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范文 > 范文大全 >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精彩5篇)

网友发表时间 2199199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第一篇】

为了全面深入开展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xx根据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莆政综『xxxx』108号)的有关精神,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对中心校、各基层小学和幼儿园收费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各校都能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保证了各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的顺利进行。

2、学校收费都能使用省财政厅监制的收费票据,及时填写学生收费登记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

3、学校都没有擅自编印、向学生统一征订中小学教辅材料。没有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搭售教辅材料以及强迫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各校都能严格按照“按实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多还少补”的.原则加强对学生代办费的管理,严格按照代办项目的范围开支,学校其他费用没有在代办费中列支。

(闽教综[xxxx]37号)和《关于县城城关学校招收本县农民工子女入学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文件规定执行。

5、田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

6、幼儿园收费都能按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xx]费330号)和莆田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第二篇】

今天网友提供给大家的是xx年涉企收费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用。

市工商业联合会:

根据省联和市委《关于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六联明电〔xx〕14号)文件要求,市林业局认真开展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结合市工商业联合会〔xx〕14号文件精神,涉及市林业局有以下方面: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原称占用、征收、征用林地)审核和临时使用林地审批涉及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收费;从国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检疫审批和分散种植审批涉及的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风险评估收费。市林业局分别对四项进行了认真自查。一是征收育林基金已根据安徽省相关文件要求,已于xx年初执行零征收。二是森林植被恢复费市林业局只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临时使用林地2至10公顷审批时,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税〔xx〕122号)和《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综〔xx〕2241号)两个文件规定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三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和临时使用林地审批涉及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收费,是使用林地单位与可行性报告编制单位之间的业务行为,与市林业局无关,所以这一项市林业局不存在收此项费用。四是从国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检疫审批涉及的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风险评估收费。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第12条(国务院令第98号)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林造发〔xx〕218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在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检疫审批和分散种植审批涉及的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风险评估前,向省政务中心林业窗口提出申请,由省政务中心林业窗口交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组织审查审批,所以市林业局对此项不存在收费。

通过自查,市林业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今后,市林业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严格规范本部门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工作,做到严格管理、规范使用,确保收费项目有依有据,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开展工作。

7月15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信部、民政部等四部门发布《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教授李旭章表示,这是政府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的重要举措,也是下半年积极财政政策发力的方向,有利于搞活企业,促进经济发展。

据悉,专项检查范围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

方案提出,对于国家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未按规定落实到位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立项审批管理规定,擅自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违规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审计、年检、鉴证报告,增加企业负担的;企业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等进行重点检查。

“民间投资调研结束后,有关部门第一时间落实相关政策,这说明政府为企业减负的决心非常大。”李旭章说。

相关部门表示,将通过专项检查,确保国家各项普遍性降费政策落地生根,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对确需保留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进一步的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完善监管机制。

此外,专项检查将分成自查自纠(7月15日至8月15日)、实地检查(8月16日至8月31日)和整改治理(9月1日至9月30日)三个阶段。最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各省(区、市)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和实地检查情况,公布取消、调整和规范涉企收费的政策措施。同时,发挥各级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依托减轻企业负担举报平台,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对查实的乱收费问题,将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处理情况将纳入国务院大督查问责范围。整改治理阶段结束后,将及时形成专项检查报告报国务院。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第三篇】

下一步,我镇将大力宣传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发生,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为企业做好服务,为黄墩镇的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以促进镇域经济的长足发展。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第四篇】

为加快我区经济发展步伐,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投资环境,打造政策助企业发展新高地,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县(区)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宿政办明〔20xx〕130号)、《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埇桥区区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埇政秘〔20xx〕88号),把该项工作当作重中之重的任务加以落实,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第五篇】

安源区水务局按照《安源区工作作风和机关效能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源区开展涉企检查收费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上半年涉企收费项目、标准、范围、金额、种类、依据等进行了全面自查,确保自查工作全面、彻底、不留死角。

我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有:水土流失防治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资源费和一般罚没收入等。通过自查和清理收费项目,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自查情况如下:

一、执行涉企检查登记审查制度。去涉企单位执法检查或者进行收费工作时,对检查单位和项目进行表格登记并送区效能办备案。

二、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没有擅自立项、自定标准等收费行为。

三、符合检查必备条件,符合“企业宁静工作日”要求。四、无交叉检查,重复检查情况。不存在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不存在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延长时限收费等情况。

五、收费行为规范。认真落实收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征收人员、大队长、主管领导各负其责,按照权限进行核定、审批。

六、落实涉企收费政策和优惠措施。根据省、市、区减免文件精神对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进行部分减免。

同时,水务局加大对收费工作的宣传力度,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社会舆论监督。提高收费透明度,规范收费行为,让企业查询更加方便、交费心中更加明了,努力营造规范、有序、透明、高效的涉企收费环境,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相关推荐

热门文档

48 2199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