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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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应急预案【第一篇】
由于超市属于人员密集性营业场所,在人员集中的地方火灾初期的现场,由于浓烟阻挡了视线,使人晕头转向。缺氧,有害气体,高温等恶劣环境会让人感觉大难临头,惊慌失控,争相逃命。从而会相互拥挤,踩踏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为了减少火灾中人员伤亡,在火灾初期应采取有效的疏散措施。
一、有组织的疏散
当发生时为帮助受火灾威胁的人员有持续的脱离险情,必须对人员进行有组织的疏散才能避免混乱,减少人员的伤亡。在灾情发生时要稳定客人情绪,各工作人员按不同区域对客人按预先规定的路线进行疏散。
二、正确通报防止混乱
根据超市装修材料阻燃度很高,如果发生火灾火势的发展也比较缓慢。在火灾发生的初期阶段应及时扑救和通报。不要因为紧张大声喊叫,夸大灾情。造成恐防混乱,甚至出现拥挤,踩踏。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疏散引导
由于人们急于逃生的心理作用,起火后可能会一起拥向有明显标志的出口,造成拥挤混乱。此时各工作人员要为客人指明各种疏散通道,同时要用镇定的语气引导客人按预定的疏散路线逃生。使客人有条不紊的进行疏散,避免安全出口因过度拥挤而造成堵塞。在动员客人疏散时要和客人说明疏散原因,在疏散的过程中要注意语言的艺术,不要用“疏散”“撤离”等专业术语。疏散时要按照先疏散火灾发生的楼层,然后是发生火灾上面的楼层,最后是发生火灾下面的楼层。根据灾情的所在部位大小,按次序逐步的疏散,如果人员太多时要组织人员向外拖拉,有人跌倒时还要设法阻止人流,迅速扶起摔倒人员,必要时强制疏导,防止出现伤亡事故。
四、制止脱险者重返火场
对已疏散出来的人员要加强脱险后的管理,由于受灾人员脱离危险后,随着对生命威胁的`减小,转而对财产和亲人生命担心程度的增加,此时逃离火场的人员有可能重新返回火场内去抢救财产和亲人,这样可能遇到新的危险,造成疏散的混乱,妨碍救援和灭火,因此对疏散到安全区域的人人员要加强管理,禁止他们的危险行为,必要时应在安全出口外等关键部位布置专人拦截。
火灾应急预案【第二篇】
1、突然发生火灾后,立即呼叫周围人员,分别组织救火,同时报告总务科(外线:内线:总务科主任手机:)。
2、根据火势使用现有的灭火器材和组织人员积极灭火。
3、发现火情无法扑救,马上拨打119报警并告知准确方位。
4、关好邻近房间的门窗,以减慢火势扩散速度。
5、将患者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稳定患者情绪,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
6、组织患者走安全通道撤离,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以最低的.姿势快速前进。
一、组织机构:
组长:门诊部主任李阳成员:门诊部工作人员职责:紧急组织疏散患者及家属至安全区。
二、演练时间:
三、演练地点:
门诊五楼
四、参加人员:
门诊部工作人员
五、演练脚本:
1、发生火灾科室(当班人员)第一时间对火情作出评估,初起可扑灭火情,用现场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安抚患者;初起火情无法扑灭,立即电话拨打119报警,告知准确方位,同时通知总务科(电话:)。
2、门诊部主任李阳和总务科应急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安排门诊人员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并疏散人员。
3、流程:
六、演练小结:
通过本次火灾应急预案的演练,充分体现了门诊部全体员工的精神面貌,加深了门诊员工对消防安全知识的理解和消防器材正确使用的技能,使门诊人员认识到面对突发火灾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要快速有效的组织扑灭初期火灾和疏散患者,此次演练取得了预期的演练效果。
火灾应急预案【第三篇】
1、火灾危险性及特点
发电厂重油、透平油起火,火势猛烈,热辐射强。发电机运转时电缆起火,火焰呈蓝色弧光,温度高达几千摄氏度。厂房内起火,对设备威胁较大,如长时间处在高温下,设备容易发生爆裂,厂房容易失去支撑能力,甚至倒塌。燃料和电缆起火,能产生大量的'浓烟,如处置不当,容易造成中毒、触电等伤亡事故。
2、火灾的处置预案
(1)发电设备、变(配)电装置发生火灾,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使用干粉、二氧化碳、泡沫灭火。
(2)输油管和油压表管漏油燃烧,应在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的密切配合下,迅速关闭有关阀门,用干粉或泡沫灭火。
(3)处置燃烧系统或煤粉火灾时,采用雾状水流灭火,防止冲击煤粉,使其飘浮空间,发生爆炸。
(4)电厂主厂房大面积燃烧,要对承重结构进行射水冷却,防止厂房塌落伤人。
(5)电缆起火,应立即切断电源,采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也可用沙等物覆盖。如电缆沟起火,可先关闭电缆沟的防火门,采取窒息灭火。也可在切断电源后,向电缆沟内灌水灭火。
火灾应急预案【第四篇】
一.基本要求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3.用电气设备和易燃、容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用易燃材料。城区内的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搭时,须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容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释易燃、容易爆液体。
6.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在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定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8.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不得用电热器具。
9.氧气瓶,乙炔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0.施工工程始末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进行电焊、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1.现场应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容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如果条件所限,防火间距达不到标准时,就采取相应防火措施,适当减少防火距离,这种做法要征求当地消防部门的意见。另外,还要在防火间距中不准堆放易燃物。各类建筑设施、材料防火间距如表:
各类建筑设施、材料的防火间距表(m)
建筑物临建设施非易燃库、站易燃库站固定明火处木料堆废料易燃杂料
建筑物~
临建设施
非易燃库、站
易燃库站
固定明火处25151525~2530
木料堆~30
废料、容易燃杂料~
12.现场应有车辆循环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米。禁止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13.现场应设消防水管网,配备消防栓。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较大工程要分区设置消防栓;高度超过24米的工程,应设置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65㎜,并随楼层的升高每隔一层设一处消防栓口,配备水带。消防供水应保证水枪的充实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施工现场消防栓处日夜要设明显标志,配备足够水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设在安全位置,消防泵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并设专人值班。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14.现场防火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有3点:
(1)木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2)现场生石灰应单独存放,不准与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并注意防水。
(3)易燃、容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电石库应设在地势较高的干燥处。
15.现场中用易燃材料搭设工棚在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工棚设置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器材,设蓄水池或蓄水桶。
(2)每幢工棚的防火间距,城区不小于5米,农村不小于7米。工棚不得过于集中。每一组工棚不准超过12幢。组与组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
(3)不准在高压线下搭设工棚。在高压线下一侧搭设工棚时,距高压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6米,工棚距铁路和易燃物库房距离不浊于30米;距危险性较大的用火生产区不小于30米。锅炉房、厨房用明火的设施应设在工棚区的长年下风向。
(4)工棚的高度一般不低于米,棚内应留有通道,合理设门窗,门窗均应向外开。
(5)工棚内的灯具、电线都应采用妥善的绝缘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间距,用大灯泡时要加大距离,工棚内不准用碘钨灯照明。
16.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要点如下:
(1)在基础施工时,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烟囱落下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人员。特别高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电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锁紧,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
(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吊顶内焊割作业。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棚顶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在用易燃油漆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以防易燃气体燃烧爆炸。还应注意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二.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领
现场出现火灾或火险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灭。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向电气设备上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断路爆炸等迸发事故。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物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要判断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在消防队到达现场以后,工长要及时、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容易燃、容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
第二节消防安全技术
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一.机电设备
1.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2.工作台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且确认完好方准用。
3.电气设备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独立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4.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修理。
5.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20KV30~110KV154KV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
6.行灯电压不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7.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及配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不得躺卧用,且必须有防回火的安全装置。
二.油漆工
1.各类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应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的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4.在室内或在容器内喷漆,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的火种。
5.用喷灯,加油不得过多,打气不得过足,用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6.在调油漆或对释稀料时,室内应通风,在室内和地下室油漆时,通风应良好,任何人不得在操作时吸烟,防止气体燃烧伤人。
7.用不完的料桶应盖好放回原处,不准到处乱放。
8.清理随用的小油漆桶时,应办理用火手续,按申请地点用火烧,并设专人看火,配备消防器材,防止发生火灾。
三.焊接工程
(一)电焊工
1.电焊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
2.电焊机要设独立的的开关,开关应设在防雨的箱内,拉闸时应侧身操作。
3.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4.焊接预热工件时,应采用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焊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5.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对其进行覆盖或隔离。
6.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内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验许可后,方可施焊。
(二)气焊工
1.气焊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用危险品的有关规定,(1)报送气瓶和乙炔气瓶距火源不得小于是10米。
(2)乙炔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应立放固定用,严禁卧放。
(3)施工现场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护,防止漏气。同时严禁气路沾油。
(5)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放在日光下直晒或高温处,温度不得超过35°C。
(6)用乙炔气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2.气焊工必须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点
(1)氧气瓶、乙炔气瓶装减压器前,对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
(2)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气体损坏减压器。
(3)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混合气阀门,)最后关闭乙炔气阀门。
3.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焊场地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清除或覆盖、隔离。
(2)氧气瓶及配件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3)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地面或工件上。带有乙炔气和氧气的焊枪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4)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或登高。
(5)严禁在带压的金属容器或管道上焊、割。
(6)在贮存过易燃、容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洗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7)工作完毕,应将氧气阀、乙炔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工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
四.防水作业
1、患皮肤病、眼结膜病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2、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3、溶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串通后,方准烘烤,烘烤中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和油直接接触。
4、熬制沥青的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米;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80厘米,锅与锅之间的距离大于2米;火口与锅边应有70厘米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地方,离锅不小于5米。
5、煎油前应先清除锅内的杂质和清水。
6、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锅容量的3/4,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7、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刻用锅盖盖紧,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沙,湿麻袋灭火。
8、配制冷底的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1/2;温度不得超过80℃,并严禁烟火。
9、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2/3。肩或手推未行走的道路要平坦,绳具要牢固。吊运时桶的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0、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11、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水换气。
五、楼层钢筋电焊焊接。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与楼面钢筋用板支承绝缘。
2、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边接牢固,更换焊条必须带电焊手套,焊把线、地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钢筋代替地线。
3、操作前必须申请明火用火证,按规定清理好现场,按规定清理好现场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备足灭火设备,设人看火,否则禁止作业。
六、明火作业
1、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
2、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3、用明火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用明火。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2)用材料烧火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火完毕要认真熄火。
3)现场应设吸烟室,场内严禁吸烟。
4)现场从事电焊、气焊的工作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的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要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应随身应有灭火器,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七、季节施工
1、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等现象,应及时加固修理,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容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现场道路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潮措施。
4、油漆桶、稀料桶不准靠近火炉或用火烤。
第三节工地各设施消防的基本要求和规定
一.一般规定
1、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应编制防火措施并履行报批手续,一般工程应有防火技术方案。
2、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和用品,建立消防组织。
3、明确划定用火和禁火区域。
4、动火作业需履行审批制度,动火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有专人监护。
5、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
二.灭火器材适用范围
1、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油脂,石油产品及一般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
2、酸碱灭火器适用于竹木、棉毛、革、纸等一般可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3、干粉灭火器适用于石油及其产品、容易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4、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V以下电器及油脂火灾。
5、水的灭火范围较广,但不得用于:
1)非水溶性可燃易燃物体火灾。
2)与水反应产生可燃气体,可引起爆炸的物质起火。
3)直流水不得用于带电设备和可燃粉尘处的火灾,贮存大量浓硫酸,硝酸场所的火灾。
三.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1、各种消防梯经常保持完整完好。
2、水枪经常检查,保持开关灵活,畅通,附件齐全无锈蚀。
3、水带冲水防骤然折弯,不被油脂污染,用后清洗晒干,收藏时单层卷起,竖直放在架上。
4、各种管接头上和阀盖应接装灵便,松紧适度,无渗漏,不得与酸碱等化学品混放,用时不得撞压。
5、消防栓按室内外(地上、地下)的不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及时加注润滑液,消防栓上应经常清理。
6、工地设有火灾控测和自动报警灭火系统时,应设专人管理,保持处于完好状态。
四.料场仓库存防火
1、容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工地下风方向、水源充足和消防能使到的地方。
2、容易燃露天仓库应有6米宽平坦空地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
3、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堆贮存编号,对危险物品应加强库存检验,易燃易爆物品应用不发火的工具设备搬运和装卸。
4、库房内严禁用碘钨灯、电气线路或照明应符合安全规定,易燃品应用防爆开关和防爆灯。
5、容易燃材料堆保持通风良好,应经常检查其温、湿度,防止自然起火。
6、露天油桶堆放处应有醒目的禁火标志和防火防爆措施。
7、各种气瓶均应单独设库存放。
五.24米及以上建筑施工防火
1、设置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和其它消防措施;
2、视需要增设临时水箱、水池,以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
3、设专业防火监视巡回检查;
4、现场配报警装置,及时报告火险。
六.地下室施工防火
1、保持出入口畅通;
2、在门窗、洞口和通气孔处禁放氧气瓶和乙炔瓶;
3、不准用作危险品仓库和存放有毒、容易燃物品;
4、应有火险报警装置。
七.熬制沥青防火
1、锅炉应设置在远离建筑物和易燃材料30米以上的适合地点,禁止设在屋顶、简易工棚内和电气线路下。
2、严禁用汽油或煤油点火,不能用沥青做燃料。
3、需要加煤油稀释沥青时,应待沥青表面的温度降低以后进行。
4、熬制现场应配置消防器材、用品。
八、电焊、气焊作业防火。
1.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小于30m。
2.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存放时的距离不小于2m,用时的距离不小于5m。
3.氧气瓶、乙炔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齐全有效。
4.作业前应有书面的防火交底,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作业后清理热物和切断电源、气源。
九、涂(喷)漆的防火
1.作业场所应通风良好,防止空气形成爆炸浓度。
2.禁止与焊、割作业同时或同部位上下交叉进行作业。
3.接触涂料、稀释剂的工具应采用防火花型。
4.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棉纱、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除,防止堆放生热自燃。
火灾应急预案【第五篇】
1、客房部对火灾事故的预防和监控
(1)实行三级负责制,总经理、部门经理、班组逐级委任防火责任人,对在酒店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客房应设置《请勿卧床吸烟》标志,放置《宾客安全须知》,张挂《消防疏散图》,应提示入住客人阅读并掌握一些自救常识;
(3)未经过酒店消防中心批准,各岗人员不得在酒店范围内动火作业,也不得允许本部管理的外来人员动火,对管辖区域内的可燃垃圾要及时妥善清理,不得积存;
(4)客房内不准使用各类明火炉以及大功率的电气设备,却因需要应经酒店消防中心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做好登记;
(5)客人退房后,服务员应及时检查房间内有无遗留火种、危险物品及其它物品。员工在清理地面和烟盅时,要及时熄灭末灭的烟头。
(6)严格遵守巡楼检查制度。楼层服务员至少每隔半小时巡查责任区域一次。检查是否有烟火隐患,如有烟火隐患及时处理。专人专职做好客房部管辖区域消防设施设备、标识和
场所包括客房烟感装置、自动喷淋灭火装置、消防装置、报警装置、防火标志、防火通道的巡查和监控,并做好记录;
(7)不得在充电器附近罢放易燃物品及杂物。使用易燃品前,要确保周围没有明火,条件适宜时才可使用;
(8)楼层服务员由责任阻拦和提示任何人不得进入"禁带火种区"吸烟,严禁在休息室内用火及随地丢弃烟头、火柴等物;
(9)严禁住宿客人使用自备的电热器具;
(10)包租客房、公寓、写字间的长住户,调换住宿人员应事先向饭店声明并履行变更登记手续,不得私自留宿;使用自备的电器设备应得到店方允许,并由饭店指定电工安装;
(11)客房区应适当配置消防逃生器具。客房楼层应设安全出口标志,备有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通道不得堆放杂物;(12)通向楼外的安全门既要确保紧急疏散,又要防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可使用单向锁、电磁门等。楼层管道竖井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楼层封堵,检修孔严禁放置杂物。
2、响应分级
根据火情的大小分为Ⅱ级响应:
Ⅰ级响应:当遇到以部门配合酒店消防中心的力量无法扑灭、控制、且有发展蔓延危险的火灾,并且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的伤亡和财产安全,应由酒店应急指挥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
Ⅱ级响应:根据实际情况,有把握以部门和酒店消防中心的力量可以扑灭的小型火灾,应由部门领导统一协调和指挥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
3、火灾应急处置程序
火情报警
建筑物内火灾探测器(如烟感、温感)自动向消防监控中心报火警;
酒店内所有的职工一旦发现火灾(一人无法扑灭的火灾)必须进行报警,及时通过手动报警按钮、消防电话或其它电话向酒店消防监控中心报火警,同时报告部门经理,内线电话报警,报警电话××。说明火灾发生的地点、燃烧物质种类、火势状况、报警人员姓名、岗位及部门。
如发现火情时火势已较大,出现蔓延趋势必须迅速报告饭店应急总指挥,经总指挥同意后才能拨打119报警电话。
火灾事故应急联络电话(见附件)
火情先期处置
(1)如果一人在场,火势很小,并有绝对的把握一下把火扑灭,就先灭火,然后再用电话通知消防中心发生火灾的地点、火灾扑灭的情况。
(2)如果一人在场,无绝对的把握一下把火扑灭,一定要先报警,然后再灭火。
(3)如果火势不大,火场有两人以上在场,由一人去报警,其余的人先进行灭火。
(4)如果说是较大,在场的人员力量不够,应当先把发生火灾区域的门窗关上,防止火势蔓延,然后报警并同时通知部门经理,同时准备好消防器材等候后援人员到达后再进行灭火。
(5)经理到达发生火警的楼层后,如火苗处在初起阶段时,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客房部灭火临时指挥小组,指挥小组设在着火的楼层。部门经理为临时总指挥负责调集体人力、器材,组织楼层全体工作人员按照正确的灭火方式携带灭火抢救器材赶赴现场灭火;
(6)在酒店消防中心确认火情的基础上,全力配合酒店消防人员一起努力控制或消灭火情,其中由电器或线路引发的火灾应及时通知酒店工程部并配合灭火;
(7)客房部应准备足够的'湿毛巾,用于客人和灭火人员防烟呛。必要时组织引导疏散局部客人,检查清理楼道和安全门,确保楼道通畅,便于疏散客人;随时解答客人的询问,让客人保持冷静,不要惊慌。检查寻找火源,如有被困人员,应首先配合酒店消防人员立即解救被火围困人员,如允许可及时取走重要的文件资料。
(8)当火情由酒店自己组织力量,可以扑救时,不惊动消防机关。但事后必须报消防机关备案。
火情失控时处置措施
(1)当火情进一步扩大,以蔓延至其它楼层,本部门已无力控制火情时,部门经理应组织本部门人员在全力保护好宾客及自身的前提下,听从酒店应急总指挥的统一领导和调度,积极配合救援人员及其它相关部门,做好火灾应急疏散工作。
(2)当楼层服务人员获悉酒店消防中心逐层下达的疏散命令后,必须立即发出疏散信号,按照正确的疏散顺序,顺序依次为着火层与其紧邻的上下层、着火层的上面逐层、着火层以下逐层,在疏散组长统一的领导下,组织疏散客人,并做好客人的安抚工作。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从最近的疏散通道撤离饭店以及不要乘坐电梯等;
(3)客房服务员负责检查疏散情况,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有未听到疏散通知的宾客、是否留有行动不便的宾客、是否留有未熄灭的烟头和为关闭的灯、主要出口是否畅通。楼层服务员应迅速检查房内有无客人,检查完毕将门关好,在房门上做出"已检查"标志,并做好记录。不要遗漏。
(4)疏散可能助燃的易燃物品和煤气罐、氧气瓶等危险品;
(5)人员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后,要集中客人,客房部派员配合前厅部、保安部进行登记,核实人数。当检查完所有房间和公共区域并证实没有宾客后,客房服务员立即随其他人一道撤离。
(6)如是客房火灾,灭火后派人留守警戒。
(7)如火灾不是发生在客房部区域内,当班的经理和服务员应随时待命,迅速检查所有的通道是否畅通,并服从指挥,随时准备通知客人疏散。
善后处理
(1)全面疏散后,客房部要清点自己的人员,检查是否全部撤出危险区域;
(2)配合前厅服务人员做好宾客临时生活的安置工作
(3)在酒店应急办公室安排下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必要时要配合公安机关保护好现场,达到取证要求。
(4)本部门应认真总结本次火灾事故发生和处理的全面情况,并作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经过及处理、事故教训及今后防范措施等。
火灾应急预案【第六篇】
一、应急事项:
为了使险情及时得到控制,降低损失,制定本预案。
二、上报程序:
发生通信中断事故,现场负责人立即报告组长,并按照要求逐级上报。
三、火灾应急措施
1.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当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逐级上报。火警火灾拨打119请求救援。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但不管是哪类事故,抢险救护时都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2.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向组长汇报,组长逐级向上反映。岗位人员拨打“119”救援电话请求救援后,首先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进行灭火。根据着火部位、性质也可用现场备用的防火沙、土、水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变压器、油罐等用水冷却时,人要远离,严防爆炸伤人,待消防专业人员赶到后,在专业人员指挥下配合灭火。
3.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现人员要立即向安全专管员、组长,逐级上报后,还要通知医院工伤抢救小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若伤者属擦伤、碰伤、压伤等要及时用消炎止痛药物擦洗患处,若出血严重,要用干净布料进行包扎止血。若伤者发生骨折要保持静坐或静卧。若发生严重烧伤、烫伤,要立即用冷水冲洗30分钟以上。若伤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脏,待医生到达后立即送医院抢救。
4.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同时停止设备运转,处理事故时,要有专人监护,严格执行检修程序和停送电确认制度,防止打乱仗,冒险作业。
5.发生爆炸事故,要立即关闭爆炸源,若有人员伤亡,按人员伤亡预案救援。
6.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指挥员工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县交警大队、保险公司、县安委会及集团公司安全科。同时安全责任负责人迅速抢救受伤员工,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员工送至救治,及时报打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7.发生各类事故都要保护好现场,待事故调查分析。
火灾应急预案【第七篇】
一、目标
为了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配合消防部门积极开展重大特火灾事故的扑灭、人员救护及善后工作,结合我镇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全镇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尽职责、各负其责,共同处理好各类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促进我镇的稳定工作。
二、火灾事故处置预案组织及职责
(一)成立本镇火灾事故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政法委员担任,成员由各站办所负责人担任。下设现场指挥组、现场扑火救援组、交通管制组、应急救护组、现场管理组、后勤保障组、媒体联络组、安抚组、调解组。
(二)各组职责
1、现场指挥组:组长由政法委员担任,组员由综治办主任、派出所所长、三医院院长担任。主要职责是指挥公安、消防、安全监管、卫生等部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尽可能控制火灾蔓延、扩大,严防次生灾害的发生,迅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
2、现场扑火救援组:由镇专职消防队队长及各村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主要任务是执行现场指挥组的指令,服从指挥和调度,快速实施灭火救援行动,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有效扑灭火灾,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交通管制组:由交警中队队长负责,主要职责是保证灭火抢险救援现场道路畅通。
4、应急救护组:由三医院担任,主要职责是:及时调集救护车辆、器械,组织医务人员前往事故现场,开展现场救护及后续伤员各项救治工作。
5、现场管理组:由综治办负责,镇派出所配合,主要职责是:负责火灾现场区域的划定警戒,疏散围观群众,维护现场秩序确保现场,以便消防机关对火场的起因、定性、损失等的调查,劝阻无关人员的现场采访报道。
6、后勤保障组:由镇党政办负责,主要职责是对参与扑火救援相关工作人员的后勤支持,及时提供扑火所需物品、器材,同时提供对死者家属吃住等后勤保障。
7、媒体联络组:由镇党政办负责。主要职责是:采录和整理火灾现场资料,做好火灾现场宣传教育工作,劝阻无关人员的现场采访报道,根据指挥部对火场的起因、定性、损失等的调查,适时、准确地报道。
8、安抚组:由民政办负责,工、青、妇参与。主要职责是:对死亡人员家属进行安抚,稳定死者家属等人员的情绪及时掌握死者家属的.困难,协同后勤保障组、调解组处理善后事宜,以防事态扩大。
9、调解组:由镇司法所负责,主要职责是对死者家属经济赔偿问题的调处及有关法律提供咨询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镇火灾事故处置领导小组人员必须亲临火灾的现场,组织力量加强现场管理和协调,及时就地解决各种矛盾问题。
(二)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重大火灾时,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协调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火灾应急预案【第八篇】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进行,将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根据东湖街道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条例》、《贵州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黔西南州森林防火预案》及《兴仁县森林火灾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编制。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理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3、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按照各村(社区)管辖范围,由所在地村(社区)先期组织扑救处理。
4、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草原火灾的严重性,所需组织动用的人员力量、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
5、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草原火险或情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森林草原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三)适用范围
东湖街道办事处发生和可能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使用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东湖街道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
(名单见附件)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7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沈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孝刚、耿仕虎、何明香为办公室成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森林草原防灭火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向办事处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提出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意见和建议;执行办事处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决定;联系市森防办;负责扑救火灾的信息调度、处理;负责对各村(居、社区)森防工作的检查考核,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2、工作组
(1)指挥调度组
组长:陈家文
副组长:赵海
成员:沈虹彭孝刚耿仕虎何明香
(2)通讯组
组长:汪明伟
成员:令狐杰邹彪
(3)交通运输组
组长:赵海
副组长:沈虹
成员:邹彪
(4)火因调查组
组长:阮籍
副组长:林以相
成员:狄永红
(5)火场纪实组
组长:狄永红
成员:鲁定学
(6)后勤供应组
组长:毛全明
副组长:李勇
成员:李斌吴奔
(7)医疗救护组
组长:阮籍
副组长:周义
成员:何天英夏宇罗先海王金鑫王丽
三、预案的启动
(一)森林草原火灾按各村(社区)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在办事处的领导下,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按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草原火灾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后,如属于以下情况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告办事处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启动本预案。
1、火场跨办事处、村(社区)行政区域交界地段;
2、在燃烧受害森林面积在2公顷以上的;
3、林业重点工程及国有林场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4、严重威胁村庄、居民区、国家重要设施的;
5、连续燃烧1小时尚未扑灭的;
6、其他需要办事处支援扑救的。
(二)报告的程序
1、各村(社区)向群众公示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制度,公布办事处火警电话(0859—6212020)。
2、各村(社区)森林草原防火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应立即向村(社区)两委领导和办事处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三)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基本内容
起火时间、着火地点(村(社区)、组、具体小地名)、起火原因、燃烧时间;林地植被状况;现场风向、风速;现场组织指挥人员和扑救力量状况。
(四)处置的程序
1、森林草原防火值班人员接到森林草原火情报告,必须立即报告村(社区)村两委领导,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查看情况后,科学有序的组织义务扑火队和群众进行扑救。严禁孕妇、儿童和老弱病残者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2、值班人员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火情的登记,及时掌握火情动态。根据火情动态,按照本办事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及时组织火灾发生地村组干部及群众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3、办事处森防办值班人员按照办事处指挥部领导的指示,立即组织人员赶往火灾发生地。
4、对火灾、火警、火情组织处置不力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对造成重大事故的,全办事处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预案的实施
(一)组织实施
接到重大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后,办事处森防指挥部应至少有一位领导在指挥部办公室坐镇指挥,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以最快速度赶赴火场,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处置火灾事故。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时,将设立以下两个指挥中心:
1、现场指挥中心。由办事处有关领导和指挥部成员及相关村支两委干部组成,负责现场扑救指挥工作。
2、办事处指挥联络中心。下设办事处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由办事处领导和指挥部成员组成,负责与现场指挥中心联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负责上传下达及后勤支援保障工作。
(二)扑救原则
既要实施有效扑救,又要避免人员伤亡。根据不同的火情动态,根据具体实际采取如下扑救原则。一、加强现场指挥,根据地形、植被、风向、风速等,科学有序组织扑救,确保扑救人员人身安全;二、不准组织孕妇、儿童和老弱病残的人员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三、采取“牺牲局部、保护整体”的办法,利用自然地形,开辟防火隔离带,防止林火蔓延;四、林火扑灭后,事发现场必须留有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三)扑救力量
以专业扑火队为主,干群结合,警民联动,分两个梯队做好扑救准备。第一梯队为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地村(社区)、组干部迅速组织义务扑火队和当地群众,作为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力量;第二梯队为办事处、村(社区)组建的半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办事处内各相关部门职工、附近村庄群众。
(四)通讯联络
办事处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坚持24小时值班,赴现场指挥人员应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随时保持与办事处森防办、火场内部、各扑火突击队指挥员的联系。
各扑火工作机构成员在接到扑火命令后立即到指挥部报到并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没有领导批准,一律不得离岗。
五、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