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的政策研究样例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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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的政策研究【第一篇】
摘要:在公共政策系统中,对政策终结影响变量的研究多集中于客观的外部环境、政策本身的属性以及利益团体的博弈等方面,关于政策地位对政策终结的影响,学界则鲜有涉及。政策作为政策系统最直接的输出产品,在本质上体现为政策参与者的利益分配格局,将其在政策系统中的地位作为研究切入点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政策地位的评判标准从四个方面体现:政策制定主体地位的高低、学者关注程度的大小、执行部门是否联合行动、政策最终作用对象的广度。在此基础上,判断政策地位的高低,可通过自上而下、承上启下、自下而上三大途径对政策终结施加影响。
关键词:政策系统;政策终结;政策地位。
中图分类号:d60。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一般项目“政府购买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研究”(19bzz100);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人口老龄化与养老服务體系建设研究”(16jjd840009)。
自“政策科学之父”拉斯韦尔提出政策阶段论之后的20年时间里,有关政策科学的研究多集中于政策制定方面。进入20世纪70年代,始于“趋后倾向”,特别是普雷斯曼和威尔达夫斯基等人编写的《执行》一书的面世,“政策终结”开始走进学者的研究视野并引起广泛关注。至此,政策系统在理论层面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系统环,包含了从政策制定到政策终结的一系列环节。所谓政策系统,是指政策主体、政策客体与外部环境之间不断进行互动调适的动态系统。换言之,政策系统是一个由若干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政策子系统,如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终结等,所构成的政策巨系统,并与政策环境持续不断地进行着物质、信息和能量的交换。需要强调的是,所有的政策子系统在政策系统中并不处于同等重要的位置,政策制定、政策执行一直是政策研究者关注的焦点,关于政策终结的研究却相对较少。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政策终结不重要或者相对简单。相反,政策终结长期以来并不如预期中那样一帆风顺,各种或潜在或显性的因素都可能成为政策顺利终结的障碍。
如何作出政策终结?终结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政策终结的后果是什么?这些构成一个“政策黑箱”,困扰着研究者。国内外学者从多个视角对相关的影响变量展开研究,但政策地位,即政策在政策系统中所占有的位置,对政策终结的影响一直未得到足够关注。无论政策的地位高低,其都是政策终结中不容忽视的一个影响变量,将政策地位作为切入点对政策终结作出补充性、专题性的研究,对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一)政策终结的概念梳理。
对研究主题展开分析的第一步是明晰关键性概念,因此在对现有政策终结影响变量的梳理之前,有必要对政策终结的概念作一简要梳理。从字面理解,政策终结就是一项政策的终止或结束。brewer认为,政策终结是“政策与项目的调试,大凡政策与项目无法发挥功能或已成为多余或过时,甚至不必要时,则将政策与项目予以终止或结束”[1]。deleon从广义层面定义政策终结,认为它是政治当局对某一特殊的功能、计划、政策或组织,经过审慎评估的过程之后,而加以结束或终结[2]。国内学术界对公共政策终结概念的界定多见于教科书中的一些参考性解释。在台湾学者林永波看来,政策终结隐含着旧有东西的终止和新期望、新价值的建立。张康之从利益分配视角提出,政策终结本质上是一种政策资源及其利益重新配置的机制[3]。陈振明、张金马、陈庆云等人在deleon的概念架构下提出,政策终结是决策者在审慎评估之后,通过必要的措施,对错误、过时、不必要的政策予以终止的行为。
从对政策终结的界定,我们可以看到政策终结涉及到资源、利益以及各种价值的交锋和重配,能否顺利实现终结取决于各种政治力量间暗潮汹涌的博弈结果。政策一旦被制定,便具有了生命力。政策终结意味着原有利益格局的变动,如若没有任何激励措施,政策制定者之间难免出现利益冲突,甚至导致终结停滞[4]。再加上利益集团受“沉没成本(sunkcost)”的束缚会竭力保留原有政策。恰如张金马早年所说,政策终结并不会自发产生,而是一种人为的政治行为[5]。此外,即使当局者意识到政策存在过时、无效甚至错误进而需要对其进行终止,在当前渐进主义决策模式的情境下,政策终结也很难进入人们的认知转变,甚至不存在于人们的思维之内,因为当事人更多是以政策的修补、调整作为逻辑出发点。
(二)国内外关于影响变量的梳理。
关于公共政策终结的影响变量,国内外学者从不同的研究视阈作出解说。其中,广被认可的是deleon在1978年提出的政策终结障碍的经典理论框架(terminationobstaclesframework),其中总结了具体的变量:心理上的不愿意、组织机构的持续性、动态的保守主义、反终结联盟、法律上的障碍、终结启动的高成本。dery、frantz持同样观点。krikpatrick等人在前人的基础上将影响政策终结的变量归结为终结联盟的反动、动态保守主义、启动成本、立法障碍和恐惧或不确定性。以上几人的表述虽有细微差别,但对于政策终结的影响变量的解释却殊途同归。gevamay认为组织的特性和终结的内在成本是阻碍政策终结的两大主因,harris却仅仅将限制因素归结为意识形态的影响,而部分学者直接将政策终结的影响变量简化为对组织持久性的考虑以及终结的代价(包括情感、政治、法律以及财政等的考虑)两个方面。里斯蒂娜·亚当等人认为,政策的变迁抑或终止是经济发展、政治竞争、利益博弈以及行政管理走向专业化的副产品[6]。概言之,国外学者关于公共政策终结的影响变量的分析,可大致归为三类:客观因素、驱动因素以及限制因素[7]。
国内已有研究多将政策终结的影响变量聚焦在心理上的抵触、组织的持久性、反对集团联盟、法律障碍、成本障碍。除此之外,陈振明指出,社会舆论通过新闻传播渗透到社会各个方面,成为影响政策终结的第六大障碍[8]。陶学荣、王锋认为,政策评估的缺失也是本该终结的政策迟迟无法合理终结的原因之一[9]。刘雪明等认为,典型事件、政策评估、环境变化、公共舆论、领导者的领导力五大因素紧密关联共同影响公共政策终结[10]。王振波则将政策终结的根源归纳为:不合规、不合法、不合情理、缺乏必要维护,即聚焦于政策本身的缺陷分析政策的终结[11]。
纵观既有研究,政策终结所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影响政策终结的变量也不一而足,而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地区、文化以及政府不同层级的政策终结,各个变量所起作用不一,很难批判不同变量对政策终结影响的大小。然而,在当前研究中鲜少涉及政策在政策系统中的地位对政策终结的影响,从而削弱了现有理论的逻辑解释力,本研究在此基础上对政策地位在政策终结中的影响作用作出尝试性研究,以期丰富相关研究成果。
政策作为政策系统的直接输出产品,是拥有公共权力的各政策参与者之间利益角逐的产物,分析政策在政策系统中的地位,其实质就是明确承载公共权力的政策参与者在政策系统中是如何寻求有利于自身的利益分配格局。其中,政策参与者,既指直接参与和影响政策制定的组织和个人,也指受政策影响反过来又影响政策制定和执行的组织和个人。具体到判断标准,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政策制定主体的地位。
政策制定主体特指拥有法定决策权的高层组织或个人,在整个政策系统中居于核心地位,组成并领导整个决策过程。在政策终结过程中,政策制定主体(包括权威机构、政治精英人物)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直接奠定了政策本身在政策系统中的地位,甚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对政策能否顺利终结具有直接的、决定性的影响。政策制定主体层级与政策所处地位呈正相关关系,也即政策制定主体层级越高,政策所处地位就越高,对于政策加以终结就越难以实施。
同时,政策制定主体从另一方面也反映政策位阶的高低,政策位阶与政策地位成正相关关系。例如,上升为法律层面的政策相较于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在政策系统中地位较高,稳定性和权威性也较强,再加上政策本身的生命力,要使其终结往往要大费周折,不仅耗时,也会面临不可预期的抵触心理和抵制行为。
概而言之,政策制定主体通过主体层级以及政策位阶两个方面折射出政策所处地位,成为衡量政策地位的基础标准。
(二)专家学者的关注程度。
法律顾问的政策研究【第二篇】
20xx年,我室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政研室的指导下,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积极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方法,适应新要求,充分发挥政研室的“参谋”作用和新农办协调“三农”工作的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政研室是县委、县政府的“参谋部”,必须把加强学习理论修养放在首位,把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敏锐性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条件。我室把学习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点,继续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云南省农村工作守则》,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思想,努力加强分析问题研究政策的能力,使政研室向县委、县政府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更加切实可行,正真起到县委、县政府的参谋作用。
我室严格按照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内容,紧密围绕县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及时调整领导机构,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了对全体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让我室干部筑牢党纪、国法和思想道德拒腐防线,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20xx年我室干部中未出现借乔迁、子女升学等借机请客敛财的不良现象。
我室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了解民意,以“三农”工作为重点,及时、准确、有效把握各个时期的热点、难点问题。20xx年下半年,我室认真调研我县的林政资源管理、矿产资源开发、惠农资金的管理发放等情况,并形成。
调研报告。
上交县委、县政府,并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认可,同时根据调研的情况结合××县实际,形成《彝族自治县林权交易管理办法》、全面起草全县林政资源管理工作会议。
讲话稿。
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工作会议讲话稿全县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工作会议讲话稿等。20xx年10月份开始,用两个月的时间,由我室牵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农村低保综合直补能繁母猪补贴良种补贴等有关惠农强农资金的管理和发放情况,目前工作已完成大部分,全县除了大兴镇外,14个乡镇的农村低保清查工作已完成。通过分析原因,总结经验,为今后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积累宝贵的经验。
我室在认真做好政策研究工作外,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试点工作及选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工作。
(一)及时调整充实领导机构。20xx年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和充实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立了下派新农村指导员领导小组,继续建立健全县各级领导联系,部门挂钩试点村的工作制度,明确了试点村的责任人,保证了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认真实施省、市、县级新农村建设试点。根据省、市、县委、政府的安排和部署,20xx年全县实施14个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其中省级试点4个,每个点投入资金20万元。市级试点4个,每个点投入资金30万元;县级试点6个,每个点投入资金10万元。目前各试点工作已做好前期启动工作。
一年来,我室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室领导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政研室(新农办)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参谋”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工作方式方法需进一步创新和改进,但是由于工作经费紧张,有些课题难以开展调研。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克服困难,把我室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20xx年室我县实施规划的重要年,政研室和新农办担负着县委、县政府赋予的重要责任,因此我室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和服务“三农”的职能,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我室20xx年的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二)深入各乡镇,调研居民跨县无序搬迁的问题;。
(三)调研高山畜牧产业的发展思路;。
(四)建设一至两个省级重点新农村建设村;。
(五)调查研究我县如何加强村级干部管理;。
(六)调查研究我县如何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建立政研网站;。
(七)总结表彰第三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选派第四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
(八)调研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和林政资源管理的现状。
法律顾问的政策研究【第三篇】
内容提要文章分析了90年代我国对国外信息政策研究的特点,叙述了其发展状况,总结了国外信息政策研究对我国信息政策的影响,指出了国外信息政策研究的缺点和改进方法。
摘要题国际信息。
20世纪50年代以来,信息政策研究在国外兴起,至80年代后成为研究热点。我国在80年代以前局限于对科技情报政策的研究,即主要针对科技情报系统的建立和体制的改革,研究分散,层次低。80年代后,我国翻译评介了大量国外信息政策,译国外作品有29篇,占同期40%。[1]90年代后,除译介外,还进行了总结、比较。对国外信息政策的翻译、评价、总结、比较促使我国理论界、实践界接受新思潮,使我们对于信息政策的研究从科技情报政策的研究,扩展到社科信息政策、信息产业政策、信息经济学政策的研究等,从而在理论上完善国家信息政策,在实践上指导国家信息政策的实践。
1发展概述。
90年代我国对国外信息政策的研究是一种借鉴与吸收并举的局面,既有对各国具体的政策及其实施情况的翻译介绍,又有理论总结:既有对不同国家信息政策比较分析,又有针对国外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而提出问题,采取对策的研究,笔者将90年代这种融合发展过程根据其发展程度从低到高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1990~1993):对国外具体政策的零星介绍。如文献[2]、[3]。薛列栓较早发表了关于国际信息政策方面的'文章即文献[4]。此时也已出现了注重理论的比较分析研究如文献[5]。这一阶段是“情报政策”与“信息政策”两个词语并存时期。第二阶段(1994~1997)对国外信息政策的多角度介绍与总结分析并存。随着国家科委将“情报”改为“信息”,“信息政策”一词稳定下来,这个时期不仅对国外信息政策做了大量的多角度翻译介绍,如文献[6]、[7]、[8]、[9]、[10]、[11]等,这一时期更多的是对国家信息政策的总结和分析,其总结反映在总体研究中,其分析反映在个案研究及比较研究中,致力于对我国信息政策制定的影响和启迪。关于信息政策的总体研究有文献[12]、[13]、[14],关于信息政策的个案研究有文献[15]、[16]、[17]、[18]、[19]。这一时期的比较研究主要是国与国之间的比较研究,如文献[20]、[21]。研究国外信息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借鉴利用,这个时期出现了许多启迪性文章如文献[22]、[23]、[24]等。第二阶段突出特点是对国外信息政策研究的总结和发展道路回顾。第三阶段(1998~2000):理论总结阶段。19以来,译介范围进一步扩大,有文献[25]关于电子商务方面的政策法规建设,如文献[26]、[27]、[28]、[29]、[30]、[31]等。这个时期在上一阶段总结的基础上对国外信息政策进行了深层次的理论总结,如文献[32]。个案分析有文献[33]、[34]、[35]、[36]。比较研究和理论总结一样,是这一时期突出的研究特点,不仅有国与国之间的比较分析,如文献[37]、[38],而且出现了将东西方国家进行比较的文章如文献[42]。
2主要成果。
文献[38]认为信息政策环境主要是指制定信息政策所必需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它影响着国家信息政策发展的可行性以及发展程度,作者指出经济与国家信息政策有着密切的关系,法律、法规也是信息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国家信息政策建设、实施的有效辅助手段,信息意识和信息理论也是信息政策环境的重要因素。文献[32]举出重要国家的有关事例,说明信息意识的重要性,以及政府的重要性。
[1][2]。
法律顾问的政策研究【第四篇】
透明原则是wto多边贸易体制的一项基本原则。学者们在讨论wto的基本原则时都会将其列为其中,但很少对透明原则及透明程序作较为深入的研究。而wto的实践显示,各成员在履行透明义务方面存在着严重问题。如何认识和解决这些问题,值得我们认真研究。首先,本文论述透明原则对于多边贸易体制的价值,其次,详尽论证各种透明程序的要求及其特点,再次,分析透明义务在履行方面所存在的严重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改进的建议,最后,讨论中国承担的透明义务及如何适应wto的透明要求的问题。
立法、决策及其实施过程中的透明度是民主制度的精华之一,因为只有保持决策及其执行的透明,才能保证社会成员获取足够的信息资料以便于参与对社会的管理,也才能使社会成员更好地遵守政策法律,同时能够提高社会成员在参与社会生活和进行经营活动中的安全性和效率。无论在国内社会还是国际社会中都是如此。在wto体制中,保持贸易政策透明成为一项基本原则,它对于多边贸易体制的重要价值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透明原则适应了经济生活对政策法规的可预见性和稳定性的要求。
政策法规的可预见性和稳定性是市场活动和自由竞争的一项基本要求和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国际经济交往、交易过程复杂,而各国法律规则不同,导致国际经济交往往往有很大的风险,政策法规的可预见性和稳定性就显得尤为重要。国际贸易的实践证明,贸易政策的不透明不仅增加了国际贸易的风险,更严重的是,它成为一些国家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手段。一国内部或少数国家之间的“暗箱操作”往往会改变竞争条件,扭曲正常的国际贸易关系。
(二)保持贸易政策透明是监督各成员贸易政策的基本手段。
保持贸易政策透明使得各成员的贸易政策被置于国际社会的监控之下,这种监控形成的压力制约了成员政府的行为,有利于防止歧视性的行为出现,也有利于及时发现违反义务的行为。在由透明程序、贸易政策审议机制、行政机构的一般审查程序和争端解决机制组成的wto监督机制中,透明程序处于一种基础性地位,它可为其他监督程序发挥作用提供条件。
在阐述透明原则的意义时,有一种颇为流行的观点,即认为规定透明原则的目的在于防止缔约方或成员之间进行不公平的'贸易,从而造成歧视的存在。(注:参见伯纳德・霍克曼、迈克尔・考斯泰基:《世界贸易体制的政治经济学》,法律出版社第1版,第37页。汪尧田、周汉民主编:《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总论》,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35页。曹建明、贺小勇著:《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出版社199月第1版,第95页。)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透明原则的价值和意义远不限于此。
二、透明程序。
透明程序经过了从gatt到wto的发展和演变。gatt1947所规定的透明程序主要是公布和通知。在经过东京回合和乌拉圭回合的发展后,透明程序大为丰富,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透明程序体系。
(一)公布(publication)。gatt1994第10条、gats第3条和trips第63条分别是货物贸易领域、服务贸易领域和知识产权领域透明义务和透明程序的核心条款。第三条规定,与各该协议有关的法律、规章、普遍适用的司法判例与行政裁决及国际协议都必须公布。
同时,上述三个透明条款规定了透明义务在原则上相同的例外,即并不要求各成员披露那些会妨碍法律执行,或违反公共利益,或会损害公私企业合法商业利益的机密资料。应该说,这些规定是笼统的,对于哪些内容符合上述机密要求,只能结合具体情况去分析。实践中,这可能会引起成员之间的争议,也可能多少会对透明义务的履行产生一些消极影响。
(二)通知(notificat。
[1][2][3][4]。
法律顾问的政策研究【第五篇】
法律政策研究室是一个重要的机构,致力于研究和制定有关法律政策的建议和改革方案。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政策不仅关系到国家的治理和司法公平,也关系到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和权益保障。因此,设立法律政策研究室是必要的,为政府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政策指导,以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
作为法律研究员,我有幸参与了一年的法律政策研究室工作。这个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首先,我了解到法律政策不仅仅是判断和制定法规的过程,更是一个多学科的综合研究。在研究过程中,我们需要了解有关领域的社会、经济、科技和历史等各方面知识,以更好地为政策制定提供基础。
其次,我学会了如何进行系统性的数据收集和分析。在制定政策方案之前,我们需要进行大量的数据调查和对比分析。这些数据不仅来自于内外部的研究报告和统计数据,还可能涉及到对历史案例的研究和现场调研。通过这些数据的收集和分析,我们可以准确了解问题的本质和规律,并为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段:与团队的合作与交流(300字)。
在法律政策研究室工作期间,我还深刻体会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在一个项目中,研究员们来自不同的学科背景和专业领域,有的是法学专家,有的是经济学家,有的是社会学家,我们需要共同协作,取得共识。在每次座谈会和讨论中,每个人都有机会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建议,从而形成了全面而多元的问题解决方案。
此外,团队之间也需要密切的沟通和交流。我们需要及时向领导汇报项目进展情况,需要与其他团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开展团队建设活动和定期召开项目会议,我们加强了团队的凝聚力和协作能力,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在法律政策研究室工作的一年,我深深感受到了这个组织的重要性和迫切需求。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革,法律政策研究将面临更多新的挑战和机遇。在未来,我希望法律政策研究室能够进一步加强与相关机构的合作,拓宽研究领域和视野,更好地服务社会和人民。
第五段:个人成长与收获(200字)。
参与法律政策研究室工作的一年,不仅让我了解到了法律政策的研究方法和制定程序,还提高了我的研究和分析能力。与各领域专家的深入交流和思维碰撞,让我拓宽了眼界和知识面。同时,与团队合作的经历也培养了我的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
总结起来,法律政策研究室的工作经历是我职业生涯中的一段宝贵财富。通过这一经历,我不仅了解了法律政策的制定过程和方法,还提升了个人的专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我相信,这些体会和收获将对我的未来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法律顾问的政策研究【第六篇】
1、了解和掌握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党员队伍状况及分类、发布情况。
2、监督检查“三会一课”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
3、协助部长接待党员、干部政审的外调、来函工作,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4、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工作。做好党员的党籍管理,全院党员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党内年度报表统计;做好离退休职工的数据库建设,以及各类报表、资料和数据的统计工作,并按时报部长审阅。
5、依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做好离退休职工的服务工作,负责离退休院级领导干部阅读文件的管理,做好离退休职工慰问和去世离退休职工的丧事处理工作,为老同志办理各种证件,做好领取和发放公用经费等相关事宜。
7、负责部内日常工作和接待工作,做好党员和离退休职工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和反馈。负责组织部网页维护和宣传工作。
8、结合业务工作,做好调查研究,完成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经验材料、调查报告等文字工作。
9、负责部务会议记录。订购、发放党员学习材料和杂志等工作。负责文件的收发保管及年终文件的清理、立卷、归档工作。下发、张贴各类通知。
10、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法律顾问的政策研究【第七篇】
一、公共政策评估及作用。
公共政策评估是政府政策研究和分析的重要环节,通过政策评估可以使政府对政策系统、过程和结果进行综合效益和效率评价,从而决定该政策的延续、调整、终结,或改善政策系统,提高政策质量,有效实现政策目标。公共政策评估可以全面考察和分析各个阶段政策的运行情况,为以后的政策实践提供理论基础和参考,最终提高政府决策的质量。
可以说,公共政策评估是政策分析不可或缺的一环,在公共政策的整个运行过程中,政策评估不仅是政策过程的终点+也是提升政策质量、评价政策方案及执行活动的必要手段,随着我国政策科学研究的深入发展,党和政府已经认识到政策运行的好坏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运行所产生的巨大推动作用,因此,各级党政部门越来越重视政策评估对于决策科学化、政策民主化的影响,积极开展政策评估,实现政策所要达到的目标。
公共政策评估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政策效益、效率及价值进行判断的一种评价行为,目的在于取得有关这些方面的信息,作为决定政策变化、政策改进和制定新政策的依据,是一种具有特定标准、方法和程序的政治性活动和政策运行的重要环节,也是政策有序运行的重要保障。作为一种对政策效益、效率、效果及价值进行判断的政治行为,公共政策评估对于改进政策制定系统、克服政策运行中的弊端和障碍、增强政策的活力、提高政策的水平都具有重要作用,已经成为公共部门绩效管理中的重要工具和手段。通过政策评估可以判断公共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和预期效果,也是合理配置政策的有效手段,对于公共政策的运行和有序发展,实现公共政策的科学民主,满足公众利益和需求都有重要作用。
二、我国公共政策评估困境。
1、缺乏对评估的科学认识。
我国公共政策评估还没有形成科学机制,不少政府及其官员对公共政策评估的意义、环节和分析不到位,没有形成对公共政策评估的统一认识。不少官员认为,政策制定科学、运行无误就是公共政策有效性的表现,而公共政策评估只是应付上级和群众的一种手段,这样,在追于政策评估时,不少政府往往缺乏对评估的科学态度,无法有效开展政策评估工作,另外,政府内部真正搞政策评估的人员较少,绝大多数评估人员并不了解评估的意义,不知如何确立评估指标,采用哪些评估方法而只是以上级赞同为炫耀工作的标准,影响了政策评估的信度和效度。
2、评估主体相对单一。
过去的公共政策评估主要由各级政府负责,是政府了解公共政策效果的过程,并依据一定标准判断这些效果是不是预期的效果。他们以自身合法性和权威性制定政策而很少关注社会环境的变化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的需要,造成其他公共组织和公民被动、消极地应付政策规定,而参与、协助政府搞评估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难以体现评估的客观公正原则,原则上,不同的公共管理主体都可以参与公共政策评估,主体不同,对同一公共政策的评估电会形成不同的结论,而评估主体只局限于政府,难免会使结论显得过于单调。
3、评估资料和经费不足。
政策资料和信息是开展政策评估的前提,缺乏足够的与政策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就无法有效开展评估。由于政府对公共政策信息的重视程度不够,政策信息管理中所掌握的资料和信息不完整、不精确甚至不正确都影响了政策评估的过程和结果,此外,由于重视程度低,各级政府不愿意支付政策评估的资金、办公设施以及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成本,使公共政策评估所需的经费严重不足,造成我国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关缺乏评估经费的问题,评估活动难以持续开展。
4、评估标准不统一。
我国大政方针原则上由国家统一制定,具体政策及评估由各地方政府自主安排。由于各地区实际情况不同,政策评估方式多种多样,政策评估的结果差异性自然较大。某些地方政府机械性地以国家政策为依据,而缺少变通和灵活处理;只结合本地特殊情况开展评估而与国家方针政策不符,造成政策走样、扩大或替换。评估标准不统一又造成某些政府在评估中按照本级政府的利益提供有利于自身发展的信息,或者有意识地夸大、缩小、掩盖和扭曲政策运行中的事实以求政策的稳定,使政策评估向有利于本级政府的方向倾斜,导致评估目标模糊,无法形成上下统一的评估标准。
5、评估方法有待改进。
政府在评估中常用前后对比、对象评定、专家判断和自主评定等方法开展评估。前后对比法为评估活动提供了基本的理论框架,对象评定法扩大了政策评估的范围,专家判断法提高了评估活动的客观性,自我评定法使得政策评估活动经常化。这类评估方法偏重于定性分析,实际评估时缺少量化指标,运行中常表现出手段落后、前后矛盾、难以实施和控制、有些统计数字的真实性值得怀疑、评估结果缺乏实证性等问题。有些地方政府甚至存在凭经验办事、搞形式主义的现象,提供的评估统计数据调查不深人、不全面,评估的方法亟待改进。
6、评估缺乏法制化和规范化环境。
由于我国公共政策评估起步晚,发展时间短,与之相关的法律制度还不健全,这样,政府实施的政策评估仍然由领导者凭个人价值偏好在一组备选方案中择一而评估,很少主动思考其效果和目标。评估中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一旦出现问题,没人承担责任和风险。缺乏法制化和规范化的政策评估环境也使评估过于随意,评估方案的采纳完全取决于政府政策的制定者个人或团体,无法形成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评估方法,影响了公众和社会组织对政府评估的接受程度。
三、公共政策评估的改进之道。
1、评估观念要深化。
通过加强公共政策评估的理论建设推动政策评估的发展,提高全社会特别是政府部门对政策评估环节、过程和意义的认识,使其思想上重视政策评估。为此需要政府部门加强政策评估的宣传,使公众认识到政策评估是政策改进和发展的重要环节,不仅能够帮助政府政策机构制定科学有效的公共政策,体现政策的优势和成效,还能够充分利用现有政策资源,补充、修正和完善公共政策。为了统一思想,改变评估即是“评优”的错误思想,还要正视政策评估的批判性和价值性,坚持全面、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发现和解决政策问题,提高政策质量,推动公共政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让参与政策评估的全体人员充分理解政策评估的重要性,对其开展的政策评估给予资源上的支持,为其政策评估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政策评估是政府规范运行和有效服务的重要体现,因此,政府必须重视政策评估工作,深化政策评估观念,构建适合我国政策评估的理论体系。
2、评估主体多元化。
社会发展促进了社会公共权力承担和社会资源提供方式的转变。公共权力和资源的提供者既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其支持的企业、私营部门或非政府社会组织。公共事务主体的扩大要求重组和调整公共权力和资源,中央及省级政府在统一安排和部署下必须确立标准、制定政策,允许并鼓励更多的社会公共组织和个人参与政府政策的评估。改变政府作为唯一评估主体的现状,鼓励政策评估主体的多元化取向,实现政策参加人员、专家和公众三结合的评估主体结构。政策参加人员了解政策制定的动因、发展和实施中的问题;专家则可以用丰富的理论知识对政策进行实质性研究和分析;公众是政策直接作用的对象,对政策运行效果有更深刻的体会,要保证公众参与政策评估的权利,使其对政策作出满意度评价。根据不同主体的需要,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赋予其相应的自主权,鼓励其独立、自主、积极地参与政策的制定与评估并给予合理评价。各级政府还要鼓励评估主体献计献策,改进政策评估,对政策评估贡献大、作用显著的评估主体,政府要给予支持,从整体上提高政府评估的水平和质量。
3、评估组织专业化。
重视评估组织的建立和评估工作人员的培训。独立的政策评估组织是政策评估科学性和客观性的保证,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鼓励评估组织独立自主的开展政策评估,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对于党政机关内部的政策评估组织,要强化其政策评估职能,特别要将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两个部门分开,让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辅之以外部的、独立的民间政策评估组织,发挥民间政策评估组织的专业优势和社会关系优势,通过这些民间政策评估组织了解民意。还要加强专业评估人员的队伍建设,作为政策评估的实施者,专业评估人员的经验、知识结构、理解和掌握政策的水平、运用评估技术的熟练程度、个人的道德修养以及对问题的敏锐力和分析力都会影响政策评估的水平和质量。因此,造就一支专业化的评估队伍,就要尽快提高其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以绩效和工作满意感为衡量标准加强对其考核、培训、教育和管理,或在高校相关专业目录中增设政策评估专业,培养相关人才;注重政策评估的资金投入,鼓励相关学者加强对政策评估理论、评估方法和评估技术的研究,为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4、评估手段科学化、制度化。
为了实现政策评估的公正、高效、合理、有序,政府和参与评估的主体要科学构建政策评估体系,注意政策评估手段的科学化,实现评估指标的量化,体现政策效能与效率的统一,使政策资源的配置达到最佳状态。在评估中实行目标管理、项目管理、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实施战略分析、构建决策预测模型,重视政策评估的成果测量、效率测量、标杆测量和成本测量,结合社会发展的趋势重组评估组织机构,进一步实现有效的评估。明确政策评估目标,还要以科学的发展观实现评估的制度化,将评估的目标、程序、方法等纳入政策评估体系,形成严格的制度规范,避免评估的随意性和无序性。通过评估工作的制度化将评估结论与有关人员的奖惩联系起来,体现政策制定、实施、评估与政策运行过程中权、责、利的统一,真正发挥政策评估的作用。
5、评估机制反馈化、评估环境法制化。
法律顾问的政策研究【第八篇】
[摘要]中层管理者是组织的核心资源,是组织的宝贵财富,如何对中层管理者进行合理有效的激励,本文试从基于组织支持理论的角度,分析中层管理者的激励。
[关键词]组织支持;中层管理者;激励研究
中层管理者 处于组织中的中层位置,在决策层与执行层中间的桥梁位置,是组织中重要的部分,麦肯锡公司认为,一个企业的成长取决于拥有一批懂经营、会管理、善沟通、愿拼搏、踏踏实实、廉洁勤政、求真务实的中层管理者。
一、中层管理者的现状与问题
1、职业发展方面可能面临瓶颈
中层管理者在从基层发展到中层后,可能面临如何继续发展的问题。一个中层管理者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可能不知道自己进一步晋升的空间与路径在哪里,这个是中层管理者发展到一定特定时期可能出现与面临的问题。从基层一步一步走到中层,再从中层走到高层,这个难度会变得越大。
2、 中层管理者的职业压力来自组织内外两个方面
中层管理者的压力来自组织内外两个方面:从内部来说,在组织的战略变革与结构扁平化的趋势下,中层组织结构精简与中层岗位的减少,中层管理者受到的压力比较大。另一个方面,从组织外部环境来说,面对日益激烈的外部竞争,要求中层管理者的素质越来越高,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层管理者受到来自组织外部的压力考验。
二、 从组织支持理论来分析中层管理者激励的现状与问题
1、组织支持理论
组织支持感受是关于组织重视员工贡献和关注他们幸福感的全面看法,一是员工对组织是否重视其贡献的程度,二是员工对组织是否关注其幸福感的感受。组织支持理论和组织支持感受在于强调组织对于员工的关心和重视是导致员工愿意留在组织内部、并为组织贡献的重要因素。组织支持理论表明,组织目标的完成依赖于雇主如何对待员工,更多支持员工,对组织可能会形成更多的情感承诺,他们的工作将更加有效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2、 从组织支持理论分析中层管理者激励问题
第一,组织对中层的价值重视程度不够。
中层管理者的战略角色来分析,中层管理者是执行层到战略层的重要参与者,中层管理者为高层战略决策者提供重要的战略决策信息。中层管理者一般具有比较好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管理能力,中层管理者从一个组织的基层走到中层,更加熟悉这个组织的文化,更加了解组织的基层管理运营生产及经营具体情况,中层管理者是组织的宝贵资源。中层管理者向上为高层管理者提供决策信息与决策可行方案,向下直接影响到基层的操作与执行,并且为组织的基层一线员工做出榜样和表率作用。中层管理者是组织的中坚力量,中层管理者是组织的宝贵资源,而一些组织对中层的价值重视程度往往不够。
第二,组织对中层管理者的幸福程度重视不够。
首先,关心中层管理者的技能提高,现在很多企业往往重视基层员工的技能培训,往往忽略了中层管理者技能的提高。其实,中层管理者技能提高也有很多的方式,比如到高校进修、到知名企业考察学习、比如成立专门的中层管理者进修学校,师资由各高校教授和知名企业高层领导组成,对中层管理者进行专门的培训与辅导,让中层管理者的综合知识与管理能力进一步得到提高。
其次,忽略了为中层管理者提供更多职业晋升的机会。中层管理者从基层一线员工发展到中层管理层,是组织的宝贵资源,中层管理者也有晋升的需求,如果组织为中层管理者提供更多的晋升机会,或者让中层管理者在中层不同岗位的工作更加丰富化,提升中层管理者的经验和工作技能,满足中层管理者晋升的需求,那么将更加促进组织的发展。
再次,重视中层管理者的家庭工作平衡。有一些知名的大公司为自己公司的员工做了很多保障工作,比如帮助中层管理者赡养老人,中层管理者一般年龄阶段是上有老小有小,帮助中层管理者赡养老人,照顾孩子,为孩子提供更好的幼儿园教育服务,专车接送与医疗等专门服务,这样会使得中层管理者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
第三,为中层管理者提供的更多物质激励
做为基层员工,朝九晚五按时计件完成岗位工作,得到组织的薪酬报酬。这一部分工资,应当是做为基本的对员工劳动的报酬。当基层员工走到中层管理者后,无论是技能方面或是经验方面都有了一定的积累,更加熟悉组织文化与具体情况,当中层管理者能够为组织做出更多的贡献时,薪酬方面就不仅仅是基本按时计件的表现,对于中层管理者做出的更多的贡献,可以考虑体现在股份与红利等方面。中层管理者的家庭需求收入增加,比如有老人有孩子都需要消费支出,中层管理者收入的多少不仅满足生存基本需求,也更加考虑在个人贡献和社会价值激励等因素。中层管理者有更多的物质需求,相应的激励也应当更加的细致与完善。
三、 基于组织支持理论的中层管理者激励
1、 组织支持与重视中层管理者价值
首先,对于中层管理者要重视,中层管理者是组织的宝贵资源,因为中层管理者是从组织的.基层中挑选出的技能比较好综合能力比较好的员工,员工从招聘进入组织,进行了一定的基层技能培训后上岗,基层岗位技能熟练并且了解了组织的文化,表现优秀的员工进一步走到了组织的中层管理者的岗位,这一部分员工是与组织共同成长起来的宝贵资源,中层管理者为高层决策者提供有效的决策信息,为基层员工做出了表率带头示范作用,一个组织离不开中层管理者,而优秀的中层管理者为组织带来更大的价值。高度重视中层管理者,会让中层管理者对组织产生非常强的认同感与归属感更加认同组织文化,员工对组织的承诺表现为组织承诺,而认同感与归属感来源于组织组织支持。
2、 为中层管理者制定职业规划并进行有效激励
第一,为中层管理者做职业规划。主要表现在比如,为中层管理者提供培训、进修、学习、考察的机会,选派中层管理者到高校或知名大公司学习,为中层管理者制定短期、中期的学习培训课程与计划。让中层管理者感受到工作带来的成就感,提高中层管理者工作的满意度,为中层管理者提供知识学习的高校导师,或是知名企业高层领导的实践导师,让中层管理者感受到自己是与组织共同成长共同进步,让中层管理者参与到高层决策层的会议与讨论中,让中层管理者经常到一线基层考察调研,为中层管理者制定职业规划,并且进行有效激励。
第二,为中层管理者提供晋升或轮岗的渠道
为中层管理者提供晋升的机会,或者让中层管理者到不同职能部门轮岗学习,或是到其它组织职能部门学习,让中层管理者不仅熟悉自己所在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还要学习到其它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与具体工作职能职责,并且促进不同职能部门更加通畅进行沟通与交流,完善中层管理者的技能与知识宽度。
第三,增强中层管理者的组织归属感
中层管理者一般上面有老人需要照顾,孩子需要照顾。组织多做一些关心中层管理者的赡养老人,照顾孩子等工作,节假日或是逢年过节关心慰问,通过良好的组织文化与人文关怀,增强中层管理者的归属感,更加了解中层管理者生活与情感等方面的需求,把工作做细做实,中层管理者会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组织中,为组织做出更多的贡献,促进组织发展,反之,组织发展了,每一位员工的待遇水平都会有提高。
3、 完善中层管理者的激励薪酬体系
对于组织考核考评的重要体现就在于完善的薪酬体系,基层员工与中层管理者的薪酬不应是一个样,这样无法体现出基层员工与中层管理者对于组织的贡献程度有所不同,相同的部分用同样的考核外,不同的部分要加以适当区分,按照中层管理者为组织做出贡献大小的不同,制定合理有效的激励薪酬体系。这样,会激励中层管理者为组织做出更多的贡献,既体现出基层员工、中层员工、高层决策层的相同劳动的报酬,也要对不同的贡献做以区别,这样会吸引和保留住中层管理者,用待遇留好中层管理者。
四、 小结
激励和保留中层管理者,强化物质与薪酬激励,完善薪酬福利体系,完善职业发展计划,增强中层的认感和归属感,提升中层管理者的满意感,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从组织支持理论做好中层管理者的激励措施。
如今,国有企业对经营管理者激励有三种方式,即:薪酬激励、股权激励、增量持股入手,本文结合当前国家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激励的相关政策规定,对激励制度的设计提出了一些设想和建议。
一、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制度
(一)管理者持股或管理者收购
1管理者持股的政策规定。
2实行管理者持股计划的对象。
(二)薪酬制度的设计。
1薪酬制度设计的目的:提供公平的待遇和均等的机会,促进企业及员工共同发展与成长,调动企业经营管理者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2薪酬制度设计的原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国有企业,必须遵循“按劳分配,按岗取酬,效益优先,重点激励”的原则。
其意义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