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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工作方案 学校管理方案设计【范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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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工作方案 学校管理方案设计【第一篇】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保证中小学生睡眠充足,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方案。现就进一步加强商河县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学校要科学安排上午上课时间,小学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生可提前10至20分钟到校进行课前准备活动,但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应制定应对预案、妥善安置。

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每日书面作业总量统筹调控机制,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小学三至五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参加课后服务的小学生,原则上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要全面落实作业差异化、个性化设计要求,为不同学习水平学生设计不同数量和难度的作业。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即时停止作业就寝休息,教师不得以未完成作业为理由惩戒学生。

要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力度,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给学生布置作业。对违反规定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约谈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再违规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引导家长不盲目让孩子参加校外培训,不盲目跟风报班,不自行任意给孩子布置作业,避免出现学校减负、家庭加负挤占学生睡眠时间的现象。

中小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前提下,结合学生个体睡眠状况、午休时间等实际,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确保每天小学生睡眠时间达到10个小时,初中生达到9个小时,高中生达到8个小时。家长应督促子女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

各学校要合理确定学生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变化,及时调整下午上课时间,保障学生适当午休时间,培养学生良好午休习惯。对中午走读的学生,要加强家校沟通,指导学生在家午休,保障睡眠,提高效率。对需要在校午休的,要坚持有解思维,利用现有宿舍、教室、音乐舞蹈室、实验室、阅览室、体育馆等空间,探索采用睡眠垫等方式,尽可能为学生午休提供便利条件。

教育部门要把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和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进一步加强监管。要把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学生睡眠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学校要设置睡眠监督员,负责监督、指导各班级落实睡眠工作要求。要依据睡眠时间要求,逐生调查,逐生确认,确保每个学生睡眠时间均能达标。对达不到规定标准要求的学生,要逐生分析,找出睡眠不足的影响因素,家校合作,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

要加强睡眠宣传教育,为教师、学生和家长开设科学睡眠专题教育课,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性。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班会课、团队活动等渠道,对在校学生进行睡眠知识普及,提升学生健康睡眠意识。邀请卫健等方面专家,入校园进行健康睡眠知识讲座,进行健康睡眠专业指导。通过专家讲座、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渠道,向家长广泛宣传健康睡眠意义,家校携手做好学生睡眠管理。

学校管理工作方案 学校管理方案设计【第二篇】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教基字〔20xx〕3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的通知》(桂教〔20xx〕40号)、《关于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市、区)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xx〕42号)及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年”启动视频会议精神,制订本评估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全区“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活动目标要求,通过建立评估验收制度,促使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水平得到整体提高,推动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切实巩固提高“两基”成果。

(一)全面覆盖原则。按自治区教育厅的工作布署,即时启动,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评估工作,覆盖到全县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

(二)突出重点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评估工作,重点在农村地区,难点在薄弱学校。通过参与“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活动,促使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常规管理四十二条的基本要求,最终实现学校管理水平整体提高。

(三)分级负责原则。我县评估工作分县、淋病二级自下而上逐级开展。

(四)建立长效机制原则。学校常规管理体现规范性、长期性,评估工作的目的是以评促管,以评促建,通过评估促使义务教育学校逐步建立起常规管理长效机制。

成立柳江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验收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梁根全 县教育局局长

王廷继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谭广淋 县教育局副局长

韦 师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韦恒飞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谭以华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谭海军 县教育局财务基建股股长

覃金辉 县教育局人事师培股股长

周立明 县教育局政策法规室主任

韦初茂 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韦 林 县教育局党办主任

林木章 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郑彩燕 县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黎正勇 县教育局电教仪器站站长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验收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名单如下:

主 任:韦 师(兼)

副主任:韦恒飞(兼)

谭以华(兼)

成 员:王冬梅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副股长

韦秋琴 县教育局财务基建股股长

兰 珺 县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张锦学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验收工作的文件起草、方案制定、学校宣传、组织实施、评估检查等日常工作。

(一)方案起草公布阶段,时间为20xx年6月。由基教股负责。

(二)学习宣传及义务教育学校对照标准规范管理自评达标阶段,时间为20xx年6月—12月。基教股牵头,各成员股室各负其责,做好落实工作。

1、20xx年6—8月,指导各义务教育学校学习相关文件及评估方案,同时下发自治区教育厅印制的校园文化宣传标语汇编。基教股负责。

2、20xx年6月—12月,指导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常规管理自查和整改阶段。由基教股牵头,相关成员股室根据常规管理规定中涉及的部门职责给予支持配合。

义务教育学校对照标准加强学校常规管理,自查自纠,整改达标,并按自治区评估要求汇集材料,建立档案。凡自评达400分以上,可向县教育局申请义务教育常规管理达标学校。

(三)县评估阶段,时间为20xx年3月—5月。县教育局对辖区内申请义务教育常规管理达标学校进行评估检查。

(四)由县教育局基教股牵头,各成员股室配合,并将各股室设立的单项评估纳入此项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1、20xx年3月,县教育局基教股从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抽8名专职人员,负责评估验收时间安排、评估培训、评估材料整理等日常工作。

2、20xx年4月成立 个县级评估组,每个评估组由1名组长、1名副组长、5名成员组成,由县教育局内相关股室、教研部门、义务教育学校等单位抽调。

3、个县级评估组向评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报告评估结果,评估领导小组以通报的形式对通过评估验收的义务教育学校进行表彰,对未通过评估验收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迎接市级评估阶段,时间20xx年6月—7月。

(六)迎接自治区级评估阶段,时间20xx年8月—12月。8月份为整理评估结果及向自治区评估组申请自治区级评估,9—12月迎接自治区检查评估。

(七)自治区公布评估结果阶段,时间为20xx年12月底或20xx年1月。以通报形式对通过评估验收的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对未通过评估验收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基教股: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市本级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向局办提供相关信息供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指导和检查各义务教育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牵头分阶段对各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评估进行督导检查,负责组织县级各阶段评估及迎接市教育局和自治区级评估。

督导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牵头分阶段对各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评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协助基教股组织县级评估及迎接市教育局和自治区级评估。

财务基建股: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常规管理评估工作的经费安排,参与评估工作。

政策法规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治校,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参与评估工作。

党办: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校长的`培训、教育、提高工作,参与评估工作。

局办: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启动的宣传工作,评估检查用人用车等后勤保障的协调工作。

纪检监察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对违规办学行为依法查处,参与评估工作。

教研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指导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参与评估工作。

电教仪器站: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工作,做好教学仪器的调拨,指导学校做好使用,管理工作。

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参照此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

柳江县教育局

20xx年7月10日

学校管理工作方案 学校管理方案设计【第三篇】

“五项管理”是关乎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大事,是学校和家庭共同的重大责任。根据教育部、市教委关于加强“五项管理”的重点工作要求,特制订学校学生睡眠管理实施方案。

家长帮助孩子制定作息时间表,为孩子营造温馨舒适的就寝环境,促进孩子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根据文件要求,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保证10小时。学校中午安排30分钟午休(午睡)并排进课表。建议家长合理规划孩子居家作息,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营造孩子睡前轻松环境,关心孩子的入寝时间和睡眠质量,督促孩子按时就寝、不熬夜。

按学校错峰时间到校上学。学生早晨进校时间尽量不早于7:30,学校严格执行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建议家长让孩子在家吃好早饭,保证营养均衡,不过早到校。

学校会定期通过问卷、座谈等形式就孩子睡眠状况进行调查监测,根据出现的问题,会与家长进行正向沟通,合力调整教育策略。严格落实20:30后学生作业、学习不接触电子屏幕。对超过就寝时间仍未能完成的作业,允许学生隔天补交。任课教师要对学生作业情况进行及时分析,对长期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要进行针对性帮助和辅导,必要时可以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

学校管理工作方案 学校管理方案设计【第四篇】

为加强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绥化市教育局绥化市公安局绥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转发省各局关于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要切实提高认识,牢固树立食为政首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加大对校园等重点区域和对象的日常监管,针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特点和群众反映的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整治,持续增强学校校园和周边食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经营,使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进一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为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陈宝权为组长,副局长王殿林为副组长,各分局负责人和各餐饮稽查队长为成员。

学校食堂(包括幼儿园)和学校周边200米内的餐饮单位、校外托管机构、食杂店等。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许可情况,检查米、面、油、肉(水产品)等食品(食用农产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贮存情况,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加工过程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的排查治理,严禁超范围经营,超能力加工食品,严厉打击“两超一非”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重点检查内容。

1.查责任是否落实。学校应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学校应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2.查制度是否健全。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晨检、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清洗消毒,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食品留样、关键环节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虫鼠害防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查记录是否齐全。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对相应工作按要求进行记录,并建立档案保存。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查验记录,餐饮具的清洗消毒记录,每日晨检记录,留样记录以及从业人员培训记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的检查记录。

4.查培训考核是否到位。严查学校食堂是否按规定组织相关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接受统一培训,是否定期对所有餐饮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业务培训并进行考核并保存有相关记录,餐饮从业人员是否先培训,后上岗。

5.查整改是否到位。严查学校食堂是否按专项整治要求,对食堂的场地、设施、设备进行了完善和更新,是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6.查行为是否规范

(1)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在核准的餐饮服务许可(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进行查处。对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的或许可事项发生变更,要依法责令办理许可证延续或变更登记,对逾期拒不办理的,依法查处。

(2)查健康证明。看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对检查中发现的聘用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及健康证明过期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

(3)查履行进货查验等法定义务情况。看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是否如实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验收台帐,是否索证索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使用来源不明的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对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义务的、使用来源不明的原料加工食品及食品仓储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

(4)查环境卫生条件,看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食品的冷藏、消毒、防蝇、防虫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加工用具、容器以及餐具的清洗、消毒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内外环境不整洁的,冷冻、冷藏、消毒、保温等设施不能正常运转的,餐具的清洗、消毒未得到有效落实的,要依法责令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

(5)查贮存场所,看贮存场所内是否有五无、过期、变质食品和食品原料。如发现有使用上述食品或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6)查食品加工场所,看是否使用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加工食品。看学校食堂是否存在制售冷荤凉菜和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行为。检查中如发现使用三无、过期、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加工食品的,要依法严厉查处。

(7)查工用具。贮存、盛放、加工和包装食品的容器、工具和用具,应当安全、无害、清洁。尽量减少塑料容器的使用,防止塑化剂迁移。鼓励学校食堂使用食品级不锈钢材质的容器、工具和用具。

(8)查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看是否有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是否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对食品添加剂实施“五专”管理(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并按要求公示。

在检查中如发现有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及在小麦粉及其制品(馒头、面条等)加工中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的,要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

(9)查餐饮具清洗消毒。要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规范清洗、消毒、保洁流程。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10)查学校食堂落实食品留样制度情况,看学校食堂是否专门购置食品留样柜,留样盒、留样量、留样标签是否符合要求,留样品种是否齐全,是否如实建立留样记录。

(11)查用水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使用自备井水的学校食堂,要查看水质检验报告,对不能提供检验报告的,要督促其将自备井水进行送检。

(二)加强对托管机构的监管

1.各餐饮稽查队要对学校周边的校外托管机构(又称小饭桌)进行摸底统计,建立台账。摸底统计的信息应包括小餐桌的基本信息如:小餐桌名称、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小餐桌地点、就餐学生数量、是否依法取得证照、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并建立健康档案、是否有独立的加工、操作、用餐场所、是否有清洗消毒、冷藏冷冻设施、食品原辅材料采购索票索证和台账记录建立是否完善、是否落实留样制度等。

2.对无证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桌,要依法查处取缔。对取得许可证的小餐桌参照上述对学校食堂的监管内容要求进行监管。

(三)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整治工作

1.各分局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超市、商店、小卖部的监管。要逐户建立监管档案。检查时要如实做好监督检查记录,监督检查记录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查食品经营单位,一份存入为其建立的监管档案内。

2.查主体资格,看学校周边食品超市、商店、小卖部是否持有并悬挂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核准证》及营业执照;证照核定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擅自改变许可项目及经营条件。对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的或许可事项发生变更,要依法责令办理许可证延续或变更登记,对逾期拒不办理的,依法查处。

3.查从业人员,看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4.查进货渠道,看是否履行进货查验、查验记录、索证索票等法定义务;

5.查销售食品,看是否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尤其要重点检查儿童喜欢购买的小食品,如“五毛”、“一元”及师生家长及公众反映强烈的辣条、小饮料等油炸食品、面制品等食品。

6.查散装食品,是否有防护设施,在销售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规定内容(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7.查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并符合法律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是否按照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销售食品。

8.查食品经营者是否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销售食品。

9.查向学校周边地区批发配送食品的食品供货商,看其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条件是否持续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销售的食品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形、是否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义务、是否如实向购货方开具销售凭证、是否有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行为等。查看“一票通”使用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应责令改正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及依法应直接查处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一)督促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积极开展自查,做到检查无死角,隐患无遗漏,自查有成效。

(二)各分局、稽查队要对辖区内学校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情况进行摸排,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管措施,以利于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各分局、稽查队要结合此次整治,务必逐校建立健全辖区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档案。在检查时务必强化监管痕迹,以防范监管风险和监管责任。

(四)各分局、稽查队要围绕整治重点内容,结合辖区,扎实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要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五)各分局、稽查队要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对检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立查立改,确保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要及时总结,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

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具有就餐人数多、人群敏感、社会影响面广等特点,要切实提高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树立如履薄冰的思想,坚决杜绝一切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全力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覆盖率,加强监管痕迹管理

局党委要求在此项整治工作中,各分局稽查队要加大对本辖区内持证学校食堂及周边的食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力度,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以上。整治期间,要务必加强监管痕迹管理,监督检查记录、照片、责令通知书、行政指导(约谈)、学校食堂自查表、处罚决定书等要及时归档保存。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各分局、稽查队要建立辖区内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网格包保监管责任制,做到对辖区内每所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监管区域、监管任务、监管职责明确。要针对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开展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分局、稽查队要通过举办食品安全进校园、食品安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聘请学生家长为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等方法,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普及力度,引导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采取展板、广播、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向广大师生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要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管理,举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保障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切实加强防控,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各稽查队要加大对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防控力度,督促辖区内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专项整治时间安排20xx年3月25日至20xx年4月20日。各分局稽查队在20xx年4月19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食品监管分局。

学校管理工作方案 学校管理方案设计【第五篇】

全面做好开学前后校园的工作,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预防措施,保障学生平安返校,教学平稳运行,防止不必要的恐慌情绪,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校园稳定。

成立学生返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返校期间的预防、管控、科普宣传、监管协调、掌控及及时报告、应急处置等工作。

组长:李会

副组长:梁玉兰盛景峰

成员:各班主任

(一)开学前全员排查分类处置

1、由政教处及学校防疫员负责排查统计。未接学校通知不得返校。学校全面通过微信群、钉钉群等各种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收集有无外地返回、与外地人员接触和有无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的相关信息。由政教处主任做好开学准备。从外地返回与外地人员接触、由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的同学在家自主隔离、14日后方可报到。

2、学校做好返校学生信息统计,政教处做好食宿安排。

3、后勤处负责完成对校园、食堂、教室、办公等重要场所的消杀任务。积极采购物资,配发洗手液。

(二)报到时全员检查妥善安排

1.防疫人员负责在学生进校门时测量体温。车辆进入校园进行消毒处理。禁止校外人员进入校园,确需进入的,实行严格实名登记,并测量体温,一旦发现,实行倒查制,及时将接触人员送留观室观察。

2.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对外地返回、与外地人员接触和有无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的同学送留观室观察

(三)报到后全程防控及时处置

1.坚持对所有学生每日进行早、午、晚三次体温检测,体温合格后按指定路线依次进入教室。体温异常者到隔离室由防疫员负责。

2.各部门不进行不必要的学生集会和大型活动。

3.政教处、安监办负责做好防控期间的安全工作。

1.提高政治站位,把确保学生平安返校,保障校园教学生活秩序当作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2.强化责任意识,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不瞒报、不漏报。

解放营子乡中心小学学生复课具体安排:

根据解放营子乡中心小学的实际情况,住宿生入校由校车接送,不可能分年级、班级错峰入校,只能根据校车接送的先后顺序入校,第一辆校车将学生送到学校门口有序下车后,由班主任在校门口接待,其它校车在待定区等待。前一辆校车学生全部下车后,待前面校车离开校门口,后面的校车依次跟进。

学生下车后由班主任接待登记后,依次经过测温台进行体温检测,每生间隔距离为一米,并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合格后由各班引导员(四年一班:康孝平四年二班:盛武军五年一班:禹晴五年二班:杨晓娟六年一班:刘丽丽六年二班:张宏志)引导学生按指定路线进入教室并负责学生的安全,将学生的行李依次送到宿舍交给舍间教师安排住宿,确保学生不聚集。

学生就餐时,由班主任引导按指定路线间隔保持一米进入餐厅,先洗手然后按指定餐号就餐,就餐纪律及安全由值周领导、值周教师、食堂教师负责。就餐完毕后,按指定路线依次退出。中午和晚上到指定的生活区活动,早上就餐后,按指定路线依次回到班级。

学生入厕时,按指定路线保持一米的距离入厕,入厕时男生每次不超过20人,女生每次不超过15人,便后依次返回,进入班级先洗手在入座。

课间活动时由本节课的教师负责学生的安全并指导学生不聚堆,进行课间活动。

走读生入校时要佩戴口罩按指定路线进入测温台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合格后按指定路线保持一米距离进入班级。放学时按指定路线保持一米距离依次离校。

所有学生每日进行早、午、晚三次体温检测,体温合格后按指定路线依次进入教室。体温异常者到隔离室由防疫员负责。

教室和宿舍每天进行3次消毒5次通风并做好相关记录。

中午学生就餐后按指定路线依次回到宿舍,由舍间教师负责学生的午休安全,晚上学生就餐后、入舍前的区域活动由值周教师和贾春刚老师负责,活动结束后进入宿舍由舍间教师负责学生的寝前卫生和就寝。早上起床后由舍间教师负责学生有序进行洗漱,并做到不聚堆。就寝和午休期间学生入厕时要求学生按指定路线保持一米距离,做到不聚堆,由舍间教师负责。

三区卫生由班主任老师负责合理安排学生分散打扫,结束后依次进入教室洗手入座。

学生的早操由值周人员和值班体育教师负责,间操课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责分三个区域进行活动,并保持一米距离,做到不聚堆。

学生放假时乘坐校车由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和舍间教师负责,对学生进行体温检测,合格后保持一米距离有序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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