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施工安全会议纪要 施工现场安全会议纪要【热选5篇】
会议强调施工安全的重要性,要求各部门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定期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防范事故发生,提升整体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下面是可爱的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2024年施工安全会议纪要 施工现场安全会议纪要【热选5篇】优秀范文,欢迎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施工安全会议纪要【第一篇】
会议时间:
20__年3月14日下午6:00。
会议地点:
项目部一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
项目部全体人员。
会议内容:
落实《__市公路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建设现场管理形象的通知》。
项目部经理在会上传达了文件精神,就文件涉及建设现场安全生产方面内容做了重点说明和安排。
一.施工人员:统一着橘黄色公路标志服,并挂牌上岗,桥梁施工人员应戴施工安全帽,保通人员除着装整齐外还应戴印有“保通”字样的黄袖圈,安全员戴印有“安全员”字样的黄袖圈。确保施工人员安全生产。
二.路面施工现场:安全及各类施工标志牌设置要合理科学,尤其是危险地段,设置要规范、醒目。对边通车边施工的'路段,夜里要设置警示灯和反光标志,把通道与施工区域分隔开,引导车辆行人安全通过,避免任何事故发生。
三.桥梁施工现场:现场封闭施工,严禁闲杂人员入内,施工便道畅通。机械设备布局合理,安装牢固,安全运行。电力线路应有配电箱,排线有序,无私拉乱接现象并有用电安全明显标志及用电操作规程,高空作业应有警示标志,必须系安全带。料库要有完善的消防措施和消防器材。
四.料场和预制场要严格按照机械设备操作规定及消防安全规定,避免任何事故发生。 。
施工安全会议纪要【第二篇】
施工安全是各个行业工程建设中所遇到的安全问题。我国政府历来重视生产安全、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下面是本站网友为你带来的施工安全会议纪要范文,欢迎参阅。
xx年1月28日下午,宋强副局长主持召开了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建筑施工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各市、区建设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建管股长、监督站长;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长;市造价站、建筑业协会秘书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相关领导应邀出席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传达了xx年第一季度全省建筑施工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精神。
xx年,全省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主要表现在“两个同比下降”:一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基本持平,略有下降。二是大部分地区建筑施工伤亡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同比下降。但我省施工事故死亡人数在全国各省市中仍排在前三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二、会议要求,各地要抓紧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抓紧制订xx年安全工作规划、计划。各地要主动想办法把工作做在前面,争取早计划、早准备,确保我市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继续保持总体稳定。
2、做好迎接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考核的准备。今年,省建设厅将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考核,各地可自行组织预考,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同时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3、继续抓好“平安卡”制度的落实工作。目前,我市建筑工人“平安卡”持证率在40%左右,一是要抓紧推进我市建筑工人“平安卡”持证率的提高,二是要使“平安卡”管理人性化。
4、要进一步提升《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的执行力度。各地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的企业和个人坚决扣分。
5、要继续落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强化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意识。
6、要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提高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
三、会议强调,各地要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特别是近期受低温雨雾天气影响,要引起高度重视,确保全国“两会”期间不出安全事故;要保持清醒头脑,提高对“安全隐患”概念的认识,要由过去只重“物”的管理,转化为既重“物”的管理更要重“人”的管理,因为“人”的管理上出现了“安全隐患”更可怕;要认真总结xx年的安全监管工作,总结经验和教训,为xx年的建筑安全监管工作打下理论基础。
参加会议人员:江门市安监局张永乐,江门市建设局宋强、戚荣沾、何明、陈光元、邱柏荣、黄怀信、华有坤、鲁文斌、刘广胜、陈王弟、赵剑波,蓬江区建设局梁宇、梁丽茹,江海区建设局许永安、姚俊成,新会区建设局陈文杰、刘振宁,鹤山市建设局李永灿、杨日华,开平市建设局甄朝阳、余润相、吴明钦,台山市建设局刘文、杨锦湖,恩平市建设局吴凌燕、张添荣,市造价站、建筑业协会刘万宝、陈益民、陈来兴。
送:省建设厅安全处,市安委办、建筑协会。
发:各市(区)建设局。
xx年1月28日下午,宋强副局长主持召开了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建筑施工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各市、区建设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建管股长、监督站长;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长;市造价站、建筑业协会秘书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相关领导应邀出席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传达了xx年第一季度全省建筑施工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精神。
xx年,全省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主要表现在“两个同比下降”:一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基本持平,略有下降。二是大部分地区建筑施工伤亡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同比下降。但我省施工事故死亡人数在全国各省市中仍排在前三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二、会议要求,各地要抓紧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抓紧制订xx年安全工作规划、计划。各地要主动想办法把工作做在前面,争取早计划、早准备,确保我市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继续保持总体稳定。
2、做好迎接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考核的准备。今年,省建设厅将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考核,各地可自行组织预考,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同时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3、继续抓好“平安卡”制度的落实工作。目前,我市建筑工人“平安卡”持证率在40%左右,一是要抓紧推进我市建筑工人“平安卡”持证率的提高,二是要使“平安卡”管理人性化。
4、要进一步提升《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的执行力度。各地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的企业和个人坚决扣分。
5、要继续落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强化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意识。
6、要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提高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
三、会议强调,各地要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特别是近期受低温雨雾天气影响,要引起高度重视,确保全国“两会”期间不出安全事故;要保持清醒头脑,提高对“安全隐患”概念的认识,要由过去只重“物”的管理,转化为既重“物”的管理更要重“人”的管理,因为“人”的管理上出现了“安全隐患”更可怕;要认真总结xx年的安全监管工作,总结经验和教训,为xx年的建筑安全监管工作打下理论基础。
参加会议人员:江门市安监局张永乐,江门市建设局宋强、戚荣沾、何明、陈光元、邱柏荣、黄怀信、华有坤、鲁文斌、刘广胜、陈王弟、赵剑波,蓬江区建设局梁宇、梁丽茹,江海区建设局许永安、姚俊成,新会区建设局陈文杰、刘振宁,鹤山市建设局李永灿、杨日华,开平市建设局甄朝阳、余润相、吴明钦,台山市建设局刘文、杨锦湖,恩平市建设局吴凌燕、张添荣,市造价站、建筑业协会刘万宝、陈益民、陈来兴。
根据不少地区的普遍反映和监理企业的强烈要求,20xx年7月7日至8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理论研究委员会与江苏省建设监理协会在江苏南京联合召开了全国监理对施工安全监管理论研讨会,这次会议得到了有关政府部门的关心和指导,得到了各监理协会和广大监理企业的大力支持,共收到百余篇论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王树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徐学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建设咨询监理处处长江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施工安全监管处副处长王天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林之毅出席会议并讲话。出席会议的还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协会的领导。参加会议的代表,有来自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建设监理协会、10多个有关专业部门建设监理协会(分会、专业委员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各分会以及监理企业202人。由于会议议程安排紧张,与会人员强烈要求晚上加班交流讨论。与会人员热情之高、探讨之认真,是多年来少有的局面。同时也表明,监理行业对“监理对施工安全监管”问题高度重视,研究该问题是众望所归。会议纪要如下:
一、提高了认识,增强了信心。
王树平副司长在讲话中,既肯定了监理为施工安全做出了不小的贡献,又指出,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修改、完善相关法规。他更希望大家继续为提高施工安全水平不懈努力。
江华处长不仅肯定了监理对提高施工安全生产做出的成就,还通报了全国监理行业的发展状况。她要求大家,在做好监理工作的同时,继续关注有关法规建设,继续为提高施工生产安全水平做出贡献。
林之毅副会长指出,近年来由于监理责任界定不清,安全责任被无限扩大,有关部门对监理处罚不当或处罚过重的案例日益增多,一些监理人员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而锒铛入狱。低收益、高风险,使业内一些优秀人才流失,严重影响了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所以说,召开这次研讨会很必要,并希望大家积极建言献策,为推进建设监理事业发展贡献聪明才智。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理论研究委员会主任刘廷彦代表会议主办单位,对会议作了小结(以上领导讲话摘要另行印发)。
研讨会期间,同志们从不同的角度,总结了“监理对施工安全监管”的现状;从法理层面对该问题作了深入的剖析;从制度上探讨了改进方略和办法。通过研讨,进一步提高了关于监理对施工安全监管问题的认识;进一步明辨了相关的工程监理责任体系;同时,进一步坚定了继续搞好工程监理的信心。可以说,这次研讨会,是一次理论联系实际的有益探索。
二、监理为提高施工安全水平,做出了积极贡献。
众所周知,自从我国创建工程建设监理制以来,监理企业在“三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过程中,客观上促进了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尤其是,在质量控制管理中,完善、强化了质量管理措施,有效地减少了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人身伤亡事故。20xx年,国务院颁发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安全条例》)以后,监理企业无不投入大批力量,广大监理工作者更是尽心尽力,协助搞好施工生产安全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这些成效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直接成效,即减少了事故。如地处祖国边陲的新疆昆仑监理公司,群策群力、严把安全生产关,在中石油西部销售中心工程监理工作中,取得了施工生产无伤亡事故的好成绩。其他地区的施工安全形势,多数都不同程度地有所好转。二是间接成效,即在工作实践中,不少监理单位还总结归纳出了一些成功的经验,有些经验升华为工作规程。像上海市,早在20xx年就要求监理企业关注施工生产安全问题,着手规范施工生产安全监管,并于20xx年初,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编印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有效地指导了监理对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不仅降低了事故频率,而且杜绝了群死群伤事故。这些规范性的成效不仅有效地指导着监理工作,而且,促进了施工企业,乃至业主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有关方面对“安全监理”认识上的偏差严重,制约了监理事业的发展。
一是监理工作的导向偏移。同志们普遍反映,实施《安全条例》后,监理企业的工作量急剧增加。总监的60%以上精力都用在“安全监理”方面。有鉴于此,总监原本致力于工程“三控”、“两管”的业务不得不丢弃一些,其主要精力偏移到“安全监理”上来。二是不当处罚急剧增加。尽管监理在施工安全方面投入了较大的精力,但是由于有关方面对监理责任存在不正确认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尤其是总监,往往被追究责任,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近几年来,由此追究总监刑事责任锒铛入狱的人数迅速增加。其中,不少是不当处罚。即,有些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原本不应由监理负责,相关责任强加于监理而形成的处罚;有些是被监管单位不接受监理的监管而引发事故对监理的处罚;甚至连没有监理。
合同。
关系的工程发生安全事故,也要处罚监理。三是挫伤了监理人员的积极性。相对于设计、施工、开发商,监理在低收益下,要担负难以自主的巨大风险。因此,监理企业的领导和项目总监们整天提心吊胆,甚至灰心丧气,有些总监甚至因此离开了监理行业。所以,有的同志深有感触地说:对“安全监理”的错误认识导致的不当处罚严重挫伤了监理人的积极性,涣散了监理人的心。四是加剧了监理人才的流失。据反映,鉴于以上原因,有的总监等企业骨干离开了监理行业;不少年轻同志也不安心监理工作,伺机转而从事其他行业。另一方面,受安全责任风险无限扩大的影响,近几年来,每年报考监理工程师的人数急剧下降,从20xx年的10万多人,直降到20xx年的4万多人。按照工程建设量逐年增加的实际需求,报考人数应当稳步增加,并应稳定在一定的数量上,才能适应工作需求。而事实是,非但没有逐年增加,反而不断减少。
在研讨中,代表们普遍认为,有关各方尤其是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应更加重视对“安全监理”的认识,客观公正地鉴定“安全监理”的责任,积极支持监理履行法律职责,充分发挥监理的重要作用。
四、关于改进“安全监理”的希望和建议。
1、希望尽快出台《工程建设监理条例》,明确监理的职责权限,只对自己的错误指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直至承担刑事责任。
2、抓紧修订《安全条例》,明确界定监理责任。
一是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如果监理履行了监理程序,即不再承担安全事故的责任。二是不承担与施工安全没有直接关联的事故责任,如施工交通问题、工人食宿问题、工人安全教育问题、工人操作问题等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三是修改监理报告制度。对施工现场监理无法控制的安全隐患,监理只宜向业主报告,不宜超越监理合同委托职责而向主管部门报告。
3、希望在调查处理安全事故时,选派监理专家共同参与,科学鉴定监理责任。
与会同志们还期望进一步加强对业主的监管,规范业主的市场行为;期望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管理脱节、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的研究,从根本上完善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理论研究委员会将根据大家的建议,积极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进一步组织对监理安全责任界定等问题深入研讨,为相关部门制定法规政策提供参考,积极努力为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与会同志们积极表示:现阶段要继续按照现行法规要求,尽职履责,搞好监理工作,不断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理论研究委员会整理。
施工安全会议纪要【第三篇】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人员可以协助建设单位主持。
第一次工地会议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极其分工;
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向承包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
代表会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一、会议记录的含义、作用和特点。
(一)会议记录的含义。
会议记录是由会议组织者指定专人,如实、准确地记录会议的组织情况和会议内容的一种机关应用性文书。会议记录一般用于比较重要的会议或正式的会议,它要求真实、全面地反映会议的本来面貌。
(二)会议记录的作用。
会议记录的特点体现在三个方面:
1.依据作用。
会议记录忠实地记录了会议的全貌。会议精神、会议形成的.决定和决议、会议对重大问题作出的安排,如果在会议后期需要形成文件,要以会议记录为依据;如果不形成文件,与会者在会后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和决定是否准确,也要以会议记录为依据进行检验。
2.素材作用。
会议进行过程中连续编发的会议简报,以及会议后期制作的会议纪要,都要以会议记录为重要素材。会议简报和会议纪要可以对会议记录进行一定的综合、提要,但不得对会议记录所确认的内容进行歪曲和纂改。可以说,会议记录是形成会议简报和会议纪要的基础。
3.备忘作用。
会议记录可以作用会议情况和会议内容的原始凭证。时过境迁,有关会议的内容和情况可能无法在记忆中复现了,甚至当时作出的重要决定可能也记不清了,这时就不妨查查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还可以成为一个部门和单位的历史资料,若干年后,通过大量会议记录可以了解这个单位的历史进程和发展状况。
(三)会议记录的特点。
1.真实性。
会议记录的执笔者与其他文章的写作者有一个重要的区别,那就是他只有记录权没有改造权。会议是个什么样就记成什么样,与会者发言时说了些什么就记下什么,记录者不能进行加工、提炼,不能增添、删减,不能移花接木,不能张冠李戴。
2.原始形态性。
会议记录是会议情况和内容的原始化的记录。所谓原始,就是未经整理,未经综合。在这一点上,它跟会议简报、会议纪要有着很大不同。会议简报和会议纪要也是真实的,但不是原始的。虽然在内容上可能没有太大差别,但在存在形态上,会议记录跟会议简报和会议纪要的差异甚大。
3.完整性。
会议记录对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主持人、议程等基本情况,对领导讲话、与会者的发言、讨论和争议、形成的决议和决定等内容,都要记录下来,一般没有太多的选择性。
二、会议记录的写法。
(一)标题。
标题由会议名称加文体名称组成,就是《××××会议记录》。如果使用的是专用的会议记录本,连“记录”二字也可省略,只写会议名称即可。
(二)会议组织概况。
1.会议时间。
要写明年、月、日,上午、下午或晚上,×时×分至×时×分。
2.开会地点。
如:“××会议室”、“××礼堂”、“××现场”等。
3.主持人的职务,姓名。
如:“校党委书记×××”、“公司总经理×××”。
4.出席人。
根据会议的性质、规模和重要程度的不同,出席人一项的详略也会有所不同。
有时可以只显示身份和人数,如“各院系党总支书记和直属党支部书记31人”、“各部门经理”、“全体与会代表”等。
如果出席人身份复杂,如既有上级领导,又有本单位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还有各种有关人员,最好将主要人员的职务、姓名一一列出,其他有关人员则分类列出。
5.列席人。
包括列席人的身份、姓名,可参照出席人的记录方法。
6.缺席人。
如有重要人物缺席,应作出记录。
7.记录人。
包括记录人的姓名和部门。如:××(××办公室秘书)。
(三)会议内容。
这部分随着会议的进展一步步完成,没有具体的固定模式。一般包含有以下方面:
会议的议题、宗旨、目的;
会议议程;
会议报告和讲话;
会议讨论和发言;
会议的表决情况;
会议决定和决议;
会议的遗留问题。
这些是一般会议都有的项目,但侧重点会有所不同,先后次序会有所不同。
(四)结尾。
可将主持人宣布的散会一项记入,也可以将散会一项略去不记。
最后,由主持人和记录人对记录进行认真校核后,分别签上姓名,以示对此负责。
范文。
××市城南开发区管委会办公会议记录。
时间:1995年4月8日上午。
地点:管委会会议室。
主持人:李××(管委会主任)。
出席者:杨××(管委会副主任)、周××(管委会副主任管城建)、李××(市建委副主任)、肖××(市工商局副局长)、陈××(市建委城建科科长)及建委、工商局有关科室宣传人员。街道居委会负责人。
列席者:管委会全体干部。
记录:邹××(管委会办公室秘书)。
讨论议题:
1.如何整顿城市市场秩序。
2.如何制止违章建筑、维护市容市貌。
讨论发言(按发言顺序记录)。
肖××:个体商贩不按规定到指定市场经营,管理不得力、处理不坚决,我们有责任。这件事我们坚决抓落实:重新宣传市场有关规定,坐商归店、小贩归市、农民卖蔬菜副食到专门的农贸市场……工商局全面出动抓,也希望街道居委会配合,具体行动方案我们再考虑。
罗××(工商局市管科科长):市场是到了非整不可的地步了。我们的方针、办法都有了,过去实行过,都是行之有效的,现在的问题是要有人抓,敢于抓落到实处。……只要大家齐心协力问题是能够解决的。
秦××(居委会主任):整顿市场纪律我们居委会也有责任。我们一定发动群众配合好,制止乱摆摊,乱叫卖的现象。
李××(建委副主任):去年上半年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时,市上出了个7号文件,其中规定施工单位不能乱摆战场。工棚、工场不得临街设置,更不准侵占人行道。沿街面施工要有安全防护措施……今年有的施工单位不顾市上文件,在人行道上搭工棚、堆器材。这此违章作业严重地影响了街道整齐、美观,也影响了行人安全。基建取出的泥土,拖斗车装得过多,外运时沿街散落,到处有泥沙,破坏了街道整洁。希望管委会召集施工单位开一次会,重申市府7号文件,要求他们限期改正。否则按文件规定惩处。态度要明确、坚决。
陈××:对犯规者一是教育,二是逗硬。“不教而杀谓之虐”,我们先宣传教育,如果施工单位仍我行我素不执行,那时按文件逗硬处理,他们也就无话可说。
与会人员经过充分讨论、协商,一致决定:
1.由工商局牵头,居委会和其他部门配合,第一周宣传、第二周行动,监督实施,做到坐商归店,摊贩归点,农贸归市,彻底改变市场紊乱状况。
2.由管委会牵头,城建委等单位配合对全区建筑工地进行一次检查。然后召开一次施工单位会议,对违章建筑、违章工场限期改正。一个月内改变面貌。过时不改者,坚决照章处理。
散会。
主持人(签名)。
记录人(签名)。
1995。
施工安全会议纪要【第四篇】
根据不少地区的普遍反映和监理企业的强烈要求,2010年7月7日至8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理论研究委员会与江苏省建设监理协会在江苏南京联合召开了全国监理对施工安全监管理论研讨会,这次会议得到了有关政府部门的关心和指导,得到了各监理协会和广大监理企业的大力支持,共收到百余篇论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王树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徐学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建设咨询监理处处长江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施工安全监管处副处长王天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林之毅出席会议并讲话。出席会议的还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协会的领导。参加会议的代表,有来自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建设监理协会、10多个有关专业部门建设监理协会(分会、专业委员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各分会以及监理企业202人。由于会议议程安排紧张,与会人员强烈要求晚上加班交流讨论。与会人员热情之高、探讨之认真,是多年来少有的局面。同时也表明,监理行业对“监理对施工安全监管”问题高度重视,研究该问题是众望所归。会议纪要如下:
一、提高了认识,增强了信心。
王树平副司长在讲话中,既肯定了监理为施工安全做出了不小的贡献,又指出,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修改、完善相关法规。他更希望大家继续为提高施工安全水平不懈努力。
江华处长不仅肯定了监理对提高施工安全生产做出的成就,还通报了全国监理行业的发展状况。她要求大家,在做好监理工作的同时,继续关注有关法规建设,继续为提高施工生产安全水平做出贡献。
林之毅副会长指出,近年来由于监理责任界定不清,安全责任被无限扩大,有关部门对监理处罚不当或处罚过重的案例日益增多,一些监理人员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而锒铛入狱。低收益、高风险,使业内一些优秀人才流失,严重影响了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所以说,召开这次研讨会很必要,并希望大家积极建言献策,为推进建设监理事业发展贡献聪明才智。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理论研究委员会主任刘廷彦代表会议主办单位,对会议作了小结(以上领导讲话摘要另行印发)。
研讨会期间,同志们从不同的角度,总结了“监理对施工安全监管”的现状;从法理层面对该问题作了深入的剖析;从制度上探讨了改进方略和办法。通过研讨,进一步提高了关于监理对施工安全监管问题的认识;进一步明辨了相关的工程监理责任体系;同时,进一步坚定了继续搞好工程监理的信心。可以说,这次研讨会,是一次理论联系实际的有益探索。
二、监理为提高施工安全水平,做出了积极贡献。
众所周知,自从我国创建工程建设监理制以来,监理企业在“三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过程中,客观上促进了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尤其是,在质量控制管理中,完善、强化了质量管理措施,有效地减少了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人身伤亡事故。2003年,国务院颁发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安全条例》)以后,监理企业无不投入大批力量,广大监理工作者更是尽心尽力,协助搞好施工生产安全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这些成效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直接成效,即减少了事故。如地处祖国边陲的新疆昆仑监理公司,群策群力、严把安全生产关,在中石油西部销售中心工程监理工作中,取得了施工生产无伤亡事故的好成绩。其他地区的施工安全形势,多数都不同程度地有所好转。二是间接成效,即在工作实践中,不少监理单位还总结归纳出了一些成功的经验,有些经验升华为工作规程。像上海市,早在2003年就要求监理企业关注施工生产安全问题,着手规范施工生产安全监管,并于2008年初,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编印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有效地指导了监理对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不仅降低了事故频率,而且杜绝了群死群伤事故。这些规范性的成效不仅有效地指导着监理工作,而且,促进了施工企业,乃至业主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有关方面对“安全监理”认识上的偏差严重,制约了监理事业的发展。
一是监理工作的导向偏移。同志们普遍反映,实施《安全条例》后,监理企业的工作量急剧增加。总监的60%以上精力都用在“安全监理”方面。有鉴于此,总监原本致力于工程“三控”、“两管”的业务不得不丢弃一些,其主要精力偏移到“安全监理”上来。二是不当处罚急剧增加。尽管监理在施工安全方面投入了较大的精力,但是由于有关方面对监理责任存在不正确认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尤其是总监,往往被追究责任,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近几年来,由此追究总监刑事责任锒铛入狱的人数迅速增加。其中,不少是不当处罚。即,有些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原本不应由监理负责,相关责任强加于监理而形成的处罚;有些是被监管单位不接受监理的监管而引发事故对监理的处罚;甚至连没有监理合同关系的工程发生安全事故,也要处罚监理。三是挫伤了监理人员的积极性。相对于设计、施工、开发商,监理在低收益下,要担负难以自主的巨大风险。因此,监理企业的领导和项目总监们整天提心吊胆,甚至灰心丧气,有些总监甚至因此离开了监理行业。所以,有的同志深有感触地说:对“安全监理”的错误认识导致的不当处罚严重挫伤了监理人的积极性,涣散了监理人的心。四是加剧了监理人才的流失。据反映,鉴于以上原因,有的总监等企业骨干离开了监理行业;不少年轻同志也不安心监理工作,伺机转而从事其他行业。另一方面,受安全责任风险无限扩大的影响,近几年来,每年报考监理工程师的人数急剧下降,从2003年的10万多人,直降到2009年的4万多人。按照工程建设量逐年增加的实际需求,报考人数应当稳步增加,并应稳定在一定的数量上,才能适应工作需求。而事实是,非但没有逐年增加,反而不断减少。
在研讨中,代表们普遍认为,有关各方尤其是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应更加重视对“安全监理”的认识,客观公正地鉴定“安全监理”的责任,积极支持监理履行法律职责,充分发挥监理的重要作用。
四、关于改进“安全监理”的希望和建议。
1、希望尽快出台《工程建设监理条例》,明确监理的职责权限,只对自己的错误指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直至承担刑事责任。
2、抓紧修订《安全条例》,明确界定监理责任。
一是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如果监理履行了监理程序,即不再承担安全事故的责任。二是不承担与施工安全没有直接关联的事故责任,如施工交通问题、工人食宿问题、工人安全教育问题、工人操作问题等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三是修改监理报告制度。对施工现场监理无法控制的安全隐患,监理只宜向业主报告,不宜超越监理合同委托职责而向主管部门报告。
3、希望在调查处理安全事故时,选派监理专家共同参与,科学鉴定监理责任。
与会同志们还期望进一步加强对业主的监管,规范业主的市场行为;期望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管理脱节、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的研究,从根本上完善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理论研究委员会将根据大家的建议,积极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进一步组织对监理安全责任界定等问题深入研讨,为相关部门制定法规政策提供参考,积极努力为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与会同志们积极表示:现阶段要继续按照现行法规要求,尽职履责,搞好监理工作,不断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理论研究委员会整理。
施工安全会议纪要【第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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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由项目经理曹永胜向大家介绍了公司关于安全方面的要求。
1、确保施工现场每个路口都有标志牌、导向牌。
2、施工队伍在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穿安全警示服。
3、临时用水、用电必须安排专人负责。
4、搞好项目部、办公室生活情况,确保饭菜的新鲜度和质量;办公室、生活区做好防火、防盗措施。
项目经理对人员进行了分工,做了责任到人。出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对易出现隐患的部位进行了介绍。项目安全负责人马博如对进场施工人员做了如下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和具有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3、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4、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5、施工工人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6、班组(队)长,每日上班前,必须召集所辖班组(队)全体人员,针对当天施工作业任务,结合安全技术措施内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及本班组(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教育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7、班组(队)长和班组(队)专(兼)职安全员必须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上级部门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解决新的不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机电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火是否熄灭,施工垃圾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料净场地清,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8、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下颚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m以上(含2m)]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9、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
10、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上级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11、施工作业前应认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
12、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和起重吊装作业。
13、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
14、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
15、在沟、槽、坑内作业必须经常检查沟、槽、坑壁的稳定状况,上下沟、槽、坑必须走坡道或梯子。
16、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到吸烟室。
17、施工现场用火,应申请办理用火证,派专人看火,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动火。
18、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与监督检查。
19、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领导,抢救伤员,保护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