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长岗位职责内容【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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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长岗位职责内容【第一篇】
大队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主持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负责制定本大队年度工作目标、计划,组织大队全体人员做好建设执法巡查及违法建设案件查处工作。
三、负责抓好本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教育全队执法人员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秉公执法、廉洁执法、热情服务,树立“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四、负责定期召开队务会议,安排部暑、分析总结各阶段的执法工作,促进全队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严格执法程序,拟定行政处罚决定初步意见,报经局案件审定委员会研究批准,督促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
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大队长(巡查)岗位职责
一、协助大队长搞好执法工作,确保完成各项执法任务;
二、组织全队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做好建设执法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理违法建设;做好巡查日志和建设执法台帐;
四、抓好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五、协助办案人员做好违法建设案件的调查和处理。
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大队长(办案)岗位职责
一、协助大队长搞好执法工作,确保完成各项执法任务;
二、坚持原则、加大办案力度,公正合理依法依程序查处各类违法建设案件;
三、坚持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队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四、了解、掌握的工作情况,及时反映队员的工作、生活要求和困难,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解决;
五、搞好执法大队的档案管理、做好大队的内务工作
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大队长岗位职责内容【第二篇】
大队长岗位职责
一、对全大队的工作和建设负全责。
二、领导制定全大队卫生监督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主管全大队人事、财务和总务工作,决定大队内科室人员的调配和科长的任免;审定财务预决算,经费使用的审批;审批财务的购置计划和分配计划。
四、负责对全大队工作的科学管理,检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掌握全大队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五、负责领导全大队职工队伍的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六、主持大队长办公会议,研究队内各项行政、业务工作及重大事项。七、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全大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八、爱岗敬业,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忠实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任期目标的各项任务。
副大队长岗位职责
一、在大队长的领导下,协助大队长做好分管工作,具体组织各项规划、计划的实施。
二、负责分管科室及相关业务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协助制定大队内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主持制定各项业务规范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对规范、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五、负责组织对职工的业务学习培训和理论考试、考核;组织对分管科室工作和职工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
六、爱岗敬业、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忠实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大队长交办的各项任务。
办公室主任职责
一、在大队长和副大队长的领导下,履行大队办公室各项职责。 二、负责组织和草拟全大队工作规划、计划、总结及其它文字材料。三、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保证政令畅通。
四、承办队务会议的各项决定事宜,组织重要会议,安排全大队政治、业务学习,做好会议记录,并检查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1 五、负责人事、财务、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
六、协调大队内各科室之间和其它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七、组织办公室人员做好公文处理、信息传递、立卷归档工作。八、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和接待工作。
九、负责全大队人员考勤,外出车旅费报销审核工作。 十、负责安全保卫,车辆、后勤的管理工作。十一、抓好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长(副科长)、中队长岗位职责
一、在大队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科室(中队)的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二、制定本科室(中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期总结,并向分管领导汇报。三、审阅工作总结、专题调查、简报、执法监督文书等;管理科室仪器设备、办公用品。
四、定期召开科务会,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精神,研究业务工作和科内重大问题,并及时反馈信息。
五、督促科室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对科室人员进行业务技术考核。 六、制定科室人员的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抓好本科室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做好科室人员的思想工作。 八、在规定权限内,对本科工作人员有聘任权、调动权和奖惩权。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人事、劳资、财务、后勤(包括车辆的安排、管理,办公用品的购买、管理、发放)、红会、政务信息等日常事务及单位内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执法人员及执法证件的管理。
二、负责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工作规范。
三、负责单位综合管理方案、目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相关文件的拟定。负责信息、报表的上报工作。
四、负责继续教育工作,负责职改工作。
2 五、负责收阅、登记、处理外来公文,收集、整理、编辑卫生监督信息,编写单位的大事记、年鉴。
六、负责单位档案管理。
七、负责外来办事人员的接待及信访受理,并协助相关科室处理。负责群众投诉、举报的登记,并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处理。
八、协助法制稽查科规范卫生监督员行为。协助法制稽查科对各科室的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九、负责对科室的月考核工作。负责对全大队劳动纪律的督查。十、负责重大事件的上报工作。
十一、及时完成大队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许可审查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及《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管理办法》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
二、按照成都市卫生局“六统一”的要求,制定我市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工作程序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供水单位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受理、现场审查(镇场卫生检查员协助)、资料审核及发证工作,包括许可的生产经营地址、项目变更及注销。
四、负责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供水单位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五、负责对派驻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人员的管理。
六、及时向监督科室移交相关新办卫生行政许可信息和卫生许可证验证接件资料。 七、负责从业人员职业禁忌调离文书的制作及发放工作。
八、负责卫生行政许可工作资料的编写、收集、整理、汇总及归档。 九、及时完成大队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监督科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执业医师法》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
二、按照成都市卫生局“六统一”的要求,负责对城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供水单位涉及经营场所、项目不变的卫生许可证换发审查工作,并及时将审查结果报告许可审查科;负责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审验工作;指导镇(场)卫生检查员完成城区以外辖区内的上述工作。
三、公共卫生监督
(一)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及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积极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二)对辖区内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三)对辖区内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按照成都市卫生局的要求,积极开展旅店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四)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五)对辖区内建设项目执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四、医疗卫生监督
(一)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监督检查; 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和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上述监督检查中所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按照内部分工,是指收集证据,制作相应文书,并可采用简易程序,作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若适用一般程序,则移交法制稽查科处理。
4 五、负责对辖区内各类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六、负责辖区内各类健康相关产品的抽检工作。七、负责辖区内重大活动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八、负责建立辖区内各监督单位的卫生档案。
九、负责所牵头工作相关资料的编写、收集、整理和汇总。 十、其他
(一)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二)开展对监督服务对象的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三)承担上级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四)完成20份/人·月卫生监督报告卡;(五)完成大队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法制稽查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拟定法制工作计划,承担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起草法制工作总结。 二、负责对违反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适用一般程序)进行查处。
三、负责办理卫生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有关事宜。 四、严格按照《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组织合议。五、卫生行政处罚结案后,2日内形成卷宗,及时存档。六、负责受理、处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工作。七、负责稽查卫生监督监测计划执行情况。
八、负责稽查具体行政行为中程序、实体内容的合法性。
九、负责稽查办事程序、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对监督科室执行《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卫生监督员的卫生监督行为、着装情况进行稽查。每周五检查各科室的运行记录,并有检查记录。
十、协助办公室对执法人员及执法证件的管理。 十一、参与对科室的月考核工作。
十二、及时完成大队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卫生监督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努力钻研业务知识。 二、依法进行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
三、依法对健康相关产品、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及经营健康相关产品的个体工商户的卫生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四、进行现场调查和卫生监督,依法取证和索取相关资料。 五、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查处。
六、参加对有害人体健康事故、假冒伪劣产品案件和疫情的调查。
七、宣传卫生法规和业务知识,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对有关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八、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执行机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九、熟练掌握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工作程序。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大队长岗位职责内容【第三篇】
大队长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宣传贯彻党的国家方针.政策以及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负责管理和指导全所路政管理工作的开展,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度路政管理目标,制订实施计划和行动方案,主持开好工作例会,布置、安排、检查、督促全队人员的工作。
三、紧密依靠各级党政,经常向地记党政领导汇报辖区内路政工
作,加强横向联系,多形式、不间断、富有成效的做好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
四、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监督各项法规和岗位职责的落实,保证公路路政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 轨道。
五、抓好队伍建设,经常组织全队人员认真开展整治与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全队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结合实际制订廉政建设措施,坚持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经常对全所人员的纪律作风、团结协作、工作效率和廉政勤政进行考核。
六、负责安排并主动参加公路路政巡查,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辖
区路政管理情况,建好、用好各项路政档案资料,及时核查、上报、监督各种利用路产的申请,全面准确地完成好上级布置的各项报表的上报工作。
七、依法对损害路产权的各种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处罚、执
行。
八、做好路政技术装备的使用管理,经常检查各项路政费用收入的上缴及票证的领用、核销情况。
大队长岗位职责内容【第四篇】
大队长岗位职责
一、对全大队的工作和建设负全责。
二、领导制定全大队卫生监督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主管全大队人事、财务和总务工作,决定大队内科室人员的调配和科长的任免;审定财务预决算,经费使用的审批;审批财务的购置计划和分配计划。
四、负责对全大队工作的科学管理,检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掌握全大队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五、负责领导全大队职工队伍的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六、主持大队长办公会议,研究队内各项行政、业务工作及重大事项。
七、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全大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
八、爱岗敬业,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忠实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任期目标的各项任务。
副大队长岗位职责
一、在大队长的领导下,协助大队长做好分管工作,具体组织各项规划、计划的实施。
二、负责分管科室及相关业务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协助制定大队内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主持制定各项业务规范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对规范、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五、负责组织对职工的业务学习培训和理论考试、考核;组织对分管科室工作和职工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
六、爱岗敬业、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忠实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大队长交办的各项任务。
办公室主任职责
一、在大队长和副大队长的领导下,履行大队办公室各项职责。
二、负责组织和草拟全大队工作规划、计划、总结及其它文字材料。
三、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保证政令畅通。
四、承办队务会议的各项决定事宜,组织重要会议,安排全大队政治、业务学习,做好会议记录,并检查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五、负责人事、财务、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
六、协调大队内各科室之间和其它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七、组织办公室人员做好公文处理、信息传递、立卷归档工作。
八、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和接待工作。
九、负责全大队人员考勤,外出车旅费报销审核工作。
十、负责安全保卫,车辆、后勤的管理工作。 十
一、抓好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十
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长(副科长)、中队长岗位职责
一、在大队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科室(中队)的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二、制定本科室(中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期总结,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三、审阅工作总结、专题调查、简报、执法监督文书等;管理科室仪器设备、办公用品。
四、定期召开科务会,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精神,研究业务工作和科内重大问题,并及时反馈信息。
五、督促科室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对科室人员进行业务技术考核。
六、制定科室人员的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抓好本科室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做好科室人员的思想工作。
八、在规定权限内,对本科工作人员有聘任权、调动权和奖惩权。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人事、劳资、财务、后勤(包括车辆的安排、管理,办公用品的购买、管理、发放)、红会、政务信息等日常事务及单位内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执法人员及执法证件的管理。
二、负责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工作规范。
三、负责单位综合管理方案、目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相关文件的拟定。负责信息、报表的上报工作。
四、负责继续教育工作,负责职改工作。
五、负责收阅、登记、处理外来公文,收集、整理、编辑卫生监督信息,编写单位的大事记、年鉴。
六、负责单位档案管理。
七、负责外来办事人员的接待及信访受理,并协助相关科室处理。负责群众投诉、举报的登记,并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处理。
八、协助法制稽查科规范卫生监督员行为。协助法制稽查科对各科室的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九、负责对科室的月考核工作。负责对全大队劳动纪律的督查。
十、负责重大事件的上报工作。
十一、及时完成大队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许可审查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及《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管理办法》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
二、按照成都市卫生局“六统一”的要求,制定我市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工作程序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供水单位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受理、现场审查(镇场卫生检查员协助)、资料审核及发证工作,包括许可的生产经营地址、项目变更及注销。
四、负责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供水单位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五、负责对派驻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人员的管理。
六、及时向监督科室移交相关新办卫生行政许可信息和卫生许可证验证接件资料。
七、负责从业人员职业禁忌调离文书的制作及发放工作。
八、负责卫生行政许可工作资料的编写、收集、整理、汇总及归档。
九、及时完成大队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监督科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执业医师法》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
二、按照成都市卫生局“六统一”的要求,负责对城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供水单位涉及经营场所、项目不变的卫生许可证换发审查工作,并及时将审查结果报告许可审查科;负责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审验工作;指导镇(场)卫生检查员完成城区以外辖区内的上述工作。
三、公共卫生监督
(一)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及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积极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二)对辖区内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三)对辖区内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按照成都市卫生局的要求,积极开展旅店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四)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五)对辖区内建设项目执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四、医疗卫生监督
(一)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监督检查; 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和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上述监督检查中所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按照内部分工,是指收集证据,制作相应文书,并可采用简易程序,作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若适用一般程序,则移交法制稽查科处理。
五、负责对辖区内各类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辖区内各类健康相关产品的抽检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重大活动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八、负责建立辖区内各监督单位的卫生档案。
九、负责所牵头工作相关资料的编写、收集、整理和汇总。
十、其他
(一)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
(二)开展对监督服务对象的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三)承担上级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
(四)完成20份/人·月卫生监督报告卡;
(五)完成大队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法制稽查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拟定法制工作计划,承担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起草法制工作总结。
二、负责对违反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适用一般程序)进行查处。
三、负责办理卫生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有关事宜。
四、严格按照《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组织合议。
五、卫生行政处罚结案后,2日内形成卷宗,及时存档。
六、负责受理、处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工作。
七、负责稽查卫生监督监测计划执行情况。
八、负责稽查具体行政行为中程序、实体内容的合法性。
九、负责稽查办事程序、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对监督科室执行《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卫生监督员的卫生监督行为、着装情况进行稽查。每周五检查各科室的运行记录,并有检查记录。
十、协助办公室对执法人员及执法证件的管理。 十
一、参与对科室的月考核工作。
十二、及时完成大队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卫生监督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努力钻研业务知识。
二、依法进行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
三、依法对健康相关产品、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及经营健康相关产品的个体工商户的卫生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四、进行现场调查和卫生监督,依法取证和索取相关资料。
五、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查处。
六、参加对有害人体健康事故、假冒伪劣产品案件和疫情的调查。
七、宣传卫生法规和业务知识,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对有关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八、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执行机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九、熟练掌握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工作程序。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