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滥用权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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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权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第一篇】
我们必须清醒看到,“四风”问题树倒根存,“不严不实”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我们对照“三严三实”这面镜子,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对“不严不实”问题进行了梳理,突出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修身不严方面:
理论学习仍存在重形式、轻成效的情形,浅尝辄止,不求甚解,学而不思,思而不深,学用脱节,不能学以致用。通过会议或者宣读文件的形式进行学习传达,没有静下心来认真、踏实、原本的进行系统学习,也没有开展深入的研讨活动,学习成效难于保证;对于业务知识的学习存在“吃老本”现象,存在以干代学,特别是工作与学习发生矛盾时,常把学习当做“软指标”,学习时间和效果得不到保证;对于8小时之外的工余时间的学习更是少之又少,有关社评曾指出以后社会将淘汰的八类人,其中就包含“8小时以外不学习的人”,在工作和生活之余,我们对新知识、新政策、新规章等学习还不够,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存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倾向。近些年,我院取得了长足发展,经济指标、职工收入都逐年递增,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其中,有些干部觉得自我感觉良好,小富即安,固步自封,满足于守摊子、享清福,创新意识、进取精神消退。面对工作任务所带来的压力,有的被动应付,一味等上级出指示等别人出经验;有的对待日常工作标准不高,满足于“交差即可”,甘于平庸混日子,心安理得熬年头,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有的缺乏忧患意识和危机感,面对难题,能拖就拖、能推就推,对工作不够负责、不够用心,心思没有放在履职干事上。
(二)在用权不严方面:
存在一定程度公私不分、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有的干部在管理事务性工作时没有充分考虑业主需求和职工诉求,没有明确自己的职责,充分发挥管理和服务作用,做出草率决策和不负责任的部署,或者对上应付、对下敷衍,没有在树立院风、室风上做好引领作用。有的疏于管理、放纵下属,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程序存在一定程度的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有的干部对部下工作要求多,统筹协调少,督促检查不到位,工作效率不高。
(三)在律己不严方面:
有的干部组织观念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所存在的“四风”问题没有彻底整改到位。特别是作为设计服务单位,在企业化的经营模式中,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方面没有起到带头作用,还出现迟到早退、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勤俭节约的思想还没有完全深入人心,在节约成本方面,还存在浪费的现象。
(四)在谋事要实方面:
深入基层调研不够。有些干部忙于事务性工作,深入工程现场、深入基层少,只通过听取简单的工作汇报来了解部门工作和项目进展,没有沉下心来进行深入分析。布置工作时有强行安排情况,缺少与职工面对面的交流,没有考虑实际困难,不能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问题。在管理工作中,需进一步加强激励机制的完善和创新,激发职工工作热情和创新激情,创造性开展工作。
(五)在创业要实方面:
存在缺乏担当、不敢直面问题的现象。有的技术人员不深入现场,存在闭门造车的现象,导致有些设计成果与现场出入很大,有些设计成果不能达到业主的期望,甚至个别成果出现技术质量缺陷,使后期实施较为被动。有些干部在遇到难点和问题时,怕担事、不担事。有的明哲保身,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事来了踢皮球、当“二传手”。有的出工不出力,还有的上班时间炒股票、逛淘宝。有的对急难险重任务,畏难抵触,拈轻怕重,关键时刻卸挑子、重要关头掉链子。有的遇到矛盾和问题绕道走,只讲原则要求,就是不讲具体怎么办。有的处理违规做法,宁伤原则,不伤关系,瞻前顾后,不敢亮剑。
监督落实力度不够。因为业务工作繁杂、项目众多,很多干部在部署工作中,常常存在通过会议形式协调解决问题、进行布置,而在落实环节上,推进、跟踪、督办的力度不够,缺乏锲而不舍、一抓到底、盯住不放的狠劲。对建立的部门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实际与工作的联系缺乏更紧密的结合起来,考核还一定程度缺乏差异性、针对性,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有些项目在管理上还有疏漏,存在技术把关不严,质量控制不到位等问题。
(六)在做人要实方面:
“三严三实”的核心思想是“忠诚、责任、担当”,就是要求我们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荡,公道正派。工作中,我们有些干部存在阳奉阴违、见风使舵、“打小报告”的现象,说一套做一套,乐于讲空话、干虚活,讲话有方向、有原则,就是没有行动表率。有的会上自我剖析信誓旦旦,会下我行我素。有的对上唯唯诺诺,对下颐指气使、势气十足,等等。
以上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个人放纵、自我要求不严的问题,也有体制机制漏洞、外在约束不强的原因。但深究起来,根源上还是个人理想信念滑坡,事业心、责任心不强,“四风”问题整改不彻底,没有真正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政绩观这个“总开关”的问题。所有“不严不实”的问题,如果不高度重视解决,危害极大。对个人而言,自我放松,容易思想滑坡、行为堕落,一旦刹不住车,多年的努力奋斗、自我约束一夜清零;对党而言,我们的干部出问题,败坏党风政风,破坏党群干群关系,恶化政治生态,久而久之会削弱党的公信力,危害党的执政基础;对我院而言,“不严不实”的作风是我们干事创业的天敌,直接影响我院发展和全员和谐,最终伤害也是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根本利益。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务必高度警醒,反躬自省,引以为戒。
三、坚持问题导向,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必须强化问题导向,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标尺,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从根上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我们的党员干部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在查摆问题上下功夫,在整改问题上动真格,在解决问题上见实效,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要坚持严字当头,教育上从严要求,制度上从严规范,监督上从严落实,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党员干部队伍,形成我院风清气正、团结拼搏、廉洁实干的良好政治生态。
下面我提四点要求:
(一)补足精神之“钙”,在理论学习上下硬功
学习是提高思想认识的前提,是加强自身修养、提升自身免疫力的有效途径,是筑牢理想信念、补充精神之“钙”的重要基础。反复强调领导干部要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一种爱好、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希望大家见缝插针,利用好8小时外的时间,每天都坚持学文件、读书、看报、看电视,既重点充电,又广泛涉猎,日积月累,就会融汇贯通、学以致用,也会厚积薄发。
当前,我们最迫切的是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学习:
一是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平台,领会核心要义,掌握精神实质,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二是学习法律法规。善于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到岗位中,推动和保障我院发展;
三是学习传统文化的精华。我们要在历史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增强我们做人的思想支撑、文化支撑和哲学支撑;
四是学习业务知识。我们要充分结合实际业务,加大相关知识的学习,拓宽视野,拓展渠道,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增强服务首都的本领。
(二)修身律己,在提升综合素养上有成效
从古至今,我们中华民族就强调做官先做人,从政德为先。我们要深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铸牢理想信念这个“主心骨”,把好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做到是非面前分得清、名利面前放得下、关键时刻靠得住。要在岗位工作中,带头弘扬,带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带头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始终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要坚守廉洁底线,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为私利所困,不为私情所惑,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用权、坦坦荡荡为官,永葆共产党清廉本色。
(三)强化监督落实,在贯彻执行上见成果
作为领导干部,我们要守好公与私、情与法、权与利的分界线,严守各项政策、法规,强化规章制度的监督落实,在贯彻执行上不偏向、不变质、不越轨、不出格。
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项目众多、业务繁杂,工作的推进往往要与上级部门、业主单位、主管科所多方面进行沟通,任何环节都不可忽视,有效的监督和落实,对工作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在建立和完善制度上下功夫,用制度来规范权力运行,加大制度贯彻执行的力度,在有些项目管理上存在的疏漏,要逐步完善,强化过程控制和流程管理。作为领导干部,要在工作中带领职工发扬锲而不舍、一抓到底、盯住不放的“钉钉子”精神,做好各项沟通协调工作,全力确保项目落地和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对逐步建立完善的部门考核制度,要在执行中广开言路、听取意见、弥补不足,切实发挥考核的激励保障作用,让职工切实感受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如何正确行使权力?首先是出于公心,自觉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加快实现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的常态化、全覆盖。充分发挥纪检等监督部门的作用,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管,坚决防止公权滥用。
(四)干事创业,在真抓实干、敢于担当上作表率
实干是对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基本要求。我们在贯彻落实“三严三实”的过程中,真抓实干,以优异的业绩来检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成效。
一是要坚持实事求是。我们要在做决策、抓工作时,吃透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国情市情,坚持从实际出发、问题导向,对症施策;
二是要勇于担当。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作为党的干部,我们在急、难、险、重任务前,关键时刻要不讲条件、不计得失、敢于承担、敢于负责;
三是要真抓实干。对事关发展的大项目、难事、要事,就得拿出拼劲和韧劲,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还要有“马上就办”的精神,用高效率和高质量赢得时间、赢得成效
滥用权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第二篇】
一、20XX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情况20XX年是“党建工作融合推进年”,是党委确定的“项目建设年”,公司紧紧围绕党委和纪委年度计划重点工作,秉持“不出差错和问题就是纪检监察最大的功劳”这一理念,全力推动在建项目开发建设,全面加强基层党的廉政教育宣传,在党建品牌的基础上,取得阶段性成效。
现把20XX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年度重点工作:截止6月底,参加工程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竞争性谈判监察共67个,合同金额共7830万元,已全部依法依规依程序签约并履约。
日常宣贯工作:截止6月底,QQ群、微信转发《拒收红包礼金没有缓冲区》等廉洁从业相关通知文件25次,组织开展廉洁谈心谈话20余人次,签订年度廉洁承诺书8份,专题召开廉洁会议强调廉洁要求2次,开展党建廉政开卷测试1次,平均得分98分,填写上报节假日公务用车等监督检查表10次。
二、当前纪检监察存在的问题现象
集团纪检监察的总体战略和脉络已经形成,目标非常清晰,但总体仍然存在不均衡问题,纪检监1最新资料欢迎阅读
察仍然偏“软”、“弱”和“花瓶化”。概括来说,主要有三种现象:
1.干而不专。纪检每年的工作量还是有那么多的,具体而琐碎,对纪检干部来说,事情一样没少做,但是给人感觉是“不专业”,技术含量不高,谁都可以干。
对政策法律宣传多、转发多,对纪检监察岗位工作和干部宣传少,特别是正面宣传不多,大多属于默默无闻、埋头拉车,评优评先很少看到正面典型,在纪检干部看来,缺少努力的标杆和向导。
2.联而不络。其实不论纪检监察干部叫专干还是叫联络员,关键是看你做什么事以及专业不专业,不是别人说你联络就联络,说你专干就专干的。
对于集团纪检,应该说顶层设计(脑部建设)基本成熟,尤其这两年是大踏步迈进,形成了显著的工作成效。这里说的联而不络,意思是,我们子公司大多都是纪检监察的搬运工,负责上下联系,但在子公司就纪检并没有形成所谓的脉络(程序或者模块),做到脉络通畅,操作性和执行力还不尽如人意。对于党风廉政,子公司真正紧张有压力的还是一把手,他对自己负责,对公司负责,操心最多,纪检监察在把关负责或者减缓一把手压力这块发挥作用有限。
比如公司的一个项目投资决策,基本是老总和业务部门从头开始就在做,纪检监察基本没有参与进来,作为普通干部的党务纪检专干是不可能参与进来的,那么等项目到了临门一脚上总经办会议时,纪检怎么可能发挥积极作用。
3.察而不检。纪检监察主要能关注到的主要是这个程序的公平公2最新资料欢迎阅读
正,实质内容监察仍存在不足。很多事情基本按照行政指令行事,真正监察意见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不够,强调主体责任(子公司狐假虎威说是集团要求,集团说子公司负有主体责任,纪检干部夹在中间),怕得罪人,怕撕破脸,对反面典型抓的不够,真正属于纪检监察官方的声音“不大”、“不响亮”,对于很多反面典型如何定论的,大家都是窃窃私语“讲小话”,原因是没有一锤定音、一锤擂鼓的权威。
三、关于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如下:
1.抓宣传。正面的纪检形象和反面的案例典型都要抓,讲一百句道理不如让人痛一次,讲一百句功劳顶不上年底一个优秀,只有这样才可能有威慑力,纪检干部才可能有地位。一般人看来党务是优于纪检,为什么?党务忙碌事情多,都是强制性的,比如主题教育,纪检总是担心影响工作,影响业务,组织开展的培训学习、纪法宣传不多。现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始终是在一起的,建议党建纪检微信群QQ群合一。
2.抓干部。对于纪检人员配备体制问题,建议“一司一策”分情况处理,比如地理偏远,可以派驻纪检书记,对于其他子公司设置党务纪检专干,但不派驻副书记,由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做分工调整,每个人联系1到2家子公司,这样下面纪检联络员说话有分量,有来头,减少中间很多上报环节,提升效率,让党务纪检专干开展工作更顺畅,否则,一名党务纪检专干,在子公司不就是根据总经理、部长安排做事嘛。
3.抓职责。目前除了书面描述的工作职责,在子公司纪检监察职责仍然还是含混模糊的,究竟哪些是一亩三分地在这个范围内我们大有可为,机关纪委的已经非常清晰非常强势,但在国企仍然不清楚,有必要集中学习研讨,先把这个东西吃透弄通,然后再咬定目标开展工作。
滥用权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第三篇】
近年来,东和乡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各级纪委尤其是基层纪委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现就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对策建议分析如下:
一、 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监督缺乏信心。部分基层纪检干部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部分基层纪检干部把监督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就某项工作进行督查等同起来;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不敢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
(二)机制不完善,监督难度增加。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从目前工作开展情况看,监督方式单一、老套的问题依然存在。如责任制考核是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方式,但由于考核方式单一、考核内容和指标设置不够科学等,导致考核中发现不了问题,实现不了监督。部分乡镇纪委重监督检查,轻责任追究,导致监督检查流于形式;部分纪检干部不愿得罪人,不想钻研纪检监察业务,导致监督底气不足、力度不大
(三)同级监督难,监督存在缺位。很多乡镇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一些重点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书记作为党委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力度还不够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够完善,以致监督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而基层纪委对于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大多注重于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不到位。
(四)“三转”推进慢,监督存在错位。一是乡镇工作点多、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各部门都存在人手不够的现象,乡镇纪委书记虽是专职的,按照“三转”要求,乡镇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工作,实际上还是不能把全部精力放在主抓的纪检监察工作上,还得必须服从乡镇党委安排,除纪检监察工作外,乡镇纪委书记还得参与其他工作,无法保证有足够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工作难以深入。乡镇纪委副书记和其他纪委成员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还存在兼职其他工作,甚至兼职多项工作。大多乡镇纪委存在专职人员不专干,兼职人员不愿干的问题;二是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不高。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熟悉金融、财务、审计、法律等专业的人员较少,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大都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或是系统的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普遍存在上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等问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不强,直接影响到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发挥;三是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能力不足。在现实工作中,乡镇纪委不具备查办大案要案的能力。对群众反映问题的核实,不擅长发现一些深层次、本质性问题。信访件成案率不高。不愿办案、怕得罪人的现象比较突出。由于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岗位变动快,对业务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造成乡镇纪委办案能力低下,案件查办质量不高。
(五)自身建设弱,监督能力不足。近年来,各级纪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从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职责所需具备的条件来看,不懂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基层纪委工作人员少,如:东和乡纪委虽配备了3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同时业务水平不高,这就极其容易造成监督措施不到位。
二、 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纪委的工作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这也是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但乡镇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为什么会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职责界限划分不明,监督作用受到影响。乡镇纪委没有厘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机关依赖过度,监督职能难以发挥。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有的基层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三)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力度受到削弱。首先由于体制原因,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乡镇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因此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下,基层纪委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监督对象,使得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面临压力和干扰,导致基层纪委在履行职责时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窘境,监督力度被削弱。
(四)能力素质不到位,监督成效受到制约。部分基层纪检干部还未适应反腐倡廉新常态,对转职能的要求理解不深不透,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和监督不了的情况还普遍存在,造成监督职能虚化。加之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业务性、专业性较强,系统培训机会不多,没有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理论知识,缺乏开展案件查办、信访核查等专业知识和具体方法技巧,导致办信、办案质量不够高。
三、 基层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乡镇纪委能否保证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强化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任职能,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至关重要。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一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二在强调党委主体责任的同时,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必须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牢牢把握“两个责任”的内涵和关系,既不能以纪委的监督责任干扰党委的主体责任,也不能以党委的主体责任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三要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手段。纪委要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明确检查范围、对象、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检查中综合运用听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问卷调查、走访查看等多种形式。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考核标准、指标体系,一年分一次或两次单独或综合考核,考核以日常督查与专项检查为依据,建立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通报并与奖惩挂钩。制定“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以问责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通过刚性的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乡镇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真正实现一心一意履行监督职责。
(三)聚焦主业主责要有新突破。一纪委要制定年度目标责任分解。围绕责任分解、督促检查、倒查追责抓好落实。要强化案件查办,坚持有案必查,将主要力量倾向办案,集中优势兵力打好“歼灭战”;对腐败问题,抓大不放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高压态势打好“威慑战”;二持之以恒抓作风,打好“持久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警提醒;对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三选取典型案例宣讲、参观监狱警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该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职能,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执纪监督上,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四强化监督检查,紧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四)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只要存在贪腐问题,都坚决予以惩处,决不“开口子”,搞“既往不咎”或“下不为例”。同时加大力度解决好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信访预警,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五)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健全能力提升体系和内部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强素质,提升能力担当;健全业务例会制度、履职培训制度、调查研究制度、交流学习制度、以案代训等制度。树形象,提升责任担当;认真落实油田公司纪委“两个一半”精神,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收集建议,梳理案件调查,规范执纪行为。严律己,提升廉洁担当。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监督,防止“灯下黑 ”,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滥用权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第四篇】
信仰缺失、政治动摇、放弃原则、作风不正、滥用权力等“六个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对照检查剖析检视报告
根据委机关党委要求,自己积极参加了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并在学习教育环节参加了思想政治教育、纪律警示教育等活动,系统地学习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重要会议、重要情况通报等相关文件,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聆听领导廉政教育报告等,自己心灵深处受到很大启发,接受了一次全面的、深刻的教育,思想上受到了洗礼。在检视整治环节,我重点围绕信仰缺失、政治动摇、放弃原则、作风不正、滥用权力、清廉失守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并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责,把自己摆进去、把事情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深刻反思存在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方向措施。现将个人检视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信仰缺失方面。一是信仰缺失。一直以来,自认为对共产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是坚定不移的,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表里如一的,但随着各种社会思潮的冲击和身边各种腐败现象的影响,有时对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产生过怀疑,认为共产主义比较久远,不是我们这一代人能看得到的,只要干好当下的事就行了,信仰不信仰无关紧要;有时认为马克思主义已经过失,加上现实工作中纪检监察工作多是运用政策法规,与马克思主义关联不大。二是自我要求不严。有混同于一般群众的现象,大家在一起摆谈阔论的时候,对一些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科学信迷信的言论视而不见、不加以抵制,有时甚至参与附和。三是不能正确看待新时代中出现的问题。对中央的决策部署是坚定和坚信的,但有时深入实际看到个别地方、个别群众还比较贫穷,认为我们国家在全面小康建设中的质量和成色不足,有水份,特别是一些XX媒体报道我国全面小康建设成果中的不足时,对党委政府宣布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持怀疑态度。
(二)在政治动摇方面。一直以来,自己忠诚于“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思想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通过反思,还存在不足。一是执行纪律还有疏忽的地方。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心存敬畏,遵守和执行也是坚决的,但对照党章要求和党的政治纪律,发现自己还有疏忽的地方。比如,在去年年初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时,虽然对报告事项在事前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核实,但个别事项由于时间较长,没有回忆起来和核实梳理到位,因此在登记个人事项报告中存在漏报上世纪九十年代持有XX股份问题。二是贯彻上级指示有偏差。在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决策部署过程中,有时头脑“发爆”、想当然,提出一些不切合实际的想法。比如,中央一再强调要坚决纠治“低级红”、“高级黑”等问题,但有时在为领导决策服务时,提出要搞“手抄党章”“背诵法规”这种不切实际的意见,被领导批评纠正。三是有时存在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的现象。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是坚定的,是坚决支持的,但有时在与同志们讨论话题时,不经意间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进行妄议。比如,党中央判断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自己有时认为现在每天网上报道的落马贪官这么多,这个判断是不是过早。实际上这种想法只是“断章取义”,没有领会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问题上的判断是:“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还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
(三)在放弃原则方面。一是有时存在奉行“好人主义”现象。在单位里,有时不敢坚持原则,奉行“好人主义”,遇到矛盾线着走、碰到困难往后退。比如,X年X月在参与办理XX案件中,涉案人员的案情比较轻,按照相关纪律法规,理应受到XX处分,但在提出处理意见时,大家心里都知道涉案人员背景不一般,又是身边的熟人,自己就首先提出是初犯,可以从轻处理。这种思想和做法就是不敢坚持原则的表现。二是有时不敢动真碰硬。工作中遇到的一些不良现象不敢主动上前提醒打招呼,有听之任之的现象。比如单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经常与一些老板“勾肩搭背”、吃吃喝喝,但自己只是报着是猜测、没有真凭实据的心理,也就没有去扯袖子、提醒打招呼。三是有时存在搞选择性监督执纪执法现象。在从事纪检监察过程中,有时不以事实不根据,不以法律为准绳,而是根据不同对象刻意采取区别对待,有执法不公的现象。比如,去年在处理两起同样性质的酒驾案件过程中,因一起案件的涉案人员是同事的亲戚,事前打过招呼,所以在处理结果上要轻一些。尽管处理结果都在“弹性”范围内,但作为一名执纪人员,自感有失公平。
(四)在作风不正方面。一是偶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长期性认识不足,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时把规定精神抛在脑后忘掉,不自觉就出现了违反规定精神的行为。比如,有时认为只要不失大体、不影响大局,就应邀请参加了一些吃请,认为只要不是影响办案执纪的,吃一吃、喝一喝,不会伤大雅,不影响工作。二是存在形式主义。作为党风政内监督室负责人,平时理应加强对室内人员进行严格教育管理,但有时认为工作忙,就疏于管理,一些工作形成摆设、搞形式。比如,每年要对科室廉政风险进行排查,自己安排下面的人去做,对上报的风险点不加以研究和分析就签字认可。三是存在官僚主义。虽一直在努力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基层情况,了解群众所想所盼,解决实际问题,但由于日常事务比较多,在调研过程中沉不下去,有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现象,在抽丝剥茧、解剖麻雀方面做得不好。
(五)在滥用权力方面。一是偶尔存在打听案情现象。在工作中,能坚持办案纪律和规矩,在重大案件、重要案件以及敏感性案件中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但在个别案件上,别人托请打听一些小道消息,自己掂量后认为案情不严重、属于一般性违纪行为,便主动与办案人员以商讨案件为由打听了一些小消息。比如,在XX贪污公款案中,受XX亲戚托请,主动与办案的同事XX以探讨名义进行了讨论,向XX亲戚透露了一些消息。现在反思起来,虽然这个案件比较小,也没有造成影响,但是这种行为已经是滥用权力的行为,应引以为戒。二是有违规使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的现象。在工作中有时不安排规定办事,而是凭自己的主观臆断,认为只要不影响案件的办理,自觉不自觉降低要求去落实。比如,按照《XX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规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对证人等人员进行询问,询问副科级干部的,报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批。但在办理XX案件时,自己没有按照规定,擅自降低“工作标准”,将询问副科级干部报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
(六)在清廉失守方面。一是廉政纪律坚持不严。在执行廉政纪律过程中,有打“擦边球”、“小事不算违纪”的思想和行为。比如,在出差过程中,有同学送一些价值不大的土特产,自己收入“囊中”,认为是“小事”;有时参加同学会,在灯红酒绿中透露一些不该透露的信息。二是存在纪律松驰现象。对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存在放任思想,有时执行不到位,落实不力,没有时刻做到自警自醒、自我反省,自我约束不够严,律己不严,纪律松懈。比如,偶尔存在利用监督执纪执法权和职务影响力干预别人办案现象,在王某案件中,和办案人员说,在“弹性”范围内以最低要求来处分。通过反思,尽管以最低要求来处分不超越法律法规底线,但这种利用职权干预案件实属清廉失守、自我约束不严。
二、原因剖析
(一)理想信念有松驰。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系统不深入;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还存在不坚定现象。有时认为自己受党培养教育多年,为党工作多年,学习和掌握的东西不少,对理想信念不会有影响,以致于政治理论学习有所放松。特别是参加党史学习教育和这次教育整顿后,通过学习焦裕禄、谷文昌、雷锋等同志先进事迹和纪检监察好干部李XX等纪委系统先进事迹,深感自己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上有差距。有时放松了对党性修养的锻炼,导致思想和行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打折扣,理想信念的基石不够坚固,自我革命意志不坚,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还不强。
(二)自我要求有差距。自己受党教育多年,无论是在什么岗位,我都始终坚守党性原则,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但工作中还存在自我要求不高的现象,有松懈情况,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上做得不够好。对照姜XX等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为官情怀,自己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对照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甚至收受礼品、透露小道消息、利用职权干预案件等行为,反思下来是自己对自己的要求比较低,没有做到一名共产党员和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应有纪律要求和担当,离“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要求还有差距。
(三)政治站位不高。特别是在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领会不深刻,对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实质把握不准,对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要求认识不高,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差距。还不能全面准确地抓住这次学习教育这个根本,在学习研读XX报告等指定材料和权威读本上,还不能全面深刻地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由于学习不深不透,导致自己的站位不高,还不能站在党委、纪委这个角度去思考问题和监督执纪,有时以“自我”为标榜,凭主观臆断、打“擦边球”、降低标准,在“自我”范围内行事。在时认为自己是一个小“兵哥”,行为上、执纪上有点小问题,只要不伤大雅、不越过红线,也不会出问题。这种思想的存在,导致监督执纪时,时不时就出现一些小问题,政治站位还不高。
(四)宗旨意识淡薄。调研还存在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现象等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群众观念不强,走群众路线的意识有所淡化,主观上没有把党中央关于反腐斗争的要求与对基层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没有自觉从理论上把群众路线与实践联系起来、贯通起来,运用到具体工作中。有时强调纪检工作工作任务繁重,具体事务多,工作中只要深入到部门走一走、看一看,了解一下、指导一下、督查一下就行了。这种主观意识的存在,滋生了懈怠思想,导致工作作风转变不彻底,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不够。从思想深处反思,根子在于主观改造不够,宗旨意识树得不牢,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没有解决好监督执纪是为谁执纪的问题。同时,由于主观上没有认识到“让党中央和***总书记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重要性,在落实和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上有偏差,没有做到严之又严、实之又实。
三、整改措施
(一)在信仰缺失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特别是对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的学习,深学笃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对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做到思想上行动上始终表里如一、入脑入心。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部署,积极参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树立最鲜明的态度、以最有力的措施、用最果断的行动,争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二是从严从实要求自己。树立良好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闲时不乱摆谈阔论,树立共产党人无神论者形象,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对工作生活中散布鬼神、信迷信者坚决予以抵制和纠正。三是辩证看待工作中的问题。看问题看主流、看政治方向,不拘于一般细枝末节,特别是要辩证看到社会生活中的贫富差距,看到党中央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信心和决心,以良好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去,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在政治动摇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执行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照党章和党规党纪,从严要求自己,主动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重大事项主动向组织报告。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决策部署,结合岗位职责,主动向单位提出合理意见,克服头脑“风爆”,坚决抵制和纠正“低级红”、“高级黑”。三是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决做到不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对标对表中纪委关于监督执纪的目标任务,结合党风廉政监督室的职能任务,做到一项一项抓落实,不打折扣。
(三)在放弃原则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克服“好人主义”。把好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总开关”,以人民为重,以事业为要,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坚持原则,在遇到矛盾和困难时勇于担当作为。二是敢于较真碰硬。在工作中或办案过程中,对说情打招呼者,坚持原则、不讲情面,当黑脸包公;对有不良行为的同志,敢于扯袖咬耳,提醒打招呼,对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与一些老板“有勾肩搭背”、吃吃喝喝现象的,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防止他们越陷越深,充分体现对干部的严管厚爱。三是杜绝搞选择性监督执纪执法。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处理;坚决纠正工作中重处罚、轻教育,不听辩解、不问缘由,办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
(四)在作风不正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到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二是按照县委关于转作风、树新风要求,全面自查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强科室内部管理,每年对室内廉政风险进行排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可行措施加以防范。按照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求,主动领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发扬认真细致精神进行调研,真正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
(五)在滥用权力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谨慎用好手中权力。不以案谋私、不打听案情、不串通包庇、不跑风漏气,不干预、插手组织人事工作。在执纪办案过程中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受别人之请透露消息。二是认真使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严格按照《XX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规定办事,在问询过程中,坚持询问正科级干部、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批,询问副科级干部、报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批、询问一般干部或其他人员、报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的要求,依纪依法采取谈话、讯问、询问、留置、查询、冻结、搜查、调取、查封、扣押(暂扣、封存)、勘验检查、鉴定等措施。
(六)在清廉失守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从严执行廉政纪律。在执行廉政纪律过程中,坚决不打“擦边球”、杜绝“小事不算违纪”的思想。从严要求自己,不收土特产和礼品礼金,不在同学会中乱发有关工作中的信息,不向私营企业及其他人员借用大额资金、车辆和房产。二是上紧纪律“发条”。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自己,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做到自警自醒、自我反省、自我约束。在利用监督执纪执法权过程中,不利用职务影响力干预别人办案,不谋私贪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