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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协议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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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协议书【第一篇】

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广西)南宁市某公司职员杨某却因公司年度考核排名末位遭到了解聘。在与公司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并领取了万多元补偿金后,杨某将单位告上法院。杨某认为,公司单方面解聘,违反了《劳动法》,应按工龄支付自己3个月的劳动赔偿金差额、支付额外一个月工资差额,共计万多元。日前,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驳回了杨某的诉讼请求。杨某不服,提出上诉。

虽然拿到了补偿金,但对于公司解聘自己,杨某始终无法释怀。他认为,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即使自己考核排名末位,也并不意味着自己不能胜任工作。如果自己经考核确实不能胜任工作,公司也应先对他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而公司这样武断地将他“扫地出门”,他认为公司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随后,杨某向南宁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裁令公司按工龄支付自己3个月的劳动赔偿金差额、支付额外一个月工资差额共计万多元。

南宁市仲裁委认为,杨某与公司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单位与杨某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今年1月,南宁市仲裁委作出裁决:驳回杨某的申诉请求。杨某不服,遂向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向其支付赔偿金等共计万多元。

实行“末位淘汰制”,将排名末位的员工解聘,单位这样做到底合不合法?法院审理后认为,南宁市某公司以杨某20xx年度绩效考核分数排名在本部门末位为由,通知杨某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属单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即使杨某确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该公司也应先对杨某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故该公司20xx年2月1日对杨某所作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因此,杨某虽然收到了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但双方的劳动关系并不必然因杨某收到该通知而解除,而应以杨某实际不再为该公司提供劳动或双方确认解除时间等事项为准。

20xx年3月9日,杨某与某公司双方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是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所订立,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在该协议中,杨某与某公司双方已确认劳动合同关系于20xx年2月28日解除,并明确了某公司应支付给杨某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杨某也已领取了该款。在该协议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杨某再次要求某公司按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规定标准支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赔偿金及一个月额外工资,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据此,法院依法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

所谓“末位淘汰”,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其企业战略和具体目标,设定一定的考核指标体系,以此指标体系为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对得分靠后的员工进行淘汰的绩效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

可该管理制度是把“双刃剑”。根据我国《劳动法》三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因此,用人单位以“末位淘汰”为由,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现实劳动关系中,单位绩效考核中排名末位的劳动者,并不一定是不能胜任工作的,即使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为其提供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如果劳动者仍不胜任工作的,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企业就要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在该案中,南宁市某公司以“末位淘汰”为由解聘杨某的行为不合法。不过,杨某与单位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并领取了补偿金,也就意味着杨某认可了公司的解聘行为。在此前提下,杨某要求单位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就没有法律依据。

劳动协议书【第二篇】

xxxxx

性别:、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已于二○年月日签订了《劳动合同》一份,现就其中社会保险缴纳等内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协议书如下。

一、据乙方反映,其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社会保险已全部由其他单位缴纳(即乙方为协保人员),故其并不需要甲方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用,实际上甲方也无法为乙方缴纳。

二、经乙方要求,甲方将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不再代扣代缴原本应由乙方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并将该部分作为乙方的收入直接发放给乙方。

三、鉴于此,乙方承诺不得再要求甲方缴纳相关的社保费用,或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并且,由于不缴纳袝保险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反悔,要求甲方补缴纳或被有关部门要求按规定补缴的,除需经甲方同意且客观上可以补缴外,乙方需向甲方退还直接发放在其工资内属于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后。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后续的工资内扣除。

四、本协议书自双方签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书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不同之处,以本协议书为准,未尽之外,以《劳动合同》为准。

甲方:xxxx乙方:

年月日

劳动协议书【第三篇】

用人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劳动者: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在签订本协议后即予以解除,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本协议生效后全部予以终止。

第二条、薪酬、社保及经济补偿金

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之前,甲方已履行用人单位全部义务,依法向乙方足额发放薪酬、办理社保及支付各种经济补偿金。在签订本协议之后,乙方不得因劳动关系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三条、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

在签订本协议之前,甲乙双方已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乙方的社保由乙方自行接续办理。

第四条、保密义务

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六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协议书【第四篇】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双方之间解除劳动关系相关事宜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为期_____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字之日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3、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在职期间对应工资。

4、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5、由于甲方或乙方(包括甲、乙双方)原因导致甲方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未能为乙方支付各种社会保险的,甲方同意按照乙方工作年限向乙方支付补偿款,乙方同意并认可补偿金额及标准。

6、本协议签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甲、乙双方之间就劳动关系相关事宜,不再存在任何纠纷。乙方就劳动关系解除及社会保险相关事宜不得再向甲方主张权利。

7、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8、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做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9、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10、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补充协议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劳动合同已实际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要求甲方代为乙方交纳保险(时间期限壹年),甲方表示同意。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交付其个人六个月的保险费给甲方(以实际收款为准),甲方负责按月代缴。六个月后乙方若继续要求甲方代缴,应于到期的六个月,提前一个月交纳后六个月个人保险。乙方若不预交,甲方将及时停止代为乙方交纳保险费。

劳动协议书【第五篇】

甲方:xx

证件号码:xxxxxxxxxxxx

乙方:xx

证件号码: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于20xx年10月01日签定的劳动合同,提前解除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于20xx年10月31日解除劳动合同,即日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不存在任何争议。乙方同意并放弃就其他劳动关系问题提起仲裁或诉讼等的权利,彼此不再追究双方责任。

二、因是甲乙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乙方同意根据离职前12个月所得工资的平均工资计算,共计:3000元人民币。工资结算至20xx年10月31日,结清应得所有工资共计:3529元人民币,合计:6529元,大写:陆仟伍佰贰拾玖元整。乙方知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同意接受甲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与方式。

三、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至20xx年10月31日止。

四、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义务。双方无违反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已结清。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五、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字后3日内与甲方有关部门办理完工作交接、物品归还、账务交接、偿还财务借款等事项。如有乙方负责办理的对外业务没有清算完毕,乙方应负责将往来账目核对清楚,并将由对方盖章、签字确认的对账单(或欠款证明)交甲方财务部门。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的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人民币。

七、乙方应于劳动合同解除后15日内到甲方办理档案、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逾期不办责任自负。

八、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诋毁、、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对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与乙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盖章)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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