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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整治范例(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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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整治方案【第一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通知》精神落实,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部署安排,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充分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从老百姓身边的小事抓起,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不断增强亿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有力有序科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加强领导、强化协作、积极创新、狠抓落实,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同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形成、资金投入缺口较大、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等困难和问题。

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典型示范转到全面推开上来,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好美丽宜居乡村。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县级主抓、多方参与。坚持在省委、市委领导下,县(市、区)抓落实,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县(市、区)、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村为单位、农民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合理设定行动目标,科学确定重点任务,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特殊贫困村和少数民族村可以缓搞或不搞。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人居环境整治方案【第二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的通知》精神落实,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部署安排,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充分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从老百姓身边的小事抓起,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不断增强亿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有力有序科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加强领导、强化协作、积极创新、狠抓落实,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同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形成、资金投入缺口较大、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等困难和问题。

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典型示范转到全面推开上来,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好美丽宜居乡村。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县级主抓、多方参与。坚持在省委、市委领导下,县(市、区)抓落实,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县(市、区)、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村为单位、农民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合理设定行动目标,科学确定重点任务,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特殊贫困村和少数民族村可以缓搞或不搞。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人居环境整治方案【第三篇】

优秀作文推荐!为持续改善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全面提升,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围绕“共建洁美家园”目标,坚持“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要求,深入推进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农村改厕“三大革命”和村庄清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村庄规划建设提升“三大行动”,实施美丽乡村提标扩面、重点自然村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提升“四大计划”,全面提升镇域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水平。

(一)开展村庄清洁提升行动。实施以“五清一改”(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废旧广告牌;清理无功能建筑;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各村要制定各自然村环境整治计划,结合“党员主题活动日”,志愿者活动等每月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开展一次集中整治活动,重点对积存生活垃圾、污水坑臭水沟、农业废弃物、残垣断壁、废旧广告、乱堆乱放等进行集中治理。xx月xx日前各村将各自然村整治计划报镇美好办,逐村验收,示范带动,整体推进,xx月底前完成全镇所有自然村整治。

(二)开展重点自然村整治行动。以干净整洁有序为目标,各村要确定2个基础相对较好、群众参与度高的自然村作为重点自然村,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对重点自然村内垃圾处理、农村改厕、河塘沟渠疏浚、村庄亮化、村容村貌进行全面提升,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同时,重点自然村要建立的“门前三包”(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管理、包容貌秩序)制度。各村民委会与广大村民签订《农村人居环境门前三包责任书》,并督促指导广大群众落实好“门前三包”。“门前三包”的落实情况作为评选“最美庭院”、“十星清洁户”、“星级文明户”的重要依据,并给予一定的.村生态美超市积分奖励;同时对落实“门前三包”成效明显的村组(自然村)优先申报县美丽乡村自然村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三)推进农村改厕专项行动。一是深入开展问题厕所排查整改。镇改厕办、各村要立即组织对20xx年已改造厕所进行问题排查“回头看”,建立排查清单、整治清单,针对存在问题制订“一户一方案一措施”落实整改;二是加快推进20xx年改厕工作。按照“求好不求快、质量优先、项目配套、管护结合、群众满意”的原则,有序推进20xx年农村改厕工作,各村要全面开展摸排动员,根据群众意愿,拟定20xx年需改厕农户,于xx月xx日前报镇改厕办,待镇改厕办现场勘验确定改厕名单后尽快组织实施,认真落实首厕验收制,镇改厕办要加强督促调度,确保xx月底前全面完成15户的改厕任务;三是建立完善农村改厕后续管护制度。镇改厕办要按照“五有”(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后续管护机制。要建立健全管护台账,落实好管护措施。

(四)开展农村文明创建行动。镇文明办、妇联要按照清洁户“十星”、最美庭院“五美”创建标准要求,深入持久开展十星级“清洁户”、“星级文明户”、“最美庭院”等活动,各村三项创建达标率不少于20%。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各类卫生知识,引导农户自觉开展庭院环境整治,转变不良生活习惯,逐步养成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五)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对生活垃圾综合处理ppp项目运营效果进行考核,督促金绩环卫有限公司加强保洁员队伍及设施建设,提高日常保洁质量,建立了全域保洁长效体系。镇村干部下村开展工作时,一经发现环卫作业质量问题,及时拍照向镇美好办反馈。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全体镇村干部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领导组,各村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各联村领导和村党组织书记牵头负责各村的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工作,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加强调度。全镇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积极行动,要带头干带领群众干,切实发挥示范作用。镇直各部门要相互配合,主动作为,不折不扣完成整治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整治人居环境简报【第四篇】

10月26日,湘潭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刘扬到湘乡督查森林防火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新文参加督查。

刘扬一行首先来到水府庙国家湿地公园林区,实地督查防火卡口、物资储备等工作情况。他指出,当前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各级各部门要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强化火源管控,加强巡防巡查,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

湘乡市成功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后,大力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处理和农村污水处理,阳光堆肥房2座主体工程已完工,堆沤池完成4464个,单体式净化槽完成385座,人工湿地已开工建设3座,全部工程已完成实物总量约70%。刘扬一行来到东郊乡花亭村实地查看阳光堆肥房建设情况,并听取了湘乡市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

刘扬指出,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环保工程,湘乡市要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来推进项目建设,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相关单位要协同努力,做到项目管理到位、资金保障到位、协调管理到位,确保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力争把项目打造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工程、亮点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要加强管护并探索长效管理机制,保证项目发挥持久效益。

人居环境整治日简报【第五篇】

整治过程中,面对出现的诸多难题,我们抓住关键点,找准切入点,逐项破解,实现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是抓好规划先行。按照省政府总体要求,我市相关部门正在编制或修订《吉林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吉林市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吉林市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绿色村庄规划》、《河道治理规划》等规划。统筹安排和布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道路建设工程、污水垃圾处理工程以及水、路、房、电等基础设施,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各项规划与乡镇、县市规划的协调衔接,按照规划实施农村各项建设。

二是抓好垃圾清运。为实现垃圾日产日清,我们采取不同方式,分类管理。对附近有填埋场的村,实行“户分类、村收集并就地处理”的方式;对转运距离较远的村庄,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并处理”或者“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等方式。指导行政村聘用保洁队伍,配备清运设备,或者通过购买服务及时组织垃圾清运。同时提倡建筑垃圾就地减量化填埋,可回收利用垃圾分拣销售,不可回收垃圾清运填埋,农药瓶等有毒有害垃圾要按规定转运到指定垃圾厂统一处理。目前,全市已有1244个村配备了转运车或购买服务;有1350个村聘用保洁员4708人。

三是抓好侵占公共空间整治。近年来,在村集体公共建设用地上私搭乱建现象呈上升趋势,不仅影响了村容整洁,而且导致村里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无地可用,柴草垛无法实现统一堆放,村社路没有了边沟和路肩,绿化美化无法实施。为此,在工作中,我们把私搭乱建、侵占公共空间做为整治重点,结合农村土地确权,切实把农村公共用地清理出来,为垃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柴草垛统一堆放留下了充足空间。

四是抓好教育引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分靠他律,七分靠自律。自整治工作启动以来,我们坚持宣传与整治同步,教育与管理并行,采取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宣传车、简报、宣传单、标语、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让农民充分认识到自己才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最大的受益者和主导者。广大农民群众从开始的被动,到后来的主动,从最初的不理解到全程积极参与,用群众的力量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了“美丽乡村是我家,建设需要靠大家”的良好氛围。

经过两年运行,我们在工作推动、经费保障、督促检查和网络化管理等方面探索建立了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工作推动机制。为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市建立了“市级主导、县级主责、乡级主抓,村社主干”的四级联动机制。制定了《吉林市以“六清”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层层落实领导包保和部门包保责任,细化了“清、栽、管、护”、“刷、档、埋、拆”目标任务及具体措施。特别强调要充分发挥乡村两级作用,乡镇书记镇长作为作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组织督察。村级注重发挥村“两委”牵头、村干部带头作用。县市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强化领导。

二是探索经费保障机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也是最大的瓶颈制约。我们探索出了市级政府奖补、县级政府主投、乡级政府补贴、村集体补助、农户适度出资出劳的经费保障机制,有效整合了农村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农村道路、植树绿化等涉农资金,打捆使用,集中投入,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20xx至20xx年,从1000万元到3000万元,我市在财政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每年递增1000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带动全市累计投入整治资金近5亿元,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

三是用好督查考核机制。制定了《吉林市以“六清”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新农村办组成联合督导组,采取日常督查、调研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县(市、区)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同时,开展拉练式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平时检查相结合,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一、二类县(市、区),兑现市级奖补资金,以此调动各县(市)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在卫生环境整治上推行网格化管理,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角、分片包管、全面覆盖。把每一家农户做为最小的网格单位,落实“三包三责”,即:包门前卫生、栽花、除草;负责公共路面清扫、路肩维护、道路两边栽花除草。在此基础上,每个村划分若干片区,由村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担任片长,具体负责对所辖片区环境卫生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落实工作,全面建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目前,已有1341个村落实了“三包三责”制度,覆盖面达到%。

工作中,我们运用创新思维,大胆尝试,探索环境整治全新模式,在整治方式、整治内容、整治范围三个方面实现了扩展。

一是在整治方式上,引入社会资本。20xx年,我们首次通过ppp模式,将社会资本引入农村,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垃圾收运w系。将垃圾收集池改为地埋式环保桶,然后统一密闭压缩式运输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这一方式,和国际垃圾收运体系接轨,符合垃圾投放集中密闭化、运输密闭压缩化、处理无害化、利用资源化的.要求。引入社会资本,也一定程度缓解了财政压力。目前,我市桦甸市已经正式投入运营,其他纳入计划的县(市、区)正在建设或者组织合同签订,6月底前全部投入运营。

二是在整治内容上,实行综合整治。为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提档升级,我们在确保全市所有村屯彻底干净起来基础上,实施了重点片区打造、农村公路建设、村屯绿化美化、农村改厕、农村暖房子改造、秸秆综合利用、乡镇政府所在地环境整治、镇区线路改造九大行动,农村环境从干净起来向美起来,发生了质的转变。两年来,我们突出建点连线、以线促点、串线扩面的推进模式,重点建设了永吉县口前镇西阳片区、舒兰市西部美丽乡村示范带、磐石市“两点三线”片区、蛟河市榆江片区、桦甸市常山镇片区、船营区搜登站片区、昌邑区左家片区、龙潭区乌拉街片区、丰满区二道小环片区9个示范片区。20xx年,全市共修建农村道路442公里,绿化美化农村公路里程3105公里、栽植树木159万棵、种植花草4019万株,完成农村改厕1万户。今年,我们计划在丰满区二道小环片区实施临街院落综合改造工程,谋划建设路面改造、绿化美化、农村暖房子等综合改造项目23项,计划投资5800万元。

三是在整治范围上,开展乡镇政府所在地环境整治。城市建设这几年突飞猛进,早已干净了起来。经过“六清”专项整治,我市农村的环境也逐步得到改善。而连接城市和农村的乡镇政府所在地环境一直没有多大改观,成为环境整治的薄弱环节。为此,我们又加大了乡镇政府所在地环境改善力度,从卫生治理、秩序规范、设施维管、绿美亮化、临街建筑、文化渲染六个方面实现了全面提升。

通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我们改掉的是陋习、根治的是顽疾、改变的是环境、塑造的是形象、凝聚的是人心,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人居环境整治简报【第六篇】

为营造美丽、整洁的人居环境,连日来,杨家沟镇各村积极组织动员干部群众,在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大力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共同建设美丽家园。按照全镇整治、全民参与、全面提升的要求,以“清洁村庄,献礼二十大”为主题,突出“八清一改”工作重点,集中整治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着力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逐步完善长效保洁机制,美化提升村容村貌,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化。

坚持多措并举,有序推进整改。

一是抓统筹谋划,优化全镇整治布局。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统一调度安排,落实网格化管理,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明确任务分工,责任到人。

二是抓宣传引导,营造人居环境整治氛围。微信抖音响起来,标语横幅立起来,大喇叭喊起来,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的热情。

三是抓综合治理,夯实人居环境整治基础。一方面由镇党支部带领村党员干部、志愿者组成队伍,以各村干道、河道两边、村民房前屋后、卫生死角等为重点,围绕生活垃圾、枯枝杂叶、乱堆乱放、秸秆废弃物、残垣断壁等进行清理。另一方面,带动村民自觉参与维护村庄卫生整治,养成柴草码放整齐、沟渠保持干净、家禽家畜圈养等良好卫生习惯。

四是抓整改落实,建立人居环境整治督查考评机制。组织常态督查、集中检查、逐村观摩等形式对各村进行考核评比。

通过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镇群众形成了共治共享“美丽乡村”的主人翁意识,自觉参与到街道清扫、垃圾清理的工作当中,抓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确保问题不反弹,全面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整治人居环境简报【第七篇】

3月4日,娄底市委一级巡视员王雄、副市长伍鹄到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办公室调研指导,督查一季度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开展情况,要求树立争先创优目标,确定一季度具体考核内容和指标,制定今年工作计划,整合力量抓落实,全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两个月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办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简报》3期,通报春节期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督查情况;制定考勤、出差、办文办会、财务管理等制度;修改完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评办法和细则。各县市区狠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部分村镇面貌有了很大改观。

王雄指出,要有争创省先进的精神,加大宣传力度,将好的经验和做法向上一级媒体推介;要与县市区主要领导一起,商量制订督查指标和内容,做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要开设整治成果展示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伍鹄要求,要进一步理清责任,压实担子,督导落实。每周要有周任务,每月要有工作清单,将周任务和月清单发到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一级一级抓落实,督导及时跟进,确保农村人居环境大转变。

人居环境整治方案【第八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通过开展“四清、三基、二统、一化”为重点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着力改善我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

1.村委领导,全民参与。村、组两级切实加强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领导,发挥全体村民的主体作用。

2.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实行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改善环境与提高村民素质相结合,整治行动与宣传发动相结合。

3.先清运后清扫,先治脏后治乱。先清运历史遗留垃圾,再进行大清扫,消除卫生死角。

通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全村环境状况达到“四清、三基、二统、一化”目标,并通过市县乡验收。

1.“四清”即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

2.“三基”即农村基本不见垃圾、基本消除马路市场、农户基本完成。

3.“二统”即农村垃圾统一分类处置、集镇污水统一集中处理。

4.“一化”即路边、屋边、水边绿化,在房前屋后,村道边植树造林,形成四季有绿、季相分明,层次丰富的绿化景观,达到美化村庄,净化空气的目的。

1.大宣传:村召开全村党员组长动员大会,各组召开村民大会,县、乡办点干部、支、村两委干部、党员组长深入各组、户做好动员、劝导工作。书写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和致农户的一封信,发动全体村民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2.大清运:村里组织人员将历史遗留的垃圾全部清运处理。

3.大清扫:发动全村党员、组长、保洁员开展卫生大清扫。首先带头清洁好自家房前屋后,整理好庭院杂屋。

4.大检查:由卫生检查评比小组对全村卫生进行检查,发现卫生死角或清扫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清除。

5.大评比:把检查结果在评比栏公布并进行奖罚,充分调动组长、农户的积极性。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左垅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张春香任组长,韩云兵任副组长,韩茂云、谭六生、赵春云和各组组长为成员。

2.成立卫生检查评比小组。由赵春云任组长,赵友生任副组长,陈晚朱、谭新民、韩晚来、王吉梅、周青娥为成员。

(二)划分卫生管理区实行乡办点干部和村干部分片包组责任制。

(三)建立长效保洁机制各组设立保洁员,划分卫生保洁责任区,确定保洁员工资。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不断巩固、深化环境卫生整治成果。

(四)保障资金投入采取村、组、农户三级投资方式,村级负责添置卫生整治硬件设施,宣传费用及全村垃圾外运、公共区域保洁经费。组级负责每月对农户卫生评比前三名的奖励经费。农户按每户每月6元的标准筹资,负责各组保洁员工资。

村人居环境整治简报【第九篇】

“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

在建设美丽乡村过程中,通化市坚持“以人为本、城乡一体、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原则,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的生态环境,构建具有关东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格局。去年,投入新农村建设和环境整治资金超过100亿元,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928处,改造农村和国有林区、垦区危房近6万户,所有行政村达到“四清、四改、两化”标准,农民居住条件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今年,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该市多措并举,重点实施农村环境清洁、基础设施建设、人畜分离、垃圾污水处理、公共服务配套和生态环境改善“六大工程”,继续推进10个魅力乡村、30个环城度假村建设,改造农村危旧房5000户,并通过两年时间建设,把列入省级试点的31个人居环境改善村建成具有通化特色的'新农村样板村,完成115个省级示范村各项建设,整体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改善居住条件。

去年,通化市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2142项,264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顺利完成。今年,该市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2150项,继续开展“百村示范、全面提升”和“清洁文明提升”工程,争取115个示范村全部达到省级验收标准。

制定了《通化市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以“八清四修一禁止”为目标,以清理越冬垃圾、治理生活污水为重点,以整治“三线一环”为主线,整体改善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各县(市、区)机关党员干部下基层、中小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积极配合清洁工作。

目前,已投入资金1534万元,出动车辆32610台次,人员93546人次,清理垃圾堆10805立方米、粪堆3002立方米、柴草垛1141处、路障395个,完成任务量的40%。建设基础设施,提高生活水平。

近年来,通化市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大力实施,农村电网结构和供电能力大幅提升,特别是边远地区的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全市农村用电量呈现出良好的增长势头。今年,为加快农村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对超负荷的变压器进行更换和增容,进一步提高了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综合电压合格率,为农民创业增添了强劲动力。

另一方面,全市计划投资亿元,实施重点水利工程项目73项。新修建江河堤防公里,除险加固小型病险水库31座,建设灌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7处,并建设备用水源,抓好桃源水库扩容改建工作;紧抓水土流失治理试点工程,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和侵蚀沟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623公顷;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06处,解决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和谐共生。今年,通化市规划、设计、实施通梅高速公路两侧生态建设工程,打造干线公路生态景观带。

继续实施第二个十年绿美规划,全市造林绿化10万亩,建设森林小镇6个,标准化绿化村屯48个。积极推进林地清收工作,还林万亩。

加强节能降耗、减排治污和大气污染的综合治理。开工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筹建餐厨垃圾处理厂。

实施115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重点对农村垃圾和污水进行无害处理,力争创建省级生态村30个。

人居环境整治方案【第十篇】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厅字〔20xx〕xx号)和《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厅字〔20xx〕x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xx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按照xx一体化发展要求,深入学习了xx“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纳入农业“两强一增”行动一体推进,深化农村改厕、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三大革命”和村庄规划建设提升、村庄清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大行动”,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全面发动、扎实推进,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现代化美好xx提供有力支撑。

(二)行动目标。我县作为乡村振兴持续攻坚区,到20xx年,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村庄基础设施逐步优化,村容村貌全面提升,长效管护机制有效建立;改造提升卫生厕所21200座左右,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进一步提高,22个乡镇长效管护体系全面建立并正常运行,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高;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提质增效,完成48个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持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集镇、美丽乡村建设中心村及有条件的自然村庄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

(三)全面推进卫生厕所改造提升。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十四五”农村改厕指导意见要求,合理确定农村户厕改造总体目标任务,科学制定改厕方案,按照优先入室、确保进院原则,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完成21200座左右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推进乡村景区旅游厕所、农村中小学卫生厕所、乡村卫生室卫生厕所改造。严格执行标准,科学选择、积极推广简单成熟实用卫生改厕模式、技术和产品。鼓励季节性缺水地区推广使用节约适用的冲水节水技术和产品。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农村改厕产品质量监管。

(四)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有机衔接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选择粪污分散、集中或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等方式,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以粪污资源化利用为导向,统筹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

(五)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48个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优先治理长江、二郎河、凉亭河、黄湖、泊湖、大观湖、龙感湖等流域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等区域,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鼓励居住分散地区探索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六)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攻坚行动,完善农村黑臭水体台账,选择适宜模式和技术,全面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

(七)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以“村户集中、公司集转、市县处理”为主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集中或分散式农村垃圾中转站垃圾渗漏液处理设施,确保垃圾渗漏液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加强对ppp公司的日常管理,提高市场化运行管理水平。

(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按照《xx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求,因地制宜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建立以县域或乡镇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推广“生态美超市”。建设一批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推动农村有机废弃物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利用。鼓励各地采取有偿回收等方式,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妥善处理有毒有害生活垃圾。鼓励农村建筑垃圾等就地消纳,用于村内建设。

(九)加强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完成所有应编村的村庄规划审批,实施用途管制制度。坚持农民主体地位,避免简单套用城市规划手法。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可用于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优化村庄布局,合理确定村庄分类,将分类细化到自然村,重点明确保留类、搬迁撤并类自然村及新建居民点数量和布局,建设项目优先安排规划定位明确的村庄。对一时难以确定类别的村庄,可暂不作分类,合理安排建设时序。“空心村”、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防止短期内“翻烧饼”,造成资金浪费。

(十)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加强乡村风貌引导,突出徽风皖韵,体现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不搞千村一面和大拆大建。建设451个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和40个左右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2个以上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乡镇。鼓励整乡整村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全域打造美丽乡村。有序推进县乡村公路升级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2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以及联网路建设,提质建设农村公路800公里,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向村内巷道和入户道路倾斜。围绕生态宜居,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深入推进“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行动,采用乡土树种、乔灌花草等进行绿化。推进“村村栽万树、林果进庭院”绿色家园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五小园”。创建省级森林村庄17个。推进村庄亮化,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以及传统建筑保护,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推进农房建设试点,鼓励设计师下乡。

(十一)深化“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持续实施以“清理村内塘沟、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乱搭乱建和乱堆乱放、废旧广告牌、无功能建筑,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重点整治房前屋后、居民庭院、城乡结合部、中心村边缘和自然村,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全面清理整治村庄公共环境,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科学管控农村生产生活用火。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关注特殊人群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

(十二)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组织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支持一批畜禽养殖大乡(镇)提升养殖设施设备水平,支持一批种养结合试点乡镇提升畜禽液态粪肥还田水平,支持商品有机肥补贴推广和畜禽粪肥质量检测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到20xx年,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8%以上。

(十三)强化基层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及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推广明光“陆郢模式”、南陵“四自一提模式”,动员村民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充分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验收、运营和管理。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纳入村务公开目录。鼓励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组织或企业,就地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后续管护工作,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十四)强化群众主体作用。鼓励各乡镇、村在修订村规民约过程中将村庄环境卫生等内容纳入其中。倡导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充分发挥爱国卫生委员会作用,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环境卫生和健康知识。将转变农民思想观念、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使用卫生厕所、做好垃圾分类、养成文明习惯等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农民教育培训内容。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开展卫生创建和健康村镇建设。积极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和积分兑换等活动。

(十五)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县、乡(镇)政府和职责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有条件的乡镇、村可以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合理确定农户付费分担比例。积极开展农村改厕与长效管护机制提升县建设。

(十六)健全投融资机制。完善政府投入保障体系。继续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县级财政继续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乡镇要逐年加大投入,建立与乡村振兴相匹配的投入机制,“十四五”期间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投入水平不低于“十三五”。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县、乡两级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依法合规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引导政策性银行积极发挥作用,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支持力度。

(十七)完善政策性保障。做好与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优先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对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各地要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优先予以保障,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审批程序。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具备条件的可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

(十八)推进制度规章与标准体系建设。鼓励各乡镇结合实际开展建章立制工作,健全村庄清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村卫生厕所管理等制度。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地方标准。依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适时开展抽检。

(十九)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围绕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技术和设施设备研究创新,列入县级科技计划指南。加大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与推广应用。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职业教育,强化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信息化建设,定期发布监测报告。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重要职责,结合乡村振兴整体工作部署,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协调资金、资源、人才支持政策,督促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要做好上下衔接、县内协调、组织实施工作、督促检查等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一线干部队伍。将国有农场、林场居住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督促各农业企业及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做好各自责任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

(二十一)完善工作机制。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优先安排“村两委”班子强,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统筹谋划、统一管护运营。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充分考虑基层财力可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整治提升重点,防止加重村级债务。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总结经验做法和宣传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十二)强化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列入乡村振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入环保督察范畴。加强督促检查,对照省级验收标准和办法,制定县级验收标准和办法,到20xx年底,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直接挂钩。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效明显的,实施督查激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激励,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的乡镇和村,进行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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