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读书笔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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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读书笔记1
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是介绍西方政治思想的最经典的著作之一,它首次将政治学变成了一个独立的学科,为政治学划定了一个研究领域。在其中“政体就是政治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亚里士多德在书中系统而有理论的讨论了政治学的方方面面,还提出了自己心目中的最佳城邦,被称作为亚里士多德的“理想国”。
从古至今,关于好的政治体制的讨论一直没有过罢休,大家都在研究,分析,寻找适合自己的国家的最好政体,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学说之一就是柏拉图的“三大政体”理论。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作为柏拉图的亲传弟子,继承并且发展了柏拉图的学说,并且在此基础之上,对许多政体都进行了分析考证,尤其是他的著作《政治学》,在今天仍然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主要内容:
《政治学》是亚里士多德的重要著作之一,全书共8卷。第一卷将政治团体的形成及基本单位——家庭;第二卷是对柏拉图在《理想国》《法律篇》中所设计的政体以及当时被称为第三种典型政体的斯巴达、克里特和迦太基的政体的批评。第三卷阐述政治理论。第四卷是对政体的各种类型的分析批评;第五卷论政体变更的原因及方式;第六卷是论稳定不变的政体的方法。第七卷、八卷论理想的城邦和教育制度。
感悟:
关于国家,政体的思考
亚里士多德在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按照他(柏拉图)的原则,一切政体都可以有良好的也可以有恶劣的种别。”“君主政体,贵族政体,民主政体三种政体,其中最优良的政体就该由最优良的人们为之治理的政体。最高治权的执行者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少数人,又可以是多数人,他或他们都具有出众的才德,擅长为政......只要最高领导人是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依归的政体都是坏政体。”亚里士多德甚至声称:“如果世界上存在德性卓越之人,他的德行超出其他人的总和,就像人间的神一样,那么在最好的政体中,所有人都应当选他作为君王,心悦诚服的接受他的统治。”
从以上言论我们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对君王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三种政体并没有特别明显的偏好,他更看中的是什么样的人执掌政权,施行什么样的治理,只要可以推行善政,都是一种良制,都能够达到良好的治国效果,得到民众的拥护,“最优良的政体”必须有“最优良的治理”,而相对应的“最优良的治理”就是最优良的政体。那么什么是“最优良的治理”呢?在我看来,应该就是善政。所有社会与政治事务都要以人民的利益为主,社会和谐,公平正义,人民受到善待,接受良好的教育,畅所欲言,人人都有尊严。
结合历史背景,我们可以发现,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几乎完全正确,在人类几千年文明史上,无论什么类型的政体都有过辉煌灿烂的时代,古罗马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古罗马从君王制到共和制,再回到君王制,一直到最后西罗马帝国灭亡,前前后后一共经历了1200多年的历史,最辉煌的一段时间必然应该是从奥古斯都复辟帝王制的最初两百年左右。公元96年,涅耳瓦登上罗马帝国皇位,到公元180年马克奥勒留皇帝去世,再也没有出现一个可以和“五贤帝”相提并论的皇帝,但暴君却层出不穷,罗马帝国可以迅速走上下坡路。同样是一人独尊的君王政体,不到300年,西罗马帝国灭亡。
我们也可以把视角放在中国古代的政治发展,如果要历数中国历史上君王政体下人民的“幸福时光”,也许只有唐太宗时代值得一提。在著名的贞观之治的年代,李世民作为著名的明君,广开言路,虚心纳谏,政治清明,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轻徭薄赋,人民安居乐业,心情舒畅,在《资治通鉴》中记载到:贞观年间,海内生平,路不拾遗,外户不闭,商旅野宿焉。初唐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罕见的“黄金盛世”,李世民也成为了中国历史上十分稀有的“德行卓绝”的英明贤能君主。
当然,正像我们一直以来所认为的,君王独裁统治绝非是一种良善政体,一人独断的机制很难产生贤能君王,亚里士多德认为:世袭的后王往往无能或失德,不免危害全邦...王制行于古代较为简朴的社会,到了今世已经是不合适的了。事实上,中国以及世界上大部分君王政体时代往往都是历史上最为黑暗的时期,中外历史上出现过无数恶棍般的君王,他们暴戾恣肆,胡作非为,危害国家,把人民拖入苦海,史不绝书。
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人民是否幸福,社会是否美好,和实行何种政体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任何政体下都可以实现,关键取决于执政者的个人品行和治国方略,贤弟能带来善政,推行善政的制度就是良制。但有一个事实上的无法避免的问题就是,任何制度都不能保证一定能产生贤帝?人民怎样才能保证最高执政者一定是一个品德高尚,能力出众的人?一旦出现恶人或者庸人执政,有没有办法纠正,用什么样的方法纠正和控制?亚里士多德对这些问题也是有所忧虑和忌惮的,他在《政治学》一书中指出,任何政体都有可能发生变态,也就是往坏的方面转变,“君王逾越法度,企求获得更大更多的特权,不自足于王室的本分而希求僭主的擅专”,在这种情况下,君王制即向它的变态形式僭主政体转变,贵族(贤能)制也无法保证最高执政者永远都是一群贤人,执政者内部很容易出现拉帮结派,党同伐异,由此内讧即起,最后权力掌握在一小撮恶人的手上,结成了利益同盟,走向了贵族制的变态形式——寡头政体;而共和(民主)政体的嬗变最大可能是因为出现了平民(革命)领袖,他们或能征善战,或能言善辩,自以为在建立民主政权时功绩卓越,受到大多数民众拥戴而放纵恣睢,一人揽权,万众盲从,民主政体逐渐走向它的变态政体——平民政体。
亚里士多德有这样一句话:三种政体一旦发生变态,“僭主政体”是最恶劣的,寡头政体是次恶劣的政体,平民政体是三者中最可以忍受的政体。
亚里士多德进一步指出:“由一人独断未必优于由多数人共虑。全权君主以一人总理万机,既难免没有失误,而其人执政终身,使一国自由的众人终身处于臣属地位,总非相宜。”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尽管亚里士多德说过:“只要最高领导人是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依规的个人或一群人,都有可能是一种良好的政体。”但是经过通读全书已经广泛阅读了其他亚里士多德的著作后,我发现亚里士多德对三种政体的看法还是有所侧重的,这并不是针对政体本身,而是不同的政体之间出现“以人民利益为依归的”优秀执政者的可能性是有很大不同的,一人擅专的君主政体难以保证优秀君王“俊才硕德,唯一卓异”的平行能长期保持,更不可能世代相传,一人独尊的政体也使更优秀更有资格成为“君王”的“贤能”始终被压制,“传贤而不私传其子的善德是不易做到的。”
纵观中国历史,长达几千年的君主政体,其中,发生过无数次暴力革命和宫廷政变,改朝换代,但君主政体从未改变,出现过几百个皇帝,真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独一无双的英豪,其才德足以当政治领袖而莫可与竟的“贤帝”廖若晨星。
今天,绝大多数国家都选择了共和民主政体,最近几百年,共和国在全世界广泛出现,(许多名义上的君主立宪制国家其实质属于共和政体),尽管有些共和国实质上已经演变为僭主政体,寡头政体,但至少名义上仍不得不以民主共和为招牌。世界历史早已证明,只有真正的民主共和政体才能保证“为人民谋利益”为宗旨的善政的推行,保证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的优秀执政者的涌现,也保证了一旦出现恶人,庸人掌握政权,人民有权也有办法迫使其下台。
亚里士多德还点评了一下几种政治制度。他认为好的政体会追求全邦的共同利益,符合这种政体的是君主政体(贤王统治)、贵族政体与他口中“最好的国家”(类似于共和制,虽然也是人民广泛参政,但更注重不同势力的平衡与妥协,而不是平民政体那样多数压倒少数),而坏的城邦则不考虑全体公民的利益,包括僭主统治(暴君统治)、寡头统治与平民政体(暴民统治)。亚里士多德认为平民政体下,人们应该同等富有,因为人人同等自由。而寡头统治之下,人在一切事情上都应该是不平等的,因为他们在财富上不平等。
从历史角度来看,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可视为古典城邦的讣告,令人动容。城邦在马其顿的统治下开始丧失自主(虽然过去的城邦也不是那么自主,不知名的小城邦都不得不依附于大城邦),但不可否认的是,城邦提供的一种完整感失去了。城邦时代,你可以在城邦里找到生活中所有问题的答案,你知道你是谁,你在城邦内部有一个身份与地位。城邦并不能保证个人的幸福,但它确实是一个绝佳的舞台。古希腊有无数城邦,你大可去一个适合你的城邦施展手脚(很多小城邦都乐于授予外人公民资格)。城邦提供了各种各样的机会,全体希腊人经由竞技、宗教、艺术竞赛以及战争聚为一体。现在这些都失去了。亚里士多德是知道这些,才写下了这本《政治学》的。
《政治学》读书笔记2
每个人可能都听过亚里士多德这个名字,对他都不陌生,但是在读书之前,我还是先搜了一下亚里士多德的简介,毕竟对他只是一知半解。
亚里士多德(前384—前322年),古希腊斯吉塔拉人,是世界古代史上最伟大的哲学家、科学家和教育家之一,是柏拉图的学生,亚历山大的老师。马克思曾称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哲学家中最博学的人物,恩格斯称他是古代的黑格尔。亚里士多德一生勤奋治学,从事的学术研究涉及到逻辑学、修辞学、物理学、生物学、教育学、心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美学等,写下了大量的著作,他的著作是古代的百科全书,据说有四百到一千部,主要有《工具论》、《形而上学》、《物理学》、《伦理学》、《政治学》、《诗学》等。其对后世的影响力可见一斑。《政治学》一书作为亚里士多德的经典政治论述著作,集中体现了亚里士多德的政治主张。下面我谈一下我的读书感想。
(一)主要内容
全书共分8卷,我整本书通读下来,并没有把握住一个清晰的脉络,也没有一个清晰的框架结构,每一卷都有其论述重点,下面我就一卷一卷分开来谈我对这本书的认识。
第一卷可以说是该书的序言,以论述“共同体”和“城邦”的含义,开始了本书的写作,而“城邦”也是该书进行论述的基本载体。亚里士多德认为,人们为了追求他们所认为的至善而组成的最崇高、最有权威、并且包含了一切其他共同体的共同体就是所谓的城邦或政治共同体。他随后紧接着批判了当时流行的将政治家、君王、家长以及主人同一化的观点,他们认为这些人只是在数量上有所不同,而在形式上是不无差别的。为了对该观点进行反驳,亚里士多德将城邦解构成最简单的基本单位,即个人和家庭,在对家庭管理以及国家统治进行比较后,得出两者的不同,从而得出前面的问题的答案。
第二卷开卷的第一句话,即“我们准备考察,对于那些最能实现其生活理想的人来说,最好的政治共同体是什么”,就已经向我们传达了作者区别于其老师的最大特点与不同。亚里士多德的老师,我们都知道,是柏拉图,而他的一本经典政治著作《理想国》也是影响深远,《理想国》一书的书名便表露出柏拉图政治思想的特点:主观臆造性较强,缺乏一定的实际操作性。而亚里士多德本卷第一句话中“最能实现”、“最好的政治共同体”都体现了他强调政治学可操作性、注重实际的特点,也算是为本卷后文对柏拉图的部分政治观点的批判所做的伏笔,本卷也主要是通过对柏拉图等人的批判来体现作者本人的政治主张的。首先亚里士多德对“城邦极端的一致性”进行了反驳,他认为,“城邦的本性就是多样化”,而极端的一致性“正是使城邦毁灭的原因”。城邦不仅是由多个人组成的,而且应该是由多个不同种类的人组成的。亚里士多德还认为,即便这种包含了财产分配等各方面的极端一致性,它也不能带来和谐,正如他所说:一件事物为愈多的人所共有,则人们对它的关心便愈少。就像我们所说的那样,一件东西要引起人们的关心和钟爱,主要有两点,即它是你自己的,并且它是珍贵的。随后亚里士多德又列举了财产共同享有可能带来极大的麻烦和吵闹,如所有权纠纷,分配和消费纠纷。此外,在财产方面乐善好施以及克制对妇女的情欲的德性将消失。
第三卷亚里士多德主要讲述了公民的范围、如何去界定一个人是不是公民,随后又对政体进行了大致分类,最后强调法律在城邦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首先在开卷作者便提出了“城邦是什么”的问题,作者认为“城邦就是由一定数量的公民形成的某个整体”,所以,要想认识城邦,首先应当弄清,什么人可以叫做公民,公民一词的含义是什么。在界定公民范围的过程中,作者大量列举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可以说,作者是通过人们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来界定一个人是否具有公民身份的。随后,亚里士多德通过对当时各城邦的分析,将政体大致分为六类,前三种是君主制、贵族制和共和制,后三种是由前三种相应蜕变而来的,包括僭主制、寡头制和平民制。最后一部分,也就是本卷作者关于法律进行论述的部分,体现了作者心中理想国家的部分形式,即法治而不是人治。;法律具有稳定性和明确性;法律是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的本性的有感情的,而感情用事会导致偏见和腐化,“凡是不凭感情因素治事的统治者总比感情用事的人们较为优良”经过众人的审慎考虑后制定的,更具有正确性,“参与公务的全体人员既然都受过法律的训练,都能具有优良的判断,要说仅仅有两眼、两耳、两手、两足的一人,其视听、其行动一定胜过众人的多眼、多耳、多足者,这未免荒谬”。
第四卷主要对现实中各种政体的建立以及其原则进行研究。本卷开卷提出了“什么是最优良的政体,以及若是没有外部的干扰,什么性质的政体最切合我们的意愿,什么政体与什么城邦相适合”的命题,为了对以上问题进行解答,亚里士多德主要对平民制和寡头制进行了比较。民主制以财产为条件或不以财产为条件的方式产生不同政治体制:
1、各种官职都有一定的财产要求,不过这要求不高,具有一定财产的人均可参与行政管理;
2、公民身份不成问题的人都有权参与行政管理;
3、任何人只要是公民就可以参与行政管理,而法律必然具有统治的权威;
4、群众代替法律行使权力,法律失去权威。
寡头制国家:
1、官职有极高财产要求,多数穷人没有资格担任;
2、官职有极高财产要求,官职空缺只能从合格公民中选举产生来填补;
3、出现了世袭制度的寡头制;
4、统治者凌驾与法律权威之上。
通过对两者的比较,亚里士多德认为现实中切实可行的最优良的政体是两者的结合体,这个结合体拥有大量的中产阶级。这也体现了亚里士多德的“中庸”思想:“中庸的生活必然就是最优良的生活”。
第五、六卷论述革命的起因以及防止革命、巩固政体的政治措施。首先是平民政体和寡头政体的冲突。根本原因是二者的正义观不同:自由和财富的对立。其次,平民和寡头的冲突引起僭政,因为僭主欺骗双方,使他们认为只有在僭主的统治下才能使双方得到安宁,可实质确是,挑拨双方的互相斗争才是僭主维持自己权力的法宝。僭主因不正当的权力产生恐惧,并因为这种恐惧而运用种种僭术来对付人民。但是,明智的僭主会变得谦卑恭顺,使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从而使僭政得以长久维持。这也是僭主制的保全方法。
第七、八卷讨论了城邦建设中的多个特定问题,即如何建设最优良的城邦。优良城邦的前提条件是人口控制,其疆域应能使域内居民过上闲暇、宽裕并节制的生活,有良好的海路和陆路,便于成为全邦共同防御中心。城邦的位置应朝东以有利于健康并避开北风,如此适宜政治活动和战争。亚里士多德还讨论了城邦的城防、城墙建设、人员分布。同时,立法者应关心孩子的营养、儿童训练和保育,杜绝污言秽语,在青年达到有资格参加共餐年龄前,禁止他们吟咏长短格诗歌或看喜剧。立法者最应关系青少年的教育。教育分为:读写、体育、音乐和绘画。
(二)经典命题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主要围绕城邦、公民和政体这三者表达其政治思想,关于这三者的讨论也成为了本书的三大经典命题。
1、城邦。亚里士多德认为,人们为了追求他们所认为的至善而组成的最崇高、最有权威、并且包含了一切其他共同体的共同体就是所谓的城邦或政治共同体。而城邦产生的原因,是由于人的本性,因为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存在的目的不只是为了便于交换,防止互相损害等等。城邦的目的在于实现道德的良善,谋取优良的生活。这是城邦区别于其它社会团体的本质所在。而现在我们所认同的国家(也就相当于亚里士多德时代的城邦)的概念是马克思主义的国家概念,即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
两者对于国家的概念阐述有其共同点,但也有其明显的不同之处。相同之处在于两者都是从“目的”来讨论国家的起源,即国家形成是为了什么。两者的不同之处也在于他们认为的“目的”。前者认为国家的行成是为了追求至善,而后者认为是为了进行阶级统治。这两者的差别其实是来自于他们所处时代的不同。前者所处时代城邦以公民社会为主,生活较为安逸,因此人们有较多时间对道德、法制等进行思考,讲求完善自身,追求“至善”,前者的概念就是对此的一反映;后者所处时代则是无产阶级革命大爆发的时期,社会秩序混乱,动荡不安,而由于无产阶级革命缺乏正确的理论指引,革命进展缓慢,为了推动革命的顺利进行,马克思主义就此诞生,基于此革命背景,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理论阐述便充满了革命与战争色彩。
我认为,对于国家概念的阐述,部分程度上都会受到所处时代环境的影响。也许,当我们的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完善与发展,国家与政府更加强调“服务于民”的时候,我们对于国家的概念就又会随之发生改变而更加强调概念中“服务于民”的“目的”了。
2、公民。亚里士多德在对各种关于“公民”的定义进行分析和批判后提出了公民的概念。他认为,公民是参加法庭审判和行政统治的人。其中,参加行政统治的人包括官员、陪审员以及公民大会成员。而我们再看一下现在的公民含义:公民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通过两者的对比,我们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强调权利主体和公民身份,尤其强调公民的权利而忽视其承担的义务,现在人们对权利和义务同样重视。
那么,这种区别的原因是什么?我认为,这是由于当时奴隶社会所导致的自然而然的一种思维惯性。在奴隶社会,人们对于奴隶的存在早已习以为常,而自由人与奴隶的区别,便是拥有大量权利,人们也就自觉地通过权利的有无来进行自由人与奴隶的阶级划分。对于公民的界定同样如此,首先必须拥有自由人的身份,随后才可能是公民。
3、政体。他认为政体负责对城邦的各种官职特别是最高官职的某种设置或安排,简单的说,政体就是政府。此外,他还指出,城邦这种共同体不仅仅是维持人们的生活和分享财富,它还要以优良的生活为目的。他还提出了政体的分类。他认为政体有正确的政体和蜕变的政体。以利益和最高权力的归属划分,正确的政体可分为君主政体(以公共利益为目标,权力掌握在一个人手中)、贵族政体(以公共利益为目标,权力掌握的少数人手里)、共和政体(以公共利益为目标,权力掌握的大多数人手里)。蜕变的政体分为僭主政体(以私人利益为依据,是蜕变了的君主政体)、寡头政体(以富人的利益为目标,是蜕变了的贵族政体)和平民政体(以穷人的利益为依据,是蜕变了的共和政体)。
他谈到了他认为的理想政体,或是说优良城邦。亚里士多德认为,三种变态的政体都是不良的政体,对任何社会都不适宜。至于三种正宗政体,亚里士多德主张要视社会实际情况来决定。他认为君主政体与贵族政体己经过时,唯有他所认为以中产阶级为基础的共和政体宜于实行。因为在一切城邦中,所有公民可分为极富、极贫和处于两者之间的中产阶级三部。
亚里士多德把法定义为“免除一切情欲影响的神祉和理智的体现”,在他看来,法律是理性的体现,代表着正义,为世人所公认的公正无偏的权衡,同时他认为法治应该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法治的前提是制定良好的法律,毫无疑问,这点是与他的法律观念一脉相承的。法律应有绝对的权威性和至上性,必须获得普遍的服从。这是实现法治国的根本和核心。法律至上是亚里士多德理想国家的标志和应有部分,要求任何公民、团体、执政人员都应遵从法律,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的本性的有感情的,而感情用事会导致偏见和腐化。他说,“凡是不凭感情因素治事的统治者总比感情用事的人们较为优良”。一个人即使再聪敏睿智,也难免失去理智而感情用事,因而把国家管理的希望寄托在个人身上,就如同将国家的命运寄托在变幻莫测的感情之上。法律具有稳定性和明确性。这既是法治的前提条件之一,也是法治优于人治的必然表现。人是感情动物,容易感情用事,而感情则又是经常变动的,所以根本谈不上稳定。相反,法律一经制定便不得随便改动,轻率的变法不但不利于城帮的治理,而且会严重削弱法律在人们心中的威信。法律是经过众人的审慎考虑后制定的,更具有正确性。亚里士多德说,“参与公务的全体人员既然都受过法律的训练,都能具有优良的判断,要说仅仅有两眼、两耳、两手、两足的一人,其视听、其行动一定胜过众人的多眼、多耳、多足者,这未免荒谬”。
法治优于人治,因此,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论述中,明确了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准首先是“国家治理体系法治化”。***总书记指出,“党委政法委要明确职能定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领导政法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党之所以如此强调法治的重要性,是因为在日常的行政、司法等工作中,还是存在着大量的违法违纪行为,而这些都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削弱了政府的权威,同时,不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以及树立公民的法治意识。
在当今中国,法治不健全远没有公众法治意识缺乏带来的影响大,这就像亚里士多德说的那样,法治的第一重含义就是法律获得公民普遍的认同,大家一致遵守法律。而中国由于经历了长期的封建统治,人治的思想依然没有完全从大众头脑中被抹去,所以,人们依然畏惧官僚主义,依然用自己的方式去解决问题,而不是借助于法律的力量。
因此,要想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要做到两点:第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创建一个完备的法律体系;第二,加强公众的法律意识,树立大众的法治观念。只有这样,国家的治理才能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置于法律引导之下。
全书读下来,还是有很多模糊的地方,还需要以后反复来读,经常请教别人,帮助自己好好消化。
《政治学》读书笔记3
亚里士多德被认为是政治学之父,而他的经典著作《政治学》是剥削阶级的政治学的开山之作,是首先把伦理问题和政治问题分开讨论的著作。全书的结构明朗,逻辑清晰,以及作者深刻的理性认识和正义观念也同样使人震撼,但对于已经深受当前快餐文化的我们这一代人,《政治学》无疑还是比较艰深的。笔者花了数周才真正看完,但要说读的通透尚未达到。只能就通读一遍的观感,写一些个人理解。
《政治学》一书主要讨论了如何治理城邦的问题,即“城邦政治学”。首先运用溯源方法,从城邦的单个分子家庭开始论述分析,这里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深受生物学的影响。他认为我们城邦的终极目标是为了达成至善,即通过合理的运作方法来使一个城邦的人民获得“优良”的生活,不仅是物质上的,同样要显现在精神道德层面上来,这样就把城邦统治者与家长、奴隶主之间的工作区别开来,说明它们之间的差异不仅在于人数的多寡。亚氏认为不同的单个人组成家庭,家庭组成村坊,村坊组成城市,而城市以亚氏的观点来说就是“社会进化到高级而完备的境界”。他将此比作动植物必须经过完全的自然生长才能最终完美地体现其“本性”,人类社会由家庭的小范围逐步演化为城邦的过程也是完全这个生长自然规律的。而符合自然是亚氏的一个重要观点,这个下文还会提到。由此他得出了著名观点“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也即人趋于城邦生活是符合自然的。在此前提下,继而论述家务管理的目的,分析各种致富技术,也辩证了奴隶与奴隶主之间的关系,何为自然奴隶等问题。当然论述这些问题我们能够感受到亚氏是想将其上升到城邦阶层。他认为家务管理重在培养善德。而美德也是亚氏的另一重要观点,城邦政治学实际上也可以认为是美德政治学,因为政治的追求即是至善。
将家庭和家务管理等问题透彻详解后,亚氏终于开始论述理想城邦和现实城邦。他批判了苏格拉底提倡的“共和国”思想、柏拉图理想城邦理论,分析了法勒亚的法制和希朴达摩的法制。我们可以看出亚氏认为一个城邦应当是财产私有,高度自给,实行法制,达到至善。
再讨论各种政体理论,政体分类及现实政体的分类,将政体分为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共和政体、僭主政体、寡头政体和平民政体六个类型,唯有以中产阶级为基础才能组成最好的政体,这也是亚氏始于自身立场所当然得出的结论。但无论什么政体都会发生政变和变革,于是接着阐述争辩的一般原因和各种政体变革的个别原因及对策。可见亚氏维克维护统治阶层利益,稳定社会局面,而试图规避政变和变革,将可能发生的问题点明,从而建设趋于完美的政体。
本书后半部分主要论述了实现理想城邦的公民教育和青年训练。公民应接受统一的教育,要有健壮的体格,注重青少年的教育,注重德才两方面的培养。
(1)关于“自然奴隶”的矛盾
亚氏在卷一章四中说“至于‘工具’有些有生命,有些无生命”。这里有生命的工具所指代的就是奴隶阶层。亚氏首先认为奴隶这样的工具是可以转让和出卖的,仅仅是一笔财产。其次他认为奴隶是天然存在的,奴役他人是符合自然的,只要他这个“人”自己缺乏理智,仅能感应他人的理智,这就是天生的奴隶。但是奴隶对奴隶主命令的服从遵循难道不应该被看成是一种理智的表现吗?若不是理智在产生作用努力如何感应主人的理智?接着亚氏又顾左而言他,说自然赋予努力和自由人的体格也是不同的,自由人体形健美,努力强壮有力。但是既然自由人生活比较富足,那么是不是更容易发胖,何来俊美?这只是笑言。只是亚氏将生存环境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体格不同来佐证奴隶自然产生的做法实在有些牵强。当然,在现代社会,民主意识发达的今日,以我们目前这种人权至上的眼光来看待一位两千年前的政治思想家对奴隶制的看法无疑是有所偏向的,但有关奴隶的问题却确实存在于亚氏本书的行文中。
他认为凭借强权和法律造成的强迫奴役是违背自然的,比如战争中的战俘等。但就在下一章中论述如何依照合法手续得到奴隶时又说,“这应当归属为战争技术和狩猎技术中的一个部分”。这不禁让人感到前后矛盾,难道亚氏认为战争战俘登掠夺努力地方式虽违于情理却是合于法理?当然这也可能是两章节之间过渡时间太长和执笔人的问题。
(2)获得“金钱”的技术,是否合乎自然
亚氏认为真正的财富应该不是无限度的。担当货币出现时,致富方法或获得财产的方法又多出一类,即“获得金钱的技术”。依照自然法则,人们两方如果已经满足了各自的需要,就应该停止交换,而争取利润就是不符合自然的部分了。
亚氏的该观点也即认为生活中的物物交易只是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一旦达成需求额度,交易也就应当结束。“制鞋的原意是为了穿鞋,有了结余,才想到与人交换,补己不足。”但同样根据自然法则,人类社会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交易媒介的渴求也是必然会产生和存在的,由此货币的产生是符合自然的,符合城邦生活的。当人们意识到货币的累积能为自己带来利益之时,自然产生对金钱的需要,人人都应当追求更好的生活,对金钱的需求是难以被满足的,因为对物质储备的追求是终人一生的,所以无法停止交换,这是社会发展的正常方向。
当然亚氏有关“钱币是一种信用,人们一旦改信另一种钱币,那么原来通行的钱币就失去其价值而买不到任何物品”的观点仍然是十分先进的,其间我们可以看出通货膨胀的雏形,这对我们当代货币概念麻木的经济生活,将货币等同于财富的观点仍具有教育意义。
(3)法治与德治的问题
我们通常认为亚里士多德主张“法治”的观念,确实他不同于柏拉图,他认为法治是最好的维护阶层利益的手段,但他对法治的理解其实与我们不同。他的法治首先是着眼于公民的美德,好公民对城邦履行义务,是之为作为,不做违背伦理德行的事,是之为不作为,两方面结合成一个公民完整的美德。而对于防治犯罪的问题,他认为除了在于分配问题之外,还在于培养节制的习俗。这可以与我们目前提倡艰苦朴素的精神相联系,也即在全社会推行节制欲望的理念来减少邪念(犯罪)。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亚氏的法治其实还是或多或少有人治的影子,主张通过观念培养,运用美德的力量,理念是先行于制度的,与我们今天对
法治的看法是存在一定差异的。主要是过分强调了善的作用,认为伦理和道德是能够脱离权利而独立发挥作用的。我们应该认识到法治和德治应当是相辅相成的。
感想
由于此次斜纹的目的很大程度上在于交递作业,而因笔者生性懒惰而又乐于游玩,导致看书时间十分仓促,所以很多地方仅仅是走马观花地翻看,但也就只是这样浅尝辄止的阅读仍能感受到亚氏深邃的思想见解和广博的学识,也确实为两千多年前如此超前于时代而遗惠后人感到震惊。所以在这次政治思想史课后,我一定会重读这样一份学术名著,而这次的阅读过程也让我认识到想要理解亚氏整个政治哲学,仅读《政治学》是不够的,应该结合《伦理学》、《修辞学》等著作,更好更全面地理解他的思想。另外亚氏为了写作本书,实际考察了100多个城邦,进行分析、比较,这种从经验研究出发,实事求是的学术作风同样值得我们学习。
《政治学》读书笔记4
该书的作者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是一位著名的政治学家,也算得上是一位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和传播学者。传记作家形容他为“犹如行为科学的达尔文”。而《政治学》创作于1936年,是美国政治学行为主义学派的一部早期代表性著作。该书体现了早期行为主义政治学在研究对象、研究目的、研究方法上所具有的种种特点,围绕着在政治洪流中。另外,本书的两个写作特点值得留意。第一,逻辑严密,体系完整。全书紧扣题目层层展开,条分缕析,论证严谨,事例丰富。第二,敢于挑战传统,敢言人所不敢,拉斯韦尔揭示出冠冕堂皇的制度政治背后被有意无意忽视的不一定合法但真实存在的现象,让政治学褪去神圣,还原其本来面目。
如何行为进行了探寻。
我对第1篇,第2篇的第二、三章和第4篇印象尤为深刻。其中,第1篇为全书设定了研究对象和方法,可以看作是全书的大纲。拉斯韦尔开宗明义地提出:“政治研究是对权势和权势人物的研究”,传统的注重制度研究的政治学不过是政治哲学。拉斯韦尔认为尊重、安全、收入是可望获取的价值,获取价值最多的就是社会中的权势人物,即精英,其余的则是群众。精英可以按技能、阶级、人格、态度来分类。本篇还阐明了全书采用的研究方法,即“应用法”———从精英主体角度出发通过对现实事件的观察发掘精英所采取的手段,和“思考法”———通过时间和比较来辨清精英“自我”的客体位置,点明其技能、阶级、人格和态度特点。
第2篇“方法”用四章主要论述了精英集团操控社会获取价值的技巧,包括对象征、暴力、物资和实际措施的运用(“如何得到?”)。拉斯韦尔运用在第一章中提出的“应用法”,紧密结合历史和现实情况(如第一次世界大战、十月革命、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罗斯福新政等)深入解读了生活中似乎平淡无奇的现象所隐藏的精英手段。象征主要是通过灌输意识形态塑造人的行为,控制民众的攻击、内疚、虚弱、喜爱等情绪,形成集体情感氛围,从而为精英操纵社会提供条件。暴力是对战斗技能的运用,从属于精英的全面行动,必须与组织、宣传、情报等手段相互配合才能发挥最大效果。物资控制是对物资和服务流动的管制,涉及对国家经济的管理、私人企业集团的作用、危机时期的物资配给和对敌国封锁等方面。实际措施则是精英集团内部吸收训练精英的方法和对外部民众实行政策管理的形式,在危机时期危机间歇期要求有集权、服从的实际措施,危机间歇期则允许民主、分权的倾向,精英通过实际措施维护集体安全。拉斯韦尔运用大量实例,对个人和团体的政治行为和过程进行了动态研究,揭示了不论是原始印第安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民主社会甚或俄国革命社会都存在的精英集团控制行为。
第4篇、也是全书的最后1篇“概论”是对全书内容的总结和政治趋势的分析。拉斯韦尔运用前面提出的行为主义理论对民主国家和世界革命的未来作了预测。对于民主制度,他认为,世界出现了法西斯主义化的趋势,美国能否摆脱这一趋势的影响取决于中产阶级集团能否摆脱大财团影响发挥独立作用。对于世界革命,拉斯韦尔指出,世界革命部分受到限制而又部分获得普及推广,低收入技能集团逐步获得政治地位,但在“宏伟壮丽的阶级门面”背后还是存在技能、人格、态度等“也许更为微妙的对立因素”。拉斯韦尔在这最后1篇中为运用行为主义理论做出了尝试,而日后的事实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其预测。
读完了整本书后,我大致了解了拉斯韦尔在书名中提出的“谁得到什么?何时和如何得到?”这一问题。对于我这样一个政治学初学者来说,拉斯韦尔简明但不失严谨,且富有逻辑的论述方式,在阅读中给了我很大帮助。这本书虽然内容不多,纸张也不厚,但拉斯韦尔所要阐述的问题,都在这本书中得到了很好的解释,他在论述了自己看法的同时,也告诉世人,政治学也是可以这样研究的,它不仅仅可从政治体制、政治制度的探究。还可以从心理学、人类学的角度来研究政治行为,研究权势和权势人物。
我在对这本书的理解上可治学并不神秘但也不随意不简单。政治中的种种现象、问题不是表面深入思考的科学。整本书读下来,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逻辑结构很清楚,内容环环相扣。作者的分析自成体系,严密紧凑且客观。总的来说,读了这本书后,让我从另一个角度了解了政治学,这些都让我受益匪浅。,这使得《政治学》几乎可以作为一本政治统治方法指南来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