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规章制度墙贴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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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规章制度墙贴篇1
1、参加培训是教师的权利,也是教师的义务,每位在职教师必须参加培训。
2、教研组每两周组织一次集中培训活动,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二次大型教研活动。
3、开展分层次培训,骨干教师、新教师要参加学校和上级组织的专项培训。
4、教师参加培训时,要认真记录,并做到及时消化,应运于教学研究。
5、教师必须按时完成自修内容,及时整理自己的校本培训档案袋,每学期期末上交。
6、每位教师每学期必须讲公开课一节、写课后反思10则篇,上交最佳教案1篇、听课20节以上。
7、每位教师每学期必须达到区进修学校所规定的学分。
8、加强培训者的培训,提高培训者的素质。
1、负责对本校教师的理论辅导与实际指导。
2、制定培训计划、培训过程、培训总结。
3、检查各项工作,记录过程,做好分析,及时反馈。
1、每位教师都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每次校集中培训折合1学分。应参加而未请假缺席一次取消其本次应得学分。
2、教师参加集中培训辅导、研讨要按时出席,如有特殊情况的需事先向相关领导请假,事后把学习内容及时补上。
3、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听好辅导课,做好笔记,及时完成作业。
4、增加培训在教师工作考核中的分值,参加培训表现尤为突出者,(如出勤率高,作业认真、有效,培训成绩考试优秀)年终以适当奖励,并与教师年度考核挂钩。
5、在上级组织的教师教学大奖赛中获奖,考核中加分。
6、撰写论文在上级获奖或公开发表,考核中加分。
7、奖励方法:
教职工在关于教育科学研究中取得成果(绩)可获教研成果奖,具体奖励标准为:论文获奖按同档次1/3发给,论文发表按刊物等级三等奖计,学科技能竞赛按论文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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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规章制度墙贴篇2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和xxxx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是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手段和提高职工素质的主要途径,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公司(以下简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并建立健全本部门的职工教育培训体系。
第三条 加强职工能力建设、提高职工综合素质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对所属职工经常性地开展政治理论教育和业务素质培训,是公司、部门、班(站)负责人的一项重要职责。
第四条 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司、部门、班(站)三级教育培训网络体系,搞好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条 公司设职工教育培训委员会,各部门设部门级教育培训网络成员,各班站设班站级教育培训网络成员,负责各级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职工教育培训委员会由公司经理任主任委员,公司其他领导任副主任委员,成员由各职能部门和二级机构的部门负责人组成。职工教育培训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 职工教育培训委员会负责审定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审核公司职工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推进教育培训、使用、待遇一体化机制的实施;研究有关教育培训的保障措施;对教育培训工作及教育培训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审查。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xxxx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措施,加强和促进公司教育培训工作。
2、根据xxxx公司教育培训整体规划,制定公司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公司、部门、班(站)三级教育培训网络。
4、管理公司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
5、对公司所属各部门的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
6、负责公司中级工及以下生产技能人员的职业资格培训及培训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公司高级工及以上生产技能人员到省公司所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职业资格培训的工作;负责组织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7、负责省公司人力资源部教育培训处下达的关于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技能人员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计划的落实。
8、负责职工在职学历教育和新进人员的培训工作。
9、负责向省公司报送年度教育培训工作总结。
第八条 政治工作部负责公司中初级管理人员、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九条 局长工作部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第十条 安监部负责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 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生产技术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 工会负责职工劳动保护培训工作。
第十三条 部门级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职责
1、按时向人力资源部报送本部门年度培训需求。
2、按照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工作。
3、按时向人力资源部报送年度培训工作总结。
4、按时向人力资源部报送有关职工教育培训的各类统计报表。
5、建立健全所属职工培训档案。
第十四条 班站级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职责
1、按时向所属部门报送本班站年度培训需求。
2、按照所属部门要求开展现场培训工作。
3、按时向所属部门报送年度培训工作总结。
4、按时向所属部门报送有关职工教育培训的各类统计报表。
5、建立健全所属职工培训档案。
第十五条 职业资格培训。职业资格证书是企业聘用员工的根本依据,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工种),必须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第十六条 岗位培训。按照岗位规范(岗位说明书)的要求,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岗位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员工取得岗位资格证书上岗后,还应定期参加岗位所需知识和技能的岗位适应性培训,以及后期岗位资格的认定培训。
第十七条 继续教育。继续教育要坚持按需培训、学用一致的原则,强调针对性和实用性,更新和完善员工的知识结构,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八条 在职学历(位)教育。在职学历(位)教育是提高员工文化水平和改善专业知识结构的重要途径。对于未达到所在岗位规范要求学历(位)层次的员工,鼓励其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位)教育。
第十九条 新进人员的培训。新进入公司系统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大中专毕业生等各类人员,按要求必须参加省公司岗前培训和公司见习及岗位实习培训。
第二十条 编制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应紧密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目标,结合实际制定以提高职工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为主要内容的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第二十一条 每年10月15日之前,各班站根据班站工作要求和职工培训需求提出下年度培训申请,报所属部门;各部门根据所属班站的培训申请,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下年度培训计划,并填报《培训申请表》(见附件1)于10月20日之前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结合公司实际对各部门申报的培训计划进行汇总、审核、调整,编制公司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经公司职工教育培训委员会审阅批准后于10月30日前报局长工作部;局长工作部将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入年度综合工作计划中,经过征求各部门意见和公司领导审阅后经公司经理签发以文件下发全公司。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依据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逐月上报局长工作部安排为月度工作计划,按要求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安排培训的,部门应提前写出书面培训计划变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和局长工作部。培训班结束后主办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培训记录表》(见附件2)报人力资源部以及相关部门,并妥善保存相关资料。部门或班站培训员应及时将参加培训的职工培训情况如实填写到《员工培训考核登记表》(见附件3)中。
第二十三条 外出培训,必须是列入省公司人力资源部年度短期培训计划的培训班或经主管教育培训经理批准的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其它培训班,否则,其费用不列入教育经费。
第二十四条 经批准外出参加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职工,培训结束后,写出书面学结(见附件4)交部门或班站培训员,并根据所在岗位实际必要时有责任向本专业有关同志讲授学习内容;培训员将职工培训情况如实填写到《员工培训考核登记表》中,同时将其学结、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学员学籍卡等相关资料存入职工个人培训档案。培训合格者,其培训费、资料费、差旅费按公司有关规定报销;培训不合格者,一切费用自理。
第二十五条 经批准外出参加职业资格培训或职称评审相关培训的职工,培训结束后,部门或班站培训员应及时将其培训情况如实填写到《员工培训考核登记表》中,同时将其培训合格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存入职工个人培训档案。培训合格者,其培训费、资料费按公司有关规定报销,差旅费自理;培训不合格者,一切费用自理。
职工取得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申报相应工种的职业资格鉴定,其相关费用自理。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英语、计算机等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申报职称评审,其相关费用自理。
第二十六条 鼓励职工并督促不符合岗位学历要求的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自费参加自学考试、函授、夜大、电大、职大等在职学历(位)教育培训,部门或班站培训员应分阶段将其培训情况如实填写到《员工培训考核登记表》中。凡取得与所在岗位专业对口学历证书的,按有关规定享受一定待遇。
第二十七条 加大对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大峪供电所培训基地和虎岭变电站培训基地的管理力度和软硬件设施的投资力度,为搞好公司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供良好的培训场所。
第二十八条 组建以公司优秀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技能人员为主以外聘院校专职教师为辅的兼职教师队伍(名单见附件5),进行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十九条 列入公司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的内部培训班(每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天)每班组织费200元;资料根据培训班实际参加人数及需要发放;教师课时费标准为内聘兼职教师具有高级职称或是高级技师的15元/课时,具有中级职称或是技师的12元/课时,具有初级职称或是高级工的10元/课时;外聘教师课时费面议。
第三十条 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技能人员每年应参加不少于40学时的培训,以提高职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三十一条 对于未获得相应岗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的职工,公司应组织其参加相应的培训及鉴定,取得本岗位必需的资格证书。
第三十二条 公司教育培训经费应按规定足额提取,保证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十三条 公司将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公司双文明考核目标。
第三十四条 公司每年按照《xxxx公司教育培训工作评估细则》,进行自我考核与评估,并将评估报告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省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三十五条 职工教育培训的考核结果作为职工上岗、转岗、定级、任职、职称评定、评优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墙贴篇3
钢琴教师管理制度全职美术教师管理制度
1、受聘教师不得以(除不可抗拒的病、灾等之外)的任何理由拒绝中心的工作。
2、上课提前10分中做好准备,如迟到、早退罚款10元。
3、教师正课时间不准请假,违者扣50元。
4、家长投诉教师经常迟到早退,将加倍处罚。
1、认真组织教学,安排好侯课、课后学生的安全问题,实行责任到人。
2、任课教师确认家长在候,方可让学生离开,做到安全交接。
1、任课教师严格听从中心安排,严禁自主更换学员、严禁自主改变课时。如改变课时未到前台登记导致未及时通知家长,扣罚50元。
2、认真上好每一节课,中心将依据教师授课质量、学生进步情况及信息反馈,实行奖罚、考级通过率、100%奖励100元、市级、省级比赛一、二、三名分别奖励200、100、50。如续费率80%以下课时费则按标准的课时费续费率百分比发放。(例:35*续费率70%=26)备注:如中心原因及特殊情况导致没有续费例外。
3、上课期间不准接听与本中心无关的电话、不准会客,违者罚款50元。
4、教态大方、自然、亲切、稳重、仪表端庄、衣着整洁、举止文明。
5、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计划,认真备课写好教案,讲普通话,上课时不擅离教室,没月必须开展一次教研。违者罚款50元。
6、每月都要进行电话回访家长,主动询问学生练琴情况,及每月要上交学生进度表。违者罚款50元。
7、热爱学生、诲人不倦、因材私教、教学相长,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1、教师在课余时间应潜心业务、刻苦练琴、以平和的心态接受中心阶段性业务考核。每个教师必须手上有3首8级以上的歌曲。如抽查不达标扣罚50元。
2、中心随时抽查任课教师授课对象的学习成绩,依据成绩,奖罚分明。
3、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中心规定时段内的每日备课任务,违者,视情况罚款。
4、如发现私自到其它培训中心授课及私自拉学生家教,立即开除并扣除全部工资。
5、教师必须清点学生课时情况,如发现超出课时扣罚50元。
6、如教师每月到课率为100%奖励50元。
7、教师每月课时费为隔月发放,如十月份课时费则为十二月发放。每月课时费扣起30%年终发放作为考核。
1、在无课时间,教师有接待来访家长的义务和职责。
2、与来访家长交流时,切勿谈及或影射其它培训中心的师资和教学上的不足。
1、上课教师要全面保持琴房环境卫生。
2、课前课后眼见琴房清新淡雅,大到桌椅板凳,小到书本钢笔,皆井井有条、各就其位。任课教师应课后把书本及杂物收拾好,离开时把电器电源关好,违者扣罚20元。
1、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利益关系,把“奉献”做为人生价值的前提。
2、热爱集体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踏踏实实干好本职工作。
3、积极学习教育理论,不断充实新的知识,总结新经验,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4、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全面提升自身修养,做一名德艺双馨优秀教师。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墙贴篇4
为了进一步提高培训班的授课质量,完善培训班的管理体系,加强中心与各培训班之间的信息互通,现将培训班管理体制规定如下:
培训班开课制度:
一、各培训班必须在中心统一的申报时间内申报有效,逾期不予以受理;
二、培训班必须要通过中心审核通过的才能予以开班,否则不予以认证;
三、校团委予以各培训班老师课时费的支持(考证类培训班除外),其他费用由相关学院自行解决;
四、中心统一招生结束后,各培训班可根据自身情况自由开班;
五、各培训班必须及时地向中心反馈培训班信息;
六、各培训班必须严格组织考核,合格者方能顺利结业;
七、各培训班上课内容由各培训班负责人与培训班指导老师协商决定;
八、培训班负责人对其他培训班的观摩与交流由各培训班负责人自行商讨决定;
日常制度:
一、学员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争当先进,责任感强,尊敬师长,乐于助人,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遵纪守法,不铺张浪费,无不文明行为;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目标明确,不浪费时间,学习重积累,不突击,不投机,不断提高自身综合能力;
三、学员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关心集体,维护荣誉;
四、学员应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保持校园清洁卫生;
五、爱护教学设备,无故损坏要赔偿;
六、关闭个人通讯工具,如有特殊情况应置于"振动"档;
七、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按时完成作业;
八、不迟到早退,不随便进出课堂,教室内不接打电话;
九、学员专心听讲,认真记录;
管理制度:
一、每个学员(包括旁听生)出勤率需达到培训班总学习课时的70%以上,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勤的需写请假条(假条需向学员本人所在学院辅导员处请),旷课一次以上(包括一次)当自动退学;
二、每个培训班一学期必须上交至少两通讯稿,开班时必须要上交一通讯稿,并附带照片等相关资料,培训班学习中旬或结束前必须上交第二通讯稿;
三、每个培训班一学期必须抽查4次以上;一旦被我们抽到没到课的(未请假),一律不予以结业;
四、自觉保持教室卫生整洁,一旦被中心成员抽查到有将垃圾遗留在教室或损坏公物的情况,则该同学将取消期末培训班评优资格;
五、各培训班负责人需严格地向学员们传达上课纪律,并严格把关;
六、每个学员必须通过最后考核才能予以结业;
七、每个培训班培训学员结业时必须上交一份学习心得(一式两份,一份电子版,一份手写版);
八、培训班负责人学期结束后必须要上交一工作总结;
九、每个学期结束后将评出5%的优秀学员,评出优秀的学员必须再上交一份对该培训班操作,管理上的感想。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墙贴篇5
行政部负责此方案的制定、解释、培训,各部门协助行政部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
1、中心各部门均实行防火防盗安全责任制,设防火防盗责任人。中心的防火防盗责任人由校长,及各部门防火防盗责任人按照相关要求承担责任。
2、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中心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防火安全工作,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3、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1、防火防盗工作要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由各室负责人具体负责。
2、各室负责人要充分认识防火防盗的重要性,严格遵守防火防盗制度,如有违反,造成火灾或被盗者,追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
3、各室设置的消防器材和消火栓,不得做其它用途或任意乱动,室内电源不准随意改动。
4、消防设施、安全设施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专人统一负责,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6、中心员工应将印章、钱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妥善保管,下班前将抽屉及文件,柜锁好,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7、中心行政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对中心办公环境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如有安全隐患,相应部门要及时整改。
8、要经常检查门、窗的防盗设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9、物资、设备,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采取严密措施做好安全工作。
10、各室人员下班后,要做到关灯,断电,关窗,锁门。
11、办公区域内的门锁钥匙应设专人负责保管,并每日早晚按时将办公室的门打开、锁好。办公区域的门锁钥匙起用前备份一套,由行政部妥善保管,以备急需时使用,一般职员不得随意配置门锁钥匙,员工丢失钥匙应及时通知行政部,门禁卡需要通过专人设置备案。
12、在集中学习或开会、休息时要锁门,防止发生被盗。
13、晚班人员要做好夜间的防火防盗工作,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损害程度,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14、通过经常性开展消防知识培训活动,抓好消防法规,消防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职工和学生的安全责任意识。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事果断,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技能知识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8、主动发现隐患,及时果断处置,避免盗窃案件发生的;
10、积极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破案,有突出贡献;
11、为保护中心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与盗窃的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100元~300元: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3、擅自挪用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堆放物品者;
10、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者(不包含赔偿金);
11、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的损失赔偿);
13、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14、防盗措施流于形式,不检查、不落实的部门或者具体负责的保卫人员。
15、不负责任,擅离职守,无视安全防盗工作的责任人员。
17、员工盗窃中心财物,依据中心相关制度对违规员工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