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小金库自查报告总结 小金库自查自纠总结报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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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库自查报告总结【第一篇】
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市委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通知》(达市委办〔〕63号)和全省、全市“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安监局认真开展了清理“小金库”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小金库”治理工作有效有序开展,市安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先文为组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彭玮任副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和局监察室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
全省、全市“小金库”治理工作会议后,我局迅速召开了贯彻落实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通知》(达市委办〔2009〕63号)和全省、全市“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局长周先文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求大家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并对照自查自纠要求严格开展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工作监督
我局“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2377753),建立了举报登记、查处督办制度和工作保密制度,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确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既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又保证了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四、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我局重点围绕统计表确定自查自纠内容,对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一是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财政制度,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是我局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是财务部门各类票据均管理规范,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四是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五是实行了每月定期向单位职工大会和党组会议通报财务收支情况,提高财务透明度,严防“小金库”的出现。同时,将此次的清查结果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
通过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我局以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小金库自查报告总结【第二篇】
为了做好我校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肃财经纪律,堵塞财务管理上的漏洞,根据琼海治风办〔201x〕10号《琼海市关于转发深入治理“小金库”问题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对“小金库”的清理工作进行了严格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领导小组由周乃安校长任组长,钟家书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有:李永海(政教处主任)、叶冠池(教导主任兼党支部纪检委员)、符芳才(总务主任)、郑在泽(政教处副主任兼党支部组织、宣传委员)、何子花。
20xx年12月20日,我校召开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和学习琼海治风办〔20xx〕10号文件,布置自查任务,确定了如下的自查内容:
1、学校或班级有无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行为;
2、学校或班级有无违规用学校资产收费、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学校或班级有无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学校或班级有无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学校或班级有无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小金库自查报告总结【第三篇】
为认真贯彻全区"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红寺开发区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国土资源管理局认真对照治理范围和内容,进行了深刻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这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坚持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依纪依法、宽严相济,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基本原则,建立了以xx为第一责任人、纪检组长具体负责,财务人员全力配合的工作机制,深挖细查,开展了详细认真的摸排。
此项治理的重点包括行政机关,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自查自纠: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收费、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一)账户情况
自查表明:因国家、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土地承包、土地开发整理等业务工作相继开展的需要,为严格资金监管,便于资金收支,确保专款专用、严格透明,我局在农行共设立了3个账户,分别为: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征地补偿专户、太中银铁路征地补偿专户、单位经费基本户;在信用社共设立4个账户,分别为:基建(办公大楼)专户、临时用地补偿专户(已于20××年8月18日销户)、土地承包费收支专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户,以上账户全都做到专款专用,无设立"小金库"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情况
开发区8月12日召开"小金库"清理整顿再部署会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再次清查,发现还存在着以下问题。本着勇于负责、敢于坦承的原则如实汇报如下:
1、我局原任xx根据管委会有关领导指示精神,为扶持红寺堡罗山宾馆能顺利开业,于xx年六月分三次给罗山宾馆借款共计壹拾伍万元整,所借款项为土地出让金。因罗山宾馆一直无力偿还,我局便以抵顶在该宾馆的各项招待费形式逐渐回收借款,收回款项全部上缴财政,至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开始时,最后一笔借款64697、80元全部被追回,并于20××年8月18日全额上缴财政。
2、因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由我局承办,吴忠市国土资源局只负责审核发证,土地证书工本费由我局代收保管,待发证时统一收缴吴忠市局。为便于保存,我局当时开设了存折,共存入工本费3640元,之后因吴忠市局未向我局发证,此项资金也未上交,20××年8月18日全部上缴本级财政。
3、原任领导于xx年11月10日从单位基本户中给红寺堡开发区嘉骏公司借款40000元。我局经过多次催还,分别于xx年7月26日收到还款10000元,xx年9月30日收到还款15000元,剩余15000元也于20××年8月18日全部还清。
小金库自查报告总结【第四篇】
根据**市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彭委办〔2014〕53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对"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认真领导
(一)6月18日我局召集全体班子成员、各科室站队负责人和财务等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市委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对照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认真检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认真扎实地开展清理工作。
(二)成立了**市环保局"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各科室负责人、财务人员。
二、认真自查自纠,建立监督机制
按照清理范围要求,对2014年1月1日以来的经济所有收入及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我局首先开展了对科室私设"小金库"的自查自纠工作,填写《科室"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和科室负责人鉴定《自查责任承诺书》,经过认真自查,发现科室不存在私设"小金库"现象。我局通过深入自查,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今后,我们将严格落实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公私财物,杜绝违反财经纪律事件的出现。
虽然我局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政、财务管理,确保了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确保了资金合理使用。我局决定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点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市司法局整治小金库自查自纠阶段小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纪发〔2014〕7号)和全市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的精神,我单位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自查自纠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司法局机关各股室、处、所。
(二)专项治理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14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14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单位自查自纠的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4年6月13日)。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安排部署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6月13日至6月17日)。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局机关各部门于6月13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承诺保证书和《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报送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自查自纠的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司法局成立了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三)落实举报制度。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四、自查自纠的结果
(一)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自纠,我单位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的财经纪律,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自单位成立以来,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单位监管使用的票据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财()务室统一到财政部门购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四)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通过自查、自纠、回顾,我单位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小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