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范文 > 范文大全 >

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整改报告范例实用3篇

网友发表时间 2579534

【参考阅览】此篇精品资料“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整改报告范例实用3篇”由阿拉网友整理分享,帮您减少加班熬夜,轻松写作尽在阿拉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整改报告篇1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在中心校的统一要求下,我校召开了全体教师专题会议,组织教师一起学习上级有关收费文件精神,进一步加深了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思想认识,增强了依法依规收费自觉性。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加强领导。把规范治理教育乱收费当作践行科学发展观,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头等大事来抓,学校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自纠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从思想上、源头上、过程中把好收费关口。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

三、自查情况:

1、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全免政策,不存在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

2、学生自愿参加保险,学校没有统一、强制行为。

3、学校、教师没有向学生推销和变相推销(引导、暗示等)教辅材料和其它学习用品以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的行为。

4、不存在教师利用自身资源在校内外进行有偿补课活动的现象。

5、不存在老师利用学生调座位等谋取私利的现象。

6、学前班收费标准不超过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实行了收费公示制度。

7、校务公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公开及时、真实。使用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学校行风建设监督卡》。

四、努力方向

1、认清形势,不断提高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校首先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将规范治理教育乱收费,努力形成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规范的长效机制,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采取更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的手段,力争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做得更实更好。

2、坚定目标,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法制观念,努力把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和收费行为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合理编制开支预算,继续实行学校定期公示制度,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有效控制乱收费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3、展望未来,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治理教育乱收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既是一个热点、焦点问题,也是一个敏感问题,关系到教育形象,关系到社会和谐,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本着从大局出发,发扬创新精神,不断强化措施,不断改进方式方法,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步入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为教育可持续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整改报告篇2

为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监督职能,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强教育收费管理,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各区县及直属学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9月25日至27日市教育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了2019年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结合整改情况,形成整改反馈问题报告如下: 一、检查的总体情况

本次共抽查学校17所,涵盖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各学段,检查幼儿园15所,共计32所。组织教师代表座谈103人,学生代表座谈238人,发放调查问卷315份,收回有效问卷314份。抽查情况显示,大多数学校能够按照教育收费文件规定收费,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中小学校教辅教材管理,遵守收支两条线规定,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重视排查自纠工作。

通过区县自查与市级抽查情况对比,发现有的区县教育收费自查工作不细不实不全的问题,自查工作未覆盖辖区内全部中小学(幼儿园)和各个工作环节。

整改情况:各区县按照本次抽查工作要求,从严从实从细再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针对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即查即改。

(二)问题清单整改情况

1.个别学校(幼儿园)未严格执行在公示栏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投诉电话。

整改情况:已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各幼儿园要按照《幼儿园收费公示表》的格式,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等多种形式,向幼儿园、家长和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监督电话,并及时变更公示内容后,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规定,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做好公示项目。

2.个别民办园未按规定开具合规票据。

整改情况:已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 “民办幼儿园收费应使用税务发票,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规定,严格票据管理,按规定开具税务发票。

3.个别学校未按规定承担学生洗澡费用。

整改情况:已根据《关于颁发<济南市国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住宿费收费标准包含住宿学生水电费、管理费等”规定,不再收取学生洗澡费,相关支出在公用经费中列支。

4.个别幼儿园跨年度收取保教费。

整改情况:已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保教费以‘月/人、天’为计费单位,按月进行收取,也可本着自愿原则由幼儿家长按季度或按学期交纳,不得跨学期、跨年度预收”的规定,将预收的保教费退回。

5.个别民办园入园时未以合同约定方式与幼儿家长签订协议,明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期限等内容。

整改情况:已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民办幼儿园在幼儿入园时要以合同约定的方式与幼儿家长签订协议,明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期限、退费规定等具体内容”,幼儿园依规与幼儿家长补签入园协议,明确收费等相关内容。

(三)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并形成长效机制

各区县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学校(幼儿园)逐条进行排查整改,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违规制定收费标准的问题,切实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加大收费重点时段的督查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结合实际,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从源头上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努力构建治理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

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整改报告篇3

根据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规范教育收费联合检查暨政风行风专项调研的通知》精神,我校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认真的对照自查,现将我校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认识

2019年学校的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教育收费工作,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方面。教育收费不是一项简单的学校校务工作,而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我校在广大教师和学生中树立共同参与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识,将规范教育收费作为学校办学理念的重要体现,深入传达给每一位教职员工和学生,只有规范教育收费的意识得到了提高,才能使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

学校在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进行收费。2017年学校拟定的《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试行)中,明确了收费管理控制的要求。结合合并后学校新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完善收费管理制度。2019年10-11月,全校各二级部门开展了收费规范自查工作,确保收费规范。

三、实行校务公开

我校坚决执行“未经公示,不得收费”的原则。我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的清理,把按规定程序审批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相关制度文件通过校园网、公告栏、招生简章及入学通知书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予以公示,所有教育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按上级批文为准,接受学生和公众的监督。

同时通过信息化平台(微信公众号、网站等)的建设,为学生提供了查询学分和学费的网络窗口,使我校的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此外学校还专门设立了“书记热线”、“院长信箱”、财务处咨询电话、财务处网站留言板、财务处微信公众号问题解答、网上投诉信箱、校领导接待日等多种形式,及时回答学生、家长有关收费方面的问题。

四、维护学生权益

1、服务性收费操作情况

对服务性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坚持事先告知、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格按照“事先公示,自愿选择、规范操作”的要求进行操作,服务性收费实行即时发生即时收取,不与学费一并收取,不存在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的情况。

2、代办费操作情况

从2017-2018学年开始,统一收取学生学费和住宿费,代办费不与学费一并收取。对代办费收费坚持事前告知,学生自愿的原则。

在首次为学生办理各种证件,而在取得证、卡时,不收取任何工本费,只有学生遗失补办时,再按成本收取。

我校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同时,会收到新生入学报到手册和“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医疗保险告知书”,学生完全根据自己的意愿,在新生报到时填写参加或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确认单,财务处根据确认名单,扣取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的费用;学生自愿购买教材,产生教材费用由学生直接通过支付宝等渠道转账至图书公司,学校不再代收;为学生代办床上用品和日用品也是学生自愿购买的,学生直接支付给用品公司。

3、行政事业收费操作情况

学校各类教育收费(包括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均按照市财政、物价和教育部门的批准标准收费,不存在未经审批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违规办学办班并乱收费和超标准收费及擅立项目乱收费的情况。学校不存在冒用学历教育名义在录取体制外违规招生、违规收费问题。向学生收费后,出具规范的财务票据。

住宿费和考试费等收费都是经过市财政、物价、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按批准后的收费标准,按学年收取。学生缴纳住宿费后,因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按实际住宿时间,一学年按9个月计算退返住宿费。

学校教务部门自主组织的各类测试,比如高水平运动员测试、保送生、春招测试等,我校均不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用。 

4、、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经费来源包括:国家资助资金(央财专项)、上海市地方财政资金、学校资助经费以及社会捐助资金。

国家资助资金(央财专项)、上海市地方财政资金的使用坚持单设预算科目,专款专用,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各项资助项目均制定了校级实施办法,按照申请及评审,资助资金能够做到按时发放至学生的银行卡内,保障资助资金直接发放至受资助的学生手上。

同时,学校专门从全年的事业收入中拿出5%-6%全额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项目内容包括校内奖学金、学生勤工助学,帮困补助,学生医疗帮困补助,学生学费减免等。

五、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加强学校非学历教育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上海市教委关于强化高校办学规范管理的各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及上海市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严格招生工作纪律。

招生工作中,完善招生组织机构功能和工作职责,强化集体议事制度,学校对招生重大事项均通过集体讨论决定,规范招生尤其是特殊类招生工作流程,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力度和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监督保障机制。

学校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涉及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均将租赁收入作为八项收入全额上交市财政。

加强学校资金管理,学校收费严格按照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政策、制度执行,对所有教育收费及时全部上缴财政专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范使用代收费的票据,所有收费项目由财务处统一管理、核算,严禁财务处以外的其他部门自行设立帐户。

本年度以来学校未收到关于教育收费问题的信访件及群众反映教育收费问题的情况。

我们一定会继续努力,进一步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做好、做细、做实。

相关推荐

热门文档

48 2579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