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贷款催收培训3篇
逾期贷款催收培训旨在提升催收技巧与沟通能力,增强团队协作,确保高效回款,降低风险,真是不可或缺的课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逾期贷款催收培训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逾期贷款催收培训 篇1
为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金安全,新昌分中心紧紧围绕“贷款逾期率、资产优良率”等硬指标,强化制度建设、稳定资产质量、严把“贷前、贷中、贷后”三个关卡,在贷款风险管控上频频发力,强化公积金贷款的风险把控。
一是建制度,规范贷款管理。信贷制度建设是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的前提和基础。中心始终注重防范贷款风险,以降低公积金贷款风险敞口为主要抓手,注重建立完善贷审会制度、二手房贷款评估、楼盘动态监管、贷款三级审批、专人催收管理等多种信贷风险防范制度,确保信贷管理有章可循,进一步促进了贷款风险管理的精细化程度。
二是稳资产,严把楼盘准入。项目楼盘的资产质量是贷款风险防范的重要保障。中心分管领导带队定期走访辖内在售楼盘,对西江月、蓝海御湾等新增楼盘进行主动接洽,重点调查新建楼盘的项目位置、开发进度,关注开发商的资质、征信、财务状况、开发经验等情况,根据调查结果严把项目楼盘准入。中心对辖内楼盘实行动态监管,对新增符合条件的楼盘予以及时审批,对有风险苗头的准入楼盘设退出机制并暂停贷款发放。目前,中心与碧桂园、恒大等73家企业83个楼盘开展合作,涵盖了辖区内95%以上的在售楼盘。
三是强管控,防范操作风险。严格执行公积金贷款面谈面签制度,详细了解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的职业、收入、还贷能力及征信情况,严格审核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贷款额度、贷款年限等风险点;加强二手房评估管理,引进市内专业评估系统对二手房进行逐笔评估,按照剩余产权年限、地理位置、市场价格等不同情况差别核定贷款金额;严格执行“审贷分离”的三级审批制度,设置贷款受理、审核、审批各环节A、B岗,细化分工,责任落实到人,有效防范公积金贷款的操作风险。
四是重跟进,强化催收管理。建立健全贷款还款提醒和逾期贷款催收机制。还款日前,中心向每位借款人发送短信,提醒其按时足额还款;贷款批扣当日,中心对逾期名单进行汇总,在第一时间联系借款人,告知贷款逾期情况、违约后果并催促其立即还款。催收人员全程跟踪逾期贷款还款情况,重点催收跨月逾期贷款、恶意逾期等逾期现象,采用与借款人、共同还款人协商、上门催收、联系单位配合催收、司法拍卖等多种方式,有效控制贷款逾期率。
通过以上措施,新昌分中心实现对公积金贷款风险全覆盖管控,保证了公积金贷款资金的安全。截止目前,中心贷款逾期率为零,继续领跑全市最低。
逾期贷款催收培训 篇2
工行泰安分行高度重视个人贷款风险防控,将个人信贷管理、防范贷款风险作为工作重点,强化管理措施,加大管控力度,确保了个贷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截至2014年12月末,该行个人贷款不良率%,较年初下降个百分点,个人贷款违约率%,较年初下降个百分点,不良率、违约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一、加大个人贷款业务检查力度。该行按季开展个人客户经理、个人信贷业务操作风险业务检查,着重从调查人资料的真实性、房产抵押是否高估等,通过综合性的业务检查,及时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将贷款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个人信贷业务培训。该行及时组织个人客户经理进行业务和信贷政策培训,着重从操作流程、管理办法等入手,系统地进行培训,同时定期召开个人信贷业务案件防范分析会,及时分析案件问题,切实提升个人客户经理的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预防风险。
三、转变个人信贷业务经营理念。该行将经营贷款客户转化个人小额贷款和其他组合担保方式的经营贷款,确保优质客户不流失,同时把个人小额贷款作为市场营销的重点产品,加强产品优势宣传,全力做大在商品交易市场内的个人小额贷款客户数量,实现商品交易市场营销新突破。
四、加大逾期贷款催收工作力度。该行认真负责、扎实有效地做好个人逾期贷款的催收和控制工作,从根本上改善贷款质量。按月提取逾期客户数据,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分解清收任务,确保逾期催收工作抓到位、见实效,确保调查、审查、审批等环节上严谨、合规,严防新增业务出现风险。
逾期贷款催收培训 篇3
为进一步加强营业部信贷基础管理工作,规范信贷运作流程,保障信贷业务的合规性,根据总行相关制度要求,制定营业部贷款业务常态自查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业务管理部成立贷款业务常态自查工作实施小组,由部门经理担任组长,部门副经理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部门全体员工组成。实施小组办公室下设在业务管理部。
二、自查内容检查具体内容包括:
1、是否按省联社授信业务复核或审查意见逐条进行落实,未落实的需查明原因;
2、贷后管理是否到位。是否按省联社贷后管理规定时间间隔进行检查,是否有贷后检查记录;
3、信贷资产目前风险状况。出现风险后,是否及时催收,催收记录是否齐全,风险化解措施是否到位等,对贷款风险状况和控险措施要作为检查重点;
4、信贷档案是否齐全,是否按照《西安市灞桥区信用合作联社授信业务审批委员会工作规则》所规定内容收集;合同是否使用省联社统一制式合同,合同要素填写是否齐全,各级审贷会议记录是否规范。
5、对省联社审查的大额贷款检查后,要对每一笔贷款风险状况、风险控制措施在检查表“总体评价”栏进行简述,并逐笔写出检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贷款基本情况、省联社授信业务复核或审查意见书落实情况、贷后管理情况、该笔贷款信贷档案管理情况、风险状况、风险控制措施等。
(二)对20xx年7月1日—20xx年8月31日经联社授信业务审批委员会审批的新增授信业务及各社部权限内审批发放的新增贷款进行检查,检查面100%。检查具体内容包括:
1、贷款主体及投放方面。主要包括贷款主体是否合规合法,有无冒名贷款,是否符合国家及省联社信贷投向政策?有无向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发放贷款;
2、信贷档案方面。着重检查信贷资料是否按《西安市灞桥区信用合作联社授信业务审批委员会工作规则》所规定内容收集信贷资料,借款合同是否使用省联统一制式合同,合同要素是否填写齐全等;是否逐条落实联社授信业务审批委员会意见,未落实的,查明原因;担保措施是否到位,着重检查保证贷款保证承诺书是否规范,是否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抵押贷款是否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是否经省联社入围中介机构评估并办理登记,贷款质押承诺书是否规范;贷款三查制度执行是否严格执行。检查贷前调查是否坚持双人调查,贷款调查报告是否详尽,调查人是否在调查报告上签字,借款人是否具备足够偿还能力。贷时审查着重检查是否坚持集体审批,参会人员是否符合规定人数,会议记录是否规范,参加人员是否发表明确意见,会议记录是否有参会人员签字,是否向在其他金融机构有存量不良贷款借款人新增贷款,是否对关联企业实行整体评级授信,关联企业贷款整体授信是否超权限。贷后管理着重检查是否按照省联社贷后检查规定时间间隔进行检查,是否有贷后检查报告,出现风险后,是否按期进行催收,是否有催收记录,风险处置措施是否到位。检查后要对每一笔贷款的合规性、风险状况、控险措施在检查表“总体评价”栏进行简述。
(三)票据承兑与贴现。对20xx年1-8月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保证金缴存管理情况,是否开立保证金专户,是否以银行贷款用作保证金,有无在票据解付之前动用保证金的情况;背景真实性情况,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合同标的是否与签约双方的经营规模相匹配,贴现票据的要素记载有无存在不全或不规范、不合法的情况;贴现资金流向的合规性,是否流入股市或流入无真实贸易背景用途,资金的最终回流方向是否为出票人或出票人的关联企业,票据的被背书人是否为资金掮客;银行承兑汇票发生垫款后的处理情况及相关责任人问责情况。
(四)涉农贷款及小企业贷款投放情况。对20xx年1-8月涉农贷款投放“三个高于”(即增量高于上年增量、增幅高于各项贷款增幅、占比高于上年)和中小企业贷款投放“两个不低于”(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完成“三个高于”、“两个不低于”投放计划,未达到“三个高于”、“两个不低于”的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五)房屋按揭贷款管理情况。对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开办房屋按揭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开办住房按揭业务是否逐项目向省联社报备或经省联社审批。按揭项目“五证”是否齐全,是否与开发商签订合作协议、回购协议、阶段性保证协议,房贷月供是否高于家庭收入的50%,二套房政策是否严格执行,检查是否通过个人征信、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诚信保证等渠道掌握借款人拥有房屋状况,是否严格执行省联社二套房信贷差别政策,是否存在假按揭情况,开发商保证金是否足额存入等问题。
(六)银监会贷款新规及省联实实施细则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贷款新规颁布后各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组织架构建立情况,学习和培训情况,是否制定相关贷款实施细则,贷款的发放、支付是否按照贷款新规要求执行,宣传工作是否到位,合同内容是否符合贷款新规规定等情况。
(一)授信前尽职调查
1.授信客户是否符合本行授信客户准入条件;是否存在授信用于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和项目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我行信贷政策、制度规定的情况。
2.调查人员是否对客户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客户信用、客户关联关系、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授信用途、还款来源等进行尽职调查。
3.调查人员是否对担保人的主体资格、担保意愿、财务实力,抵(质)押品的合法有效性、价值合理性、占有控制情况、变现能力等进行尽职调查;贷款担保的各项手续是否完备。
4.授信调查报告内容是否详实,是否如实全面揭示调查结果、客户及业务的相关信息,有无随意采用未经调查核实的信息和资料;主辅调查人调查意见是否明确,相关责任人是否签字。
5.委托贷款资金来源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是否将各类理财募集资金、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非自有资金发放委托贷款;是否存在贷款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委托贷款;是否存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变相用于委托贷款等。
6.授信业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规范,相关决议及承诺是否合法有效。
(二)授信审查及审批
1.授信业务是否坚持“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原则,企业法人信用等级评定是否按要求报备或经有权人审批;集团客户、单一客户是否坚持统一授信管理。
2.转授权业务是否严格按照《20xx年经营授权实施细则》规定的业务种类予以授权,是否按规定授权额度进行转授权。
3.是否坚持审贷分离、会议审批制度,审批是否按照规定召开授信审查审批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并按权限进行管理,有无超权限或变相绕权限审批现象。
4.关联企业贷款是否明确了主办行,主办行是否制定了有效的贷款管理方案对企业授信实行额度控制;关联企业续贷业务是否符合规定。
5.授信业务担保方式、还款方式、贷款期限是否符合我行相关规定。
6.贷款利率定价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总行相关制度要求。
7.是否按照客户实际核定授信额度,授信用途是否符合客户实际经营,授信期限是否与客户经营周期相匹配。
8.授信审查人员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我行信贷政策、制度,从业务的合规性、安全性及可行性方面开展授信审查,对授信业务的合法合规性、风险性和效益性做出评价,形成授信审查意见和建议。
9.授信审查部门意见是否明确,是否充分揭示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审查通过的授信业务有无不符合信贷管理政策及总行有关管理规定等情况,有无重大分析失误等。
10.授信审查委员会是否按照规定对授信业务进行审查审议并投票表决;授信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是否对审查审议6事项进行引导性发言;授信审查机构审议资料是否齐全,会议记录是否完整。
11.有权审批人是否在书面授权范围内审批授信业务,有无明确意见,有无签署不符合规定业务;是否存在违反程序、减少程序或逆程序审批授信业务现象等。
(三)授信资金发放及支付管理
1.合同签订是否规范,要素填写是否完整,抵质押担保合同清单是否完备,主从合同是否衔接;合同签订是否坚持双人面签,是否留有影像资料。
2.贷款发放管理流程是否合规、完整,借款人是否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对于已审批同意但有前提条件的贷款,是否逐一核准了前提条件后放款。
3.支付程序是否坚持“实贷实付”原则,支付方式是否符合制度要求,是否经有权签字人审批,支付后是否及时收集相关凭证。
4.贷款用途是否与申请用途一致,有无挪用或违规现象。
(四)授信后管理
1.有权审批机构授信批复中有关贷后管理的要求是否落实等。
2.贷后检查是否按要求落实,检查内容是否完整,记录是否详实。
3.抵质押品管理是否规范;仓单贷款监管协议是否签订,抵质押物出入库是否合规;抵质押物是否实行价值动态监管,担保比例是否符合制度要求。
4.风险预警制度是否落实,客户经营管理发生重大事项是否及时报告,并留存相关文书档案。
5.大额贷款是否制定管理方案,是否落实方案内容。
6.还款计划是否按要求落实,未落实的是否及时进行催收,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7.是否按要求对信贷资产风险形态进行正确分类,管理措施是否有效。
8.授信业务档案是否按照总行有关制度要求进行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客观公正,注重实效。检查人员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逐笔核实,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的反映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逐笔登记,做到检查工作不走过场,落实责任不存隐患,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肃问责强化效果,检查组要对本次检查,真实性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