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教师安全岗位职责及责任书【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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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安全岗位职责及责任书【第一篇】
沁县第五中学教职工岗位工作安全职责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增强教师的综治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一切意外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校园平安稳定以及学校教育
教学
工作顺利进行,现明确规定学校教职工各岗位工作安全职责如下:一、学生教育管理岗位工作安全职责
1、所有教职工在教育管理学生工作中,要关心爱护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任何情况下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若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2、所有教职工有责任向学生进行各方各面的安全教育。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特殊情况要向班主任或学校相关领导报告,不可擅自处理。
3、所有教职工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急救知识。学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组织救护,保护现场,并告知班主任或向学校相关领导报告。若遇突发的重大灾难性事故,应本着先救护学生的原则,及时指导保证学生先行撤离,最后再自己撤离。
4、一切教师在组织开展各种课外活动时,要制定切实可靠的安全保卫措施和应急预案,报学校批准后组织进行。在开展活动前,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安全因素,对要开展活动的一切设施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并加以解决,以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在组织活动期间,应协调各责任教师管理好学生,及时预防并妥善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如遇到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学校并及时处理。学生参加的各种训练队、兴趣小组活动,其安全由指导教师负责。若不按规定规范组织进行,导致活动中有不安全事件发生,活动组织老师承担一切责任。
5、严禁任何教职工独自与单个异性学生单独在一起,更不许因任何事由把异性学生领回到自己生活宿舍。一切对学生的教学管理工作都应在有第三人在场的办公场所进行。
7、所有教师参加轮流值班,参与对校园进行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①每位教师要按学校规定认真参加值班工作,要准时到位到岗,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值班教师作为当日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要在自己值班责任区域范围加强课间巡视,对有进行危险性活动和做不正当游戏的学生加以劝阻,对偶发事件及时进行处理,如无法解决,应及时上报值班领导或学校相关负责领导。
②每次放假,值班老师要协助配合班主任督促学生按时离校,做好清校工作;开学到校之日,要提前到校,对陆续到校学生进行校园安全监督管理。
8、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学生一旦发生意外,教师都应不等、不靠、不推、不拖,并第一时间及时处理,同时通知班主任和向学校领导报告。
二、课任教师课堂教学岗位工作安全职责
一切任课教师在上课时都是学生课堂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本着“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安全上好每节课。
①任课教师每一节课进教室的第一要务,就是清点清查学生到班情况,若发现学生缺勤,要仔细询问其原因,若情况异常,要及时告知班主任或相关负责领导,并妥善处理。
②所有教师在上课时,要细心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关注学生课堂行为,监督学生不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学生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教育,防止意外发生,确保正常的课堂教育教学秩序进行。要谨防把学生在课上出现的不安全问题,作不妥搁置或无果处理,导致在课下延伸出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③对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事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校相关领导,并妥善处理。对有特异体质的学生,要给予必要照顾。④不给学生布置过量的惩罚性作业。若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⑤不许教师上课接打手机,不许坐着给学生讲课,上课上自习不做与教学工作无关的事。未经教务处批准任何教师不得随意调课。在教学中教师必须坚守岗位,无特殊情况,课堂中不得中途擅自离开,无故擅自离开岗位造成的安全事故,该任课教师承担一切责任。⑥不准学生随意擅自离开课堂及教学场所,不能将学生驱赶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私自或随意放行学生造成不安全事故发生的,该任课教师承担一切责任。,⑦任课教师在对学生进行实验课、计算机课、体育课教学时,首先要仔细检查教学场所及所使用的实验仪器、电源、药品和体育器材等是否有异常,发现异常隐患要及早消除。要对学生在课前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避免由于学生使用或操作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
⑧按时放学不拖堂,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提前下课放学。放学后,任课教师若需滞留学生,必须自己在场,不允许出现学生在场而老师不在场的现象。
三、后勤及其他各管理岗位工作安全职责
1、全体教职工要按时参加各种学习活动,自觉主动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各自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自身师德修养。
2、在进行实验、计算机、体育教学活动中,做到正确操作,正确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器材和药品,切实保障自己与学生的安全。
3、要维护自身教师的形象,任何时候都不参与酗酒、赌bo、信邪教等不健康的活动。
4、在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及公益劳动时,要做到按规定进行、规范操作,注意自身人身安全,做好自我保护和对学生的保护工作。
5、教师要安全上网,远离色情网站,不轻易运行电子邮件里的附件,在网络上不要轻易相信别人;不利用网络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包括:传播病毒、传播反动信息、传播色情信息、传发垃圾邮件、盗取他人账号、侵入他人邮箱等)。要坚决同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6、教师日常工作生活中做到安全用电,严防火灾、开水烧烫等不安全事故发生。
7、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车、行车、乘车,不乘坐或驾驶无牌无证的各种机动车辆,不酒后驾车,不无证驾驶。要乘坐营运合格的公交车,严禁搭乘各种非营运性质的机动车辆,尽量不自驾骑摩托车和电动车。
8、上班期间,无故不请假外出,和非工作原因外出,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责任要求
全体教职工都是自己所在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未完成责任目标、导致发生不安全事件发生的,根据其事件责任,学校将响应给予岗位责任人通报批评、大会检查、取消其参加本年度所有评优评先和晋升职称资格处分,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赔付和司法责任。
教师安全岗位职责及责任书【第二篇】
含田小学教师安全岗位职责
1、班主任:作为本班学生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负责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各项活动的安全(课间活动、所任学科课、班队会、升旗、早读、大扫除及组织参加学校集体活动、公益活动等学生的人身安全、学生疾病的防控、晨检、考勤及疾病上报与追踪等),以及学生校外交通安全、防火、防溺水、防触电等安全教育。
2、科任教师:
负责科任课期间的学生安全及代班主任时班主任应承担的职责。
4、值周教师:
负责学生早读、课间、午休学生的安全。
5、体育教师:
负责学校各项体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体育课、课间操及大型活动(运动会等)安全。
6、各教室、办公室负责人:
负责本室、舍各种设施(如桌椅、门窗、教学仪器、教具、电灯、电路、实验设备、室舍内各种使用物品)的安全检查、维护、防盗。
7、所有教师
负责本校校舍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报告,负责学生在校安全。
教师安全岗位职责及责任书【第三篇】
青洛初中教职工岗位工作安全职责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增强教师的综治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一切意外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校园平安稳定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明确规定学校教职工各岗位工作安全职责如下:
一、学生教育管理岗位工作安全职责
1、所有教职工在教育管理学生工作中,要关心爱护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任何情况下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若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2、所有教职工有责任向学生进行各方各面的安全教育。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特殊情况要向班主任或学校相关领导报告,不可擅自处理。
3、所有教职工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急救知识。学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组织救护,保护现场,并告知班主任或向学校相关领导报告。若遇突发的重大灾难性事故,应本着先救护学生的原则,及时指导保证学生先行撤离,最后再自己撤离。
4、一切教师在组织开展各种课外活动时,要制定切实可靠的安全保卫措施和应急预案,报学校批准后组织进行。在开展活动前,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安全因素,对要开展活动的一切设施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并加以解决,以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在组织活动期间,应协调各责任教师管理好学生,及时预防并妥善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如遇到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学校并及时处理。学生参加的各种训练队、兴趣小组活动,其安全由指导教师负责。若不按规定规范组织进行,导致活动中有不安全事件发生,活动组织老师承担一切责任。
5、严禁任何教职工独自与单个异性学生单独在一起,更不许因任何事由把异性学生领回到自己生活宿舍。一切对学生的教学管理工作都应在有第三人在场的办公场所进行。
7、所有教师参加轮流值班,参与对校园进行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①每位教师要按学校规定认真参加值班工作,要准时到位到岗,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值班教师作为当日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要在自己值班责任区域范围加强课间巡视,对有进行危险性活动和做不正当游戏的学生加以劝阻,对偶发事件及时进行处理,如无法解决,应及时上报值班领导或学校相关负责领导。
②每次放假,值班老师要协助配合班主任督促学生按时离校,做好清校工作;开学到校之日,要提前到校,对陆续到校学生进行校园安全监督管理。
8、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学生一旦发生意外,教师都应不等、不靠、不推、不拖,并第一时间及时处理,同时通知班主任和向学校领导报告。
二、课任教师课堂教学岗位工作安全职责
一切任课教师在上课时都是学生课堂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本着“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安全上好每节课。
①任课教师每一节课进教室的第一要务,就是清点清查学生到班情况,若发现学生缺勤,要仔细询问其原因,若情况异常,要及时告知班主任或相关负责领导,并妥善处理。
②所有教师在上课时,要细心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关注学生课堂行为,监督学生不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学生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教育,防止意外发生,确保正常的课堂教育教学秩序进行。要谨防把学生在课上出现的不安全问题,作不妥搁置或无果处理,导致在课下延伸出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③对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事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校相关领导,并妥善处理。对有特异体质的学生,要给予必要照顾。
④不给学生布置过量的惩罚性作业。若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⑤不许教师上课接打手机,不许坐着给学生讲课,上课上自习不做与教学工作无关的事。未经教务处批准任何教师不得随意调课。在教学中教师必须坚守岗位,无特殊情况,课堂中不得中途擅自离开,无故擅自离开岗位造成的安全事故,该任课教师承担一切责任。
⑥不准学生随意擅自离开课堂及教学场所,不能将学生驱赶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私自或随意放行学生造成不安全事故发生的,该任课教师承担一切责任。,⑦任课教师在对学生进行实验课、计算机课、体育课教学时,首先要仔细检查教学场所及所使用的实验仪器、电源、药品和体育器材等是否有异常,发现异常隐患要及早消除。要对学生在课前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避免由于学生使用或操作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
⑧按时放学不拖堂,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提前下课放学。放学后,任课教师若需滞留学生,必须自己在场,不允许出现学生在场而老师不在场的现象。
三、后勤及其他各管理岗位工作安全职责
1、全体教职工要按时参加各种学习活动,自觉主动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各自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自身师德修养。 2、在进行实验、计算机、体育教学活动中,做到正确操作,正确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器材和药品,切实保障自己与学生的安全。
3、要维护自身教师的形象,任何时候都不参与酗酒、赌博、信邪教等不健康的活动。
4、在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及公益劳动时,要做到按规定进行、规范操作,注意自身人身安全,做好自我保护和对学生的保护工作。
5、教师要安全上网,远离色情网站,不轻易运行电子邮件里的附件,在网络上不要轻易相信别人;不利用网络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包括:传播病毒、传播反动信息、传播色情信息、传发垃圾邮件、盗取他人账号、侵入他人邮箱等)。要坚决同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6、教师日常工作生活中做到安全用电,严防火灾、开水烧烫等不安全事故发生。
7、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车、行车、乘车,不乘坐或驾驶无牌无证的各种机动车辆,不酒后驾车,不无证驾驶。要乘坐营运合格的公交车,严禁搭乘各种非营运性质的机动车辆。
8、上班期间,无故不请假外出,和非工作原因外出,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责任要求
全体教职工都是自己所在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未完成责任目标、导致发生不安全事件发生的,根据其事件责任,学校将响应给予岗位责任人通报批评、大会检查、取消其参加本年度所有评优评先和晋升职称资格处分,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赔付和司法责任。
教师安全岗位职责及责任书【第四篇】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书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行政部: 销售部: 技术部: 质检部: 生产部: 班组长: 库房: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长汀威鸿制衣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进行编制,凡在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本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原则、目标
第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五条
安全生产管理原则:(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2)“四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动态管理和安全一票否决制原则;(3)“四不放过”(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职工没受过教育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原则。
第六条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杜绝因工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率≤2%。
第四章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管理,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并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的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
3、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
第八条 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控制,协助总经理落实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计划、布置、检查、
总结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3、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4、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工作,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工作,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第九条
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本公司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责任。
2、对本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条
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2、负责公司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责成存在隐患的部门制定措施,排除隐患。
3、协助公司主管领导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
5、落实安全生产举报事故,查处在安全生产上违规、违章行为。
第十一条
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规章制度,对一切机械设备,必须配备齐全、有效、可靠的安全防护保险装置。
2、要加强对机械操作人员的管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技术培训。学习机械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达到应知应会。
3、要经常对电机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不得带病运转作业,保持机械完好洁净,提高机械使用率。
4、要定人定机使用机电设备,定员、定责,上岗前对各个部位检查,事先排除故障或隐患,并不准他人动用,用毕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
第十二条
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产品特点、对本产品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对生产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随同的安全工作随时查验,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三条
库房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的材料保证供应,并对进场的材料进行验收。
2、积极学习安全材料业务知识,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条件打下安全生产牢固基础。 3、做好物质材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雨工作。
第十四条
车间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每天上班之前,要进行安全注意事项说明和提示,作业过程中要进行安全巡逻,发现违章或不安全现象立即纠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对工作人员进行日常性安全教育,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第五章
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五条
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在安全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 机械设备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机、电、设备及其它加工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设备安全技术规程进行经常性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工作。
2、对新购进的设备及大修、维修的设备应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及出厂和合格证,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3、制定各种机械的详细操作规程,并组织操作手认真学习。
第十七条
人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做好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配合生产部门对新调入、转正的员工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第十八条
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地方以及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第六章
其它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凡公司新员工都必须进行公司(公司)、现场(生产现场)和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评合格后,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2、特殊工种教育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电工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这些工种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十条
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等为依据。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查安全防护、查机械设备、查操作行为、查伤亡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
2、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以定期检查为主,以查处制度性违章为主要内容,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对以上相关部门作出检查。
第二十一条 安全生产处罚制度 对下列违纪违规行为给予处罚: 1、禁火区吸烟,罚款
100元。2、酒后上班,罚款
50元。
3、未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罚款
30元。
4、上班打瞌睡,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闲事,罚款
20 元。5、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服,罚款
50元。6、禁火区未办理动火许可证,违章动火,罚款
100 元。
7、操作中不按照生产岗位安全操作法进行操作,罚款
100元。8、弄虚作假,报表数据不真实的,罚款
100 元。
10、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依据情节和后果给予100-500元相应处罚。
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