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租房工作进展情况汇报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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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租房工作进展情况汇报1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办公室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安区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精神,自2020年3月18日起我区房屋结构安全隐患百日攻坚以来,我局负责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群租房排查整治工作。我区平原六镇街经全面摸排,涉及群租房线索及举报投诉2910条,截止12月18日全区群租房共整治1992宗。
二、主要措施
一是全面先行先试。由于晋安区地处城乡结合部,外来务工人员较多,造成群租房现象较为突出,导致群众对群租房的反映和投诉日益增多。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我区从2018年开始,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群租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先行先试开展群租房整治工作,理顺区直各职能部门和属地职责,细化明确群租房整治工作处置实操流程,并以岳峰镇保利香槟国际、香开新城及王庄街道世欧小区等群租房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区为试点,重点开展集中整治。截至全市群租房排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始前,我区已先行整治群租房600多套,群众对相关方面投诉逐渐下降。
二是不断健全机制。根据全市房屋结构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及群租房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要求,我区坚持“零容忍”整治态度,充分总结先行先试经验,围绕“入户勘验难”和“执法整治难”两大难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具体工作机制,全面深入开展群租房专项整治。一方面,建立现场协同勘验机制,**“入户勘验难”。由属地镇街联合区房管局、区消防大队、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属地派出所等部门及相关社区、物业等单位,一同对涉嫌违法群租房进行入户勘验,并由各部门在勘验记录上签字共同确认为群租房。同时,针对越来越多房东、二房东提醒租客不要轻易开门,导致入户取证工作难以推进的问题,灵活采取“白天敲门、下班上门、连夜蹲守”等分时段多次、重复入户及公安介入方式,打破入户难困境,推进群租房排查取证工作有序开展。另一方面,建立快速联合执法机制,**“执法整治难”。在取证基础上,由属地镇街将群租房违规事实函告区房管局,区房管局函告区城管局,由区城管局立案查处,限期3个工作日内自行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群租房,立即函告并协调水电部门和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迅速采取产权限制、断水断电等措施,并组织执法力量对违法隔间等进行拆除,恢复房屋原结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来,我区保持每周组织开展2次以上集中联合执法行动;五一节假日期间,按日分解任务,每日整治和拆除群租房200套以上,铁腕集中整治违规群租行为。
三是强化长效管控。严格落实“守端口,严过程,抓典型,建机制”十二字方针,强化属地社区、物业管理责任,将涉嫌违规装修的房屋遏制在萌芽状态,督促房屋业主严格按照图纸进行装修,人性化劝导鼓励自拆,遏制违规装修群租房的产生,一经发现涉嫌违法群租房及时上报、及时处置。同时,区、镇街、村居(社区)三级联动,通过各类媒体、载体和社区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群租房整治政策和整治阶段工作成果,并充分发挥12345、举报电话等监督作用,鼓励群众进行投诉举报,营造良好輿论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配合。
三、下一阶段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区会议精神,继续深入抓好群租房整治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整治工作。目前我区后期完成摸排工作的500余户群租房尚未上传APP系统。为提高群租房整治成效,各街镇对后期完成摸排的群租房,将夯实整治并及时上传APP系统。同时,对拒不配合整改的户主,动真格、出实招,敢于亮剑,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置,全面保障群租房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二是健全长效管控机制。持续加强前期管控工作,强化对物业企业的监督、约束及处罚,抓好群众装修阶段方案及物资进料等管控,全力将群租房遏制在萌芽状态。同时,健全区、镇(街)、社区(村居)三级巡查和联动机制,全面实行落实网格化巡查和监督,定期开展入户排查和复查工作,发现一起,坚决处置一起,严控新增、严防反弹,全力营造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杜绝新增“群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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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根据“上海市平安建设实事项目”和市房地局“关于抓紧开展住宅小区‘群租’专项整治工作通知”的有关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群租”整治专项活动。
我区的“群租”整治工作由区房地局和区安监局为牵头单位组织实施。区房地局主要负责新建住宅小区(指2003年1月1日以后交付使用)内的“群租”整治工作。经过一年多时间认真、努力、积极、有效的工作,截至2008年5月30日,我区新建住宅小区“群租”整治目标任务顺利基本完成。下面就我局开展的“群租”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群租”基本情况
我区共有新建住宅小区41个,经过多次全面摸底调查,其中存在“群租”行为的新建小区18个,涉及群租户166户,主要集中在江宁街道55户、曹家渡街道94户、石门二路街道12户以及南京西路街道5户。
二、“群租”整治工作主要成效
一年来,在我局牵头,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区的“群租”整治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主要包括:
1、“群租”整治工作基本消除新建小区“群租”现象
2007年4月,我区正式启动“群租”试点整治工作,2008年2月全面推开整治工作。一年多来,经过试点整治和全面整治两个阶段大量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截至2008年5月30日,我区18个新建小区内的166户“群租”户已经全部整治完毕。其中自行整改131户,自行整改率达;联合整治行动整治35户,联合整治率为。基本消除新建小区“群租”现象,顺利基本完成全区的“群租”整治目标任务。
2、宣传教育工作形成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在整治“群租”工作中,大量的宣传教育工作形成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如在《静安时报》房地专版6次刊登“群租”宣传资料;联合区房地局、区安监局、区人口办等七部门制定了“群租”整治通告,并张贴在各小区主要出入口;制作了80余条“群租”整治相关宣传标语,悬挂于各有“群租”现象的新建小区主要出入口。发出整改通知书200余份,限期搬离告知书400余份,组织人员上门谈话近500人次。一系列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居委会、物业管理企业及广大居民充分认识到了“群租”的危害性及整治“群租”工作的迫切性和必要性,纷纷表示愿意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整治“群租”工作,并要自觉抵制“群租”行为,以创造一个和谐、安全、卫生的居住环境。
3、新“群租”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在整治现有“群租”户工作的同时,新“群租”行为也得到了有效遏制。如2008年4月29日,昌平路421弄12楼A室业主将房屋出租给一家酒店20多个员工作为集体宿舍,房地局江宁路房地办事处接投诉后,及时到场,妥善处理,制止了“群租”行为的发生。又如曹家渡房地办接居民举报,举报有人承租安远路777弄3号楼301室等多处房屋经营“群租”房,此人在松江具有蓝印户口,正在办理转本市户籍,为此,区房地局积极与松江区公安分局联系,协商处理该举报投诉。
4、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建立
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长效管理机制的探索及初步建立,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是加强对房地产中介公司的宣传和监管。如要求各中介公司规范租赁合同,不得添加相关违反租赁管理的条款,尤其是不能对房屋擅自进行分隔;同时,中介公司要向租赁双方发放由我局统一印制的《“群租”整治告知书》,明确告知租赁双方不能进行“群租”,并将告知执行情况列为中介机构的日常检查内容之一。
二是强化物业服务企业对“群租”行为的发现和制止机制。如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严格加强对非本小区人员的出入管理,一旦发现“群租”现象,及时劝阻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同时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印发、张贴宣传材料,向居民宣传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市开展“群租”整治的有关政策举措,规范房屋租赁行为。
三是强化业主的自我管理作用。如在住宅商品房项目预售许可证核发阶段,要求开发商在业主临时规约中添加不得“群租”的相关条款,并作为预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签署;又如通过各房地办指导正在组建、改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在业主规约中添加《通知》要求的相关条款。
三、“群租”整治工作具体做法及主要经验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责任
为确保“群租”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我区成立了由区安委办主任、区安监局局长童建民、区房地局局长陈正安担任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安监局、区房地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v^、区规划局、各街道的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
区房地局与区安监局积极进行协商讨论,商定各自的分工,区房地局主要负责居住小区的“群租”整治工作,区安监局负责工业厂房的安全整治。并联合发文《关于开展整治住宅小区“群租”和闲置厂房安全秩序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整治通知》)附两个整治工作方案:(一)住宅小区“群租”整治的工作方案;(二)整治闲置厂房安全秩序的工作方案。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工作目标积极开展整治工作。
与此同时,为了更好的发挥各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合力,在各街道层面成立了由街道主任或综治委书记任组长,综治、人口、房地、公安、工商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的整治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到人,依托居委、协管队伍、物业管理企业等基层力量,切实落实各项整治措施。
2、细致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群租”情况
为了摸清我区“群租”情况,我局组织开展了多次“群租”情况摸底调查。如2007年4月,我局组织五个房地办事处对全区41个2003年1月1号以后交付入住的新建住宅小区开展了“群租”情况摸底调查工作。2007年5月和2008年1月,又根据“群租”整治工作的需要,由各房地办牵头,联合相关街道居委会、物业公司,开展了两次“群租”摸底调查,为制定详细的整治工作计划打下扎实的基础。
3、统一思想认识,克服畏难情绪
在“群租”整治工作启动之初,一方面“群租”整治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部门多、难度大,另一方面在“群租”认定、具体整治措施等方面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持,因此各相关实施部门普遍存在畏难情绪,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影响了“群租”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为此,我局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在市局、区综治委的大力支持下,适时召开了多次“群租”整治工作推进会,汇总情况、探讨难点、商量对策,统一了思想认识,克服了畏难情绪,确保“群租”整治稳步推进。
4、开展试点整治,积累成功经验
为全面完成本区内“群租”房的整治工作并确保“群租”整治工作有序开展,2007年我区首先选择了“群租”现象比较严重的达安锦园小区开展试点整治工作,随后又增加了静安丽舍为试点小区。2007年4月份,达安锦园、静安丽舍小区的“群租”整治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揭开了我区“群租”整治工作的序幕。通过前期的调查、摸底、宣传、教育,其中包括组织与业主、二房东、承租人谈话、下发《限期整改告知书》及《限期搬离告知书》、蹲点劝退等工作,成功劝退部分二房东和承租人,对余下的不肯配合我方工作、态度强硬的对象,于2007年11月底和12月采取了两次联合整治行动,在街道、城管、工商、消防、居委会等部门的大力协作和支持下,彻底消除了两个试点小区的“群租”现象。这两次“群租”整治联合行动的成功,为下一步整治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对2008年全面铺开并完成整治任务目标有了更为坚定的信心。
5、确定重点,全面开展“群租”整治工作
2008年1月,在成功试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我局将全面开展“群租”整治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计划在5月30日前完成全区整治任务。
根据工作方案,首先我局再次组织了一次摸底调查工作,摸清“群租”情况,统计得出全区有“群租”户113户。其中江宁路街道静安河滨花园等小区共18户,曹家渡街道达安花园等小区共78户,石门二路街道静安华庭等小区共12户,南京西路街道中凯城市之光小区共5户。随后,经过反复上门宣传、教育、谈话、发放限期整改和搬离通知书等一系列具体工作后,截至4月20日,共自行拆除和搬离的“群租”户达到90户,最后联合街道、城管、工商、消防、居委等分三次对余下的23户“群租”户进行了3次联合整治行动,顺利完成了辖区内的“群租”整治任务。
四、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我区新建住宅小区的“群租”专项整治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但是,要彻底消除“群租”现象,防止回潮,我们提出以下几方面工作建议:
1、开展“群租”整治工作是阶段性的工作,经过整治后要将它纳入日常性的管理工作,既应按《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7-2009年)》纳入长效综合管理机制中去。要从现有的专项管理工作转入日常的物业管理工作,一方面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建立相应的住宅小区管理制度;另一方面物业专管员加强日常巡查、从源头解决“群租”这一社会问题。
2、建立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机制。这需要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将“群租”禁止事项列入《业主规约》,成为全体业主必须共同遵守的约定,形成自我管理机制。同时,业主的权利遭到侵权时,鼓励和支持业主通过司法途径按物权法来解决“群租”这一社会现象。
群租房工作进展情况汇报3
为贯彻落实省工商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陕西省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切实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市局以规范市场经营主体和经营行为为主线,以取缔无照经营、严厉打击各种非法经营活动为重点,以强化行政执法,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汽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目标,采取五项切实可行措施,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省工商局等七部门文件下发后,市局迅速向下作了传达,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了上级文件精神,从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的高度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了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同时,市局向市政府主管副市长做了专题汇报,经市领导同意,主持召开了六部门联席会议,并联合印发了《陕西省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市局还根据系统工作实际,制定了《陕西省工商局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全系统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为全面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汽车市场专项整治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根据市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分工,市局也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挂帅,副局长统筹协调,双生分局具体负责组织。同时,各分局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使整治工作形成了政府领导、工商牵头、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整治氛围。
市局充分运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因特网等载体将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整治工作的内容、范围、重点进行了广泛宣传,先后出动宣传车150台次,在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散发宣传单3500份,图片展示板24块,使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四是搞好调查,摸清底数,使整治工作有的放矢。
市局组织各县(市)、区局对汽车市场经销企业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准确掌握了各类经营主体的数据档案,为集中开展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据统计,全市共有新机动车市场经营主体22家、汽车配件市场经营主体486家、汽车维修市场经营主体276家。
五是开展实地检查,做好规范工作。
市局在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执法人员对各类汽车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重新审查了经营主体资格,检查了企业经营行为,对无照经营的经销企业予以坚决取缔,对超范围经营的业户予以警示,对各类汽车市场违章违法案件及时予以查处。
截至9月15日,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837人次,车辆335台次,检查各类市场经营主体667家,其中汽车经营企业23家,汽车维修企业241家,汽车配件经销企业328家,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1家,旧机动车市场2处。共取缔无照经营业户9家,对25家业户予以警示,共立案28件,罚没入库近万元,有力地维护了我市汽车市场的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