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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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篇1
饮用水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本片区饮用水源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精神,特制定本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饮用水源安全与保护优先”的指导思想,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措施果断、加强合作的原则,规范和强化市直相关部门对饮用水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和完善本片区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协调一致的饮用水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片区范围内集中式供水水源地的水源保护区和水厂水源保护区发生的饮用水源突发事件的控制和处置。
三、等级划分
根据对环境污染、人体危害、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将饮用水源突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环境事件四级。
(一)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含30人,下同),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6.因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不含30人,下同),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乡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三)较大环境事件(ⅲ级)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四)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1.发生3人以下死亡,中毒(重伤)1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乡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四、应急处置
(一)应急处置指挥部 成立以主管副县长为总指挥,县水务局局长、财政局局长、环保局局长、安监局局长、公安局局长为副总指挥,交通局、卫生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应急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组、环境污染处置组。
职责: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协调划定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
(二)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由县水务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
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和现场调查、监测情况,指挥各有关部门应急处置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污染区域警戒、污染物的处置工作;负责对外协调沟通、事故分析、信息上报工作;协调做好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和技术准备;组织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提供科学决策意见;减少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危害,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和生态安全;负责向省里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协调落实上级指示;统一对外发布水源突发事件所造成环境污染情况的信息;建立健全我市饮用水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数据库,组织监察和监测人员进行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做好事件的调查上报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组
由县安监局局长任组长,由县水务局、公安局、卫生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组成,并视情况可另行确定增加参加部门。
职责:在全县饮用水源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处置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排除险情,抢救伤员,对事故现场予以有效控制,防止事故扩大。
(四)环境污染处置组
由县环保局局长任组长,由县水务局、卫生局、公安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组成,并视情况可另行确定增加部门。
职责:由县环保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现场事故调查监察、处置工作;制定现场监测方案,迅速开展现场监测工作,负责现场监测布点、采样及化验分析,及时报告监测数据;判明污染物性质和危害波及范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排放的污染源,消除或减少环境污染危害,对事故危害予以有效控制。组长负责现场相关单位的协调,提出事故处置建议措施;负责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小组成员按各自职责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事故处置、事故分析、形成报告等工作。
(五)相关单位职责
县水务局:在饮用水源发生突发事故时,启动《重庆市饮用水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同相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处理意见,防止污染扩大;负责全县各级水电站水资源的合理调度;在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故时,根据污染程度和市环保局的意见,督促供水企业视情况采取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启用备用水源等处置措施。县安监局:负责将特大事故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现场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县环保局:对环境污染事故的性质、等级和危害作出恰当的认定;对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对责任人作出处理;负责跟踪污染动态情况,对建立和解除污染警报的时间、区域提出建议;对环境恢复、生态修复提出建议措施。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中毒病人的救治、区域内饮用水污染事故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调查工作,加强对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监测,提出控制污染对策建议。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参与事故现场处置和调查处理。参加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工作;组织指挥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附近的交通管制,疏导围观群众、分流交通车辆和交通事故现场处理工作。
县交通局:指导公路部门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危险路段负责设置公路防撞栏;维持水源保护区内养护公路正常通行。
其他责任部门: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救援需要和相关部门职责,确定参加事故现场处置和救援的部门,共同做好事故现场的处置和各项救援工作。
五、处置突发饮用水源事故程序
(一)迅速报告
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值班人员要详细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及其状况,迅速核实情况。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向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和水务局长报告。对严重水源污染事故,由县应急指挥部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和上级机关总值班室报告,必要时在2小时内通知下游相关县(市)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小受害范围。各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快速出击
接到报告后,应急指挥部指令现场应急处置组和应急现场监测组携带污染事故专用应急监察、监测设备,在最短时间内(最长不得超过1小时)赶赴现场,启动应急监测预案。如遇有装载毒性化学品的车辆在水源地内翻车并泄漏,则立即通知供水企业停止对水源的取水,启动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三)现场控制
各应急成员单位到达现场后,应根据各自职责在指挥部的指令下参与现场突发事故的控制和处理,尽可能减少污染物产生,防止污染扩散。
(四)现场调查及监测
根据事件的类别、性质作具体处理。总体步骤如下:
1.到达现场后首先组织人员救治病人;
2.了解事件的情况,包括污染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来源、可能污染物、污染途径、波及范围以及发生后当地处理情况;
3.形成初步印象,根据污染特点,判断污染种类;
4.进一步开展现场调查工作;
5.对事发地周边水域进行水质监测。
(五)情况上报
应急现场处置组将现场调查情况及拟采取措施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和上级部门。县应急指挥部根据报告,决定是否增调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资前往现场增援。
(六)污染处置
县水务局按照其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立即督促供水企业采取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启用备用水源;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污染物浓度和影响程度,关闭相应的闸口,将受污染水体疏导排放至安全区域,并通知沿途居民停止取水、用水;必要时通知下游水厂停止供水或采取保护措施。
县公安局实施交通管制、疏散人群、保护高危人群等措施,保护公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公安交警部门迅速处置事故车辆,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协助做好危险化学品的收储工作,防止污染进一步蔓延;公安消防部门迅速处置因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引发的火灾,参加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工作。
县环保局按照其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源,如污染企业停产、减产、限产,停止污染物排放。开展应急现场监测工作,跟踪水质变化情况。
县卫生局迅速救治因污染事故造成伤害的人员。
(七)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发布
根据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环境污染处置组向应急处置指挥部建议设立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并根据指挥部的指示向社会发布。
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指定专人对新闻媒体发布污染事件消息,如果造成片区停水或减压供水,应对外通告。
(八)污染跟踪
应急现场监测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调整对策。每24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一次污染事故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续报),直至事故污染消失,警报解除。
(九)善后处理
水源突发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做好人员抢救及安抚、设施的恢复等善后工作;对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描述,对整个事故进行评估。指挥部办公室要对相关资料进行汇编,包括决策记录、信息分析,进行工作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应急队伍建设
应急指挥部根据预警等级建立和培训一支常备不懈,掌握处置饮用水源突发事故能力的应急力量。
各应急成员单位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要求完成应急处置任务。采取有线、无线和计算机网络的方式,确保全天候通讯畅通(包括公休日)。要做好日常的应急准备,包括车辆、检测仪器及有关防护用具、药品等。
按照本预案,指挥部将不定期组织实战演练,以提高防范和处置的技能。
(二)日常防范
各水厂要加强对水源保护区的巡查,按照规定的要求,严格作好入厂水和出厂水的水质常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县环保局要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及上游点源、面源污染的监督检查力度;卫生局要加强对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监测工作;县水务局协同相关部门在水源保护区及取水口适当位置,逐步建立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对可能发生的水源污染事件进行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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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篇2
永康市三渡溪水库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总 则
编制目的
规范和指导本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处置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的能力,保护象珠、唐先两镇饮用水源水质,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永康市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法》、《永康市城镇供水管理实施办法》、《永康市人民政府专项应急预案》、《永康城区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库实际,制定本预案。
工作原则
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公众参与、群策群力的原则。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永康市三渡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自然灾害或事故灾难的应急工作。分类和分级
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分类
根据发生的原因,永康市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分为两类,一是由自然灾害引起的供水中断,二是由事故灾难引起的供水中断。
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将本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分为三级。重(特)大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ⅰ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属于重(特)大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ⅰ级):
(1)遭遇特大干旱年或者连枯年份,水源地三渡溪水库来水量严重不足,即水位线在高程米、相应库容303万方;
(2)三渡溪水库及峡源坑、后渠坑等水体受到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严重污染,且水厂工艺无法去除污染物,导致水厂供水中断时间超过24小时;
(3)恐怖活动等原因导致水源水质发生严重毒性污染;
(4)三渡溪水库大坝及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
较大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ⅱ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属于较大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ⅱ级):(1)遭遇大干旱年,水源地三渡溪水库来水量不足,即水位线在高程米、相应库容401万方;
(2)三渡溪水库及峡源坑、后渠坑等水体受到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中度污染,而水厂工艺能够去除污染物,水厂供水中断时间超过24小时;
(3)恐怖活动等原因导致水源水质发生中度毒性污染;
(4)三渡溪水库大坝及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严重缺水的;
一般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ⅲ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属于一般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ⅲ级):
(1)遭遇干旱年,三渡溪水库来水量不足,即水位线在高程米、相应库容566万方;
(2)三渡溪水库及峡源坑、后渠坑等水体受到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轻度污染,而水厂工艺能够去除污染物,导致水厂供水中断时间超过10小时的;
(3)恐怖活动等原因导致水源水质发生轻度毒性污染;
2(4)三渡溪水库大坝及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供水紧张的; 机构与职责
机构组成
三渡溪水库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成立三渡溪水库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处置三渡溪水库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由三渡溪水库管理处主任及其他领导人员组成。成员有:应化林、徐兴淼。
指挥部主要职责:制定和完善饮用水源突发事件处置专项预案;统一领导和协调饮用水源应急工作;根据污染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警戒、封锁受污染区域;决定污染事故进展情况的信息发布;决定临时调度有关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以及饮用水源应急处置的其他重要事项;根据突发事件情况指定应急牵头部门,组织、指导开展应急演练。
三渡溪水库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组成和职责。
三渡溪水库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三渡溪水库管理处办公楼一楼,由管理处办公室人员组成。成员有:胡颖芳、周美景、楼晓丽、朱泓宇。
办公室主要职责:根据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协调和督促各项应急工作,收集、协调有关单位研究提出应急管理的对策和建议;负责指挥部的信息报送等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组织、指导应急宣传教育工作。
为提高处置效率,迅速展开工作,根据突发性事件处置环节要求,可成立7个基本应急行动组。各应急行动组职责如下:(1)综合协调组。成员有:徐兴淼、胡颖芳、朱泓宇、汪绍尉。主要职责是综合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事件动 3 态,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指示精神,协调市水务局等应急机构、专家和应急队伍以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等。
(2)治安救助组。成员有:周杰龙、汪绍尉、田野。主要职责是迅速联系象珠派出所对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危害地区和危险源实施警戒,维持社会治安,实行交通管制,疏散和撤离受灾人员等。
(3)工程抢险组。成员有:徐兴淼、周杰龙、田野、吕新登。主要职责是负责联系人员开展供水设施的修复工作。
(4)医疗救护组。成员有:周美景、楼晓丽、朱泓宇。主要职责是联系专业救护机构、人员开展现场救护、院前急救、专科医救、卫生防疫等工作。
(5)物资保障组。成员有:周杰龙、沈发勇、田野、徐晓趣、胡建新、周成高、周彩香。主要职责是根据饮用水源应急处置负责机构要求,负责提供应急处置所需的生活必需品。
(6)调查评估组。成员有:胡颖芳、楼晓丽、朱泓宇、胡挺。主要职责是根据具体饮用水源突发事件性质及工作需要,及时跟进调查事件诱因、处置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并提出奖惩、评估损失和援助范围等方面的意见。
(7)善后处理组。成员有:胡颖芳、周美景、楼晓丽、胡挺。主要职责是安置受灾人员生产生活、接受和管理社会各界捐赠、协调灾后重建等。
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实际处置工作需要调整各个小组的成员,并迅速启动若干相关应急行动组。
预防和预警
预防
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环境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对旱情和上游来水量进行预测,收集和上报可能发生的对我 4 库饮用水水源造成影响的相关信息。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应急工作程序,做好突发性事件的预防预警工作。
预警范围
(1)发生自然灾害导致不能正常供水。
(2)出现饮用水源监测项目水体标准经水厂净水处理后仍达不到饮用水水质要求。
(3)出现饮用水源或周边流域内出现大面积不明原因水生生物死亡。
(4)出现因人为故意、过失或者其他突发性安全事件,使剧毒物品、大量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源保护区水体的情况。
(5)出现大坝、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情况的。
5应急响应
分级响应
按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应急响应分为重大(ⅰ级响应)、较大(ⅱ级响应)、一般(ⅲ级响应)三级。具体响应等级由永康市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或者永康市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确定。基本响应程序 先期处理机制
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发生后,三渡溪水库管理处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在事发后立即启动以本单位为主体的先期处置预案机制,并由三渡溪水库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请求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置工作。
一般、较大、重(特)大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
(1)三渡溪水库管理处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立即启动先期处理机制,由三渡溪水库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 5 室将事件主要情况向市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包括时间、地点、经过、原因、可能污染物等)。
(2)三渡溪水库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的具体情况,及时启动相关应急组。参与处置工作的先期应急行动组应快速赶到现场并开展工作(包括警戒、封锁、交通管制、查处造成污染的有关人员)。
扩大应急
因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次生或衍生出其它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目前所采取的应急处置工作不足以控制事件严峻的发展,超出三渡溪水库管理处自身控制能力,或者事态隐患将要波及周边地区,需要周边地区提供援助支持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由上级负责协调。响应终止
响应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响应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3)事件现场的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4)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响应终止的程序
(1)应急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应急指挥部批准;
(2)应急指挥部向所属应急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三渡溪水库管理处应根据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供水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后期处置
善后处理 应急工作结束后,三渡溪水库管理处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置工作。调查和总结
(1)三渡溪水库管理处应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2)三渡溪水库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编制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总结报告,于应急终止后上报。
(3)根据实践经验,三渡溪水库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对饮用水源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相关应急预案。社会救助
善后处置组应做好安置场所设置、救济资金的接收、使用和发放等政府救济工作;组织好慈善会、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救助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救济物资的接收、使用和发放情况。
补偿
在饮用水源应急期间,对紧急调用的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根据补偿的有关规定,按程序进行补偿。
奖励和责任追究
三渡溪水库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对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处置过程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在对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及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由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宣传、培训与演练
宣传教育
三渡溪水库管理处要有计划地向灌区民众广泛开展饮用水源应急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的应急心理准备。要向社会公布 饮用水源应急值班电话,让公众掌握发生相关突发性事件的科学避险、互救、自救、减灾等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的应急能力。
培训
三渡溪水库管理处应加强相关技术人员日常应急培训和重要目标工作人员的应急培训和管理,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参加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培训班。演练
三渡溪水库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饮用水源应急工作演习方案、计划,三渡溪水库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进行应急队伍与各应急单位的合成演练和协同演习。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相关单位干部群众参与,提高防范和处置饮用水源突发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同时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
8附则
名词术语解释
(1)自然灾害:是指干旱、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等。(2)事故灾害:是指一切以水源为传播途径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等污染;一切剧毒、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如汞、镉、六价铬、砷、氰化物、农药、亚硝酸盐、氨氮、石油类、磷等)污染;还包括藻类污染、放射性污染。
(3)饮用水源:是指集中式供水的江河、水库、涵渠等生活饮用水地表水资源。
(4)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是指由于人为因素或者自然因素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供水中断较长时间的紧急事件。
(5)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是指为了有效预防控制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的发生,或者在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发生后能够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防止事态和不良影响扩大,最大限度 8 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而预先制定的事前预防和事后处置的工作方案。
解释机构
本预案由三渡溪水库管理处负责解释。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篇3
浅谈**水库水源保护工作
保护好**水库水源水质已是新形势下**水库管理处工作重点。在当前全市开展“创新创优、提质提效”主题活动的大氛围下,**水库以此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两创两提”精神,从五个方面分析**水库水源保护工作。
一、在思想上,增强水源保护工作意识
要真正做好对水库水源保护区工作,就首先要思想上重视。为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重视程度,**水库成立了水源保护领导小组,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每个职工都做为工作小组成员,让每个干部职工都负起责任,提高每个干部职工对水源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求每个干部职工不但要在工作时间做好水源保护工作,而且在日常生活中也不忘水源保护工作。另外,平常多组织、参加一些学习培训,增加干部职工的职业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职业水平。
二、落实好水域保洁工作
水库成立了专门的水域保洁小组,加强对水库的日常保洁工作,同时制定了水域保洁工作责任书,要求该小组成员每天对水库水域进行保洁,并对来水库钓鱼、游玩等可能对水库造成污染的行为进行劝阻。为及时清理水库水域内垃圾,减少水污染,保洁巡查组将具体落实做好以下各项工作:每星期进行三次水域保洁巡查,发现水面漂浮物、垃圾及时清理,如遇到在水库内钓鱼、洗澡、野炊等会影响水质的行为,进行劝导教育,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管理处汇报。
三、加强水利执法
确保水库管理范围不受侵占,是水库水源保护之本。水利执法要从几个方面着手:
1、加强宣传。深入宣传《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科学发展观”精神,提高全社会的水法律意识,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大张旗鼓地掀起宣传热潮,提高全社会水法规意识、水忧患意识、水法制观念和科学发展观念,增强群守法的自觉性,使社会各界更加支持、配合水行政执法,形成强有力的舆论氛围,为水行政执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破坏水利工程、侵占水利工程、河道设障、非法采砂、破坏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等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要借助新闻传媒公开曝光。
2、加强协调。
(一)是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的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
(二)是针对水库库区内建房屋、建别墅区等情况,建议由地方政府牵头,组织有国土、环保、水务、参加的工作班子进行认真细致地调查核实,掌握第一手资料,本着“遵从法律、着眼现实、结过去、开创未来”的原则和思路,在法律的框架内互谅互让,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实施。
(三)是开展为库区群众送温暖活动,水库管理不仅要依法开展水利工程、水资源管理,也要对库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给予适当帮扶,取得当地群众对水库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配合,实现“干部受教育、发展上水平、群众得实惠”的目标。
四、加强宣传工作,让群众参与进来
水源保护宣传工作首先要让群众知道**水库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通过在水库四周树立标有“饮用水源保护区 严禁下水确保安全”、“饮用水源保护区 严禁下水”等宣传标语的警示牌,来告知群众;其次要让群众知道水源保护的重要性,通过对广大群众宣传水的重要性,水在人类生活作用等方面来提高群众的认识,从而从保护水资源靠大家,到我要保护水资源转变,让群众自觉加入到水源保护的队伍中来,壮大社会监督力量,让群众在面对有破坏水源事情发生时,敢于站出来阻止、向责任部门举报。同时,结合“中国水周”、“法治宣传月”等活动,在水库周边村庄粘贴标有保护水源宣传标语的红纸,分发有关节约用水、科学用水、保护水资源方面知识的宣传单。
五、深入调研,从源头找问题
由于**水库(水面面积4200亩),库区上游居住人口众多,很多生活垃圾就直接倾倒在河溪中,给水源保护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同时在禁止水库范围内钓鱼、洗澡、乱倒垃圾等方面,水库管理处多次组织职工会同镇政府、派出所到水库劝导,但由于水库职能所限,没有强有力的处罚措施,效果不是很明显,另外水库上游建有许多养殖场,这些养殖场虽然部分粪便经沉淀处理,但基本上还是经雨水直接冲入水库,给水库带来严重污染,对改善水库水质造成很大影响。因此,**水库经常组织人员,深入水库源头进行检查,掌握了解对水库水质造成不良影响的一些客观因素,发现污染源及时向综合执法局及市环保护等监管部门反映情况,以便及时解除污染源。
保护水源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做好此项工作就必须以“两创两提”主题活动精神,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常抓不懈地坚持下去,才能实现人水和谐的良性生态环境。
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篇4
水库防洪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本水库防洪应急预见案是针对因突发事件导致水库面临重大险情威胁,影响水库防汛安全,为有效防止和减轻灾害损失,保证水库安全而预先制定的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抢险救灾应急预见案。
突发事件(灾害)的主要内容包括:
(1)超标准水文气象灾害;
(2)超设防
标准地震灾害;
(3)地质灾害;
(4)工程本身突发的重大险情事件;
(5)上游溃坝或大体积漂移物的撞击事件;
(6)战争或恐怖事件;
(7)其他不可预见事件。
恐怖事件是指有预见谋的,带有政治目的的,及暴迫阻挠紧急防汛期防洪调度或破坏水库大坝工程安全。
2、编制依据
本水库防洪应急预见案的编制根据《防洪法》、《水法》、《防汛条例》、《水库水坝安全评价导则》、《水库管理通则》、《蓄滞洪区安全建设指导纲要》等。
3、编制原则
本预案坚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以五个确保为目标,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高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采取紧急抢险措施,力保水库安全减轻灾害损失。
4、适用条件
启动本水库防洪应急预案,应根据水库的工程特点和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首先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启动命令,如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条件,即可以考虑申请启动预案。
(1)工程发生重大险情
①挡水建筑物:如发生严重的大坝裂缝、滑坡、管涌以及漏水、大面积散浸、集中渗流、决口等危及大坝安全的可能导致垮坝的险情。
②泄水建筑物:如紧急泄洪时溢洪道启闭设备失灵,侧墙倒塌,底部严重冲刷等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输水洞严重断裂或堵塞,大量泥沙浑浊,启闭设备失灵等可能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
③水库下游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需要水库紧急调整当年调度方案。
(2)其他原因如地震、地质灾害、战争、恐怖事件、漂移物体、危险物品等可能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本文出自大秘书网-http://]
①超设防标准地震导致大坝严重裂缝、基础破坏等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
②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导致水库水位严重雍高等危及大坝的险情。
③上级宣传进行紧急备战状态。
④人为破坏等危及大坝安全的恐怖事件。
⑤其他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可能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
(3)超标准防洪
①超标准洪水(水库超过设计的校核标准的洪水)。
②根据审定的洪水预报方案,预报水库所在流域内可能发生超标准洪水(包括上流溃坝可能形成的超标准洪水)。
(4)经水库防洪应急预案审批部门批准的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的其它紧急情况。
二、工程概况
1、水库流域概况
本水库在流域属沅水系,沱江河支流,流域内植被覆盖状况良好,水库库区内不存在大体积的滑坡迹象。好范文版权所有
2、水库工程基本情况
本水库属小
(一)型水库,这座水库属病库,1970年11份修建,均土质坝型,一库坝顶长91m,坝顶宽,坝高,二库坝顶长83m,坝顶宽5m,坝高,溢洪道长25m,断面宽,主要不成型,压力管阀门φ,集雨面积平方公里,总库容万方,水库蓄水控蓄水位以下。
3、水库上下游水利工程基本情况
本水库上下游没有任何水利工程。
4、水情水监测预报调度
本水库无水情水工监测预报设施,水库调度依县防汛办下达的度汛方案高度。
5、历史灾害情况及抢险措施
本水库在修建以来,没有发生过灾害,也没有抢险过,但我们克服了松懈麻痹的思想,麻冲乡政府和锡皮水库管理所、山江水利管理站高度重视,采取了一定的措施,组建了抢险领导党小组,组织了民兵抢险抗洪救灾队伍。
6、风险分析
水库下游居住着10户51名村民,分布农田40亩。一旦水库溃坝,洪水将直接威胁10户51名村民的生命安全及40亩良田,一旦抢险措施实施不成,可能造成部分村民,财产以及40亩良田的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将达70万元。
7、工程及防洪安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水库存在的病症:一坝身单薄,散浸严重,溢洪洞堵塞,坝顶不平,无溢洪道,卧管全坏。二库大坝左岸迎水面,从坝顶下5m发现有处地段消下去,目前这里漏水严重,串入大坝脚,溢洪道底面对以下严重散浸,溢洪道不成型。根据这个水库存在的病症,一旦遭到特大洪灾,山洪暴发,在特殊情况下势必造成垮坝的危险。
三、应急组织保障
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根据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本水库由麻冲乡政府组织成立了抢险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乡长)
副组长:---(副乡长)
成员:--------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设在乡政府办公室
抢险应急队(14人)
队长:----
副队长:----
信息员:----
成员:
----------------------------
1、应急指挥机构及分工
本水库在防汛期间,由麻冲乡人民政府干部配合锡皮水库管理所,管理人员负责每日24水时值班日,在值班时,要认真观察、仔细检查和测验大坝漏水情况变化,并控蓄水位,经常对大坝全方位认真察看,发现问题及时请示,电话汇报乡政府,及防汛指挥部,必须时刻组织抢险、堵漏,加固,一切物质必须服从防汛抢险需要,稳住大坝,确保水库安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将损失控制在最小程度,在度汛期间,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人民负责,对革命事业负责,对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不要麻痹大意,精心测验,精心检查,立足本质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篇5
一、组织指挥体系
(一)应急指挥部。
生活饮用水源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后,指挥长或指挥长委托副指挥长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进行现场组织指挥;组织、协调各级各部门实施应急预案,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在事故处理结束后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归还和补偿工作。
(二)应急处置工作组
应急处置工作组主要包括:1.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2.应急供水工作组。3.供水监测和医疗救护工作组。4.警戒保卫工作组。5.宣传工作组。6.善后救助工作组。
二、应急状态和应急措施
(一)水源污染应急状态。
1.供水预警状态。当因污染导致生活饮用水源水质超标,但经过处理仍能保证生活饮用水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情况下,供水进入预警状态。
2.供水警戒状态。当发生突发性严重水污染事故,预测可能导致供水经处理后仍不能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需停止取水时,供水进入警戒状态。
3.供水紧急状态。当饮用水源上游发生突发性污染事故,导致供水厂水源污染,并且经处理后水质仍不能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需立即停止取水时,供水进入紧急状态。
4.管网水污染特别紧急状态。当发现水源污染,污染物已经进入供水管网系统时立即进入管网水污染特别紧急状态。
(二)应急措施。
1.供水预警状态应急措施。
(1)进入供水预警状态时,由建设局牵头,会同环保、卫生、自来水公司制订跟踪监测方案,搞好监测调查,查明污染原因,随时掌握水质的变化动态。
(2)应急供水工作组指导自来水公司加强对供水水质的监测,确保供水安全。
(3)属相关超标项目排污单位引起的污染事故,污染事故处理工作组应对排污单位实行限制生产和排水,直至停产停排,并根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报告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各应急工作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应急供水的各项准备工作。2.供水警戒状态应急措施。
(1)当上游发生突发性污染事故,预测将影响生活饮用水安全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判断事故性质、污染程度以及污染物到达供水厂取水口的时间,并迅速将分析报告报应急指挥部。
(2)污染事故处理工作组应动态跟踪监测污染带,随时掌握污染程度和污染带流动情况,迅速判断污染性质,及时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应急供水工作组应指导自来水公司供水给自来水用户储水,并确保自来水厂清水池、加压站清水池升至满水位运行;在停止取水后,及时通知和督促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等行业限制用水,削减工业用水。
(4)宣传工作组通过媒体通知单位和居民及时做好应急储水工作,各单位、家庭利用自备的高位水池、集水池、自备容器等设备储水。
(5)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应急处理工作组确定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3.供水紧急状态应急措施。
(1)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应急供水工作组负责做好下列应急供水工作:关闭水厂取水泵,停止取水和制水;停止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等行业供水,关闭相关供水阀门,限制工业用水;对取用井水等自备水源单位的供水,由市疾控中心对其水质进行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对全市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和备用水源进行统一调配,确保居民必要的生活用水;水厂清水池储备水要根据街道给水管网分布情况,在城区内实行分时段、分片区或分社区供水,尽量延长生活用水供水时间,同时,对城郊居民采用洒水车、消防车送水;加强节约用水宣传,提高广大居民节水意识。(2)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对污染事故及污染带流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采取有效措施,对污染物进行应急处置,防止污染物进一步扩散。
(3)警戒保卫工作组负责维护污染事故现场及周围的交通秩序,确定安全警戒范围,控制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并在事故危及周围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时,及时疏散人员和抢救财产。
(4)供水监测和医疗救护工作组对各类供水的水质进行严密监测,确保供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及时组织救治受伤和中毒人员。4.管网水污染特别紧急状态应急措施。
(1)立即停止取水和制水,并将管网水全部放空。
(2)组织开展对受伤、中毒群众的救治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卫生部门给予支持;对已接触污染物的人员进行体检,并采取相应的防毒措施。
(3)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禁止饮用管网水,缩小污染物的污染面。(4)在恢复供水前,用清水对管网系统进行全面放空清洗,直至无污染残留物后恢复正常供水。
三、处理程序
(一)迅速报告
接到有关饮用水源地污染事件报告或信息,接报人必须尽可能详细、全面地了解情况,做好笔录,并立即上报应急领导组。对严重水源污染事故,由领导组向上级机关报告。供水监测与环境保护部门在接到上级通知或在检查、监测中发现水源污染事故,以及110、120、122、119等公众举报受理中心接到水源污染事故报告时,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水源污染事故报告后,立即向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报告,并通知市建设、公安、安监、卫生、消防、供水等相关单位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
(二)赶赴现场
应急领导组根据事件性质,决定总体行动方案。应急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携带污染事故专用应急处置、监测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启动应急处置监测预案,并保证车辆和必要的物资到位。
(三)现场控制
水源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在积极抢险救灾的同时,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需拍照、摄像记录的必须经应急指挥部批准。
应急处置组到达现场后,应立即控制现场,同时划定紧急隔离区线、设置警告标志、制定处置措施,切断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扩散;应急监测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布点监测,在第一时间确定污染物种类,出具监测数据。
(四)污染调查
应急处置组应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初步分析影响程度等,并与安监、消防等单位协调,共同开展现场勘验工作。
(五)污染处置
应急处置组要及时救治病人,如有必要进行隔离。采取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将受污染水体疏导排放至安全区域或采取稀释、净化、药剂处理等措施进行处理,通知沿途居民停止取水、用水,启用备用水源,交通管制、疏散人群、保护高危人群等措施,保护公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饮用水源,消除污染源,如污染企业停产、减产、限产,停止污染物排放,打捞、吸附污染物等。应急监测组要增加指标和频次,提高精度,掌握污染动态。
(六)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发布
应急处置组根据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出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的建议。应急现场指挥组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后发布警报决定。
应急现场指挥组要组织各应急组召开事故处理分析会,将分析结果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按照国家保密局,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新闻发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有关突发环境事件信息,xx县政府应急领导组负责新闻发布,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泄露事件信息。
(七)污染跟踪
各应急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调整对策。每24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一次污染事故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续报),直至事故污染消失,警报解除。
(八)应急中止
饮用水源地污染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应急办公室根据应急监察、应急监测结果做出应急中止报告,报应急领导组批准后,应急中止。
五、应急保障
(一)物资保障。
各应急工作组要预备抢险器具、车辆及应急处理药品等物资,确保应急物资的供应。应急情况下需紧急调用的物资、器材,经应急指挥部批准,按“先处置、后结算”的要求进行抢险、救助,所发生费用在抢险完毕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供水保障。
污染水带通过我县后,城镇供水监测网通过水源监测确认,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解除紧急状态,市自来水公司立即恢复净水生产,加强水质监测,合格后恢复对外供水,并对城镇主要供水管道进行巡检,保障恢复供水安全;若发生管网水污染特别紧急状态时,在恢复供水时应对管网进行放空清洗,经监测无污染物残留后,方可恢复正常供水。
(三)技术保障。
由市环保、卫生、安监等部门建立专家数据库,在发生水源突发性污染事故时,及时制订科学合理的处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