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简写 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汇聚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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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简写【第一篇】
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止事故发生,本企业承诺如下:
一、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专职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独立行使安全管理职权。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各工种、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三、及时足额提取并切实管好用好安全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使企业持续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四、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了解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悉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按照有关规定对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的人员进行专门的煤气安全基本知识、煤气安全技术、煤气监测方法、煤气中毒紧急救护技术等内容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其上岗作业。
五、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和消除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职业健康监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职业危害,保证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条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七、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及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八严格外包工程管理,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责任书。监督外包工程队伍持续达到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协调生产、维修、施工方工作有序开展。
九、不违章指挥,不强令职工违章冒险作业。
十、依法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十一、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制度化、安全检查精细化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十二、重点设施设备符合规程、标准要求,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和检修,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十三、冶金企业的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设置在安全地点,不得设置在高温液态金属的吊运影响范围内。冶金企业内承受重荷载和受高温辐射、热渣喷溅、酸碱腐蚀等危害的建(构)筑物,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鉴定。在煤气储罐区等可能发生煤气泄漏、聚集的场所,设置固定式煤气检测报警仪,建立预警系统,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并加强通风换气。进入煤气区域作业的人员,应当携带煤气检测报警仪器;在作业前,应当检查作业场所的煤气含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经检查确认煤气含量符合规定后,方可进入作业。氧气系统应当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氧气燃爆事故以及氮气、氩气、珠光砂窒息事故。对涉及煤气、氧气、氢气等危险化学品生产、输送、使用、储存的设施以及油库、电缆隧道(沟)等重点防火部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有效、可靠的防火防爆措施。冶金企业应当定期对安全设备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校验。对超过使用年限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设备,及时予以报废。对现有设备设施进行更新或者改造的,不得降低其安全技术性能。
十四、冶金企业从事检修作业前,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对危险性较大的检修作业,其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应当经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审查同意。在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的区域进行动火作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十五、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十六、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十七、积极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的建设活动,并持续巩固达标,实现全面达标、本质达标和动态达标。
十八、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危险源进行辨识,实行分级管理。对于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九、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十、按要求上报安全生产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的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二十一、接受和鼓励从业人员对企业重大隐患的举报,并按照企业举报制度规定奖励举报人。
二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或发生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本企业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简写【第二篇】
为进一步落实烜坤矿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事故发生,确保黑山嘴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基层和基础工作。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高处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及进入罐釜、壕池、管道等场所作业的制度。
三、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台帐,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部门、整改人员,按时完成整改。
四、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对企业职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建立企业、车间、班组“三级教育”档案;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确保执证上岗;按规定配备专职安管人员。
五、提高企业本质安全。严格落实危险工艺设置安全连锁、报警等保护措施;安全设施的安装、使用及设备设施的检测、维护符合相关要求,严禁跑、冒、滴、漏现象,不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
时上报。
七、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制度,新设立的危化项目要进入化工园区。
八、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按照许可范围使用、储存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做好安全设施维护保养,严禁违规装卸、运输。
九、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积极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企业整体安全水平。
十、确保企业不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做好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处置各环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此承诺书接受企业职工及社会监督,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
单位主要负责人: 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
年 月 日
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简写【第三篇】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维修安全生产,防止在维修经营活动中事故的发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本企业承诺做好如下安全工作:
一、企业法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二、建立健全了与维修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机构,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并在营业场所明示。
三、
对所有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做好台账记录。对新员工,先培训教育,后上岗。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四、配备与维修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等均符合有关规定。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腐蚀剂、压力容器等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和维修派专人负责。
五、建立和健全了各工种、各类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明示在相应的工位或设备附近。定期对举升设备、校正设备、烤漆房等易发生生产事故的设施设备、电气线路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做好检修记录。
六、落实专人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隐患自查自纠,主要负责人每月到作业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
七、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等已符合安全、环保和消防等各项要求,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明。
八、建立健全了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维修前、维修中、修竣后的质量检验规定。对汽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或者整车修理的,严格执行“三单一证制”,检验合格后,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机动车维修合格证。
九、按许可证核发的许可项目承修机动车辆,不超范围经营。不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擅自改装机动车。对维修配件实行入库检验制度,不适用假冒伪劣维修机动车,凡涉及汽车安全部件的维修,均加强检验或检测。
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部门上报。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 期:
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简写【第四篇】
人民政府:
为贯彻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20xx]69号),我作为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认真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有关规定,深入开展“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双百日承诺”活动,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积极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自觉接受政府及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
二、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照明灯、各种消防标志齐全并符合要求,疏散通道畅通。确保安全资金的投入,满足消防安全的需要;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三、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业务技能。使从业人员做到“四懂四会”,能够果断、正确地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四、对重大危险源和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急措施,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五、单位如发生重大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立即停业整顿。因未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导致安全事故的,接受20万元经济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违反上述承诺,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因安全投入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单位接受不低于50万元罚款,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接受2—20万元罚款;未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接受2万元罚款;未设警示标志或未对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接受5万元罚款;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接受2—10万元罚款;与从业人员订立免责或减责协议,接受2—10万元罚款等等。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实际控制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