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收费范例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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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收费1
项目建议书只是投资前对项目的轮廓性设想,主要从投资建设的必要性方面论述,同时初步分析投资建设的可行性。基本内容有:
1、投资项目提出的必要性;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项目大体进度安排;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评价。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总的说来比较简明,因而不同性质的项目(指一般项目、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项目、外商投资项目)的建议书之间的差异就比较明显。下面按项目性质分别列出不同类别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
1984年国家计委《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手续的通知》中规定了项目建议书的内容和要求,根据这项通知,一般项目建议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1)说明项目提出的背景、拟建地点,提出与项目有关的长远规划或行业、地区规划资料,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对改扩建项目要说明现有企业概况。
(3)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项目,还要说明国内外技术差距和概况及进口的理由。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1)产品的市场预测。包括国内外同类产品的生产能力,销售情况分析和预测,产品销售方向和销售价格的初步分析等。
(2)确定产品的年产量,一次建成规模和分期建设的设想(改扩建项目还需说明原有生产情况及条件),以及对拟建规模经济合理性的评价。
(3)产品方案设想。包括主要产品和副产品规格、质量标准等。
(4)建设地点论证。分析拟建设地点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建设地点是否符合地区布局的要求。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引进国别、厂商等的初步分析
(1)拟利用的资源供应的可能性和可靠性。
(2)主要协作条件情况,项目拟建地点、水电及其他公用设施、地方材料的供应分析。
(3)主要生产技术与工艺,如拟引进国外技术,要说明引进的国别以及与国内技术的差距、技术来源、技术鉴定及转让等概况。
(4)主要专用设备来源,如拟采用国外设备,要说明引进理由以及拟引进国外厂商的概况。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投资估算根据掌握数据的情况,可进行详细估算,也可以按单位生产能力或类似企业情况进行估算。投资估算中应包括建设期利息、投资方向调节税,并考虑一定时期内的涨价因素的影响,流动资金可参照同类型企业的情况进行估算。
资金筹措计划中应说明资金来源,利用贷款需附贷款意向书,分析贷款条件及利率,说明偿还方式、测算偿还能力。
5、项目的进度安排
(1)建设前期工作的安排,包括涉外项目的询价、考察、谈判、设计等计划。
(2)项目建设需要的时间。
6、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包括初步的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
(1)计算项目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贷款偿还期等指标及其他必要指标,进行盈利能力、清偿能力的初步分析。
(2)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的初步分析。
上述内容适用于不涉及利用外资的项目,特别是既不涉及利用外资、也不涉及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的一般项目。涉外项目的建议书主要内容涉及利用外资与否分别列述。
80年代初期,国务院曾在《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工作暂行条例》中专门对这类项目的项目
建议书内容提出了要求。这类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1、项目名称、项目的主办单位及负责人。
2、项目的内容与申请理由。说明拟引进的技术名称、内容及国内外技术差距和投资概要情况;进口设备要说明拟进口的理由,概要的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条件,主要设备名称、简要规格和数量,以及国内外技术差距和概要情况。
3、进口国别与厂商。要说明拟探询的国别厂商的全称,包括外文名称。
4、承办企业的基本情况。说明工厂是新建、改建或扩建,工厂地点及其他基本情况。
5、产品名称、简要规格与生产能力及其销售方向(国内销售、出口外销)。
6、主要原材料、电力、燃料、交通运输及协作配套等方面的近期和今后要求与已具备的条件。如果是矿山、油田等项目,还要说明资源的落实情况。
7、项目资金的估计与来源:
(1)项目的外汇总用汇额。其中包括设备工作阶段的用汇额及用途(均折算为美元、万元计算,使用非美元外汇的要说明折算率)。
(2)外汇资源的来源(申请国家拨付现汇或延期付款、利用外资贷款、补偿贸易、自筹外汇等)与偿还方式(国家统一偿还,企业自行偿还)。
(3)国内费用的估计与来源。其中包括基本建设投资。
8、项目的进度安排。
9、初步的技术、经济分析。
附件:(1)邀请外国厂商来华技术交流计划;
(2)出国考察计划;
(3)可行性研究工作计划。包括负责可行性研究的人员安排,如需聘请外国专家指导或委托咨询的,要附计划。
2023年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收费2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成立于20**年9月28日,位于海口市永桂开发区海力路3号,是集药品研发、生产与经营为一体的新型现代化医药企业。
公司现拥有8000平方的现代化厂房,30万级的净化洁净车间系统,具有国内一流的现代化质量检测设备,拥有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和一支高素质的质量管理队伍。公司现有普通固体制剂车间、头孢类固体车间、青霉素固体车间等三个车间。拥有片剂、胶囊剂、颗粒剂三大类50多个品种,已申报新药品种30多个。年生产片剂亿片,胶囊剂亿粒,颗粒剂5000万袋。公司现有职工286人,拥有高级级技术人员比例占7%,中级技术人员比例占35%,其中,博士、硕士占有相当比例。良好的梯队化的人才队伍保证了企业的持续发展。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管理及实践经验,为高质量产品提供可靠保证。20**年实现工业产值6000万元,实现利税500多万元。
公司于20**年整体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mp认证,20**年gmp复检一次性通过。20**年获得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并被国家中轻产品质量保证中心认定为质量信得过企业。“20**-2006年度海南省工业行业龙头企业”,20**年“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称号。
为了加快中医药及其他传统医药的现代化发展,使中医药及其它传统医药更好地服务于人类健康。海南海力集团主动承担了国家科技部的中药现代化研究项目,在海南建立了槟榔、益智、丁香、肉豆蔻、
胡椒、高良姜等六种南药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基地按照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要求,重点开展中药材品种的规范化种植研究,制定南药栽培生产管理标准,促进南药规范化种植和产业化开发,提高中药质量控制水平、完善中药质量研究、开发、生产规范体系,为实现南药现代化与产业化开发提供科学依据。前后三次承担国家“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中药现代化研究与产业化开发研究。该项目自20**年建设以来,被海南省政府批为“海南省南药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同时被列为“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重大项目——“中医药现代化研究与产业开发”制定项目。目前基地与中国医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以及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建立了广泛的研究合作关系,优势互补,搭建了一个高水平的研究平台。
********以集团化模式规范管理,坚定不移地走“高新技术产业化,深度开发海南天然药物资源”的发展道路,形成“市场为龙头,科技为依托,效益为中心”的技术创新管理模式。
二、项目建设背景及内容
********成立于20**年9月,是集药品研发、生产与经营为一体的新型现代化医药企业集团。公司现有中药提取车间、普通固体制剂车间、头孢类固体车间、青霉素固体车间等四个车间。拥有片剂、胶囊剂、颗粒剂三大类50多个品种,已申报新药品种30多个。经过十年的发展,公司已初具规模。销售市场已遍布全国大部分区域。随着公司销售市场的不断拓展和新药品种的不断增加,公司生产能力已无发展空间,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为了充分发挥本公司的资源优势,弥补生产能力的不足,使研发
出的产品能够尽快投入生产,促进海南医药新技术产业化,我们拟再投资20**万元人民币,在公司原厂址边新购30亩土地,新增普通固体制剂生产线两条、中药固体制剂生产车间及锅炉、配电等配套设施。
三、项目产品技术工艺图
1、片剂工艺流程图
2、颗粒剂工艺流程图
3、胶囊剂工艺流程图
四、项目环境保护的影响和防护措施:
1、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影响方面:由于项目在新址上建设,建设期建主要产生一定的建筑垃圾及扬尘,对建筑垃圾将及时清扫集中送往垃圾处理场处理;对产生扬尘的材料等进行围隔堆放,并通过定期的路面洒水降低扬尘的影响。
2、营运期的环境影响方面:
1)、厂区排水按“雨污分流”的原则考虑,污水主要是生活废水及洗涤用水,预计日污水量15吨,在厂区建设中设置污水、雨水二个排水系统,在厕所粪便污水与洗涤废水将采用合流系统连至室外化粪池沉淀消化后经区内污水管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弃固体垃圾:在产品包装过程中将产生少许包装箱、袋,以及办公生活垃圾,将及时用垃圾袋装化的方式集中送往垃圾站处理。
3)、大气污染主要是配料、混合干燥、制粒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将通过在粉尘产生源部位设吸尘罩并经大马力的空气净化处理系统达标排放;对厂区道路粉尘等将增加绿化面积和种植枝叶茂盛的树木。
4)、运营期的噪音主要是空调机、冷冻机、冷却塔等设备,将选择相对独立空旷的地方放置(如楼顶),并采用隔音、减振等措施,有效降低噪音对环境的影响。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
1)本项目投资总额20**万元,其中:
1、土地转让费 600万元
2、审评申报费 50万元
3、洁净厂房及配套仓库建设 550万元
4、生产设备费 450万元
2023年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收费3
项目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应当包括:
(一)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
(三)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四)项目建设选址和用地面积的初步方案;
(五)项目总投资匡算、资金筹措和还贷的初步方案;
(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预测,包括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
(七)环境影响、交通、文物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消防、能源和水资源消耗等初步分析,建设进度初步安排;
(八)结论。
第十七条项目建议书应由市本级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旗县区投资主管部门或乡镇上报或转报。项目建议书上报或转报时需附以下相关材料:
(一)项目建议书文本及申请文件;
(二)政府投资、其他出资方及金融机构贷款的意向意见;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投资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并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补正材料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项目建议书若需评估论证,应将有关情况告知项目申请人。
第十九条投资主管部门应在开具受理通知书后20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同意批复做出决定。需要咨询评估或其它特殊情况经请示投资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后可延长10个工作日。
第二十条转报国家、自治区发改委审批的项目建议书,由市发改委组织初审后在6个工作日内转报自治区发改委。
第二十一条发改部门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是项目单位向规划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初始依据。
第二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及审批文件的效力
第二十二条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项目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由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及依据;
(二)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三)建设项目选址;
(四)环境保护方案;
(五)节约能源、资源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方案;
(六)项目外部配套条件;
(七)劳动保护与卫生防疫、消防等;
(八)项目投资估算及投资来源落实情况;
(九)招标方案;
(十)风险管理方案;
(十一)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十二)项目建设周期和工程进度安排;
(十三)结论。
第二十三条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市本级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旗县区发改部门或乡镇上报或转报。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或转报时应附以下相关材料: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及申请文件;
(二)同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
(三)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四)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五)金融机构的贷款承诺函以及财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借款意见;
(六)财政部门和其他出资方的出资承诺证明;
(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第二十四条投资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并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补正材料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项目受理后,需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的项目,应由投资主管部门出具征求意见函后7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核准机关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第二十六条投资主管部门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15个工作日内需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或论证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或论
证评审的主要内容有: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二)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
(三)区域布局是否合理;
(四)投资估算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投资估算编制是否符合要求;
(五)节能减排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和符合有关规定标准;
(六)项目建设单位的实力和能力、项目的建设重要条件、生产条件、协作条件、工艺技术、设备选型分析;
(七)全面、充分分析论证项目的投资、经济效益、环境
及社会影响、项目可能出现的风险等;
(八)项目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的影响;
(九)其他需明确的事项。
第二十七条投资主管部门在咨询评估或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后,根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咨询评估或专家审查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批复、不同意批复或修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决定。
第二十八条经投资主管部门决定需修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或论证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投资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修改后的可行性研究文本)的完整性和有关意见进行再次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不包括报告的修改时间)予以批复。
第二十九条项目建设单位获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方可向规划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等申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土地划拨手续等。
第三节初步设计的审批及审批文件的效力
第三十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项目单位应通过招标方式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方案。
第三十一条项目初步设计应由市本级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旗县区发改部门或乡镇上报或转报。上报或转报时应包括以下材料和附件:
(一)初步设计审查申请报告;
(二)初步设计文本;
(三)项目概算;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
(五)同级规划部门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划拨审批文件;
(七)相关行业审查意见;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三十二条投资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查看是否符合建议书和可研批复的建设内容,且规模和投资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在5个工作日内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补正材料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三十三条投资主管部门在开具受理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应委托符合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或采用专家评审论证会的形式对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概算进行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概算审核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期限内,但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项目申请人。
第三十四条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设计规范、标准以及强制性条款;
(二)是否符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的要求;
(三)是否符合规划设计条件以及相关的专业规划要求;
(四)是否落实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工程措施;
(五)是否符合社会公众利益、公共安全等要求;
(六)概算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概算编制是否符合要求;
(七)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第三十五条项目总概算应当包括建设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总概算的审查论证会应当通知财政、审计部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