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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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篇1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人事厅关于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办字号)以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南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办发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办发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家、省、市及我区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相结合,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结合,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相结合,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力争年11月15日前在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中基本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逐步建立具有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推动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二、实施范围(一)单位范围
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财政差额拨款)以及经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执行,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单位范围。
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列入实施的单位范围。(二)人员范围
1、纳入实施范围的单位中,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都应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人员范围。
2、事业单位经批准使用的临时人员,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人员范围。
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方法步骤
按照年我区基本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总体安排。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宣传准备阶段(8月1日前)
1、组建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为组长,教育、卫生、房管、市容等专业技术人员较集中的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设岗办成员由人事、教育、卫生、房管、市容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采取脱岗方式集中办公。办公室设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xx局,主要负责制定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对全区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方法步骤和组织实施工作做出布置安排,加强对全区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与组织协调。
2、全面动员部署。召开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动员会议,对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区各级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在全区动员会议之后召开专门会议,及时传达贯彻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本系统、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对有关问题要及时梳理归纳,深入分析研究,切实掌握开展这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提前做好设岗准备工作。同时,要加强学习宣传,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区领导在全区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文件,使广大职工了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和方法要求,深刻领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必然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人事劳动和社会xx局将在局门户网站上设立“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专题,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文件上网宣传。3、组织专题培训。全区动员大会结束后,组织区属各事业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吃透文件精神,全面、准确地掌握政策规定,明确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和基本要求,为顺利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打好基础。
1、制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区各级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在认真开展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所属类型和国家、省、市、区有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规定及行业指导意见,结合本单位的人员编制、工作性质、职责任务、人员结构等相关情况,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明确主体岗位,确定各类、各级岗位的数量和内部结构比例、最高岗位等级设置,研究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南昌市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和岗位类别设置表》和《南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
2、上报核准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岗位设置核准表经主管部门和区人事劳动和社会xx局审核后,按《实施意见》规定的程序上报市xx局核准。主管部门和区人事劳动和社会xx局重点审核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范围,岗位类别、等级划分,结构比例等级设置是否合理,岗位设置工作程序是否合适,报送材料是否齐全等。3、制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按照不低于国家、省、市、区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要在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经主管部门审查,报区人事劳动和社会xx局核准并报市xx局备案后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4、开展岗位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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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篇2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人事厅关于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办字号)以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南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办发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办发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家、省、市及我区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相结合,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结合,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相结合,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力争年11月15日前在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中基本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逐步建立具有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推动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
(一)单位范围
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财政差额拨款)以及经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执行,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单位范围。
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列入实施的单位范围。
(二)人员范围
1、纳入实施范围的单位中,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都应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人员范围。
2、事业单位经批准使用的临时人员,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人员范围。
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方法步骤
按照年我区基本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总体安排。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准备阶段(8月1日前)
1、组建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为组长,教育、卫生、房管、市容等专业技术人员较集中的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设岗办成员由人事、教育、卫生、房管、市容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采取脱岗方式集中办公。办公室设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制定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对全区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方法步骤和组织实施工作做出布置安排,加强对全区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与组织协调。
2、全面动员部署。召开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动员会议,对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区各级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在全区动员会议之后召开专门会议,及时传达贯彻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本系统、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对有关问题要及时梳理归纳,深入分析研究,切实掌握开展这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提前做好设岗准备工作。同时,要加强学习宣传,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区领导在全区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文件,使广大职工了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和方法要求,深刻领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必然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局门户网站上设立“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专题,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文件上网宣传。
3、组织专题培训。全区动员大会结束后,组织区属各事业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吃透文件精神,全面、准确地掌握政策规定,明确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和基本要求,为顺利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打好基础。
1、制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区各级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在认真开展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所属类型和国家、省、市、区有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规定及行业指导意见,结合本单位的人员编制、工作性质、职责任务、人员结构等相关情况,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明确主体岗位,确定各类、各级岗位的数量和内部结构比例、最高岗位等级设置,研究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南昌市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和岗位类别设置表》和《南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
2、上报核准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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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岗位设置核准表经主管部门和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按《实施意见》规定的程序上报市人事局核准。主管部门和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点审核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范围,岗位类别、等级划分,结构比例等级设置是否合理,岗位设置工作程序是否合适,报送材料是否齐全等。
3、制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按照不低于国家、省、市、区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要在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经主管部门审查,报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报市人事局备案后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
4、开展岗位聘用
各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每个工作人员具体工作岗位,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篇3
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事业
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单位:
为了完善我旗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根据《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2012〕757号)(以下简称《岗位管理办法》)和《鄂尔多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3年事业单位补岗竞聘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际,现将2013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和管理
(一)首次参加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应按照《岗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聘任。岗位总量应以申报前编制管理证上的编制数或注册在岗人数进行设置。单位编制数大于注册人数的,应以编制数设岗,注册人数大于单位编制数的,应以注册人数进行设岗。
(二)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岗位管理办法》精神,我旗总体控制目标为1:5:4,实行岗位数额、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根据工作需要,允许在民族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及医药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设置一定比例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总体比例控制在15%以下,最高比例达到:5:。
(三)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聘任的基本程序按照《岗位管理 1
办法》第十条和第十六条有关规定进行,报送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聘用方案。
(四)根据《岗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岗位设置方案需要变更和核定的,根据机构编制部门的批复文件进行核定。
(五)此次参加事业单位竞聘上岗的人员须在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或工勤技能等级证并具备相应岗位的聘用条件。
二、补岗竞聘
(一)开展补岗竞聘基本条件:
1、已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并按照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通知》(伊人社发〔2013〕9号)精神,完成201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备案工作的事业单位的已进行岗位聘用的人员。
2、依照《岗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出现岗位空缺,可进行补岗竞聘。
3、参加竞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伊人社发〔2012〕341号)要求,完成规定的公共课《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教程》学习并取得合格证书,专业知识继续教育学习达到规定的学时。
4、初次竞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外语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内人发﹝2007﹞60号)要求,取得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合格证。
5、初次竞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内人发﹝2007﹞61号)要求,取得相应等级的计算机考试合格证。
(二)单位申报岗位聘用按以下程序进行:
1、单位出现岗位空缺,应在规定时间期限内,按照《岗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开展补岗竞聘,竞聘结果经本单位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在本单位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向人事部门呈送申请聘用相关岗位的函件。
函件应说明单位开展竞聘和公示情况,拟聘人员原聘期内的工作情况、上年度考核情况,以及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工勤技能等级情况等。
2、人事部门审核单位岗位空缺及相关资格等情况,核对拟聘岗位《岗位说明书》,取得资格是否与岗位要求相符后,审核拟聘人员取得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完成继续教育等情况,发放相应岗位初聘审批表。
3、岗位初聘审批表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签字签章,由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并对新调整岗位进行变更登记。
4、单位持岗位初聘审批表到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对原岗位聘用合同进行变更。
5、单位持岗位初聘审批表及变更合同到人事部门工资审批机构重新核定工资。
三、
申报要求(一)申报时间:截止2013年4月15日。
(二)申报地点:伊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477-8691795,电子邮箱:yqgwgl@)。
(三)申报材料:
1、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聘任的单位报送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聘用方案(一式三份,岗位设置方案填写附件1—附件5;岗位聘用方案填写附件3—附件10)。
2、岗位变更的单位报送时提供机构编制部门的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11)。岗位变更后出现岗位空缺需要进行补聘的,按照补岗竞聘的要求进行申报并提供申报材料。
3、补岗竞聘的单位报送时提供申请聘用相关岗位的函件、相应岗位初聘审批表(一式四份)。申报专业技术岗位的要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年度考核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继续教育公共课《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教程》合格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成绩单;申报工勤技能岗位的要提供工勤技能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年度考核证;申报管理岗位的要提供有任免权
限部门的任免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年度考核证。
4、申报材料中,除相关证件外其他材料需报送电子版材料。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不得超岗位职数聘用。要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竞聘上岗工作平稳有序进行。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伊金霍洛旗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设置情况表:.doc
附件4:伊金霍洛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表:.doc附件5:伊金霍洛旗事业单位技术工岗位设置情况表:.doc附件6:
附件7:
附件8:
附件9:
附件10:
附件11:
附件1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勤技能)附件13:
附件14:
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29日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篇4
基本程序: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相关审核表; 2.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依据:《青岛市×××岗位设置初审核准表》)限额内,实施岗位设置。
提交材料:
1.《青岛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3份
2.《青岛市事业单位现聘人员情况登记表》1份 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调整)方案1份 4.机构编制复印件1份
⒌ 原核准的《青岛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一览表》
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注:需提交以上材料电子版,同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周欣财 电话:85911291 ***)