土工程勘察的需要,设计需要二次开发的程序,强调GIS技术的服务性。

4、GIS运行模块

GIS运行在岩土工程的勘察现场,收集工程的勘察信息,积极利用GIS技术,发挥GIS技术的应用优势,在岩土工程现场输出勘察的结果,提供全面、准确的岩土信息,促使岩土工程勘察人员能够全方位的了解地质信息,制定有效的施工方案,发挥岩土工程勘察的优势和价值。

二、GIS技术在岩土工程勘察中的应用

GIS技术应用在岩土工程勘察内,总结了多项学科的技术内容,推进GIS的信息化发展。GIS技术的实践应用,需要考虑岩土工程的现场情况,全面分析岩土工程勘察中对GIS技术的需求,再安排应用。

1、GIS技术的应用环境

岩土工程的勘察环境,面临着较为复杂的影响因素,增加了GIS技术的应用负担。GIS技术使用时,提前规范岩土环境,排除环境因素的影响,维护GIS技术环境的稳定性。GIS技术的设备,选择岩土工程中的稳定位置,同时预防潮湿环境的影响,在GIS系统内配备电源,安排专业的人员操作并管理,规避GIS技术勘察中的风险,保障岩土工程勘察的严谨性[3]。岩土工程勘察环境对GIS技术的影响比较大,引起了诸多操作风险,所以勘察人员要监督岩土工程的环境,规范GIS技术中的环境控制。

2、检查GIS的安装系统

岩土工程勘察时,全面检查GIS的安装质量,强调GIS系统安装的合理性,规避潜在的不稳定因素。以某岩土勘察工程为例,分析其在GIS安装系统检查方面的工作。如:(1)按照GIS技术的应用规范,检查系统的设备安装以及接线情况,找出系统内的腐蚀、锈蚀的地方,保护GIS系统的整体性,预防GIS设备损坏;(2)GIS在勘察前,操作人员主动检查系统内设置的参数,促使其可满足该工程勘察的需求,该工程要求GIS系统能够达到根本的合格状态,提升GIS系统的规范性。

3、GIS技术的勘察应用

根据岩土工程的现状,分析GIS技术在勘察中的应用。以某紧邻地铁的高层办公建筑为例,分析岩土勘察。该建筑工程利用GIS技术得出地质勘察的报告,该建筑属于详细勘察的岩土工程类型,勘察等级为乙级,该岩土工程拟建2个过度70米的办公楼,3层地下室,深度=15m,采取逆作法的施工方式,由于地下室紧邻地铁交通,必须借助GIS技术,准确的勘察岩土工程。

首先根据该建筑岩土工程的实况,调节GIS技术内的数据参数,符合岩土工程的勘察要求,维护岩土勘察的精准性,严格按照岩土的情况调整,期间不能出现干扰GIS参数的因素,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9约束GIS技术的勘察行为,布设所用的勘察点,熟悉掌握该建筑岩土地质的情况,同时得出地铁工程对岩土地质的影响,详细的评估岩土工程的稳定性,通过GIS技术对岩土工程的勘察工作,制定施工与防护策略,明确该建筑岩土工程的场地、土层以及水文等条件。

然后该工程岩土勘察人员,对照勘察方案和现场的情况,安装GIS技术的组件,主要是预防工程勘察的过程中,GIS技术内的设备出现解体的情况,加强GIS技术专业性的控制力度,完善GIS技术设备的组装过程。由于该建筑紧邻地铁交通,所以GIS技术承载的压力比较大,其在勘察测量期间,受到地铁运营的干扰,地质受力不同,影响了GIS技术设备的组装情况,可能会出现装备解体的质量问题,为了提高GIS技术设备的应用能力,该工程要求勘察人员,注重现场设备的组装,优化工程勘察的环境。

最后是在勘察的过程中,始终维持GIS系统的勘察秩序,定期检查现场GIS设备的摆放,如果发现有问题的GIS设备,应该及时处理,以免影响建筑岩土工程的勘察结果。该建筑岩土工程勘察人员,将现场GIS收集的数据,导入到计算机内,利用相关的软件对现场的勘察信息进行解析,将各项信息填入到勘察报告中,汇总最终勘察的结果,应用到该建筑的施工建设中。

三、GIS技术在岩土工程勘察中的发展

GIS技术是岩土工程勘察中的关键,其在岩土勘察中的应用,推进了GIS技术的发展,促使其朝向一体化、信息化的方向发展。GIS技术一体化和信息化的建设,实现了勘察数据的共享,而且打破了GIS系统的接口限制,降低了GIS技术的勘察难度,勘察人员可以在岩土工程的现场,借助计算机,构建共享的数据库,同时构建勘察数据库,高效率的使用GIS技术勘察中的图像信息、文字信息等[4]。岩土工程勘察中GIS技术的发展,优化了勘察中的空间数据管理,完善了GIS勘察中的数据集成,促进了勘察数据的稳定交换。GIS技术在岩土工程勘察的推动下,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具备数字化、综合化的特点,满足了现代岩土工程勘察的需要,表明GIS技术的发展优势。

结束语

GIS技术在岩土工程勘察中,属于较为基础的测量技术,发挥较大的优势,改善岩土工程的勘察环境。GIS体现出了实践勘察的优势,按照岩土工程的需求,做好勘察与测量的工作,保障岩土工程勘察的基础性,以免引起勘察误差,为岩土工程提供的准确的勘察结果。

参考文献

[1]贾男。GIS在岩土工程勘察中的应用综述[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30:50.

[2]高磊。岩土工程勘察中GIS技术的应用分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5,11:119.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范文2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是国家强制性标准,是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依据,对勘察工作各个方面提出了全面的、可操作执行的要求。但由于规范中的个别条款过于笼统或与其它相关规范(规程)存在矛盾,导致不同工程技术人员在应用中产生不同的理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勘察工作的可操作性。本人将根据近20年来的勘察经验,分别从岩土工程勘察分级、勘探点数量及各类型勘探点比例、取样和原位测试的样本数量、地下水的腐蚀性评价、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取值等容易产生不同理解的方面,谈谈自己的理解和对策,旨在抛砖引玉,期望岩土工程师在岩土工程勘察中应用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使岩土工程勘察成果客观、真实地反映岩土体特征,最有效的服务于建设工程。

1岩土工程勘察分级

岩土工程勘察分级的依据是:工程重要性等级、场地等级和地基等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以下简称“岩土规范”)的条文说明对工程重要性等级的解释是“《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将建筑结构分为三个安全等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以下简称“地基规范”)将地基基础设计分为三个等级,都是从设计角度考虑的。对于勘察,主要考虑工程规模大小和特点,以及由于岩土工程问题造成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后果。由于涉及各行各业,涉及房屋建筑、地下洞室、线路、电厂及其他工业建筑、废弃物处理工程等,很难做出具体划分标准,故本条做了比较原则的规定。以住宅和一般公用建筑为例,30层以上的可定为一级,7~30层的可定为二级,6层及6层以下的可定为三级。”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以下简称“高规”)将工程重要性等级进行了细化并分为甲、乙两个等级,与地基规范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基本相同。反映在规范中的内容归纳有“甲级包括:30层以上或高度超过100米超高层建筑;体形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的高层建筑;对变形有特殊要求的高层建筑;高度超过200米的高耸构筑物或重要的高耸工业构筑物;位于建筑边坡或邻近边坡的高层建筑和高耸构筑物;对原有工程影响较大的新建高层建筑;有三层或三层以上地下室的高层建筑或软土地区有二层或二层以上地下室的高层建筑。乙级包括以上不属于甲级的高层建筑”。《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规程》(SY/T0053-2004)指出:油气田及管道重要性等级都为一级。

通过上面的叙述发现同样的工程不同规范出现不同的勘察分级。如体形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的高层建筑在“高规”中定为甲级(即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一级),而按“岩土规范”的规定,勘察等级应为二级。显然在场地等级和地基等级相同的条件下依据规范不同将会出现勘察分级的不同。

因此,建议“岩土规范”继续引入“地基规范”的设计分级,并参照“高规”的勘察分级。将工程重要性分级的条文说明按以下理解并划分。

一级:30层以上或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体形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的建筑;对变形有特殊要求的高层建筑;高度超过200米的高耸构筑物或重要的高耸工业构筑物;位于建筑边坡或邻近边坡的高层建筑和高耸构筑物;对原有工程影响较大的新建高层建筑;有三层或三层以上地下室的建筑或软土地区有二层或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建筑。

二级:不符合一级高层建筑;对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多层建筑;高度200米以下的高耸构筑物或较重要的高耸工业构筑物;位于建筑边坡或邻近边坡的多层建筑和构筑物;对原有工程影响较大的新建多层建筑;有一至二层地下室的建筑或软土地区有一层地下室的建筑。

三级:6层及6层以下且高度24米以下的建筑。

地下洞室、岸边工程、管道和线路架空工程、电厂、水泥工厂及其他工业建筑、废弃物处理工程等的工程重要性等级划分应参照相关的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规定。

2勘探点数量及各类型勘探点比例

“岩土规范”的的1条“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的数量,应根据地层结构、地基土的均匀性和工程特点确定,且不能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2,钻探取土试样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3”,该规范的对高层建筑指出“每栋建筑物至少应有1个控制性勘探点”,但对其它建筑没有指出控制点的要求。而“高规”指出“控制性勘探点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3且不少于2个”。

一方面“岩土规范”与“高规”在控制点数量上面存在矛盾,另一方面岩规对控制点比例没有明确,在实际操作中不容易把握。

本人认为,在勘探点数量及比例上的处理措施是:勘察等级为甲级的单栋建筑的勘探点总数不应少于5个,乙级的不应少于4个,丙级可适当减少勘探点,密集建筑群的勘探点可相互共用。不同类型的勘探点宜均匀布置,控制性勘探点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3,且对于甲、乙级勘察每栋不应少于2个勘探点,丙级不少于1个。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的数量,应根据地层结构、地基土的均匀性和工程特点确定,且不能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2,钻探取土试样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3。

3取样和原位测试的样本数量

“岩土规范”4.1.20-2规定“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的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组),当采用连续记录的静力触探或动力触探为主要勘察手段时,每个场地不应少于3个孔”。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手则中》指出:“需要注意的是,该规定并不意味着任何情况,每个场地每个主要土层取6个土样或做6次原位测试就够。合理的数量与场地大小、土层厚薄、土性的变异系数以及场地邻近已有资料的掌握程度等因素有关,应根据具体条件确定”。“高规”4.1.7条规定“每栋高层建筑每一主要土层内采取不扰动土试样的数量或进行原位测试的次数不应少于6件(组)次”。

如何理解“每个场地”,若单栋建筑物,每个场地是指该单栋建筑物所在场地,若为二栋、三栋或为一个小区呢?勘察单位大都将每个场地视为一次勘察的范围。土性指标的变异性,用空间场中少数几个点的取样得到的力学性质去预测整个空间场地性质,必然会产生不确定性。点数越少,空间场地越大,不确定性也就越大。所以不考虑一次勘察范围的大小、建筑物的性质和高度,将其理解为每一主要土层的取样数量或原位测试数据大于等于6件(组),就算满足要求,这种理解是不恰当的。尤其是一些勘察单位为了减少成本,在施加操作中,勘察单位往往断章取意,将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组)变成原位测试数据不少于6组,这就更加可笑了。

本人针对该问题的理解和解决措施是。

首先,对能采取原状土样的地层(如:粘性土)应该在规范中明确规定以采取原状土试样为基本控制指标;而对于不能采取原状土试样的地层(如:碎石土)才可以原位测试数据做为控制指标,以土试样作为定名的依据。

其次,对于样本数量,应该参照“高规”对样本数量进一步明确,即对勘察等级为乙级及乙级以上的建筑,每栋建筑每一主要土层内采取不扰动土试样的数量或进行原位测试的次数不宜少于6件(组)次;对勘察等级为丙级的建筑,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内采取不扰动土试样的数量或进行原位测试的次数不应少于6件(组)次。采取不扰动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的竖向间距,对勘察等级为乙级及乙级以上的建筑,在基础底面下倍基础宽度内宜按1米~2米,以下及勘察等级为丙级的建筑可根据土层变化情况适当加大距离。当样本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加密勘探点。

4地下水的腐蚀性评价

“岩土规范”12.1条指出“当有足够经验或充分资料,认定工程场地的土或水(地下水或地表水)对建筑材料为微腐蚀时,可不取样试验进行腐蚀性评价”,所谓有足够经验或充分资料是指有专门研究论证,并经地方主管部门组织审查认可,或地方规范规定,并非个别单位意见。12.1.2-4又明确规定水和土的取样数量每个场地不应少于2件;《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DBJ01-501-92)规定“一般情况下,可不考虑地下水的腐蚀性,但对有环境水污染的地区,应查明地下水对混凝土的腐蚀性”;《上海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08-11-89)规定:“上海市地下水对混凝土一般无侵蚀性,在地下水有可能受环境水污染地段,勘察时应取水样化验,判定其有无侵蚀性”。各地执行各自的地方规定、规范的条文。

规范既然有“足够经验或充分资料”的口子,就是岩土工程师应该去充分把握的。岩土工程师应该从场地的环境条件、附近有无污染源(如化工厂)、上游影响范围的环境条件进行全面分析论证,确认为微腐蚀性后得出结论是可以作为乙级及其以下勘察等级的腐蚀性评价依据的;对于甲级建筑甲级建筑应该按规范取样试验论证。最好对不取水样评价的场地由地方勘察单位(可以几个单位联合)整理腐蚀性评价材料,提出建议及其依据,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会作出结论,再由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专家的结论形成文件就完全符合规范要求了。比如:桂林本身就是山水甲天下的城市,漓江水质本身就可以接近或达到饮用水的标准,而上游又有桂林市政府保护漓江水质的一系列措施,再依据目前已有的水质分析资料得出“桂林市地下水对混凝土一般为微腐蚀性”的结论是完全可行的。

5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取值

“岩土规范”条的表提出根据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对岩石进行分类,但未明确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是平均值还是标准值。在实际工作中某石灰岩的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平均值是65MPa,而标准值是58MPa,于是按平均值划分为坚硬岩,按标准值划分为较硬岩。而在“地基规范”中就明确是标准值。

因此,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的取值应该是取标准值。

6结语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是国家强制性标准,是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依据,在勘察中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对勘察规范中一些不十分明确或与其它相关规范(规程)有出入的内容,岩土工程师应灵活把握,避免教条,使岩土工程勘察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4] 高大钊。岩土工程勘察与设计―― 岩土工程疑难问题答疑笔记整理之二[M].人民交通出版社,2010.

[5] 吴建春。浅谈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的常见问题[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0(7).

[6] 何镇彬,张卫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写中应注意的几点问题[J].建筑科技与管理,2009(5).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范文3

1岩土工程勘察中的常见问题

1.1勘察的前期工作

资料收集不全,任务不明确当前不少勘察公司为了减少成本,节约工作时间,报告前期资料收集不全。对拟建工程的结构形式、地面整平标高等情况不清,对设计单位提出的勘察技术要求缺乏必要的研究和探讨,不能很好地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的岩土工程问题。

1.2野外勘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勘探点布设不合理。目前很多时候由于经济或时间等因素而改变原勘探方案,造成场地工程地质情况无法查明,给工程的建设及运行埋下安全隐患。大部分勘察项目为了节约成本而忽略场地周围的地质环境条件,不对场地周围边坡稳定性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导致拟建项目可研阶段设计完成后,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发现场地适宜性差,需另行选址等。这种情况在工程勘察市场竞争剧剧烈而盲目压价的地区经常发生。

(2)勘探工作量不够及测试取样不合理。取样、原位测试勘探孔数量过少,达不到强制性条文规定。一些勘察报告在取样、原位测试数量上不考虑取样、测试的代表性和均匀性,只求满足取样或测试6件(次)要求,对软弱下卧层不进行取样分析,甚至于为满足每层岩土6件要求而将应当分层的层位加以合并,对数据的变异性不作分析、剔除异常值。实际操作中不按规范要求布置勘探点的情况却十分普遍,比如在建筑物周边、角点无勘点,孔间距超过规范要求,孔深不符合要求等;一些对需要进行液化判别的场地勘探孔孑L深达不到深度要求。

(3)岩土和野外地层分类、描述欠准确。在目前业类中,很多勘察第一手资料的原始记录质量低劣极为常见,岩土分类、描述与相关分析测试结果不一致的现象突出。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①野外编录滞后,出现技术人员不进行跟班编录,导致岩芯长时间、失水,塑液限发生改变等,影响编录结果。②钻探取样不规范,部分项目不采用取土器孔内取样,直接从岩芯管内取扰动土样。③编录人员缺乏经验,很多单位都安排年轻技术人员(甚至是实习生)留守现场跟班编录,缺乏编录经验,导致岩土分类混淆。④部分项目野外编录人员不从事报告编写工作,报告编写人员不跟班编录、留守现场等。这些都已严重影响到勘察成果的质量,甚至导致错误性结论。

(4)原位测试不翔实。目前在原位测试施工中常会出现如下一些问题:①静力触探不按规定要求调零,造成数据采集不准,在气温与地温相差较大的冬天、夏天造成触探指标相差很大:②标准贯入试验不按规定进行杆长和孔深校正,在缩径和孔底有残留时,不能发现标贯器是否没落至应测试孔底位置,造成标贯数据与实际相差甚大;③重型及超重型动力触探放弃连续贯入,使得对碎石土评价本来就缺乏相应手段的触探指标数据变得不够翔实,最终造成对碎石类土的评价相当困难。

1.3室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室内测试不规范。很多岩土样在送达实验室后,不按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试验操作,甚至不及时采样测试,很多单位对于高烈度地区在规定的抗震判断深度范围内的粉土不做粘粒含量测试,导致把高粘粒含量的粉土错定为可液化土,造成极大的投资。

(2)内业资料整理不规范。很多相关工作人员对统计概念与理论不明确,比如在岩土参数的统计与分析中,不剔除异常值,将其参与统计分析,导致标准差、变异系数过大,最终得出场地分析不合理的错误结论;对岩土参数的取值不理解,比如对岩土参数的标准值理解片面,不论什么岩土参数均提供标准值,还有对于工程特性指标必须提供基本值或特征值、标准值,根据土的一般性物理指标统计其平均值、最大值和最小值就可满足要求。

1.4勘察报告书编写方面的问题

①报告内容表达不规范。②所选参数不完整、矛盾多。③只注重结论,不重视建议。

2岩土工程勘察中常见问题的原因分析

(1)勘察市场相当不规范。目前各勘察单位几乎都没有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在市场上互相压价,导致中标的勘察费很低,致使勘察工作无法按相关规定进行,只能通过不合理的勘察手段进行,更有甚者凭经验进行报告的编写。

(2)缺乏岩土工程专业人才。目前很多勘察单位大量雇用农民工来承担开钻机、取样、测试、量测地下水位等工作,甚至还做起了野外对土层鉴定与记录等重要工作。因为这些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和教育,所以难免会出现原位测试、地下水位量测等诸多野外作业的不规范。只有专业的技术人才才能正确的分析评价岩土工程,而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和教育的人做勘察,地基评价力度不足,基础设计参数不准确,造成工程的浪费。

(3)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水平低。目前我国大多数的勘察单位还采用传统的勘察方法和勘察手段,但随着科学和经济的发展,已经很难满足设计的需要,越来越多的岩土工程勘察技术问题急需解决。很多岩土工程勘察人员没有掌握先进的勘察技术,还有缺乏建筑、结构设计方面的知识,甚至缺乏如何辨别真伪、去伪存真、补充印证、归纳总结的能力。

3对岩土工程勘察改进的建议

3.1加强勘察市场规范、监督和管理①加强对勘察合同、勘察纲要的审查和管理,防止盲目、无用的勘察。②加强勘察现场工作的监督,防止勘察造假的产生。③加强对勘察报告的审查,严格审查勘察报告中的工作量、勘探质量,资料数据分析及结论建议,重点把关基础选型论证,场地稳定性评价及施工建议等内容,防止勘察报告中只重视结论不注重相关重要建议的提出。④加强政府部门和社会相关监督机构对勘察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推行岩土工程监理体制,防止恶性竞争的发生。

3.2岩土工程技术人员培训、实施注册岩土工程师如果要想全面推行岩土工程体制,就得加强岩土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岩土工程设计及施工技术人员的培训,以适应岩土工程市场发展的急需;加强实施注册岩土工程师制度,通过采用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质双重控制来规范勘察市场、促进勘察技术水平的提高。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范文4

[关键词]岩土工程 勘察 问题 改进措施

[中图分类号] P642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4)-4-151-1

岩土工程勘察的对象是建筑场地的岩土体,是自然界长期形成的产物,受区域地质环境、自然条件和人类活动影响较大,其复杂性、多变性和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岩土工程勘察包括现场勘探、取样、原位测试、室内土工试验和报告整编等方面,必须重视每一个环节,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执行,并结合地区经验,才能保证勘察成果的准确性。

1岩土工程勘察中的主要问题

缺少勘察纲要

岩土工程勘察纲要是指导勘察各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勘察工作顺利完成的保证。目 前勘察中,许多勘察单位在很多勘察项目中没有编写勘察纲要。有的项目虽有勘察纲要,但往往按工程地质勘察要求编写,没有达到岩土工程勘察的要求。有的纲要,针对性不强,对勘察工作指导意义不大,影响勘察成果的质量。

勘察方案不合理

由于目前勘察市场竞争激烈,一个项目往往有多家勘察单位同时编制勘察方案及报价,而且业主多数以低价中标,在这样的情况下,勘察单位为了能够争取任务,不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布置勘察方案,而是减少勘察工作量,压低预算价,该做的实验项目少做甚至不做,勘察工作粗糙,勘察手段比较单一,不能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原位测试问题

GB 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对原位测试有严格的规定和技术标准,但在具体操作中常出现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如标准贯入试验不按规定进行杆长和孔深校正,在缩径的也底有残留时,不能发现标贯器是否位于应测试孔底位置,千成标贯数据与实际相差甚大。

勘察报告书的编写

目前岩土工程报告书编写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有待进一步改进:(1)表达不规范。勘察依据的陈述中,对所执行的勘察规范,不结合场地地质条件、场地用途和所采用的基础形式。(2)参数不完整。提供的参数没有针对性,混淆岩土的物理参数与工程特性指标,且对各岩土参数具体含义不十分了解。(3)参数矛盾多。各种测试手段提供的参数矛盾大,没有核对;没有对各种测试所获得的岩土[]参数与现场目视与手工测试鉴定成果 、钻进情况进行相互对比。(4)重结论轻建议。在众多勘察报告中对工程建设可能诱发的其他不良地质 用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分析不够深入,基础或结构设计应注意的问题或应采取的结构措施不提供建议等。

2岩土工程勘察中常见问题的原因分析

以上对岩土工程勘 察中几个常见问题进行了探讨,究其原因,主要与以下几个因素有关。

勘察市场不规范

《建筑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 第五条、第六条对勘察收费和承揽业务有明确规定。但勘察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互相压价,互相竞争,中标的勘察费很低,致使勘察工作粗糙,勘察手段选择不合理和布孔不规范,岩土工程勘察在深度和广度上还没有真正达到规范的要求,所以难以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缺乏岩土工程专业人才

专业的技术人才是对岩土工程正确分析评价的关键。因此勘察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国家也应划定门槛,让真正懂行的人员担当,这样才能提高勘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工程勘察质量,使我们的工程建设真正建造在既经济,又安全的基础上,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落后

存在野外勘测中勘测点的合理布设问题、地质界面划分问题、岩土参数和地基承载力的确定问题、对勘察专业的野外和室内原始资料的整理、分析、利用等技术问题。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岩土工程勘查人员没有掌握先进的勘察技术,缺乏建筑、结构设计方面的知识,缺乏如何辨别真伪去伪存真,补充印证,归纳总结的能力,无法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3岩土工程勘察改进的几点措施

加强踏勘与资料收集

通过现场踏勘与区域地质资料的收集 ,可以帮助勘察人员了解场地地形地貌 、地质条件 ,一方面可减少勘察工作的盲目性,做到有的放矢;另一方面使勘察成本合理,增强勘察单位竞争力。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拟建建筑基础形式、结构形式。如一般轻型荷载建筑物,采用天然地基,勘探孔深度15 m 基本可满足要求,而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的框架结构建筑物,采用桩基,勘探孔深度15 m一般就不够。(2)场地工程地质性质。如场地工程地质性质好、埋深浅 、厚度大的地区勘探孔深度可适当减小;反之勘探孔深度可适当加深,勘探间距可适当加密 。

明确勘察对象,规范市场行为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主要对象就是研究地基和基础以及地下工程的关系。任何一项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开始之前都要明确本工程勘察中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勘察的过程中要严格的按照工程的实际情况,找出问题的主要症结,抓住主要矛盾,为勘察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合理编录与整理资料

勘察资料的整理应有现场技术人员的参加。现在很多勘察单位由于分工较细,现场技术人员回来后将原始编录资料交给报告编写人员就不管了,这样就容易造成野外与室内之间脱节。对原始编录资料及原位测试室内土工试验等逐一比对,出现异常和矛盾时应认真分析查明原因,确保资料准确无误。勘察报告不能生搬硬套、一成不变按部就班,报告应结合实际地质条件及建筑物工程特点注意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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