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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报告怎么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怎么写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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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报告结构【第一篇】

开题报告大致有以下八个部分。

1、论文名称

论文名称就是课题的名字。

第一,名称要准确、规范。准确就是论文的名称要把论文研究的问题是什么,研究的对象是什么交待清楚,论文的名称一定要和研究的内容相一致,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要准确地把你研究的对象、问题概括出来。

第二,名称要简洁,不能太长。不管是论文或者课题,名称都不能太长,能不要的字就尽量不要,一般不要超过20个字。

2、论文研究的目的、意义

研究的目的、意义也就是为什么要研究、研究它有什么价值。这一般可以先从现实需要方面去论述,指出现实当中存在这个问题,需要去研究,去解决,本论文的研究有什么实际作用,然后,再写论文的理论和学术价值。这些都要写得具体一点,有针对性一点,不能漫无边际地空喊口号。主要内容包括:(1)研究的有关背景(课题的提出):即根据什么、受什么启发而搞这项研究。(2)通过分析本地(校)的教育教学实际,指出为什么要研究该课题,研究的价值,要解决的问题。

3、文献综述

规范的开题报告应该有文献综述,如果是小课题可以省略该部分。文献综述,即国内外研究的历史和现状,一般包括:其研究的广度、深度和已取得的成果;寻找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从而确定本课题研究的平台(起点)、研究的特色或突破点。

4、论文研究的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就是在宏观上应坚持什么方向,符合什么要求等,这个方向或要求可以是哲学、政治理论,也可以是政府的教育发展规划,也可以是有关研究问题的指导性意见等。

5、论文写作的目标

论文写作的目标就是课题最后要达到的具体目的;要解决哪些具体问题,就是本论文研究要达到的预定目标,也是本论文写作的目标定位。确定目标时要紧扣课题,用词要准确、精练、明了。

常见存在问题是:不写研究目标;目标扣题不紧;目标用词不准确;目标定得过高,对预定的目标没有进行研究或无法进行研究。

确定论文写作目标时,一方面要考虑课题本身的要求,另一方面要考率实际的工作条件与工作水平。

6、论文的基本内容

研究内容要更具体、明确。并且一个目标可能要通过几方面的研究内容来实现,目标与内容不一定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大家在确定研究内容的时候,往往考虑的不是很具体,写出来的研究内容特别笼统、模糊,把写作的目的、意义当作研究内容。

基本内容一般包括:(1)对论文名称的解说。应尽可能明确三点:研究的'对象、研究的问题、研究的方法。(2)本论文写作有关的理论、名词、术语、概念的界说。

7、论文写作的研究方法

可从下面选定:观察法、调查法、实验法、经验总结法、个案法、比较研究法、文献资料法等。

具体在下文“开题报告的五个研究方法”有讲述,请滑动手指拉拉拉。。。。

8、论文写作的步骤

论文写作的步骤,也就是论文写作在时间和顺序上的安排。论文写作的步骤要充分考虑研究内容的相互关系和难易程度,一般情况下,都是从基础问题开始,分阶段进行,每个阶段从什么时间开始,至什么时间结束都要有规定。课题研究的主要步骤和时间安排包括:整个研究拟分为哪几个阶段;各阶段的起止时间。

开题报告【第二篇】

一、课题来源

跆拳道运动已经性成了自己的独特的技术风格,跆拳道运动具有对抗性,体育性,民族性的特点,而对抗性是跆拳道的基本运动特点。这种对抗性要求运动元必须具有良好的体能。跆拳道运动员的体能通过速度,力量,耐力,柔韧,灵敏等素质表现出来,跆拳道运动项目是以下肢的力量和速度为主,这说明了跆拳道运动项目的对抗性特点决定了力量素质的重要性。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跆拳道运动是一项以对方技击动作为转移的“斗智,较技”的对抗性项目。力量素质又是运动员的基本素质之一,是运动员竞技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速度,耐力,灵敏,柔韧的基础,也是掌握技术的必要条件。力量素质的发展往往影响到其它素质的发展,有时技术掌握运用的不够,主要就是因为部分力量不组造成的,所以力量素质练习就成为改进技术,提高成绩的关键。因此,力量素质是跆拳道运动员掌握技术的必要条件。其中力量素质是人体运动的最基本素质也是竞技运动中的首要素质,力量素质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其他素质的发展。文章从当今力量(速度力量和力量耐力)训练研究成果着手,结合训练经验和教学实践,探讨了跆拳道运动员力量训练对比赛的重要性及培养方法,对其在教学训练中的作用提出相关见解,以供广大跆拳道爱好者,运动员和教练员参考。

三、文献综述或类似综述的所阅读相关文献的归纳,国内外学术动态。课题主攻方向的综合材料

科学研究是创新和借鉴的过程,了解前人对所研究问题的研究状况,一方面可以吸收前人的经验和成果,避免重复研究,另一方面也可以发现前人研究的不足之处,为进一步的研究提供方向和思路,因此研究综述是科研的起点,也是科研成果的组成部分之一。通过在图书馆和网上查阅全国公开发行的期刊,发现从200x年到200x年跆拳道运动力量训练的论文共计23篇,绝大部分是阐述力量素质对跆拳道的重要性,跆拳道力量素质的影响因素和通过多种方法发展跆拳道运动的力量素质。现将查阅到的文献资料综述如下:

邓树勋等《运动生理学》的书中论述了影响力量素质的可训练因素:肌纤维的收缩力,神经系统的机能状态,肌纤维类型。并从生理学的角度讲了如何发展运动员的力量素质。体育院校通用教材《运动训练学》的书中介绍了力量训练的重要性,如何运用运动训练学的原理发展运动员的生理素质。还阐述了像跆拳道这类技能主导类同场格斗型运动项群的体态特征,技术及战术特征,心理及智能特征。孙茂君。《对跆拳道运动发展的思考》一文中阐述了未来的发展,通过理性的思维认识到了力量素质对跆拳道运动的重要性,以及在未来的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黄海滨《跆拳道运动在中学生身心发展中的作用》一文介绍了跆拳道运动对中学生身心发展的作用,描述了通过合理的安排中学生跆拳道练习发展他们的综合素质。姚鸿恩主编《体育保健学》一书中介绍了运动中如何合理的运动训练,以及通过适当的方法进行运动后的恢复。张海滨《韩国跆拳道的发展队我国跆拳道的重要启示》的文章中通过对韩国跆拳道的研究总结出了跆拳道各种的训练方法。黄晓华《跆拳道:健身又健体》一文中作为一项健身运动项目对广大练习者的作用,以及更好的利用跆拳道发展广大练习者的身心健康。卢义锦,姚士硕主编《人体解剖学》,书中系统得介绍了人体运动中的各肌肉得活动情况,以及通过各肌肉得协调配合加强力量素质。任晓凤《跆拳道运动特点及髂腰肌力量训练》,文中很好得论述了跆拳道运动得特点,以及髂腰肌在完成跆拳道动作的重要作用和它的力量训练。

综上所述,国内外对跆拳道运动力量训练已经有了很深的认识,给我们提供了丰富得理论依据和真实的试验数据。为这篇课题的研究提供了很好得帮助和借鉴作用。

四、研究的内容,方法及进度

研究内容

跆拳道运动中力量训练的重要性

跆拳道力量素质的生理学因素

跆拳道力量训练中容易忽视的问题

跆拳道运动力量训练的途径与方法

研究方法

文献资料法。上网检索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200x—200x)、中国体育科技期刊数据库(200x—200x),有关各省市龙舟文化方面论文共有23篇,为本课题的研究提供了理论参考。

调查访谈法。对获得的原始数据进行归类、整理,运用计算机进行常规的数据统计、整理。

数理统计法。对获得的原始数据进行归类、整理,运用计算机进行常规的数据统计、整理。

逻辑法对获得的相关材料内容,运用逻辑学的知识与方法,进行认真的比较、归纳、分析与综合,以阐明和总结本课题的研究观点。

研究进度

—查阅文献资料;撰写开题报告(包括文献综述)。

—完成开题报告,初稿交指导老师修改。

—完成开题报告并打印成稿。

—毕业论文资格审查,接受指导教师布置的论文正文写作任务,完成论文写作提纲。

—完成毕业论文初稿,交指导教师查阅。

—完成论文正文撰写(完成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统计与分析)完成正文初稿,并修改、定稿与打印。指导老师批阅并评定成绩,组织教师评阅并评定成绩。

—准备答辩材料,准备15—20分钟的powerpoint的答辩演示文稿。

—论文答辩。

开题报告怎么写讲解【第三篇】

一。 简述

设计计划学是一门新兴的综合性边缘学科,它研究的是如何保证设计的优良度和高效性,以及如何指导设计的展开。在设计需要科学计划这一概念已成为现代设计界共识的情况下,我国业界内部对设计计划学的认识与研究,还没有跟上设计发展需要的步伐。针对我国设计教育现状,本书将就该学科的教学方面,提出一套科学的行之有效的设计计划方法。以期为设计类学生深入理解设计,更好地掌握设计的方法提供必要的指导。

二。学术价值分析

选题依据

计划在今天已逐渐成为一门显学,大至国家事务,小至个人日常生活,社会各个领域都离不开计划,各类大大小小的成功项目,很大程度上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导入,实施了相应的计划活动。计划学的兴起是知识经济时代资源整合化的大势所趋。

而反映到艺术设计学的领域,我们可以发现,计划同样有极大的发展空间:如何设计,如何保证优良的设计,这都需要科学的调查研究,需要精准的分析定位,需要详实的设计依据,需要合理的组织安排,这些与我们通常理解的形式,风格的赋予层面的 设计 相异而相成的工作,就是设计计划的内容。而如何正确进行设计计划,存在着一个方法论的问题。在学科间的交叉融合成为当前学术主流的大环境下,设计计划应该可以打通各设计专业间的藩篱,为取得成功的设计提供行之有效的方法上的支持。

在设计先进国家,对设计计划方面已有一定程度的研究。尤其在设计方法研究方面,已取得比较成熟的结果,出现了一些有效的方法,如技术预测法,科学类比法,系统分析设计法,创造性设计法,逻辑设计法,信号分析法,相似设计法,模拟设计法,有限元法,优化设计法,可靠性设计法,动态分析设计法,模糊设计法等。这些方法侧重于不同的专业设计方向,而设计计划面临不同设计专业,更需要的是一种整合的灵活的解决问题的计划方法。

这就需要我们针对计划自身的学科特点,从现有的成型的方法群中进行提炼,总结出一套适应现在情况的设计计划方法来。

开题报告【第四篇】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1、研究目的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流动人口大量增多。随着人口流动所带来的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显得尤为突出。本文在研究了众多学者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的文献的基础上,首先对流动人口及受教育权的相关概念作了界定,并分析了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现状,得出完善受教育权益保障迫在眉睫。其次,分析了我国在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的建设成就及法律保障存在的漏洞或不足。再次,根据问题结合原因并借鉴国外经验对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提出建议。

2、研究意义

我国的流动人口是20世纪80年代中叶出现的,是在改革开放的国家政策背景下产生的一种特有现象。流动人口尤其是流动民工群体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必然出现的特殊群体,也是我国现代化过程中必然要面对的一个问题。本文主要从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现状分析出发,探究目前造成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缺损的原因,有利于明确我国当前面临的保障困境,探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的对策,促进受教育权益问题的解决。有助于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实现教育和社会的公平,并对维护我国社会的安定团结及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起到一定作用。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1、国内研究动态

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农民工大军逐渐成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大批农民工涌入城市,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以下是我国学者的主要观点:

陈信勇,蓝邓骏在《流动人口子女平等受教育权的应然与实然》一文指出当前流动人口子女权益缺损主要有几点表现:

1、入学条件遭受不公正对待。许多地区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要很多证明才能申请就读公办学校。虽然国家已经取消借读费,但是还有很多公办学校巧立名目征收类似于借读费的歧视性费用。

2、难以平等享有教育资源。我国基础教育财政性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及教育资源地区分布不均造成流动人口子女与优质教育无缘。

3、民工子女学校成为歧视源头,并且遭遇义务教育根本价值强烈冲突。

4、由于流动人口的工作、居住的流动性使得子女学习过程不稳定从而导致教育质量下降。

李业春在《进城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一文指出:

1、辍学和超龄上学现象严重。

2、多数流动人口子女只能就读农民工子女简易学校,学习条件特别简陋。

3、流动人口子女易产生不健康心理状态,影响对社会的认知,很难产生对社会的认同。

鹿文卿在《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研究》一文认为受教育权有缺损体现在受教育待遇上的多个不平等。

1、教育经费不足,根据国务院规定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经费的供给以流入地政府为主,流入地政府的财政直接影响到受教育权的实现。

2、教育及教学设施匮乏,多数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简陋,师资力量缺乏并且存在安全隐患。

3、参加教育及教学活动的不平等,流动人口子女容易受到老师和同学的歧视而无法正常参加某些教学活动。

顾益民,张慧洁在《行政法语境下的流动人口受教育权保障》中通过行政法视野分析认为造成受教育权益缺损原因有:

1、县市等基层行政单位所承担的教育财政压力和行政责任与其政治经济和法律地位不成比例,负担沉重。

2、缺乏有限的行政监督行为和系统性的行政责任追究机制。教育行政责任人往往是基层县市级的教育管理者,责任追究中裁量空间过宽。

邬雪红,姜国平在《论我国流动儿童受义务教育权的司法保护》中详细分析了司法保护的诸多缺陷影响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的解决。

1、宪法不能进入普通司法程序作为法院判案的依据,不能通过宪法予以救济。

2、尚未建立宪法诉讼制度,有时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替代方式对受教育权予以保障。我国民事法律中没有对受教育权予以明确规定,民法理论上也没有关于受教育权的概念。

3、受教育权也很难通过行政诉讼救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限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政行为,侵犯公民受教育权的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而且只有当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特定相对人的受教育权时,行政相对人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郑风,李娜在《论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障的完善》中分析了法律保障的不足,认为:

1、我国对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程序性规定较少。

2、法律体系存在内在矛盾并且与现实制度的不配套使受教育权利得不到实现。

3、在教育法体系中,有关保障受教育权的部分比较单薄,对侵犯受教育权所负责任主体、法律责任、法律救济途径的规定还比较模糊。

顾倩在《论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保障》中认为需要扩展法律保障范围以及完善司法救济制度。

1、修改部分法规如《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并制定一部切实保护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法》。

2、增加行政诉讼救济途径并确立民事诉讼赔偿制度,当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受到除行政机关和公立学校以外的平等民事主体侵犯时,应当追究侵权者的民事责任,认为应该建立宪法诉讼保障制度。

李业春在《进城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一文认为应该改革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制定《义务教育经费法》,保证教育经费的合理、足额的投入与使用。制定一部切实保护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的《农民工子女教育法》并完善《义务教育法》。

鹿文卿在《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研究》一文提出可以可以采用公益诉讼的救济方式,公民、社会团体及国家机关都可以作为原告,以“行政不作为”为诉因,以侵犯受教育权的主体为被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流动人口子女作为一个社会阶层,属于弱势群体,当个人诉求利益遇到困难时,国家应当提供一种公益诉讼以实现他们的诉求,维护他们的权利。

陈思琦在《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探析》中提出应该加强教育法规的可操作性并且制定《教育经费法》规范教育财政投入。增加中央财政对教育经费的总体投入及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完善各种教育经费监督机制,明确违反教育经费法的法律责任。逐步扩大对行政诉讼法中作为保护范围的“合法权益”的解释",放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国外研究动态

1944年英国政府颁布了《1944年教育法案》,明令废除学校教育中的双轨制,确立人人享有最低限度的平等受教育福利权。20世纪60年代以来,教育平等的立法理念得到进一步的重视。1967年的《儿童和他们的小学》强调政府更加关注教育机会和社会协调,减少社会阶层之间的屏障,通过国家干预,突破因社会经济障碍而陷入贫困的儿童无法摆脱困境的恶性循环,对于那些处于“教育优先区”的贫困与处境不利儿童给予额外的教育资源。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教育政策,推进教育民主化,确保不会有人因贫穷等问题而丧失接受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受教育权,2004年颁布的《儿童法案》,采用法律的形式保障儿童权利,包括卫生权利和平等受教育权等。

美国的“教育券”计划。美国一些地处经济发达地区、条件比较优越、历史比较悠久、牌子比较响亮且又有政府保障的学校,反而不如一些私立学校和条件不利学校更具创新精神。为了实现公平竞争,在更深层次上实现学校均衡发展,在部分地区采取了诸如“自由择校”和“教育券”等制度,把国家的人均教育经费以“教育券”的形式发给学生家长,由他们自由选择自己信任的学校,达到学校在竞争中的均衡。

美国的特许学校运行办法。学校要和教育管理部门签订一个合同,学校要对学生承担责任,公共管理部分就把本地的学生经费给该学校。根据特许学校法,民间也可以兴办,民间兴办的学校可以从国家获得公共经费。特许学校被认为是公办学校,不得收取学费,也不得用任何理由拒绝一个在该学区的申请者。

(一)主要研究内容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问题日益突出。本文主要研究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问题。首先通过分析众多学者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制度建设的文献的基础上,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的相关概念作了界定,并分析了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的重大意义。其次,阐述了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的历史进步及其如今面临的困境,概括了我国近年来在法律在政策对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做出的努力,并通过调查得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再次,从法律保障、政策、学校、家庭和自身因素分别分析了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难实现的原因,进而就完善其宪法、民事、行政法律保障提出对策和设想。

(二)创新之处

研究内容的创新:当前,学术界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制度从社会学、教育学等角度研究相对较多,从法律角度研究的比较少。而我国的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制度存在诸多不足。本文在研究内容上就从这一角度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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