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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最新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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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第一篇】

为了更好地教育、培养幼儿,使他们的身心得到更加更加全面的发展,怎样做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实施方案。下面是有20xx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为认真组织实施《扬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xx-20xx年)》和《扬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xx-20xx年)》(以下简称“两规”),全面加快我市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推进《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xx-20xx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xx-20xx年)》(以下简称“两纲”)以及《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以儿童优先和母亲安全为宗旨、以实施重点项目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影响妇女儿童健康的突出问题,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全面实现“两纲”“两规”提出的妇女儿童健康目标,努力推进我市妇幼保健各项目标的实现。

二、目标。

(一)总目标。

建立覆盖城乡妇女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妇女儿童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取得新的进步;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妇幼保健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强妇幼保健服务内涵建设,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突破影响妇女儿童健康的重点难点问题,妇女儿童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继续改善。

(二)主要目标。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4/10万以下。

(2)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4‰、8‰以下。

(3)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

(4)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3%以下。

(5)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6)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降低到1‰。

(7)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2%以下。

(8)控制儿童常见疾病和艾滋病、梅毒、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疾病。

(9)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

(10)控制妇女艾滋病和性病的新发感染。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95%以上,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20xx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实施方案以上。

(11)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提高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

2、妇女卫生服务指标。

(12)以县(市、区)为单位,妇幼保健机构健全率达到100%以上。

(13)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妇儿保门诊建设合格率达到100%。

(14)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执业率100%。

(15)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完成率以县(市、区)为单位达100%。

(16)孕产妇保健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

(17)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城市和农村均稳定在99%以上。

(18)0-6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

(19)积极推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医学检查率以县(市、区)为单位达到80%以上。

(20)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到85%以上;提高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21)符合产前诊断条件的孕妇产前诊断率达到95%以上。

(22)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听力障碍三种疾病筛查率均达95%以上;7岁以下儿童视力筛查率达到80%以上。

(23)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

(24)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5)爱婴医院合格率达到98%以上。

(26)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80%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责任。

发展妇幼卫生事业,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按照“两纲”“两规”目标要求,将妇幼卫生事业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部署,同步实施。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两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部门职责和工作要求。加强对“两规”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主导、卫生主管、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模式和卫生、妇联、民政等多部门协调运作的工作机制。落实国家和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强化政府保障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全面推动妇幼卫生事业发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妇幼卫生工作,形成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合力。

(二)强化宣传发动。

加强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宣传,提高相关部门对妇幼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各部门对妇幼卫生工作的支持力度。认真组织全市卫生系统学习宣传省政府“”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充分认识实施“两规”的重要性和完成目标任务的艰巨性,把“两规”实施与妇幼卫生重点工作及医改重点工作相结合,确保“两规”的顺利实施。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使全社会都认识到实施“两规”是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维护社会和家庭稳定、促进未来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举措,形成妇女儿童积极配合、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妇幼保健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加大妇幼卫生经费投入。

在加大卫生经费投入的基础上,调整卫生经费投入结构,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加大妇幼卫生经费投入,确保妇幼卫生经费随着经济发展同步增加,妇幼卫生经费增长幅度应高于同期医疗卫生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建立科学、稳定的妇幼保健机构经费补偿政策,加大政府对妇幼保健机构的财政投入力度,政府应根据妇幼保健事业发展需要,足额安排妇幼保健机构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经费以及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坚持政府在提供妇幼保健服务中的主导地位,确保妇幼保健机构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性质。县(市、区)应设立重大妇幼卫生服务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待孕妇女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所需资金及必要的工作经费,并为扩大项目实施覆盖面及提高财政补助标准提供经费保障。建立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经费补偿政策,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的开展。加大妇幼保健科研和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探索流动妇女儿童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偿机制,促进流动妇女儿童与本地妇女儿童享有均等化的妇幼保健服务。

(四)健全妇幼卫生服务网络。

建立以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综合医院和儿童医院的妇产科、儿科以及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妇幼保健门诊为基础,相关科研教学机构为补充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

按照政府举办、独立建制和省、市、县三级设置的要求,完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置规划和建设标准,加快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步伐,健全省、市、县(市、区)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网络,省、市设置妇幼保健院,县(市、区)设置妇幼保健院或妇幼保健所,推进妇幼保健所向妇幼保健院发展步伐,确保到20xx年妇幼保健机构健全率以及设置妇产科和儿科的妇幼保健机构比例达到省定目标。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必须坚持妇幼保健机构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发展方向,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进行独立核算,并以妇幼保健院(所)名称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和评价活动,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服务内涵建设,完善科室设置,加强基础管理,规范保健服务,依法提供儿童保健、妇女保健、产科服务、新生儿科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女儿童常见疾病筛查与干预、重大疾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到20xx年,100%的妇幼保健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提高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健全基层妇幼卫生服务网络,改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门诊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妇幼保健中的网底作用。到20xx年,所有乡镇卫生院达到省定建设标准,5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省级示范卫生院建设标准;100%村卫生室达到省定建设标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所有的街道由政府办好一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房屋、设备和人员达到省定建设标准。

合理划分和调整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之间以及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分工和服务范围,建立分工合理、逐级指导的业务合作关系,促进结构优化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五)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每万人口配备1名妇幼保健人员的编制标准,协调编制部门落实妇幼保健机构的保健人员编制,使保健人员的配备与妇幼保健院(所)的功能任务相适应。原则上,市级机构保健人员要达到61-90人、县(区)级41-70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临床医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床位与医务人员1:的编制标准配备。加强妇幼保健重点专科建设和评审,引进和培养学科带头人。建立妇幼保健机构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制度,通过高等教育、临床进修、集中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等方式培养妇幼卫生专业人才,提高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加强基层妇幼卫生队伍建设,确保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按要求配备2名以上专职妇幼保健人员,采取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和优秀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制度,将妇幼卫生知识与技能培训纳入基层卫生人员培训规划,开展以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以及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培训。探索城市支援农村、大中型医疗卫生机构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妇幼保健工作的机制,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服务能力。

充分发挥市级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等专家技术指导组的作用,加强市级妇幼保健培训工作,重点进行妇幼保健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适宜技术、医改政策和相关技术规范、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妇幼保健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各级妇幼保健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对各级各类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进行助产技术、产科急救、新生儿窒息复苏等相关技术培训,提高对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的抢救能力。

(六)强化妇幼卫生全行业管理。

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准入管理和日常监管,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持证执业率均达到100%,杜绝无证执业和超范围执业现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强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筛查)和遗传病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监管,切实做到依法执业。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b超和染色体筛查等技术服务的监管,坚决制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监管力度,努力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强化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的日常监管和爱婴医院(卫生院)的长效管理,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保障集体儿童和母婴健康安全。依法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换发、补发等证件管理工作。

“”期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时期,也是贵港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要机遇时期。市委市政府必须抓住这一重要的历史机遇,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积极推进贵港文化建设,为全面建设贵港小康社会,优化妇女儿童文化生活提供精神保障和智力支持。

一、贵港文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原则、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着力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上实现新突破,加大力度实施重点文化工程和文化惠民工程,逐步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市场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为推动贵港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文化环境。

(二)“”贵港文化发展的原则。

“”时期,我市文化发展要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的成果。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最大限度地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

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不断增强我市文化的实力和竞争力。

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健康快速发展。

坚持城乡、区域文化的协调发展,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大对农村文化投入,形成城市带动农村的大发展格局。

(三)“”规划总体目标。

“”规划期内,贵港要建立起“公共文化设施、公共文化服务、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市场管理、文化产业发展”等五大体系。使全市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基本形成。文化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文化产品更加丰富,能更好地保障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促进城乡和区域之间文化的共同发展;文化事业全面推进,文化产业不断壮大,初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格局、文化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

(四)“”时期的工作任务。

1.建立完备的公共文化设施体系。

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以中心城市为主干,以县市区文化设施建设为中心点,实现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有文化站的目标,建设一批行政村文化室和社区文化活动阵地,基本形成市、县、乡、村(社区)四级文化服务体系。一是完成市博物馆、市图书馆、市文化艺术中心等一批集艺术性、标志性、实用性于一体的大型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发挥中心城市的文化辐射功能。二是要加强县市区的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文化活动中心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提升桂平、平南现有馆水平,新建港北、港南、覃塘的文化活动中心。以中心城区文化设施为载体,为周边区域提供文化服务,开展各种文化活动,丰富农村基层群众文化生活。三是要完成乡镇文化综合文化站建设任务,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必需设备的配备,保障正常运行,逐步提升服务水准。四是要突出抓好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力争20xx年前完成37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20xx年前再新建200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我市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五是加强文化资源共享工程的建设,巩固和完善市、县分中心的建设。以基层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和社区文化活动阵地、村文化室、校园网、有线电视网为依托,建设遍及城乡的文化信息资源服务网点。

2.建立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创新服务方式。加强群众文化工作,发挥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的作用,充分利用传统节日、重大节庆、广场文化活动等载体,开展各种群众性文化活动,市、县每年送戏下乡演出场次比“”期间增加30%。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开展群众性文艺辅导或展演活动,图书馆、博物馆、每年要安排免费开放,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同时,提高艺术欣赏水平。

精心打造贵港群众文化品牌,不断提升“荷之韵”广场文化节的档次。艺术节里引进广西粤剧节等一些全区性、全国性的艺术赛事和经济社会发展论坛等较高层次的活动,丰富文化节内涵,提高艺术节的艺术层次,充分发挥文化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作用,提高贵港的知名度。三区两县市分别全力打造一个具有当地文化特色的群众文化品牌,分别是:桂平西山佛教文化节、平南“牛歌戏”戏剧节、港北区社区文化活动月、港南区“南山神韵”文化节和覃塘区“三月三”壮族文化艺术节,展现各自的地域文化特色,推动群众文化的蓬勃发展。

实施精品战略,以多出优秀作品为重点,促进舞台艺术创作繁荣,为贵港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做出新贡献。一是创作一台粤剧,争取成为广西的舞台艺术精品;二是创作一批具有当代特色,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小品小戏剧目;三是创作几首能够流传的歌曲;四是创作一个书画长卷《日出西江百里红》;五是推出一项“荷城之星”大舞台活动,进一步培养青少年的艺术才华;六是酝酿一台大型歌舞《西江流韵》。

3.建立立体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旅游发展的关系,既要按照文物保护的原则促进文物事业的发展,又要合理利用好文物为社会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同时,在坚持文物工作方针的前提下,积极支持旅游产业的开发,使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期间,重点做好港南南江古码头、安澜塔、太平天国起义地址、平南五烈士纪念碑、广西一大旧址等文物保护维修工作,力争完成市博物馆建设任务,完成市博物馆、桂平博物馆、平南博物馆陈列展览。引进文博专业人才,调整充实业务干部队伍,做好申报一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工作,公布第二批和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通过各种措施,推动贵港文博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濒危的民族文化遗产,20xx年前再推荐10项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出版第二辑《贵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合理开发利用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发展民族民间文化产业,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4.建立高效的文化市场管理体系。

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不断改进管理手段和方法,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强化管理。降低文化市场的准入门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文化经营。建立健全群众监督和举报奖励制度,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

促进文化市场繁荣。促进歌舞娱乐场所的大众化经营,扶持发展健康文明适应广大群众消费水平的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项目,大力扶持发展连锁经营、超市和电子商务,以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为目标发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加强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统一执法机构,加强文化执法人员培训,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立高素质的文化执法干部队伍。

5.建立齐全的文化产业体系。

按照控制总量、调整结构、规范发展的原则,以音像业、娱乐业、演艺业、网络文化为龙头,全面推动我市文化市场各个门类实现结构优化、产业升级、规范发展。

“”期间,出台贵港市《发展文化产业的若干意见》,通过创新机制、鼓励和支持非公有经济发展文化产业,加强主导产业建设,培育一批强势文化企业,打造一批文化产业品牌,形成门类较为齐全、结构较为合理、技术较为先进的文化产业体系,使我市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

各级政府文化产业主管部门要逐步实现由文化产业要素资源配置向文化发展宏观环境设计与管理体制的过度,完善宏观调控、规划指导和协调服务作用;发挥市场配置文化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打破行业壁垒、地区壁垒、体制壁垒;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文化产业,挖掘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发展潜力。实施“人才兴文”、“品牌兴文”、“市场兴文”和“技术兴文”四大战略,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投身文化产品创新和文化品牌建设,推动文化产业的技术、产品、品牌、市场和资本的融合,努力保证文化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不断增强我市文化产业的竞争力,提升文化的发展能力。

(1)发展演艺业、娱乐业、网络服务业、文化培训业等重点文化产业。

扶持、引导歌舞团、夜总会等娱乐场所举办健康的文艺演出,并逐渐上规模;推动新建、扩建、改建1-2个有影响的带有标志性的大中型娱乐场所,引导、扶持、建成5-10家电子娱乐游戏经营示范户,带动我市电子娱乐游戏业健康发展。引进1-2项国内最新的、最热门的娱乐项目登陆我市,丰富和繁荣我市的文化娱乐业。推动网吧连锁经营,到20xx年,培育和扶持一批信誉好、实力强、经营规范、有市场竞争力的连锁网吧,使规范化、规模化、主题化、品牌化的网吧连锁经营企业成为网吧行业的市场主体;充分发挥群艺馆等文艺团体的专业技术力量和利用现有场馆设施集中办班,不断丰富培训班的培训内容,扩大招生规模,使我市的培训业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需求。

(2)建立文化产业发展新机制,营造良好的文化产业发展环境。

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深对文化产业的认识,充分认清发展文化产业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及我市实现历史性跨越的地位和作用,把指导文化产业发展列入党委政府工作日程,定期研究本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强化对文化产业的领导和协调。逐步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文化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产业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机制。推进文化产业管理创新。

(3)鼓励和支持非公有经济发展文化产业,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积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充分非共有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进入。民营资本投资开发的文化产业项目和投资建设的文化设施,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信贷、税收、上市融资等方面,享受与国有经济投资的项目同待遇。

(4)发展行业协会,扶持中介服务。

鼓励和支持非政府性质的独立文化行业协会的发展。促进文化产业单位守法经营、公平竞争,维护文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引导行业协会以集中办理公共事务、维护共同利益、提高行业发展质量和减少运作成本的方式创作会员价值,形成协会成员单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引导行业协会制订行业标准、开展从业资格认证、组织行业交流、招商引资活动等,并就文化产业政策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鼓励文化中介机构向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实现协会等中介组织与政府的分离,引导和支持社会化文化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文化产业人才培养、资金和技术的引进、市场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对策措施。

(一)加大对文化事业的财政扶持力度。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扶持力度,改变长期以来对文化事业投入总量偏少,比例偏低的状况。“”期间,我市文化事业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同时要增加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活动室的文化活动经费的安排,确保乡、村两级文化活动正常开展。

区别不同性质的文化单位,实行不同的投入政策。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对既有公益性又有经营性的事业单位,各级财政区别情况给予财政补贴;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各级财政可逐步减少到最后停止投入。

制定和实施配套政策。对我市文化设施建设实行优惠政策,包括优惠提供建设用地或减收土地租金,减免建设中的各项费用。严格执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新建居民住宅区须配套建设公共文化设施等。在国家扶贫专项资金中拿出一定经费用于文化扶贫;在民族事业费中拿出部分经费用于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建设。

各级政府设立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用于繁荣文艺创作、文化扶贫、艺术教育、文物保护及其它重点文化建设项目及重点文化活动的开展。

(二)深入文化体制改革。

“”期间,一是要顺应时代要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要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相一致,与文化艺术自身发展规律相符合的文化事业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群众文化群众办、社会文化社会办”。加大对社区文化、民族文化、企业文化及校园文化的指导和管理力度。二是要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按照体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三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文化产业领域。逐步形成以国有文化企业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参与、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社会化、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

(三)建立和规范各类奖励制度。

大力表彰文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每三年评比表彰一批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树立文化工作的榜样;建立市级优秀剧(节)目奖励基金,规范各类文化艺术奖励标准和名称,促进艺术创作的发展与繁荣。

(四)大力培养和使用文化艺术人才。

加快人才培训,采取“送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培育艺术人才,逐步实现文化艺术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采取报送或委托高等艺术院校代培的办法,培养致力于发展我市文化艺术的高、中级专业人才;不拘一格提拔使用对我市文化艺术事业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人才,不失时机地引进“顶尖”人才。

(五)加强对文化工作的领导,把文化建设摆到突出位置。将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国家要求真正做到“五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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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第二篇】

年是〈―十堰市妇女发展规划〉实施的第五个年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市妇女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全市妇女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全市妇女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也得到有效改善;但还应看到我市妇女在参政议政、就业再就业、教育等方面的发展仍处于弱势,应引起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一、全市妇女事业蓬勃发展。

1、经济实力的增长成为妇女事业发展坚实的后盾。2004年,全市经济依然保持了快速增长势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8436元,同比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680元,同比增长7%;农民人均纯收入1916元,同比增长%。

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我市对教育和卫生等方面的投入也相应的增加,拉动了全市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20财政性教育经费为万元,比20增长44%,卫生经费为万元,比年增长43%。

2、妇女参政议政,地位全面提高。

妇女与男子平等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管理是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方面。我市对落实妇女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十分重视,全市女党员、女干部队伍不断扩大。年底,全市女干部总数达27207人,占干部总数的31%,全市共有市人大代表383年,其中女性63人,所占比例为16%;全市共有政协委员312人,其中女性56人,所占比例为18%;而且在市县两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均为100%。一批年富力强、德才兼备的女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政治地位全面提高。

女后备干部队伍得到调整充实,结构进一步改善。我市在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中,做到一手抓配备,一手抓后备,及时做好女干部的调整充实工作,使女领导干部保持了充足的后备力量。截止2004,县处级后备领导干部中,女干部120人,占总数20%,超过了省定女后备领导干部占有15%比例的要求。这些女后备干部素质较高,熟悉综合、政法、经济工作,具有较高的学历,为今后我市女干部的'选拔任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就业领域不断拓宽,“半边天”的作用显著增强。2004年末,十堰市社会从业人员万人,其中女性万人,占总数的%,女性就业人员比增加了万人,增长%。从分经济类型看:女性在就业领域中流动趋势活跃,突出表现在国有和集体经济向非公有制经济转变;从行业类型看:第一、二产业的女性从业人员向第三产业转移,就业结构趋于合理,农林牧渔业、制造业、建筑业、批发零售及仓储等行业女职工比例下降幅度较大,教育文艺、广播影视、邮电通信、金融保险等行业女职工人数有所上升。女性的就业层次也有所提高,是其综合素质提高的重要标志,2004年我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万人,其中,女性万人,占总数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万人,其中,女性万人,占总数的%。在经济领域,特别是在农业、纺织、电子、医疗、商业服务业等行业,女性群体占据了很大比例,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4、九年义务教育成效显著,女性受教育程度日渐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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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第三篇】

实行男女平等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妇女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保障妇女权益,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现经济社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011。

2015。

年)》,确定了妇女与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环境、法律等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教育、舆论等手段全面推进妇女事业的发展。五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将妇女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完善维护妇女权益的相关制度,强化政府管理妇女事务的主体责任,加大妇女事业的经费投入,强化全社会的宣传动员,为妇女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妇女健康水平持续提高,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延长;妇女受教育水平稳步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逐步缩小;妇女平等享有经济资源程度普遍提高,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领域不断扩大,能力进一步增强;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保障妇女权益的立法、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妇女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不断增强,妇女的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制约与影响,妇女发展仍然面临许多问题与挑战,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的平等权利还未得到完全实现。推动妇女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将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

年)》和《佳木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目标要求,本着符合省情与兼顾市情相结合、全面保障与特殊保护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规划。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积极保障妇女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努力构建和谐包容的社会文化,提高妇女社会地位,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1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从妇女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出发,着力解决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尊重妇女的主体地位,努力实现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2.

坚持男女平等,促进两性和谐发展。

完善和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相关政策,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构建文明先进的性别文化,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和偏见,缩小男女社会地位差距,把保障妇女权益内化为社会行为规范。

3.

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城乡妇女协调发展。

加大对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妇女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完善政策、增加投入、优化项目等扶持措施,缩小城乡和区域妇女在人均收入、生活质量、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

4.

坚持妇女参与,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依法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引导和支持妇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地方公共政策,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经济地位明显提升;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政水平不断提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平等参与环境决策和管理,生存发展环境更为优化;保障妇女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主要目标:

1.

延长妇女健康寿命。

——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实现全覆盖,妇女在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妇女卫生保健知识得到宣传普及。

——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不断提高。

——妇女高血压等慢性疾病健康管理率提高。

——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延长。

2.

提高孕产妇保健水平。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

95%。

以上。

——孕产妇重度贫血患病率下降到。

3%。

以下。

3.

保障孕产妇分娩安全。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

99%。

以上。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

18/10。

万以下。

——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降低。

4.

提高自然分娩率。

——自然分娩知识知晓率提高。

——剖宫产率降低。

5.

提高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率。

——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

85%。

以上。

——宫颈癌和乳腺癌早诊早治率提高,死亡率降低。

6.

提高妇女精神卫生水平。

——妇女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提高。

——妇女心理健康服务得到增强。

——妇女产后抑郁症得到预防和干预治疗。

7

.控制艾滋病、性病、乙肝等疾病传播。

——妇女艾滋病与性病新发感染得到遏制。

——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实现全覆盖。

——对感染艾滋病、梅毒、乙肝孕产妇及所生婴儿干预治疗比例达到。

95%。

以上。

8

.提高出生人口健康水平。

——婚前医学检查率提高。

——乡村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现全覆盖。

——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水平提高。

——产前检查率达到。

98%。

以上。

9.

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

——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

——普及优生科学知识,预防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果。

策略措施:

1.

加大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力度。

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健全服务网络,坚持公益性质,提供妇女人人共享的保健服务。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标准化程度。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提高全科医生、家庭医生、急需领域医疗服务能力,着力加强农村、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县、乡、村妇幼保健人员的专业培训,选派医学本专科毕业生充实基层医疗队伍,不断提高妇幼健康服务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危害妇女健康的非法行为。

2.

提高基层孕产妇医疗服务能力。

加强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和人员培训,建立和完善产科急救和双向转诊的服务体系,完善产科急救网络,推广适宜的助产技术,加强孕产妇危重症救治,对高危孕妇进行专案管理,提高基层产科服务质量和孕产妇卫生保健水平。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为边远贫困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创造条件。

3.

创造促进自然分娩的环境和条件。

在全社会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自然分娩知识,为孕产妇及家庭成员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引导孕产妇选择科学的分娩方式。加强围产期保健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医学干预,严格控制剖宫产。加强产科医护人员技术培训,提高助产水平。

4.

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

普及防治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建立定期筛查制度,扩大城乡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和对贫困“两癌”患病妇女帮扶救助的覆盖面;增强妇女健康意识,强化文明生活习惯,推动将妇女“两癌”检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体系,确保妇女定期接受妇科常见病检查和“两癌”筛查,对贫困、重症患者治疗按规定给予补助。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保证各级配套经费的落实。保障在贫困地区全面实施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的开展。

5.

加强对妇女营养健康的指导和干预。

大力开展健康和营养知识的宣传普及,提倡合理、科学的膳食结构。加强对孕妇、乳母贫血高危人群的科学指导和必要干预。加大对强化食品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食品营养与安全。

6.

加强精神卫生指导服务。

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专业培训,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和干预。

7.

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性疾病。

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针对妇女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推广有效干预措施。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将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母婴传播阻断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强化预防母婴传播综合服务。

8.

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加大避孕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和选择科学合理避孕方式的能力。推广安全、有效、适宜的新技术和新方法,预防和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强化男女共同承担避孕节育的责任意识,提高男性避孕方法使用比重,做好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

9.

加强流动妇女卫生保健服务。

完善流动妇女管理机制和保障制度,逐步实现流动妇女享有与流入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加大卫生保健知识宣传力度,增强流动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0.

引导和鼓励妇女参加经常性体育锻炼。

加强科学指导,提高妇女健身意识,积极发展城乡社区体育,鼓励妇女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增强妇女体质,加强对老年妇女、残疾妇女体育事业活动的指导和服务。

主要目标:

1.

适龄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学前。

3

年女童毛入园率达到。

80%。

以上。

2.

女童平等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适龄女童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

99%。

以上。

3.

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女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

95%。

左右。

4.

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

——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

65%。

左右。

5.

提高女性终身教育水平。

——女性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比例提高。

——女性青壮年文盲控制在。

1%。

以下。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

年以上。

6.

性别平等原则和理念在各级各类教育中得到充分体现。

——性别平等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本教材或主题教育活动。

——高等院校女性学课程普及程度提高。

——党校(行政干部学院)普遍开设性别平等课程。

策略措施:

1.

强化教育领域的性别平等意识。

在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法规性文件的制定、执行和评估中,增加性别视角,体现社会性别意识。

2.

加大对教育管理者社会性别理论的培训力度。

在师资培训计划和师范类院校课程中增加性别平等内容,强化社会性别意识。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决策和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

3.

切实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资助贫困和残疾女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多形式增加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保证在园贫困家庭、孤儿和残疾女童享受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4.

创造有利于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家长保障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加大助学力度,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女童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各项政策。

5.

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加大对农村、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女性资助全覆盖,满足农村、贫困地区女性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女性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保障未升入高中的女性在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

6.

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

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女性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均衡中、高等教育学科领域学生的性别结构,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打破专业壁垒,弱化性别因素对学生专业选择的影响。落实资助政策,多渠道、多形式为贫困和残疾女大学生提供资助。

7.

为妇女提供继续教育机会和资源。

建立完善大众化、社会化的终身教育模式。坚持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妇女提供继续教育机会,组织失业妇女接受技术技能培训。合理设置专业,满足农村和残疾妇女职业教育需求。深化扫盲和扫盲后的继续教育,巩固发展扫盲成果。

8.

促进妇女参与社区教育。

整合优化社区教育资源,探索多样化社区教育模式,丰富教育内容,满足妇女个性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着力发展社区老年教育,为老年妇女提供方便、灵活的学习条件。

9.

加强妇女理论研究和高等院校女性学学科建设。

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和教育部门科研立项中,增加社会性别和妇女发展的相关项目和课题,推动妇女理论研究,鼓励更多的高等院校开设女性学专业或女性学课程,培养女性学专业人才。

主要目标:

1.

妇女平等享有劳动权利。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妇女占从业人员比例保持在。

40%。

以上。

——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数逐步增长。

2.

提高妇女的就业层次和经济收入。

——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提高。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女性比例达到。

35%。

以上。

——男女非农就业率差距缩小。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男女差距缩小。

3.

农村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

——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和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或征收、征用补偿费用的权利。

——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和拥有宅基地使用的权利。

——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和拥有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的权利。

4.

消除妇女贫困。

——现行标准下的女性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妇女享受政策性保障兜底。

5.

保障女职工劳动安全。

——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降低。

——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案件的仲裁结案率达到。

92%。

以上。

策略措施:

1.

加大妇女经济权利的法律保障力度。

制定和完善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平等享有劳动权利的相关制度,加大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确保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公共服务。

2

.维护妇女平等就业权利。

消除“二孩”政策对妇女就业的不利影响。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性别歧视。对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或以其他方式变相限制女性结婚、生育的行为依法查处。采取积极可行的策略措施帮助生育妇女重返工作岗位。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3.

扩大妇女就业渠道。

大力推进第三产业发展,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不断提高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吸纳妇女就业的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支持,促进妇女自主就业。制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激发妇女的创新活力,强化对就业困难妇女的援助,着力补齐妇女创业就业短板,完善面向妇女的就业创业服务平台,采取技能培训、税费减免、贷款贴息、跟踪指导等措施,支持和帮助妇女就业创业。

4.

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

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加强面向高校女大学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培训和服务,帮助女大学生提升就业创业能力。鼓励用人单位自觉承担社会责任,降低女大学生就业准入门槛,为女大学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鼓励女大学生自主创业,启发女大学生创新创业意愿,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提供场所、资金、担保,落实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为女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便利条件。

优化妇女就业结构。

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多渠道引导和扶持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加强对妇女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初、中、高级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领域的发展,为她们成长创造条件。

6.

进一步落实男女同工同酬政策。

建立工资收入合理分配制度和督查机制,保障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取得相同劳绩的女性劳动者,获得与男性同等的劳动报酬。

提高农村妇女的经济收入。

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指导和帮助农村妇女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增加经营收益,实现多种形式的创业。大力发展农村妇女领办或以农村妇女为主的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村妇女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完善落实扶持政策,保障农村妇女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农业补贴。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企业等与妇女组织合作,开展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等金融服务和相关培训。

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

完善落实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各项制度,纠正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村规民约。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中保证妇女“证上有名,名下有权”。

对贫困妇女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制定针对贫困妇女的扶贫措施,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妇女纳入低保范围,保障贫困妇女的资源供给。帮助支持农村贫困妇女实施扶贫项目,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等项目资金向贫困妇女倾斜。在政府购买公益岗位中重点安置大龄、残疾等就业困难妇女。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培训补贴,帮助失业妇女解决生活、就业困难。

0.

保障女职工的特殊劳动权益。

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政策的宣传培训,提高企业管理者贯彻落实的自觉性,提高女职工的自我维权能力,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推进已建工会的企业严格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推动提高女职工卫生用品补助费标准,依法处理侵犯女职工权益案件。

11.

保障女职工职业卫生安全。

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女职工特别是灵活就业女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职业危害的管理与监督,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安全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改善女职工劳动环境,减少女职工职业病的发生。

主要目标:

1.

妇女在人民代表大会中的参政议政程度稳步提高。

——市,县(市)区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保持稳定并提高。

——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中女性比例保持稳定并提高。

妇女在政治协商中的参政议政程度稳步提高。

——市,县(市)区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保持稳定并提高。

——市,县(市)区政协常委中女性比例保持稳定并提高。

3.

提高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

——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至少各有。

1

名女干部。

4.

提高各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比例。

——市,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配有女干部的领导班子比例保持稳定并有所提高。

——市,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中女性比例提高。

5.

提高各级领导班子中正职女干部比例。

——县(市)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正职女干部比例保持稳定并有所提高。

——市、县(市)区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正职女干部比例保持稳定并有所提高。

6.

提高企事业单位女性参政水平。

——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保持稳定并有所提高。

——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中的女代表比例保持稳定并有所提高。

村委会、居委会中女性比例保持稳定并有所提高。

——村委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稳定并有所提高。

——村主任中的女性比例保持稳定并有所提高。

——社区居委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

50。

%以上。

策略措施:

制定和完善促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相关制度。

在有关政策的制定中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委会、居委会中的女性比例以及候选人中的女性比例做出明确规定,做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女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确保在换届选举时女性比例显著提高。

2.

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力度。

把培养选拔女干部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并制定专项规划。县(市)区党政正职中至少配备

1

名女干部。注意选拔优秀女干部进乡镇领导班子。针对届中调整女干部比例下滑问题出台相关政策,保证各层级女领导干部配备的稳定性。在女性较为集中的行业和女干部配备的薄弱环节采取专职专选或专职配备等方法优先配备女干部。通过培养、交流等形式选派一定比例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主要领导职务。注重从基层、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

3.

在干部管理任用中确保性别公平。

干部的选拔、聘用、晋升,要切实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保障女性不受歧视。加强对公务员录用、培训、考核、奖励、轮岗、提拔等各环节的严格监管,保证女性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

重视培养储备优秀女后备干部。

建立女性人才库,加大培养选拔力度,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中女性比例。利用各种教育培训资源,有计划地组织女干部参加培训,通过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突出基层一线历练、关键岗位锻炼和台阶递进历练,提高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

5.

拓宽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渠道。

在制定涉及公众利益和妇女权益的重大方针政策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基层自治组织中女代表、女委员的作用,广泛听取妇女意见,充分反映妇女诉求,更好地体现妇女意愿。

6.

推动妇女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在企业公开招聘、选拔任用经营管理人员中,贯彻性别平等原则,使更多的妇女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女代表比例和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7.

推动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

完善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民主选举制度,为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妇女积极参与民主选举,提高参选意识和管理能力。

8.

营造良好的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舆论环境。

面向全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妇女参政对于实现科学发展、推进国家民主进程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作用,提高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

9.

发挥妇联组织参与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的作用。

妇联组织充分体现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推动建立完善妇联组织代表妇女群众参与协商民主的制度机制,广泛联系妇女群众。在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重大公共政策的制定或修订中充分反映妇女的意见和诉求。妇联组织充分发挥社会协同作用,探索承接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扩大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层次和领域。重视妇联组织在培养选拔女干部、推动妇女参政议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主要目标:

1

.妇女平等享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

——城乡妇女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

95%。

以上。

——生育保险覆盖城乡所有用工企业。

——基本养老保险力争实现城乡妇女全覆盖。

——女职工失业保险参保率达到。

98%。

以上。

——工伤保险基本实现有相对稳定劳动关系的妇女全覆盖。

2

.提高妇女养老服务水平。

——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

35。

张。

——千名老年人拥有“医养结合”型服务床位达到。

17。

张以上。

——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覆盖率达到。

100%。

3

.提高妇女社会救助水平。

——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妇女全部纳入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

——孤寡、残疾、低收入等符合政策的贫困妇女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策略措施:

1

.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确保妇女普遍享有医疗、生育、养老、失业、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障,提升城乡妇女获得感。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

完善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确保城乡妇女共享基本医疗保障。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减少妇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加快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进度,强化政府在人口再生产中的社会责任,确保妇女普遍享有基本生育保障,减少因生育特别是“二孩”政策实施后对妇女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带来的不利影响。

3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健全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机制和多缴多交激励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养老保险标准。着力解决贫困、孤寡、少数民族、老年妇女社会养老保障问题。

4

.完善失业和工伤保险制度。

扩大失业和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保障女职工失业、工伤保险各项权益和待遇的落实。

5

.建立健全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加大老龄事业投入,办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做好特困老年妇女托底养老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医养结合”,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加强老年服务管理、医疗保健、护理康复等方面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保障老年妇女得到必要的关怀和照料。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贯彻落实社会救助的相关政策,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救助标准调整机制,提高救助水平,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条件的妇女纳入保障范围。建立并完善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落实大病医疗救助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大力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和公民的救助活动,鼓励社会慈善基金组织建立专项社会救助基金,支持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公益活动,为困难妇女提供社会救助。

7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

落实《黑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优先落实残疾妇女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残疾妇女救助体系,提高救助服务水平。按照残疾人社会保障的相关政策,为贫困、重度残疾妇女代缴全部或部分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和全部医疗保险费,为符合规定的贫困、重度残疾妇女提供生活补助和护理补贴。加强残疾人福利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市、县(市)区普遍增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推进残疾妇女社区康复。

8

.改善贫困妇女居住条件。

加快城市棚户区和农村泥草(危)房改造进程,扶持政策和补贴资金向贫困、孤寡、残疾妇女倾斜,切实保障贫困妇女基本住房需求。

主要目标:

1.

构建两性平等的社会环境。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社会知晓率提高,先进性别文化得到宣传普及。

——性别平等原则在环境与发展、文化与传媒、社会管理与家庭等相关政策中得到充分体现。

——完善传媒领域性别平等监管机制。

2.

营造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环境。

——建立平等、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

——开展基于社区的婚姻家庭教育和咨询。

——减轻妇女家务劳动负担,男女从事家务劳动时间差距缩小。

——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妇女活动中心。

——乡村、社区“妇女之家”综合功能得到发挥。

——托幼、养老社会化程度提高。

4.

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加强水质监测工作,降低因饮水水质不达标对妇女健康造成的危害。

——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

95%。

以上。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90。

%以上。

5.

城乡厕所更加适应妇女需求。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

85%。

以上。

——城镇新建、改扩建公共场所男女厕位比例达到。

1

左右。

6.

树立绿色环境发展理念,创造有利于妇女的生存环境。

——妇女广泛参与节能减排,践行低碳生活。

——妇女预防和应对灾害风险的能力提高,妇女在减灾中的特殊需求得到满足。

策略措施:

加强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建设。

将先进性别文化宣传研究纳入全市宣传文化建设工程。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进主流媒体、进党校(行政学院)、进高校、进中小学、进社区(村屯)、进家庭,提高社会影响力和知晓率。加强社会性别理论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推动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

2.

加强对媒体的正面引导和管理。

开展对媒体决策和管理者及从业人员关于社会性别意识的教育培训,促进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精品的创作和传播。建立完善对媒体的性别评估监管机制,对文化和传媒政策进行社会性别分析、评估,监督新闻媒体和广告发布者严格自律,禁止在媒体中出现贬抑、否定妇女独立人格等性别歧视现象。

3

.提高妇女运用新媒体的能力。

开展互联网思维和新媒体使用方面的宣传培训,支持和促进边远农村和贫困、流动、残疾等妇女使用新媒体和通信传播技术。鼓励民间机构和企业等运用各类信息通信技术帮助边远地区妇女获得信息和服务。

4.

大力宣传妇女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以及文学艺术等领域,充分展示妇女参与、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就、价值和贡献。大力宣传妇女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

5.

营造平等、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环境。

组织开展面向家庭的宣传教育和文明创建活动,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倡导男女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6.

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宣传活动。

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和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实践活动,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掌握正确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吸纳妇女参与家庭教育研究,推广家庭教育成果。

7.

大力发展面向家庭的公共服务。

着力发展以老人、儿童托管、看护、卫生保洁为重点的家政服务,减轻家务劳动负担,为男女两性平衡工作和家庭提供支持。

8.

加大绿色环境发展的推进力度。

完善环境和健康监测体系,从性别视角分析评估饮用水、室内空气污染和生活、工业、农业等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加强控制和治理,有效减少各种污染对环境的影响。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加强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改善家庭能源结构。加大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妇女健康的保护力度。增强妇女生态文明意识,促进妇女主动参与节能减排,崇尚绿色消费,践行低碳生活。

9.

全面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程。

突出绿色惠民发展思路,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强化水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质监测、饮用水安全监管和社会化服务,解决农村剩余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大力宣传改厕意义,鼓励农民自觉改厕。加强对改厕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将普及农村卫生厕所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考核。

10.

改进公共场所男女厕位比例设置。

在新建、改扩建场馆、商场、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确定合理的男女厕位比例,满足妇女的实际需求。

11.

推动各阶层妇女平等享有公共文化资源。

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向城镇下岗、农村留守、进城务工、贫困和残障妇女倾斜,保障各阶层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12.

加强妇女活动阵地建设。

将妇女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各级政府惠民工程,加大财政投入,不断完善妇女活动阵地建设,满足妇女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普及完善城乡社区“妇女之家”,组织妇女广泛开展读书、娱乐、健身、培训等活动。

13.

增强应对气候变化和减灾中的性别意识。

根据妇女特殊需求,在减灾工作中对妇女提供必要的救助和服务。通过宣传培训,提高妇女预防、应对气候变化和灾害的能力,并吸收妇女参与相关工作。加强对灾区妇女的生产自救和就业指导。

主要目标:

1.

促进男女平等的地方性法规不断完善。

——适时出台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对应的保护妇女权益的地方性法规。

——建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

——清理和纠正法规政策中存在的性别歧视内容。

2.

提高妇女自我维权能力。

——妇女普法宣传覆盖面达到。

98%。

以上。

——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

3

.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妇女权益受侵害的案件及时得到受理。

——强奸、拐卖妇女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受到严厉打击。

——“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妇女的社会安全感增强。

4.

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行为。

——市,县(市)区设立家庭暴力救助庇护场所。

——遭受或面临家庭暴力妇女的事件得到及时受理。

5.

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权益。

——妇女对家庭的共有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

6.

保障妇女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面向妇女的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

——在诉讼过程中对受害妇女采取保护措施。

——经济困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救助的妇女得到司法救助。

策略措施:

1.

不断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相关制度。

保障妇女在政治、文化、教育、人身、财产、劳动、社会保障、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权利。

2.

加强对法规政策和公共政策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

建立健全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工作制度。制定执行政策的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自主评估、专项重点评估和动态监测评估,对法规政策和公共政策中具有性别歧视的条款和内容及时进行纠正和清理。建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构,鼓励社会组织、各领域专家、法律工作者兼任社会性别平等观察员,不断提高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的客观性、独立性和专业性。

3.

保障妇女有序参与立法。

引导和鼓励广大妇女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拓展妇联组织和其他妇女组织参与立法的途径,广泛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4.

支持和配合人大开展执法检查。

通过定期执法检查,深入了解维护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中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落实改进措施。

5.

提高妇女在司法和执法中的影响力。

鼓励和推荐符合条件的妇女担任人民陪审员。鼓励和推荐有专业背景的妇女担任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或人民监督员。

6.

广泛深入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知识。

加大普法力度,将妇女权益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全民“七五”普法规划,推动城乡社区普法工作深入开展,面向广大妇女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专项普法活动。

7.

加强社会性别理论培训。

将社会性别理论纳入立法、司法、执法部门常规培训课程,提高立法、司法、执法人员的社会性别意识。

8.

严厉打击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犯罪活动。

强化整治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涉黄娱乐服务场所,依法从严惩处犯罪分子。鼓励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对涉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举报和监督。

9.

加大反对拐卖妇女的工作力度。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提高妇女的防范意识和全社会的反拐意识。加强综合治理,加大对拐卖妇女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解救措施,做好被解救妇女身心康复及回归社会的工作。

10.

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强化家庭暴力

110。

接处警、庇护体系建设,完善预防、制止、救助一体化的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为符合条件的受害人提供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就业援助、医疗救助、心理康复等转介服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自觉抵制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受害妇女的自我保护能力。

11.

预防和制止性骚扰。

认真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有关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规定。将性骚扰行为作为独立案由,加大打击力度。督促用人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作场所的性骚扰。

12.

维护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妇女财产权益。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在审理离婚和继承案件时,充分考虑妇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投入的家务劳动、离婚后的生存发展以及抚养未成年子女等因素,实现公平补偿。发挥妇女维权合议庭作用,为妇女提供法律保护。

13.

维护农村妇女在村民自治中的合法权益。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保障妇女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乡(镇)政府对报送其备案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发现有与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或有歧视妇女、损害妇女合法权益内容的,应及时予以纠正。

14.

在司法活动中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司法机关及时受理侵害妇女权益案件的举报、控告、起诉和申诉。对涉及妇女个人隐私的案件,在诉讼过程中采取不公开审理、调查保密、证人保密与保护等措施,避免受害妇女受到二次伤害。

15.

依法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鼓励符合条件的妇女申请法律援助并为其提供便利。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健全完善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网络。鼓励和支持法律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为妇女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援助。

16.

依法为妇女提供司法救助。

为经济困难或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司法救助的妇女提供救助,实行诉讼费缓交或减免。建立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对因受犯罪侵害而陷入生活困境的妇女实行国家救助,保障受害妇女的基本生活。

17.

开展妇女信访代理工作。

完善信访代理员队伍,设立信访代理专项资金,畅通妇女诉求渠道,妥善解决妇女信访事项。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结合各自职责,承担落实规划中相应的目标任务;市政府妇儿工委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妇女发展规划。各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结合各自的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形成全市妇女发展规划体系。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将妇女发展的主要指标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门规划和专项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各级政府将实施规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妇女发展所需经费的投入。重点扶持贫困落后和少数民族地区妇女发展。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妇女发展。多渠道、多形式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妇女工作者、广大妇女和全社会,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规划实施的目的、意义、经验和成效,宣传促进妇女保护和发展的国际公约、法规政策,营造有利于妇女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的社会氛围。建立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将规划主要目标纳入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有关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坚持述职报告制度、各项例会制度、监测评估制度、调查研究制度、示范引带制度、业务培训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及时掌握规划实施进程,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探索规律,创新方法,提高能力。加强基础建设,从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方面保证规划顺利实施。监测与评估是实施规划的重要手段和必要环节。监测是指收集、整理、分析反映妇女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动态反映规划目标进展情况和趋势变化。评估是指在监测的基础上,系统分析和评价规划目标达标状况,衡量和判断规划策略措施和实施工作的效率、效果、效益,预测发展趋势。通过监测评估,准确掌握妇女发展状况,制定政策措施,推动目标实现。全市各级妇儿工委要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同级委员会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审核监测评估报告等。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监测组由各级统计部门负责,承担规划监测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研究制定监测方案,收集、整理、分析数据和信息,撰写并提交年度监测报告等。评估组由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承担评估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撰写并提交评估报告等。科学设计监测和评估指标体系,制定监测和评估方案,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全面、准确、及时了解收集数据和信息,并进行全面严格的质量审核,在科学客观地评价规划目标进展情况和实施成效的基础上,撰写监测和评估报告。坚持妇女发展综合统计制度。规范和完善与妇女生存、发展有关的统计指标和分性别统计指标,将其纳入全市及部门常规统计或统计调查。建立和完善市、县(市)区级妇女发展监测数据库,坚持年度监测报告制度,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各级监测和评估组分别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年度监测和评估报告。各级妇儿工委分别向上一级妇儿工委提交评估报告,对下级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进行督导。各级政府要将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专款专用,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加,为监测评估工作有效运转提供有力保障。

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第四篇】

为认真组织实施《扬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xx-20xx年)》和《扬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xx-20xx年)》(以下简称“两规”),全面加快我市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推进《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xx-20xx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xx-20xx年)》(以下简称“两纲”)以及《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以儿童优先和母亲安全为宗旨、以实施重点项目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影响妇女儿童健康的突出问题,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全面实现“两纲”“两规”提出的妇女儿童健康目标,努力推进我市妇幼保健各项目标的实现。

二、目标。

(一)总目标。

建立覆盖城乡妇女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妇女儿童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取得新的进步;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妇幼保健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强妇幼保健服务内涵建设,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突破影响妇女儿童健康的重点难点问题,妇女儿童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继续改善。

(二)主要目标。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4/10万以下。

(2)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4‰、8‰以下。

(3)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

(4)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3%以下。

(5)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6)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降低到1‰。

(7)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2%以下。

(8)控制儿童常见疾病和艾滋病、梅毒、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疾病。

(9)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

(10)控制妇女艾滋病和性病的新发感染。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95%以上,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20xx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实施方案以上。

(11)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提高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

2、妇女卫生服务指标。

(12)以县(市、区)为单位,妇幼保健机构健全率达到100%以上。

(13)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妇儿保门诊建设合格率达到100%。

(14)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执业率100%。

(15)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完成率以县(市、区)为单位达100%。

(16)孕产妇保健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

(17)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城市和农村均稳定在99%以上。

(18)0-6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

(19)积极推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医学检查率以县(市、区)为单位达到80%以上。

(20)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到85%以上;提高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21)符合产前诊断条件的孕妇产前诊断率达到95%以上。

(22)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听力障碍三种疾病筛查率均达95%以上;7岁以下儿童视力筛查率达到80%以上。

(23)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

(24)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5)爱婴医院合格率达到98%以上。

(26)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80%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责任。

发展妇幼卫生事业,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按照“两纲”“两规”目标要求,将妇幼卫生事业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部署,同步实施。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两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部门职责和工作要求。加强对“两规”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主导、卫生主管、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模式和卫生、妇联、民政等多部门协调运作的工作机制。落实国家和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强化政府保障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全面推动妇幼卫生事业发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妇幼卫生工作,形成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合力。

(二)强化宣传发动。

加强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宣传,提高相关部门对妇幼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各部门对妇幼卫生工作的支持力度。认真组织全市卫生系统学习宣传省政府“”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充分认识实施“两规”的重要性和完成目标任务的艰巨性,把“两规”实施与妇幼卫生重点工作及医改重点工作相结合,确保“两规”的顺利实施。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使全社会都认识到实施“两规”是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维护社会和家庭稳定、促进未来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举措,形成妇女儿童积极配合、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妇幼保健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加大妇幼卫生经费投入。

在加大卫生经费投入的基础上,调整卫生经费投入结构,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加大妇幼卫生经费投入,确保妇幼卫生经费随着经济发展同步增加,妇幼卫生经费增长幅度应高于同期医疗卫生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建立科学、稳定的妇幼保健机构经费补偿政策,加大政府对妇幼保健机构的财政投入力度,政府应根据妇幼保健事业发展需要,足额安排妇幼保健机构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经费以及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坚持政府在提供妇幼保健服务中的主导地位,确保妇幼保健机构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性质。县(市、区)应设立重大妇幼卫生服务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待孕妇女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所需资金及必要的工作经费,并为扩大项目实施覆盖面及提高财政补助标准提供经费保障。建立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经费补偿政策,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的开展。加大妇幼保健科研和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探索流动妇女儿童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偿机制,促进流动妇女儿童与本地妇女儿童享有均等化的妇幼保健服务。

(四)健全妇幼卫生服务网络。

建立以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综合医院和儿童医院的妇产科、儿科以及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妇幼保健门诊为基础,相关科研教学机构为补充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

按照政府举办、独立建制和省、市、县三级设置的要求,完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置规划和建设标准,加快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步伐,健全省、市、县(市、区)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网络,省、市设置妇幼保健院,县(市、区)设置妇幼保健院或妇幼保健所,推进妇幼保健所向妇幼保健院发展步伐,确保到20xx年妇幼保健机构健全率以及设置妇产科和儿科的妇幼保健机构比例达到省定目标。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必须坚持妇幼保健机构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发展方向,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进行独立核算,并以妇幼保健院(所)名称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和评价活动,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服务内涵建设,完善科室设置,加强基础管理,规范保健服务,依法提供儿童保健、妇女保健、产科服务、新生儿科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女儿童常见疾病筛查与干预、重大疾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到20xx年,100%的妇幼保健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提高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健全基层妇幼卫生服务网络,改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门诊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妇幼保健中的网底作用。到20xx年,所有乡镇卫生院达到省定建设标准,5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省级示范卫生院建设标准;100%村卫生室达到省定建设标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所有的街道由政府办好一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房屋、设备和人员达到省定建设标准。

合理划分和调整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之间以及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分工和服务范围,建立分工合理、逐级指导的业务合作关系,促进结构优化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五)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每万人口配备1名妇幼保健人员的编制标准,协调编制部门落实妇幼保健机构的保健人员编制,使保健人员的配备与妇幼保健院(所)的功能任务相适应。原则上,市级机构保健人员要达到61-90人、县(区)级41-70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临床医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床位与医务人员1:的编制标准配备。加强妇幼保健重点专科建设和评审,引进和培养学科带头人。建立妇幼保健机构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制度,通过高等教育、临床进修、集中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等方式培养妇幼卫生专业人才,提高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加强基层妇幼卫生队伍建设,确保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按要求配备2名以上专职妇幼保健人员,采取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和优秀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制度,将妇幼卫生知识与技能培训纳入基层卫生人员培训规划,开展以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以及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培训。探索城市支援农村、大中型医疗卫生机构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妇幼保健工作的机制,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服务能力。

充分发挥市级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等专家技术指导组的作用,加强市级妇幼保健培训工作,重点进行妇幼保健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适宜技术、医改政策和相关技术规范、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妇幼保健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各级妇幼保健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对各级各类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进行助产技术、产科急救、新生儿窒息复苏等相关技术培训,提高对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的抢救能力。

(六)强化妇幼卫生全行业管理。

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准入管理和日常监管,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持证执业率均达到100%,杜绝无证执业和超范围执业现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强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筛查)和遗传病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监管,切实做到依法执业。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b超和染色体筛查等技术服务的监管,坚决制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监管力度,努力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强化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的日常监管和爱婴医院(卫生院)的长效管理,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保障集体儿童和母婴健康安全。依法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换发、补发等证件管理工作。

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第五篇】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妇女发展规划(20xx-)》和《河北省儿童发展规划(20xx-2020)》,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切实促进社会性别平等,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对照《河北省人口计生委贯彻20xx-河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河北省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有关部署,落实河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有关要求,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落实安全高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88%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降至%以下;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

(二)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到20,城市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达80%以上,农村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达到50%以上。

(三)基本满足流动和留守儿童的公共服务需求。

(四)加强综合治理,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于合理。

三、主要任务。

(一)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工作。

1.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月访视、季服务工作制度。及时指导育龄夫妇避孕和孕情检查,从源头上控制、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准确掌握妇女孕情和服务需求,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保健等服务。

2.积极推动以长效节育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向育龄夫妻宣传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知识,使育龄夫妻能够掌握适宜自己身体状况和生理时期的避孕方法、避孕原理、主要优缺点及使用方法等。在育龄群众充分知情,自主选择的前提下,帮助育龄夫妻落实一项以长效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并使育龄群众掌握紧急避孕方法及发现避孕失败后如何获取安全的补救措施。

3.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改善计划生育服务站服务环境,增加服务设施,完善服务项目。加强技术服务队伍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最大程度降低受术者手术风险,避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发生。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宣传和健康教育,推动孕产妇住院分娩,降低妇女艾滋病感染率和性病感染率。

(二)适龄儿童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工作。

1.持续开展世界避孕日宣传活动。以每年的世界避孕日(9月26日)为契机,在青少年中开展社会倡导,提升避孕意识,提高安全避孕率,促进青少年对性行为与生殖健康做出负责任的选择。

2.深化青春健康教育活动。将青春健康教育作为生育关怀行动和创建幸福家庭的重要内容。扩大青春健康试点,通过宣传倡导等多种方式,开展以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为主题的青春健康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的“三进活动”。

3.实施农村留守儿童援助行动。组织专家和青年志愿者到农村贫困地区开展留守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和教育活动。

(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工作。

1、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活动,逐步提高宣传倡导、技术服务、生殖健康、免费避孕药具等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在流动人口中的覆盖率。

2、完善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制度。加强对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健全市级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水平;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掌握流动和留守儿童的基本信息。

3、开展流动人口家庭发展相关问题的政策研究。依托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开展对流动和留守儿童相关问题及政策研究。

(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

1.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将“关爱女孩行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发挥舆论导向和科普教育的作用,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传播社会性别平等的先进理念,普遍提高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认识,自觉维护女孩的生存和发展权利,消除性别歧视,形成男女平等、和谐的家庭和社会环境。

2.加强孕产期全程管理服务。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职责,为孕产期妇女提供优质的生殖健康、政策咨询、孕产保健等服务,同时做好监督管理和随访服务,加强宣传倡导和政策解读,防止孕情不明消失,确保女孩的出生和成长。

3.严厉打击“两非”行为。认真贯彻落实《秦皇岛市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管理法》,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推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机构,不断完善有关监管制度,特别是加强对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服务机构、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对涉及“两非”案件的机构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严惩。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妇女和女孩,特别是农村妇女和女孩生存和发展的利益导向政策。做好经济社会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有效衔接,加大协调力度,力争在就业、社会保障、扶贫开发、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民生普惠政策中,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尤其是计生女孩家庭的优先优惠。协助相关部门依法保障儿童获得出生登记和身份登记。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推动流动计生家庭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二)加快人口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信息采集、更新和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完善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平台。逐步建立人口发展动态监测、科学监测和预警预报机制,建立市内人口生存发展状况、分布的动态监测体系,为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支撑。

(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深化关爱女孩行动,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新型家庭和新型人口文化。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利用广泛分布在城乡各地的人口文化基地、人口文化园、人口文化大院等基层阵地,采取多种措施,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倡导活动。

(四)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强化服务机构规范管理,健全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八项功能。加快建立健全城市社区人口计生服务设施,落实流入地的服务管理责任。

(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财政为主、稳定增长、分级负担、城乡统筹”的投入保障机制。坚持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积极协调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实现稳定增长,确保工作需要。

(六)全面推进队伍建设。大力弘扬新时期人口计生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培训力度,推进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继续开展“科技大练兵活动”,实施好“六千人才工程”和“拔尖人才计划”,以孕前优生服务为重点,以生殖健康服务为补充,加快技术骨干培养,切实提高人口计生队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整体水平。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发挥优势。全市人口计生系统要一如既往地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健全党政领导下的综合治理格局,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完善本系统职责及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人口计生系统的网络优势、宣传优势和服务优势,确保各项指标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积极工作。按照规划要求,积极寻找本部门与妇女儿童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努力贯彻落实国家、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及规划中提出的各项涉及人口计生工作的任务指标,积极主动与妇联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相关职责。

(三)认真落实,加强监测。市人口计生委将对本方案实施情况的全过程进行监测、评估,及时发现和分析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发展规划顺利实施。各县区人口计生部门要做好对本单位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分析工作,按照要求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数据。

年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第六篇】

一年来,****区残联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做好了残疾妇女和儿童的就业、康复、教育等工作,促进了我区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现将20xx年实施妇女儿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领证残疾人数。截止20xx年***月底,全区持证残疾人为*****人,其中女性为*****人。

1、残疾人就业和保障工作不断加强。我们贯彻实施市府**号令和区府***号文件精神,开展了20xx年残疾人按比例分散就业申报工作,推荐***名残疾人就业。与区人事局、区人才服务中心共同举办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家单位参加招聘活动,为残疾人提供***个工作岗位,***多名残疾人到现场咨询,有***人初步达成了就业意向,其中女性***人。据统计,全区就业年龄段有就业能力、就业愿望的残疾人****人,已就业的****人,未就业的***人,就业率**.**%。做好农村残疾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障和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全区推保对象为****人次,支出推保资金****万元,农村残疾人已100%享受了社会保障。

2、建设“阳光之家”、“阳光工场”等系列阳光品牌。创办智障人士“阳光之家”是市府、区府的实事项目,全区***家阳光之家吸纳了****名智障人士参加简单劳动、康复训练、特奥运动等活动,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和简单劳动能力。今年我们投入***多万元完善了***家阳光之家的建设,还投入***万元建立了***镇、***镇、***街道等**智障人士“阳光工场”。现全区***家“阳光之家”、“阳光工场”共安排***名智障人士学员参与简单劳动、康复训练,其中女性学员***人。

3、残疾人康复工作有新的进展。今年我们对*岁以下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发放“阳光宝宝卡”***张,组织**批****名残疾人到市、区医院进行免费康复体检,有***名重残无业人员到寄养机构实现了寄养,审批***名白内障患者享受复明手术经费补贴。

4、实施开展20xx年度扶残助学“春雨行动”,有***名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获得入学补贴,金额共计***万元,其中高中学生***人,大学学生***人。

5、做好07年世界特奥会***赛事的社区接待、食宿、交通、后勤等工作,并在***镇物色了***名****特奥运动员,通过两年的训练代表中国队参加了特奥比赛,获得了一金一银的优异成绩,其中***镇女特奥运动员****超常发挥,获得了******和一块银牌,创造了特奥史上的奇迹,被载入史册。

残疾人联合会。

20xx年十一月。

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第七篇】

2001。

2010。

2001。

2010。

年)》的实施为妇女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妇女发展还面临许多制约和挑战,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的平等权利还未得到完全实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结构的显著变化,既为妇女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也带来了新的挑战,推动妇女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将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

2011。

2015。

年)》,对于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1。

2015。

年)》、《伊春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建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本着符合国情与兼顾市情相结合、全面保障与特殊保护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紧紧围绕伊春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顺应广大妇女追求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1.

全面发展原则。从妇女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出发,着力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努力实现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

2.

平等发展原则。完善和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法规政策,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构建文明先进的性别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缩小男女社会地位差距,促进两性和谐发展。

3.

协调发展原则。加大对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妇女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完善政策、增加投入、优化项目等扶持措施,缩小城乡和区域妇女在人均收入、生活质量、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

4.

妇女参与原则。尊重妇女的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引导和支持妇女在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二、总目标。

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地方公共政策,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经济地位明显提升;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政水平不断提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平等参与环境决策和管理,发展环境更为优化;保障妇女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

)

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

1.

延长妇女健康寿命。

——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妇女卫生保健知识得到宣传普及。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妇女比例提高。

——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延长。

2.

提高孕产妇保健水平。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

85%。

以上。

——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下降到。

4%。

以下。

3.

保障孕产妇分娩安全。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

98%。

以上。

其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

96%。

以上。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

/10。

万以下。

——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降低。

4.

提高自然分娩率。

——自然分娩知识知晓率提高。

——剖宫产率降低。

5.

提高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率。

——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

85%。

以上。

——宫颈癌和乳腺癌早诊早治率提高。

死亡率降低。

6.

提高妇女精神卫生水平。

——妇女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提高。

——妇女产后抑郁症得到预防和干预。

7.

控制艾滋病与性病传播。

——妇女艾滋病与性病新发感染得到遏制。

——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达到。

80%。

以上。

——孕产妇梅毒检测率达到。

70%。

以上。

——对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

90%。

以上。

8.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婚前保健水平提高。

婚前医学检查率逐年上升。

——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水平提高。

9.

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

——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

减少非意愿妊娠。

降低人工流产率。

——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

80%。

以上。

人群覆盖率逐步达到。

80%。

以上。

策略措施。

:

1.

加大妇幼卫生工作力度。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

增加经费投入。

坚持公益性质。

为妇女提供均等化的保健服务。优化资源配置。

着力加强农村、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妇幼卫生工作。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服务体系。

加快人才培养。

改变资源和人才短缺状况。

提高基层妇幼卫生保健服务能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严肃查处危害妇女健康的非法行为。

2.

提高基层孕产妇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和人员培训。

建立和完善产科急救和双向转诊的服务体系。

推广适宜的助产技术。

加强孕产妇危重症救治。

提高基层产科服务质量和孕产妇卫生保健水平。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

为边远贫困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创造条件。

3.

创造促进自然分娩的环境和条件。在全社会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教育。

普及自然分娩知识。

为孕产妇及家庭成员提供必要的心理指导和科学引导。

帮助孕产妇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

科学选择分娩方式。加强围产期保健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减少不必要的医学干预。

严格控制剖宫产。加大产科医护人员技术培训。

提高助产水平。

4.

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普及防治知识。

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加强基层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人员的培训。

提高诊治和服务能力。建立定期筛查制度。

确保妇女定期接受妇科常见病检查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

5.

加强对妇女营养健康的指导和干预。大力开展健康和营养知识的宣传普及。

确保食品营养与安全。

6.

加强精神卫生指导服务。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

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

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生理和心理特点。

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和干预。

7.

推广有效干预措施。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

强化预防母婴传播综合服务。

8.

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加大避孕知识宣传力度。

预防和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强化男女共同承担避孕节育的责任意识。

提高男性避孕方法使用比重。

9.

加强流动妇女卫生保健服务。完善流动妇女管理机制和保障制度。

逐步实现流动妇女享有与流入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加大卫生保健知识宣传力度。

增强流动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0.

引导和鼓励妇女参加经常性体育锻炼。加强科学指导。

提高妇女健身意识。

积极发展城乡社区体育。

鼓励妇女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加强对老年妇女、残疾妇女体育事业活动的指导和服务。

(

)

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

:

1.

适龄女童基本接受学前教育。

——学前。

1

年女童毛入园率达到。

96%。

以上。

——学前。

3

年女童毛入园率达到。

80%。

以上。

2.

保障女童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

——适龄女童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

99%。

以上。

3.

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女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

90%。

以上。

——女性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比例提高。

职普比例相当。

4.

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

——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

50%。

以上。

5.

提高女性终身教育水平。

——女性接受职业培训比例提高。

——女性青壮年文盲控制在。

2%。

以下。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

年以上。

6.

性别平等原则和理念在各级各类教育中得到充分体现。

——性别平等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本教材。

——高等院校女性学课程普及程度提高。

——党校、行政干部学院普遍开设性别平等课程。

策略措施。

:

1.

贯彻性别平等原则。在有关教育的政策的制定、执行和评估中。

增加性别视角。

体现社会性别意识。

2.

提高教育工作者的社会性别意识。加大对教育管理者社会性别理论的培训力度。

在师资培训计划和师范类院校课程中增加性别平等内容。

强化社会性别意识。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决策和管理层的女性比例。

3.

切实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多形式增加农村学前教育资源。

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

保证贫困家庭女童、残疾和留守女童优先享受学前教育各项资助政策。

4.

增强家长保障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加大助学力度。

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女童优先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各项政策。

5.

为女性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提供多种选择。加大对农村、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

满足农村、贫困地区女性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

保障其优先享受普通高中阶段教育贫困生助学资助政策。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

逐步实行免费教育。

保障未升入高中的女性在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

6.

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采取积极措施。

鼓励学生全面发展。

弱化性别因素对学生专业选择的影响。落实资助政策。

多渠道、多形式为贫困和残疾女大学生提供资助。

7.

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妇女提供继续教育机会。

组织失业妇女接受技术技能培训。合理设置专业。

满足残疾妇女职业教育需求。深化扫盲和扫盲后的继续教育。

巩固发展扫盲成果。

8.

促进妇女参与社区教育。整合优化社区教育资源。

探索多样化社区教育模式。

丰富教育内容。

满足妇女个性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着力发展社区老年教育。

为老年妇女提供方便、灵活的学习条件。

9.

推动妇女理论研究。

鼓励高等院校开设女性学专业或女性学课程。

培养女性学专业人才。

(

)

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

1.

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劳动权利。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妇女占从业人员比例保持在。

40%。

以上。

——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数逐步增长。

2.

提高妇女的就业层次和经济收入。

——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提高。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女性比例达到。

35%。

以上。

——男女非农就业率差距缩小。

——男女收入差距缩小。

3.

农村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

——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和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或征收、征用补偿费用的权利。

——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和拥有宅基地使用的权利。

——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和拥有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的权利。

4.

基本消除妇女贫困。

——妇女贫困程度明显降低。

——贫困妇女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5.

保障女职工劳动安全。

——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降低。

——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案件的立案受理完结率达到。

95%。

以上。

策略措施。

:

1.

加大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

确保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公共服务。

2.

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除法律规定不适合女性的工种和岗位外。

禁止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中的性别歧视行为。

对用人单位在录用人员时。

以性别或变相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提高女性的录用标准以及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或以其他方式变相限制女性结婚、生育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3.

扩大妇女就业渠道。大力推进第三产业发展。

强化对就业困难妇女的援助。完善扶持政策。

采取技能培训、税费减免、贷款贴息、跟踪指导等措施。

支持和帮助妇女就业创业。

4.

促进女大学生充分就业。加强面向高校女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培训和服务。

引导女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引导用人单位转变观念。

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

提高女大学生自主创业能力。

5.

为就业困难妇女提供帮助。政府购买公益岗位。

重点安置大龄、残疾等就业困难妇女。采取设置生育返岗培训基金等措施。

帮助生育妇女重返工作岗位。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培训补贴。

帮助失业妇女解决生活、就业困难。

6.

进一步落实男女同工同酬政策。建立工资收入合理分配制度和督查机制。

保障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取得相同劳绩的女性劳动者。

获得与男性同等的劳动报酬。

7.

优化妇女就业结构。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多渠道引导和扶持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

加强对妇女的职业技能培训。

提高初、中、高级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领域的发展。

为其成长创造条件。

8.

提高农村妇女的经济收入。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指导和帮助农村妇女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不断扩大生产规模。

增加经营收益。

实现多种形式的创业。大力发展农村妇女领办或以农村妇女为主的专业合作组织。

提高农村妇女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完善落实扶持政策。

保障农村妇女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农业补贴。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企业等与妇女组织合作。

加大对贫困妇女的扶持力度。

开展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等金融服务和相关培训。

9.

推动各地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

纠正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村规民约。

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

10.

保障女职工的特殊劳动权益。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政策的宣传培训。

提高企业管理者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提高女职工的自我维权能力。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推进已建工会的企业严格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依法处理侵犯女职工权益案件。

11.

保障女职工职业卫生安全。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

提高女职工特别是灵活就业女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职业危害的管理与监督。

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安全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范围的劳动。

减少女职工职业病的发生。

(

)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主要目标。

:

1.

提高各级人大代表。

(

常委。

)

中的女性比例。

——市级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候选人的比例不低于。

30%。

——县(市)、区级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候选人的比例不低于。

25%。

——乡镇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候选人的比例不低于。

25%。

——市级人大常委中的女性比例达到。

20%。

以上。

——县(市)、区级人大常委中的女性比例达到。

18%。

以上。

2.

提高各级政协委员。

(

常委。

)

中的女性比例。

——市级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

25%。

以上。

——县(市)、区级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

20%。

以上。

——市级政协常委中的女性比例达到。

20%。

以上。

——县(市)、区级政协常委中的女性比例达到。

20%。

以上。

3.

提高各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

——市级政府领导班子中有。

1

名以上女干部。

——县(市)、区级政府领导班子中有。

1

名以上女干部。

——乡镇级党政领导班子中有。

1

名以上女干部。

4.

提高各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

——市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量在现有基础上增加。

——县(市)、区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量在现有基础上增加。

5.

提高各级领导班子中正职女干部比例。

——市、县(市)、区、乡镇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正职女干部比例提高。

——市、县(市)、区各级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正职女干部比例提高。

6.

提高企事业单位女性参政水平。

——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提高。

——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中的女代表比例提高。

7.

提高村委会、居委会中女性比例。

——村委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

25%。

以上。

——女村委会主任比例达到。

5%。

以上。

——居委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

50%。

以上。

策略措施。

:

1.

做好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确保在换届选举时。

女性比例显著提高。

2.

规定市、县(市)、区各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比例。

在女性较为集中的行业和女干部配备的薄弱环节采取专职专选或专职配备等方法优先配备女干部。通过培养、挂职、交流等形式让一定比例的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主要领导职务。注重从基层、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

3.

在干部管理任用中确保性别公平。干部的选拔、聘用、晋升。

要切实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保证妇女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对有客观原因需要干部退居二线的地区和部门。

应实行男女统一的政策。

4.

重视培养储备优秀女后备干部。建立女性人才库。

加大培养选拔力度。

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中女性比例。利用各种教育培训资源。

有计划地组织女干部参加培训。

提高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

5.

拓宽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渠道。在制定涉及公众利益和妇女权益的重大方针政策时。

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基层自治组织中女代表、女委员的作用。

广泛听取妇女意见。

充分反映妇女诉求。

更好地体现妇女意愿。

6.

推动妇女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在国有企业公开招聘、选拔任用经营管理人员中。

贯彻性别平等原则。

保障女代表比例和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7.

推动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完善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民主选举制度。

为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妇女积极参与民主选举。

提高参选意识和管理能力。

8.

营造良好的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舆论环境。面向全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

广泛宣传妇女参政对于实现科学发展、推进国家民主进程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

提高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

9.

充分听取和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和诉求。

代表妇女参与有关妇女的重大公共政策的制定。支持妇联组织发挥社会协同作用。

更多地承接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不断扩大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层次和领域。重视妇联组织在培养选拔女干部、推动妇女参政议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

)

妇女与社会保障。

主要目标。

:

1.

提高妇女生育保障水平。

——生育保险覆盖城乡所有用工企业。

——生育保险保障能力提高。

2.

提高妇女医疗保障水平。

——城镇女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

95%。

以上。

——城镇灵活就业和未从业妇女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

——农村妇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持续提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力争对宫颈癌、乳腺癌患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

70%。

左右。

——符合救助条件的宫颈癌、乳腺癌患者。

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力争达到。

50%。

3.

提高妇女养老保障水平。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妇女养老保险覆盖面扩大。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妇女参保率大幅提高。

——养老保险待遇提高。

4.

提高妇女失业保险待遇水平。

——妇女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增加。

——失业保险标准提高。

5.

扩大妇女工伤保险覆盖面。

——有劳动关系的女性劳动者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6.

提高妇女的养老服务水平。

——以城乡社区为单位的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

80%。

以上。

7.

加大贫困妇女的救助力度。

——保障特困妇女依法享有社会救助。

——贫困、孤寡、残疾妇女生存状况得到改善。

策略措施。

:

1.

加强妇女社会保障法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确保妇女普遍享有生育、医疗、养老、失业和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障。

2.

完善生育保障制度。完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

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提高参保率。完善城乡生育保障制度。

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依托。

覆盖所有城乡妇女。

3.

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确保城乡妇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加大对患重大疾病妇女的医疗保障和救助力度。

落实大病医疗救助政策。

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宫颈癌、乳腺癌患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及符合救助条件的患病妇女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的救助比例。

4.

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加快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大力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高妇女养老保险享有率。

重点解决贫困、孤寡、少数民族、老年妇女社会养老保障问题。

5.

落实城镇职工失业和工伤保险制度。扩大失业和工伤保险覆盖范围。

提高妇女享有比例。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保障女职工失业、工伤各项权益和待遇的落实。

6.

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救助标准调整机制。

提高救助水平。

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条件的妇女实行应保尽保。

7.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大力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和公民的救助活动。

鼓励社会慈善基金组织建立专项社会救助基金。

支持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公益活动。

为困难妇女提供社会救助。

8.

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大老龄事业投入。

发展公益性社区养老机构。

加强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提高社区的养老照护能力和服务水平。

保障老年妇女得到必要的关怀和照料。

9.

市、县。

(

市)、区普遍增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推进残疾妇女社区康复。

10.

改善贫困妇女居住条件。加快“城乡危房棚户区和泥草房”改造进程。

扶持政策和补贴资金向贫困、孤寡、残疾妇女倾斜。

(

)

妇女与环境。

主要目标。

:

1.

构建两性平等的社会环境。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社会知晓率提高。

——先进性别文化得到宣传普及。

——性别平等原则在环境与发展、文化与传媒、社会管理与家庭等相关政策中得到充分体现。

——完善传媒领域性别平等监管机制。

2.

营造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环境。

——建立平等、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

——社区的婚姻家庭教育和咨询普遍开展。

——减轻妇女家务劳动负担。

男女从事家务劳动时间差距缩小。

3.

提高面向妇女和家庭的公共服务水平。

——建立市、县。

(

)

区妇女活动中心。

——乡村、社区“妇女之家”综合功能得到发挥。

——托幼、养老社会化程度提高。

4.

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水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降低。

——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提高到。

85%。

以上。

5.

城乡厕所更加适应妇女需求。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

85%。

以上。

——城镇公共卫生厕所男女厕位比例达到。

1

以上。

6.

创造有利于妇女的生存环境。

——妇女广泛参与节能减排。

践行低碳生活。

——妇女预防和应对灾害风险的能力提高。

——妇女在减灾中的特殊需求得到满足。

策略措施。

:

1.

面向各级领导干部、主流媒体、社会大众。

多渠道、多形式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

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提高社会影响力和知晓率。加强理论成果的应用与转化。

推动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

2.

加强对媒体传播的内容指导。将先进性别文化纳入传媒培训规划。

提高媒体决策和管理者及从业人员的社会性别意识。

促进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精品的创作和传播。完善传媒监管机制。

对文化和传媒政策进行社会性别分析、评估。

监督新闻媒体和广告发布者严格自律。

禁止在媒体中出现贬抑、否定妇女独立人格等性别歧视现象。

3.

提高妇女运用媒体获取知识和信息的能力。为妇女接触、学习和运用大众媒体提供条件和机会。支持和促进边远农村和贫困、流动、残疾等妇女使用媒体和通信传播技术。鼓励民间机构和企业等运用各类信息通信技术帮助边远地区妇女获得信息和服务。

4.

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

5.

营造文明、平等、和谐的家庭环境。组织开展面向家庭的宣传教育和文明创建活动。

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

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和男女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6.

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宣传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和普及家庭教育知识。

引导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

掌握正确方法。采取有效措施。

吸纳妇女参与家庭教育研究。

推广家庭教育成果。

7.

减轻家务劳动负担。

为妇女兼顾工作和家庭提供支持。

8.

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控制和治理。完善环境和健康监测体系。

加强控制和治理。

改善家庭能源结构。加大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妇女健康的保护力度。增强妇女生态文明意识。

促进妇女主动参与节能减排。

崇尚绿色消费。

践行低碳生活。

9.

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和卫生厕所普及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

加强集中供水系统建设。

鼓励农民自觉改厕。

提高综合效益。

10.

推动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相适应。在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建设规划中。

从性别视角进行男女使用需求和效率的分析研究。

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

确定合理的男女厕位比例。

11.

推动各阶层妇女平等享有公共文化资源。在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

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向城镇下岗、农村留守、进城务工、贫困、残障妇女倾斜。

保障各阶层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12.

加强妇女活动阵地建设。将妇女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全市文化事业惠民工程。

加大政府投入。

市和有条件的县。

(

)

区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妇女活动阵地。

乡村、社区建立“妇女之家”

组织妇女广泛开展读书、娱乐、健身、培训等活动。

13.

增强应对气候变化和减灾中的性别意识。根据妇女特殊需求。

在减灾工作中对妇女提供必要的救助和服务。通过宣传培训。

提高妇女预防、应对气候变化和灾害的能力。

并吸收妇女参与相关工作。加强对灾区妇女的生产自救和就业指导。

(

)

妇女与法律。

主要目标。

:

1.

建立健全保障妇女权益的政策体系。

——促进男女平等的政策不断完善。

——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更具操作性。

2.

依法对违反男女平等原则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进行备案审查。

——在规范性文件和政策中充分体现性别平等原则。

——对现行规范性文件和政策中违反男女平等原则的条款和规定进行清理。

3.

提高妇女自我维权能力。

——妇女普法宣传覆盖面达到。

95%。

以上。

——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

4.

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妇女权益受侵害的案件及时得到受理。

——强奸、拐卖妇女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受到严厉打击。

——“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妇女的社会安全感增强。

5.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行为得到及时预防和制止。

6.

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权益。

——妇女对家庭的共有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

7.

保障妇女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面向妇女的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

——在诉讼过程中对受害妇女采取保护措施。

——经济困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救助的妇女得到司法救助。

策略措施。

:

1.

不断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政策体系。保障妇女在政治、文化教育、人身、财产、劳动、社会保障、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权利。

2.

对有关条款和内容进行清理。

3.

发表意见和建议。拓展妇联组织和其他妇女组织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途径。

广泛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4.

支持和配合人大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定期执法检查。

深入了解维护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中的问题。

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落实改进措施。

5.

提高妇女在司法和执法中的影响力。鼓励和推荐符合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妇女担任人民陪审员。鼓励和推荐有专业背景的妇女担任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或人民监督员。

6.

广泛深入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知识。加大普法力度。

将妇女权益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全民“六五”普法规划。

推动城乡社区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面向广大妇女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专项普法活动。

7.

加强社会性别理论培训。将社会性别理论纳入司法、执法部门常规培训课程。

提高立法、司法、执法人员的社会性别意识。

8.

严厉打击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犯罪活动。强化整治措施。

加大监管力度。

严厉查处涉黄娱乐服务场所。

依法从严惩处犯罪分子。鼓励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对涉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举报和监督。

9.

加大反对拐卖妇女的工作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

提高妇女的防范意识和全社会的反拐意识。加强综合治理。

加大对拐卖妇女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解救措施。

做好被解救妇女身心康复及回归社会工作。

10.

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

强化家暴。

110。

报警、庇护体系建设。

完善预防、制止、救助一体化的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

增强全社会自觉抵制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

提高受侵害妇女的自我保护能力。

11.

加大打击力度。督促用人单位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工作场所的性骚扰。

12.

维护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妇女财产权益。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在审理离婚和继承案件中。

体现性别平等原则。

实现公平补偿。发挥妇女维权合议庭、维护妇女权益检察组作用。

为妇女提供法律保护。

13.

维护农村妇女在村民自治中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保障妇女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乡。

(

)

政府对报送其备案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应及时予以纠正。

14.

在诉讼过程中采取不公开审理、调查保密、证人保密与保护等措施。

避免受害妇女受到二次伤害。

15.

依法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

鼓励符合条件的妇女申请法律援助并为其提供便利。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健全完善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网络。鼓励和支持法律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为妇女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援助。

16.

依法为妇女提供司法救助。为经济困难或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司法救助的妇女提供救助。

实行诉讼费缓交、减交或免交。建立和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

对因受犯罪侵害而陷入生活困境的妇女实行国家救助。

保障受害妇女的基本生活。

17.

开展妇女信访代理工作。建立信访代理员队伍。

畅通妇女诉求渠道。

妥善解决妇女信访事项。

四、组织实施。

(

)

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政府负责实施本规划。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结合各自职责

承担落实规划中相应的目标任务。市政府妇儿工委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

(

)

县(市)、区政府依据本规划

按照任务分工。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

)

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

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将妇女发展的主要指标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

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

(

)

保障妇女事业发展经费。

加大妇女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的投入

动员社会力量。

多渠道筹集资金。

支持妇女事业发展。

(

)

营造有利的社会舆论环境。

多渠道、多形式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妇女工作者、广大妇女和全社会

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宣传规划实施的目的、意义、经验和成效。

宣传促进妇女保护和发展的国际公约、法律政策。

营造有利于妇女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的社会氛围。

(

)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工作机制。

建立由政府主导、妇儿工委组织协调、多部门合作、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将规划主要目标纳入各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

及时掌握规划实施进程。

不断总结经验。

发现问题。

探索规律。

创新方法。

提高能力。加强基础建设。

从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方面保障妇女工作顺利开展。

五、监测与评估。

(

)

目的和意义。

监测与评估是规划实施的重要手段和必要环节监测是指收集、整理、分析反映妇女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

动态反映规划目标进展情况和趋势变化。评估是指在监测的基础上。

系统分析和评价规划目标达标状况。

衡量和判断规划策略措施和实施工作的效率、效果、效益。

预测发展趋势。通过监测评估。

制定政策措施。

推动目标实现。

(

)

机构和职责。

各级妇儿工委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同级委员会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承担规划监测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

研究制定监测方案。

收集、整理、分析数据和信息。

撰写并提交年度监测报告等。评估组由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

承担评估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

制定评估方案。

组织开展评估工作。

撰写并提交评估报告等。

(

)

方法与步骤。

科学设计监测和评估指标体系

包括确定监测指标和重点监测指标。

区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

明确指标定义。

明确判断标准等。

制定监测和评估方案。

在方案中明确监测评估的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确定监测评估的内容、标准、方法和要求。

开展监测评估并撰写报告。

全面、准确、及时了解、收集数据和信息。

并进行全面严格的质量审核。

在科学、客观地评价规划目标进展情况和实施成效的基础上。

撰写监测和评估报告。

(

)

制度与要求。

健全完善妇女发展综合统计制度。规范和完善与妇女生存、发展有关的统计指标和分性别统计指标

加强数据信息的收集、发布和展示。

注重数据信息的交流、反馈和利用。

逐步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坚持年度监测报告制度。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

对下级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进行督导。健全完善定期综合评估制度。市、县。

(

市、区。

)

分别实行。

3

年中期评估和。

5

年终期评估制度。

(

)

经费与保障。

各级政府将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保证专款专用。

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加。

为监测评估工作有效运转提供有力保障。

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第八篇】

2018-2018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我国将在更广泛的领域和更高的层次参与经济全球化,面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面对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我国的妇女儿童发展必须有更高的目标和更快的前进步伐。

为了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从xx基本情况和妇女现状出发,兼顾妇女发展的阶段*和长远*目标,确定了xx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根据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通知要求,围绕《xx妇女发展规划(2018-2018年)》和《xx儿童发展规划(2018-2018年)》中的目标任务,就目标实施情况、采取措施、取得成效等方面作如下总结: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在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广泛吸收妇女参与种植业的项目开发和基础建设、积极帮助她们提高科技水平和致富能力。进一步提高妇女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作用的认识。

二、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和普及力度,积极发动和广泛吸收妇女参加科学技术活动,贯彻好男女同工同酬政策。

自“两纲”颁布实施以来,农村妇女参加农业科技培训人数不断增加。参加茶叶技术培训的有:茶树栽培2406人,茶园修剪、改造5376人,茶叶管理4890人,茶叶加工1862人;参加油菜栽培管理技术培训的有3448人,麦类栽培管理技术培训3640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6810人;电脑农业培训2350人;参加轿车驾驶员培训的女*有63人。

三、实施“绿**书工程”、“阳光工程”、“温暖工程”。

自“两纲”颁布实施以来,妇女获“绿**书”2275人,实用技术培训671人,劳动力转移培训326人。大中专学历教育131人。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受历史原因的影响,妇女的教育水平和参与社会事务的能力有限,望进一步推进妇女儿童保障措施,我部门也将积极发动和广泛吸收妇女参加有关的技术培训,并在资金、技术、信息、良种等方面优先给予扶持。

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第九篇】

我局妇女儿童工作在区妇联的领导下,在局党组及局工会的支持、指导下,圆满成功全年度工作。现将工作情况自查总结如下:

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进一步推进了妇女儿童工作。

维护妇女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事关每个家庭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事关我国社会主义的宏图大业,我局历来十分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我局食品药品执法人员紧紧围绕局党组的意图要求,上下齐心,密切配合,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开展有益于妇女儿童健康发展的活动,进一步促进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二、以维护妇女权益为重点,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强化学习教育,提高妇女思想素质是妇儿工作重点。我局c充分依托法律援助中心和司法所作用,及时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有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利益的法律、法规宣传。以文化、卫生、科技、法律下乡、“三・八”妇女维权周等活动为契机,开展“拒绝家庭暴力,共创美好家园”、“送法到妇女手中”等专题活动,提高广大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而增强维权本领。

1、加强学习。学习是一个过程,学习是长期的,学习是全方位的,提高素质唯有如何学习是根基性的。我局鼓励职工特别是女职工提高学历,提高工作技能,争当学习型人才。

2、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妇女工作实效,女职工在做好局党组、局工会分配工作的前提下,积极争取领导对妇女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发挥好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发挥女职工的长处积极工作。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妇女、儿童文化生活。

1、为妇女干部职工放假一天,“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当天。

3、“母亲节”,分别组织妇女外出参观学习。通过参观,互相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博采众长,使传统节日活动更有活力和生命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妇女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4、为我局干部职工的儿童发放“六一”儿童节过节补助。慰问了对口帮扶困难家庭和计生三结合家庭的孩子,送去了学习必需的钢笔、书包等文具。

仁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一二年十一月三日。

抄报:市局、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第十篇】

近年来,我局在城区*的正确领导下,在城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全城区妇女儿童两个《规划》,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在帮助妇女就业再就业、维护女性职工劳动保障合法权益、打击非法使用童工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城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为确保全城区妇女儿童两个《规划》落实到位,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主要抓落实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级的工作任务,制定贯彻落实了《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把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列为人社局的重要工作,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时,主动协调城区工会、妇联、团委及各相关部门,根据不同阶段的任务和要求,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妇女儿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了配套联动,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

(一)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促进妇女*等就业。加大妇女劳动权利的法律保障力度,严格执行《^v^劳动法》、《^v^妇女权益保障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确保妇女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任何单位在录用人员时不得以性别或变相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提高女性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或以其他方式变相限制女性结婚、生育。

(二)消除使用童工现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积极开展专项劳动保障监察。

(四)为就业困难妇女创造有利的就业条件。公益性岗位安置向大龄、残疾、下岗等就业困难妇女倾斜;落实针对事业妇女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

(五)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选拔、聘用、晋升要切实贯彻“公开、*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障妇女不受歧视。加强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培训、考核、奖励、轮岗、提拔等各环节的监管,保证妇女享有*等的竞争机会。

(一)以宣传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系列政策和返乡创业就业典型及岗位信息为重点,采取信函、电话、短信、qq群、到外出农民工集中地走访慰问、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及办事指南等多种方式,今年已开展普法宣传活动8次,出动人员28人次,发放劳动法律法规*手册3600余份,接受来访咨询295次,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畅通劳动力返乡创业就业信息通道,向留守儿童家庭在外务工人员送政策信息,确保“镇(社区)不漏村(居)、村(居)不漏组、组不漏户”,提高返乡创业就业政策知晓率;适时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已返乡创业就业的农民工“现身说法”,细算“亲情账”和“经济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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