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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执法工作报告汇报范例【精编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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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执法工作报告范文【第一篇】

磐石市地处半山区,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目前已发现的矿产有44种,硅灰石、方解石、石灰石、石墨、镍矿等赋存的储量居全省前列。目前有矿山258个。

矿产资源的开发给我市的经济发展带来了较好的效益。同时由于矿山数量多,分布面广,也给矿产资源的执法监察工作带来了新的课题。

目前矿产资源违法开采现象还时有发生,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1、矿产资源有关配套的法规不完善,操作性不强。《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以来,尤其是国务院“三个办法”出台以后有关矿产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使执法监察工作有法可依。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依照上述法律法规和《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来查处和办理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案件。在查处无证采矿的案件中,常常遇到这种情况,一个人无证采矿刚刚开采三天就被发现;而另一个人同样无证采矿已经干了三个月,在处罚时应按照《省条例》四十五条规定除没收采出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外可以并处8万元以下罚款。

由于法规规定的比较笼统,所以操作起来不太好把握,同样性质的无证开采在处罚时当然对造成损失大的要加重处罚,但对造成损失少的或没造成损失的又该处罚多少呢?所以很难把握,往往给人造成执法监察工作随意性大,罚款可多可少,缺乏严肃性。

2、目前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就是采矿权非法转让问题。国务院“三个办法”已经明确规定了采矿权转让的管理办法,但是一些采矿权人,尤其是一些私营矿山的业主受到利益的驱使,无视法律规定非法买卖矿山,非法转让采矿权,从中牟利。

目前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还不完善,在依法办理转让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曾遇到过这种情况。

有的矿山老板将矿山卖掉后,带着钱跑到外地去了。在查处过程根本找不到卖方当事人,而《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三项和国务院《探矿权采矿转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违法行为人是卖方,所以对买方的处理只能是吊销采矿许可证,而原发证机关又是上级机关,所有这样的案件在处理上很难操作和办理。

3、在我们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违法行为,而这些法律、法规对这种行为没有规定法律责任,所以在执法监察工作中,对这些违法行为不能处罚。例如《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非法采矿者提供勘查资料,电力和火工材料。

对于这些助纣为虐的行为,法律没有规定如何处罚,只能是批评教育,所以造成你说你的,我干我的,起不到真正教育作用。也给执法监察工作带来难度。

4、机构改革后,磐石市地矿局仍单设,但属于事业单位。由此,执法人员没有公务员身份,虽有政府授权,但发生诉讼就可能有败诉的可能。对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建议:

(一)建立一支高素质严格执法监察的队伍。矿产资源执法监察是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对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所以建立一支高素质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监察队伍是做好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关键。

同时要加强基层执法监察人员的学习培训,建立必要的信息网络、探索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经验。使矿产资源执法监察队伍真正成为矿产资源卫士。

农业执法工作报告范文【第二篇】

根据《丽水市人大常委会xx年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将于10月下旬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报告。为配合这次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成立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调研组。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永平带领下,先后到市本级、莲都和市经济开发区开展调研,分别听取了市、区政府和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城管执法、建设、国土、水利、工商、公安交警、环保等部门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汇报,广泛听取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法院、编办等有关部门以及部分市、区人大代表、街道(乡镇)、社区和居民代表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还实地暗访了现场执法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丽水撤地设市以来,城市发展速度加快,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为适应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需要,市政府顺应时势,自xx年探索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于xx年12月设立市城管执法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城市河道、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等部分或全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近年来,市政府及市城管执法局等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探索执法管理体制机制,依法履行城管执法职能,努力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为改善丽水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作出了积极努力。xx年至xx年6月,市城管执法局共接受96310热线群众投诉举报96558件(次),处置率达100%。办理各类执法案件21972件,收缴罚款万元。xx年5月至xx年6月,接受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指派案件21576件,结案率为%,今年1-6月及时结案率达%。

(一)不断探索执法机制,调整城管执法组织架构。为破解城市管理难题,加强城管执法工作,市政府及市城管执法部门先后开展了三次执法体制调整,努力适应城市发展和管理需要。xx年3月,进行第一次执法体制调整,设立了莲都区执法分局,负责中心城区和市经济开发区以外莲都区行政区域的城管执法工作,市城管执法局主要管辖市区主城区和开发区区域,使管理范围和人员力量更加集中。xx年,进行第二次执法体制调整,重点对市区城市管理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保留市经济开发区执法分局,撤销原城南、城北两个执法分局,设立了市容、规划和综合三个专业执法支队,并在城区的4个街道办事处和建设局下属的环卫处分别设立了基层城管执法大队,执法大队长由所在单位的副职领导担任,执法大队由所在单位和市城管执法局双重管理领导,体现了城管执法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一定程度发挥了基层街道主体作用,实现专业支队管理职能的转变。xx年6月,市城管执法局开发区分局划归开发区管委会管理,拉开了第三次体制调整的序幕。

(二)认真履行执法职能,城管执法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一是疏堵结合,加强市容执法工作。开展流动摊贩疏导管理模式试点,并积极引入城市管理服务公司进行长效管理,一定程度改变执法者与摊贩“猫鼠运动”的局面。实行街道负责牵头、社区自治管理、城管提供执法保障的办法,由街道和社区负责马路市场的定点疏导工作,引导马路市场入室经营。在府前菜场区域开展市容市场化管理试点,由市城管执法局制定管理标准、进行监督考核,提供执法保障,由城市服务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二是治旧控新,开展规划执法工作。在治旧方面,研究提出了规划历史遗留案件处理的五点意见,专门组建办案中心,集中开展遗留案件梳理与处罚工作,并开展白云花苑违章建设区域整治处理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控新方面,加强与莲都区政府的沟通协调,建立了街道违章监管责任考核体系,加强了违法建设的前期监管;加强与村(社区)的共建共管,开展“无违章村(社区)”创建工作,努力遏制新违章的发生。三是集中整治,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积极配合市区各项重大时事活动安排,及时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和重点巩固活动,确保了创卫、创园、创森等工作检查的顺利通过。同时,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开展文明和卫生街道创建工作,推进“六城联创工作”。

(三)改革行政执法方式,努力提高执法效果。一是创立“三部曲”执法模式。即在执法过程中,首先进行温馨提示或批评教育,若当事人不听从劝告或虽听从劝告但第二次仍违章的,即对其予以严肃警告,如果当事人还不听从劝告继续对抗或虽听从劝告但第三次又违章的,则依法严格处罚。执法过程中对教育、警告、处罚的过程均详细记录在案,做到实施处罚有理有据,提升执法形象。二是全面开展城市共建共管活动。积极发动广大商家、单位和市民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工作,通过签订《丽水市城市共建共管协议书》,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三是努力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市城管执法部门主动出击,开展公建项目绿化情况调查,改变绿化率执法工作难以开展的被动局面;积极创新载体,启动符合环保、绿化、安全管理标准的“三符合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噪声预防整治、内河污染情况排查、餐饮业油烟污染等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改善市民生活环境质量。

(四)实施考核问责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一是强化考核问责,增强队伍执法效能。积极探索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并建立了共涉及10条48项内容的问责体系。问责制实行半年多来,已组织暗访和督查51次,行政问责22人,问责单位2个。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法水平。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政治、廉洁自律教育和法律业务学习,并开展规划违章模拟办案实战测试,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办案实战水平。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案件主办人制度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增强执法人员办案责任,充分发挥法制人员案件审核把关作用;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不断改进行政决策;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照标准(试行)》,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促进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年度执法专项检查,提高执法质量;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xx年来,市城管执法局共行政处分7人,清退9人。

(一)城市管理立法和制度建设滞后,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当前,城市管理普遍缺乏一部高效、规范的法律法规,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能给综合行政执法以强有力的支撑,法源上的局限性导致了制度建设的缺失。丽水由于撤地设市时间晚、起步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尚处于初始阶段,相关制度建设更是薄弱,远远滞后于城市发展,有的制度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交通综合管理、洗车、修理等领域甚至还无相关制度规范。从近年来的综合行政执法实践看,一些机关和领导对城市管理重视还不够,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较大程度存在,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片面认识。有的认为行政处罚相对集中后行政执法可以代替城市管理;有的认为集中行政处罚权仅仅是行政处罚的手续,使行政执法变成了单纯的违法案件处理;有的甚至对行政执法抱有过高的期望,忽视城市管理的主导因素,致使有的管理部门将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都推给行政执法部门。同时,由于宣传教育等多方面原因,一些群众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认知、理解、支持和参与程度不高,市民文明素质亟待提高。

(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还不顺畅,职责界定不够清晰。市和区两级政府、区政府与街道、市城管执法局和莲都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责亟需进行系统界定,科学、规范、高效且符合丽水实际的城市管理体系还未能有效形成。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综合行政执法与基层脱节。我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一级执法,即目前莲都区政府及其下辖的街道和社区作为城市管理的主体和基础均无相应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权,从而使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浮于半空,出现了“条条有权难办事,块块管事没有权”的现实尴尬。虽然自xx年来,市城管执法局在街道派驻执法大队,一定程度体现了城市管理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但由于仍然缺少中间衔接的莲都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与街道之间又无管辖和领导关系,不能直接对街道进行考核,加之一些配套措施和工作磨合还不到位等因素,虽然执法大队名义上是实行双重领导,但街道多少有一种“帮忙干活”的心态,实际工作中街道执法大队工作的好坏往往取决于兼任执法大队长的街道办副主任的个人政治品质,以及其与市城管执法局派驻的副大队长之间的个人关系如何,街道和社区城市管理的职责仍不明确,其积极性没有真正得到充分发挥。二是综合行政执法与管理脱节。综合执法是解决审批许可权、监管权和处罚权合而为一、权权不分的一项举措,但执法是管理的形式之一,行政处罚与审批许可和监管等权力依然密不可分,在实际工作中管理和执法很难截然分开。然而,一些城市管理事项实行管罚分离后,由于缺乏城市管理议事协调的牵头机构,城管执法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又缺乏必要的沟通衔接和监督机制,部门各自为政,导致产生了一些诸如职责不清、关系不顺、联系不够、监督不力等机制不顺的问题,管理和执法难以形成合力。如由于缺乏有效的专业指导,城管执法局面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执法领域,颇有无从下手之感;有的部门前期管理不到位、不科学,使执法部门成为“救火队”,疲于应付“事后执法”,后期管理跟不上,执法效果又难以保持;有的甚至因审批权与处罚权分离后,原主管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出现管理灰色地带,造成有利的争着管,无利的谁都不管的尴尬局面。三是行政执法还存在一定的多头管理和职能交叉。如户外广告管理,涉及工商、建设、宣传部、文明办和城管执法等多个部门;交通管理一方面是多头管理,存在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建设、城管执法以及残联等部门均有权管理,另一方面执法职责却又明确,公安交警负责道路违章停车处理,城管执法负责人行道违章停车处理,从而导致某一区域出现交通拥堵情况时,需要交警和城管执法等部门均到场合力处置才有效果;又如装修问题,目前室内和室外装修分别由莲都区建设局和市建设局管理,一旦装修不慎将洞从室内打到室外,则容易发生市、区建设部门互相推诿扯皮情况。

(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违法违章处理压力不断增大。当前,城市规划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各种难点问题也日益突出,影响了城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如由于菜市场、小商品市场、餐饮以及小金属加工、仓储、洗车、汽车修理等相关专业市场布局不合理和数量不足,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有限,生活污水处理率仅为39%,导致马路菜场、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噪声、油烟和水污染等现象普遍存在;由于城市道路狭窄、马路破损、停车场所欠缺,导致道路交通日益拥堵,市民停车难、行车难等。城市管理硬件设施的欠缺,给后续的违法违章的处理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违章摊贩,乱停车、城市“两违”现象以及噪音、油烟污染等问题成为城管执法的难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尤其是对于不同时期的违法占地和违章建筑缺乏明确的处罚政策,导致城市“两违”整治工作受阻,成效不够明显,其中市经济开发区情况尤为突出。

(四)行政执法还不够规范,执法不严、不公现象仍时有发生。在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剥夺当事人权利等现象。如有的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扣押物品不开具清单;有的违章拆迁未及时告知当事人,没有固定证据;极个别单位适用简易程序超过范围;不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扣证扣照;先裁决后询问,先处罚后取证;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听证会举行不规范,没有达到听证会的目的等;有的执法随意性大,存有一定程度的执法不作为和处罚畸重等不合理情形,极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收受当事人好处后不处罚或处罚大打折扣;有的执法时对于同样违法情形不同对待,没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尤其是在违章建筑处理上,群众对执法不严、不公反映比较强烈。

(五)行政执法保障还不够有力,内部管理有待加强。一是经费保障和装备建设还比较薄弱。市城管执法局由于编外人员占一半以上且无办公经费,导致办公经费比较紧张。此外,执法车辆不足、车况较差,办公电脑、照相、摄像等取证设备以及一些必要的执法装备也比较缺乏。二是基层一线执法队伍力量严重不足。市城管执法局派驻四个街道执法大队共40人,其中在编人员16人,派驻市环卫处执法大队6人,其中在编人员2人;5个执法大队在编人数仅占总在编数的15%。莲都区城管执法分局在编人员仅19人,其中派驻乡镇6个中队仅5人,平均每个中队不足1人。三是街道执法大队的管理还不够规范有序。由于街道执法大队除大队长之外的其他执法队员的人、财、物以及考核均由市城管执法局管理,街道办事处的日常管理职能难以真正到位。市城管执法局在调整执法大队管理区域和管理职能等事项时,与莲都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沟通协商还不够。四是执法人员人身保障有待加强。当前城管执法环境复杂,暴力抗法屡见不鲜,有时在执法人员受到侵害时,对暴力抗法行为处罚不够严格,有的甚至不了了之,以致影响执法队伍士气。目前市公安局在城管执法局派驻城管警察支队,但中编办要求对派驻警察进行清理整顿,城管警察支队又将面临合法性挑战。五是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自身素质不高,执法不规范、不文明,有的甚至态度粗暴,容易引起群众反感;有的不注意工作方法,不善于化解矛盾,往往以硬碰硬,习惯于“以罚代管”,容易导致矛盾激化。少数执法人员和协管员不同程度存在吃拿卡要行为,影响了队伍形象。

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是加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改善工作环境的具体要求,是提升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的必然要求。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城管执法工作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更好促进“六城联创”工作,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一)进一步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建立完善大城管格局。一是要着力理顺城管执法体制。要推进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明确市、区、街道、社区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职责和权限,赋予莲都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一定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充分发挥莲都区政府、街道、社区城市管理主体和基础作用。要结合新的政府机构改革,合理配置行政执法部门的管理权限,适当将某些市容市貌方面的规划、审批、监管等管理职责交由一个行政执法部门统一行使。同时,加强条条之间的沟通衔接,增强条块管理的互补性,着力解决城管执法与基层脱节、与管理脱节的问题,努力构建起“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城市管理体系。二是要健全城管执法领导机制。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市政府领导挂帅、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城市管理委员会,作为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定期研究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重大事项,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和考评,着力解决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充分发挥数字城管的作用,进一步完善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系统,有效整合执法资源,提升执法效能。三是要建立健全城管执法制度体系。要及时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尽快组织专业人员,对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研究,修改完善我市城市管理相关办法,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研究制定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考核办法,建立强有力的奖惩考核机制,通过建章立制、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确保长效管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城管执法环境。一是加强对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要对宣传活动进行总体策划,善于把城管执法的重点难点转化为市民关注的热点和新闻媒体的宣传点,分步骤、分阶段持之以恒地进行宣传教育。二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由新闻发言人定期发布及时权威的城管执法工作信息,并提高执法工作危机处理的能力,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三是加强市民与城管执法部门的互动沟通。可以通过网络连线等方式,直接进行沟通和对话,实现双向互动,加深理解,达成共识。四是深入社区和居民家庭开展宣传教育。让“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深入千家万户,为城管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功能作用。一是要加强规划执法管理。要充分发挥规划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龙头作用,在制定和执行规划时通盘考虑市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城市功能问题。要不断加大规划设计投入,放开规划设计市场,提升规划层次和水平;同时,要注重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加大规划执法力度,确保规划有效实施。二是要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对共享率高、集中体现民生的老城区、社区、城中村、开放式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尽快完善一批城市发展迫切需要的公用设施和市政设施,切实解决马路市场、停车难、市容市貌杂乱等问题,增强城市服务功能,为城管执法提供硬件保障和服务平台。三是要探索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探索将城市绿化养护、环境卫生保洁、市政设施维护、户外广告、咪表停车等实行市场化改革,实行管建分离、管养分开,通过招标选择专业公司或社会组织进行维护,努力形成规范有序的良性运行态势,减轻城管执法压力。

(四)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综合执法实效。一是要加强对突出问题的综合整治。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两违”处罚政策,并积极组织相关部门联动执法,推进困扰已久的“两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控制“两违”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以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要坚持堵疏结合,以疏为主,加强对违章停车、占道经营、无照经营的整治;要以户外广告管理为突破口,加强城市市容市貌的清理整治。二是要切实规范执法行为。要统一执法证件、统一执法文书,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罚种类和幅度实施处罚,坚决防止滥用职权、超越职权或违反法定程序办案,确保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三是要着力改进执法方式。推行人性化管理和执法,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法,做到惩教结合、刚柔并济,切实改变以罚代管的传统执法模式,杜绝粗暴执法行为的发生,努力减轻执法阻力,降低执法成本,力求取得更好的执法效果。

(五)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善综合行政执法保障。一是要切实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要将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切实将有限的执法力量向基层一线倾斜,想方设法鼓励和调配能力强、素质高的机关人员充实到街道、乡镇等执法一线,确保基层一线执法人数、执法资格和执法能力符合依法行政要求。二是要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要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强化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和服务大局理念。加强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考核执法工作业绩,提高执法能力和做群众工作能力。继续落实好执法监督和问责制度,切实加强和改进执法作风,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三是要加强执法经费和安全保障。要确保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合理的经费需要,适当增列编外人员的办公经费,逐步改善行政执法装备和办公条件。要深入研究执法安全保障工作,不断增强执法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深入探索建立城管执法与公安机关联动机制,建立暴力抗法的预先控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切实维护执法人员合法权益。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形成的相关背景。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作为国务院鼓励推广的一项试点工作,目前,正在全国范围内不断普及试点。这项工作的理论、法律依据是我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即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指将若干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交由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的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总的原则和方向,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则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首选突破口和关键切入点。实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可以更好地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全面推行探明路子,积累经验。为此,xx年8月22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决定》对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及批准权限作了进一步的规范和明确,一些省市在城市管理中陆续开始进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xx年2月21日,中央编办和国务院法制办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就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这两项工作的衔接协调做出安排。但是,由于现有法律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仅有原则性规定,在具体内涵、机构性质、地位、职能以及管理体制、运行方式等方面均没有法律明文界定。相应地,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试点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了实践中认识不一、运行程式不一,“瓶颈”问题较多的现象。

农业执法工作报告范文【第三篇】

税收执法督察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措施。州局党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按时按要求完成执法督察工作任务。

伊犁州地税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成员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州直地税系统的税收执法督察组织领导工作。下设执法督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汇总上报相关总结、报表等工作。今年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由政策法规处牵头,征管、税政、计财、稽查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组,负责组织实施对州直地税系统各县市局的税收执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一)各单位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如凡与国家统一税法抵触的涉税文件、会议纪要、办公纪要等,必须停止执行,并对执行以来的情况予以纠正;凡与国家税法相抵触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立即纠正。

(二)在执法督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区局确定的重点内容实施督查。

(三)各被检查单位收到《税收执法检查纠正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并于整改完毕后10日内向州局报告整改结果。

(四)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规定对过错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或监察部门处理。

(五)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避免在今后税收执法中再发生类似的问题。

根据安排,州局组成联合税收执法检查组,局领导王圣杰副局长带队,从8月12日起深入到州直各县市局、口岸局州稽查局、奎——独局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工作。

检查中,直接深入到征收管理服务一线,检查每个单位的执法资料,除对照区局要求检查的重点内容外,同时对岗责体系建设的落实情况也一并作为重点内容进行了检查,检查执法人员的执法岗位是否确认(以确认书为准)、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是否掌握(对照已办结的业务)、执法文书制作是否规范、处理决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等。

(一)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查。我局按照新地税办发3号文件要求,对县市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以及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涉税文件进行了检查和清理,共查阅了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类文件23份,制定的税政业务类文件157份(绝大多数为转发区局文件),其中3份文件停止执行,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了清理任务,取得了成效。经检查,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都能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文件的会签、备查备案制度,建立了《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核台帐》。同时检查了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的涉税文件,没有发现擅自越权减免税和擅自解释或违规执行税收政策的情况,也没有发现有与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相违背的地方性文件。

(三)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方面。一是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方面较之去年有较大改进,对企业所得税进行了汇算清缴工作,在税收优惠执行和管理上,基本能够严格实行报批和备案制度,在企业所得税预缴事项上符合政策规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方面严格执行报损审批制度,无延期缴纳税款审批事项。

(四)在重点行业管理方面,尤其是在建筑业方面,严格执行了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对外来施工企业实行报验登记,同时对重点企业实行税源监控,建立登记管理台帐,按要求对其进行纳税检查,严格以票控税,实行源泉控管。各局对交通运输业,尤其是车船税委托交警队代扣,加大了委托代征工作力度,建立了协税护税工作机制。

(五)对近年来税务稽查案件进行了认真检查,特别是在实体和程序上检查是否合法、规范。通过检查稽查部门能严格按照稽查操作规程执行,大部分案件文书制作规范、适用法律准确、定性准确、处理案件得当。

(六)对通过出让方式获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都依法征收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契税,没有发现漏征的情况。

从今年对州直县市局进行税收执法检查的情况来看,总体税收执法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有力地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及时入库。但是,税收执法、执法管理、执法监督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

(一)部分局制作的税收执法文书不规范,主要表现漏写成文日期、漏填主管领导意见、加盖印章不正确、字轨号不符合要求、文字表述不规范等。

(二)税收征管中存在执法不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纳税人违章行为没有定性或定性不准,处罚引用法律、法规不当、不具体,处罚力度不够,该加收滞纳金的没加收滞纳金,该罚款的没能罚款,对长期欠税户强制措施力度不够。

(三)部分县市局未按规定执行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制度。

(四)部分县市局对个体工商业户税额核定程序不完备,缺少业户自报、典型调查等程序。定期定额户对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有异议而提出申请的,从受理文书之日起长期拖延,迟迟不能作出定额复核意见书。

(五)部分税收管理员疏于管理、淡化责任存在漏征漏管现象。

一是在减免税管理上,没有掌握报批类减免和备案类减免的有关规定,存在政策引用错误或混淆报批类减免和备案类减免;二是存在管户不清漏征漏管现象,单项税种的税收管理台帐登记不规范,存在管理不到位的现象。

(六)在岗责体系建设上,在明确职责、分解、细化规程、岗位之间的资料传递、以及考核的方试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

通过分析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没有严格按税收执法工作规程执行,二是税收业务不熟练,三是税收执法人员的责任心不强所致。

针对税收执法检查中查出的问题,我们及时向被检查单位进行反馈,并下达税收执法检查纠正通知书,要求被检查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对主管领导及执法过错人员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要求被检查单位在10日内将整改追究情况上报州局。

农业执法工作报告范文【第四篇】

农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农业执法的严格执行对于保障农业生产的安全和质量至关重要。我以及我的团队作为农业执法人员,经过多年的工作经验和实践,总结出了一些关于农业执法的心得体会。以下是我对这一主题的连贯的五段式文章。

第一段:介绍农业执法的背景和重要性。

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和农民的生活方式,其发展和管理是国家的重中之重。然而,农业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一系列问题,如农药残留、种植品质量不合格等。为了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加强对农业市场的监管,农业执法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农业执法人员的主要任务是确保农业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维护农产品质量和农民权益的合法利益。

在实际工作中,农业执法人员经常面临许多挑战和问题。首先,农业执法涉及面广,执法环境复杂,常常需要在户外或艰难的环境中开展工作。其次,执法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全面了解农业生产和经营的相关知识。此外,执法人员还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处事能力,处理好与不同利益相关方的关系。

为了更好地履行农业执法的职责,执法人员需要时刻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使其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执法环境和新形势。因此,加强执法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是关键。这些培训应该包括农业生产和经营的基本知识、农业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等方面的内容。通过持续学习和培训,执法人员能够保持专业素养,并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

农业执法涉及到多个利益相关方,如农民、农业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等。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执法人员需要与这些利益相关方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合作。沟通和合作的主要目的是促进问题的解决和利益的平衡。执法人员应该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并与农民建立信任和合作,使其能够主动配合执法工作,共同维护农业市场的秩序和农产品的质量。

农民对于农业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普遍较低,这给农业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为了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合法权益保护意识,执法人员应积极宣传和普及农业法律法规。可以通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利用社交媒体等方式,向农民普及农业法律法规的内容和重要性。通过这些宣传和普及活动,执法人员能够促进农民的法律教育和农业市场的规范发展。

通过以上的农业执法心得体会,我深刻认识到农业执法的重要性和难度,也认识到自身在农业执法工作中的不足和进步空间。希望通过不断学习和总结,不断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更好地履行职责,为保障农业生产的安全和质量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关注和支持农业执法工作,共同推动农业生产和市场的健康发展。

农业执法工作报告范文【第五篇】

一年来,我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实施对粮食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自身行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目标要求,采取各种措施,切实抓好粮食普法工作。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加强自身的学习,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加强制度建设、严肃执法行为、规范文书档案管理四方面入手,狠抓了监督检查基础工作。认清形势、理清思路、明确职责,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理念,树立依法管粮的观念,尽快实现职能转变,为搞好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继续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了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坚持规范执法形象、言行和办事规则等执法行为,扩大了粮食行政执法的社会影响,粮食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1.加大执法力度扩大宣传面。

切实加大对粮食流通管理法规的宣传力度,张贴和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等方式,对粮食经营者开展贴近生活实际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我局组织了一次职工深入全县各乡镇发放宣传资料,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节前节后还进行粮食质量的专项检查活动。通过宣传和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了深刻的认识,提高了个体粮食经营者和广大群众的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粮食市场监管力度。

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落实责任,在人员少、资金紧张的情况下,积极开展粮食监督检查工作,20xx年我局开展粮食监督检查39次数,出动人员134人次,检查企业39个次。从检查情况看,没有发现通过不正常渠道收购粮食现象,其次检查粮食质量情况,在整个检查过程中要看有没有过期变黄、变质和霉变的粮食。在工作中定期和不定期的对粮食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着力在全县范围内对粮食市场的监管做到宣传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有力的为全县粮食市场逐渐走向规范化、法制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3.加强协调配合,营造良好环境。

为给粮食监管工作创造一个宽松,良好的环境,与各相关部门切实加强联系与配合,齐心协力,共同维护好粮食市场秩序。如主动积极与工商、质监、卫生、物价等部门密切配合,对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及地方储备粮执行情况等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定期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20xx年粮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在州局的具体业务指导和县级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工作上有了新的起色,宣传上有了新的成效,有力地保护了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权益。今后工作中,将继续加强《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粮食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推进粮食行政执法力度,保障粮食市场监管到位,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粮。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问题,力争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农业执法工作报告范文【第六篇】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和确保社会稳定的大局,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全面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行政监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年初,县监察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会议传达上级和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年安全督查工作,县监察局执法室王学富主任参与全年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二、督促指导行政监察系统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行政监督检查工作。2022年,由县监察局牵头,先后组织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乡镇纪委、安监站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行政监督检查工作,未发现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事件。

三、积极配合开展好对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行政监察对象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今年,县监察局五次参与安监部门开展对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均未发现有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安全生产的事件。

四、认真落实《贵州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的相关工作。2022年县监察局配合协助县安监部门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未发现安全生产领域干部违纪行为。

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事故抢险和调查处理工作,严格责任追究,严厉查处事故涉及的以权谋私、全权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今年全年在配合安监等部门督查的过程中,均未发生因以权谋私、全权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

六、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对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2022年,全县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事故责任追究事件。

七、深入开展行政监察系统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把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作为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大培训力度,提升队伍的安全责任意识。2022年,县监察局结合“五五普法”的要求,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等法律法规列入单位集中学习内容,按照“每月一法”的原则,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的的方式,强化了干部的安全责任意识,提升了执法人员的履职能力。

平坝县监察局2022年12月27日。

公路建设市场督察考评自查报告。

_年8月27日至28日,我杭新景高速公路第十九标段项目部组织专门督查小组,对本标段进行安全督察考评,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强制性督查整改,并制定了以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总方针,按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好本次督察考评自查活动,务求实效,全面促进杭新景高速公路第19标段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1、进一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技能。

2、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全面促进“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的落实。

3、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进程,监督检查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高危险防御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原则。

确保工作到位。

四、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本次督察考评自查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项目部成立了督察考评自查小组,其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张陆。

常务副组长:王永峰。

副组长:盛知明、任其震、马宁、邢明亮、王毅。

成员:任猛、靳汉光、唐登辉、严磊、贾志贤、盛江峰。

本次督察考评自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部,专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王毅。

办公室主任的主要职责: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监督本次督察考评自查行动工作执行情况,客观公正地对个施工班组和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督察考评。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确实认识和把握本次督察考评自查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层层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实真抓实干,确保本项目的安全生产。

2、按照通知要求,明确责任,细化方案,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排查整治隐患。

查真验。对排查处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存档备查,实行挂牌督办,整改不力或不整改的,坚决停工,直到具备安全作业条件为止;对查出的问题,要研究其原因,查找根源,尤其是一些复杂问题,应借助科技手段,科学分析验算,得出科考结论,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法和措施,彻底解决到位。

4、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本次督察考评自查活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确实加强责任追,对检查、督促工作组织不力、不负责任的落实不到位,检查工作走过场,图形式的,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六、工作具体内容。

1、对安质部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的检查,检查结果为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已经全部落实到个班组;安质部已按要求开展标准化工地和平安工地建设。

农业执法工作报告范文【第七篇】

(一)认真宣传贯彻,统一思想认识。根据通知要求,我局认识到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对于建设法制型执法机关具有重要意义,把行政执法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局班子会对行政执法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明确了我局行政执法公开工作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明确宗旨和职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推动行政执法事业取得新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为加强行政执法公开工作管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法制办明确了一位同志具体负责行政执法公开工作。

(三)完善制度建设,保障措施有力。为切实搞好行政执法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行政执法公开、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并在市城乡规划网站上主动公布了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公布了行政执法工作所依据的政策法规、管理制度;公布了办事程序、办理期限、服务电话;公布了公众举报电话、信访地址等。

(四)拓展公开渠道,规范操作程序。一是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按照“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要求,注重防止搞形式主义和应付式的工作态度,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二是高度重视市城乡规划网站建设。城乡规划网站是信息发布的载体,是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执法公开的第一平台,我局一贯高度重视城乡规划网站建设,指派专人负责网站行政执法工作信息更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三是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通过局机关一楼电子屏和报刊、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各种信息的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监督检查,监督效果明显。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行政执法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的过程中,坚持做到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一)公开主要内容

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监管、处罚、审批等权限,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区域、执法范围、具体执法职责以及内设执法机构职责分工;执法流程、执法制度、执法规范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规定;执法人员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室、职务以及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过错记录等情况;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信息,行政许可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案件强制执行的结果及各执法部门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以及途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及受理反馈程序。

(二)公开形式

城乡规划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线电视台等。

主要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情况公开还不够及时;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1、加强培训,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公开工作能力。保证行政执法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将以全体工作人员为对象,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培训,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行政执法公开工作的能力。

2、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公开工作水平。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充分利用好城乡规划网站这一平台,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力。

3、督促检查,将进一步严肃纪律,对政府行政执法公开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行政执法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公开工作。

农业执法工作报告范文【第八篇】

为切实做好春节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烟花爆竹行业管理,贯彻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xx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支队在局领导及烟花爆竹科的指导下,对xx市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支队在xx年1月20日至xx年2月10日期间对全市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共出动车辆65次,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点600多家,下达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37份,立案调查8起。据统计,春节期间支队共查获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4000余件,价值50余万元;查处非法批发经营单位3家,涉案金额约30万元,其中xx琅俐盛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非法批发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已移交青秀区安监局处理,广西横县森辉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批发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已移交横县安监局处理,xx市弘尔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批发的烟花爆竹已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一)制定工作方案,并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了贯彻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xx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支队制订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南安监支字[xx]1号),成立支队长xx,副支队长xx牵头带队的两个检查组,检查前召集检查人员进行分工部署,明确工作任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严格落实责任,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检查人员“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检查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强化烟花爆竹执法检查。为确保xx市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局领导对今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执法检查高度重视,并将烟花爆竹零售点的执法检查作为重点,查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对我市范围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特别对快环附近和贩卖非法烟花爆竹比较猖獗的良庆区加强执法检查,有效的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年三十晚上在对xx市xx区的烟花爆竹零售摊点进行执法检查中发现了1处非法烟花爆竹零售点(无证),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当场对该非法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了处理。年初二支队按照局领导的指示,前往xx县,在当地安监局的配合下对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局领导。

(三)严格要求,从严处罚。检查人员严肃认真,依法办理,对所有检查场所必须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下达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加大隐患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超能力生产和超量储存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停产整顿,对拒不执行监察指令、隐患不整改或改正不及时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四)广泛宣传,增强市民安全意识。支队积极开展宣教活动,在执法过程中深入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为鼓励市民自觉抵制和积极举报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支队广泛宣传我市实行的有奖举报制度,并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对市局、支队的执法监察工作进行报道,积极引导群众遵纪守法、文明燃放,自觉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坚决抵制非法销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密切配合,努力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支队加强与县(城)区安监局联系,实行联合检查、联合执法。支队多次参加了由自治区安监局,市局和其他职能部门牵头的联合执法,并与各县(城)区安监部门密切配合,共同依法严厉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严查烟花爆竹产品的违规销售渠道。

从这次检查情况看,发现以下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这些问题,支队依法进行了处理,并建议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

(一)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以下简称“私炮”)情况十分普遍

支队在春节期间共对600余家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了执法检查,其中大部分的零售摊点存在贩卖“私炮”的违法行为,由于“私炮”的价格低廉,烟花爆竹零售点为了获取利润必须贩卖“私炮”来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导致大部分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存在贩卖“私炮”的现象。支队在自治区安监局烟爆处的指导下,支队领导亲自带队,在春节期间对我市范围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展开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贩卖“私炮”的违法行为。期间支队对烟花爆竹零售点共下达了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37份,立案调查8起,处罚决定书已全部下发。建议县区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巡查和管理。

(二)部分单位未经依法批准,擅自批发、储存烟花爆竹

1月19日-1月22日,支队接到局领导指示,和县(区)安监局共同对xx市xx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发现3家公司只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不具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资质,但却从事烟花爆竹的批发活动,在合法的仓库外擅自租赁房屋或利用自有的房屋作为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将大量的烟花爆竹储存在居民生活区内或附近,构成重大事故隐患,严重的威胁到周围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支队会同县(区)安监局立即采取行动,将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先行保存至批发企业仓库,并询问当事人,制作了询问笔录,目前xx琅俐盛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非法批发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已移交青秀区安监局处理,广西横县森辉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批发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移交由横县安监局处理,xx市弘尔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批发的烟花爆竹已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建议对此情况作进一步的问题调研。

(三)批发企业进货、销售把关不严,个别批发企业参与非法经营活动

支队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点贩卖a级烟花(a级烟花必须由专业人员燃放),并且大部分是从正规批发企业进货;有些产品包装注明为c级产品,但实际口径已经达到b级或a级,批发企业在进货、销售的时候没有严格把关,使得一些可能危及群众人身安全的烟花流入了市场,构成了公共安全隐患。在对乡、镇的执法检查中发现有个别批发企业涉嫌参与非法经(!)营活动,向零售企业提供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扰乱了正常的经营秩序,某批发企业甚至将自己公司的商标发给烟花爆竹零售点,让其贴在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上。建议对此情况作进一步的问题调研。

(四)乡镇烟花爆竹监管力量薄弱,“私炮”猖獗

春节放假期间,支队在对宾阳、武鸣县和邕宁区巡察时发现存在较多的问题:一是“私炮”问题十分严重,每个烟花爆竹零售点都有大量的“私炮”;二是烟花爆竹专营店较少,大部分为杂货店兼营烟花爆竹的零售,店铺通常设在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通常储放有酒、油等易燃、易爆物品,部分烟花爆竹经营点甚至将烟花爆竹储存在煤气炉附近,严重威胁到群众的生命安全;三是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点间距不足,有些零售点甚至相邻摆放,摊位间距不足1米,经核查,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上的地址和摆放地址一致,县(区)发证审核存在问题。建议对此情况作进一步的问题调研。

(五)绝大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点存储的烟花爆竹超过2立方米

根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要求,烟花爆竹零售点的烟花爆竹存储量不能超过2立方米。在实际的执法监察中发现,由于春节期间批发企业大部分职工放假,供货存在困难,烟花爆竹零售点在年前就从批发企业一次性进货2-5万元不等,实际的存储量远超过2立方米,对于烟花爆竹零售点存储的烟花爆竹不得超过2立方米的规定难以执行。建议对此情况作进一步的问题调研。

农业执法工作报告范文【第九篇】

人防办上半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今年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办坚持按照上级有关依法行政的指示精神,认真做好人防依法行政工作,使人防依法行政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搞好教育,夯实人防依法行政的思想基础。

行动从思想中来。做好人防依法行政工作,既要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规范执法行为,更要通过强化教育,把依法行政转化为全体人员的自觉行动,这是搞好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证。半年来,我办坚持把加强依法行政的教育学习作为加强人防建设一项重要工作,牢牢把握人防依法行政有关基本要求,定期开展依法行政教育工作,引导全体人员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主要通过“三个讲清”,排出思想障碍:一是针对部分同志对开展依法行政理解不够深刻问题,讲清依法行政的精神实质,使大家明确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针对有的同志存在依法行政“与己无关”的认识问题,讲清人防工作与依法行政的内在联系,使大家明确人防依法行政贯穿人防工作始终,涵盖人防建设方方面面,增强做好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三是针对有的同志在依法行政中有简单应付的不良倾向,讲清依法行政的基本内容、主要标准和具体要求,以及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大家做好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建章立制,规范正规工作秩序。

为深入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我办坚持把依法行政同人防实际工作相结合,采取得力措施,全面规范人防依法行政工作。首先是深入搞好调研。针对全区人防指挥通信建设、人防工程管理、平战结合、经费筹集等工作实际,用了7天时间,到街道、人防工事单位等相关部门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对人防依法行政的意见和建议,反复论证有关依法行政的可行性和实用性,对涉及面广、敏感性比较强的问题,不怕麻烦,主动与有关部门和人防设施单位协调,为依法行政制度的出台奠定良好基础。其次是健全制度。半年来,先后制定出台了人防依法行政职能、工作职能、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行为及其依据,行政执法的条件、程序、期限及公开方式等有关政策制度,确保人防行政执法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在此是搞好培训。依照行政执法的有关要求,坚持每月用2个半天时间,组织依法行政培训,组织大家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使全体人员做到全面掌握行政执法所必备的知识,提高了执法人员适用法律的准确程度,对法律培训中考试不合格的,坚决不予上岗执法。

三、加强监督,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为了做好人防行政执法工作,我们加强了对平时执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实行了人防公务活动回执制度,防办人员到人防工事单位、警报设施单位、各街道以及与人防业务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从事公务活动时,必须按规定实行公务回执。开展了人防执法情况评估调查活动,印制人防行政执法评估调查表,由人防相关业务单位每季度对防办执法情况进行一次评价,同时对调查结果认真梳理,及时研究解决改进措施。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行政执法组织领导、评议考核、投诉处理办法、过错责任追究等都作了相应要求,使人防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贯穿于人防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做到了决策监督和行政监督相统一,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保证整个执法活动始终处于监督之下,有效地防止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的发生,克服了人防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随意性,保证了执法质量。

半年来,我办在开展人防行政执法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人防相关法规政策尚不完备,可操作性不强,给人防执法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如明晰人防产权问题已成为当前人防工程使用管理的突出难点问题;再如对违法问题的处罚依据在现行人防法规条款中不够具体,明知违法,但不知如何处罚。二是执法队伍不够健全,区人防办在编人员少,难以组成执法队伍,制约着人防执法的开展和效率的提高。下一步,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和上级人防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总结经验、改进问题,采取得力措施,继续扎实抓好人防行政执法工作。

农业执法工作报告范文【第十篇】

今年我站的行政执法工作在局、处和站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水平,行政执法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现将今年我站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行政执法对我们收费站来说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能够打击各种方式的逃费行为,优化我站的征费环境。为此我站成立了由王站长任组长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站的行政执法工作的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汇报,认真分析,及时解决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站职工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往往只停留在罚没款收入多少的问题上,而没看到行政执法所带来的改善征费环境、提高征费收入这样的长远利益。为此我站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多次为职工宣讲行政执法的重要性。通过打击一次违法逃缴通行费车辆,产生的震慑效果不仅仅只对当事人,而且会影响到其他有此类违法行为的车辆。

行政执法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因此要求我们的执法人员对每一起案件都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法律法规为准绳,做到证据翔实,充分,处罚依据准确,执法文书和执法程序规范。局、处领导多次到我站检查行政执法工作,查看案卷,给我们提出了不少的建议和良策,在这样的要求下今年我站所办30起案件,每件都是证据确凿,处罚合法合理,未出现任何投诉和当事人要求行政复议的情况。

今年1-10月我站共查处各种逃缴通行费行为30起,罚没款收入71830元,其中打击利用换卡逃缴通行费行为6起、使用假军牌逃费行为10起、利用假证逃费行为12起、套用内部免费车牌和假冒绿色通道车辆逃费各1起。今年我们行政执法的重点是打击是利用换卡和使用假军牌逃缴通行费的行为。

由于我站位于长沙的南大门,是进入省会的重要通道,进出车辆相对较多,征费环境复杂,有不少长期从事营运的车辆打起利用换卡逃缴通行费的主意。换卡逃费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不仔细检查很难发现其中的问题,但还是有规律可循,一般情况下利用换卡逃费车辆的交易信息会出现超时和车牌不符的特征。今年7月6日我们查处了一台湘k06730小车利用与其他车辆换卡逃费的案件,该车在我站的交易信息显示在入口站为雨花站情况下多次超时达20多小时,这明显不符合常理,经调查该车通过与其他车辆悬挂统一牌照,在雨花、娄底、水府庙和我站之间换卡逃费,最后我们按规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罚没收入达8000元。在对此类逃费车辆进行打击后,在我站利用换卡逃费的车辆急剧减少,这进一步优化了我站的征费环境。

在以前我站因经验不足很少查处利用假军牌逃费的案件,今年5月管理处组织我站执法人员到潭耒管理处学习这方面的经验,回来后我们加大了查处利用假军牌逃费逃费的力度,从5月份起我们已查处了10起假军牌逃费的案件,其中较有影响的是查处衡东味美思的wj18—09018使用假军牌逃费案件,该车多次在衡山与我站之间逃费,且在衡山也被查处过,但处理不下来。6月6日,该车被我站拦截,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当事人不得不接受处罚。通过处理这些假军牌逃费车辆,只要我们证据确凿,执法程序合法规范,就不用怕当事人一时的嚣张气焰。

由于交易信息只能保存15天,因此对一些日常发现的嫌疑车辆如不及时保存证据,过15天之后将很难追究。对此我们将一些例常检查中发现的嫌疑的车辆的抓拍和交易信息分别保存归档,日后只要查处此车,这些文件将是有力的证据。

回顾这一年来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自身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法文书仍有不规范的地方,二是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在今后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要努力克服这些不足,把我站的行政执法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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