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整改方案(详情)【推荐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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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工作整改方案【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省、市委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 、县 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牢掌握我 街道 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列主义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关系,不折不扣抓好党中央和省、市 、县 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推动 我街道 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 工委 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 工 委 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 我街道 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和党员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及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党总支每半年、各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对本 我街道 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并在党内进行通报,按要求向上级主管意识形态工作部门进行汇报。( 责任单位 :党总支、各支部)
(二)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要积极发挥我 街道 宣传职能优势,整合现有宣传手段,加强宣传阵地管理。充分利用 我街道政府 网、工作简报、微信公众号、橱窗等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宣传。开展社会主义主流思想文化、意识形态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各有关责任部门每半年就意识形态工作做好总结并形成汇报材料报 我街道 党总支专题研究。( 责任单位 :党总支、各支部、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一是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周密计划、精心组织,推动党员干部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切实用***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落实“讲党课”制度,党总支(支部)书记、分管领导每年至少在履职范围内讲一次党课。二是加强同 我街道 党员、职工的联系,做好思想政治引导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责任单位 :党总支、各支部)
(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 我街道 意识形态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本 我街道 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 责任单位 :党总支、各支部)
(五)加强正面思想舆论引导。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宣传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省、市 、县 委全会精神,加强对市委、市 、县 政府中心工作的宣传。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知晓率和认知率。对职工、 居民 普遍关注的问题要敢于触及、主动引导,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作出有说服力的回答,防止负面炒作、制造事端,确保在我 街道 不出现与党中央、省委、市委 、县委 不一致的杂音噪音。( 责任单位 :党总支、各支部、办公室)
(六)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 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实和加强互联网信息工作力量。加强对互联网的论坛、微博等涉及 我街道 敏感信息网络舆情的发现、预警、引导、处置能力,加大对 我街道 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监管力度。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及时有效处置网上出现涉及 我街道 重大网络意识形态舆情。( 责任单位 :办公室)
四、责任追究
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一)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处置应对 我街道 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三)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分管领域内发生问题的;
(四)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对 我街道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五、相关要求
(一)夯实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扛起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 我街道 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制度方案,明确一岗双责,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二)加强学习教育。 党总支(支部)要认真开展相关学习辅导和专题培训,提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水平。
(三)做好监督检查。 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对分管领域专项督导检查。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意识形态工作整改方案【第二篇】
一、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1、欠缺对学习认识的高度。由于平时较多的工作加以延误,产生了“学不学不是很重要,做到工作才重要”的以干代学的思想,没有把学习摆到重要的位置,缺乏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
2、欠缺学习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平时的学习中,只注重看些时世新闻之类书籍,对政治理论方面的知识涉猎较少;只注重基本的材料整理方面的知识,对有一定深度的业务知识涉猎较少。学习的知识缺乏理论上的深度和广度,对思想和灵魂的触动不够,学习停留在表面上。
3、做为一名基层领导,对于自己分管的工作,没有开创进取的精神,总是用老眼光分析问题,没有开拓创新意识,安于现状,不思变革,只注重局部利益而忽视全局利益。
4、创新意识不够强。看待具体工作习惯使用书本,不善于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有教条主义、本本主义倾向,做事缩手缩脚,敢试敢闯、求新求变的意识不够强。
5、工作方法不够活。自己认准的事理,就抓住不放,甚至自以为是,不善于吸取他人意见,个人随机应变的能力比较差,在处理问题上特别是紧急突发事件的问题上优柔寡断不够不够灵活,方法不够多。
6、作风上缺乏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勇气,在工作中听不进不同的批评和意见,自认为自己什么都对,对什么都懂,其实都是一知半解,没有竭力维护好群众的正当利益。自我要求不够严,严以待人,宽以待己。
二、今后的整改的措施
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明确个人奋斗目标,针对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努力进一步提高觉悟,增强党性,解放思想,争创实绩。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学习主线,通过学习使自己在人生观价值观以及世界观上有较大的改变,使之更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在身体力行上不断有新进步,在推动工作上不断有新进展。政治理论学习要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定期与同事学习讨论敞开思想,联系工作,结合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严肃的、真诚的、实事求是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使自己能够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2、是全面学习业务知识。扎实地学习分管部门专业理论知识,并向有经验的前辈们学习,翻阅杂志,学习关于农业方面的先进经验。同时,多下基层深入段斗实际调查,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工作中的内在规律,自觉按规律办事,把农业工作搞好。同时,认真学习多方面业务知识,积极配合其他同志,搞好业务工作,努力学习各类相关的业务知识,学用结合,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3、是学习和自觉遵守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经常地学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党纪、政纪、法规知识,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自觉做到警钟长鸣,严格做到遵章守纪。同时,团结同志,和大家搞好关系,增强本单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是定期开展自我批评,深入进行自纠自查,阶段性地对自己的学习、工作和思想进行总结,主要是查找问题和不足,理清整改思路,边查边纠,自责不自宽,严格要求自己,做到防微杜渐。
5、是结合当前的工作,抓好自己主管的农业工作,开拓思路,大胆进取,深入农户,田间地头,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认真做好防汛工作,努力把分管的各项工作搞好。
我将以这次作风整顿为契机,严格按照党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自纠自查工作,找出自己在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自觉学习专业知识,严格整改,格守本分,洁身自爱,严于自律,管住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吃的不吃,不该去的地方不去,洁身自好,干好自己该干的事。从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提高依法办事水平,努力使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各项水平有一个大的提高,为能尽快的适应各项其他工作而不断提高进步。
意识形态工作整改方案【第三篇】
市委第三巡察组在市科协召开巡视情况反馈会后,市科协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迅速行动,于4月25日、4月30日两次召开会议,传达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科协的巡察反馈意见以及整改工作的要求,研究部署意识形态领域巡察整改工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强化“四个意识”,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迅速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意识形态领域整改工作整改方案,将反馈的问题细化为五个专项问题,对每一项问题都明确了责任单位、牵头领导以及整改时限,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事事有责任人、见事又见人。
一、意识形态工作整改工作安排
意识形态工作整改集中整改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至6月25日,分为制定方案阶段、全面整改阶段、完善巩固阶段三个阶段进行。
市科协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针对问题拿出过硬的整改措施,要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方案”的要求,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责任清单。既要解决巡察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开展巡察整改专项行动,又要制定加强和完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制度文件,形成整改长效机制,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取得实效。在完善巩固阶段中对照整改方案,在市科协全面开展整改“回头看”活动,巩固整改成果。着力发现意识形态工作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迅速完善到位,并对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形成意识形态工作整改报告,上报市委巡察办。
二、意识形态整改具体工作内容
(一)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薄弱,政治引领不力。
整改措施: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科协领导班子对科协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机关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制度考核,纳入机关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室和干部职工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市科协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纳入班子成员个人述职重要内容,定期向市委进行汇报。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张海珊
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到位,责任制落得不实, 未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未与党建工作责任制、绩效管理和科协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整改措施:
市科协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年度重点工作、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年度述职报告和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统筹安排。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管理和科协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张海珊
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牢不实,责任分工仅停留在纸面上,连续5年没有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措施:
党组每年至少专题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两次,辨析科技领域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张海珊
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单位门户网站中的意识形态领域宣传内容空白。
整改措施:
在市科协门户网站设立意识形态工作专栏,定期进行更新维护。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冯德秋
责任单位:组宣部
(五)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不力,忽视党员干部对《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等法规政策的学习和宣传,科协工作社会知晓度不高。
整改措施:
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市科协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思想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学习宣传《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等法规政策。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刘毅 冯德秋
责任单位:机关各部室及所属各事业单位
三、意识形态整改工作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市委宣传部《关于做好省委巡视发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葫宣发〔2018〕11号)文件要求。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大力倡导文明和谐、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提高科协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科协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水平,为党的事业稳步前进和科协工作健康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意识形态工作整改方案【第四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党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四条 各级党委(党组)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标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整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整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四)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意识形态阵地主要包括:各类新闻煤体和网络媒体,各类出版物和文艺作品,各类社科研究机构和思想文化类学会协会等社团,高等学校、中小学、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报告硏讨会、讲座论坛,各类演艺场所、博物馆、陈列馆、展览馆等。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境内活动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五)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党委(党组)书记应当亲自抓,领导、组织互联网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
(六)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通过党报党刊及其所属网站或者党内通报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不能爱惜“羽毛”,当“开明绅士”。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网络“大∨”、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应当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步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七)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应当注重同社科理论界、新闻出版界、广播影视界、文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领域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和新媒体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八)选优配强各级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应当及时作出调整。高度重视城乡基层宣传文化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第五条 党委宣传部门作为各级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每年对本地区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同级党委报告,并报上级党委宣传部门。
第六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
第七条 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各级党委常委会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八条 各级纪检机关应当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同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九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依据。
第十条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任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党组)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六)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七)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八)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九)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高等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十)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一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党委宣传部门可向实施问责的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当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央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办法自2015年10月3日起施行。
意识形态工作整改方案【第五篇】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和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根据县委巡察整改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领导班子对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交通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局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一)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
1、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
2、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三)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以及网络等宣传阵地的管理。
2、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一)党组要定期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我局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班子成员中进行内容通报。
(二)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
(四)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