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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更换印鉴章申请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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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印鉴章申请书篇1

xxxxxxxxxx[2013]15号 签发人:xxx

关于变更财务印鉴章的请示

xxxxxxxxxxxxxxxxxx:

因我区域xxxx原账户以公司名称开立在农业银行,因便利店收回自营,且相关证件已办理,因此在工商银行重新开立了业务收入专户及基本户,现需申请变更银行印鉴章一枚,原内容为“xxxxxxxxxx财务专用章”,变更为“xxxxxxxxxx财务专用章”。

妥否,请批示。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xxxxxx 电话:***)

主题词:变更

印鉴章

请示

xxxxxxxxxxxxxxxxxxxxx 2013年2月27日印发 校对人:xxx

本文地址:http:///zuowen/

更换印鉴章申请书篇2

公司印章变更需提供的资料

一、须向开户行出具以下内容:

1.原预留银行印鉴卡(如遗失,请开立单位证明,说明丢失原因,并注明:“有因此引发的一切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等字样)2.开户许可证正本原件、复印件 3.变更印鉴申请书

4.企业名称或法人变更:提供工商局变更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复印件 6.国、地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复印件 7.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复印件

8.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其授权书、授权书可参照“法人授权书”格式。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9.公安局收回旧公章的收条或报案回执或遗失声明作废的报纸原件、复印件。

1)无法提供原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如公司名称变更企业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公司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企业遗失印章的需提供遗失登报公告、司法部门的相关证明文件等材料)

2)遗失情况下,首先需要登报办理印章遗失声明,其次到公司注册地派出所报案关于印章遗失的事宜,由派出所出具印章遗失报案回执,再次由企业提供者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和企业出具的刻章申请书,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公司办理印章刻制和备案手续.3)登报材料:持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遗失情况说明加盖公司法人章及法人签名到《四川日报》或者《成都日报》办理遗失声明。

10.公安局的刻章卡原件、复印件

二、1.变更预留印鉴中的个人签章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授权他人办理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的身份证件及其授权书、授权书可参照“法人授权书”格式。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2.预留印鉴是非法人或负责人印鉴的,需提交预留印鉴授权书, 可参照公司业务授权书板块下的“预留印鉴授权书”格式,和被预留私章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填写资料: 1.客户在柜台领取空白印鉴卡一套三份,加盖新旧印章、单位公章.2.变更印鉴申请书,加盖新旧印章、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章。

四、所带印章: 1.财务章 2.私章 3.公章

4.所换的旧印章

更换印鉴章申请书篇3

财务印鉴章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防范资金风险,规范财务印鉴章的刻制、启用、保管、使用等行为,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财务印鉴章是指单位在开户银行预留的印鉴,一般由两枚(或三枚)印章组成,分别为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名章(如有必要,也可增加一枚出纳人员名章)。

第三条

财务印鉴章的刻制由办公室拟定专题报告,送财务处等相关部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再负责统一刻制。

第四条 财务印鉴章的启用,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交财务处负责人按规定使用,并办理相应领用手续、存档。

第五条 未经公司同意,私自刻制、使用财务印鉴章属违规违纪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经办人员和相关领导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由于财务印鉴章的使用直接涉及到资金的收付,因此必须妥善保管。财务印鉴章分开并确定专门的财务人员保管,其中财务专用章交财务处负责人,法人代表印鉴、出纳人员名章(如有)交出纳人员。如财务负责人或出纳人员外出,财务印鉴章可在履行必要的交接手续后指定专人分别保管。

第七条 财务印鉴章应放置在保险柜或加锁的抽屉里,以防丢失。

第八条 因印鉴章保管人员工作失误造成印鉴章丢失或被盗,根据损失程度和后果追究保管人员的责任,并按公司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第九条

财务印鉴章用于办理收、付款的各种银行结算票据,即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支票(包括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汇兑(包括电汇和信汇)、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信用卡和信用证等。

第十条 财务专用章可在财务人员开具的收据、转账通知单或客户有特殊要求的发票上使用。不可用于替代合同专用章或用于其他用途。

第十一条 财务印鉴章的保管人员应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完善的付款票据应拒绝加盖印鉴章。

第十二条 因保管人员工作失职造成公司损失,根据损失程度和后果追究保管人员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第十三条 公司因故变更名称或撤销,以及法人代表变更,财务印鉴章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上交公司办公室听候处置。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财务处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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