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社区法律进社区工作总结范文【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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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法律进社区工作总结【第一篇】
20xx年,北屯工商局广告工作在局党组和分管领导的带领下,能够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年初制定的目标责任状,认真履行广告监管工作职责,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结合区局领导20xx年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北屯工商局贯彻落实区局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出《北屯工商局20xx年广告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并结合北屯工商局20xx年硬性指标任务,按季度进行了细化分解及责任落实,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任务,量化业务指标。为更好地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明确了方向。
(一)严把广告准入制,规范广告市场主体行为。
按照《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对广告经营登记做到严格审查,依法登记、审批,进一步强化对广告市场主体准入行为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法定条件、时限、程序严格审查和依法登记户外广告,建立和完善本辖区户外广告登记档案。20xx年共办理户外广告登记10户,做到台帐齐全和档案规范化管理。
(二)加强广告经营资格审查及信息摸底。
按照“数据准、责任清”的要求,对北屯辖区的广告经营单位进行摸底。截至目前北屯市域范围内共有广告经营单位63户。
(三)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1、为了净化广告市场,严查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创建文明城市,北屯工商局召开广告经营单位约谈会。
在约谈会上,北屯工商局副局长胡浩同志向与会人员通报了目前医疗、药品、保健品广告存在的问题,对今后工商部门如何进一步规范广告经营行为,企业如何自律等问题作了强调。同时要求市域电视台、广播电台等相关媒体单位对违法虚假广告进行自查,暂停播出医疗、医药、保健食品等广告,对所有拟播出广告内容进行重新审查,确保真实合法,不做虚假宣传和误导宣传,强化行业自律,共同为净化广告市场做出努力。通过约谈会,工商部门广告监督工作由“刚性执法”向“柔性执法”转变,实现了工商部门与广告经营单位面对面的沟通,达到“零距离”目标。
2、根据《北屯市整顿虚假违法广告实施方案》的要求,在辖区内开展了广告市场集中整治活动,截止目前,北屯工商局共查获违法广告案件1起,案值万元,罚没款万元。
3、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新《广告法》宣传工作。
一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借助报纸、电视和网络等多种宣传平台,对新旧《广告法》进行全面比对分析,梳理新法修订亮点,组织广告经营单位开展新《广告法》培训,对新《广告法》进行全面解读和深入讲解。
二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我局干部利用日常巡查、登记注册、深入企业、走近校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广告法》关于广告管理、广告发布、公益广告等方面的新规定,普及广告法律知识。并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播放刊登相关信息和在人群密集场所组织宣传展板展示、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面向社会各界进行广泛宣传,为新《广告法》的实施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是加大广告市场专项整治力度。开展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把直接关系群众身体健康的医疗、药品、保健品广告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房地产广告作为整治重点,严查虚假违法广告。约谈广告发布单位,要求其对已经发布的广告进行回头看,主动整改涉及新法调整的违法广告行为。目前已约谈广告发布单位12家。
20xx年,我局共监测广告经营单位2家,监测广告325条,其中:药品广告5条,医疗器械广告0条,农兽药广告0条,食品广告1x条,酒类广告23条,化妆品广告24条,医疗服务广告0条,房地产广告20条,金融广告0条,家用电器广告20条,减肥食品广告0条,其它商业广告173条,非商业广告45条,基本能够按照《广告法》发布广告。
社区法律进社区工作总结【第二篇】
20xx年,市法制办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核心,积极作为,扎实工作,认真履行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责,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合理安排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在认真研究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上,制发了20xx年工作要点,从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严肃责任追究等方面明确了全年重点工作。8月,根据法治十堰建设工作安排和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结合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起草了《xx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xx—20xx)》,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执行。
(二)认真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年初,代市政府草拟了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报告,及时向省政府、市委、市人大汇报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省政府、市委和市人大的监督。
(三)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检查考核。12月,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市法制办组织专班,对各县市区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实地考核,对部分市直部门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抽查,并及时将检查考核结果报市目标办。
(四)持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全市政府法制业务骨干分批次参加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培训,全面提升政府法制业务水平。同时,积极推进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对市直部门xx县市区政府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工作进行指导。
(一)积极做好地方立法筹备工作。7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确定,我市自20xx年1月1日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为做好立法工作,市政府专门增加市法制办行政编制2名。经积极协调,目前已调入法学专业人才1名。为学习立法先进经验,市法制办副主任和法规科科长参加了省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全省立法工作培训班,并选派3名业务骨干赴省法制办进行立法工作培训,其中1名业务骨干在省法制办跟班学习。与此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立法项目征集,目前已向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市直部门下发了关于征集立法项目的通知,为制定年度立法计划做好准备。
(二)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今年以来,市法制办共审查市政府及部门各类文件52件,回复部门征求意见稿8份,回复省地方性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15份,并对政府文件目录中的规范性文件予以甄别,有效确保政府及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三)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今年以来,市法制办共按规定向省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8件,备案审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30件,基本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有效防止了规范性文件违法现象。
(四)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3月,与市财政局一起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要求,对全市涉及税费优惠的文件、协议等进行了清理规范,并分类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审查。
(五)扎实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印发了《xx市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20xx年工作方案》,明确了全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同时,成立了xx市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指导小组,制定了《xx市政府系统廉洁性评估专家工作规则》,并切实在实际操作中把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关,对未进行廉洁性评估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一律不予审核。
(一)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严格监督具体行政行为。今年以来,市法制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运用听证、实地调查、调解和解等方式,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今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5件,行政复议符合条件受理率和法定期限结案率均达到100%,基本做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有效化解了一批行政争议,纠正了一批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同时,持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重大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告知行政首长制度、证据制度、调解制度、听证制度、案件审理专题会议制度等,并将制度落实到具体的行政复议工作中。同时,严格按照《湖北省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对行政复议案件材料立卷归档。对县市区和市直机关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指导。
(二)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对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全市法定行政机关为443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为236个,受委托组织为289个,行使相对集中处罚权组织为54个;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编制数量为7173个,参公事业编制数量为2204个,其他事业编制数量为5427个,执法辅助人员数量为670个。
(一)精心服务,全力促进市政府依法决策。今年以来,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共参加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及各类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20次,审查政府合同25份,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50份,参与地方立法权申报等其它重大涉法事务35件,较好地履行了法律顾问职责,为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
(二)尽职履责,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今年以来,市法制办认真履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全市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市州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审查汇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等相关工作,为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奠定基础。同时,扎实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对xx县政府在城市管理及城 管执法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了指导审查。
(三)认真代理市政府涉讼案件。今年以来,市法制办共代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民事应诉案件4件。
回顾今年以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下一步,xx市法制办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xx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改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能,循序渐进、强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促进十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早日实现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目标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社区法律进社区工作总结【第三篇】
1.牢牢把握基层工作中心,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司法厅、州司法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县司法局积极申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
2.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建立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于一体的县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22个乡镇(街道、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261个村(居)建立法律服务室。今年以来,县法援中心提供法律援助44件(刑事案件27件、民事案件17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壮大律师队伍,实现社会律师事务所从无到有的突破和从有到多的发展,目前全县有3家律师事务所(分所)和1家国资律师事务所,共有16名社会执业律师、6名公职律师和3名法律援助律师,基本能够满足群众当前的法律服务需求。
3.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延伸法律服务触角。结合当前法律人才状况,我局整合全县律师资源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持续做好“法律顾问”全覆盖各项工作,为全县75个机关企事业单位、22个乡镇(街道、社区)、261个村(居)配备法律顾问,积极推动县政府及工作部门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并制作法律顾问公示牌张贴到各乡镇(街道、社区)和村(居),方便群众直接联系开展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905余人次,开展法律服务257次。写法律事务文书60余份。办理公证17件。
1.强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一是明确责任,“七五”普法全面推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工作制”,明确普法责任清单,形成“同频共振、齐声合唱”的“大普法”格局。整合资源,各级联动,在“”、“”等重大节点及扫黑除恶、法治扶贫、《民法典》宣讲、宪法宣传学习等重点时期开展专题法治宣传系列活动,累计参与23000余人次。完善普法法治宣传标牌标识,利用法治宣传读物及物品、村村广播响、抖音、微信等多形式多渠道全面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二是分类实施,“法律八进”深入开展。落实会前学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干部法纪知识考试、由政府购买引进法律顾问团,261个村居落实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制,加强“七五”普法讲师团、民法典百人宣讲团、法律明白人等法治队伍建设,深入机关(单位)、学校、乡村(社区)、企业等场所开展“法治宣传进万家”“以案说法”“法治文艺巡回演出”等活动一百余次余次,两万余人受到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印发了《榕江县关于深化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对全县70个单位涉及的法治宣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进行梳理和明确,实现县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今年以来,我局开展各种形式法治宣传60余场次、印制4万份倡导孝老敬老、文明婚育的法治宣传资料发放至各村群众家中,并以普通话及苗、侗、水等少数民族语言制作法治广播在各村(居)滚动播放,受教育群众达20万余人次。
2.丰富律师法律援助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秩序。一是以座谈、讨论、授课、辩论等方式,为我县律师发展提供法律援助指挥、经验交流、律所合作、服务企业、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及执业律师的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二是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知识活动,我县20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人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到我县各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由法治副校长、司法所、派出所等人员组成法治小分队送法进校园。三是选派有经验的律师深入贫困村开展法治扶贫,为各贫困村提供各类法律咨询一百余件余件,化解矛盾纠纷二十余起,开展法治宣传五十余场次。
1.摸清底数,实现矛盾调处机制全。一是建立矛盾调处摸排机制。全县各级各类组织围绕不同时间节点的热点问题、群众来信来访诉求、重点难点纠纷问题、县域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突出问题,开展摸排,分门别类建立好摸排台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共调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282件,调处成功267件,调解成功率%,涉及金额万元;调解医疗事故纠纷1件,涉及金额万元。二是健全矛盾纠纷摸排机制。建立了以县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矛盾调处机制,根据矛盾纠纷摸排情况,适时召开会议,研判处理矛盾纠纷的措施,落实调处责任,绷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这根弦,坚决做到防患未然、化隐为显。
2.广泛宣传培训,增强调处前瞻性,注重社会重大风险防范之预。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调解队伍业务能力。通过请进来教与派出去学,先后培训人民调解员两百余人次,发放《法律明白人读本》3万册,有效提生了调解队伍的综合素质。其中1名调解员被妇联评为全国妇女儿童先进个人,1名调解员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优秀调解员。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注重社会重大风险防范预防工作。采取矛盾化解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增强矛盾调处前瞻性。成立以法律明白人为主的普法宣传队伍,结合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法治宣传。三是通过法治文艺小分队深入社区(村组、移民搬迁点)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让群众在寓教于乐中接受法律熏陶、法治教育,提高知法守法意识。
1.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由于我县公证员3月份下沉脱贫攻坚一线后,一直没有具有公证资质的人员补充,导致目前公证业务出现断档,无法满足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多的公证业务需求。律师和从事法律服务专项工作人员由于兼顾多项工作,法律服务中心出现无人接待群众的情况时有发生。
2.基层人民调解力量不足。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还停留于框架式阶段,建立完善和规范化的调解机制,配齐配强高水平、专业化的调解队伍力量不足,调解激励和处罚双向机制不健全。部门协调联动不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没有真正运行起来,特别是新成立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多停留与表面。
1.深入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成果。以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探索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体制机制,持续加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协调推进和建立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机制。认真开展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科学谋划和贯彻落实好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工作。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n”基层服务管理模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革命化、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深入推进基层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完善信息收集、处置、反馈、统计工作机制和联动机制。
2.深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潜力。按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标准要求,持续贯彻落实好“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深挖新时期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潜力,创新发展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实现线上线下统筹发展。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建设,进一步有效推进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资源,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社区法律进社区工作总结【第四篇】
坚持每月一排查一分析制度,狠抓调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工作。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3起,成功21件,调解率100%,各村调委会全年累计调解民间纠纷310件,调解成功306件,无因调解不及时而引起的民转刑案件和群众性集体上访案件的发生,所有调解案卷均按照县局要求统一归档保存。未调解成功纠纷均已做好双方当事人工作,要求当事人按诉讼程序依法解决矛盾。
二、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方面
今年,我所继续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力度,我们克服人员少,对象居住分散等多方面困难,进行“一帮一”的管理和教育模式,将社区服刑人员安排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截止目前,全所共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11名,现到期顺利解矫5人,6人在矫,目前,在矫对象均能按时汇报思想活动情况,做到了底细清、情况明没有脱漏管现象和重新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矫正效果良好。
三、普法宣传依法治理工作方面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验收年,我所在总结“五五”普法经验基础上,通过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抓重点单位的依法治理,切实抓好法制宣传工作的落实。我们协调与乡各服务中心、站所,采取多种形势开展法制宣传工作,重点宣传了《人民调解法》《侵权责任法》等政策法规,目前共开展各项宣传活动7场次,发放《农民法律知识读本》600份,宣传挂历800份,参加各项专项整治4次,加强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和以民调主任为主要力量的法制宣传队伍,在对两委干部培训的基础上,,近60名两委干部和镇政府机关公务员参加了干部法法律知识考试。极大地提高了全镇公民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掀起学法守法用法高潮。
(四)镇党委、政府直接交办的工作
20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直接交办给司法所的法律事务10件,其中集体土地权属争议一审诉讼3件,越级上访案件3件,土地确权1件,中院终审案结事不了的3件,截止到年1月上旬,调解结案3件,审结1件,已开庭未结2件,撤诉和解2件,两件正在办理中。
(五)法律援助工作方面
今年,省人民政府将法律援助继续纳入为民办实事十大工程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内。我所密切同妇联、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平台。年初,县法援中心给乡所下达了全年完成10件法援案件,目前超额完成法律援助案件22件,其中10件非诉案件11件、一审诉讼案件6件、二审诉讼案件5件,已全部审结归档,为困难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近近30多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社会效果反响良好。
2017年工作打算:
学习贯彻执行《人民调解法》,认真开展好矛盾纠纷月排查调处工作,配合做好信访工作及各种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等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培训好基层人民调解员。
按照县局要求,继续对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对象开展好监管帮教工作。
完成上级下达的法援工作任务。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台陈司法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努力创新,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为构建“平安台陈”“和谐台陈”踏踏实实地抓好各项业务工作。继续加强学习,与其他部门有机衔接,使我所职能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争取在新的一年我所的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