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24年度巡察工作计划【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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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23年度巡察工作计划【第一篇】
近日,四川省巴中市委出台《中共巴中市第四届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明确从2017年到2021年,第四届市委将通过开展至少10轮巡察,实现对105个党组织的全覆盖,并根据需要统筹安排“回头看”和机动巡察。
《规划》在总体要求中明确了未来五年的巡察工作目标:在第四届市委任期内,实现对市委管理的区县、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督促指导区县党委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一届党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深化市、区县巡察立体监督格局。
《规划》要求保持政治定力,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政治巡察。要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不折不扣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央、省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与时俱进推进全市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在基层落地。严格执行党章等党规党纪,监督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严格落实“四个意识”要求,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着力发现基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特别是基层干部吃拿卡要、冷硬横推、庸懒散浮拖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在强化成果运用方面,《规划》要求反馈巡察意见要直指问题、点名要害、言明责任、传导压力,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严格整改台账管理,及时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巡察整改情况。要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党风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纪检监察机关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把巡察成果运用于执纪审查、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监督管理。
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23年度巡察工作计划【第二篇】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区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日喀则市委巡察办坚持目标导向,提前谋划、主动作为,积极组织起草、制定《中共日喀则市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对新一届市委巡察工作作出计划安排,并提出规范性要求。
《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巡察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提出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机动式”巡察等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按照每年开展2轮巡察,以“一拖二、一拖三”的方式,巡察约20—25个单位的进度,力争在2024年完成二届市委任期内83个党组织的巡察任务,实现全覆盖目标。同时,按照《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明确的不低于15%的比例,重点选取整改不力、效果不好、问题多发的已巡察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
《规划》强调,要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三个聚焦、一个落实”为重点,从“十三个重点了解”方面强化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注重发现和推动解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督促党组(党委)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以履职担当尽责的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领导和党的大政方针落到实处;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主要矛盾,把握显性问题和隐性问题、“树木”和“森林”、形式和内容、政治监督与反腐败的关系,精准开展监督,推动“严”的主基调一贯到底,促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紧盯权力和责任、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正确行使权力、层层传导压力;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挥巡察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规划》要求,要强化成果运用,健全问题线索管理办理、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和整改情况公开制度,加快成果转化;要加强机构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专职干部,强化教育管理监督,不断提高队伍凝聚力、战斗力;要压实县区党委主体责任,积极构建市县巡察监督立体网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强化组织领导,提高与有关部门的配合联动水平;要严肃问责追责,加大对巡察工作有关责任主体的责任追究力度;要及时发布信息,宣传巡察成果,不断提高群众知晓度和获得感。
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23年度巡察工作计划【第三篇】
2018年我院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认真学习“全市卫生计生大会精神和《2018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重点》,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以质量为根本,切实做好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工作。在迎接国家公共卫生的考核中,取得了全省第一名的成绩。但是在我们自查自纠和德州巡察组对我院的专项巡察时发现了诸多不足之处:1.对党性认识不全面、不深刻,在党性知识的学习时间短,没有真正领会并落实到工作中去。2.部分收费项目欠规范,没有按照物价局的收费项目收费,有超收的现象。3.财务管理有不规范的地方。4.部分科室缺乏有执业资质的执业人员。5.部分科室医疗垃圾处理不及时。
下一步整改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党政建设,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强化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强化政治头脑,提高业务水平。二、加强医院文化内涵建设,打造慈爱 关怀 信赖的就医环境。三、狠抓医疗质量与安全医疗不断推动医院各项工作的发展。在医疗工作中坚持不懈抓医疗质量和安全,又快又好的发展基本医疗。进一步加强国医堂建设,增加新技术、新设备、培养实用型中医人才,提高国医堂的服务能力。四、公共卫生工作进一步巩固深入,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细化,十四大项目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每月督导检查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兑现服务经费,提高公共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促进公共卫生,公共卫生带动基本医疗的模式。
五、进一步规范科室收费项目,严格按照省市两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核实收费项目,杜绝项目外收费。六、进一步规范财务科工作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出入账。七、激励有资格的医师考取执业医师,临时聘请有执业资质的执业医师担任科室执业人员。八、组织相关科室学习《医疗垃圾处理条例》,按照医疗垃圾处理办法处理并建立监督考核机制。九、进一步巩固落实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制度,建立长效监督考核机制,让老百姓得到真正的实惠。十、进一步加强医共体建设,确保人员到位、网络畅通,为医共体的良性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十一、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通过出院病人的电话随访和意见箱听取病人意见,提高服务水平和改正服务态度,进一步提高满意度。总之,在的工作中,我院将党政建设、落实规范制度、人才培养、新技术的可持续发展作为今后的工作重点,提高医院服务水平,为全镇人民的健康保驾护航。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23年度巡察工作计划【第四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民政部部管社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更好地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民政部党组巡视工作办法》以及《民政部部管社会组织巡察工作办法》,结合部管社会组织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部管社会组织巡察工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部管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工作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规依纪;坚持依靠群众,深入一线,发扬民主;着力发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准确把握社会组织发展特点和规律,不断深化政治巡察;严格区分巡察和纪检监察的界限,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
(三)工作目标。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总要求,认真落实部党组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总体部署,以坚持和加强部管社会组织党的全面领导为根本目的,合理谋划、科学安排,力争通过5年努力,采取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等方式,对隶属部管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党组织至少完成1轮次巡察。通过探索实践,逐步健全完善巡察工作体系,形成一套科学规范、务实管用、扎实有效的巡察工作制度。建立责任明确、机制健全、督查督办有力、问责严肃的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体系。推进巡察监督与纪检、年检(年报)、评估、执法、审计等监督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政治巡察内容。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围绕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督促部管社会组织党组织强化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重点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部管社会组织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部管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三个方面开展政治巡察,同时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灵活运用巡察工作方式。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部管社会组织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机动式”巡察,开展巡察“回头看”。对成立时间较长、社会影响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部管社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规模较小、党员人数不多的部管社会组织,根据部党组重大工作部署以及部管社会组织综合党委重点工作任务和重要事项安排,研究确定专项巡察对象名单,开展专项巡察;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业务联系司局提供的情况,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灵活开展“机动式”巡察;对被巡察过的社会组织党组织,根据巡察整改实际情况,选择性开展“回头看”。
(三)全面开展巡察工作。在5年内安排10轮左右巡察,通过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等方式,完成对部管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所属党组织的巡察任务。常规巡察一般为30天左右,可视情适当延长巡察时间;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巡察“回头看”一般为15天左右。
(四)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巡察监督成效的关键在整改。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
落实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承担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落实到位,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对巡察成果运用不到位,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予以严肃问责,公开曝光。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部管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制度,推动解决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巡察整改督促机制,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健全巡察发现问题通报制度,推动部管社会组织对照问题举一反三,抓早抓小;完善巡察问题线索移交机制,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将问题线索分类移交相关部门;建立整改实施效果评估机制,科学精准评估整改实效。探索建立巡察成果全方位、多层次共享运用机制,把巡察结果作为部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年检(年报)工作、评估工作、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使巡察成果落实落地。
严格督查督办。巡察整改事项纳入部管社会组织日常管理督查督办事项,建立完善移交问题线索、转办事项台账,加强跟踪督办,加强“件件有着落”情况统计分析,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及时办理移交事项。加大巡察回访检查工作力度,督促被巡察单位抓实整改。
(五)健全完善巡察工作制度。修订完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等党内法规文件以及《民政部党组巡视工作办法》,修订《民政部部管社会组织巡察工作办法》,规范巡察工作流程,健全巡察组工作制度,完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
加强巡察工作理论研究。遵循党的建设工作规律、巡察监督工作规律、社会组织改革发展规律,加强对社会组织巡察工作中具有普遍性问题的研究,总结推广巡察实践经验,积极组织开展学术理论研究,推动巡察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
(六)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巡察组长库和巡察人才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选优配强巡察组组长,将政治过硬、业务能力突出的领导干部及熟悉党建、纪检、财会、审计、信访、社会组织管理等相关业务的优秀人才纳入巡察组长库和巡察人才库,建立完善巡察骨干定期培训和全员岗前培训制度,提高巡察干部的履职能力。
发挥巡察熔炉作用。把巡察工作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选拔优秀人才、青年干部到巡察组锻炼,实现干部队伍建设和巡察工作双丰收。
严格干部监督管理。严守巡察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办事,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参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建立完善巡察干部动态调整机制和巡察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严肃查处以巡谋私、超越权限、跑风漏气等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部管社会组织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部管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强化对巡察工作的统筹组织。研究制定巡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听取巡察工作汇报,研究巡察成果运用,处理巡察工作重要问题事项。
(二)完善配套机制。巡察工作所需经费按照有关规定纳入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预算管理,专款专用。巡察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等条件由部管社会组织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有关司局单位承担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的职责,主动为巡察工作提供必需的信息、人员和条件支持。
(三)强化统筹协调。部管社会组织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部管社会组织实际,研究提出巡察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和阶段性任务安排,确保巡察工作有序开展。部管社会组织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作用,整合监督资源,发挥监督合力。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四)严肃追责问责。加大对巡察工作中重视不够、消极应付、弄虚作假,领导不力、履职不力、配合不力、整改不力的有关责任主体责任的追究问责力度,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五)加大宣传公开。部管社会组织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部管社会组织通报巡察情况,巡察进驻、反馈、整改等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开,提高党员干部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营造积极参与和支持巡察工作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