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方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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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方案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x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精神,根据**纪委《印发的通知》(**办发〔201x〕x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省纪委《印发的通知》(**办发〔201x〕x号)和市纪委《印发的通知》(x纪发〔**〕x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x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稳中求进、以上率下、问题导向、实事求是、精准问责、标本兼治工作思路,聚焦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严重影响高质量改革发展,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过多过滥四个方面突出问题,以强有力监督执纪问责,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持续推动全县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向上向好,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进一步创建我县风清气正净地提供坚强有力的纪法监督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要求方面。
重点整治严重影响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影响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令畅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特别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以及思想政治、宣传舆论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1.对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精神只做表面上轰轰烈烈的传达,口号式、机械式的传达,不加消化、囫囵吞枣的传达,上下一般粗的传达;在工作中空喊口号,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或只表态不落实;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不联系本地实际创新发展举措,做表面文章、过度留痕;重安排部署、轻督促落实,仅仅满足于“轮流圈阅”“层层转发”“安排部署”,最后工作不了了之等问题。
2.搞无原则一团和气,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对违规违纪行为视若无睹、知情不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虚化空转,对干部思想和行为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视而不见、放任自流,不及时矫正等问题。
3.乡镇(街道)和部门利益至上,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不坚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缺乏正确的政绩观,急功近利、脱离实际,好高骛远定目标、喊口号,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4.不按组织程序办事,民主决策流于形式,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做出的重大决定;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决定“三重一大”等事项中,故意规避集体决策,或违反议事规则,以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等问题。
(二)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重点整治群众身边特别是影响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5.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对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高高在上、颐指气使,在服务群众过程中吃拿卡要、糊弄群众,弄虚作假、欺骗上级,造成恶劣影响和强烈不满等问题。
6.搞特殊、耍特权,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打招呼、办手续谋求特殊待遇;按亲疏远近搞区别对待,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扶贫脱贫、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有失公平等问题。
7.不按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服务热线、政府网站、政务app形同虚设,运行“僵尸化”;便民服务单位和政务服务窗口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未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度,“三集中三到位”落实不力,导致群众“多头跑”“来回奔波”等问题。
8.“新官不理旧事”,面对历史遗留、攻坚克难问题“躲绕推拖”;言而无信,因相关责任人更替不履约,不兑现合法合规的政策承诺;未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搞变相审批、数字放权、厅内设厅等影响营商环境问题。
(三)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
9.不顾实际和群众意愿、不经科学论证,违反规定程序乱决策、乱拍板,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私自调规划,不按规划建设,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者不良影响等乱作为问题。
10.工作缺乏担当,回避问题和矛盾,一味借集体决策名义搞“责任分摊”,或把决策和责任推给上级;热衷于与下属单位签订“责任状”,层层往下推卸工作和责任;尸位素餐,大事小事层层请示汇报,貌似卖力,实则是推卸责任、不愿作为;工作不负责,慵懒怠政、敷衍了事,导致工作推进不力,或者审核把关走过场,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机构牌子多,挂牌不履职,只是应付检查,制度上墙名目多,上墙不上心等问题。
11.对上级部署贯彻不及时、行动迟缓、推进不力,思想墨守成规、工作安于现状、事业随意而为,怕麻烦、怕多事、怕得罪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遇事等待观望、议而不定、决而不行,作风拖沓、贻误工作等慢作为行为。
12.弄虚作假,编造假经验、假典型、假数据搞虚假繁荣,瞒报、谎报情况,隐藏、遮掩问题,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或下属造假;在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扫黑除恶、食品药品安全、巡视巡察整改等重大领域和工作中行动迟缓、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等问题。
(四)在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方面,重点整治频次过多过滥、浮于表面等突出问题
13.文风学风不实不正,理论脱离实际,只为应付场面、应景交差,不尚实干、不求实效;学习制度流于形式,开展“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不认真不严肃,学习活动资料抄袭造假、找人代写;微信群、qq群、app泛滥并纳入考核内容,强制要求关注的公众号,学习答题积分过多等问题。
14.文山会海反弹回潮,开会次数过多、时间过长、无实质内容,不研究真实情况、不解决实际问题,为“留痕”而开会,超计划、超规模、超预算开会,缺乏统筹,就同一事项重复开会;文件照抄照搬、层层转发,针对性不强,发文程序不严,超规格、超时间、超范围发文等问题。
15.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考核内容不务实,频次多、表格多、材料多,多头考核、重复考核;考核重痕迹不重实绩,单纯以会议、文件、表格等痕迹论优劣,或者以考核名义向下级摊派工作,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
16.调查研究走过场、不深入,搞走秀式调研,搞层层陪同、超人数陪同;习惯于听汇报、看材料,走马观花,不深入基层一线、不深入群众、不深入分析;撰写调研报告闭门造车、应付了事,意见建议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甚至文过饰非,以“美化材料”隐藏、掩饰问题等。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对发现的问题不掩盖、不回避、不推脱,做到有问题线索不调查不放过、调查不实不放过,查实不处理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纠正不放过,以更严的标准、更自觉的行动、更扎实的作风深入推进整治工作。
(二)压实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对全县各级各部门精文减会和考核过多过频、考核内容不务实、考核重“痕”不重“绩”,以及对2020年调查研究工作中,领导干部领题调研工作不到位,调研成果转化不及时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检查。**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检查。**牵头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检查。**牵头对2020年县直机关组织生活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检查。**牵头对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攻坚战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检查。**牵头对疫情防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检查。**牵头对脱贫攻坚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检查。**牵头对环境污染整治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检查。**牵头对服务群众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检查。**牵头对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本次各责任单位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再监督再检查。各牵头责任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综合督查,分别于x月**日前、**月**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及发现的问题线索报县纪委县监委。
(三)深入自查自纠,强化问题整改。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要自觉对照整治内容,通过群众提、自己找、领导点等方式,对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查摆。党委(党组)书记要亲自过问安排,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确保本地本单位问题找准、找全,找到症结、找到根源,见人见事,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进行销号管理。对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四)加大宣教力度,强化问题导向。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的宣传作用,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大力支持、积极参与深化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借助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举报平台的作用,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巡视巡察反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被巡视巡察单位要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优化巡察机构和纪检监察机关之间沟通协作机制,更加及时、高效处置相关问题线索。
(五)严肃执纪问责,强化制度建设。加大追责问责处理力度,对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包庇、不护短,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不分时间界限,不设限额,不设指标,配强配好核查审查力量,限时办理,快查快结。对查实的群众反映强烈、舆情聚焦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适时适度公开,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该问责的不问责,不该问责乱问责等问责不规范、问责泛滥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将建章立制工作贯穿整治工作的始终,针对深化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管理制度及防控措施,形成常态化治理,固化转化整治效果。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汇报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方案篇2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总书记关于解决一些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批示精神,中央决定2019年为“基层减负年”,强调要着力解决党性不纯、政绩观错位问题,着力解决文山会海反弹回潮问题,着力解决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问题,着力解决干部不敢担当作为问题。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中办发〔2019〕16号)要求,紧密结合江苏实际,现就我省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落实“基层减负年”工作措施作如下通知。
一、大力精简文件
1.大幅度减少发文数量。2019年,省委、省政府和设区市党委、政府发至县级的文件比上年减少30%以上。省委、省政府下发文件,需要明确责任分工的在文件中一并明确,不再单独下发分工类文件。各市县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文件,可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措施,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避免层层发文。检查考核工作,不得以是否印发相关文件作为依据。控制白头文件印发,防止以白头文件代替红头文件的倾向。严格控制简报资料,除核定保留的以外,各地各部门不得向省委、省政府报送其他简报资料。省级机关和各设区市市级机关各部门也要严格控制和大幅度压缩发文数量,确保年内发至县级的文件比去年减少30%—50%。
2.严格控制发文规格。科学确定省委、省政府文件密级,能公开的全部公开,便于基层知晓和贯彻。应由省级机关部门发文或联合发文的,不再由省委、省政府印发或转发。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级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省级机关部门不得向地方党委、政府下发文件,制定下发的文件不得要求地方党委、政府转发,也不得要求地方党委、政府报送文件。
3.发扬“短、实、新”文风。坚决压缩文件篇幅,防止穿靴戴帽、冗长空洞,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操作性。除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规划类文件外,省委、省政府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10页),其他文件不超过3500字(7页)。各设区市和省级机关各部门向省委、省政府呈报综合报告、专项报告,其篇幅控制在5000字、3000字以内;一般性工作会议贯彻情况,应以信息形式报送。各地各部门的文件篇幅按照低于上述标准从严掌握。
二、切实改进会风
4.减少会议数量。2019年,省委、省政府和各设区市党委、政府开至县级的会议比上年减少30%以上。省级机关部门召开本系统全省性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确需增开的须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核准。省级召开会议,原则上开到设区市一级;直接开到县级的会议,各设区市不再层层开会。将每年8月份确定为省级“无会月”,除重大紧急事项外,省里不召开全省性会议;各设区市、县(市、区)可结合实际,设立“无会月”或“无会周”,便于基层集中精力抓落实。
5.控制会议规格。严禁随意拔高会议规格、扩大会议规模。省级机关部门召开的会议,不得要求市县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参加。省级议事协调机构主要发挥议事协调作用,原则上不召开要求市县同志参加的会议。
6.压缩会议时间。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工作性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1天,省级机关部门召开的工作性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天,电视电话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减少会议交流发言,确有必要的,发言人数控制在5人以内,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8分钟。
7.提高会议实效。提倡召开小范围研究、协调、解决问题的专题会议,提倡合并开会、套开会议,提倡召开现场会。召开一般性工作会议,应尽量采用电视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会议等形式,切实减少基层同志往返。坚决防止同一事项议而不决、反复开会。改进会议传达方式方法,不得刻意搞传达不过夜。
三、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创建活动
8.大力压减督查检查考核总量和频次。强化各级党委的统筹协调,从严控制督查检查总量,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督促检查,大幅度精简压缩一般性督查检查事项,切实减轻基层负担。2019年,制定下发省级督查检查工作计划,严格按此执行。省级考核事项应纳入年度综合考核,除中央规定的专项考核外,省级机关各部门不得开展以地方党委、政府为对象的考核。各市县也要大幅度精简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确保实现对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比上年减少50%以上的目标。
9.清理整合创建示范活动。对全省涉及评选评比表彰的各类创建示范活动进行清理,建立创建示范项目目录。省级面向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的创建示范活动,按照文明创建类、产业发展类、生态环保类、社会治理类进行整合归并,每类原则上不超过2个项目。结合基层实际,改进各类创建示范活动方式方法,适当延长创建周期。
10.规范举办节庆论坛展会活动。举办各类节庆论坛展会活动,必须从严掌握,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并严格控制规模和经费开支。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不在设区市任职的省领导不出席市、县(市、区)举办的节庆论坛展会活动;在设区市任职的省领导,出席上述活动也要从严控制。
11.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方法。省级领导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调研要聚焦重点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减少一般性工作调研。坚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人员,省主要领导到基层调研,设区市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3人,县(市、区)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其他省领导到基层调研,市县分别只安排1名负责同志陪同。倡导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调研,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
12.坚决纠正过度留痕。优化工作评价标准和方法,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层层上报材料,不得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来代替实际工作评价。严控“一票否决”事项,省市县各级部门不得动辄以签订责任状或以“属地管理”为由,变相向地方和基层推卸责任。2019年,需要基层签订的责任状、填报的报表、使用的政务APP要确保减少50%以上。
四、健全完善问责制度
13.树立正确问责导向。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严肃问责、以法纪为准绳规范问责、以问题为靶心精准问责,以担当为导向慎重问责,既坚决防止问责不力、宽松软,又坚决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突出分级负责、权责对等,既追究基层落实责任、也追究上级领导责任,既追究执行者责任、也追究决策者和监管者责任,切实避免“责任只往下推、板子只往下打”。
14.优化问责机制流程。严格执行问责事项会商、初步问责建议会审等制度规定,注重听取所在党组织和本人意见,着力提高问责的规范性,真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对被问责的干部要正确对待,对干部有关问题的反映要认真甄别核实,没有问题的要及时澄清正名,对诬告陷害行为要严肃查处。改进谈话和函询工作方法,减轻干部不必要的心理负担。
五、更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15.加大干部关爱力度。全面落实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等制度,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务员收入增长机制。优先选送考核优秀、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的干部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提高素质能力。关爱干部身心健康,完善党内关怀帮扶办法,落实干部带薪休假、加班调休等制度。探索建立乡镇、街道干部激励机制,适当提高经济待遇、年度考核优秀比例等。
16.增强容错纠错科学性。全面贯彻“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正确把握干部在工作中出现错误的性质和影响,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切实保护和调动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加强容错纠错的审慎认定,允许干部对认定结论提出异议和申诉,提高容错纠错公信力。健全宽严相济的处置机制,强化教育提醒和思想引导,帮助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积极支持基层创新探索,充实完善容错免责事项典型案例,以利更好贯彻执行。
17.畅通能上能下渠道。建立健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调整退出机制,真正使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成为常态。对调整下来的干部,要加强教育管理和跟踪了解,对影响期满、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的,该使用的及时予以使用。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8.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建立省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由省委办公厅牵头,省纪委监委机关、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深改办、省委省级机关工委等参加,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工作。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切实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不懈奋斗,确保“基层减负年”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建立执行情况跟踪问效机制,对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情况年底前进行专项检查。
19.强化上下协同配合。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坚决防止和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等问题。从省级机关做起,组织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对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进行全面深入排查,着重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领导方法上寻找根源、抓好整改,强化跟踪问效,推动党员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20.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树立正确政绩观,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统一起来。用好巡视巡察、舆论监督等有力武器,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对干实事、作风好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为广大党员干部树标杆、作示范。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方案篇3
一、持续筑牢克服形式主义的思想政治根基
1.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学笃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解放思想、统一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建立健全理论学习、检视问题、抓实整改长效机制。组织各级干部深入学***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中锤炼坚强党性,做到讲政治、践初心、担使命。
2.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始终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切实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决不做自以为领导满意却让群众失望的蠢事。把学习贯彻新发展理念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符合新发展理念要求、体现高质量发展导向的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引导各级干部更加自觉地把新发展理念作为指挥棒、红绿灯,坚定不移用以**难题、推动发展。
二、坚决纠治决策落实中的形式主义问题
3.完善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加强政治监督,深入查找各地区各部门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存在的政治偏差,着力纠治“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等问题,严肃查处不敬畏不在乎、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行为,着力健全完善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加强对***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完善清单管理、推动落实、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确保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落地见效。
4.着力破除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实行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和全程监督。加强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中发文开会的统筹管理,召开会议尽量采用网络视频等形式,减少疫情期间人员聚集,防止多头重复向基层派任务、要表格。精准施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
三、有效防止文山会海反弹回潮
5.进一步精简文件。省级层面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守住精简文件的硬杠杠,对各地区各部门发文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及时预警,确保比2019年只减不增。既严控向县级以下发文的数量,又要精简基层向上级报文的数量。重点控制县一级对下发文数量,年内发至乡镇、街道的文件比20**年减少三成以上。严格控制表格数量,年内省市要求县级以下填报的表格要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减少。着力提升文件质量,不发不切实际、内容空洞的文件,严格按规定控制文件篇幅,切实符合“短、实、新”文风要求。对在发文方面改头换面、明减实不减的,及时督促纠正。
6.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严格执行会议年度计划,加强动态监测预警,确保各级会议数量比2019年只减不增。重点加强县一级会议管理,要求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原则上每周不超过x次。进一步提升会议质量,不开应景造势、不解决问题的会议,做到真减负、减真负。
四、切实规范面向基层的督查检查考核工作
7.严格计划备案管理。加强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管理和监督执行,确保省市县各级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比2019年只减不增。纳入省级计划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不得要求地方层层配套开展。从省级督查检查考核做起,持续改进方式方法,从以明查为主向明查暗访相结合转变,注意纠正阵仗声势大、层层听汇报、大范围索要台账资料等做法。探索运用“互联网+督查”等信息化手段,既及时发现问题又帮助解决问题。完善年度综合考核办法,优化季度监测、半年评估和年终考核,对现场考核内容实行申报审核制度。推动相关部门督查检查考核结果互认互用,加大基层对上级机关反向评议力度。
8.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对清理整合后保留的“一票否决”、签订责任状事项以及面向基层的创建示范活动,实行清单管理;清单以外的,不得违规开展。坚决纠正过度留痕,优化工作评价标准和方法,科学合理使用微信工作群、政务APP。清理规范基层政务新媒体,对功能定位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较低、基层无力维护的政务新媒体,要清理整合。
9.减轻企事业单位负担。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出现在企业、学校、医院、科研单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编制实施针对企事业单位的监管检查事项清单,严格“照单检查”、依法监管,避免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随意执法。聚焦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整合监管业务系统,构建全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深化拓展“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服务”系统建设,让数据多“跑腿”,让干部群众少“跑路”。
五、着力提高调查研究实效
10.加强调研统筹。充分发挥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联席会议作用,对省领导有关调研活动进行统筹安排,避免同一时间到同一地方扎堆调研。下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得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出面接待。省主要领导到基层调研,严禁市县主要领导接送站、搞宣传指示牌等形式主义。省级机关部门要统筹安排好本单位的调研活动,减少一般性工作调研,防止扰乱基层正常工作秩序。
11.改进调研方式。调查研究要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坚持问题导向,真正沉下心来、扑下身子,大力倡导“四不两直”方式,更多开展随机调研、蹲点调研、解剖麻雀式调研,在求深、求实、求细、求准、求效上下功夫,察实情、听真话、取真经,不作秀、不走“经典路线”。省级机关制定政策要全面深入了解实际情况,注意倾听基层干部群众意见,了解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着力增强决策服务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避免政策不接地气和相互打架。政策执行中要注意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适时调整完善。
六、健全完善干部担当作为激励机制
12.树立担当干事的鲜明用人导向。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加强能力培训,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减负不是减担当、减责任,更不是降低工作标准和要求,自觉把初心落在行动上、把使命担在肩膀上,提高担当作为的真本领。深化落实“五突出***”选人用人机制,强化综合考核结果运用,注重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应急处突、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大斗争中考察识别干部,把“愿作为、能作为、善作为”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大力激发广大干部锐意进取、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将“三项机制”充分运用到干部队伍建设中,省级层面定期编发典型案例,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真正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13.加大对基层干部关心爱护力度。深入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职级晋升向在疫情防控和基层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落实公务员及时奖励办法,突出时效性,加大激励力度。加强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困难艰苦地区和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关心关爱,把带薪休假、津补贴等待遇保障制度落到实处。推行村书记专职化管理,形成动态提升的报酬体系。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全面落实动态增长的薪酬制度。
14.精准审慎实施谈话函询和问责。加强对信访举报的综合研判,对举报反映仅列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不予受理,避免不必要的函询。着力提高问责的精准度,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被问责的干部心服口服。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举报行为的分析甄别,注意发现异常举报行为,有重点地进行查处;属于诬告陷害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对查处的诬告陷害典型案件通报曝光。正确对待、合理使用被问责和受处分的干部,做好受处理处分干部重新任用请示报告审核工作,严格认定标准和区分不同情形,对影响期满、表现突出的干部,该用的大胆使用,最大程度保护干部积极性。
七、深化治理改革向基层放权赋能
15.精准有效推进放权。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政策文件,推动构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理有机统一的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各市县依据省级《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因地制宜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赋权清单,推动更多社会资源、管理权限和民生服务下放到基层,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权力清单,稳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综合授权。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推进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无差别办理。
16.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厘清不同层级、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边界,按照权责一致要求,建立健全责任清单,防止层层向基层转嫁责任。各设区市要编制实施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县级确需委托或交由基层行使的职能事项,需报设区市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并由县级党委政府批准实施。进一步规范社区事务准入清单和合法性审查措施,强化“双向评议”、居民满意度测评等约束机制。
17.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加强社区平台建设,落实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健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满足不同群体的多样化服务需求,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提高社区服务社会化水平。促进社区政务及公共服务资源整合共享、业务协同联动,完善面向居家养老、家政服务、社区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各类信息服务载体,提升社区服务效能。
18.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公务员招录计划向乡镇、街道倾斜,做好定向招录工作。未经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上级机关不得从县乡机关借用人员;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或借用到上级机关。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按照“编随事走”的原则,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行政编制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给乡镇、街道。大力推进事业单位调整优化,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发展最吃劲的部位流动、向最繁忙的一线倾斜,着力补齐公共卫生、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等领域短板弱项。
19.规范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厘清网格化社会治理部门职责边界,解决网格工作“箩筐化”等实际问题,减轻基层网格员工作负担。加快构建基层智慧治理体系,推进有关社会治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赋能、精准推送,提高基层社会治理信息化服务效能。
八、坚持以上率下狠抓工作落实
20.切实提高为基层减负工作的组织协调水平。各地区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一级做给一级看,抓好本级带下级。把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融入巡视巡察、党委政府督查、干部考察考核、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等制度,推动政治监督和政治督查常态化、长效化。总结推广一批勇于担当、一心为民、真抓实干的好经验好典型,通报曝光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方案篇4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就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近期,***总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批示,强调2019年要解决一些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为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好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不懈奋斗,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决定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思想教育,着力解决党性不纯、政绩观错位的问题
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深化消化转化上下功夫,把理论学习的成效体现到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党的事业发展上。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全党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树立正确政绩观,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从领导机关首先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做起,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发扬斗争精神,对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进行大排查,着重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领导方法上找根源、抓整改。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的深刻教训,坚决防止和纠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起来轻飘飘的问题,真正把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严格控制层层发文、层层开会,着力解决文山会海反弹回潮的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从中央层面做起,层层大幅度精简文件和会议,确保发给县级以下的文件、召开的会议减少30%-50%。发扬“短实新”文风,坚决压缩篇幅,防止穿靴戴帽、冗长空洞,中央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10页,地方和部门也要按此从严掌握。地方各级、基层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文件,可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举措,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科学确定中央文件密级和印发范围,能公开的公开。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上级会议原则上只开到下一级,经批准直接开到县级的会议,不再层层开会。严禁随意拔高会议规格、扩大会议规模,未经批准不得要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部门一把手参会,减少陪会。提倡合并开会、套开会议,多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等形式。提高会议实效,不搞照本宣科,不搞泛泛表态,不刻意搞传达不过夜,坚决防止同一事项议而不决、反复开会。进一步改革会议公文制度,选择一些地方和单位开展治理文山会海工作试点。
三、加强计划管理和监督实施,着力解决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的问题
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严格控制总量,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原则上每年搞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对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的目标要确保执行到位。强化结果导向,考核评价一个地方和单位的工作,关键看有没有解决实际问题、群众的评价怎么样。坚决纠正机械式做法,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层层报材料,不得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来代替对实际工作评价。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不能动辄签“责任状”,变相向地方和基层推卸责任。对涉及城市评选评比表彰的各类创建活动进行集中清理,该撤销的撤销,该合并的合并。对巡视巡察、环保督察、脱贫攻坚督查考核、政府大督查、党建考核等,牵头部门也要倾听基层意见进行完善,提出优化改进措施。调查研究、执法检查等要轻车简从、务求实效,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
四、完善问责制度和激励关怀机制,着力解决干部不敢担当作为的问题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真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效解决问责不力和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正确对待被问责的干部,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有关条件的,该使用的要使用。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保障党员权利,及时为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改进谈话和函询工作方法,有效减轻干部不必要的心理负担。把“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具体化,正确把握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失误错误的性质和影响,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困难艰苦地区和奋战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的干部,给予更多理解和支持,在政策、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
五、加强组织领导,为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提供坚强保障
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建立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由中央办公厅牵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改革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等参加,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党委办公厅(室)负责协调推进落实,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加强政治巡视和政治督查,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干实事、作风好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为广大党员干部作示范、树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