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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广东省扩大内需战略具体实施方案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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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第一篇】

素质教育要求我们面向全体同学,促进同学全面发展,因此我们提出了“从最后一名同学抓起”的口号,切实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为使这项工作健康、有序、耐久的开展。

(一)转化后进生必需遵循的几个原则

1、热爱同学,激发情感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热爱后进同学是教师人格构成的核心,无私的爱心、真诚的情感能架起教师和同学心灵之间的桥梁,只有对后进同学倾注关心和保护,才干使同学获得心理上的满足和潜能开发。

2、为人师表,率先垂范

教师必需做到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学工作要做到举止文明稳重,教学科学严谨,工作态度一丝不苟,讲解示范生动形象,这些都可以诱导同学积极向上。

3、善待同学,宽容对待

对后进同学我们一定要探究其根源,对他们多一份理解和尊重,多一份信任和扶持,多一份褒扬与鼓励,多一份温暖和体贴,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唤醒他们的自信心,使他们的良好品质、性情,在教师爱得深、爱得切、爱得无私中自觉地从“受到状态”向“能动状态”转化。

4、讲清道理,以理服人

后进同学在思想、心理、学习上的问题,决不能采用压服的方法,只能用生动的事例、服人的道理、科学的知识进行引导与说服,可以用先进人物的优秀事迹,同学中的典范引导,熏陶同学,用深入浅出的道理教育他们,用刻苦学习、善于学习的典型诱导他们,用科学的知识价值启发他们。

广东省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第二篇】

2015“宽带中国”战略加快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召开“宽带中国”2015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实施“宽带中国”2015专项行动,深入推进落实“宽带中国”战略,加快建设网络强国和制造强国。此次“宽带中国”2015专项行动,为持续推进宽带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基础,是适应经济新常态,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

中国电信也严密部署“宽带中国”2015专项行动,加快并落实各地区宽带政策,中国电信吉林公司以宽带中国战略为契机,大力推广天翼光宽带,提速减费政策。

吉林电信本次提速的力度更大,用户范围更广,用户体验也更好,而说道价格,买明星机,即可免费使用20m宽带,而优惠更低至六折!优惠不只是明码标价中的实惠,还有隐性的价值优惠。据悉电信20m光宽带的下载速度最高可达/s。上网购物、看电影、玩网络游戏、下载软件、qq聊天……在20m网络环境下,所有软件完美流畅运行,完全不冲突。因此有人表示,有了20m宽带,再也不用为各种下载软件的“会员”“vip”续费,这也成为一笔隐性的价值优惠。

带宽,而有的服务器会抢占比较大的带宽,这就会影响其他服务器的带宽使用。中国电信20m独享宽带,因为独享所以更快,因为优惠所以更好。

无论从稳定极速的网络,还是超高的性价比,天翼光宽带已经成了消费者的首选产品。看电影、玩游戏、传文件、语音视频……畅享极速网络,就选天翼光宽带。

中国电信正在积极打造面向未来的高速宽带网络,网络能力显著提升。公司以宽带中国战略的实施为契机,持续推进宽带光纤网建设,提升宽带网络竞争优势。2015年,中国电信吉林公司携20m天翼光宽带向全新网络时代进发,以“速度快,价格低,网络好,服务优”四大优势满足消费者需求,为中国宽带这一伟大进程注入一份新的力量。

广东省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第三篇】

《xxx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培育知名品牌。支持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大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力度。为了贯彻落实xxx的决定,按照商标富农,立足当地资源,围绕农产品产业,抓好商标注册,带动特色品牌发展的总体工作要求,把培育农产品商标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使商标成为推动农业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各工商所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企业、乡村、农户积极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和实施农产品商标战略的重大意义,提高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者的商标意识,引导农产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形成“以发展工业产品的思路考虑农产品,用商标战略的理念经营农产品”的新观念,增强涉农企业、农民申请注册商标的自觉性、主动性,激发和引导他们走品牌农业之路。宣传内容以《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等商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知识为主。

二、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取得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各所按照“普遍指导、重点扶持、注册保护、维权打假”的原则,组织人员,深入农村、农户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逐一进行调查摸底和登记,全面掌握本地区生产、加工、经营农产品的种类、数量、规模、特色以及这些产品的商标注册、使用、维权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符合本地区农产品发展的商标工作方案。

三、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对未申请注册商标的农产品要进行梳理,筛选排队,动员那些名、优、新、特产品生产、经营者,尽快对其产品申请注册商标。根据申请注册商标的类型,按照《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申请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进行分类指导,提高商标申请注册效率。对企业、农户申请商标注册的,各工商所要指导进行商标申请注册前的查询工作,无条件提供申请注册前的查询,为农产品商标的注册提供有关的咨询服务。

在指导商标注册工作中,要把那些初具特色,在特定地理环境和特定人文因素条件下生产出来的农产品注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作为工作的重点,加大扶持力度;对那些市场覆盖面大,已经或者有望销往国外的名优产品,要积极指导其生产、经营者进行商标国际注册,以强化我县商标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力度;对那些已经注册的商标但尚不能在被核定商品上正确使用的生产经营者,要通过认真宣传商标法律法规,提高其正确使用商标的认识,进一步规范使用行为;对已经拥有一定知名度的注册商标,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育和扶持,引导和鼓励其商品的生产、经营者实施企业商标战略,创立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并以驰名、著名商标企业为龙头,优化农业产品产业结构,引导、扶持这些企业尽快做大做强,形成竞争实力。

四、发挥优势,形成特色农业产业,实现“一村一品”。各工商所积极开展“一所一标,一所一知名商标”的创建活动,力争每个村至少有一件注册商标,每个特色产业至少有一件知名商标,逐步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体系,使我县的优势农产品商标信誉度、竞争能力和规模效益明显提高和增强。

五、以农产品商标为抓手,不断做大农副产品产业链。从农产品商标发展抓起,制定工作计划,加大农产品加工业和配套产业的指导力度,不断延伸农产品产业链。积极扶持一批发展势头强劲、效益好的涉农企业和农产品种植、养殖大户的商标注册,形成“农户+商标+市场”的生产经营模式。

六、突出重点,形成“本地知名、全省著名、全国驰名”的梯次发展结构。将已获得四川省著名商标的涉农商标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引导、帮助其争创驰名商标;将已获得宜宾市知名商标的涉农商标作为第二梯次,重点指导其争创著名商标。

七、明确责任,实施商标帮扶责任人制度。重点指导帮扶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

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做大做强,发挥其龙头作用,利用“公司(合作组织)+商标+基地(农户)”的模式,带动更多的农民致富。各工商所要建立健全涉农企业商标联系点制度,明确帮扶责任人,对其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帮助企业、农户解决商标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其科学运用商标战略,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为争创驰名、著名商标打好基础。

八、拓展市场领域,提高涉农产品商标的知名度。积极引导重点农产品经营户和涉农企业生产高品质、标准化、绿色的、无公害的有机农产品,维护品牌内在品质。积极帮助有注册商标的农产品进入大型超市,提升附加值。积极帮助涉农企业开展农产品广告战略,积极提供广告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帮助,不断提高农产品商标的知名度。

十、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的商标保护力度。对驰名、著名、知名涉农商标侵权行为严重的领域及范围,要组织开展联合打假和专项整治行动。对涉农重点企业在省外、市外、县外被侵权的,县工商局将积极向省、市工商局汇报,充分发挥省际间商标保护联席会议的优势,加大维权力度,切实保护涉农商标注册人和消费者(用户)的合法权益。

广东省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第四篇】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必然要求。全镇上下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发展,推动我镇乡村全面振兴。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现结合地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彻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以“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为主线,重点在“六个美丽”上下功夫,着力补齐农村民生短板,全面打好脱贫攻坚战,努力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走在全县前列,让农业更强,让农民更富,让农村更美,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按照“3年取得重大进展、5年见到显著成效、10年实现根本改变”要求,以“五大振兴”为主线,以“六个美丽”为统领,以实施“六大工程”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为抓手,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2050年实现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到2018年底,乡村振兴全面启动,各项规划和政策全面出台,基本建立乡村振兴配套政策体系;全镇省定贫困村达到整治标准,全镇村庄基本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环境整治任务;1个村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启动1个村创建美丽宜居村。

到2019年,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各项改革逐步形成经验;省定贫困村基本建成新农村示范村,先行村率先建成美丽宜居村,全镇村庄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环境整治任务,全镇80%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建成1-2个美丽宜居村;启动1个特色精品村。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现代化乡村产业体系初步建立;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全面建立,农村党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省定贫困村全面建成新农村示范村;全镇60%以上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所有自然村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2万元,现行标准下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建成1个特色精品村。

到2022年,乡村振兴见到显著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健全,现代化乡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初步形成;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用明显,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立;乡风文明持续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重大成果,垃圾污水处理、无害化卫生户厕等基础设施基本实现自然村全覆盖,全镇8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

到2025年,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纳入规划范围的全部行政村建成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到2027年,乡村振兴取得战略性成果,农村落后面貌实现根本改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村产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党的执政基础全面巩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力争超过4万元。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三)基本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乡村全面振兴,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坚持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搞统一模式、“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坚持多方投入、共建共享,激发各级政府、企业、社会和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积极性。

(一)实施富民兴村产业工程,着力发展美丽经济。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乡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通过“抓拳头、上规模、创品牌、建渠道”,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全要素生产率,实现“产业振兴”,促进乡村生活富裕。

1.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实施特色产业培育工程,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做强富民兴村产业。延长种养业产业链条,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做优大米、畜禽、蔬菜等传统产业,做强做精年桔、马古栗、山茶等传统地方特色农产品,打造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2018年全镇优势特色农产品种植面积稳定在1万亩以上。扶持发展现代种植业、现代装备技术、生物技术等战略产业,做大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休闲农业、田园综合新产业新业态。积极推进“一十百千万”工程,打造2个特色“品牌”农产品,即地派山茶和地派马古栗,打造一批产业兴旺村,培育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2019年,推动我镇向“一镇一业”发展,推动陈洞村向“一村一品”发展格局。到2020 年,推动镇村达到拥有一个主导产业、培育一个产业品牌、建设一个规范化合作社、培养一批农民致富带头人、创立一套示范带动模式的“五个一”目标要求。(牵头单位:镇农业办,配合单位:镇林业办、镇农技推广站、镇畜牧兽医站、各村(社区)委会)

2.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根据《龙门县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指导意见》制定出台《地派镇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坚持科学规划、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多方投入的模式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根据《龙门县农业公园创建评审和考评认定标准体系》,大力推进农业公园创建工作。争取在2022年前创建1个以上农业公园,形成示范引领效应,促进农业生产、乡村生活、农耕文化体验有机结合。(牵头单位:镇农业办,配合单位:镇科教文卫办、各村(社区)委会)

3.扶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完善扶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意见,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扶持小农户适度扩大规模经营,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专业市场+合作社+农户”、“供销社+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完善新型经营主体同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选择一批规模较大、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性主体重点扶持,积极开展“国字号”和“省字号”推荐申报。到2020 年全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小农户参与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的覆盖率达50%以上;到2022年,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稳定在1家以上,农民合作社发展到30家;到2027年,参与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的农户覆盖率达 80%以上。(牵头单位:镇农业办,配合单位:镇粮所、各村(社区)委会)

4.打响地派农产品知名品牌。通过“抓拳头、上规模、创品牌、建渠道”,按照“品质高、价格优、销售快”的原则,加快制定实施地派质量兴农战略规划,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围绕特色优势产业产品,培育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积极打造渡头马古栗、陈洞山茶等农特产品、保护龙门大米和龙门年桔地理标志。加强农业品牌商标注册、认证、监管、保护等环节的规范与管理,在媒体及大型农产品交易会、博览会上大力开展推介宣传,搭建品牌农产品营销推介平台。建立农产品和投入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健全“田头到餐桌”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确保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到2020年地派品牌农产品数量达到2-3个以上。(牵头单位:镇农业办,配合单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社区)委会)

5.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引领。实施农业科技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到2020年水稻综合机械化率达到%以上。实施智慧农业林业水利工程。健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体系,到2027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75%以上。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加快推进农业全程机械化,发展设施农业,推进现代农业装备转型升级。(牵头单位:镇农业办,配合单位:镇林政办、镇水利站、镇畜牧兽医站、镇科教文卫办、各村(社区)委会)

6.构建新型乡村助农服务体系。制定出台助农服务综合体系的政策,鼓励供销、邮政及相关企业,整合农机、农技、供销、信用合作、产权交易、专业协会等服务资源,打造集生产、供销、信用合作于一体的县镇村三级助农服务中心(站点),开展测土配肥、农机服务、统防统治、农产品供销加工、冷链物流等服务,逐步拓展电子商务、金融保险、乡村旅游等业务。到2020年,建设1个镇村助农服务中心,到 2022年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和服务中心经营服务覆盖全镇涉农村庄。(牵头单位:镇农业办,配合单位:镇粮所、各村(社区)委会)

(二)实施乡村生态宜居工程,着力建设美丽乡村。

坚持绿色发展,推进圩镇整治建设,打好乡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大力推进“生态振兴”,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支撑点。

7.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深化美丽乡村“三大行动”,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重点推进“厕所革命”、垃圾污水处理,实行人畜分离、家畜集中圈养、雨污分流建设,推动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全覆盖,深化增江河更美专项行动,推进河塘清淤整治,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建立健全长效保洁管护机制。全镇1个省定贫困村、省级新农村示范片所在村和 1个先行村率先建设美丽宜居村、创建特色精品村。开展“家和院净人美”为主题的“美丽家园”创建活动,实现净化、序化、绿化、美化,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到2019年,全镇村庄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任务,全镇80%村建成干净整洁村,建成2个美丽宜居村,建成1个精品村。到2020年,全部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6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到2022年,80%以上村庄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支持有条件的村庄率先创建一批特色精品村。到2025年,全部村庄达到美丽宜居村以上标准。(牵头单位:镇农业办、文化站、供电所,配合单位:镇城建办、环保办、水利站、林政办、计生办、妇联、电信、联通、各村(社区)委会)

8.推进圩镇整治建设。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加大投入资金用于圩镇建设,鼓励市场运作筹集资金、用活各项收费政策以及做活土地开发等。科学规划编制,按照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发展和吸纳人口潜力,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有机衔接镇规划。高标准建设圩镇示范街,做好人行道、路沿石、下水沟等市政设施建设,建设文化小广场,完善圩镇各项基础设施。打造特色小镇,着力开辟圩镇改造安置,将新规划建设农民住宅小区管理与圩镇建设结合起来,做到开发一片,连成一片。建立圩镇长效管理机制,将城市化发展、社区管理的理念引入到圩镇。到2020年,把全镇建设成为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新型小城镇。(牵头单位:镇城建办,配合单位:镇农业办、国土所、交管所、水利站)

9.连线连片推进乡村旅游。实施乡村旅游与休闲观光农业提质升级行动,重点推动旅游扶贫重点村、旅游特色小镇提档升级,完善旅游标识标牌、旅游厕所、停车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等乡村旅游“八小工程”。实施民宿提升行动,制定民宿管理办法,引导民宿品牌化发展。(牵头单位:经济办,配合单位:镇农业办、城建办、派出所、文化站、旅游办、国土所、环保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社区)委会)

10.系统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完善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形式多样、绩效导向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药化肥使用零增长行动、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探索分步实施农药废弃包装物统一回收和集中无害化处理。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防控和修复行动,全面整治耕地重金属污染。建立健全统筹保护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统筹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河长制,探索推进林长制。开展新一轮国土绿化行动。落实农业功能区制度,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牵头单位:镇环保办,配合单位:镇财政所、城建办、农业办、水利站、林政办、畜牧兽医站、各村(社区)委会)

11.培育发展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历史文化、民族风情等资源禀赋优势,发展特色产业、休闲旅游、生态宜居、文化创意等新型特色村镇,提升宜业宜商宜居宜游环境,增强小城镇服务能力和吸纳农村人口转移就业定居能力。建设创业产业园、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孵化器等集聚区。(牵头单位:镇经济办,配合单位:镇城建办、林政办、各村(社区)委会)

(三)实施乡风文明提升工程,着力塑造美丽心灵。

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传承发展岭南优秀传统文化,大力推进文化振兴,积极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12.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弘扬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加强农村公益广告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景观建设、文化墙绘创作等,深入实施核心价值观“1+x”工程。设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推动核心价值观融入乡村生产生活,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工程,开展“荣誉村民、文明家庭”活动,弘扬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传承优秀家规家训,涵养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的良好社会风尚,以好家风带动好民风好社风。加强农村科普工作,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进县、镇、村三级文明联创,推进农村“星级文明户”创建,到2018年底,80%村镇全面达到文明村镇创建标准,到2020年,进一步完善地派镇特色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常态管理机制,全镇文明村镇覆盖率达到 100%。(牵头单位:镇文化站、宣传部门、组织办,配合单位:各村(社区)委会)

13.加强农村先进文化阵地建设。健全乡村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到2018年底前全面建成覆盖镇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并按照国家、省定标准不断完善提升。推动优秀岭南农耕文化、客家文化、广府文化传承保护和合理适度利用,依托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历史文化名村、文物古迹、革命遗址、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等修复保护和活化利用。以红色村建设为重点,传承红色基因。制定公布乡村可开发文物建筑资源目录和旅游开发资源目录。鼓励镇村基层组织和群众自办节目、自创形式,传承民间戏曲、民俗活动、民间音乐、传统手工艺等乡土文化,办好民间“村晚”、民俗文化、传统体育活动。(牵头单位:镇文化站、宣传部门,配合单位:镇经济办、妇联、各村(社区)委会)

14.开展移风易俗行动。以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和抵制封建迷信、打击吸毒赌博违法行为为重点,制定“负面清单”,深入开展整治行动。发挥新乡贤积极作用,支持以自然村为单位成立村民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发挥村规民约批评教育作用,到2019年,全镇所有自然村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使之成为农民的行动指南。(牵头单位:镇文化站,配合单位:镇纪委、派出所、民政办、司法所、各村(社区)委会)

(四)实施民生福祉保障工程,着力抓好美丽服务。

深化美丽乡村“三大行动”,以实现基础设施全覆盖为抓手,以进自然村入农户到农田为路径,着力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针对乡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突出短板,精准发力,全面改善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到2027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15.推进农村重大基础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制定地派镇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方案,完善农村公路“乡村道乡镇管”分级管理体制机制,到2018年底,具备通行条件的建制村农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到100%,到2020年完成全镇通20户以上村民聚居地村道路面硬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管、养的机制,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率不低于75%。加大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力度,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到2025年全镇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100%。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到2020年自然村按实际需求配套建设1个标准化公厕,全镇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按照每个自然村不少于1个垃圾收集点、1个保洁员标准配备,并积极探索农村垃圾处理新模式。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处理,探索推广处理新技术,2018年完成新建2座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新建设施管网覆盖率达到 60%以上,建立运维管理体系。2019年查漏补缺完善已建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并完成配套管网建设。2020年建成全镇治污设施运维管理平台。2022 年实现80%以上行政村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管网配建率不低于 85%,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率达到100%。2025年实现全镇村庄污水处理全覆盖。(牵头单位:镇城建办、水利站、环保办、交管所,配合单位:各村(社区)委会)

16.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设施条件。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到2022年实现全镇农村电网能力充足、安全优质。实施信息基础设施三年行动计划,到2022年实现自然村现代通信网络普遍覆盖。加大信息化推广应用,鼓励互联网金融、网络远程教育、网络创业等“互联网+”向自然村延伸。制定农村物流建设发展规划,实现镇村物流节点全覆盖。实施乡村减灾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消防、地质灾害、森林防火、三防灾害、重大动植物疫病和流行疾病等应急管理能力。完善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牵头单位:消防队、供电所、应急办、畜牧兽医站、农业办、林政办、派出所、经济办,配合单位:各村(社区)委会)

17.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参照国家高标准农田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做法,整合省级及以下相关资金,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护原则,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0年高标准农田占基本农田比例达到 80%以上。(牵头单位:镇农业办,配合单位:经济办、国土所、财政所、水利站、各村(社区)委会)

18.加大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农村水利治理规划。大力推进灌区、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完善农田灌排工程体系,到2027年改善灌溉面积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万亩。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和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到2022年完成整治任务。创新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机制,明晰水利工程产权,分类分级落实镇、村建设管护责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牵头单位:镇水利站,配合单位:各村(社区)委会)

19.优先发展农村教育。根据《龙门县发展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出台并实施《地派镇发展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扩大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鼓励和扶持村集体举办公办幼儿园,避免村集体幼儿园出售、出租和转变公办幼儿园办园类型。大力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保障小规模学校的信息化、音体美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图书配备,设置必要的功能教室。按标准化要求新建、改扩建一批农村寄宿制学校,配齐各项生活及卫生设施设备。开展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活动,保持帮扶农村学校全覆盖,推动城镇优质学校辐射农村学校常态化。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初中毕业生升入优质高中的比例,引导生源均衡配置。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支教等途径和方式,推动城乡教师交流,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到2018年底,儿童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5%以上,高中阶段入学率保持在97%以上。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到2020年至少有1所规范化公办中心幼儿园,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实现村级幼儿园全覆盖。到2022年,城乡师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有序流动,均衡配置,城乡教育质量基本持平。(牵头单位:镇科教文卫办,配合单位:各村(社区)委会)

20.提升乡村法律、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设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国家机关深入农村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贫困村贫困家庭法律援助力度,开展法治扶贫,向贫困家庭发放“法律援助家庭绿卡”,有效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特点和专业优势,完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全力打造乡村半小时公共法律援助服务圈。推进健康村镇建设,到2020 年基本实现村建有规范化村卫生站。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扩大乡镇政府服务管理权限,打造行政村“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村内公共服务中心(站)。建立完善村级事务代办员制度,让村民办事少跑动甚至零跑动。(牵头单位:司法所、计生办、组织办、财政所、民政办、水利站、社保所,配合单位:各村(社区)委会)

21.提升城乡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推进就业信息网络覆盖全部行政村,促进农民工多渠道转移就业,打造高水平的乡村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企业招用本地农村劳动力,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组织岗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用人单位招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对招用本地劳动力成绩突出的企业给予表彰鼓励。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集体收益分配等权益。加快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享受市民待遇,依法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牵头单位:人社所、组织办,配合单位:派出所、城建办、科教文卫办、各村(社区)委会)

22.实施城乡社会关爱工程。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农村社会救助兜底工作。构建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农村养老院,到2022年全镇有实际需要的行政村全部建成养老院和养老设施。开展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行动,建立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基础信息台帐,提供专业化服务,到2022 年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和《乡村学校少年宫使用管理办法》,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依托农村中小学校现有场地、教室和设施,依靠教师和志愿者进行管理,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组织开展普及性课外活动的公益性活动场所。落实《志愿服务条例》,深入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依托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设置志愿服务站点,壮大骨干志愿者和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志愿服务提质行动。(牵头单位:民政办,配合单位:团镇委、妇联、科教文卫办、民政办、工会、志愿服务队、宣传部门、各村(社区)委会)

(五)实施乡村善治提升工程,着力实现美丽治理。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23.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强村党组织对村民监督委员、村民小组的政治统领,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培育发展农村(居)社会组织,出台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指导目录、村(居)民议事决策工作指引。深化“两规三联一法”基层治理模式,依托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基层协商格局。推广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民主商议、一事一议”村民协商自治模式,深化推进“四民主工作法”工作品牌。深化“法制副主任”的工作制度,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律进乡村”活动。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开设法德讲堂,引导农民增强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2018年底,实现“两规三联一法”,基层治理模式全覆盖,全镇11个行政村达到省级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全镇11个行政村 实现省级民主法治村全覆盖,提前完成省市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活动目标任务,基本形成“三治”融合发展的乡村治理格局。(牵头单位:镇组织办、综治办,配合单位:镇司法所、农业办、民政办、文化站、各村(社区)委会)

24.激发基层和农民主体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领导核心作用,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在党组织领导下发挥自然村村民理事会、新乡贤及其他社会力量的积极推动作用,激发农民内生动力。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牵头单位:镇组织办,配合单位:镇农业办、各村(社区)委会)

25.建设平安乡村。建立健全农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打好防范化解乡村社会稳定风险攻坚战。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镇延伸,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推动综治工作、综合执法、治安防控、市场监管、环境治理向村级延伸。加强乡村出入口、主要道路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构筑乡村公共安全视频防控圈。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扩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范围。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理。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攻坚仗,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深化“无邪教创建”,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渗透和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牵头单位:镇司法所、综治办,配合单位:镇派出所、文化站、宣传部门、各村(社区)委会)

(六)实施“头雁”引领工程,着力加强美丽党建。

进一步健全乡村“美丽党建”标准规范体系,实施“头雁”工程和星级党员先锋引领工程实现组织振兴;建立全镇乡村振兴人才培训基地,培育壮大乡村本土人才,积极引导各类人才“上山下乡”,向乡村流动聚集,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26.健全乡村“美丽党建”标准规范体系。制定农村美丽党建标准化规范体系,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活动。建立健全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农村组织体系。建立乡镇抓基层党建党建五类责任清单,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稳妥有序推进在村民小组(自然村)、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置 党组织。(牵头单位:镇组织办,配合单位:民政办、农业办、各村(社区)委会)

27.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以“头雁”工程形成强大的“头雁效应”,以选优配强农村党组织书记为重点,实施“农村党员人才回乡计划”。启动“百名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培育计划”,全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摸底排查,逐村摸排、分析研判,坚决撤换调整政治上不坚定、经济上不廉洁、能力上不胜任、结构上不合理的村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按照思想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的标准,重点从本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在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返乡大学生中物色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跨地域或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党组织书记。实行“村推镇选县考察”的培养选拔制度,建立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建立农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轮训制度,轮训时间不少于5天。加强农村党组织书记管理监督,制定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办法、任职资格审查办法、备案管理办法和任期审计办法。建立健全村党组织书记激励机制,按照上级文件配套制定实施专项招录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纳入乡镇事业编制、进入公务员队伍和乡镇领导班子的长效办法。探索建立选派临近退休(或已退休)龙门籍公职人员优秀党员回家乡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制度,制定出台相关激励机制,到2020年培养一批思想政治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优秀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牵头单位:镇组织办,配合单位:各村(社区)委会)

28.实施星级党员先锋引领工程。突出政治标准,加大从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提高执行党员发展计划的精准度,实施发展党员“村培镇管”制度,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组织农村党员亮身份、作表率,推行农村党员评星定级量化管理,拓宽党员发挥作用的路径。通过地派镇农家党校、芒派红色村、红色传承教育基地等平台载体,建立远程教育集中轮训机制,抓好“三会一课”等政治“铸魂”教育,支部要抓好“三会一课”的基层党员教育。要组织开展对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自然村带头人全员培训。完善党内民主激励关怀帮扶制度,探索设立“党内关爱资金”,对在乡村振兴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处置突发事件中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党员及时给予表扬奖励。(牵头单位:镇组织办,配合单位:各村(社区)委会)

29.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建立健全培养培训、认定管理、生产经营、社会保障、退休养老“五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制度体系,培育各类农业职业经理人、合作社管理人员、家庭农场主、经纪人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实现50岁以下从业人员全员培训。修订完善地派镇农村实用人才评定办法,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以及税收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政策。推广“政府+银行+保险”融资模式返乡下乡创业企业。到2018年底,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培育50名以上新型职业农民。到2020年,每年新增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100人到二三产业就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现全覆盖,职业化程度明显提高。(牵头单位:镇农业办,配合单位:镇组织办、财政所,团镇委、各村(社区)委会)

30.培育乡村专业人才。建立乡镇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推行定向选育模式,落实镇级以下基层用人主体自主权贯彻执行乡村专业服务人员职业上升通道保障政策,乡镇招录相关专业事业编制人员,按规定定向招录镇村基层专业服务人员。乡镇事业单位按规定统筹安排当年以考察方式直接引进的到村委会工作两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建立健全乡村专业人才培训和职称评定机制。实施省乡村工匠培训和职称评定办法,鼓励支持本地工匠依规承建乡村小微工程。实施“龙门宴师傅”工程,支持有意愿的农民群众通过专业培训后回乡开办农家乐或外出就业创业。推进“希望乡村教师计划”,帮助欠发达地区青少年接受优质教育。加强村级文体协管员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文体服务水平。支持大学毕业生服务乡村,支持配合上级扩大“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招募规模,探索“带编招募”模式,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农业职业经理人,为乡村振兴源源不断地注入新鲜动力。到2020年,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乡村人才培育机制,推动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企业挂职、兼职,农业职业经理人到镇、村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带动农户致富。(牵头单位:镇组织办,配合单位:镇科教文卫办、镇城建办、镇农业办、镇文化站、镇计生办、各村(社区)委会)

31.推进科技人才下乡。落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合作社、家庭农场及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深入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计划、农村科技特派员计划和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项目。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资金、信息入股等形式,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试行“农业服务官”制度,按照“一村一官”或“一镇一官”的原则,由镇班子成员和镇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农业服务官,为镇、村农业产业发展提供精准服务。2018年,试行“农业服务官”制度。2020年,总结推广经验,促进农村产业发展提质增速。(牵头单位:镇科教文卫办、农业办、组织办、农技推广站、各村(社区)委会)

32.促进乡贤返乡。实施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团队下乡行动,完善县帮扶镇、镇帮扶村的结对帮扶机制。引导教师、医生、农业科研人员、文艺工作者、乡村规划设计建设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作为职称评定、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专业人才等新乡贤,在镇村党组织领导下,通过参与乡村治理、引资引智、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行医办学、捐资捐物等方式服务乡村,鼓励有条件的国家公职人员退休后返乡定居服务乡村。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最美乡贤评选活动,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牵头单位:镇组织办,配合单位:镇文化站、农业办、科教文卫办、城建办、计生办、各村(社区)委会)

(七)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推动高质量高水平稳定脱贫。

推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机融合,制定打赢脱贫攻坚战3年行动方案,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稳定脱贫,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1599元,贫困发生率低于2%。

33.全面开展“回头看”工作。建立健全新时期精准扶贫信息系统,提高扶贫开发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全面进行“回头看”,不符合条件的该清退的清退,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纳入帮扶范围,不落一户,不漏一人。脱贫攻坚期间内,原定县直的帮扶单位和个人保持帮扶关系不变,帮扶责任人不变,驻村工作队不撤、工作力度不减,其他分散户由镇、村压实责任,实现户户有人扶。到2020年实现镇村有特色扶贫产业、贫困户有产业带动、贫困人口有民生保障,1个省定贫困村全部出列。(牵头单位:镇扶贫办,配合单位:各村(社区)委会)

34.深入实施增收脱贫工程。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实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确保每个贫困村至少拥有 1 个资产收益项目分红。推进产业扶贫,多措并举扶持贫困户至少发展1项特色种养业或从事农产品加工、服务业。促进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实行转移就业。(牵头单位:镇扶贫办,配合单位:各村(社区)委会)

35.实施兜底保障工程。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危房改造扶贫、社会救助扶贫等。重点推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退出低保五保由民政和扶贫部门统一确认的机制,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动态管理;到2018年底,要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自2019年起,新增相对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另行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并给予资金保障。(牵头单位:镇扶贫办,配合单位:各村(社区)委会)

36.扎实推进1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由镇农办(扶贫办)牵头抓总和“第一书记”具体负责工作机制,要把示范村创建工作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起来,用好用足省奖补政策和资金,确保2020年底前高质量完成省定贫困村创建示范村和脱贫攻坚任务。(牵头单位:扶贫办、农业办,配合单位:各村(社区)委会)

37.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对脱贫攻坚各领域各环节监督,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帮扶工作组、驻村工作组、村居干部责任。加强督查巡查、扶贫审计,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扶贫资金管理,落实扶贫资金使用公告公示制度,对挪用和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严惩不贷。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行为。(牵头单位:镇纪委,配合单位:镇扶贫办、各村(社区)委会)

(一)强化规划先行。牢固树立城乡融合、一体设计、多规合一理念,抓紧编制地派镇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确保乡村振兴事事有规可循、层层有人负责,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统揽全镇乡村振兴发展。有关职能部门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要求制定三年专项行动方案;要制定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对应的乡村振兴规划,结合镇乡村建设规划,明确城乡基本 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土地利用和产业生态布局,明确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历史文化名村以及纳入城镇建设范围、撤并搬迁等不同类型村庄;及时更新完善镇村规划体系、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到2018年底,实现镇乡村建设规划全覆盖,到2020年基本完成村庄规划和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农房风貌管控纳入村庄规划范围,实现所有自然村环境整治、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纳入规划管理全覆盖。统筹城镇与乡村融合发展,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为基础,推进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有机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加强乡村振兴规划执行监管,把规划执行纳入工作考核。建立健全镇村基层乡村规划建设管理队伍,鼓励乡村探索开展代建,提升乡村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水平。(牵头单位:经济办、城建办、环保办、国土所,配合单位:各村(社区)委会)

(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有效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发展路径,探索通过股份合作制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到2020 年逐步探索“三权分置”使用权证抵押贷款业务,建立农村宅基地基准地价体系,为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业务提供充分依据。探索宅基地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通过创新宅基地退出形式和闲置宅基地统筹利用方式,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拟定退出补偿标准。鼓励探索以整村异地搬迁、农民公寓、住房联建等方式解决农户居住问题。贯彻落实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意见》和乡村报建协管员制度,严格实行农村住房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制定整治农村历史违法用地和违建分类处理指引,到2022年基本化解农村“两违”历史遗留问题。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且符合村庄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和用地标准前提下,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改造建设民宿、创客空间、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场所。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到2021年基本实现所有行政村全覆盖。(牵头单位:国土所,配合单位:农业办、各村(社区)委会)

(三)完善乡村发展用地保障机制。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全面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到 2027年完成全镇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的拆旧复垦。根据省的统一部署,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农业新产业新业态、产业融合发展、农民住房发展。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用地指标,保障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按实际需要提高农业设施用地指标比例,优先保障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镇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和镇村助农服务中心建设用地安排,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和助农服务体系建设。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用于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产地批发市场等项目建设或小微创业园、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农村二三产业的,予以一定用地指标奖励。实行建设项目和年度评估相结合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审批制度。允许在确保镇范围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前提下,通过土地利用规划调整,釆用分散划块、点状分布的形式供地,有效利用农村零散存量建设用地。支持供销部门盘活存量土地建设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加大涉农建设用地支撑力度,可根据现代农业和农村产业整合发展需要,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规模,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支持村通过土地流转推进规模经营;因地制宜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归并地块,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发展现代农业。种植大棚和水产养殖大棚,按耕地和养殖水面管理。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宽度小于8米的农村道路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优化乡村旅游用地政策,乡村旅游项目中未改变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用途及功能、未固化地面、未破坏耕作层的生态景观和栈道用地,按实际地类管理。与乡村旅游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等旅游用地,包括游客服务中心、游客广场、游客休息点、医疗点、固化停车场和宽度超过8米农村道路,以及服务于旅游项目的会议、餐饮、住宿等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均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支持探索完善农用地价格基础,可结合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探索制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为农户土地入股或流转提供参考依据。坚决防止变相改变农用地性质和违法侵占农村土地行为。(牵头单位:镇国土所、城建办,配合单位:各村(社区)委会)

(四)完善财政投入持续增长机制。落实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要求,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按中央、省、市、县部署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建立河长制长效稳定投入机制,实现河湖长效管护,探索对落实制度优秀地区实行土地指标奖补。加快推进水田垦造工作,完善水田指标交易机制,水田指标交易收入全部上缴同级财政。用好拆旧复垦以及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等政策,将所得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和支持乡村振兴。加强用于乡村振兴的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精简优化审批流程。(牵头单位:镇财政所,配合单位:扶贫办、国土所、城建办)

(五)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机制。强化金融服务方式创新, 严格管控风险,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出台落实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推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参与普惠金融建设,支持基层信用合作社与供销社、专业合作社深度合作拓展助农服务,支持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鼓励发展农业互助保险。大力发展农村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安排专项支小、支农再贷款额度。扩大政策性担保机构合作面和业务覆盖面。深入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普惠金融“村村通”建设,不断完善镇级综合征信中心、信用村、乡村金融(保险)服务站和互助取款服务点等平台建设,对“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按一定比例补贴保险费用,支持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到2020年农业保险基本实现 主要农产品生产品种应保尽保。(牵头单位:镇财政所,配合单位:农业办、农商银行、邮政银行、各村(社区)委会)

(六)激发社会资金投入。发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到 2020年所有村的乡村振兴帮扶实现全覆盖,并鼓励企业整县整镇帮扶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对企业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或社会事业项目包括学校、道路、桥梁、村庄小公园等永久性建筑,允许以企业或企业家个人冠名或建碑、入村志。对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的农村公益性工程和项目,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建设、管护和运营。制定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政策意见,列明负面清单,保护好投资方及农民利益。(牵头单位:镇经济办,配合单位:财政所、农业办、各村(社区)委会)

(一)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体现到各个方面。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成立镇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常务副组长,镇委镇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统筹领导全镇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建立镇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两级书记抓乡村振兴,下大力气抓好“三农”工作。切实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做好党委农村工作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工作,强化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查检查等职能。各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制定政策措施,形成合力。(牵头单位:镇组织办,配合单位:镇农业办、各村(社区)委会)

(二)提升领导干部做好“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根据省市的工作部署,组织实施全镇领导干部大培训计划。优先选拔在乡村振兴中实绩突出的干部进入镇领导班子。贯彻实施乡村振兴公务员专项招录,按照当年服务基层项目考核期满人员的10%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人员,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拿出10%的岗位招聘符合条件的基层服务人员。建立行政村干部补贴正常增长机制。(牵头单位:镇组织办,配合单位:镇农业办、各村(社区)委会)

(三)营造乡村振兴良好氛围。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 深入宣传党的乡村振兴方针政策和各地丰富实践,讲好乡村振兴龙门故事,振奋基层干部群众精神。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广泛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乡村振兴,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各类组织投身乡村振兴事业,凝聚社会各界强大合力,共同推动乡村振兴在地派大地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牵头单位:宣传部门、文化站,配合单位:农业办、工会、各村(社区)委会)

(四)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健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责任制,各村每年向镇委镇政府报告推进乡村振兴进展情况。镇政府每年向同级人大报告乡村振兴进展情况。镇直各有关部门每年向镇委报告乡村振兴进展情况。建立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持续开展全过程、常态化督查,对工作滞后的约谈村相关责任人,严重掉队的给予通报批评,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加强乡村振兴财政资金使用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严禁挤占挪用。加强乡村统计工作和数据开发应用,定期公布乡村振兴重大进展情况。(牵头单位:镇纪委,配合单位:农业办、统计办、财政所、各村(社区)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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