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课稿:坚守廉洁心,杜绝“微腐败”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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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讲稿:坚守廉洁心,杜绝“微腐败”【第一篇】
作为基层党员,我们与群众接触交流的机会和次数比较多,深知基层腐败的形式比较隐蔽且容易发生。我们通过这种讲党课的方式,让大家认识到“微腐败”的危害性,时刻提醒大家不忘初心,严于律己,廉洁从业,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下面,我从三个方面与大家共同交流学习。
一、深刻认识“微腐败”的存在性及危害性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而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关键是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零容忍态度整治基层"微腐败"。
(一)“微腐败”易发而广泛存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高压态势不松、力度不减,"不敢腐"的威慑作用逐渐显现,有效遏制了腐败行为的发生。但是,一些基层干部"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尚未完全形成,"微腐败"在一些地区不同程度的存在,不仅严重侵害了群众的根本利益,也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
截止2018年5月31日,2018年以来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18985个,乡科级及以下占比%;
处理人数27099位,乡科级及以下占比%;
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数19227位,乡科级及以下占比%。由此可见,基层腐败比较凸显。
微腐败存在范围非常广,而且呈现一定的多发态势。例如一些基层人员装表接电或抢修服务时会接受一盒香烟、一点土特产、一顿宴请等;
一些营销业扩、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等专业的管理人员接受客户红包或单位私人宴请在为其办事时打“擦边球”,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贵重的物品等,这些事小的容易让人忽视它的存在。
“微腐败”是一种腐败趋向于“蚁穴化”过程中的社会形态,在社会生活中是常见的腐败。它的特点,一是微,乱用公权的行为较小,一点点、一滴滴,打个“擦边球”,玩个遮眼法,雁过拔毛,顺手捞点小好处;
二是近,“微腐败”行为多半发生在身边,或接受单位宴请,或办事接受礼品,或利用公款旅行,或挖空心思虚报冒领,或侵占扶贫救助资金,都看得见摸得着;
三是多,数量多,次数多,领域多,形式多。例如以下这两个案例:
案例一 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谭家桥镇农技站原站长毕鹏程伙同他人套取涉农补贴资金问题。2013年上半年至2016年7月,毕鹏程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原谭家桥镇财政所干部许某某(另案处理),三次虚报套取谭家桥镇中墩村墩上组农场水田粮补资金万余元,其个人从中分得万余元。2017年9月,毕鹏程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案例二 海南省乐东县利国镇望楼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黎吉政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于个人开支问题。2016年6月,黎吉政在给村民发放环境卫生整治误工补贴过程中弄虚作假,通过虚增天数和人次,套取村集体资金980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7年7月,黎吉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这样的案例咱们系统内也有很多,如青苗赔偿、物资采购、劳务费用、务工补助等都有这样类似问题。挖空心思、想方设法的套取国家资金,用于个人挥霍的这些人最终要受到党纪法规的惩处,他们自己的内心会受到煎熬,他们的前途也将断送。
(二)“微腐败”危在人心***总书记讲话中强调:“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微腐败”本质上是一种潜规则,“大隐于市”且由来已久。比如,基层干部上门看望带点礼物,逢年过节请客吃饭,红白喜事收受礼金等。很多人认为这些行为是人之常情,甚至觉得招待、吃请、送礼、送钱是增进关系和礼尚往来的需要。对于那些看似“合情合理”,又被冠名为“辛苦费”、“劳务费”、“人情礼”的微腐败行为,群众貌似已司空见惯,习以为常,无形助长了“微腐败”的歪风邪气。平日里基层员工与群众打交道最多,侵犯群众的利益也最直接,影响也最坏,危害范围也最广。人们常说:“大老虎太远,而苍蝇直接扑面”,这突出反映了基层“微腐败”的严重性。基层的“微腐败”相比“大老虎”而言,往往是显得微不足道,“微腐败”虽然涉及的财务金额小、数量少,但对党员干部的腐蚀危害是不容忽视的。
思想决定行为,行为决定习惯,习惯决定命运。一旦有了贪欲堕落之心,腐败的种子就会在心底萌芽,使你一步步跌落深渊。一个党员干部的腐化堕落,很多时候是从“微腐败”开始的,“偶尔用下公车、拿条烟”,恰恰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使得一个个党员干部放松了思想觉悟,长久之后让腐败变得习以为常,心中也就没有纪律底线,最终走上违纪、甚至犯罪的道路。
“微腐败”大多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侵蚀的是企业的群众基础、发展力与社会影响力。“微腐败”是一种瘟疫,它会慢慢地寄生于那些意志力薄弱的党员干部身上,一旦传播开来形成不良风气,就会扰乱企业的廉洁氛围,带坏企业的党风政风,破坏企业的稳定性和竞争力。如果把我们的企业比作一座高楼大厦,那“微腐败”就犹如大厦根基中的蛀虫,如果任由蛀虫的不断侵蚀,一旦根基被掏空,大厦将轰然倒塌,我们赖以生存的企业也将随之而去。
二、全面从严治党有腐必反
***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持之以恒、毫不动摇,谈到反腐时斩钉截铁:“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这凸显中国共产党对惩治腐败一以贯之的坚定信念,也是提出了新的要求。大家要深刻认识到当前的形势,坚守廉洁之心,远离微腐败。
(一)腐败虽“微”而质相同有人会说:“就我犯得那点小错,领导们都看不上眼,我贪得那点跟大老虎比,九牛一毛,何必那么认真,像我这样的太多了”,也有人会说:“我只是借用,又没贪污,违规收入都退了,还处分我干嘛”,还有人会说:“我犯的这点错至于‘上纲上线’吗?如果按我这样处分,那有些人的处分都多得没法计算了”......这就是典型的“五十步笑百步”。
这些人在思想上早已认为纪不及“微”、法不责“微”,总是在为自己的错误找借口,添安慰。“微腐败”表面上看起来就算再“小”,其本质也是滥用权力,与“大老虎”的贪腐行为并没有不同。
从腐败的角度看,没有什么“微腐败”之说,之所以要加个“微”字,无非是那些贪腐官员想减轻惩罚,想逃脱法律的制裁。在本质上,“微腐败”与“巨腐败”都是一样,都是侵害老百姓利益,都是侵吞国有财产,都是害己害民害国的行为。在危害上,“微腐败”也不比“巨腐败”小,都是对党和政府公权的践踏,都是对党和政府公信力的破坏。
(二)无“微”不治为救人不拘小节,终酿大错。有些人一旦有了贪欲之念,就会伸出贪婪之手,如果不被及时惩诫,他们就会一次变两次,偶尔变经常,渐渐的会将贪婪之手伸得更远,拿的更多;
就像有些穷凶极恶的歹徒都是由小偷小摸逐渐发展恶化来的。不少重回正途的党员干部不无后怕地表示:“感谢组织及时给我当头棒喝,否则真会走上不归路”,也有不少身居高官要职的党员干部发出后悔叹息声:“如果当初有谁及时制止我,给我提醒告诫一下,我也不会堕落到如此地步”。
“微腐败”虽微,但积累和扩散开来就会形成腐败风气,也会孕育更多的“大腐败”。我们在反腐斗争中打掉的“大老虎”,往往也正是从“微腐败”的“小苍蝇”中长出来的。许多贪官在其腐败生涯获得的“第一桶金”,往往都是从“微腐败”中获得的。尝到了第一次腐败的甜头,就一发不可收拾,就会有第二次和更多次,久而久之必会酿成“大腐败”“大老虎”。
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詹巴斗曾做过这样一项试验:他找来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一辆停在比较杂乱的街区,一辆停在中产阶级社区。他把停在杂乱街区的那一辆的车牌摘掉,顶棚打开,结果一天之内就被入偷走了,而摆在中产阶级社区的那一辆过了一个星期也安然无恙,这就是著名的破窗理论,启示我们:任何一种不良现象的存在,都在传递着一种信息,这种信息会导致不良现象的无限扩展,同时必须高度警觉那些看起来是偶然的、个别的、轻微的“过错”,如果对这种行为不闻不问、熟视无睹、反应迟钝或纠正不力,就会纵容更多的人“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极有可能演变成“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恶果。
上述的“破窗理论”是在警示我们,对于违规违纪的贪腐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避免养痈遗患,遏制腐败等不良行为蔓延。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体现了我们党对党员干部的爱护和关心,“早治疗早健康”,防止其堕入深渊。
案例某市供电公司原副总工程师丁某,中共党员,在2006年1-9月期间,利用分管该公司培训中心工程建设的职务之便,收受施工方孙某、林某各2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13年7月,某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三年,**四年。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4版)第三十条规定,给予丁某开除党籍处分。
利益输送、公车私用、虚报冒领、以公谋私、优亲厚友、变相敛财等等,这些五花八门的微腐败可以看出这些违规违纪人员在贪欲望、谋私利方面无所不用其极。我们也可以从以上案例中看到公司系统内部坚持从严治党和依法从严治企的决心,坚持抓早抓小的爱心,坚持廉洁从业的恒心。我们作为XX系统新一代的年轻人更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企业的发展添砖加瓦。
三、不忘初心廉洁从业砥砺前行
小错小病的“微腐败”行为,不断腐蚀着基层党员干部的心灵,扭曲着企业员工的价值观,败坏党风政纪,损害党和企业的形象。为了我们赖以生存的企业,我们每个人要从自我做起,坚守廉洁之心,杜绝“微腐败”。
(一)知敬畏,守底线,廉洁从业古人有“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的名言,有“有所畏者,其家必齐;
无所畏者,必怠其睽”的告诫,亦有“畏法度者最快乐”的达观,这些古训都是在提醒人们要严以律已,有所畏惧,切不可忘乎所以,为所欲为。大家要时刻怀有敬畏廉洁自律制度、敬畏党纪国法之心,“敬”体现出自己的人生价值追求,“畏”体现出自身的自我警示,敬畏是一种责任,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真感情,时刻敬畏廉洁自律制度,有了敬畏之心,就有了思想和行动的标准,就能严以律己,洁身自爱。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必须有一份“清醒”的敬畏感,时刻警示自己有所为有所不为,坚守道德与理性底线,牢记廉洁从业,经得起诱惑,终究能够心安理得。
(二)时刻自省,强化学习,廉洁从业古有圣人孔子“吾日三省吾身”。我们作为企业的一名员工,每天也要认真思考一下自己为企业做了什么?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之前集中学习的《廉洁教育口袋书》中的那些典型案例时刻警示着我们:与其东窗事发时悔之不及,还不如防微杜渐,杜绝侥幸。慎权、慎利、慎欲,在金钱和利益面前保持平常心,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我们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坚守职业道德,廉洁从业。平日里认真学习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业务技术,提高个人素质和法律意识,按规矩办事,按要求操作,廉洁自律、严于律己。算好政治账、尊严账、家庭账、事业账、金钱账、自由账、健康账,时时事事自警自律,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
(三)坚守职责,忠于企业,廉洁从业当今社会,有些人扮演着爱岗敬业,遵规守纪,廉洁从业,无私奉献的角色,有些人扮演着浮躁不振的角色,有些人扮演着****的角色。作为一名基层党员,我们必须时刻牢记“忠诚”二字,忠诚于党,忠诚于企业。学习焦裕禄、杨善洲等优秀共产党员的高贵品质,肩负职责,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荣辱观。
廉洁是一个企业的声誉和招牌,它不仅关系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而且更关乎国家信誉。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用我们比较粗俗的话说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因此,我们都应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自己的职业为荣,以万家灯火为傲,感恩这份工作,抓好这份缘分,不做短暂的流星,争当平凡的恒星。我们要以XX优秀共产党员张黎明同志为榜样,扎根群众,服务群众。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要时刻提醒自己“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要有任何的侥幸心理,都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要我说只要你违规违纪,党规法纪织成的大网一定会把你收罗进来。“破窗理论”、“温水煮青蛙”的故事令人深刻,我们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对待“微腐败”,绝不能放任自己、放纵自己,否则必将酿成大错,悔恨一生。
自古以来,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为不义之财而折腰,方能活得自在坦荡。廉洁自律,是我们新一代的责任,是我们年轻人的使命。我们要不断提高自己,做好本职工作,守住自己的那口井,不越党纪法规之线,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XX企业员工,助推公司本质提升和精益化管理,为实现“一强三优”的现代化企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党课讲稿:坚守廉洁心,杜绝“微腐败”【第二篇】
今天我们来探讨一下“微腐败”这个话题。究竟什么是微腐败,微腐败体现在哪里,我们又怎样可以防止微腐败?希望通过本节课程,让大家得到一点启示。
其实“微腐败”是非常容易发生,并而广泛存在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高压态势不松、力度不减,"不敢腐"的威慑作用逐渐显现,有效遏制了腐败行为的发生。但是,一些基层干部"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尚未完全形成,"微腐败"在一些地区不同程度的存在,不仅严重侵害了群众的根本利益,也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
微腐败存在范围非常广,而且呈现一定的多发态势,你其实离“微腐败”一点都不愿。例如一些基层人员项目接洽或抢修服务时会接受一盒香烟、一点土特产、一顿宴请等;利用公司流程管理上面的漏洞,例如发票报销时打一下“擦边球”,赚个小零头,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贵重的物品等,这些事小的容易让人忽视它的存在。
“微腐败”是一种腐败趋向于“蚁穴化”过程中的社会形态,在社会生活中是常见的腐败。它的特点,一是微,乱用公权的行为较小,一点点、一滴滴,打个“擦边球”,玩个遮眼法,雁过拔毛,顺手捞点小好处;二是近,“微腐败”行为多半发生在身边,或接受单位宴请,或办事接受礼品,或利用公款旅行,或挖空心思虚报冒领,或侵占扶贫救助资金,都看得见摸得着;三是多,数量多,次数多,领域多,形式多。
所以,必需全面从严治党有腐必反。
***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持之以恒、毫不动摇,谈到反腐时斩钉截铁:“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这凸显中国共产党对惩治腐败一以贯之的坚定信念,也是提出了新的要求。大家要深刻认识到当前的形势,坚守廉洁之心,远离微腐败。
腐败虽“微”,但是本质是相同的。
有人会说:“就我犯得那点小错,领导们都看不上眼,我贪得那点跟大老虎比,九牛一毛,何必那么认真,像我这样的太多了”,也有人会说:“我只是借用,又没贪污,违规收入都退了,还处分我干嘛”,还有人会说:“我犯的这点错至于‘上纲上线’吗?如果按我这样处分,那有些人的处分都多得没法计算了”......这就是典型的“五十步笑百步”。
这些人在思想上早已认为纪不及“微”、法不责“微”,总是在为自己的错误找借口,添安慰。“微腐败”表面上看起来就算再“小”,其本质也是滥用权力,与“大老虎”的贪腐行为并没有不同。
从腐败的角度看,没有什么“微腐败”之说,之所以要加个“微”字,无非是那些贪腐官员想减轻惩罚,想逃脱法律的制裁。在本质上,“微腐败”与“巨腐败”都是一样,都是侵害老百姓利益,都是侵吞国有财产,都是害己害民害国的行为。在危害上,“微腐败”也不比“巨腐败”小,都是对党和政府公权的践踏,都是对党和政府公信力的破坏。
不拘小节,终酿大错。有些人一旦有了贪欲之念,就会伸出贪婪之手,如果不被及时惩诫,他们就会一次变两次,偶尔变经常,渐渐的会将贪婪之手伸得更远,拿的更多;就像有些穷凶极恶的歹徒都是由小偷小摸逐渐发展恶化来的。不少重回正途的党员干部不无后怕地表示:“感谢组织及时给我当头棒喝,否则真会走上不归路”,也有不少身居高官要职的党员干部发出后悔叹息声:“如果当初有谁及时制止我,给我提醒告诫一下,我也不会堕落到如此地步”。
“微腐败”虽微,但积累和扩散开来就会形成腐败风气,也会孕育更多的“大腐败”。我们在反腐斗争中打掉的“大老虎”,往往也正是从“微腐败”的“小苍蝇”中长出来的。许多贪官在其腐败生涯获得的“第一桶金”,往往都是从“微腐败”中获得的。尝到了第一次腐败的甜头,就一发不可收拾,就会有第二次和更多次,久而久之必会酿成“大腐败”“大老虎”。
对于违规违纪的贪腐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避免养痈遗患,遏制腐败等不良行为蔓延。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体现了我们党对党员干部的爱护和关心,“早治疗早健康”,防止其堕入深渊。
党课讲稿:坚守廉洁心,杜绝“微腐败”【第三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筑牢全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树立廉洁自律意识,推动我院主题教育抓实抓好,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部署,7月23日,114院纪委书记刘少侠以“坚守廉洁心 杜绝微腐败”为题,为全院党员干部上了一堂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
刘少侠书记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清正廉洁作表率这一具体目标,以“微腐败”为切入点,从微腐败的实质和表现形式及其危害、惩治“微腐败”就要“小题大做”、不忘初心清正廉洁作表率三个方面进行阐述,凸显了中国共产党对惩治腐败一以贯之的坚定信念,明确了共产党人应该保持的政治本色,提出了每一位党员干部清正廉洁作表率的要求。
他说,微腐败实质仍是公权私用和滥用,腐败虽“微”而危害极大,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反腐败要防微杜渐,从惩治“微腐败”抓起,对于“微腐败”,首先就要在思想上重视起来,就是要“小题大做”,绝对不能有任何姑息,只要是用公权谋私利,哪怕再小也要一查到底。必须要把制度的篱笆扎紧,决不让“微腐败”有任何滋生的空间。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聚焦重点领域、关键节点,突出查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
最后,刘少侠书记强调,全院党员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廉洁自律,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坚决不触碰红线、不逾越底线,慎独慎微、守身如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党课讲稿:坚守廉洁心,杜绝“微腐败”【第四篇】
作为一名党员,我们与群众接触交流的机会和次数比较多,深知基层腐败的形式比较隐蔽且容易发生。我们通过这种讲党课的方式,让大家认识到“微腐败”的危害性,时刻提醒大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严于律己,廉洁从业,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一、深刻认识“微腐败”的存在性及危害性
二、全面从严治党有腐必反
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廉洁从业砥砺前行
第一部分深刻认识“微腐败”的存在性及危害性
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而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关键是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零容忍态度整治基层"微腐败"。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高压态势不松、力度不减,"不敢腐"的威慑作用逐渐显现,有效遏制了腐败行为的发生。但是,一些基层干部“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尚未完全形成,"微腐败"在一些地区不同程度的存在,不仅严重侵害了群众的根本利益,也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一些医务人员接受患者及家属的一盒香烟、一点土特产、一顿宴请等;一些基建工程、药品物资采购等专业的管理人员接受客户红包或单位私人宴请在为其办事时打“擦边球”,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贵重的物品等
“微腐败”的特点
微,乱用公权的行为较小,一点点、一滴滴,打个“擦边球”,玩个遮眼法,雁过拔毛,顺手捞点小好处;
近,“微腐败”行为多半发生在身边,或接受单位宴请,或办事接受礼品,或利用公款旅行,或挖空心思虚报冒领,都看得见摸得着;
多,数量多,次数多,领域多,形式多
案例:
一、王天朝,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2004年至2014年间,利用其担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的职务便利,为昆明仁贤房地产有限公司、昆明鑫海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医院工程建设、药品和医疗设备采购、人事任免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上述公司和个人贿赂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万元及美元8万。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天朝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申宝忠,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院长,中国医学科学院黑龙江分院副院长,中国医学科学院黑龙江分院医学影像研究所所长;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工学院校外兼职博导等。先后主持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863重点项目、973子项目以及一批省部级重点项目和多项国际合作项目等。截止被调查前,申宝忠已经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院长的位置上坐了15年之久。
***总书记讲话中强调:“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微腐败”本质上是一种潜规则,上门看望带点礼物,逢年过节请客吃饭,红白喜事收受礼金等。很多人认为这些行为是人之常情,甚至觉得招待、吃请、送礼、送钱是增进关系和礼尚往来的需要。
对于那些看似“合情合理”,又被冠名为“辛苦费”、“劳务费”、“人情礼”的微腐败行为,群众貌似已司空见惯,习以为常,无形助长了“微腐败”的歪风邪气。平日里基层党员干部与群众打交道最多,侵犯群众的利益也最直接,影响也最坏,危害范围也最广。人们常说:“大老虎太远,而苍蝇直接扑面”,这突出反映了“微腐败”的严重性。
“微腐败”相比“大老虎”而言,往往是显得微不足道,“微腐败”虽然涉及的财务金额小、数量少,但对党员干部的腐蚀危害是不容忽视的。人一旦有了贪欲堕落之心,腐败的种子就会在心底萌芽,使你一步步跌落深渊。一个党员干部的腐化堕落,很多时候是从“微腐败”开始的,“偶尔用下公车、拿条烟”,恰恰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使得一个个党员干部放松了思想觉悟,长久之后让腐败变得习以为常,心中也就没有了纪律的底线,最终走上违纪、甚至犯罪的道路。
“微腐败”是一种瘟疫,它会慢慢地寄生于那些意志力薄弱的党员干部身上,一旦传播开来形成不良风气,就会扰乱医院的廉洁氛围,带坏医院的党风政风,破坏医院的稳定性和竞争力。如果把我们的医院比作一座高楼大厦,那“微腐败”就犹如大厦根基中的蛀虫,如果任由蛀虫的不断侵蚀,一旦根基被掏空,大厦将轰然倒塌,我们赖以生存的医院也将随之而去。
“微腐败”大多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侵蚀的是企业的群众基础、发展力与社会影响力。
第二部分全面从严治党有腐必反
***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持之以恒、毫不动摇,谈到反腐时斩钉截铁:“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这凸显中国共产党对惩治腐败一以贯之的坚定信念,也是提出了新的要求。大家要深刻认识到当前的形势,坚守廉洁之心,远离微腐败。
有人会说,就我犯得那点小错,领导们都看不上眼,我贪得那点跟大老虎比,九牛一毛,何必那么认真,像我这样的太多了;也有人说,我只是借用,又没贪污,违规收入都退了,还处分我干嘛;还有人会说,我犯的这点错至于‘上纲上线’吗?如果按我这样处分,那有些人的处分都多得没法计算了
事实上“微腐败”与“巨腐败”都是一样,都是侵害老百姓利益,都是侵吞国有财产,都是害己害民害国的行为没有什么“微腐败”之说,之所以要加个“微”字,无非是那些贪腐官员想减轻惩罚,想逃脱法律的制裁,“微腐败”也不比“巨腐败”小,都是对党和政府公权的践踏,都是对党和政府公信力的破坏。
不拘小节,终酿大错。有些人一旦有了贪欲之念,就会伸出贪婪之手,如果不被及时惩诫,他们就会一次变两次,偶尔变经常,渐渐的会将贪婪之手伸得更远,拿的更多;就像有些穷凶极恶的歹徒都是由小偷小摸逐渐发展恶化来的。
“微腐败”虽微,但积累和扩散开来就会形成腐败风气,也会孕育更多的“大腐败”。我们在反腐斗争中打掉的“大老虎”,往往也正是从“微腐败”的“小苍蝇”中长出来的。许多贪官在其腐败生涯获得的“第一桶金”,往往都是从“微腐败”中获得的。尝到了第一次腐败的甜头,就一发不可收拾,就会有第二次和更多次,久而久之必会酿成“大腐败”“大老虎”。
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詹巴斗曾做过这样的实验:他找来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一辆停在比较杂乱的街区,一辆停在中产阶级社区。他把停在杂乱街区的那一辆的车牌摘掉,顶棚打开,结果一天之内就被偷走了,而摆在中产阶级社区的那一辆过了一个星期也安然无恙,这就是著名的破窗理论。任何一种不良现象的存在,都在传递着一种信息,这种信息会导致不良现象的无限扩展,同时必须高度警觉那些看起来是偶然的、个别的、轻微的“过错”,如果对这种行为不闻不问、熟视无睹、反应迟钝或纠正不力,就会纵容更多的人“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极有可能演变成“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恶果。这个故事启示我们,对于违规违纪的贪腐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避免养痈遗患,遏制腐败等不良行为蔓延。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体现了我们党对党员干部的爱护和关心,“早治疗早健康”,防止其堕入深渊。
案例:
某市供电公司原副总工程师丁某,中共党员,在2006年1-9月期间,利用分管该公司培训中心工程建设的职务之便,收受施工方孙某、林某各2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13年7月,某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三年,**四年。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4版)第三十条规定,给予丁某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部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廉洁从业砥砺前行
小错小病的“微腐败”行为,不断腐蚀着党员干部的心灵,扭曲着群众的价值观,败坏党风政纪,损害党的形象。为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医院,我们每个人要从自我做起,坚守廉洁之心,杜绝“微腐败”。古人有“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的名言,有“有所畏者,其家必齐;无所畏者,必怠其睽”的告诫,亦有“畏法度者最快乐”的达观,这些古训都是在提醒人们要严以律已,有所畏惧,切不可忘乎所以,为所欲为。
大家要时刻怀有敬畏廉洁自律制度、敬畏党纪国法之心,“敬”体现出自己的人生价值追求,“畏”体现出自身的自我警示,敬畏是一种责任,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真感情,时刻敬畏廉洁自律制度,有了敬畏之心,就有了思想和行动的标准,就能严以律己,洁身自爱。
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必须有一份“清醒”的敬畏感,时刻警示自己有所为有所不为,坚守道德与理性底线,牢记廉洁从业,经得起诱惑,终究能够心安理得。
古有圣人孔子“吾日三省吾身”。我们作为医院的一名员工,每天也要认真思考一下自己为医院做了什么?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
一些典型案例时刻警示着我们:与其东窗事发时悔之不及,还不如防微杜渐,杜绝侥幸。慎权、慎利、慎欲,在金钱和利益面前保持平常心,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我们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坚守职业道德,廉洁从业。平日里要认真学习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业务技术,提高个人素质和法律意识,按规矩办事,按要求操作,廉洁自律、严于律己,算好政治账、尊严账、家庭账、事业账、金钱账、自由账、健康账,时时事事自警自律,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
当今社会,有些人扮演着爱岗敬业,遵规守纪,廉洁从业,无私奉献的角色,有些人扮演着浮躁不振的角色,有些人扮演着****的角色。作为医院的一名基层党员,我们必须时刻牢记“忠诚”二字,忠诚于党,忠诚于医院。学习焦裕禄、杨善洲、黄文秀等优秀共产党员的高贵品质,肩负职责,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荣辱观。
我们都应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自己的职业为荣,以万家灯火为傲,感恩这份工作,抓好这份缘分,不做短暂的流星,争当平凡的恒星。我们要以优秀共产党员张黎明同志为榜样,扎根群众,服务群众。
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要时刻提醒自己“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要有任何的侥幸心理,都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要我说只要你违规违纪,党规法纪织成的大网一定会把你收罗进来。“破窗理论”、“温水煮青蛙”的故事令人深刻,我们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对待“微腐败”,绝不能放任自己、放纵自己,否则必将酿成大错,悔恨一生。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为不义之财而折腰,方能活得自在坦荡。廉洁自律,是我们新一代的责任,是我们年轻人的使命。我们要不断提高自己,做好本职工作,守住自己的那口井,不越党纪法规之线,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医务工作者,为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