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采购合同三方协议样例【实用5篇】
采购合同三方协议【第一篇】
甲方(采购方)。
甲方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e-mail:
乙方(供应商)。
乙方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e-mail:
()合同目的。
提示:说明甲方向乙方采购何种物品,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本采购合同。
2、术语、关键词解释。
物品:
系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需向采购方提供的一切软件、硬件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服务:
系指根据合同,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
3、采购物品说明。
采购物品及说明。
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
4、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
本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预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15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20%,即人民币(元),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如甲方不按上述规定准时支付预付款,则交货期作相应的顺延。
发货款。乙方按合同规定在发货时,将有关运输提单或自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以可靠方式寄递给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单据的次日起15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40%,即人民币(元),作为发货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验收款。在采购物品通过甲方的验收之后,甲方在15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40%,即人民币(元),作为验收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甲方和乙方应以书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如有变更,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者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5、交货与交货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30日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
乙方应在交货前7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甲方提供交货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和体积的约数、交货时间、地点、运输安排)。甲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妥一切接货手续,在货物到达后四十八小时内提运完毕。
甲方对乙方交付的物品,均应妥善接收并按设备储存的环境条件规定保管。对于因乙方误发、多发或少发的物品,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查处,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本合同所有物品运抵甲方现场后,双方代表共同参加开箱检验。如设备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或损伤,应由乙方负责补足或修理,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6、安装、调试与验收。
乙方派遣技术人员按合同规定的日程完成“采购物品”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保证使“采购物品”达到预定的性能指标。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各种配合条件和所需称职的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在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配合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其他辅助工作。
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组织人员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测试,将验收测试情况记录在《采购物品验收报告》中。如果甲方发现采购物品中存在缺陷,双方应当视问题的严重性给出合适的处理措施。
(1)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严重的缺陷,则退回给乙方。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双方协商第二次验收的时间。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一些轻微的缺陷,则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的措施,双方协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验收。
当所有的采购物品都通过甲方的验收后,双方责任人签字认可,采购物品正式交付给甲方。之后,甲方将验收款(见合同条款)支付给乙方。
7、品质保证与维护。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采购物品”是全新的、技术是先进的、质量是良好的、性能是稳定可靠的、数量是完整无缺的。
乙方承诺质量保证期:采购物品通过验收之日起,系统软硬件保修六个月。本保证不包含由于甲方不当的操作或修理造成的后果。
在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硬件设备、软件和系统进行维护或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依然负责对所售设备进行维护或维修,其间产生的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在设备保修期结束后一旦甲方要求进行升级和改造,乙方保证提供相应的服务,此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果采购物品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收到甲方维护要求后,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遇有严重技术问题,重大故障,需要现场维护,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在交通允许的情况下)。
8、违约与赔偿。
甲方违约处理:
(1)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准时支付款项时,应从最迟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设备安装顺延,乙方技术人员由此滞留在安装地点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乙方违约处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准时交货,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设备部分货款的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9、保密。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技术资料、信息、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设计方案等知识产权及价格条款等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甲方应采取保密措施,予以严密保守。
除为了维护操作相关设备而需接触乙方有关技术资料等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甲方有关人员外,甲方同意不向其他人员泄露乙方的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交换或泄漏乙方提供的上述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等,或擅自出版以上“技术资料”,如违反本条规定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负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引起的直接和可能的经济损失。
甲方的保密义务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后年(由双方商定)。
10、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11、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方的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本合同的“采购物品”最终保证期限届满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终止日期。但保密条款、争议解决和双方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
12、争议解决。
本合同及其修订本的有效性、履行和与本合同及其修订本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在三十天内解决。
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13、合同确认。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份,自合同各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采购合同三方协议【第二篇】
甲方(总包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丙方(建设单位):
甲方承建的项目工程,因工程需要,甲方向乙方采购外墙砖材料,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三方权利及义务,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约定如下:
1、甲方向乙方采购总值约为人民币的全新外墙砖一批,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详见下表。
乙方确保所供产品质量及环保指标符合国家及行业的产品标准;。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按招投标及本合同约定向甲丙方提供封存的产品样板;。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由乙方自理。
2、交货方式:由乙方将采购的货物运到丙方项目甲方指定地点,按甲方要求分批供货,交付给甲方验收(品种、数量、质量),甲方对所订购货物总量准确性负责,上下浮动不得超过3%,超过3%的幅度时,甲乙双方进行协商。乙方负责卸车且摆放整齐费用由乙方负担。
交货日期: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甲方提前15天通知乙方送货并明确材料进场的日期,自乙方收到甲方货物需求总量及首批货物进场数量之日起25天(日历天)内,乙方交付首批货物给甲方,其余批次货物按甲方要求时间交付。
运输费及风险:由乙方承担装运输费、税金等将材料运送到工地的一切费用。货物的所有权及一切风险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且甲方签收后转移至甲方。
采购合同三方协议【第三篇】
丙方:成都东泉预应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鉴于:
1.甲方与乙方已签订购销合同;
2.丙方具有可靠的信誉。
为保证甲乙双方购销合同的履行,保障甲乙双方权益和规避经营风险,甲乙丙三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交易流程。
2.乙方在收到预付款后应立即向甲方进行订货;
4.乙方在收到丙方给付的货款后,应即时将货款给付甲方。
第二条: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购销合同的真实性;
2.有权要求乙方及时给丙方发送付款通知;
3.有权要求丙方根据乙方的付款通知即时给付货款。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购销合同的真实性;
2.及时根据购销合同订购货物;
3.配合甲方货物的验收工作等。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支付乙方货款后须及时通知到乙方;
2.在甲乙双方争议最终解决前,丙方不得向任何一方给付货款;
3.有权按协议要求支付服务费,服务费金额不限。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与乙方没有及时履行购销合同义务的按照双方购销合同约定处理;
2.如三方任意一方不按第二条规定的履行责任和承担义务的,有过错方承担一切损失;
3.如因三方中任意一方出现问题导致货物不能正常供货的,有过错方承担一切损失。
第四条:免责条款。
1.丙方不对甲乙双方购销合同的实质进行审核;
2.丙方不对其他任何事项承担任何责任,丙方也不对购销合同的真实性、甲乙双方的资源提供任何担保,与购销合同有关的一切责任由甲乙双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协议履行中产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有权向丙方(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地址:地址:地址:
委托人:委托人:委托人:
电话: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采购合同三方协议【第四篇】
制造方:
南京格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采购方)与南京鸿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装方)与(以下简称“制造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三方就欧司朗(中国)荧光粉材料有限公司工艺废水处理及回用项目设备采购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名称:欧司朗(中国)荧光粉材料有限公司工艺废水处理及回用项目。
项目地点:欧司朗(中国)荧光粉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
采购设备名称:(如不够写,可详见附件)。
第二条各方的工作范围。
制造方的工作范围如下:负责所采购设备的制造及运输、保险及保修的责任,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货物验收。
当制造方制造的设备/材料运抵施工现场时,应通过业主、设计方和采购方共同组织的货物验收工作,如发现制造方使用了不符合设计和标准的设备材料时,将由制造方负责修复、拆除或更换。
安装方所负责的设备安装工作结束后,应符合国家相关的建筑安装标准并通过业主、设计方和采购方共同组织的验收工作。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总价款为(大写)元,合同价款的组成详见下:
(1)工程安装费:(大写)元;
(2)设备制造费:(大写)元。
付款方式。
(1)工程安装费:由采购方直接支付给安装方,并由安装方出具发票给采购方。
(2)设备制造费:由采购方支付给安装方,由安装方根据设备制造的进度向制造方代为全额支付设备制造费,并由制造方直接开具17%增殖税专用发票给采购方。
第五条合同生效。
三方约定:本合同将在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采购方:南京格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安装方:南京鸿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开户行:南京银行大厂支行开户行:帐号:01430120210006927帐号:
地址: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钻石星城a幢3006室地址:
邮编:210048邮编:
税号:320112667396138税号:
制造方: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开户行:
帐号:
地址:
电话:
邮编:
税号:
采购合同三方协议【第五篇】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甲方对农业开发工程pvc—u管材pe管材管件进行采购,于20xx年1月9日通过询价招标,确定乙方为pvc—u管材管件中标人。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pvc—u管材管件: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
本合同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根据甲方实际使用的pvc—u管材管件,按照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货物单价结算。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供货。
乙方每次供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需请甲方到现场验收货物(品牌、规格型号、外观和各种证明、手续等)。
甲方如对货物质量产生疑问,有权将货物抽样送法定质检机构检验(随机抽取5个品种型号)。若法定质检机构质检出货物合格,则质检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法定质检机构质检出货物不合格,则质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2个工作日内负责调换该批次合格商品,两次送检均不合格的将退回全部货物,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当乙方按甲方指定时间和地点全部供货完毕且所提供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或法定质检机构出具质量合格报告后,按进度支付,货物供应完成60%支付50%货款,全面完成经水压试验(水压试验时乙方需派代表现场监督)合格验收后一月内支付40%,甲方安装使用乙方所提供的管材、管件运行正常,一年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10%。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1%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如乙方不能按期或者按批次交付货物,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通过向起诉方所在地法院诉讼或者起诉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伍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