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队打架检讨书(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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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打架检讨书【第一篇】
尊敬的营党委:
我连一班副班长刘**和本班战士王**与本月27日下午18时许,不请假外出酗酒,20时回到连队后,无事生非,仅因本排战士张**不愿和其一起打扑克而发生口角,随即刘、王两入对张大打出手,将张打成重伤。
这起事件性质严重,影响极坏,损害了部队的形象和声誉。我们感到非常愧疚,深感愧对上级党委、首长对我们的殷切希望,也愧对受伤害士兵的家长。这起严重事件的发生,肇事者刘、王二人应受到严肃惩处。我们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此,诚恳地接受组织的批评和处理。这起事件的发生,集中暴露了我连建设上存在的薄弱环节。事件虽然发生在战士身上,但反映了我们连队干部工作中的许多问题,教训十分深刻。
一、在连队建设取得一些成绩的情况下,连队领导缺乏忧患意识,产生了麻痹思想。近两年,我连在上级党委、首长的帮助指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在“两防”工作上没发生大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产生看成绩多,看问题少;讲长处多,讲短处少等盲目乐观情绪,工作虚了,抓落实的力度减弱了。比如,年初以来,大家觉得老兵中的重点人已退伍了,部队中不稳定的因素减少了,因而在思想上和工作上都有所放松。一些隐含的矛盾和问题没能得到及时发现和解决,进而出现这起严重的违纪事件。
二、抓行政管理的力度不大。去年,我们按照全面建设、整体提高的要求,在加强连队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今年又进一一步制定了加强连队管理的具体措施。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提要求多,抓落实少的倾向,各项管理措施没能很好落到实处。特别是对连队骨干存在使用多、管理松的倾向,对他们身上存在的问题缺乏了解和认识,更缺乏有效的教育管理措施。像刘、王这样的士兵,经查入伍前就参加过打架斗殴,入伍后也有违纪行为,而我们却未掌握这些情况,教训是深刻的。
三、对不良社会风气对官兵影响问题的严重,陕认识不足,缺少具体有效的抵制办法。近年来,我们围绕抵制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和影响也研究过一些对策,向官兵提出过一些要求,但缺乏打主动仗和进攻仗的意识。特别是对驻地社会治安不好、腐朽思想文化比较盛行的情况失去警觉,对。一些腐朽的、不健康的东西传播侵入军营的复杂性估计不足,缺乏有效的防范。驻地一些青年酗酒闹事、打架斗殴事件时有发生,对士兵产生着负面影响。加之我们对刘X、王×X这类入伍前就有不良习气的战士管教不力,是导致发生这起事件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两个经常性工作不扎实、不到位,连队存在思想、组织、管理失控的问题。由于我们对两个经常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研究不够,导致两个经常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强。连里私自离队、不假外出、超假误假等问题时有发生。刘、王两人思想上有问题,行动上有表露,都没能引起我们的注意,直到发生这起严重事件。这充分反映了我们工作不深入、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我们总结的教训是初步的,下一步要按照团、营党委、首长的指示精神,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连队的管理教育工作,进一步查找连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正确估价连队建设形势,下大力抓好连队的全面建设。要以对部队高度负责的精神,把主要心思和精力用在连队建设上,坚持扎扎实实打基础,老老实实抓落实,努力把我连在连队建设上,坚持扎扎实实打基础,老老实实抓落实,努力把我连建设成全面过硬、让领导放心的连队。
检讨人:**x
年月日
部队打架检讨书【第二篇】
尊敬的领导:
您好!
这次犯错误,自己想了很多东西,反省了很多的事情,自己也很懊悔,很气自己,去触犯部队的铁律,也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了羞愧。
指导员曾三令五申,一再强调不能打架,可我却没有把指导员的话放在心上,没有重视指导员说的话,当成了耳旁风,这些都是不应该的。也是对指导员的不尊重。应该把队领导说的话紧记在心,把部队的条令条例紧急在心。
我犯的是一个严重的原则性的问题。我知道,指导员对于我的打新兵行为也非常的生气。我也知道,对于军人,不违反纪律,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是一项最基本的责任,也是最基本的义务。但是我却连最基本的都没有做到。如今,我深深懊悔不已。我会以这次违纪事件作为一面镜子时时检点自己,批评和教育自己,自觉接受监督。我要知羞而警醒,知羞而奋进,亡羊补牢、化羞耻为动力,努力学习。我也要通过这次事件,提高我的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措施。我会好好改过的,认认真真的去学习部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令条例,我对此很惭愧。相信队领导看到我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相信我的悔过之心,我的行为是自己的一时失足,希望对领导和战友们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也会向你保证此事不会再有第二次发生。
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队领导和战友相信我能够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把今后的事情加倍努力干好。同时也真诚地希望队领导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并却对我的问题酌情处理。
此致
部队打架检讨书【第三篇】
营党委:
我连一班副班长和本班战士,与**月**日下,不请假外出酗酒20时回到连队后,无事生非,仅因本排战士不愿和其一起打扑克而发生口角,随即两人对其大打出手,将其打成重伤。
这起事件性质严重,影响极坏,损害了部队的形象和声誉。我们感到非常愧疚,深感愧对上级党委、首长对我们的殷切希望,也愧对受伤害士兵的家长。这起严重事件的发生,肇事者二人应受到严肃惩处。我们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此,诚恳地接受组织的批评和处理。这起事件的发生,集中暴露了我连建设上存在的薄弱环节。事件虽然发生在战士身上,但反映了我们连队干部工作中的许多问题,教训十分深刻。
在连队建设取得一些成绩的情况下,连队领导缺乏忧患意识,产生了麻痹思想。
近两年,我连在上级党委、首长的帮助指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在“两防”工作上没发生大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产生看成绩多,看问题少;讲长处多,讲短处少等盲目乐观情绪,工作虚了,抓落实的力度减弱了。比如,年初以来,大家觉得老兵中的重点人已退伍了,部队中不稳定的因素减少了,因而在思想上和工作上都有所放松。一些隐含的矛盾和问题没能得到及时发现和解决,进而出现这起严重的违纪事件。
我们总结的教训是初步的,下一步要按照团、营党委、首长的指示精神,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连队的管理教育工作,进一步查找连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正确估价连队建设形势,下大力抓好连队的全面建设。
此致
敬礼
检讨人:**x
****年**月**日
部队打架检讨书【第四篇】
尊敬的领导:
三天来,经过指导员和排长的耐心启发教育、班里同志的热情批评帮助,又经过自己激烈的思想斗争,我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有了一些认识。我觉得继续采取歪曲事实、抵制批评的做法是十分恶劣的。我决定如实地向领导说明事实真相,检查自己的思想,既教育自己,也可以使别的同志引以为戒。
我为什么会犯这种错误呢?经过再三反省,觉得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是我从小受祖父祖母和父母宠爱,在家里和邻居间,总爱强词夺理。谁都见我让三分。母亲还常教我:“别人骂你一句,你就可以打他两下。如今老实人急吃亏!”我觉得她讲得有理。后来无论在学校里、在街道上还是到了部队,从来不想当吃亏的老实人。这次我拿郝兴贵生理上的缺陷取外号,本来是不尊重别人人格的、不道德的行为,亏了理。但自己还要大打出手,还要“沾便宜”,就导致了重大的错误。
二是我不认真学法,致使法制观念十分淡薄。虽然这些年在中学和部队都进行了法制教育,但我从来没好好听过课。总认为自己不去犯法,学法干什么?结果排长说动手打郝兴贵是违法的,我却认为同志间打架是常有的事,不要用“法”吓唬我。
三是我思想上从来不去想应该怎样尊重别人。入伍前连对父母、老师都不太尊重,说话没轻没重,没大没小的,多次气得妈妈偷着哭。入伍后对于象郝兴贵这样的农村来的战友,更是看不起。那天就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才叫他“郝麻子”开心的。
四是我虚荣心太强,不但吃不得半点“亏”,而月不容易承认一点错。明明做错了的事,也要千方百计狡辫和抵赖。于是,这次犯错误后,认定山坡上只有我和郝兴贵两个,就挖空心思歪曲事实,把责任全推到他身上,自己反而成了受害者。
我现在才认识到,这次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不但伤害了同志而且也给集体抹了黑。导致我犯错误的思想更危险。那些错误都有个共同特点,就是“唯我”性,一切以我为大,以我为高,以我为是。对客观事实也要以“我”为准进行改变和歪曲。这些错误思想如不改变,是不能正确处理好人际关系的,是很难有所进步的。如果任其发展,在一定的客观条件下,肯定要犯更大的错误,栽更大的斤斗。
我决心端改前非。要在班务会上作检讨并向郝兴贵同志赔理道歉。今后要增强法纪观念,争当遵纪守法的模范。
根据我的错误事实,应该给我一个处分。但是,我父亲来信说,他最近因公出差,会顺道来连队看我。我请领导等我父亲离开连队之后再宣布给我的处分,以免老人为我担心。
以上是我的初步检讨,望同志们对我进一步批评帮助。
检讨人:**x
年月日
部队打架检讨书【第五篇】
连长同志:
三天来,经过指导员和排长的耐心启发教育、班里同志的热情批评帮助,又经过自己激烈的思想斗争,我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有了一些认识。我觉得继续采取歪曲事实、抵制批评的做法是十分恶劣的。我决定如实地向领导说明事实*,检查自己的思想,既教育自己,也可以使别的同志引以为戒。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八月五号上午,班长派我和郝兴贵去南山坡菜地锄草、休息时,我俩开玩笑,我叫他“郝麻子”。郝兴贵很不高兴,轻声地骂道:“操你姐!”我随手抓块鸡蛋大的土块向他扔去.同时说:“真是‘十麻九恶,!”那块土正打在郝兴贵肩上。他更火了,挥舞着拳头冲到我面前,吼道:“我x*,我揍死你!”我见他气势汹汹,就抢先一拳打在他脸上他马上冲上来把我摔倒,两人就在菜地上扭打起来。我个子比他大,心也比他狠,把他打伤了。他挣脱着跑了,我还以胜利者自居,指着他远去的背影大声说:“你回连队告我吧,下次洽你更厉害的瞧瞧!”回到连队,班长首先批评我无理。我马上歪曲事实,进行危辩。我狡辩说:“我没叫他‘郝麻子’,而是学长沙话叫他‘郝讶子’。我没有动手打他,而是他先动手打我。他先开日骂我娘,打了我两拳,我才还手的。我使劲把他打跑了,是正当自卫的胜利。”以为这样一来我就没有一点过错了。后来,你和排长、指导员先后多次找我谈话,批评我不老实,我一直硬顶着,把责任全社郝兴贵身上推。现在想来,我的做法是十分错误的。
我为什么会犯这种错误呢?经过再三反省,觉得有以下几点原因:一是我从小受祖父祖母和父母宠爱,在家里和邻居间,总爱强词夺理。谁都见我让三分。母亲还常教我:“别人骂你一句,你就可以打他两下。如今老实人急吃亏!”我觉得她讲得有理。后来无论在学校里、在街道上还是到了部队,从来不想当吃亏的老实人。这次我拿郝兴贵生理上的缺陷取外号,本来是不尊重别人人格的、不道德的行为,亏了理。但自己还要大打出手,还要“沾便宜”,就导致了重大的错误。二是我不认真学法,致使法制观念十分淡薄。虽然这些年在中学和部队都进行了法制教育,但我从来没好好听过课。总认为自己不去犯法,学法干什么?结果排长说动手打郝兴贵是违法的,我却认为同志间打架是常有的事,不要用“法”吓唬我。三是我思想上从来不去想应该怎样尊重别人。入伍前连对父母、老师都不太尊重,说话没轻没重,没大没小的,多次气得妈妈偷着哭。入伍后对于象郝兴贵这样的农村来的战友,更是看不起。那天就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才叫他“郝麻子”开心的。四是我虚荣心太强,不但吃不得半点“亏”,而月不容易承认一点错。明明做错了的事,也要千方百计狡辫和抵赖。于是,这次犯错误后,认定山坡上只有我和郝兴贵两个,就挖空心思歪曲事实,把责任全推到他身上,自己反而成了受害者。
我现在才认识到,这次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不但伤害了同志而且也给集体抹了黑。导致我犯错误的思想更危险。那些错误都有个共同特点,就是“唯我”性,一切以我为大,以我为高,以我为是。对客观事实也要以“我”为准进行改变和歪曲。这些错误思想如不改变,是不能正确处理好人际关系的,是很难有所进步的。如果任其发展,在一定的客观条件下,肯定要犯更大的错误,栽更大的斤斗。
我决心端改前非。要在班务会上作检讨并向郝兴贵同志赔理道歉。今后要增强法纪观念,争当遵纪守法的模范。
根据我的错误事实,应该给我一个处分。但是,我父亲来信说,他最近因公出差,会顺道来连队看我。我请领导等我父亲离开连队之后再宣布给我的处分,以免老人为我担心。
以上是我的初步检讨,望同志们对我进一步批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