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消防通道禁止停车划线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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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通道禁止停车划线篇1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省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温州经济开发区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消防安保措施,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就做好近期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如下要求:
今年以来,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火灾形势保持总体稳定,截止8月16日,全市发生火灾392起,直接经济损失万元,过火面积6409平方米,无人员伤亡,无较大及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直接经济损失下降%,过火面积下降%。成绩来之不易,值得充分肯定。但我市的火灾总量依然居高不下,特别是进入7月份以来,火灾呈现高发多发的态势,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8%,位居全省各县(市、区)火灾起数第二位,充分暴露出当前我市部分地方消防安全基础脆弱,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部分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管理松散等问题,也说明了我们在消防工作责任落实上不够到位,发动基层组织力量不够全面,开展隐患整治不够彻底。特别是8月24日凌晨,温州经济开发区发生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更需要全市上下引以为戒,深刻认识做好消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采取果断、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
(一)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保工作的重视,举一反三,自我加压,利用峰会前的最后几天时间,科学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峰会前每周一调度,峰会周期间每天一调度,抓好问题整改,强化形势倒逼、细化责任措施,采取“定人、定时、定点、定效、定责”的工作模式,将压力逐级传递到基层最末端,将责任逐级落实至各级干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推动,带头督导检查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各项工作落实,研究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以上率下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峰会消防安保总体目标,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力支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切实承担起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要督促本行业系统内的所有单位,在峰会前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再排摸一遍、对消防安全管控措施再梳理一遍,做到火灾隐患清、防范措施明。尤其是针对居住出租房等重点场所,各职能部门要高频联动、形成合力,依法采取刚性措施,形成打击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要紧盯用火用电用气等关键环节,督促基层单位分片包干、维保检查、密切监控,及时掌握异常情况,并迅速采取针对性措施。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镇(街道)、行业部门、相关机关和消防部门要通过检查、培训、宣传、曝光、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督促企业及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区域联防,真正实现社会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要充分发挥微型消防站灭早、灭小、灭初期的作用,加强人员培训和装备配备力度,真正实现“1、3、5”应急响应机制,一旦发生事故,1分钟内开展初期处置,3分钟内就近增援,消防巡逻力量5分钟内协同处置。
(四)严肃执纪问责。对消防安全工作不落实的人、不落实的事,市政府将依纪依规严格责任倒查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既要查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查相关领导的责任。即日起市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实时通报督查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措施采取不力、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亡人及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从严追责、从重处理。
(一)全市上下统一行动,将消防安全要求落实到“最后一纳米”。8月25日至9月7日期间,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通告》和全省两次消防工作会议的精神,以抓好盲区死角为主,紧抓消防工作责任落实这个关键环节,以提高末端防控力度为目标,全面加强火灾防控,实现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全覆盖,坚决防止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做到不漏一处死角、不放过一处隐患。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持续加大对社会面单位场所的隐患排查力度,对以往没有检查过的单位、隐患容易反复的单位、不放心的单位、行业、区域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做到心中有底,绝不允许漏网之鱼,绝不允许挂一漏万;我市居住出租房量大面广,各镇(街道)、派出所和消防部门要密切协作,争取在峰会前再排摸一遍。对不符合省公安厅消防安全要求的出租房,一律依法要求在峰会前改正,不能改正的,一律依法对出租人从严处罚并督促落实防范措施。对排查发现的“三合一”场所,一律先督促搬离住宿人员,直至停产歇业。对居民住宅、老小区、办公楼,要逐一明确每幢建筑的负责人或“楼长”,提醒居民、业主“清理阳台、清理通道、清洗烟道”并联合派出所依法纠正电动车“乱停放、乱充电”行为。要继续紧盯人员密集场所、商场市场、高层、化工、建筑工地等场所,检查并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从严落实管控措施,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一是从现在开始到峰会结束,对能够整改的隐患,必须督促第一时间完成整改;对无法整改的隐患、来不及整改的隐患、无法关停的隐患单位,必须穷尽一切手段,落实强有力的管控措施,确保隐患不带来风险、风险不导致事故。二是要确保每一个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对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必须逐一约谈负责人,逐一签订特殊时期消防安全承诺书,逐一督促落实严管严控措施;三是要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要建筑的熟悉演练,统筹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洒水车、平安巡防员、网格员等力量,统一开展应急值守或巡逻执勤,特别是要组织专门力量,分组分片加强夜间值班巡逻,确保发生意外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努力把火灾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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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通道禁止停车划线篇2
为切实贯彻落实上级夏季防火安全检查工作部署要求,经段防火委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九月底,在全段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活动,请各车间认真组织落实,全面开展夏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段消防安全。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车间主任为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车间主任要将该项工作纳入到安全风险管理系统月度重点工作计划中进行部署落实,车间分管消防工作副主任或工程师要对车间、工区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工区工长具体负责落实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切实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活动落到实处。
二、做好消防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治工作
各车间要针对夏季生产,生活用电、用火的突出特点,结合《消防安全和内部治安隐患专项整治表》中55个隐患项点,对办公室、值班室、信号机械室、中继站、线路所、机房、仓库、料库、厨房、卫生间、洗浴间及其他重点部位进行消防隐患检查,对检查出问题要纳入隐患库统一管理,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形成闭环,对于车间暂时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在向段综治办报告的同时,做好盯控和防护。综治办将对各车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情况纳入逐级负责制考核。
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
各车间要在8月底前利用各种时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本次消防安全培训要突出消防安全警示案例的学习,让职工明确消防安全隐患对个人、家庭及单位、社会带来的严重后果,促使职工积极查找并整改周边的消防安全隐患;同时,各车间要充分利用消防器材维修换药时机,利用替换下的消防器材,组织职工进行喷放演练,提高职工扑灭初期火灾的实战能力和遇到突发火情时的应急处置能力;对设有七氟丙烷自动灭火设备的车间,要对车间、工区相关作业人员进行记名式模拟操作演练及手自动切换演练,使职工熟练掌握七氟丙烷自动灭火设备的操作及应急处置流程。
四、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各车间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及车间、工区微信群,对干部职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引导干部职工遵章守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五、加强信息上报
各车间要将检查出的消防隐患问题汇总梳理在综合治理台帐《消防安全隐患登记表》内,每月25日上报段综治办内勤邮箱,并于9月20日前将此次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开展及检查整改消防隐患情况形成总结报综治办。
消防通道禁止停车划线篇3
尊敬的业主/住户:
为增强物业服务人员和广大业主的防火意识,提升物业人员火灾处理能力,提高突发火情反应速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物业服务中心将开展消防演练活动,具体信息如下:
20xx年12月3日(星期六)15:30――17:00
8号楼水系边
演习期间可能产生轻微明火及烟尘,请勿惊慌,请及时与客服中心联系,确认是否为演习效果。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欢迎各位业主/住户观摩并加入我们的演练队伍,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消防通道禁止停车划线篇4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体系,切实提高我镇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为“平安桥头”建设筑牢消防安全基础,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经镇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全镇消防安全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消防安全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近年来,全镇消防安全总体虽然平稳,但客观形势仍然严峻,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尚未健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还未有效构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完善,火灾防控基础依然较弱,消防工作总体上滞后于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步伐。对此,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必须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政府统一领导,不断完善消防工作格局;坚持部门依法监管,全力构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坚持单位全面负责,稳步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改进消防安全社会管理服务;坚持科技支撑,大力提升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到20xx年底,“十二五”时期消防发展规划全面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有效建立,基本实现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匹配的消防安全管理新格局。
(一)健全各级消防安全行政责任体系。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政法工作的镇党委副书记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消防安全各项具体工作;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是本村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发挥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领导,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组织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进一步构建以部门联动监管为重点的监管责任体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依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镇级有关部门职责详见附件1),要定期分析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加强督查考核,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建立火灾隐患抄告督办制度,健全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承诺,将消防安全纳入行政许可、政策激励、行业考核评议等审查范围,形成监管合力。
(三)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企事业单位应当制订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生产经营性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等所有者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生产经营性场所、居住出租房屋承租方要履行消防安全主要责任。多产权多业主建筑要明确产权人、使用人和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督促其切实履行。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地下公共建筑等高危单位,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要实施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监管,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必要的投入,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切实提高检查消防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真正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机制。
(四)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每年绩效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考评范畴,并适当增加在考评中的权重。逐级下发《消防安全工作任务书》,明确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任务,考评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问责制。对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未依法或未按照本决定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在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单位消防工作责任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纪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着力夯实基层消防工作基础。要建立和完善镇消防安全委员会、镇消防安全工作站、派出所消防监管室、镇专职消防队(村志愿消防队)、村消防工作室“五位一体”和“防灭一体”的基层消防组织体系。镇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和消防安全工作站,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桥头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由鲁霞光任主任,李建赞、徐岳忠、方仲力、孙纪而、王雨锋、钱建巨任副主任,成员由袁彬、冯建林、罗斌、陈炜、黄黎明、曹百君、陈亮、茹武锤、吴碧波、裘国祥、王万益和各村村委会主任组成。下设桥头镇消防安全工作站,由陈炜兼任站长,毛国尧、戚狄君、徐维达兼任副站长,并指派一名干部专职从事消防安全工作,按照《慈溪市公共安全基层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慈社管〔20xx〕12号)和“有固定工作人员和办公场所、有规范管理要求”进行建设,经费保障纳入财政预算,消防安全工作站可由镇招聘工作人员2―5人。
在各村设立消防工作室,村民委员会主任是本村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要明确一名专职干部担任村消防安全管理员开展本村日常消防工作,村三套班子中的专职干部为片区消防安全主要责任人担任片区消防安全网格员,同时各村可聘请1-2名兼职(义务)消防安全协管员,村消防安全管理员,片区消防安全网格员确定后,于20xx年1月25日前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备案(见附件2)。村消防工作室对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检查,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活动,创建消防平安村。公安派出所要设立消防监管室,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督促和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消防宣传和举报投诉处理,制止、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并按照被委托权限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专职消防队由当地政府统一领导,纳入镇消防安全工作站管理,公安派出所负责做好业务培训、指导、灭火及应急抢险工作。专职(志愿)消防队主要承担责任区域火灾及灾害事故预案制定、熟悉演练和到场处置等任务,协助做好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协助火灾原因调查等工作。各村要按照消防平安村建设标准,切实加强村志愿消防队伍和装备建设。企事业单位可按照本单位火灾形势建立一定规模的消防队伍,配备合理的消防车辆、器材等装备。
(二)构建“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以消防安全工作站和村消防安全工作室为平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办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推行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推广使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系统。要以网格为单位逐个片、逐个单位(场所)、逐幢建筑开展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做到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经常化;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将“三合一”场所、家庭小作坊、出租房、人员密集场所等作为消防安全重点排查整治对象,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要采取劝告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手段,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
(三)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禁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标准。机关各办(所)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批准,不得投入使用,不得核发相关证照。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或者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消防产品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对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派出所要依法查处。
(四)严格建筑工地、建筑材料消防安全管理。城建办、派出所要依法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建设工程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要求。公共建筑在营业、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作业期间应撤离居住人员,并设消防安全巡逻人员,严格分离用火用焊作业与保温施工作业,严禁在施工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外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按照相关规定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切实加强建筑材料使用防火性能的源头监管。
(五)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火灾抵御能力。要按照《宁波市消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大力加强消防站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增强装备配备,提高区域火灾扑救能力。镇对照“十一五”消防规划,要尽快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深化消防平安镇、村建设,将建设工作纳入基层平安创建和考核内容。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标准建设供水、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要大力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在工程建设及改造过程中要统筹安装、同步改造、规范设置消防供水管网和消火栓,在农村供水、水利建设和改建中要同步建设消防水源。充分保护和利用江河、湖泊、水塘等天然水源,修建消防车取水通道和取水设施。加强消防道路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确保消防通道通畅。派出所要加强对消火栓设置、维护、使用等情况监督检查,确保消火栓完好有效。
(一)依法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按规定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和修订工作;新建开发区、工业区等重点区块在抓好总体规划的同时,要开展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规划专篇的编制;农村的消防规划要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做到“同规划、同建设、同发展”,确保消防规划符合城镇总体发展趋势,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经费保障。根据慈政办发〔20xx〕182号文件要求,镇要建立不低于二级标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配齐消防装备器材,镇消防队的消防业务费和人员保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的资金保障。加大消防宣传教育的投入,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消防安全工作发展的良好局面。要改善消防队员的工作生活条件和队员工资待遇。对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取得显著成绩的非现役消防队伍集体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因公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非现役消防员,要按规定落实各项待遇并参照有关规定评功、评烈。
(三)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要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和社会联动机制,健全灾害事故数据库。镇要依托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和其他应急救援力量开展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加强消防队伍力量建设,优化消防装备结构,专职消防人员应专人专用,不兼任保安员、巡防队员等其他工作。要完善各类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响应联动、力量集结、现场处置等实战性演练,提高协调配合实战能力。要建立应急救援工作评估机制,每年对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不断提高整体应急救援水平。
(四)全面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工作。要进一步壮大和完善志愿消防队伍,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开展消防志愿队伍建设,志愿消防队伍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开展基本的消防技能训练。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作用,动员人民群众参与消防工作。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界人士对消防事业的公益性投入,探索设立消防公益基金,用于公民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宣传、火灾救助、公益性奖励等。对热心消防公益事业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要将火灾事故调解工作纳入司法大调解机制。
(一)切实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要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普法教育、业务技能培训等工作,努力形成宣传教育培训合力。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培训工作,全面抓好镇、村(居)“两委”负责人培训。加大消防宣传投入,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公益宣传机制,形成消防宣传教育网络,确保“十二五”期间城乡居民消防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要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单位管理人和员工的培训力度,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职业教育、培训、技能鉴定和再就业培训内容,做到员工上岗前100%接受消防安全培训。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深化消防宣传“六进”工作。认真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xx―20xx)》,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不断深化消防宣传进家庭、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人员密集场所工作,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依法履行消防宣传职责,开设消防宣传专栏,安排专门时段、版块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各类广告运营企业要积极提供阵地资源,做好消防公益宣传。镇科协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科普活动。司法所要将消防法律法规教育纳入普法教育计划。要依托中小学校、图书馆、村落文化宫、村民学校等设施,充分运用多种教育手段,加强对老人、妇女、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要深入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人员密集场所要在醒目位置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疏散出口路线、提示灭火逃生设备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实施“消防安全从学生抓起”工程,积极创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中小学校要将消防培训列入军训课程,作为社会实践必修内容,每学期开展1次火场逃生疏散演练、接受不少于2课时的消防安全教育,编印消防安全教育读本,向每名新入学的幼儿园、中小学新生发放。
(三)督促村委会和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制度。村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每个村、每栋住宅设有1名专兼职消防宣传员,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要广泛开展消防志愿者招募活动,健全管理考核机制。要全面掌握辖区外来务工人员情况,推动和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制度和自防联防制度。通过对村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免费消防培训、设置消防公益宣传、张贴消防知识单张、派发消防安全手册等多种形式,真正让广大群众了解消防安全知识,掌握自防自救本领。
附件:
1、桥头镇有关部门消防工作职责;
2、桥头镇村级消防工作室工作人员上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