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简单的个人租车协议免费 简单的个人租车协议样例精选4篇
简单的个人租车协议免费【第一篇】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人:
出租、承租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汽车租赁服务规范》(gb/t29911-20__)、《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汽车租赁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标的及承租方信息。
承租方因需要,向出租方租赁。
型号车辆辆,(租赁多辆客车的,详细列表附合同后)颜色为色,座位数为座,车架号为,车牌号为,行驶公里数至,行驶范围为(未经出租方同意,严禁穿越沙漠、戈壁滩、无人区等地)。
承租方,证件号码,驾驶员姓名,身份证号码,驾驶证准驾车型。(出租多车,人员基本情况列表附合同)。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金、保证金。
(一)租赁时间为:年月日小时。
(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时至年。
(三)租金单价为:元/(年/月/日/小时),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租金交付时间为,交付方式。
(四)承租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出租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双方也可约定采取方式担保。
(五)租车期间平均每天行驶里程不得超过400公里,超过里程部分按照___元/公里加收租费。
合同届满后,承租方按时交还车辆(包括双方确认的随车携带的车辆行驶所需证件及相关标志、标识、随车附件等),且结清承租车辆违章罚款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后,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保证金。
第三条租赁车辆保险。
出租方确认交付给承租方的车辆在保险公司购置了保险。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依约定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车辆的权利。
2、向承租方收取租金、保证金、双方约定的其他相关费用。
3、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租赁车辆丢失、损坏的,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
4、租赁车辆须交付给经过身份查验的承租人,对不符合要求、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有权不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二)义务。
1、严格落实承租人实名制身份查验登记制度。
2、向承租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年检合格、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车辆以及车辆行驶所需的齐全的有效证件。
3、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车辆行驶所需证件及随车附件,并办理相应确认手续。
4、承担本合同第三条约定险种的投保费用,并明确告知承租方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在保险理赔范围内承担责任,向保险公司提出和协助办理理赔事务。
5、承租方要求增加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险种以外的其他险种的,出租方可代办,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向承租人提供车辆故障救援、维修和车辆替换等服务。故障救援以及维修期间免收租金(因承租方责任造成的车辆损毁除外)。租赁车辆经维修、救援后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的,出租方应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7、承担租赁车辆的日常保养及车辆正常损耗发生的修理费用。
8、公示车辆租金、相关收费项目及标准。
9、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按合同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知晓保证安全驾驶所需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4、就租赁车辆的瑕疵从出租方获得救济的权利。
(二)义务。
1、承租人应当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租赁小微型客车。
2、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小微型客车,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物质,不得利用租赁小微型客车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4、随车携带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备案卡及相关标识。
5、妥善保管租赁小微型客车,未经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同意,不得改动租赁小微型客车部件、设施和变更机动车使用性质,不得将租赁小微型客车抵押、变卖、转租。
6、协助出租方在规定期限或约定时间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7、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以及因不可抗力导致车辆损毁的,应立即向公安部门、保险等机构报案,并及时通知出租方,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依法承担交通事故以及车辆被盗的相应责任。
8、按照操作规范驾驶租赁小微型客车,如遇车辆故障报警,承租人应立即停驶,及时告知出租方,等待救援或到指定的地点维修,如因继续驾驶导致扩大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9、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经营活动。
10、承租期间,承租方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承担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
第六条意外风险。
(一)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二)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出租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一)提供未经年检或检测不合格的租赁车辆的,承租方有权。
解除合同,出租方还应向承租方支付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二)逾期交付车辆的,每逾期一日向承租方支付车辆租金%的违约金。
(三)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车辆替换等服务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的违约金。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向出租方支付车辆租金%的违约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按照逾期时间由出租方按日租金计收租金,并向出租方交纳逾期应付租金%的违约金。
(二)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租金总额的%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三)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日的;。
3、买卖、转让、抵押、质押、转租、转借、典当租赁车辆,涂改租赁车辆备案卡及相关标志、标识的。
(四)承担因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及使用范围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的停运损失;承担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修理费依照相关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计算,停运损失按本合同约定的日租金标准计算,不足一日的按照一日计算。
如果发生维修费用超过5000元的事故,由承租方按不超过维修费用30%的金额赔付加速折旧费,并承担维修期间车辆停驶费用。
(五)承担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
成的损失。
(六)承担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担保。
承租方采用担保人提供担保方式租赁车辆的,担保人应在本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并约定承担下列第种方式:
1、一般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或者申请有关机关调解,或者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合同履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承租方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二)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的,须在合同到期前日内提出续租申请,在同等条件下出租方应优先为承租方续租。
(三)本合同经出租方、承租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若有担保人共同订立合同的,需担保人、出租方、承租方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持一份。合同约定有担保人的,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担保人各持一份。
出租方(签章):
证件号码:
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编号:
联系电话:
承租方(签章):
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及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担保方(签章):
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及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术语解释:
1、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的安全技术性能、等级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规定且有齐全有效行驶证件的车辆。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备案卡、保险标识、环保标识、车船税标识、年检标识和租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等。
7、设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简单的个人租车协议免费【第二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约定事项。
1.租赁标的、租金。
乙方向甲方承租载客汽车辆,具体情况约定如下:
(1)或。
(1)按时间计算:起租时间年月日时分,终租时间年月日时分,租期日时分,租金元。超过租期的,每日(时、分)租金元。乙方现付押金元。
(2)按里程计算:限时里程公里,租金元。超过限时里程的,每公里元。乙方现付押金元。
乙方共付甲方租金人民币元,现付押金元。
2.车辆用途:。
3.租车及还车地址:租车地址;还车地址。
(租赁壹辆以上车辆,有约定不同租车及还车地址的,可另行说明。)。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乙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活动的,甲方有权终止履行租赁合同。
4.甲方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向乙方交付安全技术检验合格、保险齐全、设备完善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等。
2.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乙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发现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5.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保密。
6.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4.乙方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单位租赁车辆的,向甲方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证明、拟驾车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等材料;个人租赁车辆的,向甲方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拟驾车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等材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随车携带《车辆行驶证》、《租赁汽车证》等相关证件。
4.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不得将租赁车辆转交给未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活动。
5.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非紧急或另有约定情况下,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维护。
6.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爱护车辆及其附属设备,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租、破坏租赁车辆及随车物品。
7.租赁车辆发生损毁、被盗抢或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8.在承租期间发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到公安部门接受处理。
9.租赁期满,应按约定返还租赁车辆及有关证件等。
10.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履行向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提供的租赁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2.逾期交付车辆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车辆租金%的违约金。
3.未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车辆替换等服务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4.甲方原因导致车辆技术故障的,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车辆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6.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交纳违约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租、破坏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
4.承担因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规程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甲方按时参加安全技术检测和维护而造成的损失。
7.乙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第八条担保条款。
乙方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人等方式提供担保。采用保证金方式提供担保的,应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元,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乙方;采用担保人方式提供担保的,担保人应约定就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担保责任。
第九条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减、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第十条其他。
1.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甲、乙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愿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租赁行业组织或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甲方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签章):
乙方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担保人(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简单的个人租车协议免费【第三篇】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赣车架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简单的个人租车协议免费【第四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车辆型号:租车数量:xxxx车辆颜色:xxxx。
2.租借价格:
3.租金总额:
年3月16日xx时至20xx年3月16日x时。
2.用车地点:根据甲方要求在xxx准时到达。
3.乙方提供的婚车到达指定地点前需清洗干净,每车配司机1名。
4.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路线行使,行使路线如下:
5.以上行程路线或租赁当天具体时间段若有变动,甲方应提前三天告知乙方。
1.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xx元作为订金,乙方需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2.剩余款项计人民币xx元于用完车辆后的当天,甲方一次性付清。
乙方需安全驾驶,乙方在行驶过程中造成车辆损毁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与甲方无涉。
1.如因甲方原因退车的。乙方没收甲方所付预付车款人民币元作为违约金。
2.婚车在协议约定时间后1小时内到达规定地点的,由乙方赔偿租金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超过1小时至2小时之间到达规定地点的,赔偿租金总额的100%作为违约金。
3.凡乙方车辆因故障或特殊原因不能按原约定发车,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换车,乙方将及时提供同级或同级别以上的车辆代替。乙方未能提前15天通知的,且婚车在约定用车当日未能到协议规定地点,乙方负责赔偿,即返还已向甲方收取的全部费用,并一次性赔偿本协议约定租金总额的2倍。
4.租赁车辆在行驶期间发生故障不能继续使用的,乙方用同等级别(或高于该车级别)的车辆替代,由此而延误的时间自故障开始起一小时内退赔当天租赁总额的10%,一小时后仍未换车退赔当天租赁总额的20%,并保证替代车辆供甲方继续使用。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金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20xx年x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