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保证书与房屋质量检测员的关系实用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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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保证书与房屋质量检测员的关系【第一篇】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江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清单附后)。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表1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内)保修项目保修期限:
1、屋面、外墙面、渗水漏水。三年。
2、厨房、地下室、厕浴间渗水漏水。一年。
3、水泥地面空鼓、裂缝、起砂。一年。
4、内墙抹灰起皮、空鼓、瓷砖脱落、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一年。
5、门窗、壁厨开关不良、缝隙过大或过小。一年。
6、卫生间、厨房地面积水。一年。
7、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六个月。
8、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六个月。
9、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10、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我们自收到客户保修要求后,本着“急用户之所急”的态度,对影响使用的项目随报随修,其它项目在三日内与用户商定时间保证按期完成。
对紧急问题可组织抢修。
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______日内彻底保修者,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立即组织处理,并向客户说明解释清楚。
自入住通知单通知入住日期开始计算。
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对购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凡有关工程人员对保修工作推脱、拖拉、敷衍处理,不负责任、为难用户者,客户可向物业公司、直至本公司投诉。
投诉电话:____________。
投诉部门:____________。
本公司已委托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商品住宅保修,保修时,请客户直接与该物业管理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点: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
日期:
房屋质量保证书与房屋质量检测员的关系【第二篇】
一、符合国家和吉林省有关住宅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经分户验收合格。
二、以按国家规定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本市建设主管部门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三、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质量保修期限为: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四、质量保修期限起始日:
1、本套商品房质量保修期以签订房屋交接书之日起计算;
五、若商品房所有权人在保修期内对房屋质量保修问题持有异议,凡涉及商品房工程质量的,可向长白县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商品房所有权人也可选择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六、本质量保证书作为该商品房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具有你同等法律效力;该商品房转让时,本质量保证书应当随商品房一并转让至受让住户,受让住户依法享有与原住户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七、本公司在质量保修期限内,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复,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商品房所有权人使用不当,或擅自对房屋结构、门窗、电气、给排水、有防水要求的部位等拆改产生的质量问题,不属于质量保修范围。
八、其他保证保修承诺:
保证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房屋质量保证书与房屋质量检测员的关系【第三篇】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单位)对提供销售(配售)的__________路__________弄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的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做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符合现行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二、已通过市、区(县)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合格证明。
三、所属的楼栋具有《××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四、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凡两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有如下工程质量问题的,均由本公司(单位)免费承担维修责任:
1.墙面、楼面、管道发生渗漏;
2.雨水管、污水管发生堵塞、冒溢;
3.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
4.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5.照明线路发生故障;
屋面防水保修3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因住户使用、装修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管线走向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维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投诉(来信来访),本公司(单位)将及时给予实地察看、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六、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和调换,并由本公司(单位)承担有关的鉴定费用。
七、如对本公司(单位)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可根据《××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向地域内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质量的,可根据市府《××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向原发证的住宅建设管理部门申请协调。
住户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公司(单位)愿承诺的其他内容(见附页,略)。
九、该保证书作为住宅销售(配售)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的有效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___市___区___路___号___小区___幢___室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分摊___平方米。
二、本住宅系统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
三、本住宅通过___市、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四、本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屋面防水层3年;
2.墙面、楼面(含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层出现抹灰脱落、裂缝(顶层墙面温度裂缝除外)1年;
4.室内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6.给排水、卫生洁具、电器开关、类具半年;
7.管道堵塞2个月。
五、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正当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住宅竣工后,在规定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或调换。
七、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八、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向所有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建设质量的,向所在地、市住宅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九、本公司愿承诺的其他内容(略)。
十、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并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单位:
法人代表:
日 期:
公司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一、质量验收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江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清单附后)
二、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表1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
(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内)
保修项目保修期限
1、屋面、外墙面、渗水漏水。
三年
2、厨房、地下室、厕浴间渗水漏水。
一年
3、水泥地面空鼓、裂缝、起砂。
一年
4、内墙抹灰起皮、空鼓、瓷砖脱落、外墙粉刷自动脱落。
一年
5、门窗、壁厨开关不良、缝隙过大或过小。
一年
6、卫生间、厨房地面积水。
一年
7、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
六个月
8、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
六个月
9、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
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10、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三、保修处理
我们自收到客户保修要求后,本着“急用户之所急”的态度,对影响使用的项目随报随修,其它项目在三日内与用户商定时间保证按期完成。
对紧急问题可组织抢修。
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10日内彻底保修者,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立即组织处理,并向客户说明解释清楚。
四、保修起始日期
自入住通知单通知入住日期开始计算。
五、保修范围内的问题
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对购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其它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七、监督投诉
凡有关工程人员对保修工作推脱、拖拉、敷衍处理,不负责任、为难用户者,客户可向物业公司、直至本公司投诉。
投诉电话:*********
投诉部门:*********
八、物业管理
本公司已委托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商品住宅保修,保修时,请客户直接与该物业管理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办公地点:***********
九、公司为各业主建立维修台帐,如需查询维修记录请到物业公司工程部。
房屋质量保证书与房屋质量检测员的关系【第四篇】
首先标明商品住宅的地理位置和建筑面积,由开发企业对所销售的商品住宅做出以下质量保证:
一、本商品住宅工程已经竣工验收,符合天津市住宅建设设计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由本公司负责保修。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20xx年xx月xx日。
二、本商品住宅所在幢号已按规定办理《xx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证号为xxxx。
三、本商品住宅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保修。
四、本商品住宅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本公司对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交付使用时工程竣工验收已超过两年的,自本保证书签发之日起,以上各项防水、防渗漏工程的保修期为3年。
五、自本保证书签发之日起,在购房人正常使用情况下,凡本商品住宅有以下工程质量缺陷,本公司按如下期限免费保修:
1、供热或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为2年;。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为1年;。
6、管道堵塞,为2个月;。
7、卫生洁具,为1年;。
8、灯具、电器开关,为6个月。
六、本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本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商品住宅用户进住后如因质量问题来信、来访,本公司将于3日内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派员予以答复和检修。
八、本商品住宅自交付使用之日起,用户自行添置、改动设施、设备的.,以及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本保证书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由开发企业向购房人签发。
十一、本保证书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xxx。
20xx年x月x日。
房屋质量保证书与房屋质量检测员的关系【第五篇】
根据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条款,我公司都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始终坚持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综旨。以下是执行情况报告:
一、工程质量保修程序用户保修物业公司受理物业公司查看现场物业公司告知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维修验收。
二、公司在向住户交付住宅时,已办理交房验收手续,并由住户对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签字认可。
三、住户验收后自行改动的设施、设备,由住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四、保修项目与保修年期,均按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规定进行,最高年限15年,最低年限低3年。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都给予了答复与妥善处理,没有起诉至法院情况。
六、住宅交付使用时,质量保证书均已作为商品房卖买合同附件,并告知住户权利与义务。
七、住宅交付使用时,公司已明确告知住户住宅基本信息、基本参数、及一些注意事项目,《住宅使用说明书》在交房时作为合同附件一同交付住户,并一一告知。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年八月二日。
房屋质量保证书与房屋质量检测员的关系【第六篇】
本公司对所销售的______小区______号______楼______室,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的住宅,作出以下的质量保证和保修承诺:
一、符合国家和吉林省有关住宅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经分户验收合格。
二、以按国家规定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本市建设主管部门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三、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质量保修期限为: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四、质量保修期限起始日:
1、本套商品房质量保修期以签订房屋交接书之日起计算;
五、若商品房所有权人在保修期内对房屋质量保修问题持有异议,凡涉及商品房工程质量的,可向长白县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商品房所有权人也可选择起诉讼或者申请_____。
六、本质量保证书作为该商品房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具有你同等法律效力;该商品房转让时,本质量保证书应当随商品房一并转让至受让住户,受让住户依法享有与原住户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七、本公司在质量保修期限内,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复,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商品房所有权人使用不当,或擅自对房屋结构、门窗、电气、给排水、有防水要求的部位等拆改产生的质量问题,不属于质量保修范围。
保证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房屋质量保证书与房屋质量检测员的关系【第七篇】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xx市xx区xx路xx号xx小区xx幢xx室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分摊xx平方米。
二、本住宅系统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
三、本住宅通过xx市、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四、本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屋面防水层3年;
2、墙面、楼面(含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层出现抹灰脱落、裂缝(顶层墙面温度裂缝除外)1年;
4、室内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6、给排水、卫生洁具、电器开关、类具半年;
7、管道堵塞2个月。
五、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正当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住宅竣工后,在规定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或调换。
七、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八、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向所有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建设质量的,向所在地、市住宅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九、本公司愿承诺保证的其他内容(略)。
十、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并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xxx。
20xx年xx月xx日。
房屋质量保证书与房屋质量检测员的关系【第八篇】
一、您购买我公司商品房,已竣工验收质量符合要求,可持该证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享受“质量保证服务”。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保修;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漏为5年;
4、卫生洁具____年;
5、电气管线、上下水管安装工程及灯具、电气开关____年;
6、管道堵塞________个月;
7、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8、其它部位、部件的`保修期双方决定。
三、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以上质量保修期内,非使用不当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给予免费维修,如因购房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造成的质量问题,由购房者承担损失及维修费用。
五、如购房屋的区域设有物业管理部门,按物业管理章程,给住户相应的物业服务。
六、超过保修期后,进行维修服务的,维修费由购房者承担。
七、我公司委托单位进行“质量保证服务”,地址:_____;电话:_____;联系人:_____。
八、此证只服务该楼号、室号有效,否则持证人将失去“质量保证服务”,该证一旦丢失,请及时通知我公司。
您购买我公司开发兴建的_____小区_____栋_____室商品住宅楼,我们不仅做好“质量保证服务”,而且对该房承担最终质量责任。使您居住安心,使用放心。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质量保证书与房屋质量检测员的关系【第九篇】
为维护住房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和水平,开发公司,对我单位开发建设的住宅楼工程,承诺如下:
一、工程质量保修等级合格。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___年。
(五)装修工程为___年。
(六)门窗为___年。
(七)地面、楼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___年。
(八)卫生洁具、配件、给水阀门、水嘴___年。
(九)灯具、开关、插座___年。
(十)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一)本公司承诺保修的项目和内容,在接到用户保修通知后,七天内进行保修。
(二)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气漏水、燃气泄露、电器、设备故障造成停电等),本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承包方或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抢修。非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本公司或造成事故者承担。
(三)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或保修期内,应确保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质量问题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本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负责赔偿。
(五)《住宅质量保证书》未尽事项,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1.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2.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
3.用户自行添置、改动的结构、设施、管道、线路设备及其他装饰装修项目。
保证人:
日期:
房屋质量保证书与房屋质量检测员的关系【第十篇】
遵照国家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并通过有关部门的质量验收和评定,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1、经鉴定为设计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
2、经鉴定为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
1、业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不承担保修责任;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等原因,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业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2、超出设计允许的、以及不可抗拒因素所致,如地震、火灾、台风、战争等引起的质量问题。
1、保修项目及保修期限,按照国家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建房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保修期限从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3、保修项目、保修期限详见附表。
4、保修项目为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项目,超过保修期无效。
1、住宅因质量问题而产生安全隐患或影响正常使用时,业户应及时书面通知管理处。
2、管理处接到书面通知后在48小时内与业户约定时间查看现场。确认为属于保修责任的,管理处联系保修单位在处理时限内维修。紧急情况有管理处直接安排处理。
3、保修单位不能按照约定时间到场维修的,管理处须报请开发商予以解决。
4、业户应对保修工作给予积极配合。
5、保修工作完成后,业户须及时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
1、业户入伙收楼时应对房屋进行详细检查,及早发现质量缺陷,同时将检查结果填入业户收楼验收及保修记录表内,送管理处安排处理。
2、业主在使用住宅前,必须认真阅读《房屋使用说明书》,用户验收住宅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备及设施,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3、房屋财产的保险由业户自行办理。
保证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