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基层风气监督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基层风气监督委员会的通知
为建立健全全市xx队伍基层风气监督工作制度,督促指导纪检委员、基层风气监督员扎实履行监督职责,确保风气监督延伸至“最后一公里”,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和总队党委关于印发《总队支队纪委工作规则(试行)》《纪委委员联系点工作办法(试行)》及《关于建立基层风气联系点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支队纪委决定在各基层队(站)成立基层风气监督委员会,授权基层各纪检委员及风气监督员在职责范围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干预。
一、组织设置
各队(站)成立基层风气监督委员会,组长由队(站)纪检委员担任,成员由基层风气监督员担任。
二、主要职责
基层风气监督委员会委员应当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敢于斗争、担当作为、清正廉洁,具备组织领导纪律检查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能力。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和消防工作各业务口理论知识、规章制度的学习,认真参加支队纪委组织的法纪教育集中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努力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在党的基层委员会的领导下、支队纪委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指战员身边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清单》规定的事项和检查方法开展监督工作,公道正派,坚决抵制打招呼说情现象。
(三)参加党的基层委员会会议,积极发表意见、提出建议,认真落实党委(支部)议廉制度,发现和推荐基层指战员普遍认同的勤政廉政典型和经验做法。
(四)监督本级党组织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纪党规。了解掌握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等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对发现的指战员涉嫌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向支队纪委反映,并严守保密纪律,不随意扩大知悉范围。
(五)牵头落实本单位风气联系点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风气监督工作档案资料,落实风气监督全过程留痕要求。
(六)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每季度书面向同级党委报告一次监督执纪情况并报至支队纪委备案,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七)完成本级党的基层委员会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监督方式
支队纪委授权基层风气监督委员会委员采取下列8种方式开展基层风气监督工作:
(一)列席会议。适时列席本单位党委(支部)会议、行政会议。
(二)现场监督。对单位比武考核、物资采购、消防执法等活动现场进行监督。
(三)谈话了解。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重点了解指战员对基层敏感事务办理情况的反映、指战员思想状况和关注的问题。
(四)实地检查。对队站资金安全管控、经费审批制度落实、采购程序规范、评先推优报批程序、一日生活制度落实和营门岗哨履职、饮酒报备、安全管理等工作进行实地检查。
(五)档案核查。对会议记录、谈心谈话记录、学习教育记录、财务凭证档案进行抽查检查,必要时可抽取档案后到支队纪委协助核查。
(六)个人事项抽查。对有问题苗头反映的指战员,可采取物品点验、交心谈心、家访等方式查看了解其状况。
(七)要求作出说明。监督员对自身不熟悉的业务工作,可要求有关业务人员就工作开展情况及是否存在“微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八)提请处理处分。对经核实确有违纪问题的指战员,可提请支队纪委查处。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或轻微违纪问题的指战员,可提请大队党委采取批评教育、提醒谈话、责令检查和诫勉等方式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督,注重实效。各基层风气监督委员会委员每季度由组长根据《基层风气监督工作责任清单》(附件3)内容具体分配安排各自监督任务职责,并对照检查标准完成监督工作,各委员在监督过程中要及时与支队相关科室强化信息沟通,将日常监督与重点工作、消防员招录、训练督察、审计等工作紧密结合,及时向支队纪委通报、移送涉及单位有关问题线索,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同时,要创新工作思路,丰富监督工作形式内容,培树指战员普遍认同的勤政廉政典型和经验做法,将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统筹,积极配合。各基层风气监督委员会每季度初由组长组织召开会议,总结本季度委员会监督工作开展落实的情况,剖析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部署下一阶段各委员监督工作职责,并就前期监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在基层风气监督委员会开展各项监督工作时,各基层大队(站)党组织要提高认识,积极配合,为其开展各项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与财力人力支持,对阻挠刁难、打击报复风气监督员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对相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三)压实责任,惩罚分明。支队纪委、大队党委要加强对基层风气监督委员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分析研究,明晰责任,统筹抓好落实。支队纪委也要结合日常监督工作,定期对基层风气监督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对其进行考核评比,对思想过硬、履行监督职责认真、表现优秀、业务能力强、作用发挥突出的监察员,列入支队纪检监察人才储备库,在选派到市纪委跟班学习的同时,在晋职晋级、评功评奖、入党、考学、调整使用上优先推荐考虑,对履责不力、作用发挥不好的,取消其监督员资格,并适时对其开展谈话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