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范例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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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1
一、机构改革基本情况
3月底完成县依法治县办、县法制办、县司法局机构改革重组工作,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依法治县办)设在县司法局,重组后的司法设8个内设股室、2个下属事业单位、17个司法所派出机构,相比重组前增加2个内设股室。重组后核定政法专编39名,无增加行政编制,重组后司法局相比原司法局和法制办编制总数数减少3个,县依法治县办无编制,现目前超编2人运行。原领导职数为1正2副,重组后2正2副。
二、存在的问题
(一)编制少、任务繁重。县司法局编制政法编制39名满编运行(其中司法所22名,局机关17名),改非干部4名,抽调4名(何富民、尚国兵、黎泽平、高建花),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3名,下属事业单位2个(公证处和法律援助中心),编制5名,实际在编3人。
(二)专业人才紧缺。重组后司法局编制无增加,只专隶原县法制办2名工作人员(其中一名任党组书记),增加4个内设股室,其中合法性审查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三个股室工作只能由1名原县法制办工作人员承担,抽调1名司法所同志暂时负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律师和公证人员也存在紧缺、稳定性差问题。
三、建议
(一)依法治县工作是全县的一项重点工作,需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故建议增加事业编制专职负责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二)鼓励引进创新型、高端律师人才,着力解决律师专业人才紧缺的问题。
(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一批辅助人员,协助参与司法行政工作。
县司法局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2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将我院开展*****改革试点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改革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深化,这句话既阐释了改革由何处来,又指明了改革往何处去——解决问题才能使改革举措的落到实处。我们实行***改革的出发点就是解决***中行政化和权责不清的问题,最大限度调动干警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回归审判人员职业尊严,最大限度提升干警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从而提高审判质效,树立司法公信力。为此,我们按照高院的总体安排和部署,从去年12月份开始在中院、***院和***法庭开展了上下联动、系统性的改革试点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顺利推进***运行机制改革,我们认真组织干警学习领会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司法改革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高院关于司法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切实将全市法院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司法改革精神上来,把智慧力量凝聚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我们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1 举办司改征文、组织司改建言献策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进行学习宣传,进一步加深了广大干警对司法改革的理解和认识,营造了浓厚的司改氛围。另外,为使改革有序健康推进,我们成立了一把手院长任组长、院领导班子成员任组员的***改革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改革的设计决策、组织协调、分析研判等重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中院研究室,专门负责改革的日常工作。还组织召开了***改革启动会议,集中强调了开展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具体阐述了改革的总体要求和重点环节,进一步统一了广大干警的思想认识,为实施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深入分析研判,摸清问题底数
为准确掌握全市法院审判运行基本情况和存在主要问题,改革实施之前,我们采取听、查、看、问、谈的方式,派专人深入全市**个基层院和**个法庭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将调研情况逐一梳理总结,认真分析研判,找准摸清了问题底数。经归纳整理,目前,全市法院***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工作机制不够完善,运行不够合理。
(一)权责配置失衡。实践中存在的单纯追究审判长责任或承办人责任等不合理的合议责任追究制度,使得合议庭其他成员处于有权无责的状态。缺少了责任约束,合议庭成员履行合议职责的积极性会逐渐淡化,就容易出现“各自办案、互不干涉”、审判长或承办人唱“独角戏”的现象。合议制被“独任化”,庭审、评议活动被“形式化”,使得合议
2 庭对案件质量共同把关的作用消弭殆尽,产生差错案件甚至“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的风险也因此增加。同时,由于审判委员会作为决定裁判结果的最高机构,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对其依赖较大,不愿自己对案件分析研判,而是上交到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另外,由于院长、庭长有权决定签发裁判文书,要求复议,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等事项,对案件的实体裁判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忽视和削弱了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的独立性,从而形成了“审而不判、判而不审”的现象,影响了司法的公正与效率。
(二)监督方式失当。为了保证案件质量,以审判长、庭长、院长逐级审批案件制度为核心的行政化的案件质量管理模式较为常见。尽管这一审批制度在保证案件质量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这种审判监督权与行政管理权并轨运行,依靠行政命令手段来行使审判监督权的方式,同一案件在同一审级内往往需要经历多个主体和层级的复合评价,才能形成最终的裁判意见,在很大程度上强行弱化了合议制对于外部不当干预、违法干预的预防功能,不仅丧失了合议庭的应有活力,阻碍了合议庭成员充分履行合议职责,同时也为“权力寻租”埋下了隐患。
(三)组织管理失态。除独任审判制度之外,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如果以案件为中心,合议庭成员随机组成应为合议庭组织形式的应然形态。而实践中,基于管理的需要,合议庭作为审判庭的下级组织,审判组织形式
3 被介入了行政组织形式因素。更为重要的是,这种行政化、长期固化的合议庭组织形式所带来的权力封闭运行状态,导致了审判思路趋同、利益交换默契、“暗箱操作”等一系列问题,合议庭内部的权力制衡机能也因此大大削弱。如果合议庭内部的权力制衡不起作用,则外部的审判监督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三、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意见
针对***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多次组织召开司改领导小组会、党组扩大会和全市法院院长会,专题研究改革的工作事宜。同时,紧密结合我市法院工作实际,在对**旗院实行“主审法官责任制”多次调研的基础上,用将近3个月时间设计改革试点方案,反复论证和征求意见,先后修改10余稿,制定出台了《**人民法院***运行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科学合理配臵审判职权,明确审判责任,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公开行使***。
(一)明确审判主体,设立咨询机构。我们规定审判执行权由独任庭、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行使。设立了法官咨询委员会、审判专业咨询委员会、联席咨询委员会3个案件的咨询机构,其主要任务是针对有分歧的案件、疑难案件和重大有影响的案件,通过法官咨询、专业咨询和联席咨询的方式,把问题摆出来,让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专家学者共同参与,使审判工作更加公开公正,阳光透明。其中法官咨询委员会,由本部门负责人在部门内法官中确定;审判专业咨询
4 委员会,由审判委员会根据审判人员的专业特长和能力水平,跨部门选择部分法官组成;联席咨询委员会,由审判委员会根据审判工作需要,聘请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以及具有专业技能人员和审判专业咨询委员会成员共同组成。联席咨询委员会在全国法院亦为创新机制。
(二)配置审判职权,明确职责范围。我们探索实行合议庭办案机制,建立***交由合议庭集体负责的审判模式,要求合议庭成员平等表决、充分讨论、自主判断,并规定评议过程中,必须展示评判证据效力、认定案件事实、适用法律的证成过程,且最终评议成果要与裁判文书内容相对应;在评议结束后,由合议庭成员和记录人在评议笔录上即时签名,对于补制的评议笔录,合议庭成员和记录人员有权拒绝签名。同时,还实行了合议共同责任制,即合议庭成员对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开庭审理、案件评议和文书制作等各个环节负有共同责任。这一责任形式的确定,本质上是责任制的生成基础发生了变化,即将办案责任变更为合议责任,由主办(承办人)责任或领导(审判长)责任变更为合议庭成员集体责任,促进了***责的平衡配臵。另外,还对行使***的独任庭、合议庭、审委会的职权进行了重新界定,对行使审判管理权的部门负责人、院级分管领导、审判管理办公室的职权进行了明确。
(三)规范审判流程,强化案件管理。我们建立了从案
5 件分配、案件审理、案件评议、裁判文书签发到案件评查,可操作性强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同时,审判长确定职责分工,明确承办案件法官制作阅卷笔录、庭审提纲等文书材料。另外,对于法律文书的签发,规定除二审发回重审的案件由院级分管领导签发外,合议庭审理的案件由审判长签发,独任法官审理的案件自行签发。
(四)落实审判责任,建立考评机制。我们确定了独任法官、合议庭依法履行法定职责,非因法定事由和程序,不得受到追究的制度。并规定独任法官、合议庭既要对所办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程序规范、法律适用和文书质量等法律效果负责,也要对案件的社会效果负责,通过健全内部责任制和强化外部监督机制“双管齐下”,全面强化对***行使全程的管理监督,切实做到保障独立与加强管理并重,***力与司法责任统一。同时,建立了法官考评结果与奖惩衔接机制,制定明确具体的奖惩标准,有效促进法官积极谨慎地履职。另外,我们还设立了专门针对法官的考评委员会,采取法官日常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每名法官年内业绩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考评结果纳入法官考评档案,作为确定法官任职、确定年度考核等级、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四、推行***运行机制改革试点的收获体会 回顾***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实施的几个月,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困难同在,我们感到:
(一)改革不可能一帆风顺,只有坚定信念,才能勇往直前。去年12月份以来,***运行机制改革在各试点院正式展开。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改革开始以来的前3个月,试点院的个别案件质效不是很高,个别指标比去年同期还出现了倒退现象,没有出现预期的改革效果。为此,我们采取与一线办案法官个别谈话、问卷调查、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交流活动,真正了解和掌握了问题症结,就在于个别法官对改革持观望态度,认为改革是顶层设计与己无关,存在等靠和依赖思想,瞻前顾后,患得患失。针对此种情况,我们积极想办法给大家卸包袱、减负担,在全市法院开展了“理解支持司法改革、参与投身司法改革”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教育引导,使广大法官认识到***运行机制改革的必然性;认识到司法改革既要自上而上,也要自下而上,两者缺一不可,自上而下是顶层框架设计,自下而上是主动先行应对举措。同时,也使大家认识到改革就要敢于提当,敢为天下先,敢于第一个“吃螃蟹”,使大家真正发自内心地认同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
(二)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踏实努力,才能成效明显。改革经历了观望、焦虑和调整期之后,经过全市法院广大干警几个月的积极努力,目前运行平稳,态势良好,案件质效、干警精神面貌都发生了较大变化。案件审判质效明显提升。各试点院的服判息诉率、案件平均审限等重要指标明显提高,信访投诉率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明显增强。同
7 时,由于实行***运行机制改革减少诸多案件的审批环节,缩短了办案周期,审判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高。另外,专业咨询委员会的设立,减少了召开审判委员会的次数和讨论案件数量,使院庭长委员都有较为充分的时间审理和研究案件,有利于促进案件质效的提高。上半年,*院结案率同比上升了%,召开审委会次数同比下降了%,讨论案件数量同比下降了%。***院审结的案件上诉率仅为%,无发改案件,质量明显提高。该院***法庭,共受理案件108件,结案77件,结案率为%,结案案件中判决3件,调解59件,撤诉15件,调撤率为%,一审服判息诉率为100%,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一审民事调撤率、一审服判息诉率、当庭裁判率、结案均衡度较往年均有了大幅度提升;***法庭共受理案件98件(旧存13件),结案85件,结案率为%,结案案件中判决11件(改革后判决案件无上诉),调解57件,撤诉19件,调撤率为%,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一审民事调撤率、案件审理天数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良好变化。****法庭民事(执行)收案率、一审民事调撤率、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民事一审陪审率、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一审自述服判率、当庭裁判率等8项指标得到较大幅度提升,一审案件改发率和生效案件改发率均为零。法官综合素质明显增强。***运行机制改革使***下移,改变了过去法官在遇到问题和矛盾上交院庭长、审判委员会的旧例,主动静下心、沉下身、8 放开手脚分析研判,切实增强了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的能力。同时,合议庭成员能够积极参与案件审理,庭审工作更加认真投入,并对案件的审理结果,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实现了法官由被动完成工作向主动承担工作的转变。另外,改革突出了法官的主体地位,增强了办案法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提高法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此外,由于办案责任与法官职业前途紧密相关,相互间过问案件打招呼的情况明显减少,增强了抗外界干扰能力。
(三)改革不可能一劳永逸,只有继续探索,才能不断前行。试点改革实施以来,我们边实践边继续探索,使改革始终处于不断前行中,进一步助推案件质效的提高。结合***运行机制改革,重新修订完善《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案件质量判前评查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和《关于加强案件审限管理的规定(试行)》等制度措施,进一步强化了执法办案、管理监督责任。同时,积极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主管院长和庭室领导坚持带头办案,提升了案件质效,也进一步落实了司改的要求,今年上半年,全市院庭长共审理案件5581件,占案件总量的%。
五、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方向
***运行机制改革开展以来,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经验,但面临的问题依然不少,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首先,从目前整个司法领域来看,公众对法官的期望值越来越高,要求每一起案件都能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9 但法官的认知水平和业务能力参差不齐,队伍整体素质与改革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在辨析复杂社会现象、应对复杂司法环境方面还有一定程度的不足。其次,信访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虽然我们司法宣传工作取得了很大发展和进步,群众法律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目前个别群众依法办事思想依然树得不牢,一些违法闹访的现象时有发生,客观上加大了法官的心理压力。再次,目前司法改革正在有条不紊地推开,由于各项制度正在探索尝试阶段,个别细化的政策还未来得及出台,导致顶层设计的改革和我们正在进行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没有很好地衔接,个别改革的思路和线条还不明晰。
为此,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努力:首先,要进一步提高法官素质,依托我院作为****教育基地,为法官提供多层次、全方位、高质量的培训,不断增强法官独立思考能力,提高认识和解决问题敏锐性,更新法官已有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法官综合素质,以适应司改的需要。其次,进一步加强对法官心理疏导,突出对法官职业心理的调适,增进人性化关怀,建设法官职业压力的纾解机制,比如开设心理健康讲座或心理学专业培训等,提高心理调节的能力,同时要开展积极向上的法院文化建设,利用书画摄影、读书演讲、球类比赛、拓展训练等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进一步丰富干警压力排解形式,陶冶情操,洗涤心灵。再次,进一步探索尝试建立完善各类工作机制,尝试建立新闻宣传机
10 制,加大法律宣传力度,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引导当事人依法解决诉求;尝试建立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机制,从而杜绝闹访、缠访现象的发生。
历史站在新起点,改革吹响新号角。我们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扎实的工作作风,勇于思考、勇于担当、勇于创新、勇于探索,继续保持和发扬亮剑精神,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再次先行一步,在全市各基层院全面推行***运行机制改革,为***作为第二批司法改革试点省区做出积极有益的探索与实践。
县司法局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3
一、对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调整落实执行情况
(一)调整后内设股室配置情况
《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XX县司法局机构编制的通知》(石办秘[2020]39号)文件于2020年3月28日下发到我局,标志我局机构改革事宜已基本结束。根据文件精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政府法制工作相关职责已划入县司法局。调整后,我局有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社会矫正管理局(社会矫正执法大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合法性审查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我局局机关政法专项编制1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政治处主任1名(副科级)。对于更名的的3个股室和新增加的2个股室工作人员已配备到位,并顺利开展工作。其中行政复议与应诉股人员还没有到位。
(二)标牌、印章及档案管理情况
调整后内设股室标牌已全部悬挂。新启用了“中共XX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中共XX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两枚印章。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相关档案已移交县司法局,由专人保管。
(二)人员安置情况
机构改革后,我局全局编制没有增加,人员没有增加,没有发生干部转隶后的工作安置、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情况。
(三)机构改革涉及财务资产调整的情况
机构改革后,我局没有发生资产清查、划转、移交、经费调整情况。
二、改革取得的成效
机构改革后,我局更加突出以民为本的工作理念,调整后的局机关干部结构更趋合理,局机关全体人员进一步加强了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能够按照机构改革任职和岗位调整部署,迅速进入角色抓好各项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学习,尽快进入角色。要将增强学习本领放在第一位,迅速适应岗位职责变动的需求,因此学习是当下最紧要的一项任务。首先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其次,要加强业务学习,通过学习不断提升自我,尽快进入工作角色,把工作开展好。二是奋发有为,努力拼搏争先。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将岗位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力争实现争先进位。三是严守规矩,保持清正廉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细则,落实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纪律规定,着力锻造政治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县司法局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4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精神及工作部署,推进法院司法改革进程,我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按照相关要求推进了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完成了既定改革试点任务目标,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了员额法官独立办案,裁判文书不再由院庭长签发,“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组建了八个新型审判团队(执行局暂按原模式),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停止了未入额法官独立办案,已经定岗为司法辅助人员的干警不再作为合议庭成员参审案件。重新修订了《关于院党组成员审理案件的规定》,推进院领导带头办案。院长、其他院领导、其他业务庭法官(立案、行政、审监)、民事法官(民一庭、民二庭、桑园法庭)按照1:3:5:10比例分案。进一步明确法官助理、书记员的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关考核办法。
二是积极按照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推进建立跨部门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平台。从软硬件上加大投入,在健全机制、集中管理、清晰流程、明确责任、处置到位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的存放、保管。
三是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制定《吴桥县人民法院
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方案》,建立以审判工作为中心,设置科学合理、职能划分明确、运行高效顺畅,符合审判机关特点和审判权运行规律的内设机构体系。改革后的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3个减少为5个,分别为政治保障处、综合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审务监督中心、执行局,新设机构预计年底前到位。
四是大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积极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取得实效。
五是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完成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序列等级评定工作,开展兼职法警清理,所有兼职法警均已归队。目前,各类人员已在各自岗位履行职责。稳步提升司法人员职业待遇、职业安全、职位稳定等方面保障力度,推行办案终身负责制、错案追究制,充分保障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履行司法职责,其中法官工资套改、绩效考核均已稳步开展落实,基础性绩效已按月精准发放到位。认真落实《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坚决遏制干预司法的行为,对一切干预司法行为如实记录并通报追责。
六是稳步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今年以来,按照上级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我院转变家事审判理念,有层次、有创新地部署和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当事人调解、和解比例进一步提高。对家事审判区整体设计、布局突出“以和为贵”、“人和家兴”的家庭美德文化元素,将法的严肃性、刚性和家庭的和谐温馨、柔性有机结合,尽可能为家事审判提供配套硬件支撑。同时,以多部门联动为基石,打造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合理配置家事审判司法资源。在现有人员和编制不变的情况下,成立了家事审判合议庭。
七是积极开展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为推进本院的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更加便捷的进行尝试改进,建立了小额诉讼案件速裁机构,推进阶段暂将该机构设在审判管理办公室,机构名称为“小额诉讼速裁合议庭”,简称“速裁庭”,履行职责重点突出简化和便捷,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二、改革工作中的创新经验
一是充实一线办案力量。法官员额制改革后,十几名未入额法官及过去具有法官法警双重身份的人员不再承办案件,这些干警以前的办案数占全院40%左右,对审执工作造成较大冲击。通过制定《入额法官分案办法》,由院庭长带头办案,全体员额任务均衡,为审执工作的开展和司法责任制的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科学配置新型审判团队。根据本院实际,建立改进专业化新型审判团队,探索1+1+1的团队模式,最大限度的发挥团队合力。
三是加大家事审判软硬件投入。投资30余万元,对家事审判法庭进行升级改造,打造家事审判场所的温馨氛围。选派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家事审判合议庭。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
目前的聘用人员待遇较低,对其工作热情造成了一定程度影响,也对队伍的稳定性造成一定冲击。省以下地方法院财物统管改革有待进一步加强制度设计。实施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后,原与行政职级挂钩的住房、医疗、差旅等待遇保障如何落实尚无明确文件依据。建立跨部门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平台等工作需上级党委或上级法院统一指导协调推进。请上级部门加大支持力度,尽快出台相应制度,进一步为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强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