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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的朋友实用(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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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的朋友【第一篇】

我有一个忠诚的朋友,那就是我家的小狗黄黄,它是我生活中最亲密的小伙伴,每天都和我一起玩耍。

记得那是一个春暖花开的上午,小花、小草都享受着春风的抚摸,小朋友们也展开了玩耍的翅膀,尤其是我的朋友黄黄,更是和我疯狂的玩着。我跑步的时候,黄黄也飞快地狂奔着,好像在和我进行着一场激烈的跑步比赛。

好吧!想跟我比,那就来吧!我快步向前跑去,黄黄紧跟在我身后,我故意加快了速度,黄黄也像发了疯一样,前腿往前一移,后腿往后一蹬,它那滑稽又可爱的样子,把我逗得哈哈大笑。很快我就跑不动了,速度慢了下来,它居然也慢慢地停了下来,还吐着它那粉红色的小舌头,大口大口喘着粗气,我斜着眼睛打趣着说:“看你那小样,还想跟我斗,你可还差了点儿功夫呢!”

每当我写完作业感到孤独的时候,黄黄总会摇着尾巴慢腾腾地来到我身边,汪汪叫上几声,好像在说:“还有我陪你玩呢!”这时,我就会站起来和黄黄一起去遛弯。黄黄偶尔也会干坏事,当我大声呵斥批评它的时候,它就会吓得躲在门后面,连大气也不敢出,那样子可怜极了。直到我轻轻抚摸着它的头,它才会再次活蹦乱跳起来。

黄黄是我最忠诚的朋友,是它带给了我无数欢笑。

忠诚的朋友【第二篇】

在我三岁那年,我的家中添了一个新成员—小狗旺旺,对我最忠实的朋友。

旺旺的毛是金黄色的,只有脚趾上有一些白色的毛,仿佛穿上了运动鞋。它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犹如两潭湖水,晶莹剔透。它很淘,每次都将布条拖到自己窝中,再拖出来,反复几次后,那布条已经伤痕累累,看不清本来面目了。

人人都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可它总爱多管闲事。只见它捉老鼠时,微微下蹲,双目紧紧的盯着老鼠,只要老鼠一动,便犹如“黄巾力士”般的冲过去,将其捉拿归案。为此,它可立下了不少汗马功劳呢!

每次放学后,进门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它。他用爪子抱着我的腿,眼睛紧紧的盯着我,生怕我再离它而去。我想:为什么每次旺旺会在门口等我呢?难道它会算时间吗?奶奶对我的疑问给出了满意的解答:狗的鼻子很灵的,在你还没到家时,旺旺就早早到门前接你了。哦,原来是这样啊,旺旺,你真是太忠实了。

这就是我最忠实的朋友。可就是这样一个忠实的朋友,却随着时光的流逝死了。它陪我度过了十一年的美好时光,享年七十七岁,因为狗的一年相当于人的七年。

忠诚的朋友【第三篇】

古时候,人们都在玩空竹,而现在,人们开始一种全新的运动,那就是悠悠球。

我也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悠悠球,那就是我心爱的冰魄。它全身呈让人赏心悦目的`蓝色,球身上印着一片片白花花的雪花。造型美观漂亮,这是个蝶形的球,整个球都是用高精密的铝合金打造的,非常的坚硬,很耐用。它的“睡眠”时间高达一分钟,并可以出色的完成各种各样的招式。

它不仅外形美观,性能卓越,也很屎擅长实战的。有一次,我约定和邻居的孩子“决战”,地点选在小区操场上。回忆起来还真让我热血沸腾。那天,我们先比赛转圈,我先下了手,用力地甩出了球线,先让它“睡眠”,等球适应了风向后,再拉起了球线,转起圈来。我的冰魄像摩天轮一样忽上忽下,有规律的转动着,发出气势澎湃的“嗖嗖”声,足足转了八圈。轮到我的邻居的儿子了,不知是它没玩过还是忘了,一甩球就急切的转了起来,我想:“不好了,球没适应就转球会坏的”。我马上去制止他,可他不听,继续转,果然,一圈也没有转到就卡住了。我就这样轻松的赢了。

玩悠悠球不仅能锻炼我们的手指灵活度还能培养我们的大脑应变处事和思维的逻辑能力。自从玩了悠悠球之后,我系红领巾的速度更快了,上次给一年级的学生系红领巾,我的速度是最快的。我思考逻辑数学能力也提高了,我上课做应用题总是最快的。

悠悠球,我爱你,你真的给我了极大的益处。你是我最忠诚的朋友!

忠诚的朋友【第四篇】

正所谓: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从我们开始上学起就接触书本,她陪伴我们度过一个又一个春秋,教会我们为人处世,将我们从懵懂提升为谦谦君子,从无知变为一个学识渊博的文人等等,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这位无私的挚友所给予我们的。她让我们学会的太多太多,是我们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值得我们终生拥有!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从古到今,多少名人在书的摇篮中长大,程门立雪、悬梁刺股、凿壁偷光……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一个神奇的词语,她是心灵的慰籍,是最好的挚友,也是最可靠的亲人。书,是一把神圣的金钥匙,但是你要得到它,必须有一颗上进的心、善良和智慧,它会为你开启体内蕴藏的无限潜力,在你的心里创建一道智慧之门。

因为有你,生活不再孤寂。多少风吹雨打的夜晚,多少次辗转难眠。当黑夜笼罩大地。“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抒发了我心中无限愁苦。然而是你点亮了我心中的那盏油灯,你告诉我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要快快乐乐的活着。书,我的挚友,一直默默地陪伴着我。从小到大,度过天真烂漫的童年时光,经历懵懂无知的少年时代,漫步激情澎湃的青春之旅,步入平凡而崇高的教学生涯,我们始终形影不离,相濡以沫。在我的生活中,它就是妈妈那温柔的怀抱,曾记得多少个夜晚,遥望星空,妈妈在院中大树下手摇蒲扇为我讲述牛郎织女美好浪漫的传说;它又像爸爸严厉而慈爱的目光,谆谆教诲,令我叹服而又肃然起敬,每每做错事后都给我主动承认错误的勇气;它是一位学识渊博、德高望重的长者,人生哲理、历史典故娓娓道来,启迪人的心灵;它又如一个敞开心扉的知己朋友,含蓄幽默、文雅脱俗。

与书为伍,我生活充实,兴趣盎然。我平日读书,没有一成不变的文学范畴。一时文学,一时经典,一时哲理,一时做人。在别人痴迷于收菜种菜的时候,“众人皆醉我独醒,”我在广泛涉猎群书,虽漫无目的,却也收获颇丰,在学校得到领导赏识,赢得了同学的认可。

忠诚的朋友【第五篇】

雨,让我们学会了辛勤与劳作。

每个季节的雨都是那么的不同,他带给我们的总是那么多姿多彩。

我顺着爷爷铺成的小路走了下去,到河边舀了大半桶水后,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才将那桶水提到了菜地,在倒下去之后,不仅冲倒了一小片菜苗,还有一小部分水又溜回了大河形成了一道道水痕。

夏天悄悄的逝去,连绵的秋雨又哗哗地下了起来,将树叶上的粉尘冲刷过后便又在地上汇聚在了一起,那水滴轻轻的推着蜗牛重重的壳,但蜗牛却如同泰山一般无动于衷,水滴只好悻悻的冲刷着柏油马路,秋天就在生生不息间悄然度过了,但是任何时候都少不了——雨。

雪,一层一层的铺天盖地的散落在人间,构成了一幅美丽而又和谐的画卷,世间一片雪白,让人们不由自主的喜欢上的这里的一切,然而空气冷却了,等到上午太阳出来的时候,将冰雪融化,解除了一场又一场潜在的危机。我的手又恢复了原本的肤色。

春雨,无声的滋润着土地;夏雨,给人们带来了欢乐;秋雨,冲走一年的污垢,冬雪,给大地披上银装。雨,是人类最。

忠诚的朋友【第六篇】

有一天,我在路上遇到一只小狗。他全身雪白,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就像黑宝石款在它的的眼睛里,小小的鼻子,一张樱桃似的嘴巴,大大的耳朵一扇一扇的`,就像两把小扇子,短短的尾巴一摇一摇的,真可爱!

我看见它的时候,他正在睡觉,小嘴一张一合的,好像梦见它自己正在和它的爸爸妈妈一起游戏呢!我看它没有住处,于是跑回家去拿篮子,篮子里放着一条软绵绵的毯子,一个小碗里放着一些小骨头。到了小狗身旁,见小狗在睡觉,不忍心把它叫醒,于是轻轻的把它放在篮子里,又把小狗带回家,在回家的路上,我正在想:把这只小狗送回他自己家好呢?还是带到家里养好呢?看着这只小狗,心里真是左右为难,唉!该怎么办好呢?于是立了一个牌子,上面写了一些字,过了一天,两天,三天,四天,终于来了一个人把小狗带走了,我心里非常不痛快,像少了一个东西似的。

不过,我也挺高兴的,又做了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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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的朋友【第七篇】

我有一个友人,名字叫“瓜皮”。它披着一身黄红相间的长毛,走起路来尾巴摇摇摆摆的。天天置教归野时听到我的脚步声“瓜皮”就会跑到门心迎交我。我放下书包,它也追随我来到客厅舔舔我的小脚丫,嗅嗅我的裤足,小眼睛直击转我抱讫它高高举起,它愉快得“汪、汪”唱起歌儿来,没和它逗多少日,又胖了佳多,乏得我气喘吁吁,只恶把“瓜皮”抬在沙领上,单手抚摩着它这软绵绵的茸毛,它勤洋洋地躺在那儿一动不动,纵情地享蒙着。

记得有一次妈妈给我一碗油炸排骨我吃得津津乐道,一不警惕把一碗的排骨撒涨了一地,这一“豪举”切实是遁不外“瓜皮”的火眼金睛,它赶紧跑了过去,我本认为它要和我抢吃排骨,可意想不到的是它岂但不吃,反而像士卒似的守候着这些降地排骨,直到尔把这些排骨完整拣伏去他才肯分开。望着它的腹影我不由自主地鸣着:“瓜皮、瓜皮跟我一块儿吃排骨”。

这就是我最虔诚的敌人——小狗“瓜皮”。

忠诚的朋友【第八篇】

狗是人类最友好、最无私、最忠诚的朋友,人与狗之间也曾发生过许许多多可歌可泣的故事。当我看完由美国作家尤金·奥尼尔等作家所著的一本名叫《一只狗的遗嘱》的书后,就更加确信了这个结论。

书中讲述了6篇人与狗的故事,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由俄罗斯作家屠格涅夫写的1篇名叫《木木》的文章。这篇文章主要讲一个名叫盖打辛的哑巴仆人在河边泥潭里捡到了一只斑点狗,并给它取名为“木木”。但后来,这房子的女主人要求盖打辛把这条狗杀死,出于无奈之下,盖打辛将两块砖用绳子拴上,又打了一个死结,套在木木的脖子上,然后抱起木木,举到河面上,最后望了他一眼。然而,木木却不知所措,仍然信任地望着自己最亲近地亲人,不但没畏惧,还轻轻地摇着尾巴。他把脸转过去,痛苦的皱着眉头,放开了手,然而就在他放手的那一刻,以往跟木木的快乐回忆突然呈现在眼前······读到这里,我觉得盖打辛十分可怜,他跟木木在一起这么长时间,想必木木已经成为他生命中重要的一部分了,分开了肯定很舍不得,更不要说自己亲手把它杀死了,而且,那个女主人有太残忍了,怎么跟一只狗过不去呢,木木也没有她的事呀,反而还可以给她看看家,我也不明白为什么盖打辛要那么听那个残忍额的女主人的话。

我家以前家里就有了一位好朋友——聪聪。它是一只公狗,是贵宾和博美的杂交犬。聪聪长着一身金黄的皮毛,两颗葡萄般大小的眼睛总是可怜巴巴的看着你,希望你给它点东西吃,你也会忍不住给它吃的,它也不管饱不饱,欣然接受。聪聪十分好动,只要你一有开门的声音,它准会高高兴兴地摇着尾巴来迎接我们。聪聪什么都好,唯一不好的就是应该在哪里“上厕所”还记不太清楚,不过聪聪的到来却给我们家添加了几分乐趣。

记得有一次,我家的聪聪在我的非常手段下,终于露出了它那“迷人”的笑容。那是一个星期三的晚上,我看见电脑里视屏上的一只狗自己会笑,于是我便突发奇想:要是聪聪也会笑那该多好啊!这时,我突然想到了聪聪的胡须,也许让聪聪笑起来也不怎么难。我把聪聪叫过来,让它按照人的姿势站好,然后我用双腿夹住聪聪,再用手把聪聪的脸摆正,然后快速的拉动聪聪的胡须,嘿嘿!功夫不负有心人哪,聪聪果然露出了洁白的牙齿,豆豆终于笑了,虽然是皮笑肉不笑,但我依然十分开心!

但是在一年前,聪聪因为过马路不小心被车压死了,所以我现在有时还在想着以前和聪聪在一起的欢乐时光。

读完《一只狗的遗嘱》后,我对狗的喜爱是越来越深。在书中,我看到这么一句话“这个世界若是少了它们,将会变得多么孤寂和冷清啊!”现在想想,这句话说得是多么对啊!

狗永远是人类最友好、最无私、最忠诚的朋友!让我们一起珍惜好这个朋友!

忠诚的朋友【第九篇】

今天我看了一个故事,那个故事的名子叫《是无价之宝》,这个故事让我很感动,是无价之宝作文。

这个故事的大体意思是,皮斯亚斯由于反抗君主被判死罪,达蒙用生命作担保,使皮斯亚斯能回家料理私事和家人告别。君主嘲笑达蒙是个傻子,把友情看的太重。君主还说:如果达蒙能真正了解人的特性,他会明白,皮斯亚斯早已逃之夭夭了。执行死刑的那一天,正当达蒙被押上刑场时,皮斯亚斯赶到了,他非常激动的说了自己迟到的原因。两个朋友做了最后的告别,情景十分感人,君主被他们真挚的友谊感动了,宽恕了皮斯亚斯,带着羡慕的口吻说:“为获得这种友情,我甘愿献出我的王国。”

忠诚可以表达大地之美,完成天地之善,有了忠诚,才见天地之所以为天地,神明之所以为神明。常言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也就是说什么样的人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因为他们价值观相近,所以才合得来。

是无价之宝。我们不能买到友谊,也不能用钱衡量朋友的价值。可以丰富我们的生活,延长我们的生命。

忠诚的朋友【第十篇】

狗是人类的朋友,作为人类最早驯化的家畜,狗的存在和进化都与人类文明发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今的社会上,养狗的人们变得很多,很多人都喜欢这个动物。

狗是一种听得懂人话,悟得懂人心的一种动物,它们虽然有时也吃些清淡的',但它们却不是素食动物。它们常吃的是排骨、瘦肉、大骨头。它们性格古怪,随时随地地张着它的大嘴巴,两双跑得飞快的大长腿,配上一条摇来摇去的尾巴,显得格外矫健、可爱。它的尾巴总是摇来摇去,像是在用尾巴对我们打招呼,尾巴就是手,它只需从容,大气的在站那里,显得格外霸气。

狗跟松鼠一样不爱下水,有人看见过狗过河的样子,聪明一些的狗会毫不犹豫地找石头,用头顶过去,再一块一块的搭成一条小石桥,普通的狗会找一个离河特别近的高处,奋力一跃,就跳过去,比较傻一些的狗会毫不犹豫跳过去,当然,它会摔到水里。

狗通常一胎生三四只小狗,小狗的毛是浅的或浅棕色的,过了冬天就换毛了,新毛比旧毛颜色深些。它们用后爪给自己挠痒痒、梳理毛发,身上总是干干净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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